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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朝礼赞美文随笔

时间:2022-10-05 08:24:37 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王朝礼赞美文随笔,本文共16篇,欢迎大家收藏分享。

王朝礼赞美文随笔

篇1:王朝礼赞美文随笔

王朝礼赞美文随笔

繁华落尽,夜未央,星轻佻,月妖娆,迷离了谁的梦乡,两个人的脚步,一个人的路,任凭寂寞的身影修长,不安的音符跳动着些许古老的味道。谁无心弹奏着逝去的乐章,谁无意祭奠那老去的辉煌。

古藤树,梧桐花,青石古路,脚步几人留下......

风执着的随着秋千摇晃,剥落的城墙,散落的青囊,破碎的时光拼凑着骄傲的'惆怅,右手边,左转,那是一个人的王朝。

我为士,我为将,我为王,来者不拒,去者不留,你唱你的妖娆,我擦我的刀,至情睥睨,风刻的笔体,玄武岩上书写的序章。

轻声叹,几人懂,这不是疯,是狂......

篇2:生命礼赞美文

狭小坚硬的石壁中,柔弱的小草没有放弃生命。它选择不断成长。纵使拼搏到伤痕累累;刺骨的冷风里,落单的大雁没有放弃生命,它选择迎风飞翔,去追求温暖以及生存。

自然界有太多顽强的生物,它们生存在恶劣的环境中,没有什么可以帮助它们,它们只有靠自己,靠自己不断拼搏以获取生存。像茅盾的《白杨礼赞》中的白杨,那是何等的顽强的生命力啊!在干涸、狂风中生存下来,唯一能依靠的,只有白杨自己。

当我们联系到人类自己,有依靠自己顽强拼搏而走出困难的,亦有在困境中自甘堕落以至于自取灭亡的例子。

南宋统治者偏居于江南一隅,将中原的广大土地拱手让于异邦统治者,而自己却于临安过起了骄奢淫逸、歌舞升平的日子。正如苏洵在《六国论》中所言,六国之地有限,而暴秦之欲无厌。南宋的土地终究有限,割完了,最终只能灭亡。南宋统治者总期望着金人停战而得自保,却不懂用自己的拼搏努力,与之决一高下,以换取长远的.生存,可谓鼠目寸光,灭亡自在情理之中。

自甘堕落的形象,自不在少数,但亦有顽强不息、拼搏不懈的例子。

罗斯福因年青时一次下水救人后而染上细菌,最终得了小儿麻痹症而不得不坐在轮椅上生活。他曾经自暴自弃过,曾经想过就这样堕落下去,因为老天对他这样一个有为青年居然如此不公。但他终究还是想通了,他认识到一切都木已成舟,若希望改变只能通过自己顽强地不懈努力。于是他开始发奋,终于创造了连任四届总统的奇迹,终于成功地帮助美国度过经济危机,成功地指挥了二次世界大战,成功地在美国历史上刻下了自己光辉的名字,他的生命固然是残缺的,但却又显得如此完美。因为他做了自己的救星,用拼搏补充了那份残缺。

还有贝多芬以及他的《生命交响曲》和无数脍炙人口的交响乐,还有史铁生以及他的散文,还有张海迪以及她的好多立志文章,还有太多太多……他们做了自己的救星,于是他们的生命显得格外熠熠生辉!

让我们赞美吧,赞美那些不懈拼搏、靠自己改变命运、甚至改变历史的生命!

篇3:幸福礼赞美文

幸福礼赞美文

“朝闻道,夕死可矣。”这一句是从近日翻看冯友兰先生的《中国哲学简史》里的第四章中论述“孔子的精神修养发展过程”中所看到的,显然,其句的着重点便是“道”字,且孔子也曾说:“志于道。”,那“道”指得是什么?“‘道’便是我们用来提高精神境界的真理。”冯友兰先生如是说。

然而,读到“朝闻道,夕死可矣”之时,浮此刻我脑海中的却并非是玄而又玄的“道”字,而是衍生出了一种关乎人类对快乐和对理想追求的“道”。于是我把这一句“朝闻道,夕死可矣”理解成了,为了到达某种理想或为了体验某种极乐而献身,这不啻为一种“幸福”。是的,“道”在我那里幻化成了“幸福”二字。

诚然,每个人的幸福观都是不尽相同的,就像每一千个读者也会有一千种“哈姆雷特”,幸福有小之幸福,也有大之幸福,但幸福的愉悦感却是一样的,就好比人生观与价值观,有人“杀身成仁”,有人“割肉喂鹰”,也有人“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舍我其谁的大无畏精神,在某种程度来说,这也是一种幸福,只是普遍人根本无法企及,甚至嗤之以鼻。[由整理]

这天我所礼赞的幸福,那幸福究竟是什么?幸福有形态吗?幸福有味道吗?幸福又有颜色吗?享誉全球的哥伦比亚大师级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在《感情与其他魔鬼》中写道:“幸福无法治愈的东西,那么任何药物也治愈不了。”诚然,幸福在我们的生活中扮演着生命与心灵的维系带,那么在我们探讨幸福的时候,对生活的欲望观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影响幸福的原因有很多,非但与外界因素有关,也与自身因素关联。

在通往幸福之路里,我们对这两点的憬悟至关重要。每个人与外界接触的环境迥然不同,自然会导致各自的幸福观念的差异,譬如生活在沿海地区的我们,对于水源的祈求相比于西部荒漠一带地区生存的人来说,并没有他们乞求水源的愿望那般强烈,平常我们渴了,随时随地都能喝到一瓶矿泉水,这时的我们会感受到幸福吗?——我想绝大多数人是不会有这种幸福感的,但对于西部地区严重旱灾生存的人来说,那么这一瓶水——不,那怕是这瓶中的一滴水,他们都会感到这乃是天赐良源,当他们的喉咙滚动着丝丝甜甜的水源时,之于他们来说,又将会是一种何等的幸福享受啊!对此,幸福就如同爱因斯坦的《相对论》,这世上没有绝对的幸福,只有相对的幸福。

除了外界因素影响幸福以外,而自身因素也是影响幸福感的重要原因之一。自闭、嫉妒、猜忌、目中无人、吝啬、自恋或自大等拥有这些品性之人,他们是不会拥有幸福感的,即便他们获得的幸福,也并不是真正好处的幸福,而是一种人格缺陷上“病态的伪幸福”。举个例子,读过莎翁四大杯具之一的《奥瑟罗》的人都应明白,摩尔人奥瑟罗原本是多么幸福的,他拥有着威尼斯国家里十分高的威望与声誉,甚至还拥有着貌如狄安娜女神一般的妻子苔丝狄蒙娜,但由于其性情嫉妒与生疑,对于恶棍随从伊阿古的诋毁之语,在他耳朵里仿佛灌入了迷魂之音,在他的脑海里靡靡回荡,最终非但亲手杀死了温柔且美丽善良的妻子,也将自己的所有名誉,连同生命都烟消云散,幸福在那顷刻间土崩瓦解。读罢,顶真有扼腕叹息的唏嘘之音,何其悲哉?

有人说,“幸福的人都是相似的,不幸福的人却如万花筒一般,有千般种,万般种。”我深以为然。

中国台湾散文家林清玄先生小时候家里很贫穷,那时侯,他的幸福便是喝一瓶汽水能喝到打嗝,无独有偶的是,日本作家芥川龙之介笔下《山药粥》中的红鼻五品的幸福也类似如此,他的幸福便是能尽兴的将山药粥喝个够;在另一个日本作家情爱大师渡边纯一的自传作品的《瓦砾中的幸福》里,讲述了战争摧毁了城市的面貌,将其化为瓦砾,却在字句里掩饰不了对幸福的渴慕,因为作者对幸福生活依然抱着希冀之意;而在美国的硬汉性作家海明威的《永别了,武器》中,我们能够感受到一场战争便是一场噩梦,他们摧毁人类渴慕的'幸福,而海明威在书中所要呼吁的,便是放下一切战争,遏制一切罪恶的来源,而和平与自由便是幸福之根。

上个月,读完法国哲学家阿兰的《幸福散论》和罗素的《幸福之路》,其中对于生活的热爱和对幸福的追求及见解也是受益匪浅的。我们明白,悲观是不幸福的,乐观才是幸福的;我们要刨根问底的找到“不幸福的原因”与“幸福的原因”两者之间存在的细微差异,然后在通往幸福之路中,一路洒满幸福之花。我以为,这便是两部作品的幸福根源点。

世人无不都在追求幸福,到头来兜兜转转,在众里寻他千百度之际,蓦然回首灯火阑珊处,原先幸福即是健康与快乐。法国作家马克·李维曾写过一部风靡全球的小说,叫《偷影子的人》,每个读者读完都深受感动,感动之余也是幸福的,而他的另一篇小说为《幸福的另一种含义》里,在结尾处,写道:“上帝保佑,这‘另一种含义’还真是美妙得很哪。”是呀,在追寻幸福的路上,不管我们究竟能够走多远,物质生活过得有多好,然而,丈量我们生活幸福度的无非是快乐,我以为,这才是我们能获得幸福的前提,这种幸福是美妙无言的。

雕塑家罗丹也曾说过,“生活并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这也让我联想到诗人顾城在其《一代人》里的“黑夜给了我一双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来寻找光明。”我以为,我们所发现与寻找的幸福也大抵如此,它并不藏匿于多么深奥地世界中,相反,只要我们拥有敏锐的洞察力与感知力,幸福也会无处不在。

因此,我们要礼赞幸福,我们在光阴昼夜里品尝了太多孤独,唯有不舍昼夜地赞美幸福,方才能获得幸福!这便是我所要礼赞的幸福!

篇4:翠竹礼赞经典美文

翠竹礼赞经典美文

青翠的竹子实在是特别的,它不平凡于万树之中,我赞美翠竹。

成片的竹林卧在山谷之中。它从根部的笔直,缓慢的一节一节的爬上去。从墨绿的根一步一步的`渐变到深绿,叶绿,青绿。出乎人意料的,以为它会像白杨树一样笔直的直窜上云霄,但在这片高得接天的万树中,它悄然低下了头。竹子顶端的细长竹叶都恭敬的垂下头来,随着清风飘荡。在这生机盎然的春色里,所有的树都互相攀比着它们傲然的高度。却只有它,哪怕挺得笔直,却依旧谦虚高洁,给予孕育它的大地最崇高的敬意。

这是翠竹,不起眼的翠竹,却决不是平凡的翠竹。

它没有高挺的身姿,没有茂密的树叶。也许你认为它不美。如果专指这“高挺的身姿”或“茂密的树冠”之类而言,那么竹子不是树中的好女子。但是它是树中的“谦逊高洁的公子”。当你在在参天树林中行走,看见遮天的树木中,却独有一棵垂下头的竹,难道你就只认为它只是一棵普通的树?难道你就不能想到它的谦虚与恭敬还象征了那些谦逊的人民?难道你竟一点也不联想到,它如此立在那里,不正是在提醒着被荣誉迷昏了眼的人们?难道你又不能更远一点想到,这样谦虚好学,不与人攀比,精心刻苦的翠竹,宛然象征了凝结着中华民族古人的崇高礼德和我们祖先恭敬有礼,以谦虚静心为本的精神品质吗?

让那些忽视礼仪,忽视这种崇高礼德的人们去赞美那些高傲美艳的参天大树吧!去看不起这谦逊极其普通的翠竹吧,我要高声赞美这翠竹!

篇5:书之礼赞美文

书之礼赞美文

儿时对祖父和父亲的最初记忆都是从书开始的,那时年龄虽然小,但已经懂得手捧书本的人最打扰不得,在夕阳的余霞或是柔和的灯光下,读书的大人就像沉寂思索的雕像,周身伴着别样的光芒,让我的敬畏之感油然而生。

稍大一些,能断断续续识字的时候,父亲便开始了对我的读书启蒙,童话故事、成语故事、历史故事,我的童年由各种故事组成,读书的兴趣也逐渐浓厚,甚至到了一瓶药的说明书都不放过,必须要一字字的读完。

在这二十余年的成长过程中,总是有书的陪伴,光是上学时的教科书、辅导书就占去了半壁记忆。然而,我要赞美的,不是中规中矩的课堂之书,而是“闲”书。

“闲”书之所以被称为“闲”,大概是因为很多家长把它归为课业之外闲暇时读的书,而又托这繁重学业的福,“闲”书已然变成了“嫌”书,学生读它仿佛就是为了讨父母的嫌,招父母埋怨。但在我看来,“闲”书的'“闲”是闲情、是雅致,甚至称其为“贤”书,也完全不为过。

印象里有两句关于书的实在话,是父亲曾经说过的。其一是“只要是买书,花多少钱都不用在意。”其二则是“凡是市面上有的书,都是有用的,都可以看。”就是这两句话,影响了我十多年,我可以不必躲避着父母,买杂志、买漫画、买小说,然后坦然的阅读。

读小说,学会情节的通贯,又能体味书中人物的喜怒哀乐;读散文,学会优美的辞藻,又能感受美轮美奂的意境;读诗歌,学会精简的表达,又能和诗人一起迎接灵魂的冲击和涤荡。

读纪实,仿佛经历过了一个时代;读推理,能追寻作者的逻辑直到令人震撼的结局;读科幻,能打开想象的闸门到处翱翔;读励志,让心灵强大敢于为梦想奔忙。同样,读历史、读传记、读故事,甚至是读漫画、读笑话,都会帮助我们陶冶情操、感悟人生。

书还是纸质的好,就像写邮件远比不上写信来得亲切,常说见信如见人,是因为这笔迹和信笺已经浸染了写信人的汗水、眼泪甚至笑声和哭诉,书也是一样,透过油墨的暗香和微糙的纸,仿佛能看到作者忽而搔头忽而拍案的影像,有种说不出的亲切。工作之余,手捧一本挚爱的闲书,或倚靠、或斜躺,静静的读,这世界好像只有书和我,用心灵交流。

书,不必都读得精,但可读的广。社会就像图书馆,有的人是专研究成功学的,为逐功名利禄;有的人是怀旧的诗歌集,愿意生活在无尽的梦幻和理想中;有的人就像情节跌宕的小说,充满传奇的色彩;而更多的,就像你我,是杂文选编或是期刊杂志,有亲情友情爱情,有对现状的不满和对未来的憧憬,还有自我的调侃和反思。书读的广,识人也可更精准,更容易和各种“体裁”和“类别”的人产生共鸣。

我赞书,赞它包罗万象、无奇不有,赞它平易近人、来者不拒。凡是你来读它,它必会献出全部、不加欺瞒;凡想读书的人,总会找到自己想要的那一本。男人读书,能增长见识、愈加成熟内敛;女人读书,能提升气质,更加优雅大方。

朋友,若是不信我把书夸得这样神奇,就请去就近的书店或报亭买一本喜欢的书,认真阅读,不用多久,你定会和我一样,被书的内涵和气度折服,忍不住再写一篇礼赞!

篇6:随笔美文

随笔美文

把所有的记忆摔碎了,就再也拼凑不成原来的模样,有一天你对着镜子看时,那张脸还是那样,却再也看不懂自己的笑容。

一人静静的发呆时,脑海中的一切像是在昨日发生,有些东西,像烙在生命的印记,想抹去时做不到,不经意间却被忘却得一无是处,暮然回首间,支离破碎的记忆便成了伤,只敢在夜深人静时悄悄的回想,猛然发现时已是热泪盈眶。

时光让我们去珍惜一个人,我不贪心,只希望一眼遍是一世,又莫名其妙的被现实撕扯得支离破碎,感到恐惧、不安,以至于一次次的`骗自己,把花篮编织美丽动人,掩饰那些空洞,有一天发现,打水时,便成了别人眼中的笑话,其实发现结局注定,却不愿去相信。轻轻的诉说一些话语,不敢大声,像亏欠了别人什么,做了个袋子里的人,夏天时用皮大衣包裹自己,连眼睛看到的一切都需要去装饰,用黑黑的镜片去看世界才显得让自己找到那久违的安全感!

一天,当找不到归属的地方,在心间建做小屋,装了那些记忆,安一个过滤器,把那些不好的东西过滤,打开窗户,看看阳光,多把心情晒晒,风干,重拾的一切虽然并不完整,但多了许多快乐和心安。多看看镜子,对自己微笑,当太阳落山时,天并不会黑,学会适应现在的一切,相信看多了太阳的眼睛是明亮的。

如果有一天,现实欺骗了你,不要颓废,静静的思考,在这个本不公平的世界中,对我们来说何不是一种公平,你需要记住:烟火只是会绽放在黑暗的空间。

篇7:美文随笔

美文随笔

上天在我们出生时便赋予我们一双明亮的眼睛,看世间的人情的冷暖,看日出日落,我看过太多的东西,看过你的眼睛,为何却没有看透你的心? 有人说,没有晚霞的夕阳,便不是完整的黄昏。我想也是吧,若没有一次让你忘记时间,甚至忘记自己的相恋,便不是完整的人生。

或许当我们来时便懂得伤悲,而后才学会的快乐,伤悲便伴我们一生,让我们轻易的老去。孩童时,我们眼中的童真,很温暖,甚至可以融化冰雪,当泪流多了,便显得浑浊,让我们不能看太多东西,直到没有了色彩,变为黑色,永恒的黑色。

年轻的我们,总是苛求完美的`世界,不要黑色,我想却伤了眼睛的心,眼里的黑色赐给我们的是七彩,当我们拥有时不要太过贪婪,或许一切都是别人赐予的,学会珍惜所拥有的一切。当星星出现时,给他们起好听的名字,把所有关心的人的名字写在天空,祝福他们。

篇8:美文随笔

算上今天,我已经和调丰小学的小朋友们一起度过了5天,课堂时间给他们上课,课间时间和他们一起谈天论地,游戏玩耍。在这期间,我发现了调丰小学学生的一个秘密,那就是他们十分喜欢和逐光社会实践队的支教老师们合影留念。而这也是我的一个哄娃法宝,当他们吵闹,不听老师们讲话的时候,我说那就不和你们合影了,或者说现在要合影啦,大家快过来的时候,他们就会十分迅速地安静或者集中。

因此,在课室,在走道,在操场,在篮球场,在调丰小学的每一处,都记录下了学生们和支教老师们的身影。在我的手机里存满了的是和调丰小学学生们或是微笑或是搞怪或是佯装生气的照片,而这些照片的共同点大概是在我们眼底盈满的笑意和愉快吧。

其实,不仅是他们想和我一起拍照,我也很愿意。我是一名岭南师范学院的大学生,但并非师范专业,换句话来说,这很有可能是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以一个老师,一个知识运输者的身份和小朋友相处。只要这样稍微想想我就很想为这段很有意义,很难得的旅程进行记录。

有人说小孩子的记性不好,可能你现在一起玩得很开心,很融洽,他们很快就会把你忘得一干二净了。但是,就算是这样我还是愿意付出努力,只为给他们带来哪怕只有一点点的影响。这也许是因为我感受到他们很喜欢我,而好巧,我也好喜欢可爱的'他们。所以,调丰小学的小朋友们我们一起来拍照吧!

篇9:美文随笔

今天是来到调丰小学的第七天,听说今天海南有台风登陆,我们调丰这边会受到影响,大暴雨即将来临,搞得我提心掉胆了一天,害怕下雨时小朋友来上学路上的安全问题,害怕下雨到处都是湿嗒嗒的,大家做什么都不方便,但幸好的是今天阳光明媚,一切都顺顺利利的进行着,使调丰小学充满了欢笑的声音。

在我的课程安排里,今天将是我给a,b班授课的最后一节课,这节课过后,晚上我就可以随心所欲的玩手机,爱多晚睡就多晚睡,白天,我也可以安安心心的赖床,但我心里还是莫名其妙的失落了起来。是的,今晚12点过后,我虽然还会待在调丰三天,我也还可以和小朋友们相处三天,但时间就是这样一点一点的流逝,一点一点……

最后一节课是手工课。我和小朋友一起开展了历史悠久的剪纸课,目标是让孩子们了解我国民间艺术的博大精深,发扬我国优秀民族文化,增强学生民族自豪感。课堂中,小朋友们善于模仿,勤有思考,动手做了许多小作品,有小窗花,有小兔子,有可爱的小牛,有蝴蝶……最令我感动的是,有的小朋友竟然在他的作品上写了自己的名字,送给了我。

欢快的笑声,愉快的歌声,小小的礼物,都让我的三下乡充满了满满的爱意……

篇10:美文随笔

早晨起来,鸟儿在枝头上欢快歌唱,悦耳动听。然而我却被楼下的孩子吸引了。他们在干什么呢?我抱着好奇心到了楼下,耳边传来了朗朗的读书声。这就奇怪了,孩子们今天怎么比以往还要积极努力了呢?原来他们在为下午的朗诵比赛做准备呢!看着他们认真的样子自己都不忍心去打扰了,孩子们的天真无邪让我想起了童年时代,他们那样无忧无虑,快乐美好。

下午上了两节课后,小老师和同学开始在教室布置比赛场地:有的同学积极打扫场地的卫生;有的不吵也不闹,安静地等待比赛的开始;还有的参赛选手在台下努力地在做准备。班长作为主持人在讲台上宣布比赛的开始,我们坐在台下作为评委有耐心地听着孩子们朗诵。我原以为他们都会很紧张,面对台下的老师同学会羞怯。可是却没有,他们都充满自信地走向讲台,大声有感情的朗诵,这让我很佩服他们的勇气,希望他们在面对未来的人生道路的时候也能勇敢坚强地去面对。

很快比赛就结束了,我们评委开始计算总分,并且为前三名的孩子们颁发奖状和精美的奖品,没有获奖的小孩子我们也颁发了小礼品作为鼓励,希望他们不要灰心难过,以后继续努力。

又是美好的一天,望明天与孩子们更加美好!

篇11:美文随笔

来到调丰小学社会实践基地的第三天傍晚,只因我踏上了那个小小的滑板,从此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有一群学生在玩溜冰鞋和滑板,我用脚掂了下滑板,我觉得要是双脚一起站在上面,肯定被它颠下来,搞不好还要擦伤膝盖。所以,整个过程我都是小心翼翼,不敢太大幅度去摆动滑板。第一天接触这个东西,我甚至不能在上面站稳,以至于被学生调侃,他们实在是太厉害了,不仅会滑板,还会溜冰。

后来的每一天傍晚,只要能让我玩到滑板,我都觉得是一件非常让我开心的事情,特别是当我找到诀窍,感受在滑板上那种潇洒,随心而动的感觉,如同光脚站在海边的沙滩时,海浪扑上岸边,把人往岸上推的快感。

篇12:永远美文随笔

爱情这东西是少量坚实物质加上大量虚妄而热烈的幻想构成的。

造物主让男人以隆起的方式显示和宣告我们的欲望,而女人的欲望则是隐匿的,藏在体内的,而且造物主给她们的器官也不适于炫示,只适于防守。

爱情若不暴烈便不符合爱情的本质,爱情若始终如一便不可能暴烈,这是千真万确的真理。

我讨厌看到那些年过五旬的男人因为还有那点少得可怜的、每周使他冲动三次的精力便迫不及待、蠢蠢欲动,好像腹中有股雄壮的、势不可挡的力量似的:其实是一簇十足的废麻火,持续不了多久。但我赞美他们在生命黯淡的寒冬还感到一种强烈的、不安的烧灼。欲望本该只属于风华正茂的年轻人。不信你试试看,若是你追随身上那股不知疲倦、饱满的、高尚的感情,它准会把你抛在半路上。若是你把自己的欲念引向某个柔能的、不知世事的、在男人面前还会发抖和脸红的少女。第二天,当你迎着那双目睹你的粗鲁和无能的美丽的眼中的轻蔑表情,你能不羞死吗?

我们的生活半是疯狂,半是谨慎。谁若是恭恭敬敬、循规蹈矩地写生活,他便只能写出生活的一小半。

在爱情方面,哲理教导我们选择这样一个对象.它不仅仅满足我们的肉体需要,却也不会扰乱我们的心灵,因为爱情不是心灵的事,心灵之需要无条件地跟随和帮助肉体。

爱情是受没有生活经验者统辖的天地。‘它无规无矩’。诚然,充满意外和混乱的爱情更令人神魂颠倒,连其中的过失和事与愿违的结果也是奇妙的,令人回味无穷的。只要爱得强烈,爱得如饥似渴,理智和谨慎都无关紧要了。你看爱情就像醉鬼般摇摇晃晃、跌跌绊绊、疯疯癫癫;谁若用明智和巧计引导它,便是给它戴上镣铐;谁若要它听信老年人的教诲,便是限制它神圣的自由。

然而我很明白,爱的能力是很难恢复的。由于身体弱而阅历深,我们的口味变得娇嫩了,精细了,我们的要求越来越多,而我们给予的越来越少。我们变得越来越挑剔,而我们也越来越不被人接受。正因为了解自己,我们变得胆怯、多疑,我们没有丝毫把握能得到女人的爱,因为我们熟悉自己,也熟悉她们。我置身于生气勃勃、热情炽烈的年轻人中往往自惭形秽,何苦把我们的凄惨呈现于她们的面前呢?

爱情是没有经验者的天地。它无规无距。诚然,充满意外和混乱的爱情更令人神魂颠倒,连其中的过失和事与愿违的结果也是奇妙的,令人回味无穷的。

我常见男人为了女人的肉体的美丽而原谅她们精神上的脆弱,不过我还从未见女人因看重一个男人的睿智和成熟而愿意向他衰败的身体伸出自己的手。

在结束这篇宏论时,我要说,男人和女人都是在一个模子里铸造出来的,除了所受教育和社会阅历差异,他们之间没有多大区别。

指责异性永远要比原谅异性要容易得多。

篇13:永远美文随笔

“我还是个孩子,给我个拥抱好不好?不要嘲笑我的偶尔发脾气和撒娇......”不知怎地,现在总是会时不时的想起这首歌,想起以前那天不怕地不怕的时光。有一种愿望叫“时光逝去,我们不变”。时光如愿地流逝了许多,但我却与当时的每个人渐行渐远。

曾经坚定不移地相信不会忘记,不会生疏。但生活总是会借助光阴的力量慢慢模糊他们的名字,他们的脸庞,他们的体型,他们与我的种种。奇怪的是,时光模糊了那么多的东西,却没有模糊我们对他们的想念,反而还增加了。这大概是是时光让我用它的方式去让我和他们保持着仅存的一点关系—想念。

太阳不会因为他们的离去就停止东升西落,生活会继续有条不紊地进行着。虽然周围还是有许多人,还是有许多欢声笑语。但总是觉得缺了些什么东西,好像有什么宝贝找不到了。

记得以前老是不知道冬天是怎么来的,感觉不到它来的过程,总是不知不觉得就穿上了冬天的厚厚衣服。每次想到这个问题时都会抱怨自己怎么不多留意些。话虽这么说,但这么多年来一直都是在天气大冷的才意识到冬天来了。直到前几天,天气突然降温,狂风肆虐,树枝乱晃。这才意识到原来冬天来得这么突然。

本以为它会慢慢地,缓缓地。不曾想到它竟然这么急,这么猛。我也曾想过,究竟和他们是怎么才生疏起来的。怎么一点都没察觉到。就像这天气一样,根本就没什么过程,或许只是因为一次偶然的交谈,一次随性的打招呼,让我们的关系骤变。只不过一直以来我们都以为没有这么突然,没有在意罢了。

不管怎样,他们只能说是我人生路上的过客。纵使我对他们有万般的不舍,但必须接受,因为这就是生活。在最美的年华里,我们曾真心相对。这就足够了。最近有部电影叫《从你的全世界路过》,我没看过,但它的名字感动了我。虽没有那样的好运气去拥有一个从我全世界路过的人,但曾经坚定地相信可以有也足够温暖我。

现在很少对朋友说出永远这个词,同时也没有听到一个朋友和我说过。可能我们都曾经历过永远给我们带来的失意。永远的情谊固然美好,但我们已经长大了,不是吗?我们不能再像以前那样天不怕地不怕,也不能只顾着自己开心。生活给了我们很多的身不由己,有时不是我们想分离,而是不得不分离。

我不是说如今的生活没有永远的情谊,而是没有那时我们定义的那种永远。那种还未涉世的永远。也不是说现在的生活不好,只是我很怀念那过去的永远。

篇14:永远美文随笔

不一样的,不一样的感受!明明和他已经没任何关系了,但是今天接到他的电话,电话那头问我国庆有没有时间,尤其是在30度的高温下,并且在刚吃完火辣火辣的火锅之后,心里异常烦躁!

是真的还在乎他吗?不能 不能产生任何想法,何况人家已经快要结婚了,我也有我爱的人,还记得初三中考那会,印象中后面有个男生踢我凳子,条件性的转过头,是个满脸痘痘的男生,只不过感觉个子好大,好魁梧!也许是缘分吧,高中我们竟然分在了同一个班,发课本那天 感觉一个好熟悉的身影飘过,转头一看,四目相对!留下的竞是嫣然一笑,有可能他心里在想,看!!当时没抄上你的,我还是和你在同一教室呢,抑或也是对我们缘分的肯定吧,高中两年就这么平凡的过,很天真的玩,很认真的学,没有那么多的情感,只是到了高三那年 在同学那儿得知他给别人说喜欢我,那时的自己还是个很害羞的小女生,对于感情,真的不敢多想,

那时的我们,真的有时很天真,喜欢晚自习坐在教学楼上谈理想,谈梦想!时间匆匆,三年的时光一转眼就过了,高三那年同学们都彼此写毕业册,而他,是唯一一个我没有留言的 也是唯一一个给我没留言的,因为彼此明白,将那一份理不乱的情压与心底!而就在那年的六月,我们都失败了,面临的只能是复读,我们都选择了复读,而他则是选择了一家私立学校。我就在一个重点中学,在这一年中,我们几乎没见过面,那时的手机还没有普及到我们,给彼此留下的仅仅是那一份思念与回忆!痛苦的一年就那么煎熬着、、、

七月份,等来了那份梦寐以求的录取通知书,自己就按部就班的'忙碌,办手续,等待自己的大学生活,在大一的时候,突然一个电话打乱了我的思维,久违的问候后得到的是他去广州打工了,此时自己很震撼,那时的观念中我们只有上大学才是出路,对于他的决定 真的很难接受,他只能说有些事我们不懂,我也就不理解,我们也就一直那样联系着,互诉着自己的生活,他也就说出了那句“我喜欢你”,说在高中那会一直对我有感觉,就是怕影响我学习不敢打扰我之类的,我还是他的初恋,,,,,哎!!我就在想,现在说出有撒作用啊,现在我们都各奔东西了,为了自己的生活只能努力了,还记得那年他来看我,一个大男生抱了那么一个大狗熊,在火车站,远远的看见一个大男生抱了一个狗熊,并且还是黄色的,颜色那么亮 哎!!真不可思议,或许就是所谓的”力量“吧!!

那次的见面或许能挽回点什么,但就是他的一个小小举动,实在是我看不惯,或许对一个人报的希望越大就会越追求完美,不能容忍对方的一小点瑕疵,从那以后,就一直很委婉的拒绝,后来,两个人就是很少联系,也就是收到的是对彼此的问候,后来,在人生的道路上 自己看待问题也慢慢变得理性了,没那么天真了,人无完人,而就在今年三月份得知他订婚了,心里也默默的只能祝福他了!!

今天,得来的是他国庆要结婚了,哎!!现在的自己感觉很奇怪,心里就是很难受,不一样的疼痛,只能他了,愿他能过的幸福!!和他的人白头偕老,我也将有我的夫,那一份纯洁的情,只能深深埋入心底!!祝福彼此!!

篇15:永远美文随笔

岁月的风,

让盛开的玫瑰飘零,

滴血的花蕊,

望不穿秋水,

脑海中的影子,

芬芳着冬日的漫长。

天上的彩虹,

倒映着你的笑容,

季节已经更迭,

月圆了又缺了,

你还在彩虹中。

你的名字是心海里最旖旎的诗行,

有你的往昔,

在心中扎成一束花的样子,

淡淡的花香,

妖娆着记忆中每一寸光阴的剪影,

你深情的双眸,

是月色下的琥珀光。

氤氲的夜晚,

飘零的玫瑰在寻找过往的足迹,

脑海中只有你的影子,

和深深的思念,

只是,

害怕思念被风吹乱了方向,

到不了你在的天涯。

把你藏在梦里,

为你织下晚霞般的锦缎·,

种下十里桃花,

点燃璀璨的烟花,

任那时光老去,

你,永远在我的梦里……

篇16:永远美文随笔

冬风刮来的时候,万山破残枯败。

冬风挟带来枯枝,也带来了故乡一年年的冬。

我的故乡,在鄂西北的大别山麓下。不可否认,那里有很多山,可相比临近乡镇山上成片齐整的森林,我故乡的山上并没有成森的树,一座座光秃秃的山在堆堆零星灌木丛的衬托下诉说着冬日里的悲情。后来得知那些原本葱郁的森林全部在“大跃进”大炼钢的如火岁月里毁于一旦,总在想那是的人们到底是怎么想的,难道树可以成钢吗?就如同石能成金吗?或许在那个年代里有很多我们现在认为不合常理的异事在他们看来他们一日三餐那么平常,尽管那时的人们或许一日吃不到一餐。我也很钦佩当时的镇长的那份决绝是如何贯彻的,几十万顷的森林就这样在狂热爱国者的侵袭下轰然倒坍,或许当时是无尚的光荣,但现在却是无尽的悲伤,伐树易育树难啊!所以有次在历史课本上面看到那副“大炼钢的乡村小土炉”时,顿时就感到本来离自己东西就那么生硬硬嵌进你的脑海中,内心很是紧张,原来四五十年前的故乡就是那样啊。

大学的第一个寒假,我坐在回故乡的客车上,望着越来越近的群山。想着故乡的山,故乡的老屋,更想到那个我令我魂牵梦绕的碾盘,因为听说修路要把那个早已废弃不用的老“古董”“处理”掉,而童年的生活早已在它老朽的身躯上印下了深深的痕迹,怎能让我安心。

虽然才仅仅几个月没回家,想家的思念却与这些远逝的日子成正比增长。车逐渐减速内心却心跳加速,告诫自己有那么激动吗,但却得到眼睛的默许。窗外山上的树木渐渐变矮,我知道我的故乡就要到了。待到灌木探头时,正是吾辈到家时。

离开公路,走过一段山路,就到了我的故乡,尽管有一条通往村子的大路,却在我的眼里显得异常陌生。同样是路,不同的是在山路上走过,从村道上走过,山下已收割的稻田,山麓已翻新的土地却让人倍感亲切。

要过年了,村里的人也就多啦,叶终究是要落地的,不管当时它是多么好看。

记得秋天上大学那会儿,很少的一部分人,留守村庄,喂养着村里的牛羊,耕种着全村的土地。童年时的伙伴一个都不在村里,见到是父辈以上的一二十老人。只有秋之气息,只有山雀字的鸣叫,只有满世界的草木。

虽未进村却早已听到孩童们的嬉闹声,不知怎么的,就有一种由衷的欣慰。

他来的那么迟那么晚,只在冬天来到我身边。如果秋天是满世界空旷的羊咩、牛哞和狗吠声,那么冬天充盈着的便是全村孩童们的嬉闹声、劝酒声和爆竹声。

家中大门上吊着一把风雨剥蚀的老铁锁,又走到后门处,小门虚掩着,推门进屋却发现没人,把行李放下,想到父亲说到二爹爹病危的消息,便径直走向二爹爹的那件老屋。村子里的人都从山上搬到山下道路两旁新建的楼房里。偌大的老村庄也只能对着山脚下的新村绝望的呐喊,但同时大家同为一个村里的人却深深刻进每个人的心房。所以山上基本就剩下我家还有几个孤寡老人,我二爹爹就是其中之一。

当我踏入二爹爹那间破旧不堪的老屋时,那里早已聚集了不少同村的人,看来他老人家真的不行啦。辛苦一辈子啊,我的二爹爹。很多很多我都不想写,只因他想见的人竟然是我,当他从休克的状态中醒来时,母亲在他耳旁大声的喊道:瑶瑶回来时,晓得就点头?他竟然奇迹般的点头,颤颤巍巍的伸出枯萎的手握住我的手,那一刻,我好想大声的说:二爹爹!我回来了,你孙子回来了,你可以安心啦!却不知怎么的就是说不出来,或许或许……

迄今为止,人类的意识中最美好的思想之一,便是灵魂的轮回转世之说,这个美丽的假设是死亡变得异常美丽,然而,如果真有此事,我相信二爹爹一定希望他变成他小时候山上成森的一棵松树,因为把自己的生命看得同植物一样朴素、自然,那么肉体的消失也就不那么可怕了。二爹爹临终前很安静,并没有什么遗言。

第二天起得很早,因为村子里的法师要做法事晚辈要去叩头,特别是男孩子。四点多就被叫醒。叩头的时候脑海中一直被那三个法师峰回婉转的声调所充斥,一丁点都听不懂,或许那是唱给逝者听得。

做完后,感到家里确实已经人满为患,围着村子瞎转悠。我说的是山上的老村庄,到处是垮掉的老房子,走进又是满地的破瓦片,里面还能看到老一辈人用过的老家具,现在的年轻人怎么会用这些破东西呢,哎……

有些垮掉的老屋里甚至长出了参天的大树在众多的小树的簇拥下似乎显得很高大,但却摆脱不了被围住的命运,老家的人无论搬到哪儿,却搬不掉老屋的根。儿时玩耍的路已不成路,走的人少了,也就被杂草占据了。

村口的那个碾盘依旧躺在那儿,只是已经记不起多久没用了,变更显得沧桑和古老,儿时便总在上面爬上爬下,躲在它巨大的身子下面捉迷藏,现在站在它身旁屈身便能坐在它的身上,它老了,我大了。

走了一遍才发现原来生我养我的村子这么小,竟不自觉的回到了原点。以前的自己从来没有这样安静仔细的走过,是以前忙碌吗?还是不成熟?说不上来。

二爹爹永远地离开了老屋,走过村里的路,走过山里的路,去了大山岭上长眠。

故乡的小河,山路上,是再也不会留下他的脚印啦,不知他是否也像我这样在村子的四周徘徊着……

我终于看到了时间是怎样从小村一步一步走过的……

在这些地方,曾经留下了我无数的脚印。

现在我又会在这里怎样把我的脚印留下?留下一些什么样的脚印,只要能回故乡踏踏迈迈,我想,就是一种享受。故乡,是母亲,是跟、根。一个没有故乡的人是悲哀的。一个有故乡却很少能回来的人,心里也是悲哀的。人生的道路还很长,但我知道我在故乡徘徊不了几次,这是我的悲哀。

我曾无数此想过,你写下这些文字有何意义?后来把它写下,是因为我看到,在时光的长河中,我们什么都留不住,只有这些文字,或许能给养育自己的这个村庄留下点什么。冬风刮来的时候,万山破残枯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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