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社会养老保险异地转移需要哪些手续,本文共10篇,欢迎阅读借鉴。

篇1:社会养老保险异地转移需要哪些手续
1、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条件:
①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
②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
③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交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④达到领取条件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按规定将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或因没有满10年参保地转移至户籍所在地的。
2、养老保险关系及基金转出:
①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到所属社保分局提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社保分局查询转移人员的基本信息、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信息,与申请人进行核对,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②参保人向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并出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符合规定的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向参保人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发出;
③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出。
3、养老保险关系及基金转入:
①参保人在我市就业后到所属社保分局提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提供由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并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社保分局审核《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和相关资料,符合规定的向申请人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②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接到同意接收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办理转移接续相关手续;
③社保分局收到申请人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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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养老保险异地转移
如果你在外地工作时参加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现在跳槽到别市工作,其养老保险关系也可随人流动了!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没有实施以前,这种养老保险关系是无法随着人流动的。目前对于此办法的颁布以后,各地方都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办法从1月1日起施行,旨在切实保障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和有序流动,保证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并在城镇就业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顺畅转移接续。
办法适用于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包括农民工。已经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异地转移12%单位缴费,办转移不用到处跑
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过去,参保人员跨地区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只转个人账户储存额,不转单位缴费。从实践情况看,转入地要承担将来发放转入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责任,完全不转单位缴费,长期支付的资金压力较大。
综合考虑转入地与转出地、当期与长远的资金平衡关系,办法规定,参保人员跨省就业,除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外,还转移12%的单位缴费。目前,大部分地区的单位费率为工资基数的20%,少部分地区低于20%。这样规定,单位缴费的大部分随跨省流动就业转给了转入地,减轻了转入地未来长期的资金支付压力;单位缴费的少部分留给转出地,用于确保当期的基本养老金支付。
如果让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自己往返不同地区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费时费力。办法规定流动就业人员离开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要开具统一样式的参保缴费凭证;到新就业地参保缴费后,只要提出转移接续申请,所有手续都由相关两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同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还公布了全国县级以上所有社保经办机构联系方式信息,供相关人员查询自己的参保缴费和转移接续信息。
明确领取待遇地,农民工无须再“退保”
办法按照“唯一性”原则,依次确定了相关地区的责任,即:参保人员户籍所在地与最后参保地一致时,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当户籍所在地与最后参保地不一致时,如果在最后参保地参保满10年,则在最后参保地领取待遇;如在最后参保地参保不满10年,依次向前推至满10年的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各地参保都不满10年,则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这样有助于消除过去由于地区之间职责不清,个别转出地和转入地常有相互推诿的现象。总之,让每一个缴费满以上的参保人员都能在一个地方领到基本养老金。
比如,一个江西的农民工,先后在福建、广东、浙江的城镇就业,参保缴费各5年。当他达到国家法定待遇领取年龄时,由于累计缴费年限满了15年,因此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由于他在3地参保都不满10年,就由他的户籍所在地江西省负责发放基本养老金,而3地社保机构应按规定把相应的资金转到江西省。但如果他在达到领取待遇条件之前,已把户籍转到了最后参保地浙江,那么就由浙江省负责发放基本养老金,其他两省应按规定把相应的资金转到浙江省。
多地参保,养老金计算全国统一
我国城镇企业职工的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其中,个人账户养老金按本人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除以一定系数计算,这对流动就业和稳定就业的劳动者都是一样的,只要多缴费,个人账户储存额多,这部分养老金水平就高。对基础养老金的计算,即以本人各年度缴费工资与本地各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对应计算其缴费工资指数,由此计算出本人指数化缴费工资,再与本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出平均值,作为计发其基础养老金的基数;缴费满15年发给基数的15%,多缴费1年多发1%。办法坚持了这一计发办法,只是进一步明确了流动就业人员在各参保地的各年度缴费工资要与最后待遇领取地对应的各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其缴费工资指数。这既保证了全国政策的统一,又是一种相对简便的方法。
对回乡后不再返城就业的农民工,办法规定的总原则是,其在城镇参保缴费的记录和个人账户全部有效;如果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或以上,在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同城镇职工一样计发基本养老金;如果没有满足规定条件,也可以把城镇参保的相关权益记录和资金转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总之是不让他们已有的权益受损。但鉴于新农保制度刚刚开始试点,有关农民工养老保险在城乡间的具体衔接政策,国家将另行研究制订。
随着我国老龄化的加剧,养老问题的严重性全面突显,所以国家出台此办法的目的就是为了解决我国目前的养老难的问题,养老保险办法的实施关系到每个人的养老问题,所以对出台政策的详细解读也是十分有必要性的!
拓展阅读:
篇3:养老保险异地转移
在南京工作的铜陵籍人士王先生以前在铜陵缴纳过若干年的养老保险,现在又在南京缴纳养老保险,他是否能把在铜缴纳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南京?
市社保管理服务工作人员答复说:参保人员可以办理异地缴纳的养老保险转移手续。但是对于已经办理离退休手续并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转移养老保险关系。
据介绍,按照现行的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政策,凡已参加养老保险的人员,包括农民工,在省内跨地市就业、跨省就业时,可以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
如何办理养老保险的异地转移手续?市社保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答复说:申请人携带包括身份证、户口簿、离职证明(或工作调函)等材料,到原参保地区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带齐这些手续,填写《转移接续申请表》,向转入地的社保机构提出转入申请。申请人如果在转入地区已经参加养老保险,转入地区的社保机构则会接受其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
市社保管理服务中心提醒市民:是否办理养老保险异地转移手续,参保人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工作地点是否经常变动,退休后预备在哪个城市拿退休金等。
篇4:异地养老保险如何转移?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案例】
当职工离开东莞到异地工作或回家乡就业时,可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手续。那么,异地养老保险怎么转?金投保险网小编提示,不同的情况,具体的异地养老保险转移办理方法是不一样的。
A.根据国家的规定,可以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金额和单位缴交的(缴费基数的12%)金额转移到新工作地或家乡。其中,转移的个人账户部分与转入地的个人账户合并计算,单位缴费部分则记入转入地的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此外,未达退休年龄回老家后也可在当地以灵活就业人员名义继续缴费直到满足领取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条件。
B.如果在家乡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不能再继续参加职保,但又不想将在东莞参加的职保并入新农保的人员,根据国家的相关法规,户籍人员在户籍所在地均可以用灵活就业人员名义缴费,所以这部分人员可以在回老家后以灵活就业人员名义继续缴费参保直到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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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养老保险异地转移新政策
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条件
1.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不接受转移;
2.缴费满十年才可在参保地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标准:60%
养老保险关系转接将采取“双转移”模式,其中个人部分全额转移,统筹部分转移缴费基数的12%,相当于统筹部分的60%。
其中,个人账户存储额的转移分为两段,1月1日之前按个人缴费累计本息计算转移,191月1日后按计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计算转移。
统筹账户即单位缴费则以本人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
养老保险跨省转移办理流程
1.新参保地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并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受函
2.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
3.新参保地接受转移手续和资金。
暂行办法规定每个流程的办理时间最多为15日,也就是说养老保险跨省转移可在45日内完成。
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所需资料: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书》
2.转移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3.转移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需要提醒的是,如果是将养老保险转入户籍所在地的,还需要提供户籍证明;如果所属单位属于县级以上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调动的,还需提供调动证明。
若以上资料齐全,转入地会向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发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流程:
养老保险跨省转移需要分为转入和转出两种情况。以下是两种情况的转移流程。
一、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入
1、现在省社保局参保的且符合以下四个条件之一,可以申请将原在省外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省社保局:
(1)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参保人员。
(2)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3)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最后一个缴费年限在社保局满。
二、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入
1、现在省社保局参保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最后参保地属省社保局的参保人员,可以申请将省内异地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省社保局。
注:办理业务时,如参保人属于“在业”状态的,《申请表》须由个人签名和加盖单位公章,所提供的复印件均需用A4纸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和“与原件相符”签注。
除了养老保险外,基金的转入也需要办理先关手续。
篇6:养老保险异地转移如何办理?
养老保险异地转移如何办理?
流动就业参保人员按以下三类情况处理自己的养老保险关系:一是新参保缴费地与户籍地相一致的;二是新参保缴费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三是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并继续参保缴费的。
对第一类采取一种正常转移方式。参保人员新参保缴费地与户籍地相一致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新参保地继续参保缴费。
对第二类采取两种处理方式。参保人员新参保缴费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对男性年龄不满50周岁、女性年龄不满40周岁的,由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对男性年龄已满50周岁、女性年龄已满40周岁的,由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
对第三类采取一种特别处理方式。参保人员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并继续参保缴费的,不受年龄规定的限制,均及时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到新参保地。
农民工流动就业的,应如何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农民工流动到外地就业的,应按以下程序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一是参保人员离开原就业地时,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
二是参保人员到新就业地就业并参保缴费后,本人或者用人单位向新就业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续养老保险关系的书面申请,并提交原就业参保地开具的参保缴费凭证。
三是新就业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对申请进行审核后,确认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即与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联系沟通,按规定办理参保人员相关信息传递和基金转移手续。
四是相关手续办好后,由新就业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通知参保单位和本人,整个关系转移的手续就完成了。
个人养老保险如何办理?
一、需提供材料:
1、提供个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存档卡及其复印件一份。
2、原参加过企业养老保险的职工需提供养老保险转移单、手册、台帐。
3、按要求所需提供的其它材料(招工表、军官转业证等)。
二、审核材料: 社会保险经办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对上述材料审核无误后,发给《参加养老保险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企业城镇劳动者参加养老保险登记表》、《企业城镇劳动者参加养老保险缴费补填表》、《企业城镇劳动者养老保险基金补缴汇总表》、《企业城镇劳动者参加养老保险缴费情况表》及一些附属表格。
三、填写表格和缴费工资基数确定: 个人在如实填写上述表格后,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至其3倍之间确定缴费工资基数,按照本人缴费工资基数25%(-间)缴纳基本养老费,缴费工资基数一经确定一年不变。
四、缴纳养老保险费:
1、社会保险科在对个人所填写表格内容进行逐项审核无误后,与个人签定《北京市企业城镇劳动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协议书》一式2份,双方各保留一份。
2、社会保险科根据个人的缴费工资基数,核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数额,并通知个人到收费处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3、社会保险科在审核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凭证后,发给其社会保险缴费卡。
4、个人必须按社会保险科规定时间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逾期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视同自行中断缴费,不予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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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养老保险异地转移新政
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条件:
1. 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不接受转移
2. 缴费满十年才可在参保地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标准:60%
养老保险关系转接将采取“双转移”模式,其中个人部分全额转移,统筹部分转移缴费基数的12%,相当于统筹部分的60%。
其中,个人账户存储额的转移分为两段,1月1日之前按个人缴费累计本息计算转移,191月1日后按计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计算转移。
统筹账户即单位缴费则以本人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
养老保险跨省转移办理流程:
1. 新参保地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并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受函
2. 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
3. 新参保地接受转移手续和资金。
暂行办法规定每个流程的办理时间最多为15日,也就是说养老保险跨省转移可在45日内完成。
三个流程走完之后即可办妥转移接续手续,暂行办法规定每个流程最多15个工作日,也就说,参保者最多45个工作日就可以将全部手续办完。
篇8:养老保险转移手续的问题
第一,转移手续的前提是你的工作单位从某地换到了另外一个地方的另外一个单位。在你离职之后,原工作单位会在劳动社会保障局办理关于你个人的社保停交手续,并带回相关材料,通知你回到原单位填写,同时,单位出具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办理相关档案手续,以及填写一份社保关系变动表。然后就要准备办理社保迁往外地的手续了。
第二,办理社保迁往外地。在新单位报到需要出具离职证明,新单位从第一个月起为职工缴纳五险一金。五险一金的转移接续其实只涉及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对于养老保险,这是新单位唯一会配合你办理转移接续的保险。新单位给你它从当地社保部门领取的接收函,或是自己领取,这个接收函和社保关系变动表到当地的社会保障局办理当地接受,将原来养老账户上的钱达到当地社保的账户上,这样就完成了养老保险的转移接续。对于医疗保险,医疗保险暂时是没有办法办理异地转移接续的。虽然如此,还是可以办理新的医疗保险之后,可以以买药消费的方式将原来医疗保险账户里面的钱消费掉,如果想要取出来,可以在养老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办理一个月之后把医疗卡里的钱去处,也就是我们所称的退保。
第三,住房公积金的转移。对于以前住房公积金无法办理转移接续的问题,现在有了新的解决办法。虽然这个办法并不是在全国每一个城市都可以的,但是仅仅在这里举例说明,具体情况您还需要到您所在的地方单位咨询。新单位维尼缴纳第一次住房公积金的时候你就开具了一个新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凭借接收函和账户的帐号到原来的单位办理转移好转账手续,将原来住房公积金账户里面的钱转移到现在的新的账户里即可。
以上就是养老保险转移手续的问题,希望可以给您提供帮助。
养老保险如何转移?
一、省内转移接续流程
1、参保人员新参保登记。这里是指参保人员流动到新地方,在城镇就业时,在新的单位参加养老保险的登记。
2、打印个人账户清单。即把个人养老保险的账户清单详细打印出来,以证明已经参保,及参保的详细情况。
3、受理转入申请。即向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入申请,由他们审查。
4、符合转入条件,出具《转入联系函》。即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受理参保人的转入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条件而开具的公函。其目的是联系告知原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
5、申请转出、提供清单和转移函。参保人向原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出申请,并由其提供清单和开具转移函。目的是联系告知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
6、接收《转入联系函》、核对个账清单。即经原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同意后,接收《转入联系函》并核对个账清单。
7、参保关系转出,出具《转移信息表》,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接收《转移信息表》。即原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同意转出后,把参保人的养老保险关系转出,并出具《转移信息表》由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接收的程序。
8、联络核实,接续关系。由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与新单位联络核实有关情况,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新参保地,接续成功。
除了以上内容,下面小编继续为您介绍养老保险如何转移。
二、跨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接续流程
1、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这里是指缴费职工与缴费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这是个前提条件,这是发生养老保险关系接续流程的原因。
2、申请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由本人或缴费单位携带相关材料(见下图三)到所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申请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申请时要出示《参保凭证》,申请人要向新就业地社会保险机构出示本人的《参保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符合转入条件的,由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向原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4、办理养老基金转移手续。原社保经办机构收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核实有关信息,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办理养老基金划转手续,传送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
5、接续养老保险手续办理阶段。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收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认真核对,将转移基金额按规定分别记入统筹基金和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确认转移接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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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手续办理
1、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年龄以本人身份证为准,有异议的以本人档案为准); 2、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 3、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4、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或因未满10年参保地转移至户籍所在地的。
①、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出
1、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前,参保单位核对其基本信息后,填写《参保缴费凭证申领及信息核对表》,并加盖公章。经本人签字确认后,由填报单位报社保机构专管员审核。
2、参保单位携带:(1)职工养老保险手册;(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3)居民户口本复印件;(4)《参保缴费凭证申领及信息核对表》,到我局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参保人员向新就业地社保机构提出转移申请,并出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4、我局在收到新就业地社保机构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核对其有关信息,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通过信函邮寄方式,邮寄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并办理基金划转手续。
肥市赵女士问,她已在合肥工作定居,父母在外省,想把父母迁来一起生活,想知道父母在外省的养老保险是否可以转到合肥来,需要办哪些手续?合肥市人社局工作人员回复:赵女士父母需先去居住地社
篇10:养老保险异地转出转入手续
一、养老保险异地转出
(一)参保职工向开发区离职单位提出异地转出申请,并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二)参保单位审核后下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申请表》填写,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
(三)由企业经办人员携带《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申请表》到分中心登记部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以下简称缴费凭证);
(四)将《缴费凭证》交付参保职工,由职工转交到转入地社保机构。
几点注意事项:
1、2008年7月前离职的员工及个人缴费人员,由本人带身份证原件(或户口本原件)直接到社保登记部办理。
2、身份证地址与户口簿地址不一致的,以户口簿地址为准。粘贴户口簿首页及本人登记卡的复印件
3、《缴费凭证》不作为支取住房公积金的凭证,具体经办流程另行通知。
二、养老保险异地转入
(一)参保职工到转出地社保开具《缴费凭证》;
(二)由开发区接收单位在社保网下载:《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并依据对方社保提供的《缴费凭证》填写相关信息;
(三)单位经办人员需携带《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缴费凭证》、职工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省市户籍人员只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开发区录用登记花名册》原件及复印件(2010年以前入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到分中心登记部办理;
(四)分中心依据单位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转入条件的人员,将在15个工作日内在通知相关人员。
几点注意事项:
1、个人缴费人员转入流程同上,先到征缴个人缴费窗口缴费后,再办理异地接续手续;
2、在职员工申请异地转入的,在本市先做新参保缴费,次月办理转入手续;
3、对于开发区缴费与外省市缴费出现重复时,对于重复缴费部分应由职工本人自行选择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帐户,其他缴费记录予以清退,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相应的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 ①清理本市重复缴费的:持外省市开具的参保《缴费凭证》到一楼发放部办理;②清理外省市重复缴费的:到登记部开具《天津市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回转出地社保清理重复缴费部分后,再重新开具《缴费凭证》
4、外省市户籍人员在我市就业的,男职工满50周岁、女职工满40周岁,不满足异地转入条件,为其添加“本市临时帐户”标识,不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 经办时间:每月1-15日。
养老保险转移单据丢了怎么办
如果本人原单位存在,即到原单位开具证明,证明其曾是该单位职工,在该单位参加过养老保险,缴纳过养老保险费,由原单位加盖公章认定;由本人再出具书面证明材料,注明原单位名称,缴费起始时间、截止时间,《养老保险转移单》丢失原因,身份证号码,个人编号等信息,本人签字认定。若有新单位接收,由新单位填写《企业职工和个体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增(补漏)减表》,加盖公章到所在市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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