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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招生录取工作通知

时间:2022-12-26 08:35:34 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整理了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招生录取工作通知,本文共8篇,希望对大家的工作和学习有所帮助,欢迎阅读!

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招生录取工作通知

篇1: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通知「海南」

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通知「海南」

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做好我省今年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6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2016年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录取批次安排

今年我省的录取工作共分6个批次,分别为:本科提前批、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专科提前批、高职专科批。

1.本科提前批录取学校:军队、公安、武警和司法类院校;招收国防生的学校;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的师范专业;招收外语小语种专业的学校;招收边防管理专业和侦查学专业的学校;招收飞行技术专业的学校;招收轮机工程和航海技术专业的学校;艺术类本科院校和在艺术类招生的其它本科学校;香港中文大学和香港城市大学等学校;海南师范大学免费定向培养的小学教育和海南医学院免费定向医学培养专业。

招收国家专项计划的学校和须面试的高职专科学校的录取工作,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结束后在本科第一批开始前进行。

2.本科第一批录取学校:“211工程”学校、教育部直属学校、国务院有关部门所属学校,以及经我省批准参加第一批录取的学校(含参加本批录取的体育院校和在体育类招生的其它本科学校)。

高校专项计划、高校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安排在国家专项计划后、本科一批录取之前进行;地方农村专项计划的学校,录取工作在本科第一批录取的最后一天进行。

3.本科第二批录取学校:一般本科学校(含参加本批录取的体育院校和在体育类招生的其它本科学校)。

4.本科第三批录取学校:独立学院和民办本科学校(含参加本批录取的体育院校和在体育类招生的其它本科学校)。

5.专科提前批录取学校:招收轮机工程技术和航海技术专业的专科学校,招收艺术类专业的高职专科学校。

6.高职专科批录取学校:本科学校的专科专业、高等专科学校、高职学校,招收体育类专业的高职专科学校。

二、录取时间安排

我省今年继续实行“分批次划线、分批次填报志愿和分批次录取”的办法。本科提前批、本科第一批和本科第二批(含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农村专项计划)实行先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填报志愿的办法;本科第三批、专科提前批和高职专科批实行先填报志愿后根据生源情况再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办法。各有关高等学校可在录取前登录省考试局网站(网址:ea.hainan.gov.cn)查询各科类当批次录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

2016年海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时间安排表

录取批次 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时间 学校录取时间 征集志愿时间
本科提前批 军队、武警、公安、司法类本科学校及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的其它本科学校 6月28日8:00至17:30 7月10日至12日 7月13日 上午
贫困地区专项计划 (即国家专项计划) 6月28日8:00至17:30 7月13日
需面试的专科学校 6月28日8:00至17:30 7月13日
艺术类本科学校 (使用“校考”成绩录取) 7月7日8:00至8日17:30 7月10日
艺术类本科学校 (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 7月7日8:00至8日17:30 7月11日至12日
本科第一批 (文史、理工、体育) 7月7日8:00至8日17:30 7月15日至19日 7月18日 上午
高校专项计划、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 7月7日8:00至8日17:30 7月15日
地方农村专项计划 7月7日8:00至8日17:30 7月19日
本科第二批 (文史、理工、体育) 7月21日8:00至22日17:30 7月26日至29日 7月28日 上午
本科第三批 (文史、理工、体育) 7月31日8:00至8月1日17:30 8月5日至8日 8月7日 上午
专科提前批 (文史、理工、艺术) 8月10日8:00至12日17:30 8月14日至16日 8月15日 上午
高职(专科)批 (文史、理工、体育) 8月10日8:00至12日17:30 8月18日至22日 8月20日 上午

三、招生学校上传、下载录取信息的.时间安排

为确保录取工作按计划进行,请各招生学校在我省规定的时间下载生源分布统计信息和正式投档信息,在生源分布统计阶段须及时确认投档比例和做出是否增加计划的意见,并在我省规定的时限内通过网上录取系统回复。在正式投档后应及时完成审阅考生电子档案的工作,并作出对考生录取与否的决定。需退档的,学校应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录取系统向我省上载预退档考生信息,超过时限未上载的,预退考生视为被录取,我省不再接受学校的退档申请。因学校不及时处理考生的录取信息(包括不按时下载和审阅所投考生电子档案、不按时上载学校的录取或退档信息等)而造成的遗留问题,由学校负责解决。

(一)实行梯度志愿录取模式的学校上、下载考生电子档案时间安排:

1.本科提前批中实行梯度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学校:

下载第一志愿考生档案时间:7月10日9:00前;

上载第一志愿退档和预录取信息时间:7月10日17:00前;

下载第二及后续志愿考生档案时间:7月11日15:00前;

上载第二及后续志愿退档和录取信息时间:7月12日17:00前。

2.艺术类“校考”本科学校:

下载第一志愿考生档案时间:7月10日9:00前;

上载第一志愿退档和预录取信息时间:7月10日12:00前;

下载第二及后续志愿考生档案时间:7月10日15:00前;

上载第二及后续志愿退档或录取信息时间:7月10日17:00前。

3.须面试的高职专科学校:

下载第一志愿考生档案时间:7月13日9:00前;

上载第一志愿退档和预录取信息时间:7月13日12:00前;

下载第二及后续志愿考生档案时间:7月13日15:00前;

上载第二及后续志愿退档或录取信息时间:7月13日17:00前。

(二)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学校上、下载考生电子档案时间安排表

录取批次 生源分布统计 平行志愿投档 征集志愿投档
下载生源分布统计信息时间 回复确认投档比例时间 下载平行志愿投档时间 上载退档录取信息时间 下载征集志愿投档时间 上载退档录取信息时间
本科提前批使用 海南省艺术专业 统考成绩录取的本科学校 7月11日9:00前 7月11日17:00前 7月12日15:00前 7月12日17:00前
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即国家专项计划)     7月13日9:00前 7月13日12:00前    
高校专项计划、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员等特殊类招生录取     7月14日14:00前 7月15日10:00前    
本科第一批 7月14日12:00前 7月15日15:00前 7月16日 9:00前 7月17日 15:00前 7月18日15:00前 7月19日12:00前
地方农村专项计划     7月19日 14:00前 7月19日 17:00前    
本科第二批 7月24日12:00前 7月25日15:00前 7月26日 9:00前 7月27日 15:00前 7月28日15:00前 7月29日12:00前
本科第三批 8月3日12:00前 8月4日15:00前 8月5日 9:00前 8月6日 15:00前 8月7日15:00前 8月8日12:00前
专科提前批 8月14日 9:00前 8月14日 15:00前 8月15日15:00前 8月16日12:00前
高职专科批 8月18日 9:00前 8月19日 15:00前 8月20日15:00前 8月21日12:00前

四、录取办法

2016年我省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的领导下,由省考试局具体组织实施。我省今年的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我局负责给学校提供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体检、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档案,并监督学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各招生学校负责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并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

录取期间我局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内设投档组、网络信息管理组、录取审查组、计划管理组、宣传秘书组、纪检监督组、信访组、后勤组、保卫组和网络信息安全等工作小组,分别负责录取的有关具体工作。

(一)投档工作及有关政策性照顾加分政策,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学校应在规定的录取批次及录取时间内(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及本科三批应在生源分布统计阶段)远程登录录取系统。登录成功后,请务必先在录取系统的“通讯助手”中查看我省有关录取工作的通知,获取与我省录取场有关工作小组和录检员的联络方式,并通过录取系统的“通讯助手”将本校在招生期间的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号码、应急联系方式等告知录检员,然后下载和审阅考生档案,以确保双方在录取期间的联络畅通和录取工作正常进行(我省录取期间的联系方式见附件)。

(三)学校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下载并审阅已投档考生的电子档案,及时确定录取考生名单、预录取专业和预退档的考生名单。对预退档的考生,应说明退档原因。

(四)我省录取检查组的录检员分别负责相关学校的录取审查工作。在审查学校通过录取系统上载的预录取和预退档考生名单时,符合退档规定的给予办理退档手续,完成招生计划且预录取考生的专业安排合理的,予以办理录审手续。录检员在审查过程中认为学校上载的预录取的考生名单、考生的预录取专业以及预退档考生的退档理由不合理的,提出录检意见,通过录取系统与学校录取人员进行网上交互协商,经交互协商后意见仍不统一时,录检员通过录取系统向学校发出复议通知书,提请学校复议。学校应及时将复议结果通过录取系统回复我省,录检员根据学校的回复意见给予办理录取或退档手续。

(五)学校通过录取系统上载的预录取考生名单,经我省核准备案后,形成录取新生名单。学校根据录取新生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加盖学校公章后邮寄给被录取的考生。我省根据各学校的录取新生名单,打印录取新生名册,加盖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印章,在同批录取工作结束后,将录取新生名册邮寄给学校招生办。

(六)我省考生的高级中等教育阶段纸质档案,均由档案管理单位(在省内就读的应届考生由所在学校提供,往届生、省外就读生及其他考生由报考所在市县招生办提供)在考生的档案袋封口处粘贴《2016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档案密封条》和加盖管理单位骑缝印章后,交考生自带给录取学校。

篇2: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录取方式是怎样的

考生在网上完成春季考试志愿填报,并获得院校自主测试资格后,若缺考院校自主测试(包括未选择院校自主测试时间和地点并缺考、选择院校自主测试时间和地点后缺考等情况),其院校自主测试成绩均按零分计入春考总分,并参与院校后续录取排序。

3月4日-10日,招生院校须按规定在学校网站公示预录取考生名单和候补录取考生名单,候补录取考生公示数不超过各校公布计划数的50%,具体比例由各校自行确定。请考生及时查看报考院校网站的相关信息,以免错过确认录取时间。

1.只取得一个专业预录取资格的'考生,直接前往预录取专业院校办理录取专业信息登记。

2.取得两个专业预录取资格的考生,须选择一个专业前往预录取专业院校办理录取专业信息登记。

3.取得一个专业候补录取资格的考生,待院校确认取得预录取资格后,前往预录取专业院校办理录取专业信息登记。

4.取得两个专业候补录取资格的考生,须选择一个专业进行候补资格确认,待院校确认取得预录取资格后,前往预录取专业院校办理录取专业信息登记。

5.取得一个专业预录取、一个专业候补录取资格的考生,既可直接前往预录取专业院校办理录取专业信息登记,也可前往候补录取专业院校进行候补资格确认;候补资格确认后取得预录取资格的考生,须办理录取专业信息登记,确认后未取得预录取资格的考生,则须回原预录取专业院校办理录取专业信息登记。(注意:确认候补资格的考生不一定会被录取,要根据该校预录取考生的录取确认情况而定)。

根据市教委规定,通过春季考试招生预录取的考生(含列入候补录取资格名单并最终被预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考生录取后,由考生本人凭录取通知书,于年8月下旬到个人档案所在地办理纸质档案转递手续。

篇3:新疆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时间通知

新疆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时间通知

从自治区招办获悉:我区20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6日开始,预计8月底结束,各语种各批次全部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据了解,各批次录取具体时间安排为:本科零批次7月6日至11日,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一批次7月12日至13日,自主选拔批次7月14日至15日,本科一批次7月14日至20日,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二批次7月25日至26日,本科二批次7月26日至8月1日,本科三批次提前批次7月26日至31日,南疆单列、对口援疆本科三批次8月7日至8日,本科三批次8月7日至12日,高职(专科)提前批次8月17日至21日,三校高职批次8月7日至12日,高职(专科批次)8月20日至26日。此外,今年我区将继续对各批次未完成计划实行网上公开征集志愿,7月19日进行第一次征集志愿,共有四次网上征集志愿。

自治区招办提醒各族考生、家长,今年在疆招生院校继续采取异地远程网上录取,不存在其他录取形式。希望考生、家长切勿听信谣言,谨防上当受骗、蒙受钱财损失。录取期间,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将继续在每天北京时间20时更新当天录取数据并上传至“新疆招生网”,届时考生可通过“新疆招生网”和“新疆招生”腾讯官方微信凭准考证号和密码查询个人录取结果。

新疆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6日开始,预计8月底结束,各语种各批次全部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各批次录取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篇4: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相关规定

20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相关规定

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相关规定今年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将继续以公平、公正、公开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目标,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完善公开透明的招生工作体系,严格规范招生行为,进一步加大对非法招生中介的打击力度,坚决杜绝体制外招生现象,全面完成招生录取任务,争取更多招生计划,努力提高新生录取率,不断提高招生工作的社会公信度和群众满意度。(一)录取办法:我区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新生工作在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和自治区教育厅的领导下,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具体组织实施。(二)录取形式:全部实行计算机远程异地网上录取,不组织集中式现场录取,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录取现场不为高校提供计算机设备和网络环境,不接待高校招生工作人员。(三)排序规则:同科类考生按以下规则排出位次:总分(总成绩+照顾分)→总成绩(高考各科成绩之和)→语文科成绩→数学科成绩→综合科成绩→外语科成绩(不含口试成绩)。即:同科类考生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分高者排在前面;如果总分相同,则按总成绩排序,总成绩高者排在前面;依次类推。按上述规则排在前面的考生为高位次考生,排在后面的考生为低位次考生。(四)投档规则:今年的录取工作分12个批次进行,根据各批次的特点,分别实行顺序志愿投挡模式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1、顺序志愿投档规则(1)志愿优先、成绩排序。顺序志愿以同批次、同院校志愿的考生为1个投档序列,体现志愿优先的原则。(2)按比例(指招生计划与投档人数之比,下同)投档。线上考生数大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120%的学校,一般按1:1.2的比例投档;线上考生数不足招生计划数120%的学校,线上生源一次投完。如学校提出具体投档比例,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同意后,可按学校提出的投档比例投出合格考生。同位次、同院校志愿的考生不受投档比例的限制,达到学校投档线的将全部投出。(3)在同一批次中实行“志愿清”的投档办法,即在第一志愿录退完毕后才投放第二志愿。2、平行志愿投档规则(1)成绩优先、遵循志愿。就同一科类整体而言,高位次考生优先获得投档机会;就考生个体而言,则依志愿顺序投档。(2)一次性原则。每批次的同一次填报的平行志愿只在同一轮投档中有效。对每次填报的同批次平行志愿只进行一次投档,未能投档的考生其原来所填报的本批次志愿作废,考生可填报本批次后续的征集志愿或参与下一批次录取。对本次投档未完成计划的高校,不能补投原有志愿考生的档案,其未完成的招生计划须统一向社会公布,重新征集志愿。(3)投档比例根据既要兼顾招生学校自主权、择优录取,又要降低投出考生的退档比例的原则,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投档比例按以下原则确定:根据平行志愿特点,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将进行一次或多次模拟投档。招生院校可在1:1~1:1.1的比例范围内提出本校的投档比例,并及时通过教育部信息交互平台提交本校投档比例。招生院校应根据本校招生计划和广西招生考试院提前提供的模拟投档的生源情况及时调整投档比例,尽可能减少退档考生数。如果招生院校对投档比例无特殊要求,或未按时提交投档比例的,则按以下原则确定: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投档比例原则上按不超过1:1.05的比例确定,本科第三批、高职高专普通批按不超过1:1.1的比例确定。按比例计算,凡投档时尾数不为零的,往上取整(即按比例计算,无论该校尾数是0.1还是0.9都按“1”取)。同位次、同院校志愿的考生不受投档比例的限制,达到学校投档线的将全部投出。(五)录取规则: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新生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和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招生学校自行确定,同时由招生学校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以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监督、检查招生学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招生学校必须按国家有关政策和本校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对已公布的招生计划,如因生源不足院校无法正常完成,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将按预定时间公布生源缺额信息,向未被录取的同批次上线考生公开征集志愿。在征集志愿前的录取,不进行跨科类的专业计划调剂。征集志愿不受分数限制,所有考生均可填报征集志愿。征集志愿的排序、投档规则不变。对本人填有志愿或经招生学校征得同意后被录取的考生,一律不予退档换录。

篇5:贵州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总结报告

贵州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总结报告

20,贵州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再上新台阶:1570所院校在贵州省共录取新生18.6万名,录取院校数和录取人数均为历史最高。这个丰硕的成果,得益于贵州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坚持一手抓改革创新,一手抓考试管理。

高校招生工作历来牵动着千家万户。为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透明”,贵州省继续深入实施“阳光招生”工程,从报名到考试,从网上评卷到填报志愿、网上录取,一项项信息公开措施,使学生和家长的知情权不断扩大,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增加。

修订贵州省网上填报志愿规定和调整录取批次、扩大招收免费师范定向生、简化体育类考生的报名手续、通过手机短信向考生发送高考成绩录取信息…每一个政策的变革,无论大小都以维护考生利益为出发点,惠及民生,温暖民心,促使贵州省的.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改革继续积极稳妥地开展。

今年全省共有243188人报名参加高考,比去年增加7039人。如何做好24万多考生的招生录取工作,让更多的考生和群众满意?

为了让更多学子圆梦大学,省招生考试部门的同志们积极争取教育资源、缓解竞争矛盾,努力做好与相关高校的协调工作,向全国高校推介贵州考生,争取教育部和省外高校对贵州招生计划的倾斜,使今年贵州省招生计划再创新高。

高考之前,省招委、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中心多次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的方式,积极争取全国各高校尽可能地增加在我省的招生计划。在录取过程中,招生工作人员一所高校一所高校的去交流,一个指标一个指标的去落实,千方百计为考生争取计划。模拟投档结束后,积极与高校联系,介绍该校在贵州省的生源情况,恳请增加在贵州省的招生计划,希望高校对超比例投档考生尽量全部录取。

不懈努力换来了丰硕成果,年教育部下达贵州省的招生计划数共计165177人(含预科、民族班及中职单报),比去年增加22186人,增长率为15.52%;在贵州省招生的高校共有1570所,比去年增加68所,其中省外1522所,比去年增加67所,省内48所,比去年增加1所。最终录取数为185943人,录取率达到78.94%,比去年的72.95%增加5.99%。其中二本以上院校共录取考生78075名,比去年增加9150名。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提前批和第一批本科高校增加计划1113名,让更多的贵州学子有机会享受优质的高等教育。其中,仅清华大学就在贵州省增加招生计划22名。

篇6: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问答

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问答

“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原则的含义是什么

普通高校、省招生办应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高等学校应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等学校自行确定,高等学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的考生解释。省招生办负责监督高等学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

国家对招生章程内容有何规定

高等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本校的招生章程。 高等学校的招生章程是高等学校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和录取规则等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其内容必须真实、准确、表述规范,且必须经高等学校的`主管部门以及国家有关法律和招生政策规定进行审核备案。高等学校招生章程须审核备案后方能向社会公布,且不得擅自更改。民办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在招生宣传(广告)中不得使用模糊或隐瞒办学类型、层次的简称。学校法定代表人应对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高等学校依据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工作。招生章程的内容主要包括: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分校、校区等须注明)、层次(本科、高职或专科)、办学类型(如:普通或成人高等学校、公办或民办高等学校等或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经批准的招收男女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如有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及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学费标准、办法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它须知等。 考生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各有哪些内容,怎样领取考生纸质档案

考生电子档案是高等学校网上录取新生的主要材料和依据。考生电子档案须与纸质档案相关内容一致。电子档案包括考生报名信息(含身份证号、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或评语)、体检信息、志愿信息、统考成绩信息(包括考生是否享受照顾加分政策的信息)、诚信记录(主要包括考生在考试各环节的违规违纪事实、处理结果以及其它不诚信记录等)以及往届生按志愿录取后不报到信息等几部分。这些信息通过计算机数字采集、图像采集、OMR光电阅读等方式建立。考生报名登记表、体检表、志愿卡、享受照顾加分考生特征加分项目及考生各科考试成绩、外语听力、口试成绩、徒手画成绩是考生电子档案的主要数据源。考生纸质档案由县(区、市)招生办统一建立并保管,装有《高中毕业生登记表》、《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登记表》、《普通高校招生体检表》、《志愿卡》、《甘肃省普通高校享受照顾政策考生登记表》等。

考生被学校录取后,凭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到考生所在县(市、区)招生办领取考生纸质档案,入学报到时交录取学校。

我省有哪些享受照顾加分项目

一、教育部照顾政策项目

1、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经市(州)党委、人民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由新闻媒体报道,在社会上有较大影响者,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2、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按中办发[]28号和教基[]1号文件评选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者,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3、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4、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篇7:20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高职(专科)批次录取结束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高职(专科)批次录取结束 (中国大学网 unjs.com) 201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高职(专科)批次(含提前批和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工作自7月30日开始,于8月8日顺利结束。 高职(专科)批次计划招生14713人,实际录取14921人,完成计划的101.41%。高职(专科)提前批录取563人(文科344人,理科219人);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1315人(艺术类专业1240人,体育类专业75人);一般专业录取13043人(文科4005人,理科9038人),其中本市院校录取11657人,外省市院校录取1386人。 高职(专科)批录取通知书将由招生院校陆续发出。由于路程远近不同和各地录取时间不完全同步,考生收到通知书的时间并不完全一致,被外省市院校录取考生的通知书可能要晚些时候才能收到。考生可通过本网站或招生院校提供的查询方式查询本人录取结果,上网查询有困难的考生可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于工作时间段内到报名所在的区县高招办进行查询(具体事宜请咨询有关区县高招办)。 -----资料摘自:6318.cn招生 培训信息综合平台

篇8: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日程安排公布

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日程安排公布

项目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本科高职(专科)
第一次模拟投档7月12日 12∶007月20日 12∶008月2日 12∶008月10日 12∶00
自主选拔、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投档7月12日 18∶007月20日 18∶00
自主选拔、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录取7月13日 12∶007月21日 12∶00
第二次摸拟投档7月13日 18∶007月22日 12∶008月3日 18∶008月12日 12∶00
第三次模拟投档7月14日 18∶007月23日 18∶008月4日 18∶008月13日 18∶00
正式投档7月14日 24∶007月23日 24∶008月4日 24∶008月13日 24∶00
录取7月16日 12∶007月25日 24∶008月6日 12∶008月15日 24∶00
公布征集志愿信息7月16日 24∶007月26日 24∶008月6日 24∶008月16日 24∶00
定向就业、少数民族班、预科投档7月17日 12∶007月27日 12∶00
定向就业、少数民族班、预科录取7月17日 18∶007月27日 18∶00
考生填报征集志愿7月17日 24∶007月27日 24∶008月7日 24∶008月17日 24∶00
征集志愿投档7月18日 12∶007月28日 12∶008月8日 12∶008月18日 12∶00
征集志愿录取7月18日 22∶007月28日 22∶008月8日 22∶008月18日 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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