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故人鸡黍把酒桑麻杂文随笔,本文共9篇,欢迎阅读分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1:故人鸡黍把酒桑麻杂文随笔
八月的初旬,回到故里。路上的花花草草。让我沉醉却不知归路。故里还是那么熟悉,那么近乡情更怯。
遇到有趣的事情很多和小童鞋在池塘捉鱼捞虾,可供享用。可惜我对虾过敏…
农田里的白莲也竞相开放,去采摘了莲 把自己弄的浑身是伤 满身泥泞……也感受了什么叫出淤泥而不染的花中君子 。莲花未眠 田园心 天也蓝 安然如初 质朴淡然。
风尘碌碌 家乡秋风,满天金黄。稻谷的丰收时节 爷爷奶奶家粮仓 还未满读的众生的百态 阅得世间冷暖。还有一颗浸透人间烟火的心。
在故里人烟 炊烟袅袅 闻的那铁锅中翻炒瓜果蔬菜的香味。奶奶 在塘里捕捉到的小螺超级好吃 可惜自己还是不能吃 啊……
总有一些阴晴圆缺…佛前的一株草总有千千万万的过往 前世的缘 才化得今生的人形 双手合十 愿化的苦尽甘来
有蓝天白云, 竹林深处的人家。
有摘了点野果子“(扁担杆)”,酸酸甜甜的去泡酒喝……沙子堆玩沙子 好久没光着脚丫走在沙堆上了看日暮 看着旁边刺荆灌木中 紫薇陌上花开想起小时候 我们仨最喜欢在大夏天日落时候在这里玩沙堆听某个大童鞋讲“盘古开天辟地的故事”忽悠我们俩 说那一堆堆的沙子是盘古的骨头 然后我们两个小屁孩特别认真的相信了.明明说好第二天给我们俩讲完的 到现在还没讲完 总有一颗童话故事的好奇心 也有些童话故事里的遗憾“山川未改 ,爷爷奶奶也沧桑了许多许多。”不过那时候的爷爷和大童鞋真的很会编童话故事 被忽悠的 相信了很久很久。现在 爷爷奶奶饭后闲茶时 也偶尔给奶奶编童话故事 给奶奶讲 有时爷爷自己邻村 做工的有趣故事 我们听了 只是笑笑 。难得经历了几十年的童心 属于爷爷奶奶的童心…
天空之城的一抹余光,还有夏蝉的声声鸣叫。
和奶奶一起去菜园摘菜,遇到人间烟火中的日暮。夕阳的美景 晚餐 奶奶煮菜味道超级棒 。
夜晚的故里,流萤在绿叶丛中闪闪烁烁。使繁星为之惊讶。故里人烟 故人归来 应是故乡明月 照亮游子回乡的.路。月落的乌啼 夜深蛙鸣 秋虫声声语。已是人间七月的中元节“立秋已至,凉意可期 人间底事 往来如梭,亦是开始 或结束都是可期 像凉风袭来故里的绿叶 吹散庭院中的梧桐园。
“故里的景是生活的景与美。”
“如果我们能看见,那就去看见。”
“如果我们能听见,那就去听见。”
“如果我们能思考,那就去思考。”
一阵风过 雨后的麦田 起了草屋旁 竹林间
夜摇瑟瑟明月满山岗你扶杖而归望着来时的山路。 冬雪夜冷故人来。在秋季装点清秋的落寞。
原来风铃被风吹动一次就是为你念的一声佛
如果生命是一道墙 声声都有回响。
如果红尘中你我最初那次擦肩 则是你我前世的约定。
故里的人 是生命中的喜与忧是态度 与风度。情动于衷 言发于外的故里人烟…
愿 我们 美好如期而至!
愿 我们 的努力不被辜负!
愿 我们布衣荆钗 温酒煮茶
不管 是几许哀愁,几经沧桑都可以
篇2:故人鸡黍把酒桑麻杂文随笔
一位喜欢花茶的小童鞋
白天喝着花茶做肆意的梦
晚上 肆意 的出去梦游
我有花 你有茶吗?
欢迎你们的足迹
喜欢 就留下可好 愿你一生努力,一生被爱愿你的欢喜有人看见,愿你的快乐有人分享,愿你,有好的运气,也喜欢美好也喜欢自己,愿你的远方有诗也有梦。
篇3:把酒当歌杂文随笔
把酒当歌杂文随笔
自从那年去了日本出差接触梅酒后,在不经意间寻找美酒的步伐便一发不可收拾。对于原本滴酒不沾,就连碳酸饮料都不喝的我来说,绝对是人生中的一大“冒险”和“突破”。
上次提到因出差路过长沙,无意间又发现了视觉与味觉相碰撞中出现的美酒。光是外表的这种古朴风,就已令我兴奋。
酒铺老板说:都是自家古方原酿的,买不买没关系,喜欢就品尝下。躁动的心已跃跃欲试,喝了好几种口味,恨不得都来一瓶抱回家慢慢喝。
美酒当前,尚未入口便已是芬芳。
酒铺,慢慢品尝,慢慢挑选……当时就想着把最好喝的带回去慢慢喝。
选好不同容量的酒。
真正打开来喝时,却是一种很低迷、失落的心情。与曾经想象中的'红尘做伴,对酒当歌的景象截然不同。似乎小酒一啄,就有些什么在心头压抑了好久,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合适的时机,想要全部都说出来时,却发现没有可诉说的对象,一杯一杯,愁眉紧皱,想着孩子纯真的笑脸,父母苍老的面容,却又不能醉,不敢醉。对于一个已婚已育要工作要生活的女人来说,醉酒也成了一种奢望。
举杯空对月,何处话凄凉。
独饮桂花酒。
尘世中的肉体,空荡的灵魂。是否就是在独自喝酒 时才发现。总觉得有些东西慢慢在渐行渐远,却又无可奈何。
每个人都在努力过自己的生活,或波澜不惊或波涛汹涌,只愿你的生活不惊不扰,不慌不忙,与世界温暖相拥!
篇4:鸡,兔,狗杂文随笔
鸡,兔,狗杂文随笔
我一直认为,孩子不应该养宠物。
毕竟,大部分孩子没有责任意识。即使养了宠物,大部分时候也是由家长在照顾;责任心强一点的,会自己努力饲养,但是由于技艺不精,也很难养到宠物应有的天年;即使养得好,长大了,小小的孩子看着它,充满欣喜。但是……
很多时候,你的所有的努力,都会被现实无情的击碎。
我曾经真正上手养过的东西,只有养过一些蚕宝宝。我对于它们的印象,仅限于在手上软绵绵的蠕动,还有“蚕食”桑叶时发出的,充满生命力的“沙沙”声。
我没有杀死任何一只蛹来取蚕丝,却没想到它们下一代的蚕卵,都葬送在了蚂蚁的肚子里。一开始只是发现,那些卵似乎有点苍白的过了头;等到了来年春天,鲜嫩的桑叶爬满了树枝,我才不情愿地接受事实。
现在看来,那时候我所感受到的,只是一种无谓的失落。谈不上什么感情,倒像是坏了一件无关紧要的玩具,或者不小心把看了一段时间的杂志撕了条口子。我想,当时的我,并没有真正对它们付出过太多的感情。
这和我的邻居,有本质的差别。
当时的我们,都是小鬼。不一样的是,他是住一楼的小鬼,所以如果要养宠物,他的余地远大于我——毕竟,那一小片的开放式小院子对于宠物来说,可以说是意义重大。再加上他的家人观念更开明,这使得他饲养了不少宠物。即使在最后,他估计宁愿他没有养过它们。
一开始,是两只小鸡。
染色小鸡这种东西,在我们那个年代可以说是街头一景了。即使我们都知道,这种小东西很难养活,但是,他还是坚持把它们养了下来。
小鸡褪去了绒绒的黄毛,长出了新生的羽毛。但是,院子里的流浪猫却临床不久了,我们并不清楚,它什么时候盯上了这些小鸡。
等到我们发现的时候,小鸡已经少了两只。
这是我少数几次看到我的邻居发飙。我们借了梯子,在一处房顶上,救出了一只被咬伤的小鸡,顺便看到了一些羽毛和骨头的碎片。他的眼睛发红了,似乎还有些潮湿。喃喃的骂声在他的嘴里打转着。
两天过去了,受伤的小鸡也去了。
从此,我们和院里的流浪猫便结下了梁子。这里就不赘述了。
后来,是一只很漂亮的大兔子。
那时候,我们的同龄人基本上养的,都是宠肉二用的,花鸟市场十元一只的小东西。我们并没有,也不知道有折耳兔,安哥拉兔,迷你兔之类的种类,毕竟花鸟市场没有卖。而“托付给朋友/长辈的宠物兔子被吃掉”,也成了我们当时孩子之间,算是有名的“都市传说”。
不过,这个故事,完全是倒过来的。
这只黑云压顶,还有白色鞋子的毛色,的确很漂亮。但是,这是属于一只有成年人手臂长,几乎和猫一样粗壮的肉兔的。它本来就不是为成为宠物而生,葬送在人类腹中应该也是得其所哉。
而我的邻居,却因为不舍,在和父母协商之后把它救了下来。
这个故事,并没有一个童话一样的结局。它咬开了铁笼子,但是每天晚上都会准时回来睡觉。邻居曾经叫我帮忙抓它,但是它很快教会了我们“跑得比兔子还快”的含义。
自由散漫惯了的兔子,在一个暴雨天溜出了笼子。后来,我们在一辆车已经被雨水漫湿的车底,找到了瑟瑟发抖的兔子。
三天之后,兔子的`遗体被邻居埋葬了。
再后来,是两条狗。
它们被赋予了相同的名字,有着类似的来源,也获得了类似的结局。
对于第一只的印象已经模糊了,但是第二只还是印象深刻。
那个小家伙,是从菜市场溜出来,跟着邻居的父亲回到了邻居的家。他们一家人向来宽厚,于是就收留了这个小家伙。
它在白天从来没有带上链子,因为它从来没有伤害过周围的任何邻居;它对于喜欢它的人赋予欢快的叫声和笨拙的欢迎,对于不喜欢它的人,也不会随意讨好或者吠叫。它悠闲地活在天地之间,没有邻居真正讨厌过它。
这一切在它发情的那一天起,被打破了。周围没有链子的几只流浪公狗从此开始聚集在邻居家的周围,从清晨开始便不住地吼叫哀嚎。这对于学校比较远,上课时间也早的我和邻居问题不大。但是,不是所有的邻居都是学校很远上学也很早的初中生。
有一天早上,我走到了他家的小院子里,发现地上只剩下了一条链子。听那些大人说,有邻居联系了打狗队,把它带走了。因为是土狗不是洋狗,而且全天运动,一身健美的腱子肉,估计已经被做成了一锅……
我不知道该怎么想,也不知道能怎么想。那天早上,我一直没有看到过我的邻居。
从此以后,我再也没见过我的邻居养过宠物。
再后来,我们渐渐搬家了,关系一点点疏远。
不知道现在,他是否还会因为奇奇怪怪的机缘——
——再次养上一只宠物。
篇5:书卷多情似故人杂文随笔
书卷多情似故人杂文随笔
朋友说;人生有许多事情要做,有些事情你做是因为它值得你做,是因为你知道它能给你带来你想要的比如说工作。我说;还有一些事情你做是因为你喜欢做你一座是因为有趣,比如读书。
我对书的感情就像是多年的朋友,有时无论清晨还是傍晚开心还是忧愁,总有它陪伴这种感觉很像明代于谦写下的一首诗“书卷多情似故人,晨昏忧乐每相亲”那种若合一契,书中一日,徜徉五千年的畅爽;那种眼前直下三千字,胸次全无一点尘般的清净明了,非静心品读,不能感也。
阅读陪伴了我许多静好的时光,细细回想,收获甚多。不同的书带给我不同的思考。曹宇轩的文章底下有青春的纸飞机快乐的时光充满着童稚青春的幻想,比如《穿堂风》,书中的男主人公橡树是一个可爱的孩子,因父亲偷东西坐牢而自己也被人理所当然的认为老鼠的儿子会打洞,他没有朋友他只能跟山羊小鱼说话。他想给山羊洗澡,可是山羊的主人来了,以为他是要偷羊疑惑的看着他,他脸瞬间红了跑了。是啊,没有人会相信一个小偷的儿子会给山羊说话还好,这世界所有的`善良都不被误解,时间能证明一切,他终于等来了他的穿堂风……沈石溪的书带给我的是心灵的震撼,让我不得不相信动物的世界也有最真挚最善良的感情存在,疯羊血顶儿为母亲报仇把一对羊角磨得又尖又利勇敢的与天敌迎战,可是后来同胞们还是背叛了他麻木的看着他送死,可是那有什么办法呢?世间万物都有它自然的规律违背不得。三毛的书哲理平淡,然而平淡之中也有最美的荡气回肠。她说我笑,便面如春花,定是能感动人的,任他是谁。也读泰戈尔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般玄幻的人生。也读白茶也爱几米,他们手下的画笔要多纯真有趣,有多纯真有趣。前些日子老师说博观而约取,厚积而薄发。是,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以有涯随无涯,殆矣。但是那有什么好怕的呢?真理无穷,但是进一寸有进一寸的欣喜。
我喜欢书中的远方,人这一生中心和梦想总有一个在路上。我喜欢去远方旅游,看看外面的世界,总是觉得熟悉的地方没有风景,对书中的江南甚是向往记忆中的江南是“一江烟水水照晴岚,两岸人间接画檐”的清新淡爽亦或者高柳垂阴,老鱼吹浪,留我花间住的朦胧美,书中让我对远方有了一个更深的认识。
书中有故事,有酒,有远方,也有朦胧香甜的欣喜。就像村上春树说的那样“像喜欢春天的熊一样喜欢你,和我一块儿打滚玩好吗?接着就和小熊抱在一起,顺着长满三叶草的山坡咕噜滚下去。”这是一种多么美的感觉呀。也像胡兰成对张爱玲说的那样,今生今世已惘然,山河岁月空惆怅。而我终将是要等着你的。莫名的一种感觉奇怪的在书中蔓延而来。多么的相似,多么的香甜……
篇6:绝食的小野鸡杂文随笔
绝食的小野鸡杂文随笔
我的童年似乎总和一些小动物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绝食的小山雀,上吊的小松鼠,被踩扁的小兔子,还有集体绝食的小野鸡。它们的结局似乎都比较惨烈。
我第一次养小野鸡的年龄记不清了,但是结果却是记忆犹新,八只小野鸡全军覆没。
有一次爸爸去耕地,遇到了一窝小野鸡,便捉了回来给我和哥哥玩。
听到爸爸喊我们,跑出去便看到上院的墙根底扣着一个筛子。
我透过筛子的缝隙看到了八只可爱的小野鸡。它们的模样颜色都差不多,全是都是鹅黄色和黑色相间的绒毛,像一个个毛绒绒的`团子。眼睛虽然不大,但是炯炯有神,像两颗黑色的豆子。尖尖的小嘴上有两个小孔,是它们的鼻子。走起路来脖子扯的长长的,神气极了。
爸爸说别看它小,跑起来可快了,让我们俩小心别让跑出来。
阳光透过筛子落在地面上,形成斑斑驳驳的影子。它们有的闭目养神,有的踱着步子走来走去,嘴里啁啁啾啾的叫着,颇为怡然自得,全然没有不安的样子。我和哥哥趴在筛子旁边,身后飘来妈妈炝葱花的香味以及油锅滋滋啦啦的声音。
吃过午饭后,我意识到小野鸡应该也要吃点东西的。跑去问爸爸,它们吃什么,爸爸说吃粮食。
我跑到厨房后面的窑里抓了一把糜子,从筛子缝隙里撒进去。想着马上就可以看到它们吃东西的样子了,谁知它们完全不为所动,看都不看糜子一眼。我问哥哥怎么回事,哥哥说可能它们不喜欢糜子。于是他跑进去抓了一把谷子,撒进去之后它们还是无动于衷。
我急了,跑去问爸爸。爸爸说可能是它们心情不好,不想吃。
我又跑回去趴在筛子旁边,等着它们心情变好,吃点东西。可是从中午等到太阳落山,阴凉笼罩了整个院子,它们还是没有吃一口。
我对哥哥说,是不是因为我们把它们关起来了,所以它们心情不好,不想吃东西。哥哥说应该是的。于是我俩决定把他们从筛子里放出来,让它们散散心。
哥哥跑去把大门关了,我拿扫帚把院墙下面的洞堵上,这样它们就只能在院子里活动了,我们这样想。
当哥哥把筛子拿开的一瞬间,它们似乎开心疯了,四散跑去。有的扑棱着翅膀往后院的墙上爬,有的往厨房跑,有的奔着后院的缺口跑去。由于要盖上上房的缘故,我家的院墙没有全部堵上,那里有个缺口,平时用些树枝罩着,后面是我家的洋芋窖。
我眼看着一只小野鸡跑到那个缺口,钻过树枝,跑到洋芋窖里去了。
我们院子里有一个粮仓。为了防止老鼠进去吃粮食,粮仓与地面是没有直接接触的,大概有十五厘米的空隙。我们庄里几乎每家都有一个那样的粮仓。它没有门只有窗,每次收完粮食爸爸要把它们举的高高的从窗户里装进去,到了磨面粉的时候又要装了从窗户里面运出来。
好几只小野鸡争先恐后地钻到了粮仓下面。我瞬间意识到我们忘了最大的麻烦,钻到粮仓下面就很难抓到它们了。
哥哥先跑到洋芋窖里捉那只逃跑的的小野鸡,我负责在院子里盯着其他的几只,免得它们乱跑。
回来后我俩趴在粮仓的两面找那些跑到粮仓下面的小野鸡,但是它们站在我和哥哥的中间,既不靠近我也不靠近哥哥,我俩没办法捉到它们。
于是我们便开始了漫长的等待,但是一直等到夜晚降临,它们都没有要出来的意思,似乎打算在那里休息了。
后来哥哥找了个长棍子,它们在棍子的拨拉下,极不情愿的走了出来。我俩把它们又放回筛子下面。
第二天他们依旧不吃,甚至白面馒头都不吃。我担心这样下去它们会饿死的,便把它们一个一个捉起来扳开嘴喂馒头给它们。
这一幕被拿着碗筷从厨房出来的妈妈看到了,她说“扳嘴喂食,三天剥皮”。我当时不以为然,我相信经过我的悉心照料,它们一定会长成有着漂亮羽毛跟长长尾巴的大野鸡,而且会跟我关系特别好,我走到哪里,它们拖着长长的尾巴跟到那里,因为是我把它们养大的。
但是事与愿违,第二天晚上的时候,它们都开始萎靡不振。闭着眼睛不愿意睁开看这个世界一眼,身上的羽毛变得乱蓬蓬的不再像第一天那样光滑。看着它们亮晶晶的眼睛被灰白色的眼睑遮住,仿佛用尽了所有的力气依旧睁不开,我手足无措,不知道如何是好。
晚上我怀着忐忑的心情去睡觉,迷迷糊糊的总担心第二天它们都死了。
第二天一早起来就跑去看它们,但是筛子里面躺着八个硬邦邦的尸体,它们终究还是死了。
我后来才知道,小野鸡是吃蚂蚱的,它们会用自己自己尖尖的嘴巴叼住跳跃的蚂蚱饱餐一顿。可是我知道的太迟了,它们已经死了,再也活不过来了。
篇7:愿时光能缓愿故人不散杂文随笔
愿时光能缓愿故人不散杂文随笔
在最美的时光,遇见最美的你。
第一次遇见淇的时候是在初中的军训,她的座位就在我右边,没想到这一遇见到至今竟是无话不谈的闺蜜。还记得八月的天,悬着火球似的太阳,我和淇在午休后躲在厕所里相互为彼此涂着防晒霜,然后傻笑着去迎接炎热的太阳,真想让时光停在这一刻,多一会,再多一会。那时候有个帅帅的小哥哥坐在我的左边,淇对他有一丝好感,于是我们谈关于他的话题也有一段时间了,后来在第一次秋游后,他就再也没来上学了,关于他,我们只能暂时搁浅了。
当时可能有些叛逆,在课堂上传纸条,说悄悄话,猜拳打架,把老师的口头禅记下来,也许这就是课堂上最有趣的时光了。下课的时候一起手牵手去厕所,晚修前去逛操场,玩滑滑梯、跷跷板,聊聊女生之间的小秘密,那时候的笑,才是最灿烂的时刻。
后来,淇和班上的J在一起了,J对她挺好的,教她做数学题,给她最爱的安慕希,总之他们当时是班上最幸福的一对人儿。十几岁那年故事简单,遇见的你我刚好喜欢。
初一用来适应,初二用来虚度,初三用来奋斗。
六月,在中考的倒计时十天里,我们相互着写明信片,这一张张明信片,这一字一句的话语,将是我人生中的一笔财富。
毕业那天阳光明媚,仿佛三年前的'初夏。
有人说三年是什么样子,有很棒的梦想,有过熬夜奋斗,很累但是有成就感,有夜深人静的时候,音乐加奶茶刷题的成就感,有喜欢的书喜欢的歌手喜欢的明星喜欢的音乐喜欢的电影,有失去会想起但不会念着的人,有相互嫌弃但不会走的朋友,也有喜欢但不会去表白的人,每天都活得很开心。
不知你是否还记得我们牵着手说等我们老后也这样搀扶着彼此去散步,那年一起追的《耿耿于怀》:但是很多年之后我还会记得那个瞬间,明明是陌生人的我们,在阳光灿烂的清晨,站在主席台下面一同淋了一场雨,把沉默也浇得湿漉漉。说好的长大要陪你去韩国看演唱会,你陪我去巴黎看埃菲尔铁塔,还有再一起回到过去学校,感慨那些年的时光,这些啊你可不能赴约。
虽然很久才能见一次,但每次见面都不会感到时光让我们缺失了共同语言,也不需要耗费精力去解释彼此不在时发生的那些事的前因后果,就好像昨天才刚刚一起喝茶聊天过。这大概就是最好的友情吧。
当语文回到散步,数学回到实数,英语回到The first day at school,政治回到宽容,历史回到元谋人,地理回到运动,生物回到细胞,一切的一切回到最初的起点。因为恰好遇见你,才懂得天真可贵。
篇8:“故人具鸡黍,邀我至田家。”全诗意思,原文翻译,赏析
出处
唐·孟浩然《过故人庄》
意思翻译
老朋友杀鸡煮饭,邀请我到他的乡村田家去玩。杀鸡做饭请客,充分表现出乡下人的纯朴真情。这两句诗一方面描写老友的热诚与好客;一方面也流露出自己到乡村做客的欢欣喜悦。
全诗
《过故人庄》.[唐].孟浩然.故人具鸡黍,邀我至田家。绿树村边合,青山郭外斜。开轩面场圃,把酒话桑麻。待到重阳日,还来就菊花。
全诗鉴赏
这首有名的田园诗,是作者隐居鹿门山时到一位山村友人家作客所写。? ? ?前两句文字自然简朴,为互敞心扉铺设了一个合适的气氛。故人“邀”而我“至”,文字上毫无渲染,招之即来,简单而随便。这正是至交之间不用客套的形式。而以“鸡黍”相邀,既显出田家特有风味,又见待客之简朴。正是这种不讲虚礼和排场的招待,朋友的心扉才能够为对方打开。“绿树村边合,青山郭外斜”,为我们描绘了一个清淡幽静的山村,充满了浓烈的'田园生活气息。诗人顾盼之间,竟是这样一种清新愉悦的感受,近处是绿树环抱,显得自成一统,别有天地;远处郭外青山依依相伴,使得村庄不显得孤独,并展示了一片开阔的远景。“故人庄”出现在这样幽静的自然环境中,所以宾主临窗举杯。“开轩面场圃,把酒话桑麻”,更显得畅快,令人心旷神怡,宾主之间忘情在农事上。诗人被农庄生活深深吸引,于是临走时,向主人率真地表示将在秋高气爽的重阳节再来赏菊。? ?诗篇把恬静秀美的农村风光和淳朴诚挚的情谊融成一片,语言平淡,出语洒落,浑然省净,丝毫无雕琢痕迹,于“淡抹”中显示其魅力无限。
篇9:雪落长白十三载,故人心系西湖畔的杂文随笔
雪落长白十三载,故人心系西湖畔的杂文随笔
我没能有过三年前那场义无反顾的旅行,也没能看到那年在长白的你们。
我所有的只是对盗笔的热爱。
无论是书里的'他们还是书外的你们,能够遇到都是一种幸运。
我曾路过墨脱,妄想和吴邪一样去寻找山上的那座寺庙;我曾游过西湖,猜想那西泠印社旁是否会有一个不起眼的古董店;我曾到过福建,幻象在雨村里等待着一场千年雨歇。
他们所走过的路太长太远,遥远到我们无法一一去触及,可是我们也就那样的踏上征途,走过他们所到达的地方。也许我们曾路过过同一片土地,也许我们曾在同一棵树下小憩,也许我们也曾有过同他们一样的奋不顾身......
也许也许......
也许在以后某一年的八月十七日,我会和三五志同道合的朋友一起共赴长白,在心里默念一句:欢迎回家!我为我的迟到向书里的他们所道歉,可我也知道无论在什么时候,这场约定都不算太晚。
这风吹了不止八千里,和着尘埃眼泪,到底算不算是我们曾经的相拥?到底算不算是我们曾经的相遇?到底算不算呢?
那便是了——
是雨落千载共白头,是第十三年我还在。
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后会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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