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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营杂记杂文随笔

时间:2022-09-03 08:48:05 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军营杂记杂文随笔,本文共19篇,希望大家喜欢阅读!

军营杂记杂文随笔

篇1:军营杂记杂文随笔

军营杂记杂文随笔

部队为了改善官兵生活,借内蒙大草原之地利,养了近500只羊。羊是什么时候开始养的我不知道,我们团部的兵有好多人都轮流去放过羊,我是75年3月到7月放了4个多月的羊。团部的牧场具体在什么地方我是记不得了,只记得在我们团跃进公社连的北面不远,是在锡林浩特西面,离部队大约40里地左右。我记得的是有一天傍晚,孤独且单调的牧羊生活使我想起了跃进连的老乡,于是我沐浴着夕阳的余辉,策马奔驰在去往跃进连的方向。大草原是没有路的,我走的是两点之间的直线。那天的天气很好,没有一丝风,天空也没有一丝的云。我骑的是那匹爱躲生的黑马,这黑马在我的催赶下跑的飞快,我真的体会到了什么叫两耳生风。当时的心情是非常的好,也不知有多长时间就到连队了。

每当回想起放羊的工作,真的很是惬意的。当时的伙食也是很好的,3个人在一起相处也是很和谐的,我只记得尹全宝了,他是河北蔚县的兵可能比我晚一年入伍的吧。我们有两个蒙古包,一个是住人的,一个是伙房,也放些杂物。

内蒙的天好似孩子的脸,说变就变,远比不得内地的正常。内蒙的2.3月依然是看不到春意的,还是寒冷异常。我在日记中有3.25日<风雪夜>记载。“青女无策守纷雪,风神束手狂飙烈,枕上犹同包外冷,煎熬子夜衣未卸”。可见内蒙的气候是很无常的,春天来的也是很晚的。

白毛风是内蒙的专利。记得有一天是我的班,我赶着羊群刚走出不远天就暗了下来,随后刮起了白毛风。那雪花真的是大如席了,在紧密且又大的雪花遮挡下5米远以外就什么也看不见了。好在羊群非常的老实没有顺着风狂奔,要是狂奔的话,说不定我也会成了男玉荣了。一般情况下的风雪羊们还是艰难的在大雪中寻找可以裹腹的食物。天气不好时是要跟着羊群的,以防羊群跑丢了。我穿着厚厚的内衣,外面又穿着军大衣,脚穿高腰的毛毡鞋一点寒意也没有。望着漫天飞舞的雪花,我当时真的有点小兴奋,我也成了诗人郭小川笔下的“好兵将呀,白旗,白钾,白头盔”。当时的我也是白衣白甲了,跟着的黑狗也变成了白狗,那些羊们也都是身上肿了。

内蒙最美的季节就是夏天的到来,你看那遍地不知名的野花在暖暖的风中轻轻摇曳,有的与蝴蝶低语,有的与蜜蜂嬉戏。你看那远处的羊群好似一大片雪白雪白的白花,在百灵鸟的啼叫声中缓缓的移动。你看那远处的马群和牛群又似一副铺地的锦缎。偶尔你也会听到几声马头琴和“好来宝”那悠扬粗旷的动听旋律,那是远处牧民躯赶寂寞的歌。你身边的那只活泼好动牧羊犬一会狂奔去追逐叽叽喳喳的百灵鸟,一会又与几只蚱蜢玩耍,一扑一跳的不知疲倦。马儿在马绊子的束缚下,悠闲的啃着青草。那时的你把军大衣往地上一铺,拿出一本你喜欢的书,可尽情的陶醉在书中的故事里。看累了,你可听一会收音机,那时你的收音机里能听到的大都是蒙语,也能听到苏联台的`广播。不想听了,你可抬眼看蓝蓝的天空中优闲散步的白云。内蒙的天是湛蓝的,内蒙的云是雪白的,那真的是蓝的白的没有一点瑕疵。中午你可策马回家吃饭,晚上有时羊群不用找自己就回家了。还有最美的是雨后的草原,那空气是特别的清新,深深的吸一口有野草和野花的香。雨后的百灵鸟特别的欢快,叫的也特别的响亮。内蒙的草原雨后大都能看见彩虹,那彩虹就像是神话故事里的雀桥,从这个山岗跨到那个山岗。有时你看到的彩虹就在不远处,当你骑马奔过去这彩虹好想跟你捉迷藏一样没有了。我不止一次的追过彩虹,可每次我都是悻悻然。

我们的给养是团部不定时的送,吃的是比士兵灶要好的。要是想换换口味,可挖几样野菜,有野韭菜,有小根蒜。也可去寻野兔的洞穴,然后你挥锹挖下去,一般是会有收获的。我的枪法还是可以的,没有见过狼,我只打过一只秃鹰还有二只野兔(那时的子弹不太受限制),秃鹰我们没敢吃。放过羊的都知道羊群大都是查不出准确数的,都是大概数,包括牧民家的羊群也是没有准确的数。但我们可没敢想吃羊肉了就杀一只的,我们还是很自觉的吗。

放羊的那一段生活已深深的刻在我的记忆中了,永远也挥之不去的。

战友们你们谁放过羊呀?

篇2:生活杂记杂文随笔

生活杂记杂文随笔

(无意间翻看手机相册,吓了一大跳,没有对比就没有发现,这一年有没有错过更多什么?该庆幸一直相守相随。酸甜也好苦乐也罢,最好的爱莫过于互相陪在身边。最好的风景莫过于家里墙壁上的那个刻度尺。)

昨天傍晚在昏黄的灯光里,不经意地翻看手机相册,蓦然发现去年过年时的一张合影,那时候小欢才刚刚到妈妈肩膀,而现在几乎要和她同高了。我惊讶地回头问欢妈,今年小欢长高这么多吗?

“对啊!以前看他是个小屁孩,现在看着就是小少年了。”

妈妈似乎早就发现了这个秘密。

因为自己在身高上不太成功,小时候没努力锻炼,所以我特别上心小欢的身高,经常叫小欢到客厅的墙边量身高。半厘米一厘米的往上划线,满心欢喜地把墙壁画成了刻度表。欢妈对此颇有微词,埋怨我把墙壁糟蹋难看死了,我嘴里连连抱歉,可心里却暗自窃喜,这难道不是最美丽的风景?

所谓物极必反,我这么在意他的身高,反而没有发现这一年他有这么大变化。现在这么突然发现,确实吓一大跳。再仔细想想,有没有错过他更多其他改变?

每天习惯在早晨叫小欢起床,起床铃声是汪峰嘶吼的飞得更高。习惯给他喝稀饭就点面包或者饺子,或者偶尔做个鸡蛋火腿汉堡,临走他常常顺一盒牛奶。到校门口了他经常把空奶盒落在车上,自己像箭一样飞走了。有时候来不及喝完,便硬生生往我嘴里塞。我本就不怎么喜欢牛奶,再加上吸管上沾满了小欢的口水。我一脸嫌弃让他先放一边,等他这支箭飞走后我才偷偷把牛奶喝完,然后一个优美的抛物线将奶盒丢进入垃圾箱。因为浪费实在是可耻的,还有就是垃圾不落地,城市更美丽。

每次去学校接小欢,要么我到早了等他,要么他放学早了等我。我有时候等到窝火,他始终耐心淡然。我们很难默契到他一出来我刚好到了,可这就是每一天生活的现实。互相迁就一下,也没什么大不了。偶尔有几次碰巧无缝对接上,我们便都开心,终于心有灵犀。

从学校到家里,从家里到学校,小欢会跟我说很多话。夏老师怎么样,戴同学又如何。每天都是那些人,每天都有新故事。不知觉已经跟这些老师同学在一起朝夕相处五年了。就这样听着小欢说,我感觉自己就生活在他们中间,就像熟悉家人一样,尽管好多人我都没怎么见过。但他们就是最熟悉的陌生人。

这一年,小欢发生很多质的飞跃。用夏老师的话说,从一个沉默的小书虫变成了能说会道的小辩手。还走上了四年级的讲台给学弟妹推荐好书,甚至站在学校大操场的国旗下讲话。尽管准备不足,表现一般,但是在这样的'历练下,就算是失败也是一笔可贵的经验财富。游戏闯关哪一次不是经过无数次的惨败才换来艰难过关?

从一个作业潦草的老大难,变成了卷面整洁的书写者。这方面老爸说了不下千万次,却不及同桌一句小小的玩笑:“你哪方面都挺好的,就是字太难看。”千万不要告诉我她是杨同学,不然我会多么嫉妒。

小欢说,班里面开始有男女同学互相喜欢的感觉。我赶紧提醒不要过早萌芽早恋。“老爸,你想多了。人家喜欢的是她的才华与优秀的学习成绩!”

确实,在小欢大方高尚的情感面前,我在思维凸显狭隘龌龊了。而在后面他一次次对我说起的故事里,我知道了他们互相欣赏互相追赶的可爱画面。这是多么美好的童年啊!这种感觉,似曾相识。

小欢在路上跟我说过的话,会在饭桌上跟妈妈再说一次。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不同的听众,会有不同的感受。远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就是我听了第二遍又有不同的收获。就像读书一样。

小欢喜欢看课外书,废寝忘食。通常都是课外书在前,作业在后。这往往会令我心潮澎湃却又徒叹奈何。于是,我忍无可忍地在他新买的《欧也妮葛朗台》扉页写下:

“老爸希望,像吝啬鬼一样珍惜时间,争分夺秒迅速完成作业,再把有限的时间投入到无限的课外阅读中去!”我说这是巴尔扎克对他的寄语。

小欢一脸不屑地说,这谁的字啊这么难看,都看不懂。老巴尔扎克怎么可能写这么难看的字啊!

好吧,瞧你那小样儿。咱走着瞧呗!

就这么一天天,一周周,一月月,一晃又是一年。习惯了,这种在一起的平淡。平常没发现的细微变化,汇聚起来,从一年前到现在割裂来看,却是那么惊艳。

理想中,我一直希望带小欢周游世界。可现实是就这个小城市也难得走出去过。

当然,今年比较特殊,因为小妹妹的到来。欣喜小欢从反感、抵触到习惯、喜欢,其乐融融。也欣慰,小欢从如影随形,到现在敢一人独自回家,学会了独立面对这个世界。然后有天偶遇自己回家的铁哥们小王同学,结伴之后,更加乐此不疲。

当然,我也有任性出走去看外面世界的时候,而且还带着小欢。暑假去了趟大城市苏州。在苏州著名的长江鲜——红满楼餐厅,和几个兄弟叙旧。多年未见,说来话长。美食家小欢则认真品味美食,一刻也没有闲着。田叔多年在电器行业浸淫,如今已是业界世界级的翘楚。鞠叔则是央企投资界的大佬,动则投个机场航线。曾带小欢吃过海鲜的大卫叔叔,让他记忆犹新,如今也是民企上市公司的骨干。

而后,小欢突然发现:“老爸,你的朋友都很厉害哦。唯独你不怎么样呢?”

咦——好像是这样的。话虽然直白,却命中要害。

既然小欢都这么说了,而且他突如其来呈现在我面前的一系列大变化,让我深感激动和惭愧。我也要更加努力,把小小的童装做成大大的文章。

但是,小欢,你才是老爸最用心编写的文章。哦,现在还要加上妹妹小贝。

我享受那种感觉,那就是别人都说,喏那是有名的小欢的爸爸。就如现在小欢同学热情叫我小欢爸爸,我都会报以最开心的笑脸。

——动动手,随意拍下的照片,日后都会发现是最难得的记录。

篇3:杂记的杂文随笔

杂记的杂文随笔

回老家过年,整理东西,翻出一堆可以打上“青春”这个标签的东西。

整整齐齐码在老式衣柜里的小说,每一本都像新的一样,透过方方正正毫无折痕的封面和内页,依稀可以看到当时小心翼翼的捧着书本的`自己。拿起一个鞋盒,有点重量,里面是满满一盒子随书附赠的小册子、明信片、书签。

曾经粉过“维尼夫妇”,买过明信片,买过写真。后来这两个人没什么联系了,我也不再粉尼坤,忘了他的英文名字怎么拼写,宋茜拍了很多戏,演技却永远赶不上她的舞技,《我们结婚了》出了中国版但是没看过,听说韩国版没有了。

书桌左边的抽屉里有很多明信片,刚出道时的TFBOYS,十二个人的EXO,《古剑奇谭》是暑假播出的,蛰伏七年的李易峰红了,收获了大批迷妹,那个时候我刚初中毕业,我有一个QQ群,里面都是网友,每周三周四晚上大家在不同的城市看同样的《古剑奇谭》,湖南卫视的广告时间一直更长,我们就利用广告时间在群里聊剧情,猜测结局。开学前我没有等到大结局,后来QQ群解散了,网友们也不再联系。

那个时候小狮还是小狮,他监制的《花火慢邮》明信片礼盒被我当成宝,独木舟和夏七夕的名字总是放在一起,后来小狮成了莫峻,花火还在,我没有再看过,大鱼文化叫嚣着走得越来越远,独木舟生了一场病,依然喜欢旅行,以前我巴不得所有人都知道我喜欢她,后来我只是默默看她的推送,把有所感触的句子截图,我曾在舟吧发过一个帖,整理她推送消息里的歌,虽然回复的人不多,但它成了精品贴,我答应过留言的人会一直更贴,但是后来我卸载了贴吧,再后来后援会的公众号做了一起推送,整理了舟的歌单。

我还发过一个心情贴,认识了几个朋友,加了微信QQ但是也不怎么联系,我答应过一个姑娘等高考结束会继续更贴,不过我还是食言了,某个晚上,一个陌生人QQ说她至今收藏着我的帖子,我下载好贴吧,登录,但是我已经没有当时的心情了,我又点了卸载。

我以前交过很多朋友,现在依然有很多朋友,在一起的时候我们都以为会永远做朋友。

我以前喜欢实体书,我喜欢书的味道,喜欢翻书的感觉,我现在依然喜欢,但是不再排斥电子书经常从早到晚拿着手机看小说。

我小的时候不能吃笋,会过敏,现在可以吃了。

你看,大家都在变,世界也在变。所以如果时隔几年之后你见到我,没必要说“你变了”。我一直都在变化,这是成长啊。

篇4:攀山杂记杂文随笔

攀山杂记杂文随笔

今日,为学甚深,倦怠不堪,问众亲友,答之曰:岁寒,弗出。无有他法,遂起身,一人漫游,目的无聊。近海,湖以冰,如晶如露,下有涌动,思之乃活水,虽欲踏而忧其形,战战兢兢,实履薄冰,不智,后离而远去。

有山傍海,名金狐,心意萌动,凭幽径而上。入林,石阶抖擞,短而坚,山崖陡峭,体力不济,故行速减缓,冥冥有意,终攀临峰巅。余视左右,一览黄海之广阔浩然,古人云:“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此言恰得好处,水天金鳞,浮若游龙,彩云相竟,禽鸟互戏,察星辰之轨迹,观树木与丛生,霞光映红,古亭泛银。

余深感其妙处,复翻岭,往返留恋,终时色迫我,出时所患,离金狐山矣。

余久居厅堂,弗有动作,判儿时若云泥,当归天地自然之怀,感水墨星露之馨,纵案牍于四海,岂不美哉?

篇5:杂记日出的杂文随笔

杂记日出的杂文随笔

清晨四五点钟

很喜欢在这个时间点起床

吹得到清晨凉爽的风

看得见远处一两抹淡粉色的朝霞

还有耳畔那若有若无的鸟鸣。

清晨和傍晚,是城市里的风最惬意最温柔的时候。

我看到东边的一座大厦的玻璃上折射出了太阳特有的橘红色,我告诉自己,“太阳就在那边了。”只可惜我的面前还挡着一栋楼呢,真不知道那栋楼里的人有没有在四五点早起的习惯,哪怕是在这个点被吵醒,我也是为他们而感到值得的。

大厦玻璃上的那抹橘红越发明亮了,可能是因为这次看不到城市中的绝美的日出而心有不甘,也可能是被日出的那种宁静,希望的美所震撼,或者说是吸引。

不管是怎么样了吧,总之从我站在自己房间的窗台边感受着这个还没完全苏醒的城市时,我便下定决心要去很多地方,与许多不同的'日出打个照面。

说是不同,太阳还是一个太阳,只不过地方变了变。地方变了变也就意味着我看日出时的空气变了变,夹杂在清晨凉爽微风中的气味也不一样了,可能那儿的朝霞,那儿的鸟鸣都有所不同啊。

八月末

有时,月亮会在天空的西边高挂着、明亮着;天色发白,万里无云地空旷着、苏醒着。

道两旁路灯的橙黄色灯光啊,开始微弱,它们在一个小时后便会被这晴天给埋没了,就算是遇上个阴天,它们也还是会休息的。

太阳——那个被人们比作咸蛋黄的、变着色的、会把周围的云染的粉一片紫一片的圆点儿——到了八月末倒并不那样常见了,又或许是楼房太高,东边太远,而我太渺小。

它是高调的,无法被人忽视一般的,把它所到之处染上颜色。是个老练的画家吧,我想。再接着,我望见白净的天边,淡淡的蓝与粉交杂在一起,先是从蓝至白,再从白至粉,最后从粉至蓝紫——过渡的是这样自然。于是我又想,老画家今天该是有了个好心情,急着要把这座城市喊醒,将心情道给它听。

一架飞机轰鸣着从那片蓝中钻过去了,我想它若是飞的再快一些,便可撞进那片粉紫色里了。我这样想着,抬头看去,却发觉西边的月亮不知何时早不见了踪影。

天,似乎开始热起来了。

篇6:随笔杂记

随笔杂记

岁月峥嵘宿一朝一夕,花开花落谢来生勿。

流星划空许海枯石烂,君子执酒品人生无常。

春风又绿吟云淡风轻,枯藤褪青思朝歌不返。

木兰独开话一生清雅,望穿秋水语沧海桑田。

时光荏苒寄千里婵娟。

致时光

还记得年少轻狂,你说要背着行囊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还记得那些年血气方刚,你说要仗剑话李白,一壶酒浪迹天涯。还记得流星划过的星空,你兴奋的许下愿望还倔强的说要把它们都实现。还记得你总喜欢读一些诗句,说只有诗里的世界才是你想要的。后来,我们都渐渐长大,因为生活而各奔东西,在这个世界用自己的方式拼命寻找自己想要的'生活,几年不见一次偶然相逢,你看起来变得憔悴许多,竹轩清茶小聚,你哭着对我说诗里的都是骗人的,你已忘记那时纯真的模样,不过你说你许愿我们会再次相遇,那时的梦真的很美好。因为太美所以只能存在记忆里。

选择

时常我们告诫自己,生活不过一杯茶,或开水冲沸沉浮或温水平淡无味。最终都避免不了人走茶凉。时常我们告诫自己,生活不过一盏灯,或激情燃烧或虚虚渺渺,最终都避免不了灯枯油尽。时常我们告诫自己,生活不过一段风景,或用心观赏或心不在焉,最终都避免不了人去楼空。对待自己来不得半点掺假,因为影子会告诉你,那不是你想要的生活。一个选择决定一个脚印,一个脚印决定一个方向,一个方向决定一种人生。看不到的话作未来,听不到的化作虚知,闻不到的画作诗忆,摸不到的看成远方,得不到的铸为信仰。

致自己

人生就像一段情歌,或押韵或对仗,或高亢或低沉,或欢乐或悲伤,或乐观或消沉,或急转或低婉,或真实或虚伪,不同的人唱同一首歌有不同的感悟,好比不同的人会过不同的人生。不同的选择和机遇以及岁月成就了不同的自己。无论说唱还是RB,都该唱出自己的味道,活出真实,用心对待最重要!

篇7:杂记随笔

杂记随笔

生活,这面镜子总是在不经意间记录着我们每个人的一切。它总是很真实的还原着我们每个人应有的面目。所以,有时候,我们总是会沉思在自己所创造的境遇中。因为我们总是相信:下一秒,就是幸福!

可是,偶然的时间境遇里,我们还是会很累。很烦闷的为自己所谓的“幸福”添一笔,或减一笔。因为在时间的记忆里,永远没有后退,只有前进和消失。所以,我们每个人都必须痛并快乐着的生活。

明日便是元宵佳节,放假的些许日子里,浑浑噩噩,除了回了一趟老家,在未做过任何有意义的事情来弥补逝去的峥嵘岁月。属于90后的自己,却未有一颗90的心。也许,正是因为从小接受着传统教育的缘故。一到节假日,足不出户的性格,却显现的淋淋尽致。总以为可以趁着这些日子,看书、跳舞、旅游、周游世界.....的确,书写着这部分所谓的生活,还是有些勉强。我想:此刻,记下几笔,也算是为今后年过半百的一些记忆吧!

我,一个90后的人生里,没有90的个性,也没有80的岁月。只是在这中间夹缝里,用力的躲藏着成长。其实,我的环境也算不错,温带季风气候,常年适中,不冷不热,一切刚刚好。当然,偶尔有时间也会来一个暴风雨或雪花飘飘什么的,但这都只是偶然情况。当然,作为这样一个时代背景的自己,也会对的起自己。宅在家里的情况居多,烦闷的时候也会走出狭小的空间,看看外面的世界。可是,世界并非向书本写的那样的美好。出去,花钱,凡是涉及到一切享乐的东西,都与钱、权密不可分。所以,还是喜欢家的感觉——温暖。没有尔虞我诈,没有勾心斗角,没有喋喋不休的争吵...我喜欢喧嚣中的那抹宁静,宁静中的`那丝温暖。或许,人,活着,并非只为自己。生存,生活,再是生命。有时候,静下心,总是有许多的遐想。不为别的,只为自己。但现实却总是很无情,它告诉我:活着的意义在于在有限的时光里,做好本身的同时,帮助他人。倘若一个人活着,只是单纯的活着,没有任何的感觉,每天浑浑噩噩,又和死人有什么区别。现在,文字的力量,正一步步的冲击着整个心灵。20天左右的假日里,十几天都宅在家里,懒懒散散,无所事事,吃喝玩乐,没有一丝阳光,从白天到黑夜,再从黑夜到白天,临近收假的日子,才又开始了全新的生活。我总是想着用文字记录着生活的点点滴滴。可是,直到结束,也未有任何结果。不是没有了思想,而是所积累的文字可谓是少之又少。的确,无法写出一篇值得自己留念的文章。于是,后来,也变成了虚无。所以,之后,无数次的羡慕着90后的那份激情,说做就做的个性。

放不开,有些80的特质,总是会在一些所谓不合时宜的场合里,显现的羞涩、腼腆。所以,喜欢在人多的时候,躲在一个角落,不必受任何关注;在趣味相投的人跟前,尽情的释放内心的所感。呵呵呵...那就自我安慰一下吧,也算的上是一个性情中人了。当然,80后的敢作敢当,也是我所欣赏的。虽然还有一段距离,但乃心之所向。相信终有一天,会成为那样的一个人。

其实,在梦想的世界里,我,算有,也可算无。没有特别的兴趣爱好,只因太过于广泛,而丧失了应该追求的本质。又或许是因为理想太梦幻,现实太黑暗的缘故吧!没有付出,又何谈收获。不劳无获的例子实在是数不胜数。可是,即便如此,心里还是有那么几丝想要尝试的感觉,就有那么一丝不见黄河心不死的冲动。于是,几次之后,心,总算是有了些许的慰藉。的确,成功的路上是没有捷径的,就像出现在生命里的弯道,告诉我们应该歇一歇,想一想走过的路和即将走的路。走的太快,就怕跌倒之后一蹶不振;走的太慢,就怕走着走着,心就散了,梦就灭了...所以,世间万物都在告诉着我们:一切刚刚好,找到适合自己才是最好的路。

是啊,写了这么多,心,似乎也安宁了许多。现在回忆里,除了一些悔恨,更多的是斗志,是对自己的负责,是对自己些许的期望!我希望:在的岁月,记录自己点点滴滴的成长;更希望自己成为一名优雅的女子,不卑不亢,淡然儒雅!

篇8:随笔杂记

随笔杂记一篇

犹豫了许久 ,才提起笔写下,独自一个人久了,就连胃痛了也不想吃药。

——题记

阳台的那块画板被我遗忘了很久,直到今早上起来后看见才发觉。原来离自己这么近的现象就连自己都被遗忘了。又是下雨的天气,雨滴滴落在区小道上,明明这个渺小,却可以造福于农民伯伯。

直到现在才发觉,我还像一个小孩一样。如果说,我和他相遇是一件错误,那现在已经没有错误可言了,他走他的阳关道,我走我的独木桥,大家互相不打扰。

幽静的小道,雨滴还在枝叶上。没有了阳光的天空,就像我没有了你的天空。天空是那么的辽阔,我与你的距离是那么远,触及不到。

假如世界没有了你,我还会活下去的,因为这是我答应过你的承诺。我不了解你的世界,就像一棵没有完全抓住泥土的稻草一样。

那棵树看起来明明很高,但是走到近处时才发觉原来它不是很高。走近了才发觉,那世界呢?你没有融进世界怎么会发觉世界的好与坏呢?

优柔寡断不是也很好吗?至少他不会过快得到答案,至少可以让他深思,至少可以让他少一分量的过失,多一分量的思考。

小道那么长,那么弯曲却又那么平坦,草地里那么湿润。离开大家的日子也很久了吧,才想起打电话问候。刻度还在流转却又触及不到。

手臂的痕迹那么清晰,仰起头看蓝天,45度的仰望是那么的美好,轻轻扬起嘴角,微笑就显露出来了。虽然没有蒙娜丽莎的美好,但却已经足够了,我已经满足了。

踏着小道走回家,那么犹豫的步伐,自己都无法用语言刻画出。那个年少的我,在哪里?是否已经失忆了?一切关于那段年少的回忆,就让他流失在脑海吧。

推开家里的门,那么温暖,那么美好。外面的世界那么弯曲,那么坎坷。走了多少次的路途,竟然也会在一个分叉口犹豫了,那么的`优柔寡断。

拖拉着鞋子上了四楼,轻轻拿起画笔描摹出那个斑驳的背影。没有阳光,没有蓝色,只有那份缺失的黑色夹杂。

提起手中的画笔,一步一步地描摹,一份《背影》的画就出来了。轻轻的拿起画,收藏在书橱里。这是第几次的描摹背影画了,就连自己都不知道了?

多少次的迷失在人海中,多少次的描摹,多少次的疼痛,多少次的独自一人。这些多人的画面重复在脑海中闪现。

篇9:小城随笔杂记

小城随笔杂记

一直以为,我是这个小城的过客,尽管我在这个小城已经实实在在生活了几年。每天清晨,在喧闹中起床,上班、下班,晚饭后照例走一段可长可短的路,然后,歪在沙发上,看一两个小时电视,打发无聊的时光,就上床进入梦乡。日复一日,时光的摆钟,就这样咬合着。生活谈不上有多美好,也谈不上有多悲凄。某个夜深人静时,碾转在床上,灵魂游离于躯体之外,七窍开花。灵魂开出的花越灿烂,空蒙的大脑愈像轻埃,飘飘逸逸,把睡意折腾得稀巴烂。这种暗夜无聊而又无用的情绪激扬,后来让我得出一种结论:最腐蚀精神的,莫过于暗夜里的思想散漫。

我所居住的这座小城严格来说是不入流的城市。不入流的城市像不入流的人,除了相比没有高大上值得称耀以外,其它都有。比如尊严,比如虚荣,又比如旮旯里的藏污纳垢。这城市的一草一木、一砖一石在某个时刻都可能与我关联。最初,当想到我与这个城市已经真正关联上时,说实话,兴奋多于疑虑,街道上的阳光,汽车喷发的尾气,风中铃铛响的广告牌,还有躲在红绿灯后布片似的草坪,它们像城市派出来的使者,静态或动态睥睨我,也睥睨他人。我们这些城市的路人甲路人乙,素不相识又莫名关切。后来,一切习惯了,就变得不新鲜,就变得麻木,对外界的感知迟钝了许多,不是惊雷闪电就激不起波澜。生活回归到一杯白开水,虽然讨厌它的寡淡,又实实在在离不了它。但不管怎样,日子还是要混下去,即使是再厌烦的巷道,也要不厌其烦坚持走过来,走过去,走着走着有时也会走出一些火花来。

小时候我对城市的想象是:明亮的街灯,宽阔的马路,还有众星簇积般的人群。那个时候乡村应急的是煤油灯和柴油灯,一到晚上,栓门闭户,门缝透出的微光像那时的水电一样稀缺。夜稍微沉点,黑幕中,村庄只是比庄稼的影子多一点浓墨。曾经多么期待在沉沉的夜里,门前的栅拦旁有一盏明亮的灯照耀在泥石路啊,让我们和城里的孩子一样,在灯光下嬉闹。后来乡村发生了变化,电成为常客,但村庄还是一样的黑,只有汪汪的犬吠偶尔才会吠出窗棂的一缕豆光。再后来乡村愈行愈疏离,现在,我倒常常想到一个伪命题:是乡村可爱还是城市可爱?我知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答案,每个答案都有自己的理由,一百个人有一百种理由。

当我第一次走进大城市的时候,高大的楼房,葱茏的街心公园,车水马流还有工地上高高举起的悬臂吊车吸住了我的眼球,让我看到了城市的繁华,我觉得我虽然实际距城市很远,但城市可爱。后来,我身无分文走在人行路上,又觉得城市的冷酷,在饥肠辘辘中想起了乡村炊烟散逸的饭香。再后来,我从城市回到了乡村,清荷玉露,鸢飞鱼跃,泛出金色的稻浪还有潺潺溪流,突然觉得乡村原来也这样可爱。再后来,我住在城市的蜗居,森林般的房子,将天空切成锯齿,我因看不到圆溜的穹苍时而叹息。某一天读着泰戈尔的《园丁集》,他在集子的最后说:“你是什么人?读者,百年后读着我的诗?我不能从春天的财富里送你一朵花,从天边的云彩里送你一朵金影。开启门来四望吧。从你的鲜花盛开的园子里采取百年前消逝了的花儿的芬芳的记忆。在你心的欢乐里,愿你感到一股春晨吟唱的活的欢乐,把它欢乐的声音,传过一百年的`时间……”那时,正是黄昏,我坐在阁楼里想象着鲜花盛开的园子。寸土寸金的城市,花园跟我没有一丁点关联,我想到了曾经蛰居的乡村,在庭院的某一隅,有一蓬葳蕤的女贞树,女贞树的旁边散开着蝴蝶花。我想寻找哲人说的百年前的草木精魂,就回到了乡村。乡村寂寥多了,门前的老槐树下不再人头攒动,水浮莲爬出池塘,向我游说村子的荒芜和空落,还有浑浑黄黄肆虐的水……这不是我记忆的乡村,记忆的乡村从未这样凋敝。我独自迎着风,不知道下一刻将要逃离到何处,更说不清是城市还是乡村让我依恋。

土地被压路机碾平,城市像煎饼越摊越大。那些街道,如同母亲插过的稻田,一低头一转身愈来愈宽大。这是繁华,这是阔绰,让在这里生活或不在这里生活的人都惊叹。一个变异的时代,稍不留神就会目瞪口呆。说起街道,我想起母亲的稻田。母亲的稻田年年翻新,街道也是一样。很多年前我在一家医院专门治疗一种叫“骨髓炎”的疾病,这疾病到了后期,炎症破坏骨质烂掉的死骨剔除后又可能继续形成。那些年我为这类病人反复做着手术,明晃晃的刀切开皮肤,凿去皮质,深入髓腔,从脓疡中捞出来在血污的巴掌中沾沾自喜欣赏自己的杰作。现在,当我看到街道像我当年的病友一样反复被掏空,我和这些乡村来的苦力一样羞愧。

可以肯定的是,生活还是美的。我的毗邻,是一间空置的房子,我搬到这个楼盘很长时间,一直没有见到过它的主人。我猜想那主人也许正像燕子衔泥一样,从遥远的南方把溅着血汗的收成在这里换来这个庞然大物。他的窗台外檐,某一天我不经意间看到一只黑白黑白的鸟,如展开的巴掌大。我说那是一只鸽子,家里当家的那个人非要说是一只喜鹊。喜鹊就喜鹊。最初看到那喜鹊衔来一根根小树枝,还有枯草,横竖叠放在窗檐,那是它在筑巢。我曾经有个疑问:城市虽然多数由坚硬的物件组成,但毕竟那些从园林中贩来的曲曲垂盘之木也不稀缺,为何它要将巢筑在一块坚硬的水泥板上?直到有一天,那喜鹊窝在窠中不动,原来它在孵化新的生命。我后来发现喜鹊其实不是一只,是一双,应该是一对夫妻,正为家族延续血脉。它们轮流孵化,窝在窠中的一动不动,即使你惊扰和挑逗它,它也只用眼睛向你直视。我明白了它们的选择,在喧嚣甚上的城市,要找寻一个安全并且安静的地方完成使命的确有些难度。我不知道它们曾转转过哪些地方,像人们挑选楼盘一样,它们以与生俱来的智慧,最终选到了这里。我不敢惊扰它们。后来,我看到几只黑溜溜的头在翅翼下伸展,目光是那样有神!再后来这些小生命一天天长大,有一天全家都消失在天空中,有好长时间我想象它们飞翔时划出的美丽的弧线。它们的消失,我也想到了南下的人流和空巢的村庄。现在,那窗台上的树枝和杂草,早已随风雨侵蚀而变成霉斑。它们一家子的温馨,曾让我彻夜难眠。我从那里看到了生命存在过程中的感动。

关于黄昏,我在一篇文章中说:城市是没有真正意义的黄昏。因为那一亮霁色实在是走得匆忙,来不及细品。记忆中的黄昏,是霓霞躲进烟树,再冉冉浸到海里,如同一个吵闹的孩子,躺在摇篮,被老祖母轻轻地摇来摇去,眼睛皮打着架,就打来了瞌睡。这种恬静与城市早已格格不入。但无论时光怎样错乱,我还是喜欢黄昏的,即使是看不到真正意义的黄昏。我行走在街道上,如茫茫人海上的一叶扁舟,漫无目的。走路,让我释放心中的戾气。我走遍街市的每一个角落,像多年前我蛰居在异乡的城市时一样。有一段时间,我喜欢到一块空地去散步。城市有一块空地实在不易。两三尺高的荒草,芜蔓在砂泥中,良莠不齐的野花,散发淡淡的芬香。这是一处倒闭多年的旧厂房,那些低矮的泥墙还依稀让人想到当年的灯火通明和欢歌笑语。我踏在残留的脚印上,像回到了从前。后来,我的身后跟着一只流浪狗,黄毛脏兮兮的。最初它的目光疑惑和警惕,以后就变得柔和多了。那时,我或许侵扰了它的地盘。这块荒芜的地方,它是真正的王。杂乱的草中传来蟋蟀的声音,一阵接着一阵,像李白在黄鹤楼吹着玉笛。街道的车流声倏忽而过,残阳从高大基站的钢架上抹去,置身其中,仿佛与这座城市割离,就像这块荒地,也像身旁的这只流浪狗。我稍微比它们多一点想法的是:这偌大的一处空地,如果市府将它辟为公园,栽上一行行树木和草坪那也是惬意的事。后来,我为这自私的想法暗自惭愧。大约几个月后,我看到了一群民工在那里放线,灰白的石灰像老虎撒尿宣告主权,接着推土机“轰隆轰隆”冒着青乌的烟,蔓芜的荒草连根拔起。我知道:假以时日,城市将自豪地向世人展示这里会出现一个伟大的楼盘,住在这里,会沾满城市的王气。同时又有多少人将一生的积蓄携来,然后又没完没了和银行做上了交易。那只流浪狗后来不知再到哪里去流浪了,它比人类幸运,无牵无挂,到处都是自己的家。

父亲在城乡结合部的护城河旁修整出一小块菜地,种的都是时令蔬菜。我每次去看他的时候他总要塞一些菜让提着。父亲说:这菜虽然成色没有街上卖的好看,但吃的放心,百分百放心,天然无农药和污染。有天我开玩笑地说:那也不一定。这护城河浑浊的水就可以污染。父亲听后,半晌才怔怔地说:那我就在菜地里挖个水凼。似乎有些黑色幽默,我们的生活一天比一天安稳和富足,可我们的心并没有静暇下来,常常担心生活中的这和那,连八旬老人都知道“天然”、“无污染”这样时髦的词。可我们很少真正检讨自己,在生存的竞争中,我们一边大口吃着肉,一边谈论血腥的可怕。油有“地沟油”,米有“铅米”,菜有“有机磷”,肉有“瘦肉精”,水有“牛奶水”,空气有“霾”,学校跑道有“毒塑料”……官员台面上说着千篇 一律的标准“普通”话,台底下做着蝇营狗苟的事,商人为了盈利不择手段,农民为实现农副产品的最大转换挖空心思,多少人为了自己的绳头小利千方百计……整个社会互相伤害,没有谁比谁更危险。麻木和被打动是衡量一个人内心冷热的杠杆之一。人们热衷于谈论自己,男人渴望志得意满,女人渴望珠光宝气,面对庞大的世界,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没有什么比人心的冷漠和麻木更损害社会这个肌体,我们游戏其中,我们我行我素!

人格分裂。我与一座渡水的槽对话,与散落的泥土对话,与苗圃的花草对话,与奔驰的车、呛人的尾气对话,后来又与古人对话。我与范希文相隔千年,我们相视一笑。范说:“不以物喜,不以己悲”,他送来一杯酒,真正的千年佳酿,我喝完,既而出一身冷汗,接着就变成了一个疯子!

篇10:关于成长的随笔:杂记

周四是一个普通的周四,可是自打早上起来我还是闻到一股不一般的味道。舍友说,今天出成绩了。

哦,原来是放榜日,我心下了然。我瞄了瞄同学,几乎每个人的脸都绷直得像布匹,而眼睛里,那是一种紧张却又带些期待的光,除了我。也许是中考前师兄的演讲,也许是中考期间老师坚定的眼神,抑或是笔落下那一刻的自信,使我有一种“边疆已平,将军打马归”的轻松。出成绩有什么了不起的,我想到。

上午有几个同学回初中部,无疑是去现场查成绩采访一类的吧。教室里空落落的,我看着老师,心思却不由自主飘到了不远处的初中部,我有些羡慕。难道有什么事会比被母校请回颁奖更值得荣誉吗?没有。我狠狠地在心里酸了一把。中午吃饭的时候一反既往我的沉默寡言,粘着朋友旁敲侧击成绩的事。

邹看起来脸色不对。我问她你多少分,她不直接回答我,低下了头“我考得很差,你和浩都考得挺好。”

那你多少分?我像是没听见似的继续问。她六百六十多,比我低差不多十分,而浩比我还高。我嘴里的排骨掉了下来。我一时间不知道该先惊讶哪件事,邹是我们三人之中最厉害的,可这次?而败给浩,对于我来讲是最伤自尊的。

呸,今天的排骨怎么全是骨头。邹见我生着闷气,拍了拍我的肩“至少你比我好。”她的声音有气无力的,我抬头去看。她一副憔悴的模样,难受在她的脸上宣誓了主权,她还是硬生生扯出了一张笑脸来安慰我,然后又是低下头,默默地扒饭。我看得心倏地一疼。

我又有什么资格埋怨呢?每个人都有自尊,而以我对邹的了解,她的自尊其实很强。此时的她就像是从天上被打落到地的,被命运捉弄者。她这样的一个人,尚且没有向别人抱怨一句,甚至没有完全将难受表现出来,那我呢,又有什么资格埋怨呢?无非是多加努力罢了。我由衷生出一股对邹的钦佩。能控制好自己的情绪不影响别人已然不易,而她还要努力乐观地安慰别人,用自己的痛处铺垫别人的快乐,这又何止是无私二字可形容的呢?

世界上并不止你一人悲痛,慰劝你的人,也许上一秒也想了结了自己。这句话是我听一位抑郁症朋友说的,细想不无道理。

公众号:咱们的语文课

篇11:短篇经典杂文随笔

短篇经典杂文随笔

毕加索的'画,常人很难欣赏。

于是有人问他:

“你为什么不把人画得像人、世界画得像世界?”

毕加索回答说:

“我十岁的时候,

就可以画得和照片照出来一样,

但用40年才画出了你们看不懂的东西。”

我为什么要讲这个故事呢?

我想说:很多目标不是光靠努力就能达到的。

绝大多数画画的人,

努力一辈子也只能达到毕加索十岁的水准。

不要坐井观天,一生都与平凡为敌!

接受平凡,比超越平凡更重要。

篇12:杂文随笔

杂文随笔

今天在店里墩地的时候,墩布上面的塑料头掉了,我的右手掌狠狠地杵在了顶部,然后就出现一个矿泉水盖大小的伤口,皮肉外翻,瞬间血止不住地流,一会儿就流了一大摊。

我慌乱的不知道该怎么办,就着水龙头冲,越冲流的越快。

我突然想到按着也许会好点,拽了张纸巾放在伤口上按住,染红了再换一张,这样几张之后血算是止住了。

我蹲在地上,心咚咚地跳的厉害,眼泪竟也不知不觉流了出来。想着刚才的心慌意乱,没来由地感到一阵委屈,哇哇大哭起来。

好想这时候他可以在我的身边,哪怕只是无声的给我一个拥抱,我也不至于像现在这么狼狈。

可是我知道,尽管只是这么小的一个心愿,也是不可能的。

我和他一个在北方,一个在南方,相隔了几千里,再想念,再需要彼此也只能透过屏幕来传达。

看着那一句句“我心疼死了”,“怎么弄得呀”,“怎么那么不小心”当时的我却感觉不到一点点暖意。

我知道,我不应该这样想。可是,我只是需要一个温暖的怀抱,抱抱;一个坚实的臂膀,靠靠;一双厚实的手掌来给我力量。

我不想什么事都要自己扛,我不想在我孤独无依的'时候身边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

我真的很软弱,很胆小,我不敢自己一个人去到陌生的地方;我不敢学习开车;我也不敢跟无理的商贩讲道理。

我习惯了去妥协,去退让,去逃避自己觉得恐惧的任何事物。

我需要的,是在我软弱的时候你可以马上出现在我的身边,给我依靠。

篇13:试后取绩杂记,试后取绩杂记随笔,随笔

试后取绩杂记,试后取绩杂记随笔,随笔

今天的天气微凉,呼出的气在空中凝结成了霜露,搓了搓手掌,我有些不耐烦焦急等待成绩而浪费难得的残喘时间。

期中考试延迟了些日子,连考了两天,那么多日的努力在这两天变的无足轻重,就像是为一件事准备了很久,事到临头却发现这像是一个完全崭新、不同的、清零了所有的开端,所有的一切都难以预料。

――就像成绩往往是你难以预料、把握的。

我倒是没有什么争强好胜的理念,所以拿到不上不下的成绩是也没什么好失望或庆幸的――或许我就是“乐天派”吧。乐安天命,不思进取。

莫名其妙的,与我同一排横着隔了几个座位的女同学哭了,我便觉得真是毫无缘由,无理取闹。

――她平时是一个很傲气的人,许是仗着成绩在这个同年级仅两三百人的初中考了第八,又在老师眼里形象还不错,更或者是在原来的学校被“惯”坏了,整天自称着学霸,对人有些“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做事总想做掌控的主动方,完全的指使着别人……总之让我很反感,当然,也没有与之任何多余的交集。

所以,即使对此感到疑惑,我亦并没有多余的去理会。

老师又因着课堂纪律留了堂。冬日的天黑得早,出校时街边的灯已经亮了起来,校门前驶过一辆公交车,不巧,正是我需要坐的。

差一点所以错过了,我原本还算无云的心情有些阴郁,用比平时慢许多的步伐走到站牌下……反正已经没什么会错过的`了。

站牌下一个人都没有,只有我像个傻子似的靠在树上藉此托起沉重的书包,然后把因衣服套得太多开了的一颗扣子系上,漫无目的地盯着来往的车辆看。

“呜……”耳边忽闻到哭啼声,我转过头去想旁观的看热闹,发现那啼哭的是那个女同学,因之前刻意的未有什么交集与摩擦,便上前问。“你怎么了?”

“我成绩这次考的不好……”也难怪,否则是难想象是什么打击让她哭。“我数学这次考差了,别的科也不好……王逸v竟然还来讽刺我!”

“考得差?你总分考多少?”语文和地理的成绩还未出来,许是因为整整两天学生全在考试,老师略悠闲,便在此期间内高效率地审判完了五科的试卷,在这个学生也放松的下午一股脑的全部公布出来了,令人有些猝不及防。

“……我考的那么差……”她没有正面的回答,平日整齐的粗长马尾也有些凌乱,眼圈是粉色偏红,由另一位同学拖拉着。

“考得差又怎么?我考六七十分的时候都有。”我不会为这些东西感到后悔,或者仅仅有些惋惜。

――在我看来那只是一种自我的个人检测罢了,算不得什么,成绩只是形式上的一种体现,反正考与不考又与知识的把握没有太关系,为它后悔没有意义。

“这次考得不好我至少要两个月都有阴影,害怕考试,下次期末考试也考不好了!”她忽的愤怒而激动,在同学安慰的目光与扶伴下与我错开。

“呵。”真是难以理喻。

我无所谓的用手撑了撑裤兜,表示无奈,心情似乎轻松了许多。

――无关幸灾乐祸,只是因为发现了一个可以让我思考并发表反面观点的例子罢了。

成绩,真的有那么重要么?或者说,是她无法承受之前的信誓旦旦与现在成绩冷清将会遭受到异样或怀疑的目光,因为惧怕面对失败,惧怕被任何潜在的人否认或产生负面影响,所以才会害怕,并不可遏制的哭。

倒是,有很大可能啊。

如是想着,我突然回忆起了另一件在未到异地上学时那个学校的一件事:一个每学期都获得“三好学生”奖状的学生突然没有被发到奖状,便哭了,且异常伤心。老师当即便说要去教导室,如果有多余的就为她写一张。

这就是属于“优等生”的优越感,他们害怕失去所拥有的称赞与艳羡,害怕发现自己是不完美的,害怕自己逐渐退步,害怕发现自己的不足与别人的优点,他们在内心总是确定着自己,否定不好的猜想。所以有一些诸如此类的实验,会成功的原理便是如此:当一个人被大家所肯定,被大家所追捧,他就会努力的使自己更完美无缺,哪怕是装的,也绝不让别人发现自己其实并不是他们认为的那么好,想要多拥有这种优越感。

久而久之,动作保持久了变成了习惯,习惯保持久了,便成了自然,也就会成就一个“焕然一新”的好学生。

而不可否认,形成这种良性局面的,是人的虚荣心。每个清心寡欲的人都不能说自己无欲无求,也不可能绝对的说自己未有过虚荣心,如果你发现不了也只是因为虚荣心的体现没有局限,难以分辨。

当然,虚荣心也可以称之为“注意信誉”,不过是一个直白一个符合人的虚荣心。

到这里,我反而不知道该怎样继续表达自己的观点了。

由一件事了延伸许多……总之,成绩与虚荣心不是等式,可以区别它们的,便是人的态度了。不需过分的忽视或不在意,但过分的在意与苛求便显得虚荣了。

所以,以一颗平常心看待成绩与功名,是无论什么地位、身份的人都该拥有的,无在乎“成绩”与“优劣”。

篇14:关于认真对待的故事随笔:杂记

早晨到校后,还没进办公室,先到班里转转。守在门口的顾蕾同学趴在桌子上,像是睡觉的样子。我敲了敲她的课桌,问:“大早晨的就困啦!”顾蕾答道:“老师,我刚从操场上练完200米!”

原来是这样,虽然我和同学们强调过,运动会参与第一,成绩无所谓。可是同学们一旦报名参赛,还是很认真对待的。你看,顾蕾大早晨的还到操场上练习准备比赛。听同学们说王未禹同学在家里完成作业后,从九号院跑到D区,再返回九号院,就相当于练习了两个八百米,多么认真的同学啊!类似的,大课间里,卜宇飞、刘暄、刘琛、张坤晔、田子辰等同学积极试跑接力,都是认真对待的表现。

由此看来,进取心是我们每个人很自然的拥有的,每个人都会有一种天然的上进心和不服输的精神。

昨天,我们的纠错行动布置后,今天表现还可以。鲁晨轩第一个交给我改错,我仔细查阅,发现仍有两道题没有改正。随后,董译然拿着练习册来找我,说:“老师我想改错,但是有的题目不会改,我要找同学请教一下。”付祎韬同学也拿来了同步练,说改过错了。我说你放我桌子上吧,我要查一下再还给你。他马上说,还有一道题没改呢!后来,焦树洋、赵士博、刘子澄、赵涵婷四位同学也都积极的交来了练习册。我一一查阅,发现两个问题:一个是改错不认真,既然是改错,就要比最初的作业还要认真,比如把选择题填空题当成大题去做,写写解答的过程,分析出错的原因,这才叫重视错误。二是改过了,却还是错的,也就是没有改对,这种就要更加重视了。在我细致地追查下,总共七位纠错队长的改错没有一位让我完全满意的,有的说没看到所以没改,有的说还不会做所以没改。我一一对七位同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他们也表示积极配合。

子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前面一句是对家长说的,后面一句是对我说的。孩子们毕竟还小,贪玩、放松对自己的要求是很自然的,作为家长和老师的我们必须经常的对孩子提出要求,做好监督,才有利于孩子们更好的成长。

所以,从严入手,从细入手,狠抓落实,更进一步。

本文作者:乐水(公众号:乐水微言)

篇15:成绩杂文随笔

成绩杂文随笔

燥热的天气,让人的情绪跟着有些燥热起来。

暑假开始,孩子们回来了。

久别重逢的喜悦很快被因为不理想的成绩导致的阴霾而笼罩。

刚刚被高考中考小升初轮番洗礼的社会在这夏日里被各种气氛调动得越发燥热,处处有人询问孩子的成绩,即使他与你毫不相干。不明白这是否是一种新的一年一度的打招呼寒暄套热乎的手段。反正每一个孩子,都可以和高考挂钩,不是已经考过就是将要考。而且,至少,期末考总是都考了的。所以,这是比较安全的问题?碰上考的好的压抑着高兴谦虚的家长尽管说不要钱的好话畅想清华北大,碰上考的不好的如我们这样的就陪着抱怨几句自家孩子,然后说些言不由衷的以后会好起来之类的,不乏举一些后发制人的例子以为佐证。

蚯蚓程宇奉母命去他外婆家走了趟回来,忿忿不平地发牢骚:“我年年都拿优秀回来没有一个人问,怎么个个都是问我儿子成绩!”

世道如此,确实的,我们没有办法不关心孩子的成绩。

我对耷拉着头的北美豹猫安凡说,没办法,只要我们爱你,就不可避免地会介意你的成绩。那些说着努力了就好,成绩无所谓的都是些自家孩子成绩好,站着说话不腰疼的主。在目前的学校里,成绩是判定一个学生的唯一标准,也决定了老师同学对你的态度。

老实说,北美豹猫安凡的成绩不算差。除了语文他是一如既往的考不好以外,数学和英语的分数都入了优秀的范畴。奈何同学们都太努力又太认真,以至于他数学140的成绩在班上都排到了第12名,年段名次我根本没敢报给蚯蚓程宇,一心指望着他再拿个数学第一的蚯蚓程宇会有多失落,我是可以理解的。好不容易有一科可以拿来宽慰一下自己的科目都没有了,让身为老师的'他,又一次在办公室同事间比孩子成绩这一项被垫底了。

刚刚结束报志愿的他,看了太多自己的学生因为成绩而艰难地选择学校,不由得将北美豹猫安凡带入,以至于长吁短叹。想想网络上那贴在新生儿枕边的离高考还有多少天的图片,我连时间还长的话都不敢说,怕越发引出他的牢骚。

读书这东西,有时真的孩子也很辛苦。这一次我们县的小升初,总分300分的,考出298,297的有好几个,总分270的名次都已经在三百开外。也许只是一个小小的疏忽,名次就跌落几十,就掉到了放羊班里。

读了那许多年书出来的他,不会不知道,140已经是很难得的分数,每一题都会做和一分不丢是两个概念。但我们,确实因为这名次而沮丧。每一道切线,都是冷冰冰的按比例来切的,不会管你之前是如何的优秀。

但不同于他的消极叹气,我的态度比他积极许多。我一边安慰北美豹猫安凡,人最主要的抓住现在。为今之计,可以做的,就是把整个学年的语文卷子整理出来,一题一题重新做过去,有不懂的就去问蚯蚓程宇这个现成的语文老师,他牢骚归牢骚,还能不给你解答?要学习的是你,你必须拿出主动的态度,让他为你改观。一边私下警告蚯蚓程宇,还没有到放弃的时候就好好努力,尽力去做一切可以给北美豹猫安凡帮得上忙的事情,往好的一面扭转。不要说一些没用的情绪的话,问问自己尽力了没有。另一边,哈士奇雅雯是与北美豹猫倒过来的,她的文科相当不错,数学和物理就惨了。我要她整理出错题,给暑假学校的补习结束后让蚯蚓程宇带去找他的同事,一题题请人讲解。

只有做了一切能做的事情,以后,才有资格说,我努力了,我尽力了,我没有遗憾。

篇16:三章杂文随笔

三章杂文随笔

(一)包 容

年纪大了,健康也渐渐差了,吃药就变成生活中不可少的事。记得我十九岁时,到一位住在台北小南门的大学同学家玩,她的爸爸主动说要给我算个命,我因受妈妈爱算命的影响,也不在意的给了他生辰八字。他对我的论命,我只记得二句:我一生药罐不离身,而且名字会上报纸。那时候我百思不得其解,直到现在竟一一成真,我不得不佩服同学的爸爸是个很了不得的算命师。

我一生患了大小病不计其数。光是开刀做手术就有八次,被同事开玩笑说:干脆在身上装个拉链算了!我有严重的便秘,几十年来吃过无数种的软便药,每次吃一阵子就无效了。直到最近几年换成中药,医生说要让肠子暖起来,自然会使大肠蠕动得到改善。没想到果真奏效!现代医学发达了,中药已改为用机器装袋的“科学中药粉”,非常方便!

但是不知怎的,我每次吃完药时总是把撕开后的空纸包,顺手放在枱子上,没有即刻丢弃到垃圾桶内。因为这个“坏”毛病,经常会受到夫君王兄的奚落,有时甚至造成夫妻间为这件事发生龃齵。

不久前,因为来到女儿家过感恩节的假期,在与女儿话家常时,不经意间与她讨论到这个问题,才跟女儿说出长久以来一直埋藏在心里我对这件事情的看法。我认为人与人之间需要爱,但是更加需要对我们所爱的人多一份理解与宽容。除了对所爱的人付出自己全部的爱心以外,再加上那份能够包容的心胸才是最完美的!我对别人甚少碎碎念,就像孩子们小的时候,如有类似行为,我也总是会自己默默地把它们给检起来,然后再提醒他们今后务需注意并加以改善。而不是如此这般碎碎念令听者伤心!由此也让我想起女儿与女婿二人之间互动的一些事情,令我感触甚深!

女儿是个大而化之的人,从小就常常丢三落四的,结婚后勤俭持家,做事任劳任怨,很得公婆的肯定。在日常生活中,因家务事多,常常会忘记一些事情,可是女婿却一直对女儿甚少抱怨。记得每次去探视他们,总会发生一、二次,在大伙儿出了门后,经女婿再次提醒,女儿这才发现自己忘记了带上等一会儿要用到的重要东西或者是类似的“脱线”事情。每当这种时候,女儿即刻十分着急地问女婿:“糟糕!怎麽办?”好脾气的女婿总是安慰她,叫她先不要着急,然后再二人共同想对策设法加以解决。我很佩服女婿对女儿的包容之情,虽说夫妻间本应如此,但真能能够做到“不怨尤”、“积极面对”并接受配偶因为疏忽所造成的错误,除了有浓浓的爱以外,更要有一份体恤与包容,这的`确不是一件简单容易做到的事情!

女儿听完我这一番话,她也觉得她能得到自己先生的“包容”是一件多么美好和非常幸福的事!同时她也决定帮我去跟固执的老爸进行沟通。当她用上述女婿对她处处包容的例子劝说自己的爸爸时,夫君王兄也好像逐渐从中悟出了道理,答应不再因为我容易忘事而造成的疏忽对我发出不耐的怨言。

我十分感谢我的女儿与女婿为我们做父母的作出了这方面的范例,而且我也能够理解夫君王兄的感悟,毕竟“包容”也是需要用爱心去慢慢学习与领会的!

(二)杨氏酸梅汤

我从小就喜欢烹饪,尤其因常常当妈妈的小帮手,所以自己也常有巧思,做些零食给妹妹们吃。像我常做的凤梨汤及具有特殊风味的“杨氏酸梅汤”,虽然是不值銭,但给每一个喝过的人,都留下深刻的印象!

犹记得上小学时,每逢暑假也会带同学到我家旁边有名的官邸去游玩。待玩倦了大家回到我家休息,并在家中喝我自己发明的“凤梨汤”和具有特殊风味的“杨氏酸梅汤”,大家都赞不绝口!

其实这二样甜汤的做法,说穿了一点也不稀奇。小时家中因孩子多,跟本吃不起什么甜汤。那时凤梨便宜,我就把皮先洗刷干净,把切下的一层不吃的皮,放在锅里,注水至锅与皮面齐,开火略煮个十分钟后,可适量加入些砂糖,再把凤梨汤带著锅一起置入冷水盆待凉后,便可品嚐那酸酸甜甜的凤梨汤。妹妹们也都非常爱喝,只要看到妈妈买了凤梨回来,妹妹们就高兴的想流口水,知道等一下就可以喝到大姐做的美味凤梨汤了!

至于所谓的“杨氏酸梅汤”嘛,更是让人无法想像它和一般酸梅汤有何两样。在上世纪的六十年代中,由于物资缺乏,酸梅汤价格较高,对我们这样的家庭而言的确是稀世饮品,于是我便又突发异想,把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中的“醋”,找出爸爸爱吃的“镇江香醋”,加以変化,倒一点在杯中稀释,再加少许糖搅拌均匀后,这就是我发明的“杨氏酸梅汤”!你真的不会相信,在那个年代里,它的确可以称得上是一道美味极佳的上好饮料!而我也永远无法忘怀,当妹妹们趴在桌边,用一双双充满期待的大眼睛,望着我用一根筷子,慢慢冲出一杯杯想念已久的“酸梅汤”时的兴奋眼神,那是多么的纯真与可爱呀!这一段喝甜汤的日子,也给我们七姐妹留下与人不同的童年温馨回忆!

(三)金童玉女

从小我就喜欢看新娘子,总觉得一个女人最美的时候,就在出阁的那一天!婚后当我有了儿女后,曾几何时也对小花童产生了注意力,真希望自己可爱的女儿,也可以穿上小白纱礼服,陪新人踏上红地毯!

我的这个梦想,在小我十四岁的小七妹妹要结婚时,终于实现了!虽然才十岁,女儿已经长得可爱甜美讨人喜欢。男花童请到好友阿珍的儿子小佳。小佳人长得斯文,有一对慧黠的大眼,功课好又有礼貌,人见人夸!他自幼稚园起便开始被人看上,认为能够请他当花童会给新人带来好福气,连照相舘的摄影师,都想请他当模特儿!想来小佳定是福星,因为请他去当花童的新人,大部分第一胎生的都是壮丁,因此小佳已有职业花童的美誉!

小佳和我女儿同是光复国小五年级的同学,所以配対来当小七妹妹的花童,真的像是一対金童玉女!尤其当亲家母知道二人生肖同属龙,更是高兴的合不拢嘴。当然小七妹妹夫妇也是一举得男!使这金童小佳的生命史上又添一段佳话!

如今三十年后,小佳在荷兰得了二个硕士及政大法律博士,并当上美商某大银行在台行长,育有一子。而我家女儿也在美得了硕士,先生是博士,育有二女一男且父母健在都是有福之人。而小七妹妹夫妇也得了一対儿子,看来小佳和女儿真的是一対金童玉女!

篇17:珍珠项链杂文随笔

一条珍珠项链杂文随笔

橱窗里的模特挂着一条淡粉色的珍珠项链,在最显眼的位置,苏格放学回家的路上一眼就看见了。珍珠圆润玉透,散发着若有若无的微光,苏格似乎能闻到一股很淡很淡的腥味!“真怪,这里怎么会有一家饰品店?”苏格站着看了很久,她不知道为什么自己隔着橱窗都能闻到那点点淡淡的腥味,像人的血。

“怎么不进来看看?”突然一道声音传来。苏格抬头,一个穿着蓝色旗袍,开叉很高,可以看到若有若无的大腿,那腿很白,很长,没有一点杂质。连脚趾都干干净净,涂上猩红的趾甲油,抬头一看,那女的正依靠在门边,细长的`手里携着一只香烟,烟已燃尽,烟灰落在脚边,那手芊细淡白,感觉没有血色。 对着苏格微微一笑,手轻招。“进来看看!”

定了几秒钟,苏格飞快的跑了。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想跑,好像迟几秒就走不了了。

女人静静的看着苏格跑去的方向,“你一定会回来,我等你!”转身,关门,消失不见!

吃过晚饭,夏日的夜还未黑尽。苏格在卧室里做着家庭作业,一道高难的数学题难住了。她站在能看见窗外川流不息的车子,过往的行人。十六岁的苏格长的很黑,五官平凡,更让她自卑的是自己还带着难看的钢牙。成绩平凡,喜欢上一个不平凡的学长。高大帅气,成绩优秀,篮球队长,一有学长的比赛,苏格总会第一时间去看。虽然学长并不会注意到她。

苏格把手中的书放在桌子上。拿了一只冰棍,出门去了。她想去看看那条项链,或是那个叫梦的小店。

穿过街道,苏格来到小店门前。那女人正在月光下涂着指甲,鲜血般的指甲油在月光下发出阴冷的光。女人抬头望了一眼“你已经来了,进来看看吧!”

苏格进屋后看到屋里陈列了不同颜色,不同大小的珍珠项链,每串面前都摆放了一面镜子。

苏格好奇的指着一串红色的项链问“这个是做什么用的?”

女人说“你把镜子拿起来看看。”

苏格拿起镜子,一阵光闪出。

苏格又放下镜子,对女人说“看,也没什么啊!天都那么晚了,我该回家了。”女人说“以后就知道了,我送你回去吧!”女人让苏格把眼睛闭上轻轻在她的头上点了三下。当苏格睁开眼睛发现自己居然趴在桌上睡着了,难道是做梦?

第二天,苏格照常去上课。一到校园里许多同学主动打招呼,问好。苏格受宠若惊,也微笑着打招呼问好。最让苏格兴奋的是陈宇学长也主动“苏格,中午一起吃饭吧?”

走进教室,同学们也惊叹“哇,苏格你今天好漂亮啊!衣服哪里买的啊?”

苏格挺郁闷,自己跟平时一样啊,哪里会漂亮,莫非……

苏格拿出课桌里的一面小镜子。那里面的苏格拥有着精致的脸蛋,大大的眼睛,漆黑的秀发,高挑的身材。皮肤也白里透红,散发着健康青春的气息。一身红色精致的长裙,主要是没带眼镜没有钢牙了。

哇!自己真漂亮!苏格心里想着。

班上的男生开始给苏格递小纸条,女生嫉妒。自己喜欢的学长请自己吃饭,收到很多的礼物,这些都是自己以前所不敢想的。

但是过了几个月后,苏格渐渐发现母亲不认识自己了。像自己从来没有存在过,苏格很伤心,走到一处公园里。却看见母亲身边的一个女孩子,觉得很熟悉。等她们走进了才发现那是自己和母亲。

可是自己又是谁呢?苏格想!

苏格狂奔去那个小店,小店里却没有那个女人。苏格进去找了一圈也没有找到,想出去时却发现已经出不去了。自己只能在离小店五十米的距离走动。

篇18:挽回杂文随笔

关于挽回杂文随笔

其实根本不想做什么努力,总觉得在对方放弃看开的时间里,自己什么都做不了。

并不是那种“好好谈谈”或是道歉就能解决的,示弱和逞强都没用,盔甲究竟是什么,拿来攻击的武器又是什么,完全不知道。

我究竟能做什么。

陷入这种题目的深思中,咦不对呀那个人曾经表现出这么爱自己的模样所以冷静理智地好好谈谈也许就有机会,也许我哭着道歉对方就会心软……无数个也许的假设在你的胸腔塞满希望,让被动恋爱的你总觉得下一次做得更好对方就会回心转意,于是托住自己脆弱到快碎一地满是裂痕的心脏,跑去问对方“你要不要再伤害我一次。”

对方却连这个问题都不屑回答。

对小熊吹嘘过自己的挽回本领好,其实都是谎言。一旦事情发生了,即使知道对方的住址我也不敢跑过去问那个愚蠢的问题。我也不想再把残渣从地上一片片捡回来了。

我怕我这种路痴连人都见不到。

我怕我见到了也不知道说什么,满脑子都是出门前看的卡耐基的鼓励鸡汤和公众号那一叠恋爱教程给予我的'勇气。

想起被初恋分手时连哭都来不及哭,直接“噔噔噔”跑回宿舍拿出一本《美国总统演讲稿大全》,不停、不停地念给对方听。都是鼓励的话和如何说服对方的话术,差点连“美好的生活需要我们共同开创”此等鸟话都说出来。

不能停下来。

停下来就输了,不想输。

不想走出来,所以往着不知名的方向努力,对方一眼看穿,耐心地等你读完,对你说有些事是不需要努力的。

所以放弃就是对的么?被单方面宣告死刑后,另一方就要说“好的我知道了,那就明天上断头台吧,祝我死得畅快。”

我始终做不到那么从容呀。

像我这种人,写一封信给对方已经是极限,可能会再附送一份礼物,除此之外我真的可能什么都做不了。堵人什么的也只是虚张声势,我内心明白,连玩普通的解谜游戏都能在迷宫里迷路的我,对方想躲我找起来哪有这么容易。

可是写信么?用什么纸张,是复印的打印纸还是原稿纸或信纸,或者日记本。写什么文字,用怎样感人的文字怎样颤抖的手去敲下文字才好。身为写手,却不信任自己的语言表达,恨不得把心脏捧出来用纸和保鲜膜包好,放进礼物盒绑上丝带。

可终究不能杀了自己呀。

于是逼迫自己释怀,到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终归有点长进,学会了表面不动声色。学会了公众号里面教的“你要有点大人的样子”。

哈。真是可笑。

原来接受了自己的无能为力就是不动声色。

说得好像自己有共情能力就能挽回什么一样。

所以在第四次失恋时,只是感到心脏疼了一瞬,完全哭不出来,反而冷静地去洗手间洗了把脸准备上班。

到第五次失恋的时候,会不会心脏也不会疼了呢。

特别清楚自己挽回的次数加一下次挽回的力度就会越小,明白自己内心对挽回本身的抗拒和对整件事的无力感,就像看着洪水猛兽泛滥冲击了整座堆积已久的堡垒,刷净了自己和对方以往所有的努力。

加上对待师傅时挽回的次数过百导致力不从心,本人又是对恋爱抱持悲观态度,望着对方表白时就想着结束时对方会从同一张嘴里吐出什么语言。

发抖。害怕。无力。

但还是不敢停下来。

所以不轻易说分手,因为害怕自己挽回不了,即使遭到冷暴力时也不说,忍耐着,想象着美好蓝图,等待着对方恢复元气再一次和自己笑着打招呼。

这怎么可能实现。

对方说分手后就积极地寻找着解决方案,仿佛自己有多拼命,制造Abcde挽回计划方案,最后却慌张得在一堆计划前面跪下来。

拜托了。

我根本学不会什么大人的样子。

为什么我要装作若无其事提起全部勇气走到你面前一次又一次地看着自己被花式击碎。

明明人的离开是正常的常见的我该习以为常的。

学不会洒脱,才会学习了那么多挽回招式。

无用的、无用功的、理所当然失败的,“挽回招式”。

只不过是小孩子下棋输了喊着“再来一盘”的耍赖而已。

篇19:祭奠杂文随笔

祭奠杂文随笔

当年没有悔意

察觉别离的意外

你失去的温度

像壮烈的痴心汉子

留下那伤心女子

欠缺了角色

如今她的.诚意

你如何记忆

当初那个你

已成回忆的故事

我从今不再忘记

教育学院开展清明祭奠革命英烈活动

清明祭英烈,共铸中华魂。3月30日下午,教育学院团总支在长清区石麟山革命烈士陵园开展以“清明祭英烈”为主题的祭扫活动。活动由教育学院课检部部长安园园主持,辅导员李娜、陈鹏飞及教育学院学生会代表参加了此次活动。 活动伊始,由学生会副主席桑春雨作为代表向烈士致悼词,随后,在主持...

硕鼠杂文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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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郎才尽杂文随笔

书店杂文随笔

小随笔杂文

三月杂文随笔

《军营杂记杂文随笔(合集19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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