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河北廊坊初级会计考试合格人员补审通知,本文共10篇,供大家参考。

篇1:河北廊坊初级会计考试合格人员补审通知
河北廊坊初级会计考试资格审核已结束,过期未审核的合格人员可以继续到所在报名点的'县区财政局进行资格审核。
廊坊市财政局关于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补审工作的公告
广大考生:20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审核工作已于6月30日结束。过期未审核的考生可以继续到所在报名点的县区财政局(例如广阳区、永清县等)进行审核,审核材料不变,按照补证日期安排进行,每季度统一上报省厅制证。
廊坊市财政局会计科
2018年7月5日
篇2:石家庄初级会计师资格补审通知
石家庄初级会计师资格补审通知
鉴于部分考生因故未能按时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条件审核,经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我市拟对该部分考生进行增补审核,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8年9月、12月每周周三(节假日除外)。
二、携带资料
考试合格人员本人身份证、准考证、高中(或以上)学历证书原件。报名条件审核及成绩单的领取应由本人办理,确需他人代为办理的,除携带上述考生证件原件外,还需携带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三、审核地点
湘江道39号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北校区第一教学楼一层。:0311-85900151、85900152。
四、注意事项
1、报名条件审核与成绩单发放同步进行,未经条件审核并领取成绩单的考生,将无法获取会计初级《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2、合格人员成绩单应妥善保管,做为领取会计初级《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主要依据。
石家庄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16日
篇3:河北邯郸初级会计职称资格审核补审通知
河北邯郸初级会计职称资格审核补审通知
河北邯郸2018初级会计职称资格审核补审时间为8月20日至9月10日,考后审核地点为所在县(市、区)财政局会计科,无工作的以户籍所在地为准,在校学生以校区所在地为准。
关于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职称考试通过人员资格审核的补充通知
邯郸考区20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职称考试通过人员中,尚未参加资格审核的.人员请于2018年8月20日至9月10日期间到所在县(市、区)财政局会计科参加补充审核,审核辖区划分以工作所在县(市、区)为准,无工作的以户籍所在地为准,在校学生以校区所在地为准。审核时请携带身份证、准考证、考试报名时所持毕业证书原件。为方便审核,可事先同所在地财政局会计科联系后,再前往办理审核事项。
邯郸市财政局会计处
2018.07.12
各县(市、区)财政局会计机构联系电话和地址
单位电话地 址大名县 0310-6571521 天雄路450号东段路南财政局 魏 县 0310-5206129 龙乡北大街160号财政局 曲周县 0310-8856882 公仆路西段路南10号财政局 邱 县 0310-8362382 育新街49号财政局 鸡泽县 0310-4511108 人民东路财政局 肥乡区 0310-4906036 希望大街肥乡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财政局窗口 广平县 0310-2522771 广安路西段北侧财政局 成安县 0310-7285526 迎宾北大街10号财政局 临漳县 0310-7855398 建安路西段路南266号财政局 磁 县 0310-2316913 磁州路57号财政局 涉 县 0310-3893693 新城区龙山大街7号财政局 永年区 0310-6820962 新名南路88号财政局 馆陶县 0310-2839021 106国道西侧教育大厦八楼财政局会计股 武安市 0310-5686278 新华南大街188号财政局 峰矿区 0310-5160218 滨河路188号财政局 邯山区 0310-3128861 邯郸市雪驰路71号财政局 复兴区 0310-5520328 人民西路311号财政局会计培训部 丛台区 0310-3136480 中华北大街与北仓路129号财政局室 高开区 0310-8066890 和谐大街19号10楼202室 冀南新区 0310-6299638 马头开发区创业大道16号财政审计局篇4:江苏苏州初级会计考试资格后审补审通知
江苏苏州2018初级会计考试资格后审补审通知
江苏苏州2018初级会计考试资格后审已结束,未及时参加资格审核的考生可以进行资格补审以领取合格证书,补审时间为7月9日-20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人员,后果自负!
关于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资格后审的补充通知
根据财政部、省财政厅的统一部署,苏州市财政局在今年的6月22日到26日进行了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资格后审工作。截止6月底,还有极少数考试合格的考生未及时参加资格后审。
为保障符合条件考生领取相关证书,经请示上级部门,现对未及时参加资格审核的.考生进行资格补审工作。未参加资格审核的考生可以携带证明材料及时与所属报名审核点联系补审事宜。经审核通过的考生,我们将分期分批向部、省财政部门申请下发相关证书。
审核时间:2018年7月9日至2018年7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工作日)。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人员,后果自负!
审核点详细地址联系电话苏州市直 西中市127号苏州市财会教育中心 0512-87670555 吴中区 吴中区财政局401室 0512-65253761 相城区 相城区古元路99号陆慕社区服务中心7楼 0512-65491125 吴江区 苏州市吴江区太湖新城(松陵镇)苏州河路1088号,太培中心教学楼3楼 0512-63412957 太仓市 太仓市上海西路5_1号,城厢财政分局(人民银行斜对面) 0512-53540711 张家港市 张家港市财政局2楼F204室(市人民中路56号财税大厦) 0512-58180655篇5:江苏泰州初级会计考试合格人员资格审核通知
江苏泰州初级会计考试合格人员资格审核通知
江苏泰州2018初级会计考试成绩已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上公布,泰州2018初级会计考试实行资格后审,考试成绩合格人员需到报名所在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
关于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审核的通知
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已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上公布。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20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会〔〕67号)规定,20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资格审核实行后审。现将泰州考区资格审核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资格审核时间
2018年6月20日-6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泰州考区成绩合格人员到报名所在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人员名单逐级上报,由财政部打印证书后下发。泰州市财政局将在官方网站及“泰州财政”微信公众号上及时发布证书领取时间和地点。
二、现场资格审核要求
泰州考区成绩合格人员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应提交下列材料原件:
1.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或以上学历证书(取得证书时间截至2018年7月);
3.相关报名所在地的证明材料,其中:在职在岗人员户籍证或者居住证,或者其他证明材料;2018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在校学生学籍证明及学生证;其他人员户籍证或居住证。
三、各市(区)现场审核点地址和电话
审核点地 点联系电话靖江市 江苏省中华会计函授学校靖江市函授站(靖江市江华街136号) 0523-84812889
0523-89180609 泰兴市 泰兴市行政审批中心三楼66号财政窗口
(泰兴市政府北侧) 0523-87712670 兴化市 兴化市财会教育中心
(兴化市英武中路306号) 0523-80218933 海陵区 泰州市海陵区财政局4楼会计科
(人民东路37号) 0523-86222387 姜堰区 姜堰区财政局806室会计科
(人民中路560号) 0523-88233106 高港区 高港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6号财政窗口
(港城路6号) 0523-86960228 医药高新区 医药高新区财政局1202室
(药城大道商务1号楼) 0523-89690193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大学网提供的以上初级会计职称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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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湖南湘潭初级会计职称补审通知
湖南湘潭初级会计职称补审通知
初级会计师资格补审通知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z{526号),省职改办、省会计系列职改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资格审查管理工作的通知》(湘职改办z{3号),现将20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考生报考资格审查事项公告如下:
1、月25日(星期五)进行今年初级最后一次资格审查(之前审过的不需再来)。地点:湘潭市岳塘区芙蓉中路157号,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院二办公楼一楼大厅。
2、成绩合格考生在进行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如下有关材料:
一、经用人单位初审合格且签章的《 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1份。(考生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并填写,经单位审查盖章。下方有样表可供参考,下载地址也在下方。)
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三、学历审查材料
(1)持教育部门学历的,提供以下初审查验结果:
①国家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查验页面、或省教育厅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查验页面、或湖南省毕业生就业网(www.hunbys.com学历认证查验页面、或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学历学位认证中心学历认证查验页面; )
②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查验证明材料;
③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还须提交非全日制之前所取得的已经初审合格的全日制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
(2)持技工院校毕业学历的,提供以下初审查验结果:
①至技工院校毕业的,提供湖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www.hn12333.com:81/comm_front/query/technicalSchoolDiplomaQuery.jsp的查验结果页面; )
②以后技工院校毕业的,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毕业证书查询系统(www.jxzs.mohrss.gov.cn/)查验结果页面;
③其他年度毕业的`,提供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学籍认证查验结果。
下载考试登记表
年初级考试登记表填写样表及资格审查常见问题解答(请认真阅读)
注:样表仅供参考,请合格考生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必须用A4纸双面打印
1、审查对象
2016年考试合格的初级考试合格人员,初级每科60分或以上分数。(含湘潭县、湘乡、韶山),(查询网址:60.208.116.167/pas/querycert.jsp,报名点为证书管理号5至8位数,报名序号为证书管理号后5位,如证书管理号为:1528035128210,报名点为0351,报名序号为28210)。
2、可请人代办
在外地的考生可以请人代办,但必须提供所有材料的原件(身份证可以用复印件但必须单位加盖公章)及办理委托书(委托书可手写)。
3、审查所需材料
考试登记表(上方有下载,请务必用A4纸双面打印,填写后打印或打印后手写均可)
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
本人一寸、二寸彩照各一张(照片粘贴到《考试登记表》右上方,并在照片背面写上自己的名字和报名序号)。
5、关于学历填写问题
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请务必填写报名时(2011月前)已取得的学历。
第一学历(含技校、高中、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必须要填,最高学历选填。
学历、毕业时间、学校名称及专业请务必填写完整,否则审核不会通过。
填写示例:
1、在校大学生只需填写第一学历:高中,毕业时间:20XX年,毕业学校:湘潭市XXX中学
2、已工作考生只有高中学历填写第一学历:高中,毕业时间:20XX年,毕业学校:湘潭市XXX中学
3、已工作考生(报名时未毕业)有大学学历填写第一学历:高中,毕业时间:20XX年,毕业学校:湘潭市XXX中学
最高学历:大专或本科,毕业时间:20XX年,毕业学校:湖南XX大学
学历信息请考生务必根据本人学历如实填写,第一学历毕业时间必须为报名前已取得学历时间。
4、关于工作单位盖章问题
有工作单位考生请盖现在工作单位章,在校生请盖学校公章或学院章,无工作单位考生请盖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章。
5、关于会计从业资格证参加继续教育不能带原件审核问题(是否继续教育不限制)
凭会计从业资格证继续教育发票或会计从业人员信息表(查询、打印网址:220.168.30.69:6010/hnkj/p ... serSelect/login.jsp)。
6、相片是彩色相片即可,两张不一定要同底。
注:
1、登记表不会填写的考生可以到现场填写,但必须在单位意见栏盖章(学校章(只能是初级在校生)、公章、人事章)。
2、单位意见栏盖章以现在所在单位盖章为准,不用盖原来工作单位章。
3、关于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初级可以只填现在所取得的学历,最高学历可以不用填。
4、以上资料要求仅供参考,最终以人社局审核要求为准。
资格审查咨询电话:0731-58276050(财政局)、0731-58524342(人社局)。
湘潭市财政局会计科
2016年10月24日
篇7:河北廊坊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
河北廊坊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
关于办理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证书的.通知
20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考试合格考生:
经与市人社局职改办联系,市人社局现已开始办理20度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证书领取事项,凡未与报名点联系的合格考生,于7月底前与报名点联系,携带证件并向报名点提供以下资料:
一、本人小二寸照片2张(底色无要求);
二、《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1份,登录“廊坊会计考试网”下载,填写、打印。
附:
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xls
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填写注意事项.doc
年5月22日
篇8:河北承德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成绩单领取通知
会计初级考试合格考生:
会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从207月8日(节假日除外)开始发放,请成绩合格的考生(包括市辖区及各县区考生)凭身份证或准考证到承德会计之家大厅领取成绩合格通知单。
领取地址:承德市开发区雹神庙会计之家大厅(市内乘坐9路、29路大学区方向到财苑嘉地小区下车南行200米)
咨询电话:0314-2255290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领证事宜请咨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承德市财政局会计科
2015年7月7日
篇9:宁夏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人员提交照片通知
宁夏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人员提交照片通知
关于全国会计初、中级资格考试全科合格人员提交照片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117号)和《关于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146号)文件精神,20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各科目的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满分均分100分)。
初、中级考试全科合格的考生需要提交1.5寸(小二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一张(自行修剪照片白边,将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书写背面),背景为红色。照片请于年1月21日至2月16日提交到当地财政局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由地级市财政局统一收齐,按照文件顺序编号交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
我们收到人社部门的证书后将及时制证,领取合格成绩单和证书时间请考生关注自治区财政厅网站。
宁夏会计资格考试办公室
2015年1月20日
篇10:浙江初级会计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及证书领取通知
浙江2018年初级会计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及证书领取通知
浙江2018年初级会计考试各科合格标准均为60分,浙江会计初级合格人员可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自主下载打印初级电子合格证明,该证明同纸质合格证书具有同等效用。纸质合格证书采取“网上申领,快递送达”的形式进行发放。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8年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2018年会计初级合格人员名单(杭州).pdf
2018年会计初级合格人员名单(湖州).pdf
2018年会计初级合格人员名单(嘉兴).pdf
2018年会计初级合格人员名单(金华).pdf
2018年会计初级合格人员名单(丽水).pdf
2018年会计初级合格人员名单(宁波).pdf
2018年会计初级合格人员名单(衢州).pdf
2018年会计初级合格人员名单(绍兴).pdf
2018年会计初级合格人员名单(台州).pdf
2018年会计初级合格人员名单(温州).pdf
2018年会计初级合格人员名单(舟山).pdf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大学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初级会计职称考后该如何规划?财会人职业发展方向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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