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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5%毕业生求职者遭遇就业陷阱
55%毕业生求职者遭遇就业陷阱
央视《东方时空》播出节目《就业“陷阱”何其多》,以下为节目内容实录: 走出校园,步入社会,初涉职场的毕业生来说,在求职的时候最容易遭遇就业陷阱,就业陷阱指的就是用人单位以招聘就业为名义,非法牟利的活动。就业陷阱可谓五花八门,我们进行了一个总结,主要有这么几种: 1.试用期陷阱(以试用的名义廉价谋取毕业生的劳动力) 2.收取不合理的各种费用(包括风险押金、培训费、置装费、建档费等) 3.工资陷阱(如假承诺高薪等) 4.智力陷阱(如利用考试无偿占有程序、广告设计方案等) 不难看出的是,不管是哪种就业陷阱,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用人者其实根本不想用人安排就业,而是利用毕业生求职心切,经验不足的特点,通过各种手段榨取他们的钱财和劳动力。那么到底有多大比例的毕业生遭遇过就业陷阱呢?我们和智联招聘网联合的网上调查 1、你是否遇到过招聘陷阱?(12463人参加调查) A 有 55% B 没有 45% 55%的人遇到过就业陷阱,这个比例真是不少,难怪前两天我们的节目反馈里,有学生说那现在招工作不但“难”而且“险”。接下来我们就详细地来看看去年毕业的两个大学生小汪和小黄的亲身经历。 开出优厚条件诱惑求职大学生 汪全街是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管理专业的应届毕业生,今年9月初,在国内一家专门发布招聘信息的网站上,他发现北京一个名为博源伟业的房地产公司正在大规模招聘。更让他眼前一亮的是,这个公司特意标注没有工作经验的应届毕业生优先。小汪于是给这家公司投了份简历,没想到,小汪很快就收到了公司的面试通知,而更让他想不到的是,面试不但顺利通过,对方还建议他应聘总经理助理的职位,还向他描绘了这个职位的待遇。这个职位不仅上四险,薪酬方面也有规定,如果跟他们签五年的工作合同,就能给一个北京户口,还有住房分配。 如此优厚的条件让小汪对未来充满希望,他又参加了复试,并再次顺利通过而进入试用期,这时,公司领导说正式工作前要先参加为期3天的培训,要交430元培训费,先由员工自己垫付,然后公司给报销。小汪的家乡是江西上饶的一个国家级贫困县,430块钱对小汪来说,是他一个多月的生活费,尽管钱不少,小汪还是按要求交了钱。三天的培训很快就结束了,拿到了培训合格证,小汪就开始正式上班了。而正式上班的第二天,公司要求他把事先签订的劳动协议书先交上来。小汪当时也询问为什么公司有一份协议了还要收他的协议呢?公司的人回复说是需要两份才行,用完就会归还给他。 顺利得找到了一份待遇优厚的'工作,小汪满心欢喜,按照公司要求,他还要先在基层锻炼一个月,做接线生的工作,小汪十分珍惜眼前的机会,工作十分认真努力,一个月很快就过去了,终于到了发第一份薪水的时候了,而这时公司却消失了。小汪告诉我们,第一个月结束的时候正好赶上十一长假,长假结束后,公司就不见了踪影。一周之内,小汪又去找了两次,面对他的仍然是一座空楼。 2个多月后,12月16日下午,记者再次同小汪来到那家公司的原址,北京市海淀区华庭芳园青云里6号楼的1801室。而这里已经换成了另一家名为 的房地产公司。让人吃惊的是,当小汪以应聘者的名义进入这家公司后,小汪认出来好多这里的工作人员竟然就是原来那家公司的人。小汪说,这个正在面试的女人,也是当时面试他的人。于是小汪向她提出报销培训费和一个月工资的事情。但这个女人说不认识小汪,另一个自称肖经理的男人闻讯出来,他告诉小汪,公司被别的公司兼并了,当小汪向他们索要培训费和第一个月的工资时,肖经理则提出要小汪出示协议。但协议早已被收走了,小汪自然拿不出来。当记者离开这家公司的时候,一位大楼物业的工作人员的向我们透露,这一伙人在这里的几个月里,公司一个月换一个名字。 交了培训费,白干了一个月的活,走出校园踏入社会,第一次对未来的期望得到却是欺骗,小汪初次求职就掉进了招聘陷阱,而这样的事例并非个案,去年北京师范大学毕业的黄鹏也曾经跟小汪一样,看到了一家房地产公司的网上招聘,投了简历,同样顺利地经过了面试、复试,进入试用期,同样公司也让他先垫付培训费,
而黄鹏比小汪多了个心眼,在交钱之前,他上网查了一下这家公司,发现这家公司早已上了校园BBS 的黑名单。 黄鹏是幸运的,看到了这个黑名单。而如果上了黑名单的公司转眼就能换成了另一家公司,这个黑名单得列多长呢? 小汪和小黄遭遇的这类就业陷阱几乎都自称是房地产开发公司,而网上网友自发揭露的黑名单也以这类公司为主,他们往往是在租来的写字楼里,墙上挂着营业执照,各个部门一应俱全,而且招人时笔试、面试、复试一个都不少,甚至还主动跟你签招聘协议,表面上看不出什么问题,但等你交了培训费或押金,干了一段时间后,情况就不同了,极端的是公司人间蒸发无影无踪,一般的是以业绩不达标等理由辞退你,而你要想要回培训费和工资就难了,一般都是你耗不起也就当吃了哑巴亏。这类就业陷阱,毕业生们最容易上当。其实,国家早有明确规定任何招聘单位以任何名义向求职者收取抵押金、风险金、报名费、培训费等都属于非法行为,遇到此类情况就得小心上当了。 借试用期榨取廉价劳动力 这类就业陷阱都是以榨取毕业生的钱财为目的的,而还有一类陷阱是利用试用期索取学生们的廉价劳动力,而这类企业往往还是正规的企业。小胡就遭遇了这类陷阱。 今年23岁的胡晓波,毕业于国内一家名牌大学的生物技术专业,为了找到一个理想的工作,他考过了英语六级和公务员资格证等多个证件,1月份,小胡在网上看到了国内一家大型制药公司正在招人,因为专业对口,就联合同班几位同学给这家公司投了简历,没想到他们很快就得到了面试邀请,小胡和其他六名同学顺利通过面试.进入试用期,当时公司口头告诉他们试用期为2个月。因为这个公司很大,想留在这里的小胡和其他6 名同学尽管没有签任何协议还是答应先干了,盼望通过不懈的努力来争取这个职位。,试用期的待遇很低,跟正式员工没法比。而试用期的工作内容也和他们想象得有很大差距。小胡告诉我们,试用期让他们做些简单的重复劳动,谁做都可以的,但又是些必须得有人做的工作。当时感觉就是临时性的。为了能够顺利通过试用期成为正式员工,小胡非常勤奋地完成公司布置给他的工作,2个月的试用期很快就到了,该到转正的时候了。但两个月后也没人提这事,小胡去向公司领导询问,领导说对他2个月试用期的工作表现满意,还要进行全面考察,小胡认为公司可能是真想留下他,于是很痛快得就答应了公司提出的再试用2个月的要求。很快又试用了两个多月,公司领导找到小胡,说没有 与小胡同时进入公司的六名同学也都在被延长3个月的试用期后以各种理由辞退。而在此期间公司也没有和他们签定任何协议与合同。 据了解,利用试用期骗取廉价劳力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试用期结束后以各种理由告诉求职者是不合格的,公司解聘也是无奈之举;另外一种就是无故延长试用期,说好的 2个月,再延长2个月,可几个月的卖力表现最终换来的还是解聘。 因为试用期的工资、福利待遇和正式录用后差异较大,而招聘的费用又微乎其微,一些的用人单位就是通过无休止的“试用”来获得毕业生最廉价的劳动力。 这类陷阱最让毕业生们无奈应对,无论试用期多长,最后人家解聘你总有理由。而关于试用期长短、待遇一般都是公司企业的口头承诺,而求职心切的学生也不敢提出签合同的要求,最后的结果也可想而知。明明知道被骗了白干了,但打官司也因为没有证据赢不了。 而如果签合同还要小心被无故延长。关于试用期国家也有明确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少于6个月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天;劳动合同长于6个月短于1年的,试用期不超过30天;劳动合同长于1年短于2 年的,试用期不超过60天。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如果用人单位要求的试用期超过了国家规定的期限,你就要小心了。 遭遇就业陷阱近五成人选择忍气吞声 虽然就业陷阱五花八门,专骗初涉职场的毕业生,让人愤恨,但如果你遭遇了就业陷阱会以什么方式对待呢? 如果遇到招聘陷阱,你会怎么办? A忍气吞声,继续找别的单位 49% B跟对方申辩 26% C向有关部门反映 15% D起诉维权 10% 有55%的人遇到过就业陷阱,49%人选择了忍气吞声,这两个数据一个说明了问题普遍严重,第二说明了解决问题行动很消极,这和大学生初入社会警惕心理不强,造成取证困难有关,我们还是提醒求职的大学生们求职时多长个心眼,杜绝不必要的麻烦。 --
篇2:出校园步入社会 55%大学生求职者遭遇就业陷阱
出校园步入社会 55%大学生求职者遭遇就业陷阱
央视《东方时空》播出节目《就业“陷阱”何其多》,以下为节目内容实录:
走出校园,步入社会,初涉职场的毕业生来说,在求职的时候最容易遭遇就业陷阱,就业陷阱指的就是用人单位以招聘就业为名义,非法牟利的活动。就业陷阱可谓五花八门,我们进行了一个总结,主要有这么几种:
1.试用期陷阱(以试用的名义廉价谋取毕业生的劳动力)
2.收取不合理的各种费用(包括风险押金、培训费、置装费、建档费等)
3.工资陷阱(如假承诺高薪等)
4.智力陷阱(如利用考试无偿占有程序、广告设计方案等)
不难看出的是,不管是哪种就业陷阱,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用人者其实根本不想用人安排就业,而是利用毕业生求职心切,经验不足的特点,通过各种手段榨取他们的钱财和劳动力。那么到底有多大比例的毕业生遭遇过就业陷阱呢?我们和智联招聘网联合的网上调查
1、你是否遇到过招聘陷阱?(12463人参加调查)
A 有 55%
B 没有 45%
55%的人遇到过就业陷阱,这个比例真是不少,难怪前两天我们的节目反馈里,有学生说那现在招工作不但“难”而且“险”,
接下来我们就详细地来看看去年毕业的两个大学生小汪和小黄的亲身经历。
开出优厚条件诱惑求职大学生
汪全街是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管理专业20的应届毕业生,今年9月初,在国内一家专门发布招聘信息的.网站上,他发现北京一个名为博源伟业的房地产公司正在大规模招聘。更让他眼前一亮的是,这个公司特意标注没有工作经验的应届毕业生优先。小汪于是给这家公司投了份简历,没想到,小汪很快就收到了公司的面试通知,而更让他想不到的是,面试不但顺利通过,对方还建议他应聘总经理助理的职位,还向他描绘了这个职位的待遇。这个职位不仅上四险,薪酬方面也有规定,如果跟他们签五年的工作合同,就能给一个北京户口,还有住房分配。
如此优厚的条件让小汪对未来充满希望,他又参加了复试,并再次顺利通过而进入试用期,这时,公司领导说正式工作前要先参加为期3天的培训,要交430元培训费,先由员工自己垫付,然后公司给报销。小汪的家乡是江西上饶的一个国家级贫困县,430块钱对小汪来说,是他一个多月的生活费,尽管钱不少,小汪还是按要求交了钱。三天的培训很快就结束了,拿到了培训合格证,小汪就开始正式上班了。而正式上班的第二天,公司要求他把事先签订的劳动协议书先交上来。小汪当时也询问为什么公司有一份协议了还要收他的协议呢?公司的人回复说是需要两份才行,用完就会归还给他。
顺利得找到了一份待遇优厚的工作,小汪满心欢喜,按照公司要求,他还要先在基层锻炼一个月,做接线生的工作,小汪十分珍惜眼前的机会,工作十分认真努力,一个月很快就过去了,终于到了发第一份薪水的时候了,而这时公司却消失了。小汪告诉我们,第一个月结束的时候正好赶上十一长假,长假结束后,公司就不见了踪影。一周之内,小汪又去找了两次,面对他的仍然是一座空楼。
篇3:七成求职者曾遭遇求职陷阱
七成求职者曾遭遇求职陷阱
调查显示,70%求职者表示曾遭遇过职场陷阱,在“你遭遇的招聘骗局来自哪里”的调查中,直接来自用人单位的占了27.89%,来自职业介绍所的有25.79%,来自网络招聘的有23.16%,大型招聘会占14.21%,咨询公司占8.95%。现场招聘会、网络招聘、猎头、职介机构、人才派遣公司等是求职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信息沟通的主要载体,是求职者找工作和用人单位招聘的五大主要途径。有关专家特别列出了各种求职方式中存在的“猫腻”。
招聘会猫腻分析
目前,南京每个周末通常有十场左右大小规模不等的招聘会举行,为求职者提供了大量的职位信息,一些规模较大的招聘会动辄有上万求职者进场。但在火爆的.场面下,也存在着一些损害求职者利益的行为。
猫腻一:单位和职位信息存在“水分”。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在成千上万的职位信息中难免存在“水分”。
猫腻二:宣传失实。宣传广告中明明白白地写着“众多世界500知名企业参展”、“招聘摊位1000多个”,可跑去现场一看,出场的可能是某个500强的分支机构,招聘摊位远不及千家。
专家视点:出现上述一些情况,与中介机构良莠不齐有关,一些机构存在急功近利的现象,
目前上海正在酝酿举办招聘会的规范流程,即将在行业内推广,进一步从细节之处对招聘会进行规范,相信今后不和谐的声音会越来越少。
网络招聘猫腻分析
网络的拥护者日渐增多,其快捷便利、信息量大、跨越时空等独特优势在年轻求职群体和中高端求职者中备受青睐。值得注意的是,也正由于其植根于网络虚拟空间,在拥有众多优势的同时,也存在一些负面问题。
猫腻一:招聘信息有效性打折扣。不少人才网站为吸引求职者眼球,直接从别的网站上“扒下”招聘信息,“剪刀加浆糊”,大量的招聘信息就新鲜“出炉”。这些未经核实的,或已过时无效的招聘信息,让求职者白费了时间和精力。
猫腻二:个人信息被泄漏而遭人利用。网上求职,一不当心,求职者简历中的种种个人信息就可能成为他人牟利的法宝。
猫腻三:诈骗行为时有发生。一些不法分子通过搜索他人在网上求职时登记的联系方式实施诈骗或利用高薪厚职、良好的工作发展前景诱人前去面试,达到各种行骗目的。
专家视点:网络招聘在中国大陆出现仅仅只有5年时间左右,还处于非常初级的阶段。市场比较成熟的地区主要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大城市。尽管目前中国大约有2500家提供招聘服务的网站,但达到一定规模、能够为用户提供全面服务的也只有那么几家。在这种情况下,对于求职者来说,选择规模大、知名度较高、门户型的招聘网站是明智之举。
篇4:求职者如何规避五大就业陷阱
陷阱一:广告噱头骗骗人,收取费用“吓死人”
近来发现极少数培训机构或培训公司以发布招聘信息为名,通过在招聘信息中撰写诱人广告用语,实则为其所谓招聘的岗位所对应的培训课程进行宣传,甚至向求职者推销培训教材及相应的产品。在这里提醒广大求职者,这类单位往往抓住求职者渴望高薪,并希望短期即能速成的心理,推出一些销售、创业类的培训课程,将从事这些工作所得报酬进行夸大描述,并配以一些诱惑性的话语,吸引求职者前去培训,以到达收取培训费和推销商品的目的。
案例:
某商贸有限公司,近日发布了一条岗位名称为“网络销售员”的招聘信息,并在岗位描述中写道“网络销售的成本相当的低,开展的费用又相当的小,几乎可以说是没有费用。只要在家有一台电脑即可进行自己的创业之路,很多通过网络至富的人,起初都是白手起家,慢慢的自己就做起了大老板。网络销售不仅仅成本低,而且利润非常丰厚。只要您能坚持正确的发展道路走下去,必然成功!”通过分析网络销售的好处,吸引求职者对网络销售员的工作的兴趣,随后的话语便显现出其真实目
的――“如果您觉得对自己有信心,网络绝对是让您施展才华的用武之地!我们将为您提供最专业最完善的培训,让您在网络销售过程中更快人一步,解决您在网络销售中的不必要的麻烦。公司还将提供您大量产品,无需您自己进货。”
专家建议:
许多人会为案例中的这样一条极具诱惑力的招聘信息所吸引,对“网络销售”蠢蠢欲动,然而细细想来,便很容易识破这样一个骗局。
1 、作为一家商贸公司,对外培训远远超出了其经营范围。如果是一个专业的培训机构,其培训完全是合理合法的,大可通过广告媒体发布培训信息,而不用借助招聘渠道用招聘作为幌子。
2 、一眼就能看出招聘和培训都是这家公司诱以赚钱的美丽外壳,求职者涉足其中后,其培训收费可能相当“野豁豁”,而且“网络销售”本来就十分虚拟,这样的培训又无凭无据,一旦发生任何问题,求职者或培训学员将无从求助。
3 、“公司还将提供您大量产品,无需您自己进货。”甚至有向求职人员推销商品之嫌。
4 、目前,还有部分不法的培训机构,为了拉揽培训生源,通常会和企业人事勾搭成“连裆模子”,由企业发布虚假的招聘信息,对应聘的求职者以参加其指定的培训机构的培训作为录用条件,当求职者支付培训费用并参加完培训后,企业再以种种理由拒绝录用。从以上四点即可看出此类企业并不是以招聘为目的,同样也不会真心实意为求职者传授技能,只是通过招聘渠道进行广告宣传,吸引求职者前去参加所谓的培训,以达到收费和推销物品的目的。求职者在应聘的过程中,要注意辨别分析,切勿盲目相信,以免受骗上当。如果求职者发现有单位存在此类现象,可拨打劳动保障服务热线 12333 或前往就近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进行举报。
陷阱二:考察为名,无偿占用劳动力
有些单位以招聘为名,在收集求职者资料和组织面试的过程中,要求求职者提供成果展示,并以此窃取求职者劳动成果。由于应聘者维权意识不强,维权依据往往不足,此类无偿占有求职者劳动成果的情况时有发生。提醒广大求职者,应聘时要有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注意保护个人研究成果,将自己的工作成果向面试单位展示固然重要,但要学会有所保留,以免被别有用心的用人单位利用而造成损失。
篇5:求职者如何规避五大就业陷阱
案例
某软件公司招聘一些程序员、美工等岗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工作环境整洁,招聘流程正常,岗位提供的薪酬符合市场价位,一切看似都在常理。应届毕业生小张,初试合格后进入笔试阶段。笔试内容:上机编写一段程序,使用规定的编程语言,时间不限,可以上网查询相关资料,但不能相互交流,只要能完成目标。一个教室里,八个求职者,每个人的试题不同,几个年轻人无意中发现,看似八段程序,其实恰巧能合整合成一个项目……结果可想而知,八人无一被该公司录用。
专家提醒
现在正值应届生求职旺季,求职者和用人单位都在擦亮眼睛挑选自己中意的另一方。然而,就在纷至沓来的各种招聘会上,有些用人单位却以招聘为幌子,收取简历、组织面试,窃取着应聘者殚精竭虑做出的一份份计划书、策划创意和科研成果。求职者丢了无形资产――思路,却没得到工作,而用人单位却乐得吃上一顿营养丰富的“免费午餐”。类似遭遇“智力陷阱”,也就是劳动成果被招聘方以招聘为由而窃取的情况最近屡见报端。专家指出,“智力陷阱”是指以招聘为名无偿占有应聘者程序设计、广告设计、策划方案、文章翻译等创意,甚至知识产权。这种堂而皇之地占有他人的劳动成果,性质极为恶劣。
专家提醒求职者,在不能判断招聘单位真实意图,又想取得工作的情况下,需要对自己的劳动成果进行保护。主要方式有:
1、提交策划案等劳动成果时要准备两份,一份提交,一份自己留存,在留存份上要求招聘单位签字确认,以便将来能够证明劳动成果内容。
2、
提交策划案时附上《版权申明》,并要求招聘单位签收。最好申明:“任何收存和保管本策划案各种版本的单位和个人,未经作者同意,不得使用本策划案或者将本
策划案转借他人,亦不得随意复制、抄录、拍照或以任何方式传播。否则,引起有碍作者著作权之问题,将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陷阱三:切莫被“境外就业”的美丽谎言蒙蔽双眼
部分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商务咨询公司等社会中介机构发布的工作地点为“境外”的招聘信息后,向劳动保障部门求证这些招聘信息的真实性。专家提醒求职者,要小心被一些中介机构利用“境外就业”的美丽谎言蒙蔽了双眼,应聘这类招聘信息时应当格外留心,要确定信息发布机构是否具有“境外就业中介经营”的相关资质,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案例
今年 8 月,轰动上海的南汇女工被困南非事件就是黑心中介惹的祸。受害者之一 方小姐说,她出国前向中介交了 3.7 万元人民币的“劳务费”,可回来时,厂主只还给她 1.17 万兰特 ( 约合 1.5 万元人民币 ) ,加上警民中心资助的 1000 兰特,总共也只有 1.65 万元人民币,损失了一大半。其他女工的情况也是一样。而在她打工的 8 个月里,只出去过两次,其他时间都在厂里打工。每天早上 7 点起来,一直做到晚上 10 点,几乎天天如此。 方小姐说:“那里简直就是一个监狱。虽然警民中心一直督促厂主,可这个老板太黑心,总有借口不还我们钱。”
专家建议
目前非法境外就业中介主要有以下类型:一是以出境旅游和商务签证代替务工签证,出境就业者没有工作许可证,相当于“打黑工”;二是无照经营的境外就业中介;三是无视任何限制收取高额中介费;四是非法中介机构无视广告法和有关劳动保障法规, 乱发假 广告,吹嘘境外就业能挣到高额报酬;五是非法境外就业中介机构为谋取经济利益什么单子都接。求职者在应聘工作地点为境外的招聘信息时,要避免上当受骗。主要方法有:一是要看中介机构是否持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境外就业中介经营许可证》,这些中介机构的名称、住所和联系方式可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及其国际交流服务中心网站上查询(目前上海仅有 24 家中介机构有此资质),并且应出示出境 就业国 劳工部门批准的招用外籍工人的证书文件;二是中介费一般不高于月工资;三是出境就业人员从事劳动合同之外的任何工作都是非法的,因此与国外雇主签订劳动合同时要对劳动合同的内容进行确认,劳动合同内容应当包括合同期限、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食宿条件、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条件,以及劳动争议处理、违约责任等条款。
陷阱四:利用“见习”使用廉价劳动力
用人单位发布工作性质为”合同制”的招聘信息,却与求职者签订的不是劳动合同,而是见习协议,并将招聘信息中承诺的千元薪资改为420元/月的见习补贴,由于这些单位非劳动部门核批的见习基地,原则上不允许招收见习学员,一旦录用求职者,就必须与劳动者建立正式劳动关系。上海公共招聘网提醒广大求职者,如果不慎应聘了这些所谓的“见习”岗位,要先核实该单位是否为见习基地,若不是,应及时设法脱身,以免被不法企业侵害个人利益。
案例:姜先生,刚于某高校计算机系毕业,近日应聘了某某广告有限公司的网络管理员岗位。该岗位的招聘信息中明确表示月薪800元C1500元,且工作性质为合同制, 姜先生便欣然前往应聘。 姜先生被录用后与单位签订了一份见习协议,在之后的两个月的时间内,该单位每个月均仅支付给他420元的见习补贴, 姜先生察觉到可能其中有所问题,立即到劳动部门进行核实,原来该广告公司并非见习基地,原则上不允许招收见习学员,它仅仅是想利用见习名义使用廉价劳动力。
专家建议:
求职者在应聘“见习”岗位前必须要理解“见习”的真正涵义。所谓 职业见习是指组织学员进入企业在实际工作岗位上进行一段时间的实践性见习,以提高其动手能力,丰富其工作经验,增强上岗适应性尽快实现就业。见习期内,见习学员与见习单位不建立劳动关系。发布“见习”岗位的用人单位必须具有见习基地资质,其他任何单位发布所谓“见习”岗位都不合法。同样,这类单位以“合同制”为诱饵,骗取求职者廉价劳动力后,以“见习”推脱则更为恶劣。求职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工作合同时要搞清楚“合同”与“见习协议”的区别,不要被用人单位的一面之词所误导。求职者在签订“见习协议”时要留心这家用人单位是不是具有见习基地资质。如果出现案例中的情况,可及时向劳动保障部门咨询或反映。
陷阱五:招聘信息做广告,莫入中介陷阱
极少数中介公司,利用网络免费发布招聘信息的平台,集中发布招聘信息,并且跨过网站审查和监督,要求求职者直接将个人简历发送至该中介公司邮箱,以达到大量收集人力资源信息的目的。有些中介公司甚至在招聘信息中做起了广告。因为求职者一旦脱离问工网进行应聘,中介公司即可以向求职人员实施收费。希望求职者一旦发现招聘单位有此类以收集人力资源或借招聘名义宣传公司之嫌的行为,可拨打劳动保障服务热线: 12333 或向各职业介绍机构举报。
案例:
某人才信息公司,一周时间内在网上发布招聘信息近千条,均为中介信息,并在每条信息的岗位描述中留下了邮箱和公司自己的网址,要求求职者将个人简历直接发送公司邮箱或登录公司网站应聘。求职者方小姐,前不久在网上查询到了该公司的此类招聘信息,记下了该公司的邮箱和网站地址,没有在网上进行应聘,而是将个人简历通过 E-mail 发送到了该公司,公司约见了方小姐,为其推荐了不少岗位,但要求方小姐每个岗位支付一定的介绍费用,并且如果面试成功,要支付给该公司首月工资的 50% 作为中介费用。
专家建议:
求职者切莫被这些中介公司描述的高薪或者高福利待遇所诱惑,这些有问题的招聘信息往往 学历要求低,但报酬高,与市场规律不符,但很具有诱惑力。求职者自身也要具有防范意识,对于此类收费行为要坚决予以抵制。局,找工作前要多进行法律咨询,提防利用交押金、收报名费、克扣工资等劳务陷阱。
篇6:求职者遭遇招聘陷阱半数人忍气吞声
求职者遭遇招聘陷阱半数人忍气吞声
眼下正是就业高峰期,大学生找工作时应格外注意“招聘陷阱”,据《新京报》不久前报道,人才招聘网站英才 网联的一项调查显示,近八成求职者在求职过程中遭遇骗局。被骗后,有50%的求职者选择了“忍”,因为“维权成本高”,仅有20%的求职者会“报案”、“投诉”或“向法院起诉”。
英才网联的调查发现,网络是最容易遇见骗子的地方,其次是中介公司。骗子的欺骗形式,通常是在求职者入职后,安排与招聘时的承诺不相符的岗位及薪酬福利。 招聘骗术一般有这样几个特点:不说明办公地址;以其他名义收费,如培训费、工装费;不签订劳动合同;许诺的薪酬明显高于行业水平等。
智联招聘推出的调查显示,收取各种不合理费用,如押金、保证金、培训费、服装费等,居于招聘陷阱之首,占到了70.9%。逾五成职场人,将求职 者频繁遭遇招聘陷阱的原因,归结为自己求职心切、经验不足;20.3%的.人认为,劳动力市场不规范是招聘陷阱频现的原因,还有10.2%的人认为现在的骗 术花样翻新,让人防不胜防。
该项调查还显示,求职者认为,避免踏入招聘陷阱的三种方式依次是,选择正规途径求职(64.1%),对用人单位信息进行仔细核实(58.2%),认清自身实力不要相信天上掉馅饼(55.0%)。
事实上,原劳动保障部曾明确规定:禁止用人单位向求职者收取招聘费用;向被录用人员收取保证金或抵押金;扣押被录用人员的身份证等证件;以招用人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等行为,
然而,据 报道,湖南省工商部门统计显示,湖南工商等部门破获的 案件中,涉及学生600余人,这600多名被解救的学生基本都是外省高校的学生。由于 组织在异地活动的特点,湖南高校的学生多被骗往外省从事 ,人数缺乏确切的统计。
湖南省教育厅学生处副处长欧阳增铜提醒,各高校应经常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和服务,普及求职基本信息常识,避免大学生陷入 泥潭。
对于不少大学生遭遇过“ ”,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大学生应到具有合法资质的中介机构求职择业,认清统一的职业中 介机构标志牌,避免上当受骗。此外,还要详细了解用人单位的工资待遇、劳动合同、工作时间地点等。当求职意向确定后,应向中介机构索取统一印制并加盖公章 的用工洽谈通知书。求职者交纳中介费后,应索取加盖职业中介机构公章的统一收费收据,中介介绍未成功可在3天之内凭收费收据和用工洽谈通知书回执要求退 费。
有教育专家提醒,高校毕业生择业时,要尽可能参加学校组织的招聘会和人才市场的招聘会,因为这些招聘会上的用人单位经过了严格的资格审查。如果参加其他招聘会或网络应聘,毕 业生不要轻信对方对单位的描述,应该上当地工商局的红盾网查询公司是否合法注册,也可打114查号台查询公司电话,向招聘公司求证有无招聘信息发布。在详 细核实对方身份及公司真假后,再决定是否前往面试。
篇7:如何防止大学毕业生就业陷阱
如何防止大学毕业生就业陷阱
应届大学毕业生毕业时是求职的高峰期,多年来寒窗苦读,终于到了得以展现自己能力之时,他们无不全身心地投入求职的人海中,然而,由于高校毕业生增多、部分市场需求饱和等因素,大学生就业已不容乐观,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时可能遇到的第一问题是就业陷阱。形形色色的非法单位、个人利用了大学毕业生求职心切、对现实复杂性认识不足、过于理想的心态和特点,采取各种手段和名目诈骗钱财;一些本来没有用人需求的合法单位也利用强势地位,往往违规使用大学生的廉价劳动力。面对五花八门的就业陷阱,求职的大学生大都以无奈应对、不了了之,这又纵容了这些非法单位和非法用人的现象。很多就业骗术、陷阱使求职大学生往往面临危险、处于困惑,加上大学生毕业前后缺少社会经验,很容易被不法分子的伎俩所蒙蔽。一度泛滥的非法职业中介就是一个例证。
陷阱一:高职诱惑
形形色色的非法单位用名堂越来越多的幌子来吸引大学生上当,比如年薪十万的“经理助理”、“市场总监”、“职业模特”、“职业保险代理人”、“演员”、“歌手”,等等,毕业生很容易被这些名称和待遇所迷惑。据了解,目前很多公司招聘业务员都是到各招聘网站搜集应届毕业生的.资料,以高职加以诱惑。对于诸如此类“挂羊头卖狗肉”的招聘伎俩,毕业生一定要警惕,清楚自身实力,从基础做起,逐渐展现自己的才华,不要轻信高职诱惑。
陷阱二:骗培训费
以录取作为诱饵骗取培训费已是屡见不鲜了,但仍有毕业生求职心切,掉入此类陷阱。将大学生套进去后,以收取培训费、服装费、介绍费、伙食费、保证金、档案费、手续费、宣传费、包装费等名堂。国家明确要求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应聘者收取报名费、抵押金、保证金等费用,如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收取各种费用,求职毕业生就要勇于说‘不’。一个遵纪守法的单位才能有发展前途,如其不遵守国家的规定,对其向求职毕业生许下的承诺也应打个问号。值得毕业生注意的是,一般正规公司会向求职毕业生说明试用期,即使求职毕业生在试用期没有通过,也会得到相应报酬。至于培训费,一般由公司担负。
陷阱三:“皮包公司”
现在的招聘通常以招聘会、电话、邮件、网站以及其他媒体广告等形式展开,求职人员通过简历向用人单位简单地推销自己。而用人单位则是通过准备好文字图像材料向求职者展示用人单位的情况,其情况是否真实,没有人能够证实,也没有相关的机构可提供免费便捷的求证。对此,求职毕业生们应该注意,如果接到一些自己并不熟知或者并未投放简历的公司的面试通知,应该事先向有关部门查询、核实该公司的真实情况,并上网搜索一下该公司的网站,确定其规模与用人需求,然后再去进行面试。毕业生在求职时要先弄清楚用人单位的背景、规模、工作的实际内容等,要保证不被非法单位所欺骗。如果有必要,可以到工商登记部门查询企业的合法资格,也可以通过亲人、朋友和同学了解相关单位的信息,
如今毕业生找工作较难,就业压力较大。但毕业生在主观上还是要保持冷静,才能客观地审视对方的情况。
陷阱四: 陷阱
当前 和变相 活动惯用的手段或表现形式有哪些?为诱骗群众上当受骗,非法组织往往根据诱骗对象的情况以招工、做生意等为诱饵,以许诺高额回报、迅速致富为诱惑,打着“直销”、“连锁经营”、“直复营销”、“特许加盟”、“网络营销”、“消费联盟”、“滚动促销”、“框架营销”、“动力营销”等等幌子,有的还宣称直销合法,称自己的营销模式是最先进的,已经过某某部门认可,公司领导人获得过国家颁发的荣誉称号,公司被国家有关部门授予“直销实验基地”等等,骗取他人信任,诱骗他人参加。有的 组织打着已经注销的企业如“武汉新田”把人骗往异地从事 诈骗活动。 组织采取暴力和精神双重控制,使参加者很难脱离 组织。不少人被“ ”后,深陷其中,不能自拔,对 和变相 理念深信不移。有的参与人员被解救后,仍不听工商部门的劝阻,再次参加 活动。从受骗者变成骗人者,把同乡、亲戚、朋友、同学、战友,家人也骗入 组织,形成“滚雪球”式的恶性循环,甚至将大学生骗进非法 组织的火坑中,诈骗大学生的钱财。非法 组织以‘就业、创业’名义迷惑毕业生,他们被所谓高额的经济回报和“创业”所诱惑,受骗上当,有的甚至被当地黑势力控制,不能脱身。根据掌握的情况,大多数 组织把人骗到外地参加 ,大多数 组织打着外地企业的旗号进行 ,带有一定的普遍性。目前, 组织在城乡结合部、中小城市活动比较多。
非法 的伎俩:
请君入瓮——让你最信任的人欺骗你
精神 ——你也能当百万富翁
本来面目——骗钱没商量
劣迹斑斑——人身控制+暴力威胁
掉入非法 的陷阱的原因:一是利益驱动。很多人都想借 发财,改变自己的生活。大学生也不例外。二是 链强大的控制力。大学生一旦进入 链条,身份证、现金、通讯工具等等都被收上去,公司天天进行“ ”,让他们不由得不信那些天花乱坠的说法。一旦信了,他会反过来再作其他大学同学的工作。三是心理因素。很多陷入 组织的大学生性格比较内向,不爱说话,朋友少,容易相信别人。在学校,他们没有成就感,而在 组织中,他们找到了这种幻觉。四是有的大学生理想信念有所缺失,只用有无短期效益来衡量一件事情是否有益。
从大学生自身角度看,他们社会接触面不广,往往急功近利,对生活的期望值过高,很容易被那些宣称能暴富的 组织“ ”,上当受骗。同时,陷入 组织的大学生大多来自农村,家庭较为贫困,一旦被骗,无法索回交出的钱,但又想挽回损失,于是越陷越深,不能自拔。
从 组织角度看,其使用的“ ”方法切合大学生的心理需求,编造的谎言迎合了社会阅历浅、叛逆心理强的大学生们的完美幻想。
篇8:大学毕业生遭遇就业陷阱的根源与防范对策
大学毕业生遭遇就业陷阱的根源与防范对策
近年来,由于高校扩招、部分市场需求饱和等因素,大学生就业已不容乐观,而五花八门的就业陷阱更是无处不在,
一就业陷阱的基本类型
大学生就业陷阱是指招聘单位、其他机构或个人,利用大学生的弱势地位(如社会经验不足、自我保护意识差、就业竞争激烈等),以提供就业机会为诱因,采用违法悖德等手段,与大学生达成权利与义务不对等的各类就业意向(协议),以期侵害大学生合法权益的现象。当前大学生就业陷阱可谓五花八门,大致可以归类为以下几个方面:
1、按照就业陷阱的主体分类,包括招聘会陷阱、职业中介陷阱和“皮包公司”陷阱等。第一,招聘会陷阱。是指招聘会主办单位利用虚假宣传骗取求职者的门票或报名费、资料费等。第二,职业中介陷阱。是指职业中介机构以介绍工作为由来收取高额中介费。这类中介往往设施简陋,无正规的人员机构,是不够资质的“ ”,当求职者交纳数目不菲的中介费后,中介方就会列出种种理由来推辞甚至一走了之,从而骗取求职者的中介费。第三,“皮包公司”陷阱。其实质是非法用工单位用工,通常以低学历高报酬来吸引求职者。
2、按照就业陷阱的使用手段分类,包括高薪陷阱、合同陷阱、地点陷阱以及保证金或押金陷阱等。
第一,高薪陷阱。此类型陷阱一般是利用大学生社会阅历浅薄、好高骛远的心理,打着“高职”的幌子诱惑求职大学生,实际上却是让这些人做推销员,甚至从事 的非法行为。
第二,合同陷阱。有的单位在招聘时提出的待遇很好,但却不签订就业协议书,甚至不签订就业合同;有的单位在招聘员工时做出了种种承诺,可合同书里却不见只言片语;还有一些单位在合同书里设置一些模棱两可或带有迷惑性的字眼欺骗求职者。
第三,保证金或押金陷阱。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严禁招聘单位在大学生就业中收取费用,包括资料费、培训费、保证金、押金等。可在招聘中,大学生还是经常碰到索要巧立名目的费用。大学生一方面求职心切,另一方面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和保护意识,所以经常陷入此类陷阱。
3、按照就业陷阱的目的分类,包括收费陷阱和赚取廉价劳动力陷阱等。第一,收费陷阱。现在很多公司,巧立名目收取很多费用:譬如以诱人的岗位诱惑你,然后要求你参加培训,纳培训费;或者在录取以后要求购买公司产品等等。第二,赚取廉价劳动力陷阱,又称为试用或实习期陷阱,其实质就是借试用期榨取廉价劳动力。据了解,利用试用期骗取廉价劳力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试用期结束后以各种理由告诉求职者是不合格的,公司解聘也是无奈之举;另外一种就是无故延长试用期。
二、大学生遭遇就业陷阱的根源——职业定位不准
综合上述各类就业陷阱,我们不难看出的是,不管是哪种就业陷阱,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用人者其实根本不想安排就业,而是利用毕业生求职心切、经验不足的特点,通过各种手段榨取他们的钱财和劳动力,
究其原因,通常我们会发现以下一些方面:
1.我国法律不够健全,未将在校学生纳入《劳动法》调整对象中。大学生和中介之间的关系不是劳动关系,只是合同关系,目前尚没有强有力的法律依据来控告中介,因而,劳动监管部门对大学生兼职受骗也爱莫能助。
2.目前人才市场对招聘单位的`监管存在一些漏洞。按规定,如果一家单位进入人才市场招聘,需要出具营业执照、招聘人员身份证、单位介绍信等等,但大多数人才市场都无法对营业执照的真伪做出有效的鉴定。一些业内人士不无担忧地说,大学生缺乏足够的社会阅历和经验,如果仅靠主观印象去辨别招聘单位的真假,难保不会上当受骗。
3.大学生社会经验不足,分辨能力差。由于大学生长期生活在“象牙塔”之中,涉世不深,阅历不够,相对单纯,容易上当受骗,而社会上的人际关系相当复杂,很多求职的大学生一不留神就容易上当受骗。
4.大学生维权意识淡薄。大学生在受骗上当后的自我保护行为实在不容乐观,根据调查,遭遇就业陷阱,近五成人选择忍气吞声,这无形中助长了黑心中介或骗子的嚣张气焰。
三、防范大学生就业陷阱的主要手段——加强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教育
所谓的职业生涯规划是指个人发展与组织发展相结合,对决定一个人职业生涯的主客观因素进行分析、总结和测定,确定一个人的事业奋斗目标, 并选择实现这一事业目标的职业,编制相应的工作、教育和培训的行动计划,对每一步骤的时间、顺序和方向做出合理的安排。一个毕业生,只要树立了个人阶段性的或长远的人生目标,他就会对自己的才能、特长、爱好有充分的估计和定位,就会根据自己的情况去选择、去追求。如果他觉得适合在大城市、到热门行业,那么他就可以到这些地方去;如果他觉得在中小城市、在中西部能够实现人生价值的最大化,他就不会跟风、就会按自己的意愿去选择。有的毕业生求职碰壁的另外一个原因是不了解用人单位的要求,不知道在人家的考核体系中自己是否合格,只是一味地跟风,同时也不清楚自己是否适合这个职位, 是否与自己的职业发展目标、人生规划相一致,带着这种盲目性求职,自然不会顺利。当然,大学生能不能准确定位,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是对自己的了解,二是对用人单位的了解。因此,当前的学校或就业指导单位要把引导毕业生面向基层、面向西部、融入国家西部开发的建设,与对毕业生职业生涯教育、人生目标规划教育结合起来,做得实实在在, 不能笼统地号召, 空洞地要他们降低期望值等等。
篇9:调查:三成毕业生曾遭遇“求职陷阱”
调查:三成毕业生曾遭遇“求职陷阱”
尽管金融危机风头已过,上海大学毕业生求职形势依然较为严峻,今年6月,团市委委托上师大青年学院和上海青年研究中心对沪上12所高校461名毕业生进行抽样调查,最近出炉的调查报告显示,远离所学专业系等妥协行为在毕业生求职过程中常常存在。三成毕业生曾遭遇各种各样的求职陷阱,更有四成学生坦言在求职过程中有过不诚信行为,
半数求职者专业不对口
接受调查的461名应届生分布于本市12所高校的`42个专业,以本科学历为主。截至今年6月30日,共69.7%的受访者找到工作,其中5..7%已与就业单位签署劳动合同或“四联单”。剩余未找到工作的受访者多为求职所困,表示会选择创业的仅0.7%。
在已找到工作的毕业生中,进入事业单位的占39.1%,其次分别是民营企业(25.2%)和国有企业(19.9%);仅有7.6%的受访者进入外资企业,进入国家机关的为4.6%。而尚未找到工作的学生的预期则与之形成显著差别,期望进入国家机关和外资企业的分别占18.7%和17.9%,民营企业的“支持率”仅为2.4%。
调查还显示,表示所从事的工作性质与所学专业“完全相关”的人数占受访者的52%,近半数受访者选择了跨专业就业。主持调研的上海青年研究中心主任黄洪基分析,这一现象部分表明高校纷纷开展的通识教育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学生的跨专业就业能力,但同时也反映出部分高校学科设置的缺陷,“一些社会需求不旺盛的学科产生专业人才过剩现象,应当采取一定措施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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