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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大学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

时间:2025-10-19 08:16:39 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今天小编在这给大家整理了江南大学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本文共9篇,我们一起来阅读吧!

篇1:江南大学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

江南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

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为了顺利开展接收推免生工作并营造公平竞争、科学选拔、择优录取的推免生招生环境,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组织领导

(一)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接收推免生组织实施工作。

(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各专业接收推免生组织、考核、审核、咨询、信息公开公示等具体工作。

二、申请者须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二)系20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且在现就读学校取得推免生资格;

(三)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四)身体健康状况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根据我校专业培养要求及社会需求,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建议不报考我校生物工程学院、食品学院、药学院、医学院的各专业;

(五)学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接收专业

除工商管理硕士(MBA)以外的硕士专业(领域)均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

四、申请及接收流程

(一)学院根据学校接收推免生相关政策制定本学院接收推免生实施细则;

(二)具有申报资格的推免生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以及我校的.公告信息报名、缴费;

(三)我校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额满为止;

(四)招生学院在推免服务系统管理后台查看下载已报名的推免生相关信息,并对符合条件的推免生发送复试通知,推免生及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复试;

(五)复试可采用面试、笔试或实践(实验)等形式,具体形式和复试日期见各学院管理办法;

(六)学院对通过复试且体检合格(体检表在江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在本科就读学校校医院体检,体检表交申请学院)的推免生在管理后台输入复试成绩并发送待录取通知;

(七)收到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须及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八)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汇总推免生拟录取名单,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凡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须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考生对公示名单如有疑问,学校研招办将协同纪委办公室及时调查处理投诉和举报,并按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处理。

五、学费与奖助政策

我校按照国家和江苏省规定向所有研究生收取学费,同时设立奖助学金用于支持学生完成学业。研究生奖助相关规定请参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学生工作资料下载栏目《江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

六、其他事项说明

(一)学院如有需要申请者纸质材料等,可在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管理办法中明确,并注明材料递交方式;

(二)申请者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受到处分,均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篇2:温州大学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年温州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为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推免生工作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为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授权的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并取得所在学校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占用其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指标,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2、2016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3、符合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其他条件。

二、接收专业、人数及学制

我校接收推免生的专业(领域)、人数请参见《温州大学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学制:2-2.5年。

三、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5号)的有关精神,2016年我校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程序如下:

1、考生填报专业志愿。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确定拟申请的专业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填报专业志愿;

2、学校发出复试通知。校研招办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尽快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3、考生参加复试。同意参加我校复试的申请人,招生学院通知其复试的具体安排(复试时间暂定于9月末和10月份)。

在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1)审验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3)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考生在复试期间须到我校指定的`医院体检。

4、办理拟录取手续。复试及体检合格者名单由学院上报学校研招办后,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拟被录取者领取推免生接收函,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按要求及时接受待录取通知;

5、省招办审核与公示。

有关具体要求请于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部网站上查阅《温州大学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公告》。

四、学费与奖助学金

新入学硕士研究生,文科类研究生每年可获得奖助学金不少于16500元,理工科研究生每年不少于18000元。每年获得奖助学金最高的可超过45000元。

学生报到注册时,无需携带学费,即可将获得的学业奖学金(每人至少不低于8000元)直接抵扣学费。

奖助政策包括助学金和奖学金两大体系。具体奖励(资助)额度和获奖(资助)比例如下:

(一) 助学金体系:可兼得

1、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年,资助比例为:100%;

2、助研津贴:文科2500元/生.年,理工科4000元/生.年,资助比例为:100%;

3、困难补助:-5000元/生.次,资助人数为:10-25人/年;

4、助管岗位:400元/生.月,学生自助申报,资助比例为:15%;

5、助学贷款:按照国家政策,开辟入学“绿色通道”,确保经济困难研究生顺利入学。

(二) 奖学金体系:可兼得

1、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年,根据省下发指标执行,获奖比例约为3%左右;

2、学业奖学金:针对新入学研究生设置新生奖学金8000―10000元/生.年,针对二、三年级研究生设置综合奖学金: 8000―10000元/生.年,获奖比例均为:100%;

3、专项奖学金:谷超豪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梁助学金:6000元/生.年,陈国同奖学金3000元/生.年;

4、科研奖励:根据学校科研政策执行,具体可见研招办网站;

5、优秀毕业生奖学金:1000元/生,资助比例为:15%;

6、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800元/生,资助比例为:约占学生干部总数的20%。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8000元/生.年

五、其他事项

1、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须按相关规定,接受教育部信息公开及学校公示;

2、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

1)在推荐免试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2)硕士研究生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或受处分的;

3)体检不合格的。

3、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4、未尽事宜请参见《温州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内容,如有更新,以教育部下达的最新文件为准;

请查阅温州大学2016年研究生招生专题: yjsb.wzu.edu.cn/zsw/Art/Art_1/Art_1_122.aspx

5、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温州大学研招办电话 / 传真:0577-86680868 , 0577-86598062 邮箱:yjs@wzu.edu.cn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南校区行政楼 邮编:325035

篇3:福州大学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研究生招生的科学规范选拔、择优录取,规范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使我校接收推免生工作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根据教育部有关推免生工作管理办法和《福州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特制定本简章。

一、申请条件

1、遵纪守法,品德良好,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获得所在高校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申请学科(类别)、专业(领域)

推免生本科专业应与报考的研究生专业相同或相近(交叉学科除外),具体接收专业(领域)、人数详见附录《福州大学20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所列的招收推免人数均为预计接收计划数,拟招生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三、申请、复试、录取程序

1.符合条件且有意申请到我校的推免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 (网址:yz.chsi.com.cn/tm)上填报志愿。

9月28日教育部“推免申请系统”开通之前,有意到我校参加推免复试的考生可以下载《福州大学2016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申请表 》,填写后与有关学院联系预登记。

2.我校将分批次对推免生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查、评议,择优选拔,根据各专业拟招收推免生的计划数确定复试名单,额满为止,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者发出复试通知。

3.申请者在收到我校复试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予以确认,并在规定时间内至我校参加复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时须向有关学院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验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福州大学2016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申请表;

(3)本科正式成绩单1份(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

(4) 学分绩点排名证明(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提交原件)

(5)有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和获奖证书者,提供复印件各1份(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

4.复试工作由校内各招生单位根据申请情况,分批次复试,具体复试安排由学院自定并通知考生,复试工作须在10月20日前完成。

5.研招办审核学院上报的拟录取名单,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待录取通知,申请者在收到“待录取通知”24小时内须予以确认接受,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接受我校待录取后一律不予解锁)。

6.研招办汇总全校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后,由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名单须在校园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四、时间安排

9月28-29日  第一批接收推免生复试

10月8-10日  第二批接收推免生复试

10月19日-20日  第三批接收推免生复试(接收计划尚有余额的学院或专业)

各学院具体复试时间安排、复试方案、实施细则将在各学院网站上公布。

本校推免生于10月20-21日在校医院体检。

外校推免生可参加我校体检,或提供其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五、学费与奖助学金

(一)学费

推免生被录取为我校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均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

(二)奖助学金

为激发研究生教育活力,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正进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完善研究生培养的激励机制,健全奖优、酬劳、助困相结合的.奖助体系,要点(具体见学校公布的信息)如下:

1.国家助学金,涵盖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每月500元,全年6000元。

2.优秀硕士新生奖学金:奖学金一等奖8000元,二等奖5000元;奖励对象是推免生和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其中985高校应届毕业生推免至我校的学生,可享受一等奖学金。

3.优秀学业奖学金

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设立特、一、二、三等奖:特等奖12000元、一等奖学金8000元、二等奖学金4000元、三等奖学金2000元;全程评两次,分别为中期优秀学业奖学金和综合优秀学业奖学金,65%左右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有机会获奖。

4.实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

5.加大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简称“三助”)岗位津贴资助力度。学校将按规定统筹利用科研经费、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资金,设置研究生“三助”岗位,并提供“三助”津贴。

六、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发现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不予录取。

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七、申诉渠道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地区大学新区学园路2号山北行政楼三楼研招办

邮政编码:350116

联系电话:22865580(监审处),22865506(研招办)

篇4:山东师范大学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年山东师范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本章程所涉及的规定如有更新,以教育部下达最新文件为准)

为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推免生工作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没有不及格课程。

5、英语基础较好,能够阅读相关专业的英语文献。

6、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二、接收专业及人数

除MBA、MPA、MTA三个专业之外均可接收推免生,各个专业预留一定比例的招生计划用于招收统考生,具体接收人数以实际接收人数为准。

三、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5号)的有关精神, 2016年我校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程序如下:

1. 考生填报专业志愿。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确定拟申请的专业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填报专业志愿;

2.学校发出复试通知。学校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尽快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3.考生参加复试。同意参加我校复试的申请人,请参照我校网站公布的“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日程”。

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A、验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来源地址:www.chsi.com.cn/xlcx/bgcx.jsp);

B、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C、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及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的原件及复印件。

4. 办理拟录取手续。复试及体检合格者名单由学院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后,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拟被录取者领取推免生接收函,并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按要求及时接受待录取通知。

5.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与公示。

四、学费与奖助学金

1、学费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8000元,学制3年。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艺术硕士、法律硕士(非法学)每生每学年10000元,学制3年。其他类别专业学位硕士每生每学年10000元,学制2年。

2、奖助

对于录取的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学校设立了“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励办法”(详见我校网站发布文件)。同时还可以获得国家助学金,申请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三助一辅”岗位等。

五、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不予录取。

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4.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0531-86180804,邮箱:pjb@sdnu.edu.cn。

山东师范大学纪委(监察室):0531-86180647,邮箱:xjw@sdnu.edu.cn。

篇5:辽宁大学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辽宁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文件要求,我校20接收获得免试推荐资格的全国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为保证招生工作质量,选拔优秀人才,特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条件

1.获得本科就读高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

3.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一定的科研能力;

4.身心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入学体检要求;

5.2016年8月31日前能够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6.符合国家当年对所申请专业(领域)报考条件的要求,同时要符合本专业所在培养单位对本专业(领域)推免条件的具体要求。

二、接收推免生专业

我校2016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专业(除公共管理、工商管理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

三、申请程序及时间安排

1.考生填报专业志愿。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确定拟申请的专业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填报专业志愿。预计时间为9月下旬,具体时间以研招网开通志愿填报时间为准。

2.学校发出复试通知。各培养单位及研究生院对申请者的相关信息进行审查、评议,确定复试名单,并直接在“推免服务系统”内向合格申请者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及时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3.考生参加复试。同意参加本校复试的申请人,培养单位具体通知其复试的具体安排。

四、复试时间及复试内容

1.我校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时间暂定于9月末至10月中旬,具体时间以培养单位通知为准。

2.复试内容。

(1)外语笔试测试,满分100分,未达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能录取。

(2)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考核。本部分考试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确定内容,一般为面试,部分专业进行专业笔试。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考核满分100分,未达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能录取。

(3)体格检查,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不合格不能录取。

五、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1.各复试院系(所)在规定时间内向研究生院报送拟录取名单及复试相关材料。

2.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公示,并向同意接收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六、学费及奖助学金制度

1.被我校录取的学术型推荐免试硕士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专业学位型研究生学位标准依据各专业具体要求。

2.被我校录取的推荐免试硕士生可享受以下奖助学金政策:

(1)学业奖学金:全部推荐免试录取新生第一学年可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除定向培养研究生外)。

(3)国家奖学金(硕士生每生每年0元),按照评选条件进行评定。

七、其他

本章程内容若与国家政策调整相冲突,以国家政策为准。本章程未尽事宜将按照2016年学校推免工作实施办法及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相关规定执行。

辽宁大学研究生院

9月3日

篇6:深圳大学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公告

深圳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公告

深圳大学是由深圳经济特区主办的一所“特区大学、窗口大学、实验大学”。学校创办于1983年,由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国内名校援建,当年筹建,当年招生,被誉为“深圳速度”。建校33年来,深圳大学紧随特区,锐意改革、快速发展,已经成为一所学科齐全、设施完善、师资优良、管理规范、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和良好办学声誉的综合性大学,毕业生中涌现出马化腾、史玉柱等一批著名的创新创业精英。近年来深圳大学也得到社会各界普遍认可和赞誉,被誉为:

中国内地离香港特区最近的大学

中国校园环境最优美的十大高校之一

中国就业率最高的二十所大学之一

中国创新创业环境最优越的大学之一

中国毕业生最满意的二十所大学之一

中国办学资源最充裕的地方大学之一

中国内地发展最快的地方大学之一

中国师资力量最强的地方大学之一

深圳大学现已进入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学科群建设高校行列,深圳市三年投资10个亿支持深圳大学建设高水平大学,计划到,学校的综合实力进入广东省高校第一方阵、全国高校前50位,初步实现“高水平、有特色、现代化一流大学”的办学目标。

深圳大学现面向全国推免生发出邀请,欢迎全国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推荐免试攻读深圳大学硕士研究生!

一、申请条件

申请人必须已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其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指标,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20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二、接收专业

深圳大学接收推免生的专业(领域)以及各专业联系方式等请参阅《深圳大学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全校推免生接收人数不超过当年总招生人数的50%.

三、接收和选拔程序

接收推免生工作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中进行,“推免服务系统”的开放注册起始时间为9月22日,填报志愿开始时间为9月28日,每位考生可同时填报3个志愿,拟申请深圳大学推免生的同学可于系统开放期间登录研招网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深圳大学将派专人跟踪服务考生进行推免申报。深圳大学接收待录取结束时间为10月20日。有关深圳大学接收和选拔推免生的具体程序等请考生关注《深圳大学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四、奖助政策

1、深圳大学依托地区经济发展优势,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力度,通过提高待遇水平,吸引优质生源,鼓励学生专心学业。2017年深圳大学提高了国家助学金,从6000元/年提高到8000元/年;特设新生奖学金,推免生等优质生源可获15000元新生特等奖学金。奖助学金具体情况请见《深圳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2017级)》。按照深圳大学奖助政策体系,以全日制脱产方式学习的2017级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一年获得的奖助学金均不少于8000元,表现优异的将不少于6万元,如累计学校现有国家助学金、社会(企业)奖学金等,一年所获奖助学金可超过10万元。

2、除学校层面重奖推免生等优质生源外,学校各招生学院(部)也在学校奖助学金的基础上设立了各类推免生奖学金,如:

招生学院(部)

奖励对象

奖励金额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推免生 第一年追加2万奖学金 计算机与软件学院 985或深大生源推免生 追加2万元 其他高校推免生 追加1万元 光电工程学院 985生源推免生 追加2万元 其他高校推免生 追加1万元 土木工程学院 推免生 新生筑梦奖学金1万元 材料学院 推免生 第一年追加1万元 管理学院政治学专业 推免生 3年奖励2万元 信息工程学院 985、211和深大生源推免生 第一年追加奖学金2万元 其他高校推免生 第一年追加奖学金1万元 心理与社会学院 学术型专业:985或深大生源推免生 追加2万 学术型专业:其他高校推免生 追加1万元 …… …… ……

(注:奖助学金等发放具体信息可咨询学院)

3.深圳大学将对来校参加复试并录取的推免生给予交通食宿补助,其中广东省外推免生1500元/人,广东省内深圳市外推免生800元/人。考生须提供来校复试的实名机票或者火车票。

五、其他事项

1、其他具体信息详见《深圳大学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2、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办:0755-26536177

邮箱:szuyz@szu.edu.cn

深圳大学纪委、监察处:0755-26534925

邮箱:jiwei@szu.edu.cn

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网:zsb.szu.edu.cn

新浪微博:p>

公众微信号: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szuyzb)

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篇7:上海大学接收外校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

上海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

一、基本条件

获得母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

二、申请者需提供的.材料

1.完整、真实填写《上海大学20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doc》一式两份;

2.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本人自述(限1000字以内);

3.提交加盖所在院校教务处公章的本人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

4.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5.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其它材料。

三、申请办法

1.下载并填写《 年上海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doc》,于9月10日至10月19日前将全部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寄(或送)达上海大学研招办或相关学院。详细专业目录详见我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经学校、院系招生领导小组对申请人材料综合评审并对申请人进行复试合格后,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发给推免生拟录取通知书。

3.拟录取的推免生须在全国规定的统考报名时间内履行正式报名手续。

4.寄(送)报考登记表:请于月30日前将推荐免试生专用的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加盖有关公章后寄(送)到上海大学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

5.如发现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即取消申请人免试录取资格。

6.所有资料恕不退还。

7.申请材料邮寄地址及联系电话:

(1)理学院、文学院、社会学院、材料学院(高分子化学与物理、电子材料系)、计算机工程与科学学院、外国语学院、管理学院、法学院、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美术学院、社会科学学院、纳米科学与技术研究中心、经济学院、图情档系。

地址:上海宝山区上大路99号 邮编:44

(2)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材料学院(金属材料系)、影视艺术技术学院、土木工程系、上海市应用数学与力学研究所、微电子中心。

地址:上海延长路149号 邮编:72

(3)数码艺术学院、音乐学院、悉尼工商学院。

地址:上海嘉定城中路20号 邮编:00

8. 上海大学研招办联系电话:021-66133763 传真: 021-66132245

上海大学研招办

年8月26日

篇8:浙江师范大学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浙江师范大学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接收推免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

2.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取得所在学校年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4.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接收范围

1.面向全国各高校接收优秀推免生;

2.我校所有专业(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外)均可接收推免生。具体接收专业详见附件2.

三、携带材料

考生参加复试时,须向招生学院提交以下材料,同时原件须带上审验。

1.《浙江师范大学2016年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1),要求提前由所在单位审查盖章;

2.学术科研成果材料复印件或证明;

3.在学期间的获奖材料复印件;

4.英语四级或六级合格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

5.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单(须加盖教务处公章)复印件。

四、接收流程

1.9月28日―10月8日: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推免服务系统(yz.chsi.com.cn/tm/)中注册报名,各招生学院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审核报名名单,发出复试通知(复试时间和安排),考生接收复试通知;

2.10月9日―14日:各招生学院对考生进行集中复试,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待录取名单,并上报研究生学院;

3.10月14日―15日:研究生学院审核各学院上报的待录取名单,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发送待录取通知,并公示拟录取名单。

五、资格复审

我校于2016年4月前,将对取得初录资格的推免生,按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被正式录取,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

2.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以上;

3.取得初录资格后,本科必修、选修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

4.自取得初录资格至资格复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通讯地址: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就业办公室321004

电话:0579-82283026,82282645;传真:0579-82280023

邮箱:yzb@zjnu.cn;网址:yzw.zjnu.edu.cn/

点击查看:

2016年浙江师范大学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

2016年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篇9:中国人民大学接收外校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

中国人民大学2016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规定,结合中国人民大学2016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安排,特制订本办法。

一、申请条件:

申请推荐免试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学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1.须是有推免权的高校推荐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有为祖国科学事业献身精神且有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有理想,有抱负,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创新意识,身体健康。

3.专业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排名均在本专业名列前茅,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须达到426分以上(或具备同等水平的其他种类外语国家级考试成绩)。

4.应具有较强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学生在某方面有特殊才能,如对专业的某方面有一定研究,有公开发表的与所申请专业相关的科研论文或著作,且达到较高水平的;或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写出具有重要价值的调查报告的;或参加专业领域全国学术活动获奖的;或在境外知名大学学习一年以上的,则可适当放宽申请要求。

5.核心课程考核成绩为优异,对于有专业研究潜力和学业进步潜力的学生,将作为重点考核和选拔对象。

6.满足所申请学院要求的其它条件,具体参见各学院接收推免生工作办法。

二、申请及考核程序:

1.完成“双系统报名”

拟申请我校的外校推免生(含已参加我校各院系自行组织的优秀大学生夏令营的学生),须完成“双系统报名”,方视为有效申请,具体要求如下:

(1)2015年7月20日至9月25日,登录中国人民大学“外校推免生网上报名系统”,提交个人详细报名信息,网址:pgs.ruc.edu.cn.

(2)2015年9月25日至9月28日(预计时间,具体时间安排需根据教育部文件确定后另行公告),登录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填报志愿,网址:yz.chsi.com.cn/.

2.申请人在中国人民大学“外校推免生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申请免试攻读中国人民大学2016年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本人签名确认,于2015年10月1日前寄送至相应学院。

3.我校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于2015年10月8日前在各学院网站公布2016年接收外校推免生申请攻读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名单,同时在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

4.进入2016年接收外校推免生申请攻读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名单的申请人,在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接收、确认复试通知,并于2015年10月10日前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支付复试费,下载打印《2016年外校推免生申请攻读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通知》,持此通知按规定的时间到我校参加复试(时间暂定为2015年10月11日,请以届时学院通知为准)。

5.申请人复试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

(2)《申请免试攻读中国人民大学2016年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须加盖所在学院及学校教务处公章;(注意:请完整提交学分绩、专业学分绩排名、专业综合排名、班级学分绩排名、班级综合排名等信息)

(3)本科前三学年成绩单,须加盖校教务处公章;

(4)提交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5)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

6.复试内容包括:

(1)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

(2)综合面试(包括专业课面试、外语听力和口试、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

(3)跨一级学科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申请人,须在复试时加试一门专业课,满分100分。

三、接收程序:

1.我校于2015年10月中旬在研究生招生网上公示同意接收的推免生名单,并在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

2.推免生在我校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确认接受我校发送的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者视为放弃。

四、特别说明

1.我校在发放研究生录取通知书之前,会对推免生信息进行复核,若推免生提供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即取消其研究生录取资格。

2.推免生接收办法以教育部最新文件规定为准,如本办法所列申请时间及流程有变,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将另行发布通知,请申请者密切关注。

五、联系方式: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10)62515340.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pgs.ruc.edu.cn.

各院系研究生招生联系方式详见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本办法由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15年7月

深圳大学接收推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

同济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海洋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天津工业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中科院病毒研究所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说明

免试研究生自荐信

长安大学在职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苏州大学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江南大学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共9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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