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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大学在职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时间:2022-09-17 09:25:04 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长安大学在职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本文共6篇,希望大家喜欢!

长安大学在职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篇1:长安大学在职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长安大学在职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了做好招收有实践经验的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满足社会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求,我校20继续在全部学术型硕士以及工程硕士、农业推广硕士(领域)中对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进行单独命题入学考试(学科、专业、研究方向的选择请参照专业目录),录取后作为计划外委托培养硕士生,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的非长安大学在职人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满4年(即9月前参加工作)或4年以上,并且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满2年;

3.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委托培养;

4.有两名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报名方式及时间:报考人员必须在10月10日到10月31日每天9:00―22:00时间内自行登陆yz.chsi.cn(教育网)或yz.chsi.com.cn(公网)进行报名,网上报名后在11月10日―14日内凭报名号及简章要求的其它材料到长安大学进行报名信息的现场确认、交费、照相。

2.网上报名时报考类别为委托培养。

3.报名点:网上报名时报名点必须选择长安大学。

4.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军官证)、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证原件、两名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信(推荐信格式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载)及专家职称证书复印件、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委托培养”的介绍信(军人持师级以上介绍信)等材料,凭报名号到我校报名点审查资格、交纳报名费并现场照相。

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现场确认。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与全国硕士统一考试时间一致。

考试地点:由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指定。

四、考试科目及方式

单独命题入学考试试题全部由我校命题,考试均为闭卷考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1.政治理论(科目代码111)(主要考核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知识及党的方针政策等);

2.外语(不含听力),科目代码:英语241,俄语242,日语243;

3.业务课一(科目名称是数学的则考试单考数学,科目代码602);

4.业务课二名称和代码与统考相同。考试科目见我校年招生专业目录。专业课考试的内容范围请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下载。

五、录取

根据考生的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与我校签有人才培养协议的单位的考生。对初试、复试成绩合格者由考生所在单位、考生本人和我校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后,于2012年6月下旬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学制与培养

学术型硕士学制一般为2.5年,专业学位硕士学制一般为2年。原则上要求在学校修完规定学分,然后可回单位结合本单位研究课题,边工作边完成论文,以解决生产中的实际问题。

七、培养费

学术型硕士委托培养费共计30000元,专业学位委托培养费共计0元。

中国大学网 考研频道

篇2:长安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长安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和培养目标20我校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余名(包含单独命题入学考试招生),其中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715余名,具体以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培养目标: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学术型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并符合我校业务要求(高职高专毕业后进修过6门以上大学本科专业课及专业基础课,现场确认时须提交成绩单原件,并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一篇与所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高职高专生、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只能报考相同或相近的学科、专业,不能跨一级学科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的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报名参加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参加我校组织的单独命题入学考试的详细规定见我校《单独命题入学考试招生简章》。

(四)报名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详细规定见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三、考试科目考试科目详见长安大学2013年招生专业目录。

四、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3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预报名(只限201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时间为2012年9月28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成功后有效,无需重复报名。推荐免试生须在10月31日前凭推荐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放的校验码在研招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并于其他考生同期现场确认报名信息。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报名点选择:网上报名时须按照规定选择报名点。参加全国统一命题考试的考生(含推免生)选择所在地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报名;报考单独考试、同等学力的考生(包括高职高专生、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考生必须选择长安大学报名点报名。

(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教育部学信网学历、学籍在线验证、认证报告(境外学历、未上网的国内学历需出具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现场确认地点选择长安大学报名点报名的考生必须到我校进行现场确认。其他考生到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告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

五、录取根据教育部当年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差额复试,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在职培养的录取类别为委托培养,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录取前必须签定相应录取类别的培养协议。

六、奖学金我校自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一等奖学金为9600元/年,所占比例约为20%,二等奖学金为6000元/年,所占比例约为40%,三等奖学金为3600元/年,所占比例约为40%。定向、委托培养、工商管理硕士和公共管理硕士专业研究生不参加奖学金的评定。

七、对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政策的说明1.2013年我校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将“分列招生计划、分类报名考试、分别确定录取标准”,统一录取。

2.我校鼓励广大考生报考或推荐免试专业学位研究生,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属于同一层次,不同类型,一视同仁,同等待遇。

八、其他1.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为便于联系,请考生在网报时务必将本人详细通讯地址(省市、县、单位、邮政编码)及姓名和联系电话等规定的信息填写清楚,不得随意更改。

3.咨询有关研究生招生政策事宜,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咨询导师、自命题科目的考试内容范围等有关具体事宜请与各招生学院联系。

4.本简章内容与教育部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5.现役军人报考我校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网:yzb.chd.edu.cn/

研招办E-mail信箱:yzban@chd.edu.cn

电 话:(029)82334323

传 真:(029)82334775

邮政编码:710064

通讯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路中段

( )

篇3:湘潭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湘潭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湘潭大学20计划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1346人,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640人(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一、培养目标

招收硕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在本门学科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专业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或独立担负管理或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名参加学术型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二条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二)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二条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二条中第(一)、(二)、(四)、(五)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的其它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二条中的各项要求。

四、接收推荐免试生:欢迎获得考生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与我校研招办和相关学院联系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事宜。我校对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外校优秀普教本科应届毕业生发给接收函。收到我校接收函且取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的同学须将正式加盖省(市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公章的推荐免试表格寄送至我校研招办,并到考生所在学校领取省(市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核发的报名校验码,凭校验码于10月10日―31日进行网上报名(网址为yz.chsi.com.cn),于11月10日―14日到网上报名时所选定的报名点办理正式报名手续(缴纳报名费和照相),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详情请浏览我校研究生处主页硕士生招生信息。

五、报名

采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和到报名点现场照相、缴费、确认报名信息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详情请于209月浏览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的信息。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

1.网上报名时间:年9月25日―29日(每天9:00―22:00)为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期间考生可修改本人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

推荐免试生须在10月31日前凭推荐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放的效验码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并与其他考生同期现场确认报名信息。

请查阅:公网地址yz.chsi.com.cn,教育网地址http//:yz.chsi.cn公布的网上报名时间及相关事宜(牢记报名编号和密码)。

2.现场确认日期:2011年11月10日-14日。

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现役军人须出示师级以上政治证明),到网报时选定的报名点凭报名编号进行现场缴费、照相。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缴费和照相者,报考无效。考生报名时不需档案单位介绍信,报考材料也不需加盖公章,但录取时仍需考生档案单位政审和同意,所以请考生务必征得单位同意;若因上述问题使学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的后果,学校不承担责任。

考生所填各种信息及所有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六、入学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见教育部公告。

3.初试科目: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中国史、世界史、工商管理(专业学位)、公共管理(专业学位)、旅游管理(专业学位)、会计(专业学位)、国际商务(专业学位)、资产评估(专业学位)、工程管理(专业学位)、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均为全国统考。其中,101-政治理论、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1-英语一、202-俄语、203-日语、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13-历史学专业基础、396-经济类联考综合能力、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以上科目均为全国统考或联考科目,有关考试内容请参照教育部统一编制的考试大纲。其他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4.初试地点: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

5.复试时间、地点、内容及方式由我校自定,相关通知会及时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上进行公布。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与口语、专业综合面试。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占入学考试总成绩的权重在30%~50%的范围内。

(友情提示:因时间紧迫,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以及相关复试要求,我校将在湘潭大学及研究生处的网站上直接公布,不再另行寄发书面的复试通知书。届时请各位考生随时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6.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复试阶段进行,届时考生须出示下列材料:

(1) 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大学阶段成绩单原件(须由大学教务处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

(4) 档案所在单位政审材料。

七、体格检查

体检时间:考生在复试时须参加体检,具体时间、要求由我校在复试前通知。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等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八、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状况以及档案单位政审材料确定录取名单。

九、学习年限

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实行弹性学制,学习年限为2~4年。

十、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并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1.请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上的招生信息及通知。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研究生处网站公布的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参考书目、复试内容及相关信息为准。有关业务课考试问题咨询,请直接与报考学院联系。

2.湘潭大学应届毕业生的档案和学习单位一定填写为“湘潭大学XX学院”,通讯地址为“湘潭大学XX学院XX班”。

单位代码:10530

通信地址:湖南湘潭市湘潭大学研招办(411105)

联系电话:(0731)58292051(研招办)

传 真:(0731)58292695

网 址:www.xtu.edu.cn

E-Mail :yzb@xtu.edu.cn

联系人 :周 广 杨红梅

热忱欢迎在职人员和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

篇4: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xxxx大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一所以法学为特色和优势,兼有文学、史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等多个学科门类协调发展、具有鲜明特色的全国重点大学,系国家“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重点建设,列入首批“xxxx协同创新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被誉为“中国法学教育最高学府”。

为规范研究生同等学力人员培训工作,方便学员了解平台和参与学习,依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和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管理工作的意见》和《xxxx大学研究生同等学力人员课程学习及水平认定考试办法(试行)》等规定,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开办专业

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以及国际法学(国际经济法方向)。

二、课程设置(分专业方向)

宪法、中国法制史、法理学、民法总论、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国际法学、犯罪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知识产权法、民法债权(合同法)、民法物权、侵权行为法、破产法与重整法、财税法学、企业与公司法、金融法、债权法、商法-公司法与证券法、海商法、竞争法、经济法理论、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等。

三、招生对象

1、公、检、法、司、律师、仲裁委等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中从事法律及相关工作人员。

2、社会各界有学位及职业能力提升,以及系统学习法学理论需求的人员。

3、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如申请硕士学位,需有学士学位)。

四、学习方式

主要通过线上自主学习与线下面授辅导相结合的方式完成。

五、学习时长

学制两年,完成500课时,学习成绩有效期为五年。

六、学习费用

1、培训费:0元,在核准入学时一次性交纳,开课后不予退费。

2、在完成课程学习获得结业证书的基础上,符合申请硕士学位条件的,可按我校有关规定申请硕士学位。(按照xxxx大学研究生院当年公布的收费标准执行。)

七、颁发证书

1、修完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者即可结业,颁发“xxxx大学同等学力高级研修班结业证书”,证书统一编号,加盖学校钢印、红印及校长印。

2、在获得结业证书的基础上,符合申请硕士学位条件的,可按《xxxx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办法》有关规定申请硕士学位,学位课考试(需来学校参加考试)及“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成绩合格,通过论文答辩者,可获得xxxx大学法学硕士学位证书。

八、特色优势

1、法大权威师资

网络授课的师资团队由我校各学院相关专业的'知名专家、教授领衔组成,在法学界具有较高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教学经验丰富。

2、教学资源充足

网络学习的平台上除专业课程教学视频外,为学员提供大量其他学习资源,并将持续提供法律法规库、经典案例库等法律数据库。

3、全程专业辅导

采用导师授课+专业教师指导的培养机制,使学员能够平等地享受我校教学资源以及专业化的教学指导,提供全国统考(英语及法学综合)辅导培训课程,更加能够满足在职人士的学习需求,有利于最终获取硕士学位。

4、自主互助学习

通过网络平台进行课程学习,学员不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更加自主地完成课程学习;通过平台交流互动以及线上、线下的翻转课堂等活动,学员之间可以增进沟通,进行学习互助。

5、学习过程考核

网络培养模式并非简单的看视频、交作业的传统教学模式,而更加注重学员的学习过程考核,最终成绩主要由“在线学习时长+在线作业+结课考试(论文)成绩”构成。

6、学分认证支持

参加我校办学单位开办的非学历教育项目或属于我校合作行业系统的人员,通过学分认证的方式,符合条件的学员免修部分课程,同时减免相应培训费。

7、专业管理服务

参加学习的学员,由专门的指导教师进行管理,提供学习、申硕、活动等各方面的服务,保证达到良好的学习效果。

8、拓展校友资源

参加学习的学员,作为我校校友参加校友会活动及学校组织的各项学术活动,结识更多法大优秀校友;同时可享受我校继续教育项目培训优惠政策、学位申请手续协助办理。

九、报名方式

1、填写《xxxx大学同等学力高级研修班报名表》;

2、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

3、提交一寸、两寸免冠照片各2张(蓝底色);

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xxxx大学2号楼

联系电话: xxxxxxxxxxxxxxx (同为微信号) xxxxxxxxxxxxxx

咨询QQ:xxxxxxxx 尹老师

篇5: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和省委豫发〔xxxx〕24号文件有关精神,我校xxxx年继续招收在职研究生。

一、招生专业及学制

招生专业:行政管理、领导科学、经济管理、区域经济管理、宪法与行政法学、法学理论、政治学、经济学、应用社会学、文化传媒、党建党务专业。

学 制:3年(xxxx年9月—7月)

二、招生对象、培养方式、学历和待遇

招生对象为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队和武警部队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在职科级(含副科级)以上人员,以及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教学采取集中面授和学员在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学期集中两次,每次9天。凡修完教学计划规定课程经考核全部合格并通过毕业论文答辩者,由省委党校颁发研究生毕业证书。根据河南省委豫发〔xxxx〕24号文件规定,在干部任职选拔、公务员考评晋级等方面享受国民教育相应学历的同等待遇。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方法

时间:网上报名xxxx年2月20日—3月9日,3月1日—10日现场确认报名。 地点:省委党校新校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址: ,电话:xxxxxxxxxxxxxx。方法:首先登录河南省委党校网站注册并提交报名登记表,网上报名初审通过后在线打印在职研究生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A4纸打印,由主管单位组织人事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并盖章;办公电话栏须如实填写组织人事部门座机号),然后到省委党校新校区现场确认报名:1.交在职研究生报名登记表,2.验任职件(组织人事、党委(组)等部门以文件形式下发的职务任免通知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交复印件,3.验身份证原件交复印件,4.验毕业证原件交复印件,5.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现场照像,并备有复习参考资料供购买。现场确认报名须将上述报名材料备齐,否则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已经入学者取消学籍。

四、考试科目、时间及地点

(一)公共科目:政治理论。 (二)专业科目:专业理论。xxxx年5月14日在省委党校举行统一考试。

五、录取方式和学费

录取方式:根据考试成绩择优录取。考试成绩和录取情况可登录河南省委党校网站查询。

费 用:每生三学年培养费为16000元,教材、资料费1200元。

另:中央党校xxxx年继续在河南招收在职研究生。招生专业为经济学(经济管理方向)专业和法学理论专业。报名时间与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招生现场确认报名同期进行,直接到省委党校现场报名,不通过网上注册报名。招生对象为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军队和武警系统的县、处、团级(或相当于县处团级)及以上干部;以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报考的人员,须是党校、高校、科研院所、政策法规研究部门等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在职中共党员领导干部,有本科学历。(报名所需材料和具体要求请登录中共河南省委党校网站查阅中央党校招生简章,并下载报名登记表)。

篇6:吉首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吉首大学2012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具有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备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学制

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二年,其余三年。

三、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除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外)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4)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过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学习或工作的人员(只能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

(5)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只能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通过初试后,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部分专业还将加试实验等科目);

报考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报考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及现场确认时间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五、报名地点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网报网站(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在现场确认时间内到自己网报时所选定的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该报名点即为考试地点。

六、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与地点:

初试时间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初试科目:

政治理论、外国语、数学、历史学基础为全国统一考试科目,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命题,基础课及专业基础课由我校自行命题。政治理论、外国语分值为100分,数学、基础课及专业基础课分值为150分,历史学基础、体育学基础综合、体育综合分值为300分。

4.初试科目及范围:

凡考试科目中有任选科目的,考生必须写明选定的考试科目名称及编号,否则由我校指定。

5.复试时间、地点、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另行通知。

七、录取

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业务素质、品行以及健康状况择优录取。

八、其他

1.上述说明如与国家2012年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国家招生文件为准。

2.考生报名时必须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个阶段,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考生如有事询问,请与我校研究生处联系。

地 址:湖南省吉首市人民南路120号

邮 编:416000

电 话:0743-8565122

传 真:0743-8563623

E-mail: yjsb@jsu.edu.cn

网 址:www.jsu.edu.cn

联系人:曹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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