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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如何加强小商品市场消防安全管理

时间:2023-07-11 09:09:01 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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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如何加强小商品市场消防安全管理

篇1:浅议如何加强小商品市场消防安全管理

浅议如何加强小商品市场消防安全管理

本文简单分析了当前小商品市场的.火灾危险性,结合目前的小商品市场消防安全管理现状,对如何加强小商品市场消防安全管理提出了几点建议.

作 者:孙文剑  作者单位:南京市公安消防局防火处监督管理科 刊 名:中国科技财富 英文刊名:FORTUNE WORLD 年,卷(期): “”(5) 分类号:X9 关键词:小商品市场   火灾危险性   建议  

篇2:浅议如何加强小商品市场消防安全管理

浅议如何加强小商品市场消防安全管理

本文简单分析了当前小商品市场的火灾危险性,结合目前的小商品市场消防安全管理现状,对如何加强小商品市场消防安全管理提出了几点建议.

作 者:孙文剑  作者单位:南京市公安消防局防火处监督管理科 刊 名:中国商界 英文刊名:CHINA COMMERCE 年,卷(期):2008 “”(1) 分类号:X93 关键词:小商品市场   火灾危险性   建议  

篇3:武汉市小商品市场发展与管理创新问题

武汉市小商品市场发展与管理创新问题

武汉市小商品市场发展目前主要存在市场规模结构不合理、重复建设、缺乏本地产业支撑与拉动等问题.无论是全国还是武汉,小商品市场都面临发展与制度、管理创新的问题.政府应转变职能,主要搞好宏观调控和政策规划,把小商品市场纳入国家流通总体政策来考虑,从流通合理化、现代化角度研究批发市场的`发展政策,依法治市.大城市必须有大批发市场,小商品市场应压缩调整,以专业街的形式发展.

作 者:王斌  作者单位:武汉市商业经济研究所,湖北,武汉,430014 刊 名:湖北经济学院学报 英文刊名:JOURNAL OF HUBER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年,卷(期): 1(1) 分类号:F713.58 关键词:小商品市场   市场管理   流通政策  

篇4:商场市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商场市场消防安全管理条例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商场市场应当依法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

商场市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商场市场应当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履行制定落实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和消防安全制度,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和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等职责。

商场市场应当设置(确定)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者确定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具体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明确相关方责任。商场市场与其他单位管理、使用同一建筑物的,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对共用的建筑消防设施实行统一管理。

集购物、餐饮、娱乐、办公、仓储等功能于一体的大型城市综合体建筑,应当确定统一的管理单位,明确责任人,在用火用电、巡查检查、安全疏散等方面实施更加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商场市场应当与经营户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指导、督促经营户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三、开展防火检查。商场市场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每月至少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开展一次防火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情况;

(二)防火巡查工作落实情况;

(三)经营户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四)员工、经营户掌握消防知识的情况;

(五)用火、用电、用气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六)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七)电气线路、燃气管道定期检查情况;

(八)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情况;

(九)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十)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情况;

(十一)火灾隐患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应当及时督促整改。

四、开展防火巡查。商场市场应当每日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并明确巡查人员、部位。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2小时一次。重点巡查以下内容:

(一)用火、用电、用气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发电机房、变配电室、营业厅、厨房、可燃物品仓库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是否在岗在位。

营业结束后应当检查是否遗留火种,是否切断非必要的电源、气源。

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当场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上报,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

五、加强消防设施和消防控制室管理。商场市场应当依照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确保完好有效。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且每年至少检测1次。建筑消防设施单项检查应每月至少1次,联动检查每季度至少1次。属于火灾高危单位的,应当每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安全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加强和改进消防安全工作。

消防控制室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两人,并在明显位置张贴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和值班应急程序(见GB25506-)。值班人员应持证上岗,掌握应急处置程序,能熟练操作消防设施设备。

六、规范消防安全标识。商场市场应当规范设置消防安全标志、标识。

消防设施、器材应当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并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等处应当设置消防警示、提示标识;主要消防设施设备上应当张贴记载维护保养、检测情况的卡片或者记录。

七、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商场市场应当每半年至少对全体员工、经营户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员工新上岗、转岗和经营户入驻前应当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所有员工、经营户应当懂得本场所、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自救。

商场市场内应当以图文、广播、电子广告屏等多种形式对顾客进行消防安全提示。

八、建立专职或者志愿消防队。商场市场应当依法建立志愿消防队,并结合实际配备相应的消防装备和灭火器材,定期开展训练。

大型城市综合体建筑的统一管理单位建立的志愿消防队,应当配备消防车辆和必要的装备器材,明确若干专职人员承担日常巡防和灭火救援任务;有条件的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

九、开展消防演练。商场市场应当制定本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明确每班次、各岗位人员及其报警、疏散、扑救初起火灾的职责,并每半年至少演练一次。

十、严禁下列行为:

(一)使用未经消防行政许可或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的建筑、场所;

(二)违法新建、改建、扩建(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夹芯材料板材;

(三)违规搭建雨棚、连廊等临时建(构)筑物,违规设置仓储场所或者临时中转库房;

(四)营业时间动火施工;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疏散走道、安全出口;

(六)外墙门窗、阳台处设置栅栏、架空管线、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七)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

(八)生产或违规储存、经营和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

(九)在火灾和爆炸危险的区域内吸烟、使用明火取暖和照明,燃放烟花爆竹;

(十)随意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用电设备;

(十一)商场市场内敞开式的食品加工区使用明火,地下部分使用液化石油气;

(十二)违规住人或者设置员工宿舍。

篇5:逛北站小商品市场的作文

逛北站小商品市场的作文

今天,我们兴高采烈地逛北站市场。

我们来到第一层,只见各种小玩意儿你挤我碰,琳琅满目,应有尽有,摆在一长条架子上,接成了一条“长龙”,仿佛在欢迎我们呢!有发卡,穿着“花舞裙”,在灯光的照射下,表面隐隐约约,偶尔闪出一点淡淡的银光;有橡皮,裹着五彩的睡衣,喷了一身“香水”,静静地看着大家;还有文具盒,上面的人物栩栩如生,跃然纸上,仿佛在朝我们笑呢!我抓着头发,瞪大眼睛,像蜗牛一样缓缓行走。我们走到电梯旁,电风扇呼呼地转着,吹来了凉爽的风,扇走了烦恼,迎来了快乐。

我们来到第二层,楼下的东西固然好看,这里的东西更加漂亮。这些衣服各式各样,绚丽多彩,舒适合身,有的仿佛忍不住向大家招招手。有衬衫,一个不大的领子,几颗小巧玲珑的扣子,两个饱满的袖子,上面绣满了黑白相间的条纹;有老年服饰,整件衣服都印上了深紫色,花花绿绿的`扣子,口袋上编满了小小的花,下摆还刻着“祝你长寿”四个字;还有妇女服装,表面涂满了各种颜色,还有几只翩翩起舞的蝴蝶,领口还镶嵌着几颗晶莹剔透的珍珠,再加上一条配套的披肩,更是引人注目。妈妈穿着如花似玉,美极了!我拉着妈妈的手,妈妈也抓住我的手,像拔河一样,“再买意见!”妈妈跺着脚说,“上楼去。”我挥挥汗说。衣服虽然好,但太贵了,最后妈妈还是依依不舍,和我上楼了。

我们来到第三层,各种各样的布料花花绿绿,使人眼花缭乱。那里人山人海,说话声震耳欲聋,成为人的海洋,声的潮流。我舅舅就在那里做生意,门庭若市。你听,又在讨价还价。舅舅拍拍布,打打胸脯,手抵着下巴,给出了一个高价。“太高啦!”老太太急忙冲过来,头摇得像拨浪鼓一样,手挥得像扇子一样,叹了口气,提高嗓门说。舅舅眼珠转了一下,稍微降低了一块钱,老太太气得脸红脖子粗,舅舅也无可奈何地吹胡子瞪眼睛,最后只能以低价卖给老太太。我看了很久很久,脚下像拈了胶水,不肯离去。后来,我还是依依不舍地离开了。

啊!随着祖国建设事业的发展,北站小商品市场里的东西会越来越多,人们就越想去了!

篇6:北京商市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北京商市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 凡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商场、超市;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地下商场、超市;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家具城、建材城、灯具城、汽配城和其他各类批发市场等(以下简称商(市)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均适用本规定。

小于上述规模的商(市)场应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条 商(市)场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应认真履行下列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北京市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法律法规及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

(二)建立消防安全组织,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能部门,设置专职或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三)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四)保障本单位的消防设施维修维护、设施检测、消防安全教育等经费;

(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相关问题;

(六)建立专职或义务消防队,并定期进行教育培训;

(七)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八)定期组织对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第三条 商(市)场应当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四条 商(市)场应当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建立健全符合本单位情况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内容应包括:消防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火灾事故照明等疏散设施管理;消防值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配电室安全管理;内部装修工程的管理;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灭火和疏散预案演练;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巡查和管理;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其它必要的消防安全内容等。

第五条 商(市)场的新建、改建、扩建和内部装修工程须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工程竣工后,须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或开业。未经验收或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内部装修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不改动防火分区、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防排烟等消防设施,并且装修材料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要求的非高层建筑,可不报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由商(市)场负责安全的部门审核、备案。

第六条 每层建筑面积超过3000平方米的商(市)场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每层建筑面积超过3000平方米或总建筑面积超过9000平方米的商(市)场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建筑面积超过500平方米的地下商(市)场,以及高层建筑内的商(市)场,均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消防防烟、排烟设施。

第七条 商(市)场内柜台、货架应合理布置,主要疏散通道应直通疏散门或疏散出口,并保证主疏散通道宽度不小于2.4米;辅助通道宽度不小于1.5米。

建筑面积大于3000平方米的超市应在收银台两侧(建筑面积小于3000平方米的超市可在收银台一侧)设置宽度不小于1.5米的无障碍疏散通道,且应保证两个无障碍通道的间距不大于25米,并设置明显标志。 柜台的设置不应遮挡、圈占消火栓、灭火器材以及其它消防设施。 超市应根据营业区疏散通道的面积限定购物车的数量。疏散通道的面积与购物车的数量应保证100平方米不超过10辆的比例,并及时清理停滞在营业区内的购物车。

第八条 商(市)场安全出口的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并应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下列行为:

(一)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间及前室、消防电梯前室设置流动售货车、临时摊位或堆放货物等;

(二)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三)在安全出口处两侧1米范围内设置人体模特、广告牌等,或将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变相当作库房;

(四)将防火卷帘两侧设置的平开疏散门占用或堵塞。

第九条 商(市)场的营业厅内、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其它主要疏散线路的顶部、地面或靠近地面1米以下的墙面,应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应大于20米,并保证疏散指示标志明显、连续。

营业厅内悬挂的宣传、促销广告等严禁遮挡、覆盖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营业厅、疏散通道、封闭和防烟楼梯间及前

室均应设置火灾事故照明,其地面最低照度不应低于0.5lx;火灾事故照明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小于30分钟。

第十条 商(市)场的装修、装饰及柜台、货架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疏散通道、疏散楼梯间的装修材料应使用不燃材料,并保证耐火极限不低于1小时;通风管道等保温材料必须采用不燃材料;其它部位的装修材料应严格执行《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第十一条 商(市)场库房应符合下列防火要求。

(一)库存物品应分垛码放,每垛占地面积不应大于100平方米。并保证“五距”:垛与垛间距不应小于1米,垛与墙间距不应小于0.5米,垛与梁间距不应小于0.3米,垛与柱间距不应小于0.3米,垛与灯间距不应小于0.5米。

库房内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应小于2米。

库存物品码放不得挤占或影响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 (二)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措施;镇流器不应设置在闷顶内。

(三)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货物,照明灯具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不应小于0.5米。

(四)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应穿金属管或非燃硬塑料管保护,并与可燃物保持20厘米以上的间距。

(五)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安装电源开关装置,保管人员离库时,

必须拉闸断电。

(六)商(市)场库房严禁存放化学危险物品。商(市)场经营的发胶、丁烷气等易燃商品应设置在专用的独立库房内,且储量不应超过2日的平均销售量;电气设施应符合防爆要求,并保持良好的通风。

第十二条 商(市)场内的中转库与营业厅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货物码放不应影响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头的使用,货物顶面与喷头溅水盘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0.5米,溅水盘周围0.5米内不应堆放货物。

禁止在库房内设置办公室、休息室或留人住宿。

第十三条 商(市)场应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排烟系统、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火灾事故广播等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防火卷帘应每月进行一次手动、自动、机械、中控室远程控制等功能测试。

严禁擅自拆除、停用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等消防设施。

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每年至少应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测试。 第十四条 商(市)场电气线路的敷设、电气设备的安装必须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电气安装技术的要求,并由专业人员实施安装敷设,不准接拉临时电气线路。

第十五条 商(市)场不准经营甲、乙类化学易燃易爆商品;经营杀虫剂、丁烷气、一次性打火机等易燃商品时,应限定一日的经营量。

建材城等经营油漆、稀料等化学易燃易爆危险品时,应设置独立的经营区域,并限定危险物品的存放数量,禁止变相将营业区当作库房。

营业区、库房严禁使用煤油炉、酒精炉以及电炉等大功率加热器具。 第十六条 商(市)场内附设食品加工、餐饮部位应设立独立的防火分区。该部位使用的烤箱上方及周围,燃气灶具周围1.5米内,不准

堆放可燃物品。

第十七条 商(市)场应加强对燃气管道、燃气管道自动切断阀、调压装置、燃气灶具、阀门的维护保养,使用燃气的部位、调压装置室等部位应设置可燃气体报警探测器。燃气灶具部位应配置灭火毯。每日下班后应认真进行检查,并有检查记录,严防燃气泄漏。

高层建筑的燃气应采用管道供气,禁止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设置在地下商(市)场内的食品加工、餐饮等部位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气作为燃料。

商(市)场内食堂、餐饮等场所的抽油烟机、集烟罩以及排油烟管道,每季度应全面清洗一次。

第十八条 商(市)场在营业期间内禁止电、气焊等明火作业。设备维修等特殊情况确需动火作业的,应由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批准,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确保用火安全。

第十九条 消防控制室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掌握消防设施的运行情况,熟练操作消防控制设备。消防控制室应设专人24小时值班,每班不得少于2人,并有值班工作记录。

消防控制室人员,在接到报警信号后,应立即携带应急包(对讲机、氧气面罩、破拆工具、手电、轻便灭火器材等)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第二十条 商(市)场在营业期间应当安排专职人员至少每两小时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巡视,巡视区域要有明确的划分,巡视内容要有明确的要求,及时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并做好巡视、检查和整改记录。

第二十一条 商(市)场应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培训的内容应包括:防火知识、扑救初期火灾以及逃生自救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等。

新职工以及厂家信息员等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消防安全培训,经考

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职工不得上岗。 第二十二条 商(市)场应按照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合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演练。

第二十三条 商(市)场应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规定,结合经营品种的火灾类别,配置轻便灭火器材。营业区、库房等部位应配置ABC类灭火器材。

商市场营业区内灭火器材配置点的间距不应大于20米。

第二十四条 商(市)场配电室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建立健全电气运行操作规程、电气设备维护检修、电工岗位责任、运行交接班等各项基本管理制度。

(二)配电室应配备用电设备布置平面分布图、配电线路平面分布图、变、配电系统操作模拟图板等安全技术资料。

(三)电工应做到持证上岗。

(四)配电室绝缘工具应定期进行试验,试验合格后应加装标志,码放整齐。

(五)配电室内严禁存放杂物。

(六)配电室和值班室应当分开,值班室内不得放床。

第二十五条 商(市)场值班领导应掌握当日值班警卫人员的配置情况以及值班警卫人员在岗在位情况,并填写值班记录。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规定的,由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依法对单位和有关责任人予以处理;后果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篇7:小商品广告词

1、百大购物中心——四季交汇的风景。

2、百货百态百问不厌,千客千意千拿不烦。

3、百货的世界,世界的百货。

4、蚌埠时尚地标,品位生活向导。

5、畅享国商,非一般的感觉。

6、潮流新坐标,时尚新天地。

7、穿越时尚,品位流行。

8、传承经典,演绎时尚。

9、传承品位,传递时尚。

10、春夏秋冬,东西南百。

11、缔造完美生活品质。

12、风尚春夏秋冬,环看魅力国商。

13、感悟国商,感知时尚。

14、更省钱、更省心,就在国商百货。

15、购物国商,享您所想。

16、购物何须东奔西走,国商百货应有尽有。

17、购物是享受,享受在燕莎。

18、购物在燕莎,真情润万家。

19、国商百货,创新生活每一天。

20、国商百货,缔造完美生活。

21、国商百货,改变生活传递美。

22、国商百货,购物新方向。

23、国商百货,消费快乐。

24、国商百货,走在潮流最前言。

25、国商购物,全家欢乐。

26、汇集百货精品,引领时尚潮流。

27、汇聚流行时尚,演绎都市精彩。

28、汇聚真情,领秀时尚。

29、汇天下商品,融八方商机。

30、激扬时尚魅力,炫动品位人生。

31、集天下商品,汇四海商机。

32、精致生活,爱尚百大购物中心。

33、聚八方名品,惠一城百姓。

34、领舞时尚生活,享受精品荣华。

35、领舞时尚先锋 缔造百货经典。

36、领秀时尚,飞扬生活。

37、流行风向标,魅力新百大。

38、流行主义,时尚动力。

39、满意在燕莎,真情润万家。

40、魅在国商,心动未来

41、南宁百货,汇聚南北东西。

42、品位快乐,品位生活。

43、牵手国商百货,精彩时尚生活。

44、诠释经典,演绎时尚。

45、诠释流行色彩,引领时尚潮流。

46、溶·入生活,享·受生活。

47、尚·流之美

48、时尚购物天堂,快乐由我引航。

49、时尚脚步,捷足先登,唯有国商。

50、时尚同行,品质共享。

小商品买卖合同

市场消防安全宣传标语

消防安全管理预案

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总结

消防安全管理新闻稿

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市场经理管理心得

市场的管理方案

小商品购销的合同

消防安全管理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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