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中国人民大学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简章(共6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1:中国人民大学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简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相关文件精神,我校继续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专业学位代码125200)。计划招收100人。
一、 专业介绍
为培养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包括医疗卫生部门、教育部门等)高层次、应用型的专业人才,中国人民大学自起,在全国开展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工作。
中国人民大学是全国首批拥有自主招生权的高校之一,是全国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所在地,以所有指标全优的佳绩通过教育部合格评估,成为教育部七家MPA专业学位综合改革试点单位之一。
自20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共青团中央、中央国家机关工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卫生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等部委,河南、山西、内蒙古、河北、山东等省(自治区),青岛、广州、贵港、珠海、东莞、柳州、烟台、威海等地区党政机关组织或人事部门,先后委托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在有关国家部委系统和地方政府的公务员队伍中招收和培养MPA研究生。目前,累计录取3387人,2540人获得MPA专业学位,中国人民大学已成为国内最重要的MPA培养基地之一。
二、招生信息发布
我校在职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分别为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www.chinadegrees.cn,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网站pgs.ruc.edu.cn。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书面通知。
三、报考条件
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四、报名时间及报名程序
(一)资格自审
所有报考的考生须满足报考条件。考生填报报名信息前,须认真阅读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报考条件,确定自己是否具备报考资格。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将取消报名资格和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网上报名
考生于206月25日―7月10日登录全国统一报名网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www.chinadegrees.cn,以下简称学位网),按网站说明和要求完成网上报名并网上缴费,生成并打印《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三)现场确认报名信息
1、在北京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
考生于2012年7月14日―16日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样表),到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教学一楼1101教室办理现场确认报名信息等报名手续。
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时须提交认证报告原件。
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2、在外地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
考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样表),按照当地省级考试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报名点办理确认报名信息等报名手续。
(四)准考证发放
考生请于2012年10月17日-10月26日自行从学位网下载《准考证》,初试时凭网上下载的《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规定时间内未下载《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五)考生必须如实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网上填报的信息与本人实际情况必须一致,如有虚假或不一致,一经发现,即取消考生的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不予准考和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不退报名考试费。
五、初试考试时间及科目:
1、初试时间:2012年10月28日
2、初试科目:公共管理综合能力测试(含公共管理基础、语文、数学、逻辑)、英语
六、交资格审查表
考试成绩发布后,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须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的《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于初试成绩公布后三天内将《资格审查表》、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认证报告复印件)一并寄(送)至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求是楼116室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 陈奕欣收
邮编:100872
七、复试
考生可于2012年12月底(具体时间见研究生院网站通知)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是否进入《复试名单》,进入《复试名单》者自行从网上下载《复试通知》。
复试科目:政治理论、综合素质及外语面试。
复试时须提交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认证报告原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学历查询方法: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首页-学信档案-注册帐号-激活帐号-实名信息填写-系统登录-在线验证-获得查询结果,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须含12位在线验证码。
八、录取
根据我校确定的录取标准,在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基础上择优录取。按照学校规定,被录取的考生及考生单位须同我校签订协议书并按规定交纳学费。
九、学习方式及年限
1、学习方式:非全日制在职攻读。
2、学习年限:实行弹性学制2-4年,一般为2年。
十、培养方式及培养费用
培养方式:参照2012级MPA专业学位培养方案执行。
培养费用:总计4.2万元。
学习期间不转档案、人事、工资、户口关系,学校不提供住宿。
十一、学位授予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中国人民大学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可被授予硕士学位。
十二、全国联考考试大纲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版)
除考试大纲外,我校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划定考试范围,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
十二、学院招生联系方式:
公共管理学院网址:www.mparuc.edu.cn/
公共管理学院电子邮箱(E-mail):mpazhaosheng@mparuc.edu.cn
联系人:陈奕欣老师 电话:010-62513886
欢迎考生报考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硕士!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12年6月
篇2:中国人民大学招收在职人员攻读会计硕士简章
专业学位硕士生招生简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相关文件精神,2012年我校继续招收在职人员攻读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学位代码125300)。计划招收100人。
一、 专业介绍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需要,健全和完善国家高层次会计人才培养体系,建设高素质、应用型的会计人才队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于底决定设置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中国人民大学是全国首批招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院校之一。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与会计学学术性学位是规格不同的两种学位类型,其招生办法、教育内容、培养模式和质量标准等更突出职业要求,注重学术性和职业性的紧密结合。
二、招生信息发布
我校在职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分别为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www.chinadegrees.cn,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网站pgs.ruc.edu.cn。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书面通知。
三、报考条件
20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从事会计或相关领域实际工作2年以上的在职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四、报名时间及报名程序
(一)资格自审
所有报考的考生须满足报考条件。考生填报报名信息前,须认真阅读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报考条件,确定自己是否具备报考资格。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将取消报名资格和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网上报名
考生于2012年6月25日―7月10日登录全国统一报名网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www.chinadegrees.cn,以下简称学位网),按网站说明和要求完成网上报名并网上缴费,生成并打印《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三)现场确认报名信息
1、在北京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
考生于2012年7月14日―16日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样表),到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教学一楼1101教室办理现场确认报名信息等报名手续。
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时须提交认证报告原件。
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2、在外地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
考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样表),按照当地省级考试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报名点办理确认报名信息等报名手续。
(四)准考证发放
考生请于2012年10月17日-10月26日自行从学位网下载《准考证》,初试时凭网上下载的《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规定时间内未下载《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五)考生必须如实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网上填报的信息与本人实际情况必须一致,如有虚假或不一致,一经发现,即取消考生的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不予准考和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不退报名考试费。
五、初试考试时间及科目:
1、初试时间:2012年10月28日
2、初试科目:综合知识、英语 ,共两门。
六、交资格审查表
考试成绩发布后,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须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的《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于参加复试时将《资格审查表》、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认证报告复印件)一并寄(送)至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MPAcc项目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明德商学楼0608室)
邮编:100872
七、复试
考生可于2012年12月底(具体时间见研究生院网站通知)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是否进入《复试名单》,进入《复试名单》者自行从网上下载《复试通知》。
复试科目:政治理论、专业知识、综合素质。
复试时须提交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认证报告原件)以及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工作简历证明。
八、录取
根据我校确定的录取标准,在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基础上择优录取。按照学校规定,被录取的考生及考生单位须同我校签订协议书并按规定交纳学费。
九、学习方式及年限
1、学习方式:非全日制在职攻读。
2、学习年限:学制两年。
十、培养方式及培养费用
培养方式:按照级MPAcc专业学位培养方案执行。
培养费用:两年共10.8万元。
学习期间不转档案、人事、工资、户口关系,学校不提供住宿。
十一、学位授予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中国人民大学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可被授予硕士学位。
十二、全国联考考试大纲
综合知识考试大纲:《2012年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及考试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版)
英语考试大纲:《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
(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除考试大纲外,我校不以其他形式划定考试范围,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
十二、学院招生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老师、兰老师
电话:010-82509175、010-62516871、010-82501553(Fax)
咨询邮箱:mpacc@rbs.org.cn
商学院网址:www.rbs.org.cn
商学院MPAcc项目中心网址:mpacc.rbs.org.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MPAcc项目中心(明德商学楼0608室)
邮政编码:100872
欢迎考生报考中国人民大学会计硕士专业学位!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
2012年6月
篇3:中国人民大学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简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相关文件精神,我校继续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专业学位代码035100)。计划招收100人。
一、 专业介绍
1、为培养高层次应用型法律人才,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司法部《关于开展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的精神,自起在全国开展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工作,中国人民大学为首批招生单位。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主要是为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大系统以及有关部门,培养德才兼备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需要的在职政法人才。我校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方案根据全国法律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的指导性培养方案和法学院的具体情况确定,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部分。必修课12门,涵盖了法学核心主干课程,每一部门法的必修课,都开设相应的案例分析课。同时,还开设了较多的选修课供学生自由选择,其中既有理论性较强的专业课,亦有实务性很强的案例讨论课;既有大量的部门法专业课,也有综合性、研讨型的课程;既有传统的法律专业课,也有最新的前沿课程。我校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教学内容、培养模式和质量标准等更突出法律职业的要求,注重学术性和职业性的紧密结合。
2、知识产权法方向。知识产权法是一个新兴的法学学科,我校自1981年起,在国内最早开始招收知识产权法方向研究生,1986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了国内第一个知识产权教学研究机构,并开始招收第二学士学位生,是在国内最早完成知识产权法专业从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到博士研究生的培养结构的院校。在职攻读法律硕士学位知识产权方向研究生是结合国家和社会的需求,经教育部批准,借鉴国际上的通行做法,于在国内最早创设的,我校是招生单位之一,主要是为政法系统各部门培养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
二、招生信息发布
我校在职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分别为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www.chinadegrees.cn,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网站pgs.ruc.edu.cn。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书面通知。
三、报考条件
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务工作者。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持经本单位同意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进行资格审查;其它部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四、报名时间及报名程序
(一)资格自审
所有报考的考生须满足报考条件。考生填报报名信息前,须认真阅读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报考条件,确定自己是否具备报考资格。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将取消报名资格和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网上报名
考生于206月25日―7月10日登录全国统一报名网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www.chinadegrees.cn,以下简称学位网),按网站说明和要求完成网上报名并网上缴费,生成并打印《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三)现场确认报名信息
1、在北京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
考生于2012年7月14日―16日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样表),到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教学一楼1101教室办理现场确认报名信息等报名手续。
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时须提交认证报告原件。
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2、在外地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
考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样表),按照当地省级考试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报名点办理确认报名信息等报名手续。
(四)准考证发放
考生请于2012年10月17日-10月26日自行从学位网下载《准考证》,初试时凭网上下载的《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规定时间内未下载《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五)考生必须如实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网上填报的信息与本人实际情况必须一致,如有虚假或不一致,一经发现,即取消考生的'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不予准考和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不退报名考试费。
五、初试考试时间及科目:
1、初试时间:2012年10月28日
2、初试科目:初试科目:专业综合考试(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英语
六、交资格审查表
考试成绩发布后,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须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的《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于2012年9月30日将《资格审查表》、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认证报告复印件)一并寄(送)至中国人民大学 法学院。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邮编:100872
七、复试
考生可于2012年12月底(具体时间见研究生院网站通知)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是否进入《复试名单》,进入《复试名单》者自行从网上下载《复试通知》。
复试科目:政治理论、专业综合(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英语
复试时须提交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认证报告原件)
八、录取
根据我校确定的录取标准,在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基础上择优录取。按照学校规定,被录取的考生及考生单位须同我校签订协议书并按规定交纳学费。
九、学习方式及年限
1、学习方式:不脱产学习
2、学习年限:学制3年
十、培养方式及培养费用
培养方式:按照2012级在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执行,利用周一至周五晚上授课。
培养费用:在职攻读法律硕士研究生培养费总计60000元(0元/学年),考生须按照协议书的相关规定交纳培养费。
学习期间不转档案、人事、工资、户口关系,学校不提供住宿。
十一、学位授予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中国人民大学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可被授予硕士学位。
十二、全国联考考试大纲
外国语:《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专业综合:《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版)、《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除考试大纲外,我校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划定考试范围,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
十二、学院招生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10-82509227
咨询邮箱:hzongheng@ruc.edu.cn
欢迎考生报考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2012年6月
篇4:中国人民大学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简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相关文件精神,2012年我校继续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软件工程领域代码085212)。计划招收100人。
一、 专业介绍
中国人民大学是一所著名的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学科门类齐全,拥有8个国家重点一级学科,33个国家重点二级学科,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均居全国第一。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使得软件工程学科对于其他学科的渗透力逐渐增强,对于提升传统学科的研究水平以及与其他学科的交叉应用具有重大的意义。在浓厚的人文社会学科背景下,软件工程专业学位在中国人民大学有了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依托我校现有的学科优势,软件工程专业将在企业管理、金融、信息系统与信息服务、电子商务等领域培养出高层次实用型、复合型软件工程技术和管理人才。
中国人民大学信息学院创建于1978年,前身是我国最早用信息来命名学科的经济信息管理系,现下设计算机系、经济信息管理系和数学系。三十多年来,信息学院始终立足学科前沿,跟踪国际先进技术,是国内最早开展数据库和信息系统研究的团队之一,在关系型数据库技术、面向对象的数据库技术、并行数据库技术、数据仓库与商务智能技术、XML数据库,信息安全以及信息系统的理论与实践等领域有深入的研究,承担了许多国家攻关项目、863高科技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以及大量的企事业单位委托项目。学院教授先后荣获原电子部科技进步特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北京市科技进步一等奖、二等奖,教育部科技进步二等奖等多项奖励。目前拥有教育部数据库与商务智能工程研究中心、数据工程与知识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以及北京市数据库产业化基地等多个省部级的研究机构,成为我校文理交叉的一个典范。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是博士学位授予点,是我国1981年第一批设立的硕士学位授予点,北京市重点学科,获高等学校特色专业称号。数据库和信息系统领域学术研究位居全国领先地位,为中国计算机学会数据库专业委员会和中国信息经济学会的挂靠单位。学院师资强大,多名教授获国家教学名师、中国信息化十大杰出人物、推动中国软件产业发展的25位功勋人物、中国计算机协会“王选奖”、霍英东青年教师研究基金资助人才、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等殊荣。
中国人民大学信息学院一直将培养“既能创新思考,又能灵活应用”作为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的目标,以“品牌”和“质量”作为工程硕士研究生管理和服务的目标。信息学院与人大金仓、南天软件、中科红旗等许多企业以及科研院所建立了紧密联系,开展了人才输送、培训、实践实习、联合实验室等项目,为人才培养提供了实习、项目合作以及技术开发的基础条件。所培养的研究生在国内具有极佳的声誉。
下设四个研究方向:
1)基础软件:为适应国家中长期发展规划基础软件产业发展的需求,中国人民大学软件工程专业设立基础软件方向。依托中国人民大学信息学院在数据库技术、系统与信息安全方面具有的传统学科优势,面向国产基础软件开发和应用企业对高端人才的需要,在软件工程核心基础课程之外,将开设数据库管理系统原理与实现、数据仓库与数据挖掘及中间件实现技术等特色课程。基础软件方向主要培养基础软件核心开发人才、基础软件平台应用软件开发人才等。
2)金融信息工程:金融信息工程是一门综合了计算机科学、数学和金融学的交叉学科。中国人民大学软件工程专业设金融信息工程方向,面向金融领域信息化对高端人才的需求,与金融信息化领域的知名企业合作,在软件工程核心基础课程外,将开设金融业务与金融信息化、金融时间序列分析及高级网络金融等特色课程。金融信息工程方向主要培养既精通软件工程、又熟悉金融业务的高级复合型人才。
3)计算机取证与司法鉴定:计算机取证与司法鉴定是涉及法学、侦查学和计算机科学的文理结合的交叉学科。中国人民大学软件工程专业设立计算机取证与司法鉴定方向,主要面向公、检、法、司等部门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才,培养社会急需的计算机取证与司法鉴定专业人才。该方向依托数据工程与知识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其中实验室数据恢复与计算机取证研究与试验平台拥有多台专业设备和数名研究人员,为国内高校第一家计算机证据鉴定中心。该方向在软件工程核心课程之外,开设计算机取证、电子证据法、信息系统安全及数据恢复等特色课程,培养适应当前计算机取证与司法鉴定特殊需求的专门性人才。
4)企业信息化与电子政务:为了适应竞争日益激烈的信息时代中政府、企业对高级信息管理人才的需求,中国人民大学软件工程专业设立企业信息化与电子政务方向。与国内外知名企业和相关政府部门合作,在软件工程核心课程之外,开设电子商务与电子政务、IT项目管理、ERP原理与实施及IT服务管理等特色课程。企业信息化与电子政务方向主要培养各类企事业单位中的.高级信息管理人才。
二、招生信息发布
我校在职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分别为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www.chinadegrees.cn,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网站pgs.ruc.edu.cn。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书面通知。
三、报考条件
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以及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的,须修完研究生课程并结合软件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四、报名时间及报名程序
(一)资格自审
所有报考的考生须满足报考条件。考生填报报名信息前,须认真阅读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报考条件,确定自己是否具备报考资格。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将取消报名资格和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网上报名
考生于2012年6月25日―7月10日登录全国统一报名网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www.chinadegrees.cn,以下简称学位网),按网站说明和要求完成网上报名并网上缴费,生成并打印《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三)现场确认报名信息
1、在北京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
考生于2012年7月14日―16日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样表),到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教学一楼1101教室办理现场确认报名信息等报名手续。
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时须提交认证报告原件。
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2、在外地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
考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样表),按照当地省级考试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报名点办理确认报名信息等报名手续。
(四)准考证发放
考生请于2012年10月17日-10月26日自行从学位网下载《准考证》,初试时凭网上下载的《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规定时间内未下载《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五)考生必须如实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网上填报的信息与本人实际情况必须一致,如有虚假或不一致,一经发现,即取消考生的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不予准考和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不退报名考试费。
五、初试考试时间及科目:
1、初试时间:2012年10月28日上午8:30-11:30
2、初试科目: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GCT)
六、交资格审查表
考试成绩发布后,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须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的《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于1月参加复试时将《资格审查表》、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认证报告复印件)一并交至中国人民大学信息学院。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信息学院
邮编:100872
七、复试
考生可于2012年12月底(具体时间见研究生院网站通知)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是否进入《复试名单》,进入《复试名单》者自行从网上下载《复试通知》。
复试科目
篇5:中国人民大学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农业推广硕士简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相关文件精神,我校继续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农村与区域发展领域代码 095110 )。计划招收 260 人。
一、 专业介绍
农业推广硕士是我国设立的专业学位类型之一,主要招收在农业推广和农村发展方面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也十分适合村官岗位上的大学毕业生以及他们从事的岗位工作的需要。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是我国重点大学中成立最早、最有影响的研究“三农”问题的学院,现任院长为我国知名“三农”专家温铁军教授。中国人民大学于1986年取得农业经济管理专业博士学位授予权,该专业1988年被原国家教委评定为国家级重点学科。是教育部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和秘书处所在单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农林经济管理学科评议组成员单位,也是中国农村发展研究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在过去培养了一大批杰出人才,学生有着比较完整的经济学、管理学和农业知识与理论,为中国农业与农村经济的改革与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
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具有从本科、到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博士后流动站的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致力于中国农业经济、农村发展等理论与现实问题的研究,是我国涉农领域综合应用型经济管理人才的重要培养基地、也是我国农村与区域发展的重要学术研究中心。
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师队伍精干,全部拥有博士学位并有国外学习和访问的经历,科研经费充足,科研成果处于国内领先水平。中国人民大学拥有与农业推广硕士密切相关的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等学科,门类齐全且有很强的实力,并拥有多个相关的'国家级重点科研基地,对农村推广硕士的培养具有直接的助推作用。中国人民大学会充分发挥多年完善的专业学位培养经验,采取有力措施,保证农业推广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二、招生信息发布
我校在职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分别为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www.chinadegrees.cn,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网站pgs.ruc.edu.cn。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书面通知。
三、报考条件
20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且具有农业推广与农村发展相关实践经验的在职人员。
四、报名时间及报名程序
(一)资格自审
所有报考的考生须满足报考条件。考生填报报名信息前,须认真阅读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报考条件,确定自己是否具备报考资格。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将取消报名资格和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网上报名
考生于年6月25日―7月10日登录全国统一报名网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www.chinadegrees.cn,以下简称学位网),按网站说明和要求完成网上报名并网上缴费,生成并打印《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三)现场确认报名信息
1、在北京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
考生于2012年7月14日―16日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样表),到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教学一楼1101教室办理现场确认报名信息等报名手续。
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时须提交认证报告原件。
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2、在外地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
考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样表),按照当地省级考试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报名点办理确认报名信息等报名手续。
(四)准考证发放
考生请于2012年10月17日-10月26日自行从学位网下载《准考证》,初试时凭网上下载的《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规定时间内未下载《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五)考生必须如实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网上填报的信息与本人实际情况必须一致,如有虚假或不一致,一经发现,即取消考生的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不予准考和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不退报名考试费。
五、初试考试时间及科目:
1、初试时间:2012年10月28日8:30-11:30
2、初试科目: 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GCT)
六、交资格审查表
考试成绩发布后,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须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的《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于 2012 年 12 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将《资格审查表》、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认证报告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单一并寄(送)至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 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明德主楼901办公室
邮编:100872中国人民大学
七、复试
考生可于2012年12月底(具体时间见研究生院网站通知)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是否进入《复试名单》,进入《复试名单》者自行从网上下载《复试通知》。
复试科目:政治理论、农村发展综合
复试时须提交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认证报告原件)
八、录取
根据我校确定的录取标准,在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基础上择优录取。按照学校规定,被录取的考生及考生单位须同我校签订协议书并按规定交纳学费。
九、学习方式及年限
1、学习方式:采取集中授课或周末授课的办法,实行学分制。
2、学习年限: 一般为3年,可申请提前和延期,最少不得少于2年,最长不超过5年。
十、培养方式及培养费用
培养方式:按照在职攻读农业推广硕士农村与区域发展方向的培养方式执行。
培养费用: 2.5万元 (分二年交纳 )
学习期间不转档案、人事、工资、户口关系,学校不提供住宿。
十一、学位授予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中国人民大学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可被授予硕士学位。
十二、全国联考考试大纲
《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除考试大纲外,我校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划定考试范围,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
十二、学院招生联系方式:
联系人: 于老师 联系电话:010-82509151
欢迎考生报考中国人民大学农业推广硕士!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
2012年6月
篇6:中国人民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2016年中国人民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中国人民大学是一所以人文社会科学为主的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被誉为“我国人文社会科学高等教育领域的一面旗帜”。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广大师生秉持“立学为民,治学报国”的办学宗旨,始终奋进在时代前列。在教育部学位评估中心2013年年初公布的新一轮全国一级学科评估结果中,中国人民大学的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新闻传播学、统计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9个一级学科排名第一,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位居全国高校首位,排名第一的一级学科总数位居全国高校第三位。
2016年,我校共有159个学术型硕士专业及19种专业学位类别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拟招生约3700人,其中拟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生45人。
一、招生信息发布
我校硕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查询有关信息公告。此外,考生也可通过微信查看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平台(订阅号)发布的最新信息,搜索公众号“中国人民大学研招办”或“rucyzb”即可关注。
考生须自行从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从我校研究生招生网( pgs.ruc.edu.cn)下载初试成绩通知、复试通知等。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6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从毕业后到2016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者报考我校,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报名时英语应达到国家四级水平或其他语种相应级别水平;
②复试时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③复试时提交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论文(字数不少于1万字),或在报刊上发表的三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文章。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对于党校学历的考生,具有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的可以报考,其余的党校学历不能报考;
(7)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8)国防生及现役军人报考,按解放军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
(9)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单独考试报考条件详见相关学院单独考试专业招生简章。
(三)报考专业学位硕士考生的报考条件详见《中国人民大学2016年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简章》及各学院网站上公布的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四)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请参照《中国人民大学201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收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五)推荐免试硕士生的申请条件详见《中国人民大学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
三、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请按下列要求正确选择报名点:
统考(联考)考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报考中国人民大学艺术学院美术学(代码:1304Z1)专业、美术专业学位(代码:135107)的考生须选择中国人民大学报名点。
单独考试考生:须选择中国人民大学报名点。
推荐免试生在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内完成报名手续,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用办理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统一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手续;未落实录取单位的推免生的推荐免试资格自动失效,参照统考考生的要求进行报名。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日期:2015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
教育网网址:yz.chsi.cn公众网网址:yz.chsi.com.cn 3.报考费缴纳方式及标准等信息,届时请登陆研招网查看“报名公告”。
4.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的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须仔细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中国人民大学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参加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考费不予退还。
(2)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不论是否已支付报考费,所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等信息将不得修改。网上支付报考费前,请务必核准信息,因错选上述三项信息而误缴的报考费,将不予退还;此时,考生若要更正报名信息,必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重新注册、报名、缴费,逾期不再补报。
(3)除“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以外的其它报名信息,考生可在网上报名起止时间内,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修改。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之后不得更改。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6)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包括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6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7)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在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
(二)现场确认
1.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生持学生证,要求每学期均注册,盖注册章),按报考点指定的时间及地点配合采集电子信息、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退出现役证》。上述证件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如发现伪造,报考点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2.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11月9日-12日,逾期不再补办。
3.现场确认地点:
选择中国人民大学报考点的考生,请届时登录我校网站查看具体地点;
选择外埠考点的考生,请查看该报考点的相关通知。
4.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1)考生错选报考点、报考单位、考试方式,或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网上报名信息,报名无效,已支付的报考费不退还。
(2)在2016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4)在校研究生报考,现场信息确认时应提交在读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同意报考的函件(有工作人员签字、联系方式、部门盖章的原件),否则不予确认。
(5)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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