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招生简章,本文共4篇,仅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大家喜欢!

篇1: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学 校 概 况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是一所以工程技术为主,经济管理、艺术设计等多学科互相渗透、协调发展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主校区地处上海松江新城大学园区,是一座现代化、信息化、人文化、园林化的美丽校园。
学校创建于1978年,至今已经有31年的高等教育本科办学历程。学校现有4个硕士专业、76个本、专科专业(含专业方向),全日制大学生近0人。多年来,我校大学生的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研究生的就业率达100%,被评为全国和上海市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学校现有机械工程学院、电子电气工程学院、管理学院、化学化工学院、材料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城市轨道交通学院、艺术设计学院、航空运输学院、飞行学院、服装学院、中法埃菲时装设计师学院、中韩多媒体设计学院、社会科学学院、基础教学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学部、体育教学部、高级技师学院、女工程师学院等20多个院、部;上海国际邮轮经济研究中心、上海市汽车工程实训中心、计算中心、工程实训中心、艺术设计展示中心、服装设计展示中心等设备先进的教学实训基地;汽车研究所、能源与环境工程研究所、激光工业技术研究所、纳米技术研究中心、上海社会保障问题研究中心等8个科研机构。学校的现代工业训练中心拥有先进的试验、实训装备,是教育部和上海市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学校的科研实力不断加强,学校科研总经费8570万元,省部级以上项目30余项;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奖4项;获专利授权数147项,其中发明专利数21项;发表论文1242篇,其中核心刊物论文884篇,三大检索论文43篇;出版论著(含教材)97部。
学校长期坚持“依托上海现代产业,主动服务地区经济”的宗旨,构建了以产学研战略联盟为平台,学科链、专业链对接产业链的办学模式,创建了产学合作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形成鲜明的办学特色。学校依据上海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要求,不断拓宽国际合作与交流,先后与加拿大、韩国、美国、法国、澳大利亚、日本、德国等国家的有关高校开展了交流与合作,嫁接国际优质教育资源,提升了学校的办学水平和国际声誉。
我校三十多年本科教育历程奠定了研究生培养的基石。学校现有5个上海市重点学科,5个上海市教委重点学科,6个上海市教育高地、2个上海市高校高水平特色发展项目。,经教育部批准,我校与上海交通大学联合培养“车辆工程”硕士研究生,走上了研究生教育的快车道。1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社会保障、车辆工程、材料加工工程及服装设计与工程等4个硕士点开始独立招收硕士研究生,研究生教育进入了全新的发展阶段。学校注重研究生培养质量和管理规范,制定了研究生教育管理规章制度,建立了研究生教育管理体系,构建了包括培养方案质量保障体系、课堂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等在内的研究生培养质量保障体系,并按研究生培养过程的各个环节分步实施。学校积极推进研究生导师的规划、遴选、聘任工作,建立了一支年龄结构合理、学术水平较高的硕士生导师队伍。在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方面,设立了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基金和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专项资金。
学校在研究生教育中积极对接上海的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发挥与产业界紧密相连的办学优势,建设符合现代化特色大学要求的研究生教育模式;依据学校的办学理念,依托产学研战略联盟,促进研究生教育的工程实践创新,逐步形成我校研究生培养特色,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热忱欢迎全国各地的学子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
报 考 须 知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能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名额
20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150名(实际招生人数以上级主管部门下达计划为准),全部为国家计划内研究生。
三、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并且获得英语四级(CET-4)证书或合格的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且通过国家组织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 相应专业的 8门以上主干课程的考试,可以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同等学力考生不能跨专业报考,且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5)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取得成人教育(含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但未取得学士学位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报考。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0年9月1日后出生),报考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研究生者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4.身体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报考办法及受理日期:(具体时间以“年全国硕士生招生简章”为准)
1.报名时间: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时间:10月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第二阶段:现场确认 时间:月中旬地点及手续:在上海市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须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指定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在外地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到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军官证)、本科毕业证书(应届生持学生证),并办理交费和现场图像采集等手续。
2.考生报考填写时注意事项考试科目中有任选科目的,必须注明选考的科目,否则由我校确定。
3.凡属委托培养的研究生,在录取前,我校与考生所在单位、考生须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
五、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日期:由教育部确定。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3.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初试课程考试方式均为笔试。
4.初试地点:由所在报名点安排确定。
5.复试时间和地点:复试时间、地点及考试方式在初试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
六、体格检查在复试时通知考生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七、录取
1.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业务素质、品行以及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2.我校接收各校推荐应届本科优秀毕业生免试直升硕士研究生,热忱欢迎全国各高校中获得推荐免试资格(取得毕业学校发放、经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盖章的推荐免试表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八、其他事项全日制(脱产)硕士生学制为两年半。所有研究生在校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奖学金和其它生活待遇。所有研究生均有机会享受“三助”(助教、助研、助管)津贴。委托培养硕士生由委托单位提供培养费。
以上招生简章内容若与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今后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须按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的规定执行。
篇2: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能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名额
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750名(计划招生人数以上级主管部门下达计划为准)。
三、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其中成人教育(含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应在11月14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可报考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
(4)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并且获得英语四级(CET-4)证书或合格的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且通过国家组织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相应专业的8门以上主干课程的考试,可以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同等学力考生不能跨专业报考,且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5)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要求同(4)。
3.身体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报考办法及受理日期:(具体以“20全国硕士生招生简章”为准)
1.报名时间: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时间:2010月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
第二阶段:现场确认时间:年11月
地点及手续:在上海市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须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指定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在外地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到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并办理交费和现场图像采集等手续。
2.考生报考填写时注意事项
考试科目中有任选科目的,必须注明选考的科目,否则由我校确定。
3.凡属委托培养的研究生,在录取前,我校与考生所在单位、考生须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
五、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日期:由教育部确定。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3.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初试课程考试方式均为笔试。
4.初试地点:由所在报名点安排确定。
5.复试时间和地点:复试时间、地点及考试方式在初试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
六、体格检查
在复试时通知考生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七、录取
1.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业务素质、品行以及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2.我校接收各校推荐应届本科优秀毕业生免试直升硕士研究生,热忱欢迎全国各高校中获得推荐免试资格(取得毕业学校发放、经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盖章的推荐免试表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
八、其他事项
全日制(脱产)硕士生学制为两年半。所有研究生在校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奖学金和其它生活待遇。所有研究生均有机会享受“三助”(助教、助研、助管)津贴。委托培养硕士生由委托单位提供培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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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招生简章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08年招生简章
报考须知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能从
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
二、招生名额
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 120 名(实 际招生人数以上级主管部门下达计划为准), 包括国家计划内研究生、自筹经费研究生和委托
培养研究生。
三、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 9 月 1 日 ),并且获得英语四级( CET - 4 )证书或获得通过的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且通过国家组织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 本科段 ) 相应专业的 8 门以上主干课程的考试,可以以同等学力者资格报考,同等学力考生不能跨专业报考,且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5)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取得成人教育(含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但未取得学士学位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报考。
3.年龄一般不超过 40 周岁 ( 1968 年9 月1 日 后出生) ,报考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研究生者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4.身体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报考办法及受理日期 : (具体时间以“ 2008 年全国硕士生招生简章”为准)
1.报名时间: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时间: 年 10 月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yz.chsi.com.cn )。
第二阶段:现场确认 时间: 2007 年 11 月中旬
地点及手续:在上海市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须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指定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在外地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到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军官证)、本科毕业证书(应届生持学生证),并办理交费和现场图像采集等手续。
2 .考生报考填写时注意事项
考试科目中有任选科目的,必须注明选考的科目,否则由我校确定。
3 .凡属委托培养的研究生,在录取前,我校与考生所在单位、考生须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
五、考试
1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 .初试日期:由教育部确定。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3 .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初试课程考试方式均为笔试。
4 .初试地点:由所在报名点安排确定。
5 .复试时间和地点:复试时间、地点及考试方式在初试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
六、体格检查
在复试时通知考生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七、录取
1 .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业务素质、品行以及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2 .我校接收各校推荐应届本科优秀毕业生免试直升硕士研究生,热忱欢迎全国各高校中获得推荐免试资格 ( 取得毕业学校发放、经省 (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盖章的推荐免试表格 ) 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
八、其他事项
全日制 ( 脱产 ) 硕士生学制和学习年限为两年半。所有研究生在校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奖学金和其它生活待遇。所有研究生均有机会享受
“三助” ( 助教、助研、助管 ) 津贴。委托培养硕士生由委托单位提供培养费。
以上招生简章内容若与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今后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须按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的规定执行。
竭诚欢迎各地有志青年到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深造! 单位代码:10856 E - mail: yzb@sues.edu.cn 邮政编码:20 地 址:上海市松江龙腾路333号 电 话:021-67791223,67791224 传 真:021-67791236联系部门:研究生处 联 系 人:王鹏英、王成涛
专业目录
车辆工程 080204
车辆工程学科是上海市重点学科。经过多年建设,已经形成了良好的学科发展基础,学术研究水平高,科研成果显著,教学科研设备齐全,研究基地设备齐全、设施完善。目前本学科正在承担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上海市科委、上海市教委以及企事业单位委托的.几十项纵、横向项目,并在国内外学术刊物和国际会议上发表了上百篇学术论文,其中许多论文被 SCI 、 EI 、 ISTP 收录。近年来获得了多项国家级教育成果奖上海市教学成果奖、省部级科技进步奖和国家发明专利。本学科的研究成果在上海大众、上海通用、上海市汽车集团和上海市交运集团等企业得到了较好的应用,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本学科主要研究方向有:车辆设计制造技术及装备研究、车辆节能与排放控制技术、车辆系统动力学与控制、车辆状态检测及诊断技术和车辆电子控制技术。这些研究方向体现了鲜明的学科研究特色。目前,本学科拥有一个较强研究能力的学术团队,团队成员结构合理,师资力量雄厚,有教授 11 名,副教授 11 名,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 10 名。
本专业主要培养可在高等院校、科研单位以及企业中从事车辆设计制造、技术开发、创新研究、车辆应用研究等方面工作的复合型高级工程研究技术人才。本专业授予工学硕士学位。
联系人:杨国平联系电话: 021-67791398 Email: ygpljyl@sues.edu.cn
材料加工工程 080503
材料加工工程学科是我校重点建设的学科。经过近几年的快速发展,已经形成了材料加工工程 CAD/CAM/CAE 、先进封装与制造技术、材料加工过程控制技术、材料表面高能束加工研究与应用、薄膜材料研究与应用、功能材料研究与应用等六个研究方向。
本学科拥有一支知识结构、学历结构、年龄结构合理的学术团队。拥有教授 13 名,副教授 15 名,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 12 名。学科实验条件优越,拥有良好的科研基础和较高的科研水平,现已经取得了丰富的科研成果。本学科依托材料中心实验室、激光工业研究所、纳米技术研究中心,以材料热力学与动力学、材料科学基础、材料加工原理等为理论基础,运用现代材料制备加工技术和分析测试新技术,先后承担了国家重点工程项目、国家重大科技攻关、省部级科研项目和大中型骨干企业横向课题,并与国内外著名大学和公司建立了广泛的科技合作和学术交流,形成了以培养高层次材料科学与工程人才为主的产、学、研基地。
本学科主要培养可在高等院校、科研单位以及企业等单位从事材料合成与制备、结构性能表征与评价、成型加工与应用等领域内的科学研究、技术研发、教学和管理工作的复合型高级工程研究技术人才。本专业授予工学硕士学位。
联系人:宓一鸣 联系电话: 021-67791197 E-mail : yimingmi@sues.edu.cn
服装设计与工程 082104
服装设计与工程学科 是上海市重点学科。 本学科经过多年的建设,已建成了规模较大的服装 CAD/CAM 教学基地,拥有世界先进的法国力克、面料设计软件(澎马系统)、国际一流的瑞典 ETON 智能型服装吊挂生产管理系统、美国格柏服装 CAD 系统以及德国进口的三维人体扫描仪。目前本学科设有一个服装研究中心,一个服装中心实验室,同时建立了集展示、艺术、表演为一体的现代化时装表演大厅,为研究生的培养奠定了坚实的实验研究基础。本学科在服装快速反应系统、服装设计与工艺和生态与功能面料等三个研究方向已形成了鲜明的特色。
目前该学科有教授 7 名,副教授 13 名,已经形成老中青相结合、特长各异、专业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近三年,服装设计与工程学科先后承担各类科研课题近50 项 ,科研总经费达 427 万元; 74 项专利已获授权;获各级各类成果近30 项,其中省部级以上 4 项。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学科在学科链对接产业链,积极为地区经济服务的产学研过程中,先后与上海纺织控股(集团)公司、上海市纺织科学研究院、上海服装研究所、松江区叶榭镇服装企业群、浙江海宁经编工业园区等建立了稳固的战略联盟,为研究生的培养提供了必要的研发基地。
本学科主要培养在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及现代大中型企业等单位从事服装先进制造、服装设计与管理、高性能面料开发等领域内的科学研究、技术研发、教学和管理工作的复合型高级工程研究技术人才。本专业授予工学硕士学位。
联系人:谢红 联系电话: 021-67791292 E-mail : xiehong39 @sues.edu.cn
社会保障 120404
社会保障学科是上海市重点学科。本学科经过多年的建设,已经拥有良好的科研基础和较高的科研水平,取得了丰富的科研成果,已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和哲学社科优秀奖 5 项。目前该学科还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上海市教委重点基金项目、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员会项目等科研项目 40 多项,科研经费达 200 多万元。科研成果转让 6 项,科研成果被采用 12 项。出版学术专著 18 部,在国内外重要学术期刊和国际会议上发表论文 180 余篇。该学科在社会保障理论与国际比较、社会保障定量分析及其研究、社会保障政策与实务研究等方面形成了鲜明的研究特色。
该学科拥有较强研究能力的学术梯队,师资结构合理,学科
篇4:上海大学招生简章
上海大学2011年招生简章
上海大学2011年招生章程已公布,以下为详细内容:
2011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 全国统考 )一、学校全称上海大学二、就读校址校本部: 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 99 号延长校区:上海市闸北区延长路149号嘉定校区:上海市嘉定区城中路 20 号南汇校区(高职):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坦直下盐路2888号三、层次■ 本科 ■高职 □ 专科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各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自治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1.悉尼工商学院、数码艺术学院以及高职所有专业只招英语语种。 2.中欧工程技术学院的所有专业只招英语和法语语种。七、招收男女生比例男女比例不限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上海大学各专业的身体健康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准。详见《上海大学2011年招生简章》的专业限制。九、录取规则1.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多元测评,择优录取。 2.学校对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各批次录取投档要求的考生,按照各省市高招办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志愿依次录取。各志愿之间无级差。如投档成绩相同,我校在录取时文科按语文成绩录取(如语文成绩相同,再看外语成绩;外语成绩相同,再看数学成绩),理科按数学成绩录取(如数学成绩相同,再看外语成绩;外语成绩相同,再看语文成绩)。 3.报考经济管理类基础班和经济管理类的上海市考生外语统一口试成绩C级(含C)以上。 4.日语专业要求高考外语单科笔试成绩不低于115分(满分为150分),外语统一口试成绩B级(含B)以上。 5.悉尼工商学院所有专业要求高考英语单科笔试成绩不低于110分(满分为150分),上海考生上海市英语统一口试成绩B级(含B)以上。 6.巴士汽车学院的应用英语(涉外物流)、国际商务、文秘(涉外秘书)专业要求上海市外语统一口试成绩C-级(含C-)以上。 7.外省市考生外语统一口试按考生所在省市的规定执行。 8.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第一批本科按照105%提档,愿意调剂不退档;高职按照105%提档。不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第一批本科和高职都按照120%提档。 9.江苏省:报考我校第一批本科的考生,选测科目A+的考生录取时我校将在考生投档分基础上加2分,选测科目A+A+的考生录取时投档分基础上加5分。 10.我校在上海市的艺术类招生录取按《2011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艺术类专业(系科)考生报考指南》中“上海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中明确的录取原则录取。报考美术类本科的考生,市统考成绩不低于300分(含300分),建筑系除外。 11.我校在外省市的艺术类招生录取按《上海大学2011年外省市艺术类招生简章》的录取原则执行。十、收费标准学费标准1.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5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2.特殊(热门)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5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3.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0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4.高职教育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75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5.中外合作办学每生每学年学费在12000-15000元之间(沪教委财(2005)34号)。住宿费标准1.校本部: 每生每学年1500元 [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2.延长校区:每生每学年1200元 [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3.嘉定校区:每生每学年1200元 [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4.巴士汽车学院:每生每学年15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学校名称上海大学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 上海 大学的`本(专)科毕业证书十二、联系电话66134148、66133280十三、投诉监督电话66132857十四、网址www.shu.edu.cn十五、资助学生政策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十六、其他须知1.为了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学校成立了招生工作监察小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在校招毕委领导下进行工作,同时接受校纪委、校监察处和上级纪委、监察部门的领导,并将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行监督、检查。 2.我校2011年实行大类招生(详见《上海大学2011年招生简章》)。学生入学第一学年无专业身份,第一学年末在大类内进行专业分流。人文社科类、经济管理类和理学工学类学生分流时,学生依据本人意愿填满所在类内的所有专业,然后按照学生入学时的高考成绩、第一学年绩点排序,参考个人综合表现,依据各专业最大可容纳学生数,按填报志愿的顺序分流到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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