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初夏杂文随笔,本文共16篇,希望您能喜欢!

篇1:初夏杂文随笔
初夏杂文随笔
站在窗边,眯着眼睛看一道阳光照出我的身影。初夏,忆往如此的看她东升西落,忆往如此的看她被风声潇过。
正午时分,仰望着杨树林间的缝隙,看见光围绕着灼热的树林缠缠绵绵。 这缝隙中的太阳模糊了眼睛。
她是一笔清热的光,一笔柔和的光,一笔淡然的光,一笔纯粹的光。
最喜欢这动人心弦的夏天,没有春天未过的冷风,没有秋天潮湿的冷热,更没有冬天,冷冰冰的寒风凛冽,似乎要吹破人的脸颊。
岁月像流水一样流逝,人生年又一年的过去。每每到初夏,都会自由自在的在阳光里沐浴,感受着向往着,她自然的清雅的美丽。
坐着公交在外赶了一趟公园,人群熙熙攘攘,有孩子的带孩子,老人练习太极,小朋友们打打闹闹。谁都自由自在,在这个夏天里,影子都被太阳照的透明。
那年那月,在高中校园里看见一个男孩,眉清目秀,穿着一身红色上衣,好似阳光一样的春春男生。一眼被吸引,想去打声招呼,却失去了勇气。
以前在校园的生活很累很累,却又过的有滋有味。很喜欢这样累并快乐着的生活。日子总是这样的.有趣儿。天有光,地有影,空气里的雾霾也都被洒水车驱走了。
偶尔会和同学在校园外的椅子上肆意聊天,聊家常小事,聊天南地北,聊理想和目标与人生规划。
记得那天,去爬山竟然看见十几个军人,在这个山头到山尾里坚韧的练习着跑步,健步如狼。缓缓走回山头,看见队长看似对每一个军人都进行了批评,军人们挥洒去额头和肩膀的汗水。拿出手机,忍不住拍下了他们。
到了五点,隔壁小学里的孩子们都放学了,逐渐看着太阳,缓缓地往西方落去。还未到黄昏的傍晚,云朵却也被披上了橙黄的外衣。渐渐的,降低了室外的温度。
还在寂静的湖边缓缓行走,大概是有了小蛾子和飞虫,人们都渐渐的走开了走廊。在黄昏下清凉的冷风中,痴迷而陶醉着这橙黄的温度。
有的老太太和老爷爷,还在湖边打牌,看样子是对打牌着了魔。有的到了七八点中才肯回家吃饭。
这是向往中的每一个的初夏,这是向往中的每一个天堂,这是向往中的每一个纯粹的时光。
希望明天又是一个温暖而又不炽热的夏天,四五月份,一切都刚刚好。像今天一样,过着理想中的生活,向往着理想中美妙与朴实的夏日。
篇2:初夏的味道杂文随笔
初夏的味道杂文随笔
初夏渐渐来了,早上健身回来,吃个早餐,回到宿舍,觉得这和煦的阳光不能浪费。于是乎,把三床被子统统拿到四楼的阳台猛晒一翻,擦了床板,洗了竹席,刷了鞋子,再洗了个澡。
现在越来越习惯每天起床后洗个澡,先用热水,后用冷水,张开毛孔,褪去污垢,再收缩,这是Jackling教我的,和洗脸一般。我也不知道是不是真正有效,也就照做了。
清洗一翻过后,做了几篇四级词汇题,整理错题,一眨眼功夫又到了午饭时间。以前很少去荔山餐厅,因为曾经的一次让我大跌眼镜,昨晚竟又走了进去,决定再尝试一遍。要了份鸡肉,些许白菜,再加碗炖南瓜,价格6.9,打饭的MM挺漂亮,挺有气质,关键是给的鸡肉是我吃过的餐厅中最多的。于是今天又去了一次。
午饭过后,困意也就油然而生,看过一个报道,说是吃完饭后,胃的'消化需要大脑提供能量。Anyway,先到阳台看了下被子,凑上去闻闻,从小就喜欢被阳光晒过的被子的味道,莫名的。竹席已经干了,收了,回去睡个懒懒的午觉,伴着,阳光的味道。
醒过来已经2:15, 泡了一杯红茶,吃了两片小饼干,tea time也就完了,开始下半天的工作的任务。谁也不知道会做什么,发生什么,但是可以预知和控制的是,自己的心态,和这个季节相连的味道。
篇3:短篇经典杂文随笔
短篇经典杂文随笔
毕加索的'画,常人很难欣赏。
于是有人问他:
“你为什么不把人画得像人、世界画得像世界?”
毕加索回答说:
“我十岁的时候,
就可以画得和照片照出来一样,
但用40年才画出了你们看不懂的东西。”
我为什么要讲这个故事呢?
我想说:很多目标不是光靠努力就能达到的。
绝大多数画画的人,
努力一辈子也只能达到毕加索十岁的水准。
不要坐井观天,一生都与平凡为敌!
接受平凡,比超越平凡更重要。
篇4:杂文随笔
杂文随笔
今天在店里墩地的时候,墩布上面的塑料头掉了,我的右手掌狠狠地杵在了顶部,然后就出现一个矿泉水盖大小的伤口,皮肉外翻,瞬间血止不住地流,一会儿就流了一大摊。
我慌乱的不知道该怎么办,就着水龙头冲,越冲流的越快。
我突然想到按着也许会好点,拽了张纸巾放在伤口上按住,染红了再换一张,这样几张之后血算是止住了。
我蹲在地上,心咚咚地跳的厉害,眼泪竟也不知不觉流了出来。想着刚才的心慌意乱,没来由地感到一阵委屈,哇哇大哭起来。
好想这时候他可以在我的身边,哪怕只是无声的给我一个拥抱,我也不至于像现在这么狼狈。
可是我知道,尽管只是这么小的一个心愿,也是不可能的。
我和他一个在北方,一个在南方,相隔了几千里,再想念,再需要彼此也只能透过屏幕来传达。
看着那一句句“我心疼死了”,“怎么弄得呀”,“怎么那么不小心”当时的我却感觉不到一点点暖意。
我知道,我不应该这样想。可是,我只是需要一个温暖的怀抱,抱抱;一个坚实的臂膀,靠靠;一双厚实的手掌来给我力量。
我不想什么事都要自己扛,我不想在我孤独无依的'时候身边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
我真的很软弱,很胆小,我不敢自己一个人去到陌生的地方;我不敢学习开车;我也不敢跟无理的商贩讲道理。
我习惯了去妥协,去退让,去逃避自己觉得恐惧的任何事物。
我需要的,是在我软弱的时候你可以马上出现在我的身边,给我依靠。
篇5:初夏偶感随笔
初夏偶感随笔
下午,迎来入夏后的第一场雨,雨量充沛,对生长中的小麦甚是有利。傍晚雨停,雨后空气清新、晚风熙熙,让人神清气爽。路边的月季花在路灯的照射下更加艳丽娇嫩,散发着淡淡的清香。一棵棵枝繁叶茂的行道树越发整洁,大大的树冠彰显着强劲的生命力。三三俩俩的人儿自由散步,欢笑着、畅谈着,享受着迷人的夜晚。
穿过宽阔的马路,往西而行,沿着一条新修的乡间柏油路走向田野。没有了喧嚣的车流,没有了通明的路灯,小路渐渐安静了下来。一个人静静地行走,或是坐下来在晚风中静静思考,倾听田野的声音,真是美事一件。朦胧的月光和幽静相映,垄垄麦田和淡淡的天幕在远处相接,月亮躲在云层后面,露出淡淡的影子,影子周围透着一圈微红。路两侧的麦田由脚下向远处伸展,朦胧中看不到边际。田野上那湿漉漉的风儿更加的凉爽了,那风中夹杂着淡淡的麦香,齐整的麦穗在晚风中欢快地摇摆,似在炫耀着即将成熟的果实。
不远处有条弯曲的小路从柏油路向麦田里延伸,路面泛着浅浅的白光向远处蜿蜒,我索性顺着弯曲的小路前行。小路有些坑洼不平,借着月光似乎能看到几处黑亮亮的水洼,偶尔脚下还会打滑。走进麦田阡陌,置身于生机勃勃的田地,夏虫欢畅起来,浓浓的麦香融和在风中,阵阵向我袭来。我伸展双臂,尽情地做了几次深呼吸,心底瞬时升起一股辽远的力量。
驻足一块特别齐整的麦田前面,眼前的麦田似黑绿色的`毛毯铺在眼前,又似一片黑绿色的水波在随风荡漾。伸开双手,轻轻抚摸那浓密的麦子,那麦芒感觉有点刺手,痒痒的,凉凉的,又觉得很柔软,柔软中透着一股向上的力量,凉爽中还透着一股暖意和一股不屈的意志。手心触摸到了颗颗凉丝丝的露珠,在露珠上停止了拂动,手心轻轻附在那点点露珠上,不让它们滑落,让手静静感受那一颗颗晶莹的心,让那露珠的凉意和心意通过手心传递到我的全身,因为我相信,那露珠其实就是麦子努力向上生长时流出的汗水,是它们日夜不断成长生长的最美见证。虽然在这静静的夜晚无人观赏,无人喝彩,但它们依旧奋斗着,成长着,为的是那一粒粒饱满的麦粒,为的是农民脸上灿烂的笑容,为的是报答大地的恩赐。每一滴晶莹的露珠都是心灵的映照,都是奋斗的自我喝彩,我想那露珠肯定带着甜甜的味道。待到晨曦时会有更多的露珠挂在细长的叶片上,镶嵌在日渐饱满的麦穗上,迎着朝阳,闪着熠熠的光芒,将晨光装扮的更美。
云淡了,月亮匆匆地穿梭在淡淡的云层中,似乎是加快了速度,月光亮堂了起来。麦子欢快地伸展着叶子,似乎感觉到那亮晶晶的露珠更加多了。那“唰唰”的声响是它们正在努力生长而发出的加油助威声,风中的麦香越发地浓了起来。走在愈静的小路上,敞开胸怀把月光装进心房,心中感觉更加明亮了;把爽爽的晚风装进心中,感觉脚下越发有了力量;轻抚着一片片麦田,触摸一滴滴露珠,感到心中的目标就在前方。
所有的成功背后都要流下辛勤的汗水,所有的光彩背后都需要默默地奋斗,工作生活中不要总是抱怨,要领悟到只有努力才能不断向前、只有奋斗才能取得成功、只有不断找出自己的差距才能不断进步,才能像颗颗露珠那样发出珍珠般的光芒,才会有麦收的喜悦。
篇6:初夏味道随笔
初夏味道随笔
进入初夏时节,阳光变得更为有劲,稍微运动一下就汗流满面。
在河坝子镇度周六,对牌类不感兴趣,时间相对较为宽裕。
午后,来到镇上华青路段段家湾的路边。这个时候正是一天温度最高的时候,阳光强烈地射下来,照在身上有些火辣辣的感觉。来到这个地方是看上了这路边崖壁的野山萢,尽管先前过来时一晃而过,但那诱人的紫红色仍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没有催促,路上来往的车辆与行人也不是太多,可以不慌不忙地把这里的崖壁看个够。崖壁铺满了厚厚的草、藤。那红色的山萢,真正的学名我并不知道,只晓得是萢儿一类的植物,它紫红色还带有绒毛的果子像成串的葡萄似的挂在枝上,随风摇动,在全是绿色的背景上显得犹为显眼。由于是天然野生的,没有架子,那成串的萢果顺枝而下垂,有的就横卧在草叶之上,无论从哪个方向去看,都不失诱惑。
阳光下,各类植物的嫩枝竞相伸长,那略有弯曲的枝尖伸在空中,随后是由小到大的叶子有序排列,那是生命在阳光下的展示,也许就在下一刻,它又向空中伸延了鲜活的.一节。三七类的植物,叶子在阳光下闪闪发亮,纤细的藤条缭绕在其他的枝干上,步步向上,那一片片叶子就是它一步步向上的脚印,错落有致,有的枝藤交错,顽强相依,让人自然生出一种对生命的感动。
阳光下,也看到干枯的叶子挂在嫩叶的上方,发黄的芭蕉叶垂挂在树干上,一丛衰败的楠竹林中也长出了青绿色的新竹,崖壁上细长的野草叶尖整齐向上,竹林间的叶子婆娑油亮。看似平静的崖壁,各类植物都在阳光紧张地展示着生命的热闹。
把车停在磨儿山不远处的路口,靠近一片“棉花”,“棉花”其实是就白色草绒,具体是什么草我也说不出名字来。看着漂亮,要拍下来可不是件容易的事,都是杂乱无章的白色,在清风下不停地晃动,费了好大劲也没有拍到自己喜欢的照片,倒是地边上长着密密的小野果的树枝还着实招人喜欢。
行走在一段不宽的水泥路上,旁边地里的玉米正长得茂盛,突然间发现玉米叶上的线条变化多端,柔美多姿。于是找寻各种植物的叶脉线条,还真是收获不小。
看完了想看的,拍完了想拍的,衣衫已湿。
初夏的味道,值得一尝。
篇7:随笔散文《初夏》
随笔散文《初夏》
以前,我并不喜欢初夏。它不像春姑娘那般温婉柔顺、绚丽多姿;也不像盛夏时可以在家度过两个月悠闲的假期;哪怕是那脾气暴躁的冬天,也至少有打雪仗的乐趣。可初夏呢?天气不够热,又不能游泳,也不能吃棒冰,还不能吹空调;而且闷热,多雨,常常窗外下着磅礴大雨,窗内却闷热不堪,使人十分烦躁,无法静下心好好学习;“变脸”也是初夏的爱好,要么是早上还冷,中午就燥热不堪;要么是前一秒还是晴空万里,此刻便是乌云密布,再下一秒倾盆大雨伴着电闪雷鸣,就噼里啪啦地下起来,让人措手不及,于是回到家,便成了一只落汤鸡。可渐渐地,我发现了初夏的美丽――
上午我考级回来的时候,发现路边的树木上的嫩叶子都已经长大了,郁郁葱葱,从翠绿、青绿变成了深绿、墨绿。那长满嫩草的生态园的一段,各色的野花都开了,红的似火,白的如雪,粉的像霞,就如同那绣在绿色地毯上的美丽的花纹;蝴蝶、蜜蜂仿佛一起受邀而来,拉着手跳起了欢快的舞蹈,一边吸着花蜜,一边采着花粉;几只麻雀儿从空中掠过,留下一路歌声……真是“留连戏蝶时时舞,自在娇莺恰恰啼”呀!这景色比起那春天的`美景来,又差得了几分呢?再看看四周,同学们有的穿着不厚也不薄的中长袖,甚至有的穿着薄薄的短袖。再抬头往天空中一望,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初夏的太阳似乎比以前红了许多。忽然,来了一阵风,吹在我脸上,啊!清凉夹着温暖,舒服极了。
原来,不是初夏不美,而是我缺少一双发现美的眼睛,再加上之前的偏见,自然就不觉得这季节美了。其实,每一个季节都有它存在的理由,所以,我开始细心观察――
除了景色,初夏的天气也很有特点。它不似盛夏时那般酷辣,也不像春天经常整日阴雨绵绵,更不像冬天几乎见不到阳光。初夏的天气虽然越来越暖和,但早晨还是凉爽一些的。初夏的阳光是舒适的,照在身上暖洋洋的。在清晨和傍晚,金黄色的阳光透过洁白柔软的云朵,呈现出火红色的云彩与淡红、紫红的晚霞,变化无穷,美伦美幻。如果在这温暖阳光的照射下,美美地睡上一觉,那该是多么惬意的一件事啊!
初夏的风也与春风不同。初夏的风暖洋洋的,站在窗前,闭上眼睛,静静地细听着夏风的声音,是多么美好的享受呀!等到了傍晚时分,夏风还用最温柔的声音带给人们最柔和的歌声,为大家带来了心旷神怡的感受。
初夏时的草丛密又绿,一望无际的草丛里混杂着各种虫草,发出各种不同的声音,有合唱,齐唱,独唱,四重凑......它们不需要指挥,也不需要歌谱,它们是天生的歌者!
现在想想,初夏不同于春天的阴雨连绵;不同于盛夏的酷热难挡;不同于秋天的阴森萧条;更不同于冬天的滴水成冰。我想,我已经爱上了这个特殊的季节,这个独一无二的季节。在这如此美好的季节里,我们怎么能不努力学习,取得丰硕成绩呢?
篇8:初夏情感随笔
初夏情感随笔一则
今天我实在闷得很,拖着华和我出去逛逛,这个家伙对我的无赖行为可是一点没辙的。
深圳这个海滨之城,刚到夏天天气就热了起来。我们觉得也没什么地方去,就来到了红树林。说是红树林,其实一棵红树也没有,不知道是谁想的这个名字。红树林是依海而建的,海的对面就是香港,远远望去,一片繁荣。
我们去的时候,海水已经退了。趴在隔着的栏杆上,海风一阵阵地吹。在红树林里,到处是在游玩的人们。放风筝,骑双人车,烧烤,散步,嬉闹……
找了一处阴凉处坐下来,看着别人放风筝,天空好不热闹。没想到华的手机又叫,接完,一脸歉然,说:”我有点事要去处理下,你……”我知道不能再无赖了,只好说:“去吧去吧,我一大人了丢不了。”那家伙就施施然走了。
我自己走走吧,我想着,站起身来。风不是很大,但也吹乱了长发。抬头看看,发现这里的天空都要比别处蓝,云彩也比别处白,呵呵。对面走来一对年轻的夫妇,男人推着轮椅,轮椅上坐着一个老人,女人抱着个孩子,孩子手里还拿着个汽球。轮椅上的老人神态安详,目光从容,他应该是幸福的,我想。虽然他行动不方便,但是一样的热爱大自然,儿女孝顺,从他的脸上就能感到。小孩很可爱,不时地用汽球碰碰妈妈的脸,咧着小嘴笑。而这对夫妇,从他们望着彼此的一个眼神就能看得出来,他们的爱情,温馨,从容。是谁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如果有,怕也是他们自己挖的罢!
我回过头来望着这个平凡的一家,他们已经走了过去,留给我一个背影,我突然有一种莫名的感动,差点红了眼眶。继续走,低着头。太阳已经西移,我看到自己的影子,和别人的影子挤在一起,我发现,我比我的影子寂寞。抬起头,不让自己想这些。前面有一群人围着,我好奇,加快脚步凑上去看。原来是卖小饰品的,支着个架子,上面挂满了各种精致的小东西。来看的都是些小年轻人,有几对男女在挑选。我看了看,原来是十二生宵的各种小动物,晶莹剔透,还有一些成对卖的饰品,情侣装的吧,我轻轻地笑着。一个女孩子拿着个挑好的东西,对着身边还在认真选的男孩说:“快看,我找到了!”又回头问那个卖饰品的女人:“能不能刻上字啊?我要把他的名字刻在上面戴在身上!”
多么熟悉的话,我听着,眼前的一幕仿佛在很久以前曾经上演过,那时的我是主角。而现在,我能感觉到这个女孩子的心情,年轻的爱情单纯美好。但她是否会想过,也许有一天,他们为对方精心选择的生宵像不再戴在身上,或者已经遗失,当他们想起那年那天在那个地点为对方选择时,那种一丝不苟的真诚,竟然也会被时间淹没、淡化,他们,还相信那时的爱情和那时的彼此么?会不会觉得那是种错觉?
我默默地走开。曾经我也有过这样的纯真年代,只是已被遗忘在心海。那份情怀,那时天真傻得可爱,而今我选择用笑来掩盖。我在心里默默祝福他们,不要把彼此丢失在岁月里,徒留感伤。
风大了起来,放风筝的小孩子们都在叫着,笑着,比着谁的更高。他们还不懂得,太大的风虽然能让风筝飞得更远,但是也可能会断了线,永远失去风筝。当然他们也不懂得何为失去,因为风筝没有了还可以让大人再买,只是,那个没有线的风筝,它将何去何从?
我看看天,时间不早了,太阳不知何时藏到了云的后面。红树林里,各种奇花异草争相绽放着自己的美丽。红的如霞,绿的似碧。我真是惭愧,天天都看到它们,却一直不知道这些花花草草的名字,可能它们都认得我了罢,呵呵。只知道一种并且认得而又说得出名字的是桂花树,有着沁人心灵的香味,而现在我又闻到这样熟悉的味道。我发现我是个固执的.人,认定了这种花香是最好的,其它的也就算不得是香了,在我看来只是一种味道而已。我靠着桂花树站着,望着天边的太阳,远处的高楼,眼前的草木,身边的人们,竟然感动,这真是一幅和谐的画面。
电话响起,接,急急的声音传来:“你还没回?走丢了还是……”都知道我没有方向感的,呵呵。我在这边神秘地笑,挂了电话,我对自己说,但愿我把心丢在这里,丢在这个有蓝的天,大的海,青的草,有喜爱的香味,有幸福的人们的地方。
篇9:成绩杂文随笔
成绩杂文随笔
燥热的天气,让人的情绪跟着有些燥热起来。
暑假开始,孩子们回来了。
久别重逢的喜悦很快被因为不理想的成绩导致的阴霾而笼罩。
刚刚被高考中考小升初轮番洗礼的社会在这夏日里被各种气氛调动得越发燥热,处处有人询问孩子的成绩,即使他与你毫不相干。不明白这是否是一种新的一年一度的打招呼寒暄套热乎的手段。反正每一个孩子,都可以和高考挂钩,不是已经考过就是将要考。而且,至少,期末考总是都考了的。所以,这是比较安全的问题?碰上考的好的压抑着高兴谦虚的家长尽管说不要钱的好话畅想清华北大,碰上考的不好的如我们这样的就陪着抱怨几句自家孩子,然后说些言不由衷的以后会好起来之类的,不乏举一些后发制人的例子以为佐证。
蚯蚓程宇奉母命去他外婆家走了趟回来,忿忿不平地发牢骚:“我年年都拿优秀回来没有一个人问,怎么个个都是问我儿子成绩!”
世道如此,确实的,我们没有办法不关心孩子的成绩。
我对耷拉着头的北美豹猫安凡说,没办法,只要我们爱你,就不可避免地会介意你的成绩。那些说着努力了就好,成绩无所谓的都是些自家孩子成绩好,站着说话不腰疼的主。在目前的学校里,成绩是判定一个学生的唯一标准,也决定了老师同学对你的态度。
老实说,北美豹猫安凡的成绩不算差。除了语文他是一如既往的考不好以外,数学和英语的分数都入了优秀的范畴。奈何同学们都太努力又太认真,以至于他数学140的成绩在班上都排到了第12名,年段名次我根本没敢报给蚯蚓程宇,一心指望着他再拿个数学第一的蚯蚓程宇会有多失落,我是可以理解的。好不容易有一科可以拿来宽慰一下自己的科目都没有了,让身为老师的'他,又一次在办公室同事间比孩子成绩这一项被垫底了。
刚刚结束报志愿的他,看了太多自己的学生因为成绩而艰难地选择学校,不由得将北美豹猫安凡带入,以至于长吁短叹。想想网络上那贴在新生儿枕边的离高考还有多少天的图片,我连时间还长的话都不敢说,怕越发引出他的牢骚。
读书这东西,有时真的孩子也很辛苦。这一次我们县的小升初,总分300分的,考出298,297的有好几个,总分270的名次都已经在三百开外。也许只是一个小小的疏忽,名次就跌落几十,就掉到了放羊班里。
读了那许多年书出来的他,不会不知道,140已经是很难得的分数,每一题都会做和一分不丢是两个概念。但我们,确实因为这名次而沮丧。每一道切线,都是冷冰冰的按比例来切的,不会管你之前是如何的优秀。
但不同于他的消极叹气,我的态度比他积极许多。我一边安慰北美豹猫安凡,人最主要的抓住现在。为今之计,可以做的,就是把整个学年的语文卷子整理出来,一题一题重新做过去,有不懂的就去问蚯蚓程宇这个现成的语文老师,他牢骚归牢骚,还能不给你解答?要学习的是你,你必须拿出主动的态度,让他为你改观。一边私下警告蚯蚓程宇,还没有到放弃的时候就好好努力,尽力去做一切可以给北美豹猫安凡帮得上忙的事情,往好的一面扭转。不要说一些没用的情绪的话,问问自己尽力了没有。另一边,哈士奇雅雯是与北美豹猫倒过来的,她的文科相当不错,数学和物理就惨了。我要她整理出错题,给暑假学校的补习结束后让蚯蚓程宇带去找他的同事,一题题请人讲解。
只有做了一切能做的事情,以后,才有资格说,我努力了,我尽力了,我没有遗憾。
篇10:三章杂文随笔
三章杂文随笔
(一)包 容
年纪大了,健康也渐渐差了,吃药就变成生活中不可少的事。记得我十九岁时,到一位住在台北小南门的大学同学家玩,她的爸爸主动说要给我算个命,我因受妈妈爱算命的影响,也不在意的给了他生辰八字。他对我的论命,我只记得二句:我一生药罐不离身,而且名字会上报纸。那时候我百思不得其解,直到现在竟一一成真,我不得不佩服同学的爸爸是个很了不得的算命师。
我一生患了大小病不计其数。光是开刀做手术就有八次,被同事开玩笑说:干脆在身上装个拉链算了!我有严重的便秘,几十年来吃过无数种的软便药,每次吃一阵子就无效了。直到最近几年换成中药,医生说要让肠子暖起来,自然会使大肠蠕动得到改善。没想到果真奏效!现代医学发达了,中药已改为用机器装袋的“科学中药粉”,非常方便!
但是不知怎的,我每次吃完药时总是把撕开后的空纸包,顺手放在枱子上,没有即刻丢弃到垃圾桶内。因为这个“坏”毛病,经常会受到夫君王兄的奚落,有时甚至造成夫妻间为这件事发生龃齵。
不久前,因为来到女儿家过感恩节的假期,在与女儿话家常时,不经意间与她讨论到这个问题,才跟女儿说出长久以来一直埋藏在心里我对这件事情的看法。我认为人与人之间需要爱,但是更加需要对我们所爱的人多一份理解与宽容。除了对所爱的人付出自己全部的爱心以外,再加上那份能够包容的心胸才是最完美的!我对别人甚少碎碎念,就像孩子们小的时候,如有类似行为,我也总是会自己默默地把它们给检起来,然后再提醒他们今后务需注意并加以改善。而不是如此这般碎碎念令听者伤心!由此也让我想起女儿与女婿二人之间互动的一些事情,令我感触甚深!
女儿是个大而化之的人,从小就常常丢三落四的,结婚后勤俭持家,做事任劳任怨,很得公婆的肯定。在日常生活中,因家务事多,常常会忘记一些事情,可是女婿却一直对女儿甚少抱怨。记得每次去探视他们,总会发生一、二次,在大伙儿出了门后,经女婿再次提醒,女儿这才发现自己忘记了带上等一会儿要用到的重要东西或者是类似的“脱线”事情。每当这种时候,女儿即刻十分着急地问女婿:“糟糕!怎麽办?”好脾气的女婿总是安慰她,叫她先不要着急,然后再二人共同想对策设法加以解决。我很佩服女婿对女儿的包容之情,虽说夫妻间本应如此,但真能能够做到“不怨尤”、“积极面对”并接受配偶因为疏忽所造成的错误,除了有浓浓的爱以外,更要有一份体恤与包容,这的`确不是一件简单容易做到的事情!
女儿听完我这一番话,她也觉得她能得到自己先生的“包容”是一件多么美好和非常幸福的事!同时她也决定帮我去跟固执的老爸进行沟通。当她用上述女婿对她处处包容的例子劝说自己的爸爸时,夫君王兄也好像逐渐从中悟出了道理,答应不再因为我容易忘事而造成的疏忽对我发出不耐的怨言。
我十分感谢我的女儿与女婿为我们做父母的作出了这方面的范例,而且我也能够理解夫君王兄的感悟,毕竟“包容”也是需要用爱心去慢慢学习与领会的!
(二)杨氏酸梅汤
我从小就喜欢烹饪,尤其因常常当妈妈的小帮手,所以自己也常有巧思,做些零食给妹妹们吃。像我常做的凤梨汤及具有特殊风味的“杨氏酸梅汤”,虽然是不值銭,但给每一个喝过的人,都留下深刻的印象!
犹记得上小学时,每逢暑假也会带同学到我家旁边有名的官邸去游玩。待玩倦了大家回到我家休息,并在家中喝我自己发明的“凤梨汤”和具有特殊风味的“杨氏酸梅汤”,大家都赞不绝口!
其实这二样甜汤的做法,说穿了一点也不稀奇。小时家中因孩子多,跟本吃不起什么甜汤。那时凤梨便宜,我就把皮先洗刷干净,把切下的一层不吃的皮,放在锅里,注水至锅与皮面齐,开火略煮个十分钟后,可适量加入些砂糖,再把凤梨汤带著锅一起置入冷水盆待凉后,便可品嚐那酸酸甜甜的凤梨汤。妹妹们也都非常爱喝,只要看到妈妈买了凤梨回来,妹妹们就高兴的想流口水,知道等一下就可以喝到大姐做的美味凤梨汤了!
至于所谓的“杨氏酸梅汤”嘛,更是让人无法想像它和一般酸梅汤有何两样。在上世纪的六十年代中,由于物资缺乏,酸梅汤价格较高,对我们这样的家庭而言的确是稀世饮品,于是我便又突发异想,把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中的“醋”,找出爸爸爱吃的“镇江香醋”,加以変化,倒一点在杯中稀释,再加少许糖搅拌均匀后,这就是我发明的“杨氏酸梅汤”!你真的不会相信,在那个年代里,它的确可以称得上是一道美味极佳的上好饮料!而我也永远无法忘怀,当妹妹们趴在桌边,用一双双充满期待的大眼睛,望着我用一根筷子,慢慢冲出一杯杯想念已久的“酸梅汤”时的兴奋眼神,那是多么的纯真与可爱呀!这一段喝甜汤的日子,也给我们七姐妹留下与人不同的童年温馨回忆!
(三)金童玉女
从小我就喜欢看新娘子,总觉得一个女人最美的时候,就在出阁的那一天!婚后当我有了儿女后,曾几何时也对小花童产生了注意力,真希望自己可爱的女儿,也可以穿上小白纱礼服,陪新人踏上红地毯!
我的这个梦想,在小我十四岁的小七妹妹要结婚时,终于实现了!虽然才十岁,女儿已经长得可爱甜美讨人喜欢。男花童请到好友阿珍的儿子小佳。小佳人长得斯文,有一对慧黠的大眼,功课好又有礼貌,人见人夸!他自幼稚园起便开始被人看上,认为能够请他当花童会给新人带来好福气,连照相舘的摄影师,都想请他当模特儿!想来小佳定是福星,因为请他去当花童的新人,大部分第一胎生的都是壮丁,因此小佳已有职业花童的美誉!
小佳和我女儿同是光复国小五年级的同学,所以配対来当小七妹妹的花童,真的像是一対金童玉女!尤其当亲家母知道二人生肖同属龙,更是高兴的合不拢嘴。当然小七妹妹夫妇也是一举得男!使这金童小佳的生命史上又添一段佳话!
如今三十年后,小佳在荷兰得了二个硕士及政大法律博士,并当上美商某大银行在台行长,育有一子。而我家女儿也在美得了硕士,先生是博士,育有二女一男且父母健在都是有福之人。而小七妹妹夫妇也得了一対儿子,看来小佳和女儿真的是一対金童玉女!
篇11:珍珠项链杂文随笔
一条珍珠项链杂文随笔
橱窗里的模特挂着一条淡粉色的珍珠项链,在最显眼的位置,苏格放学回家的路上一眼就看见了。珍珠圆润玉透,散发着若有若无的微光,苏格似乎能闻到一股很淡很淡的腥味!“真怪,这里怎么会有一家饰品店?”苏格站着看了很久,她不知道为什么自己隔着橱窗都能闻到那点点淡淡的腥味,像人的血。
“怎么不进来看看?”突然一道声音传来。苏格抬头,一个穿着蓝色旗袍,开叉很高,可以看到若有若无的大腿,那腿很白,很长,没有一点杂质。连脚趾都干干净净,涂上猩红的趾甲油,抬头一看,那女的正依靠在门边,细长的`手里携着一只香烟,烟已燃尽,烟灰落在脚边,那手芊细淡白,感觉没有血色。 对着苏格微微一笑,手轻招。“进来看看!”
定了几秒钟,苏格飞快的跑了。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想跑,好像迟几秒就走不了了。
女人静静的看着苏格跑去的方向,“你一定会回来,我等你!”转身,关门,消失不见!
吃过晚饭,夏日的夜还未黑尽。苏格在卧室里做着家庭作业,一道高难的数学题难住了。她站在能看见窗外川流不息的车子,过往的行人。十六岁的苏格长的很黑,五官平凡,更让她自卑的是自己还带着难看的钢牙。成绩平凡,喜欢上一个不平凡的学长。高大帅气,成绩优秀,篮球队长,一有学长的比赛,苏格总会第一时间去看。虽然学长并不会注意到她。
苏格把手中的书放在桌子上。拿了一只冰棍,出门去了。她想去看看那条项链,或是那个叫梦的小店。
穿过街道,苏格来到小店门前。那女人正在月光下涂着指甲,鲜血般的指甲油在月光下发出阴冷的光。女人抬头望了一眼“你已经来了,进来看看吧!”
苏格进屋后看到屋里陈列了不同颜色,不同大小的珍珠项链,每串面前都摆放了一面镜子。
苏格好奇的指着一串红色的项链问“这个是做什么用的?”
女人说“你把镜子拿起来看看。”
苏格拿起镜子,一阵光闪出。
苏格又放下镜子,对女人说“看,也没什么啊!天都那么晚了,我该回家了。”女人说“以后就知道了,我送你回去吧!”女人让苏格把眼睛闭上轻轻在她的头上点了三下。当苏格睁开眼睛发现自己居然趴在桌上睡着了,难道是做梦?
第二天,苏格照常去上课。一到校园里许多同学主动打招呼,问好。苏格受宠若惊,也微笑着打招呼问好。最让苏格兴奋的是陈宇学长也主动“苏格,中午一起吃饭吧?”
走进教室,同学们也惊叹“哇,苏格你今天好漂亮啊!衣服哪里买的啊?”
苏格挺郁闷,自己跟平时一样啊,哪里会漂亮,莫非……
苏格拿出课桌里的一面小镜子。那里面的苏格拥有着精致的脸蛋,大大的眼睛,漆黑的秀发,高挑的身材。皮肤也白里透红,散发着健康青春的气息。一身红色精致的长裙,主要是没带眼镜没有钢牙了。
哇!自己真漂亮!苏格心里想着。
班上的男生开始给苏格递小纸条,女生嫉妒。自己喜欢的学长请自己吃饭,收到很多的礼物,这些都是自己以前所不敢想的。
但是过了几个月后,苏格渐渐发现母亲不认识自己了。像自己从来没有存在过,苏格很伤心,走到一处公园里。却看见母亲身边的一个女孩子,觉得很熟悉。等她们走进了才发现那是自己和母亲。
可是自己又是谁呢?苏格想!
苏格狂奔去那个小店,小店里却没有那个女人。苏格进去找了一圈也没有找到,想出去时却发现已经出不去了。自己只能在离小店五十米的距离走动。
篇12:挽回杂文随笔
关于挽回杂文随笔
其实根本不想做什么努力,总觉得在对方放弃看开的时间里,自己什么都做不了。
并不是那种“好好谈谈”或是道歉就能解决的,示弱和逞强都没用,盔甲究竟是什么,拿来攻击的武器又是什么,完全不知道。
我究竟能做什么。
陷入这种题目的深思中,咦不对呀那个人曾经表现出这么爱自己的模样所以冷静理智地好好谈谈也许就有机会,也许我哭着道歉对方就会心软……无数个也许的假设在你的胸腔塞满希望,让被动恋爱的你总觉得下一次做得更好对方就会回心转意,于是托住自己脆弱到快碎一地满是裂痕的心脏,跑去问对方“你要不要再伤害我一次。”
对方却连这个问题都不屑回答。
对小熊吹嘘过自己的挽回本领好,其实都是谎言。一旦事情发生了,即使知道对方的住址我也不敢跑过去问那个愚蠢的问题。我也不想再把残渣从地上一片片捡回来了。
我怕我这种路痴连人都见不到。
我怕我见到了也不知道说什么,满脑子都是出门前看的卡耐基的鼓励鸡汤和公众号那一叠恋爱教程给予我的'勇气。
想起被初恋分手时连哭都来不及哭,直接“噔噔噔”跑回宿舍拿出一本《美国总统演讲稿大全》,不停、不停地念给对方听。都是鼓励的话和如何说服对方的话术,差点连“美好的生活需要我们共同开创”此等鸟话都说出来。
不能停下来。
停下来就输了,不想输。
不想走出来,所以往着不知名的方向努力,对方一眼看穿,耐心地等你读完,对你说有些事是不需要努力的。
所以放弃就是对的么?被单方面宣告死刑后,另一方就要说“好的我知道了,那就明天上断头台吧,祝我死得畅快。”
我始终做不到那么从容呀。
像我这种人,写一封信给对方已经是极限,可能会再附送一份礼物,除此之外我真的可能什么都做不了。堵人什么的也只是虚张声势,我内心明白,连玩普通的解谜游戏都能在迷宫里迷路的我,对方想躲我找起来哪有这么容易。
可是写信么?用什么纸张,是复印的打印纸还是原稿纸或信纸,或者日记本。写什么文字,用怎样感人的文字怎样颤抖的手去敲下文字才好。身为写手,却不信任自己的语言表达,恨不得把心脏捧出来用纸和保鲜膜包好,放进礼物盒绑上丝带。
可终究不能杀了自己呀。
于是逼迫自己释怀,到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终归有点长进,学会了表面不动声色。学会了公众号里面教的“你要有点大人的样子”。
哈。真是可笑。
原来接受了自己的无能为力就是不动声色。
说得好像自己有共情能力就能挽回什么一样。
所以在第四次失恋时,只是感到心脏疼了一瞬,完全哭不出来,反而冷静地去洗手间洗了把脸准备上班。
到第五次失恋的时候,会不会心脏也不会疼了呢。
特别清楚自己挽回的次数加一下次挽回的力度就会越小,明白自己内心对挽回本身的抗拒和对整件事的无力感,就像看着洪水猛兽泛滥冲击了整座堆积已久的堡垒,刷净了自己和对方以往所有的努力。
加上对待师傅时挽回的次数过百导致力不从心,本人又是对恋爱抱持悲观态度,望着对方表白时就想着结束时对方会从同一张嘴里吐出什么语言。
发抖。害怕。无力。
但还是不敢停下来。
所以不轻易说分手,因为害怕自己挽回不了,即使遭到冷暴力时也不说,忍耐着,想象着美好蓝图,等待着对方恢复元气再一次和自己笑着打招呼。
这怎么可能实现。
对方说分手后就积极地寻找着解决方案,仿佛自己有多拼命,制造Abcde挽回计划方案,最后却慌张得在一堆计划前面跪下来。
拜托了。
我根本学不会什么大人的样子。
为什么我要装作若无其事提起全部勇气走到你面前一次又一次地看着自己被花式击碎。
明明人的离开是正常的常见的我该习以为常的。
学不会洒脱,才会学习了那么多挽回招式。
无用的、无用功的、理所当然失败的,“挽回招式”。
只不过是小孩子下棋输了喊着“再来一盘”的耍赖而已。
篇13:祭奠杂文随笔
祭奠杂文随笔
当年没有悔意
察觉别离的意外
你失去的温度
像壮烈的痴心汉子
留下那伤心女子
欠缺了角色
如今她的.诚意
你如何记忆
当初那个你
已成回忆的故事
我从今不再忘记
教育学院开展清明祭奠革命英烈活动
清明祭英烈,共铸中华魂。3月30日下午,教育学院团总支在长清区石麟山革命烈士陵园开展以“清明祭英烈”为主题的祭扫活动。活动由教育学院课检部部长安园园主持,辅导员李娜、陈鹏飞及教育学院学生会代表参加了此次活动。 活动伊始,由学生会副主席桑春雨作为代表向烈士致悼词,随后,在主持...
篇14:饥不择食杂文随笔
饥不择食杂文随笔
曾经有真的挺缺朋友的时候,也曾饥不择食地交友。二线偏三线小城市里刚经历过高考上大学的女孩普遍不太关注化妆打扮,大多也没有经济能力出去玩,也不怎么看书,或还停留在读言情穿越的水平,周末一般窝在寝室看国产剧和综艺节目。
作为初中开始就很少看国产剧也不关注明星的人,我真的还蛮难和大多数同学聊到一块儿去。天天穿着她们眼里的奇装异服上学,明明不贵的衣服,被关系一般的同学问到价格也只敢报零头,避免主动提起护肤化妆之类和价格关系密切的话题。久而久之心态变得有些奇怪,与其说是低调,不如说是为了照顾别人感受为了合群。也尝试social过,加入不同部门组织,但觉得也就那样吧。全市书店没几个,那时还没有一家猫咖啡,漫展也无聊,cos也不玩了,书也不看了,小说也不写了。日子一天天过,性格越发沉默。有时什么也不想干就这样躺一天,老朋友都是现充,生活非常精彩,大概没法理解,我都觉得我那时的生活很不可思议。被别人夸时也感觉不到开心。比没有性生活也没兴趣认识男生更惨的'是就连性欲也下降。对朋友的标准也下降。
对那个时候的我来说,穿得花枝招展和本地一些lo娘出去玩,算是平淡生活中的一点亮色了,也可以借此穿穿在学校不好意思穿的裙子。lo圈对我来说,有美好的回忆也有不太好的,经历浅薄如我,遇到过被以为是朋友的人骗。此后不会再傻白甜到对只见过几面的人就掏心掏肺。
优秀的有趣的善良可爱的人那么多,至少要和善良的正常人交朋友,有没有共同兴趣是其次。
篇15:夜杂文随笔
夜杂文随笔
夜里,山间回旋起枪鸣。断断续续刺地发虚。谁在悲嚎?谁在叫嚷?
森林,郁郁地飘着哀啼,冰冷的火器在不远处挑衅!猎人们仗着枪势,大声的叫喊:抓住!抓住!夜里的第一个猎物!
狼儿,胸口淌着血,惊叫着发觉身体已在血泊中,别倒下!至少在英勇的咆哮一次吧。哦,森林的狂热来临:猎犬怕得止步不前,猎人吓得瘫软在地。
夜里,树上打盹的猫头鹰被飞速的子弹擦触,跌在枯叶层里。来吧,来吧!炽热的铁壳继续灼烧我吧!我没有畏惧,我是灰烬里的神明。要将枪杆折断,把枪管堵塞。哦,湿冷的空气凝聚着伤痛的`怒气。
夜里,燃烧的森林火光冲天,发芽的新枝吐着扎眼的绿叶,自然孕育新生的希望,凌晨已降至:猎犬反咬起猎人,枪瞄准了猎人。他们丢盔弃甲,马不停蹄的逃离,逃出夜幕笼罩的红色的土地。
夜晚与白天交替的那一刻,芽儿茁壮的那一瞬,狼与鹰贴在一起的那一刹:我看见了茂密的森林。那儿没有了惨痛的悲啼!没有了浩荡的哀嚎!白晃晃的青蓝色蓝图里晃着几颗灿烂的星星。
夜里,我看见了黎明。
篇16:书杂文随笔
我思考道,我是为了什么而活呢。
我合上书本,思考道。
我了解不到痛楚。
但总有一股奇异的感伤,从空气中紧紧碾压向我。
它们从身体的每一个角落挤进来,叽叽喳喳地问我。
什么是活着呢?
我反反复复,思考道。
那么我又为什么会思考呢?
我又问自己。
却始终得不到一个答案。
风送来一阵轻微的声响。
它说,我不知道。但是我知道的,便只有这些了。
它推着声响离去了。
影子从我的脚边探出头来。
它说,我也不知道。又嘲笑似地问道,明天的我还是我吗?
它在灯光的驱逐下枯萎了。
呼吸从我的鼻息里钻出来。
它说道,这就是活着啊。
它从思考之间溜走了。
我没有什么好问的了。
于是便只能把书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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