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在这里给大家带来那年,我十三,本文共10篇,希望大家喜欢!

篇1: 那年,我十三
我跨过岁月的沧桑试图寻找
你埋在我心底的模样
那年,你留着平头一袭白衫
你端坐在我旁边的座位说
请你不要超过这条三八线
我记得你给我折过一架纸飞机
你在机翼上写满了心愿
你告诉我只要心里有梦想
飞机在空中飞的时候就会
喊上云朵帮你实现
我记得你送给我一个蓝皮日记本
我猜想你可能是让我记下
我和你相识的滴滴点点
我却在笔记本的扉页上写
你某年某月某日换了件蓝衬衫
我还记得有天放学后你偷偷
塞给我一张纸条
然后羞涩地像个大男孩
我怀揣小鹿似的`偷偷找到一个
无人的角落铺展细看
一张无字的白纸出现在眼前
我至今宝贝似的珍藏着
这张纸条每每翻出细看
我都会想起那件洁净的白衬衫
篇2:我和儿子一起成长十三
我和儿子一起成长(十三)
让书籍陪伴儿子成长――――营造环境,满足需求(二)
常言道:身教重于言教。由于我本身是教师,经常把教科书教案什么的拿回家备课,并且还爱买一些书回家看。这样孩子经常可以接触到书,经常接触到读书的人,孩子心里也自然会对读书这件事有了认同感。
我们还注意给孩子创造较好的读书条件。给他在书橱里腾出专门的空间,放孩子自己的书,一般是放在书橱的底层,这样小孩自己伸手就能拿到,有时他捞出书,一腚坐在地上就看,天真而可爱。后来我们搬家的时候,其他东西能不带的尽可能的都没带,只有儿子的书完好无缺的一本不少的都带了回来。这些环境方面的因素,也给孩子喜欢读书创造了条件。
我们经常带孩子逛书店,星期天、节假日上街首先去书店,逛书店是孩子必备的生活之一。在给孩子购书上,从来我们没有吝啬过。无论价格多么昂贵的书,只要孩子想要我们都满足他。记得有一本《最新21世纪少年儿童百科》,是浙江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版的,在那个年代那是最为流行的孩子读的书,可是价格昂贵,一百多元钱,在那种经济条件下,都又不重视孩子的早期教育,谁舍得给孩子花一百多元买书?好像听说有人给政委家的孩子送礼才买那这书。丈夫就从北京给他买来那本书,买来以后孩子那真是如饥似渴啊,由于里面的.知识包罗万象,又配有那精美的图画,看一遍又一遍,那真是百看不厌,一有空就抱起那本书看起来,里面的那些知识他都能讲下来,那本书都被他翻坏了,至今我们还保存着呢。记得儿子在上一年级的时候的日记中都曾写道:“这几天,我总是爱看一些百科知识的书使我懂得了不少知识,有天文、地理、人体、动物、植物等方面的知识,非常有趣。今天我又学到了一个知识,地球是什么?地球是个大圆球,它很大很大,如果沿着地球最宽的部位画一个大圈,就有4万多千米。我们称这个圈为赤道。赤道的北面为北半球,南面为南半球。地球上有山、有水、有海洋,也有动物和植物。”从日记中我感受到,读书已深入到孩子那幼小的心灵,不是瞎读,不是仅翻翻看看图画而已,他能从书中有所得。让我们感到很欣慰。只要丈夫去外地出差,很少给孩子买吃的,但必须抽出时间去书店给孩子挑选我们当地买不到的好书。从不远千里之外买回来的书更是珍贵的礼物,因此孩子对书更加看重,更加珍。在他的小书柜里,什么方面的书都有,百科知识、童话、名著、古诗、历史、军事、开发智力的等都摆满了小书柜。孩子现在知识的丰富,与小时侯看的书有直接关系。
篇3:我十三岁了作文
我一直认为我还是那个调皮的小鬼头,因为我并没有像电视或书中的那些十三岁的孩子懂事。一放假,我总是骑着自行车出去闲逛,直到天黑才满身肮脏地回到家里,每次当然免不了大人的一顿训斥。但那天,却让我真正懂得了我十三岁的含义。
那天我又是玩到很晚才回家,我的裤子还摔了个大洞。我紧张地溜进家门,看到家里只有妈妈一个人,从前这个时候爸爸早回家了,但今天却不见人影。“爸爸呢?”我问妈妈。我尽量把衣服拉长些,好遮住那洞。“动手术去了。”妈妈看都没看我,脸上满是哀愁。“啊,动什么手术?”“脚筋上的手术。你有空去看看他。”“哦,我知道了。”我把球放下,走回了房间。
夜里,我翻来覆去睡不着,满脑子都是爸爸动手术的情景。好容易挨到了天亮,我飞快地洗脸吃饭,和妈妈一起去看爸爸。
来到医院,一股浓烈的药水味直冲我的鼻子。我进了病房,看见爸爸正躺在床上,他脸色比平时苍白了许多,原本精神抖擞的他变得病恹恹的。我握着爸爸冰凉的'手,鼻子酸酸的,只想哭。爸爸见我难过的样子,笑笑说:“我没事,你看爸爸强健着呢!孩子,你长大了,懂事了,知道心疼爸爸啦!”我听了一下子如梦初醒,仿佛知道了“懂事”与“十三岁”这两个词的真正含义了……
第二天,我便把自行车扔进了杂物室里……
篇4:我十三岁了作文
镜子里,是一张渐渐成熟的脸,曾经傻傻的笑容,变成得体的微笑;眉梢和眼里,带了一丝不易觉察的忧伤。曾经友好热情的语气,现在多了一些心高气傲。
在这个可能忘掉纯真童年的年岁,努力保留一份完好无损的记忆,告诉自己,告别童年,走向青春年华。
曾经在大街上可以尖声大叫,现在羞涩地低头踮脚;曾经是热情快乐的笑脸,现在是冷峻的面庞;曾经一手羊肉串一手麻辣烫,现在却想着冰淇凌又怕发胖;和从前比较,我们太单调,守着心事,又怕被别人嘲笑。
或许,我们真的长大了,想想从前幼稚的事情,都觉得太好笑。从前买到一件新衣服,都要在镜子前偷笑。现在就算穿着限量版,也不以为傲,心里总想着更好。
现在十三岁了,不愿陪着妈妈在菜市场里讨价还价;现在十三岁了,不愿陪着外婆在田野里看麦芽;现在十三岁了,洋娃娃躺在柜子里无声尖叫,而书籍,却在得意地坏笑。
十三岁了,我们变了,生活变了,一切一切跟着我们变了。在以后的路上,是否还有昙花一现的美丽的童年回忆?十三岁那年,是对童年离去的惆怅,还是希冀童年的永恒……等你未下决定,它已经逃之夭夭。
再见了,童年。今天,十三岁的我,对你正式的宣告……
篇5: 那年,我高三
那年,我高三
我不知道该如何言说时光予我的感受,我不知道该如何言说那年的酸甜苦辣。我只想说:那年,我高三,!
这真是令人无法忘却的记忆,高三的记忆。
那年我高三,也就是那年,晨跑的队伍前面有了班旗,那似乎是在告诉沉睡的我:嗨!奋斗吧,你已经高三了。是啊,我已经高三了,可我觉得自己还身处高一,高三的脚步快得令我吃惊。当学哥学姐们离开校园之际,我感到一丝淡淡的忧伤,每一天走在校园中,我都试图从他们的脸上察觉那怕一丝离别的忧伤和对高考的畏惧。但是结果令我更加悲哀,他们不但不忧伤,而且个个都很高兴。他们走了,从此高三的班旗飘在了队伍的前面,那是高三的象征,那是高三的特权,正因只有高三才有班旗,正因高三是真正的战场!那年,我高三,是那血红的班旗告诉我的。
那年,我高三。课本像发了疯似的跑,等我发觉的时候,它们已经消瘦得不成样貌,而我早已经认不出它们。那个英文单词的意思我怎样也想不起来;那个忽上忽下的函数曲线,我老是搞不明白它跟那几个英文字母有什么破关联;我也总是想不起来,那古诗文默写的前一句究竟是何方神圣。卷子像免费似的,不知不觉就塞满了桌仓,直到老师讲解时才急忙抄几个选取题的答案,来掩饰试卷的空白,然后胆战心惊的看着老师的'移动方向,琢磨着应不就应到教室后面躲躲风头,最后前半节课在紧张中度过,后半节课在疑惑中结束。那年,我高三,跟不上老师那该死的速度!
那年,我高三。我成了最后离开教室的一位,我觉得时刻太TM抠门了,在我后面紧追不舍。我已经深深的明白我没有多少时刻了,我开始深深地明白我脑中的那点墨水少的可怜,在高考面前不堪一击,我的问题永远比答案多,我都有疯掉的冲动!那年我高三,我被迫与板凳成了形影不离的朋友,时时刻刻陪着它,也许那年,只有它懂我的喜怒哀乐。
那年,我高三。我再也没有安稳的在食堂吃过一顿饭,我最大限度的压缩着时刻。我在宿管阿姨关门的五分钟之内在食堂打包饭菜,然后带回宿舍吃,我还得躲过宿管阿姨的严格监视才能把饭菜带回宿舍,正因学校严禁饭菜带回宿舍。最后我用两三分钟解决温饱,有时候甚至连饭菜什么味道都感觉不到,正因我感觉自己不是在吃饭,而是在灌饭!长久以往,在和那个打饭师傅熟识之后,他总是偷偷的问我:“你小子是不是又找对象去了?”我只能苦笑应之,也许我的对象就是高三,她让我苦苦寻觅。
那年,我高三。早起晚睡,忘了时刻。我不得不五点起床去背书,我至今都记得凌晨五点的楼道是何等安静,运气不错的话会有陌生人陪你背书。下午六点以后,校园里到处都是背书的人,各个角落里都有对大学的渴望。为了背书,我不得不一下课就拿上书去占据有利地形,如果迟上几分钟,对不起,有人已经先入为主了。高三的后半学期我甚至没有了食欲,我只知道我要背书,我要学习,我要进步!有时候写着写着就想撕掉书卷,有时候背着背着就快疯掉了,没有经历过的人你永远不可能体会那种感觉,那种期望与绝望对决的痛苦。有时候写不下去了就看看桌角的励志名言,告诉自己发奋就有回报,然后咬牙继续坚持;有时候背不下去了就在墙上写些鼓励自己的话语,我记得学校体育馆的墙上有我的奋斗誓言,甚至有学弟看见后留言鼓励我:要坚持!那年我高三,用那些小小的希冀与浓浓的睡意、与梦想的差距艰苦对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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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我高三。题还没有做几道,却发现两个晚自习已经油尽灯残了;第一次月考还没有走远,老师告诉我们下周星期几又要月考了,最后还不忘补充一句还有多少天就要高考了。这就是高三的时刻,快得只剩下我们的惊讶与感慨,快得令我们害怕,让我们感觉自己被时刻抛弃了。
那年,我高三。放下了课外书,放下了音乐,放下了电影,放下了跑步,放下了聚会和闲聊,甚至放下了那个暗恋的女孩儿。那年我高三,我因此放下了很多东西,但唯一没有放下的就是学习,就是高考,就是期望!高三,放下在所难免,但请别放下高考,正因一切在高考面前都那么微不足道。
那年,我高三。这些忘不掉的声嘶力竭!
青春依存,友谊不老
午夜梦回
又是那间教室,亦是那间寝室
我们在教室后面的书柜上描梦想、绘心绪,无声告白
——释放青春的无可宣泄
夹杂着诸多的无可奈何
我们在寝室里茶话,与宿管阿姨斗智斗勇
可她依然叫不醒
——我们酣睡的青春
连带那些压抑的声嘶力竭
会和你在篮球场挥汗如雨
会和你奔驰操场
会和你奋战题海
会和你吃垃圾食品、夜游大街、秉烛夜谈
会和你——形影不离
我们是兄弟,是恋爱着的人
爱着彼此、相遇和回眸
爱着以前、梦想与渴望
我们如此珍重我们的故事
不说再见
时光如水
流年若梦
洪荒裹挟了一切痴狂与无悔
我留下的是我们奋斗的背影
我祭奠的是本不散场的青春
而今
我又期盼
像初遇的重逢
春光浸润着大地
枝头悄出了花蕾
春天又如愿完美
不知天涯深处的你
可否安好
轻语——珍重
篇6:那年,我22岁
那年,我22岁
我的人生从那年开始转折,从农民工到大学生,而这一切的起因,是我的母亲。我清晰地记得――那年,我22岁。我的家在河北北部的一座大山里,山的阻隔使这里很落后,从我记事起,这里就从来没有出过大学生。我初中毕业时,考上了本市的师范校,本以为将来我可以走出大山,全村都以我为榜样。落伍的我也以为自己真的了不起,直到走出大山,我才意识到――在这个本科都不好找到工作的社会,我这个中专生,就更不用说了。果然不出我所料,3年毕业后,在我背着行李卷回家的一瞬间,在乡亲们那疑惑和鄙视的眼神中,我意识到,我没有脸呆在家里,我宁愿自己一个人去外面尝尽所有的苦,于是我一个人去了县城。我怎么也忘不了临走时母亲那种“儿行千里母担忧”的眼神……
到了县城才知道这个世界的艰难,我先在超市找了份送货的工作,每天送20箱酒,30箱矿泉水,自己装自己卸,一个月300块钱,住在临时租的一个四季透风的房里。每天起早贪黑。这样干了半年,每天勤勤恳恳,最后却被开除了,原因是我被怀疑偷了超市东西。我累过苦过,但我从没有哭过,而这次我真的很委屈很无奈地哭了。离开超市后,我又到建筑工地去当小工,筛沙子,一天15块钱。我真正的转折就是在这时候开始的……
一个阴雨天,工地无法干活,我倚在墙角翻一本破旧的小说。雨中,跑来村里的老翟叔。他直冲着我来了,他告诉我,母亲出事了。早上上山捡蘑菇,滑下了山崖……我狂叫着飞奔,当我到家时,浑身是血的母亲已经奄奄一息了,我将耳朵靠近她的嘴角,她用颤抖的话语告诉我:“旭子,娘不……不行了……,你一定,一定要答应娘,去……去念书,考大学,不……不要再当农民了……”。我含着泪使劲点头。随后三天,我一句话也不说,就那样躺着。安葬完母亲,我又背上那简单的行李卷,去县城上学。
当县一中的校长了解了我的情况,答应我临时插班在高三,就这样,我开始了我的高三生活。对于我来说,学习太吃力了,原来学的东西已经忘了,但我只有将近一年的时间。白天,我躲在教室的角落里拼命地学;晚上,我每天挑灯夜战。对我来说永远没有休息时间。我是孤独的.,我很少和班上的同学交流,几乎没和他们说过话。第一次月考,在班里67人中排65名。我没有灰心,我知道我的基础太差了。对于我的同学来说,我这个比他们大很多的人可怕得不可想象。期中考试,我的名次到了47。我的努力继续着,我的进步也继续着,33名,21名……每当我累了的时候,脑海中就会浮现出母亲临终时的话语。看着天上的星星,我仿佛又看到了母亲的目光。我坚信自己会成功,一定会的。到了第二年的联考,我的成绩已基本稳定在前十名了。怀着必胜的信念我走进了高考考场。成绩出来了,我高出了一本线20多分,最后被省里的工业大学录取了。当我拿着那沉甸甸的录取通知书的时候,我哭了。我拿着到母亲的坟头,跟母亲说了好多好多……
从母亲那里回来,我把通知书默默地收起来。和父亲告别,然后一个人又来到县城,只要能挣钱,什么活我都干。开学了,我带着仅有的学费走进了大学,并迅速地习惯了大学的生活。
从农民工到一个充实的大学生,当我再回头看自己走过的路,很曲折,但我很坦然。而这一切的转折,都是发生在我22岁的那一年。所有的经历告诉我,只要你有信心肯努力,这个世界你就是最强的,你的理想都能够实现。我会永远记住的――22岁的那一年。
(此文系作者亲身经历,希望能给失落的朋友走下去勇气,作者邮箱:yanxiaoxu119@sina.com.)
篇7:十三 送行
海南省海口市义龙中学 王绥辉
教学目标:
1、学习文中出现的“不谙世故、凄怆、邂逅”等生字词。
2、讨论理解文中勒罗受雇送别的感情问题,体会散文所蕴含的对生活的深刻思考的问题。
3、在阅读课文的过程中发现问题,提出问题,训练学生良好的阅读习惯。
教学难点:对勒罗受雇送别的感情问题的理解
课时安排:2课时
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
同学们有没有给亲人朋友送行过?有没有接受过亲人朋友的送行?在送行亲人朋友时,在接受过亲人朋友的送行时,你们有什么发现和感触?谁来说说你们发现和感触?
(让学生说说他们在送行亲人朋友和接受过亲人朋友的送行时的发现和感触,老师也可以适时谈谈自己的感触)
好,下面我们一起来学习英国漫画家、作家马克斯・比尔博姆用漫画眼光看送行的这篇幽默散文《十三送行》。看看漫画家比尔博姆对送别有什么发现和感触。
二、了解作者,初读课文
1、首先请同学们齐读课文注释①,谁能说你从注释①中搜集到了哪些有关作者的信息?(板书)
名:马克斯・比尔博姆
地:英国
作者 时:十九世纪
评:漫画家、作家
作:《马克斯・比尔博姆文集》
2、下面请同学们默读课文全文,边读边完成下列任务:
①圈划文中出现的生字词,结合上下文思考其意思。
②初步感知课文内容,文中都写了哪些人的送别?有什么不同?
③在阅读课文的过程中发现了什么问题,并向大家提出来,我们共同来讨论。
三、检查学生初读课文完成任务情况:
1、学习生字
①不谙(ān)世故:不熟悉人情世故。
②凄怆(chuàng):凄凉,悲伤。
③邂(xiè)逅(hòu):偶然遇见久别的亲人、朋友。
④不可思议:不可想象,不可理解。
⑤溢于言表:感情流露在言辞、表情上。
2、古人说“疑为学之始”。说的是,读书要善于发现,善于发问,善于独立思考;在阅读课文的过程中,产生疑问,正是独立思考的结果,也是真正的独立学习的开始。同学通过阅读本文,产生了什么疑问,发现了什么问题?请向全班同学提出来,我们共同来讨论解决。
四、挑生分段朗读课文,解决学生提出的问题。
(把同学提出的问题分类,交给学生分组讨论,老师启发、点拨,引导学生从联系课文内容,联系生活实际中寻找依据,解决问题)
五、提出下列问题,引导学生理解课文内容:
①散文的题目《送行》,围绕题目,全文都写了谁的送行?送别的对象分别是谁?
(我们送行起身前往美国的朋友,勒罗送行来英国旅行不相认识的美国小姐)
②这两种送行,在送别目的、送行场面、送行效果等方面分别有什么不同?
(板书)
篇8:十三 送行
违反人之常情
却有良好效果
有良好愿望
却事与愿违
局促不安
我们送行远行的朋友 说多余的话
(真 情) 强作欢颜
感人的表情
勒罗送行陌生的小姐 给予最好的忠告
(受 雇) 热切地说
③我的朋友即将起身前往美国,做为朋友,我们心中都充满了恋恋不舍的情感,可是在车站给他送行时,为什么显得那么拘谨、尴尬、局促不安,只好强作欢颜,说可有可无的多余的话话?
④勒罗给见面不到半小时的来英国旅行的美国小姐送行,却显得大方、自然、真诚、神采奕奕,临别赠言从他口中一泻而出,同学们能说说这是为什么吗?
⑤对于勒罗在给美国小姐送行过程中的表现,同学们是怎样评价的?勒罗的眼泪是不是他真实感情的流露?请同学们说说你们的看法,并说明的.理由。
(这是开放性的问题问,只要学生的意见观点能言之成理,言之有据老师都要加以肯定。当学生思路堵塞时,老师可从联系课文内容,联系生活实际中引导学生)
参考观点举例:
1、勒罗的眼泪是他真实感情的流露。首先,从课文中描写他送行时行动的语句“热切地说着什么”“他眼里深挚的慈爱实在动人”“临别赠言从他口中一泻而出”当列车就要开时“双手仍紧抓那个年轻的美国人”“又冲上前去,小声地最后再叮咛几句”“我发现他确实泪水盈盈”可以看出这他真实感情的流露,因为言为心声,外在行为是感情的自然表露。其次,从联系生活实际中我们也强以这么认为,人是最富有同情心。从散文提供的情节中,我们知道,美国小姐是一个人到英国旅行的,在英国没有亲人、朋友,勒罗看到美国小姐形只孤单,在英国不相认识任何人,想到她在漫漫的旅途中,将孤独寂寞,于是唤起他的同情心。不过,勒罗的眼泪,不是惜别的泪水,而是同情产泪水。
2、勒罗的眼泪不是他真实感情的流露。理由是:①勒罗只是一名受雇于“英美社交处”的送行员,他给美国小姐送行并不是出于友情、亲情,而是为了赚取送行费,一个为了赚钱目的人送行,当然没有真实情感流露了;②勒罗是半小时前才见面的,也就是说他们之间是陌生人,勒罗怎么会对一个陌生人产生真实送别的情感,流下惜别的泪水呢?(我发现他确实泪水盈盈,你认为他流的是什么泪水?)职业性的泪水。
3、勒罗的眼泪是演员进入角色后的真实感情的流露。课文中勒罗说他是在演戏,并且说“没有感情演不成戏”。演员也常常说这么一名话“进入角色,出不来”在送行过程中,勒罗已经把自己当成美国小姐的父亲或她的亲朋好友来表演,由于“他是优秀演员”,他进入美国小姐父亲的角色,他想到女儿即将离自己,非常担忧女儿在外的日子,于是反复叮咛,提出旅途中的最好的忠告,并且恋恋不舍,于是不由自主地流下了惜别的泪水。当然,这不是现实中勒罗的惜别之泪,而是表演“月台父女送别”这一出戏中的父亲这个角色对戏中女儿的惜别之泪,可以把这种泪水叫做:戏中父亲的角色之泪。
六、学生自由朗读课文,积累词语
老师说过“学文如堆沙”。学习一篇课文,不仅要领会课文的内容,而且要掌握积累所学课文中词句,为今后的读写打基础,下面,请同学们再读课文,划出文中的词语,然后全班交流。
1、学生自由朗读课文全文,圈划文中词语,并挑生读一读所划的词语。
2、全班学生齐读256页词语表中词语。
七、小结归纳,.总结本课学习内容和学习情况(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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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走过十三
走过十三
时光犹如一条小溪,一直向前奔流,在不经意间,我已走过了生命中唯一的十三岁,如今回首往昔,有无数感慨。
记得有人说过“十三是花季,十四则是雨季,我已抛开了童年的梦,挣脱了幼稚的枷锁。我终于在迷迷茫茫中走入了我的十四,跨进了青春。
当十四根艳红的蜡烛被点亮时,青春的大门也从此向我打开了。面对一如往昔的朋友,看着如同往日的自己,我不禁想问:“我的青春会像我的童年一样幸福吗?”也许不同,只是我还没发现而已。
夜里,我在恍惚中回到昨天,回到了那快乐的童年,我知道它已不再属于我,仅仅成为了一段回忆而已,但我会好好珍藏,珍藏起这份特殊的回忆。
十三岁那年最喜欢的名山是“黄山”,因为它的奇特与秀美。譬如“悠悠的青山被淡淡的云雾包围着”从中透出了一种诗的意味,梦的奇妙。
十三岁那年最喜欢的书是《哈利*波特》。在清爽的夜晚,伴着柔和的灯光。看另一个世界的悲欢离合,静静地泪流满面。总是幻想着什么时候也有一只猫头鹰送来一封信,准许我去霍格沃茨读书,我想我一定会立刻赶去的,去见见与众不同的哈利,看看成绩优异的赫敏,友好的海格,和蔼的邓布利多……
不过幻想终究是幻想,永远不能成真。
十三岁那年最喜欢的歌是王心凌的《黄昏晓》,喜欢她柔柔的.声音,可爱的外表,朴实的歌词,还有歌中隐隐透出的哀伤,听着听着,心也平静如水。
我知道,这些也许真的不再适合我,就像十四岁的我再也不适合童年天真,就像现在的我再也无法回到从前,但我相信十四岁会更加美好,我的青春会更加绚丽,我的梦想也会更加真实!
在静静的夜晚,我回想着往昔,体会着童年的味道,说出自己的心声。走过十三,我会更加成熟,更加努力!
篇10:酒十三
这小孩子怎么这么不懂事!这是我经常能从姥姥,妈妈嘴里说出来的。
可能小这字对我来说,就成为了一个重创。长大,在我的生活里感觉太遥远了,却又觉得早早已经经历过了。因为,一个人在青春期的时候当然不知道他在青春期,如果他有一天突然知道了,就不再是青春期了。
每当我在大人们聚会的时候,看见他们喝酒,畅快淋漓,谈笑风生。而小孩子是不能喝酒的,这是我妈妈告诉我的,所以我只能捧着腻涩的可乐,耳边缭绕着我听不懂的大人们之间的言论,看着大圆桌上五彩缤纷的菜肴,想着这焦黑的饮料,一刻也坐不下去。
那么,长大,是什么样子的呢?
大人们可以喝酒,小孩子却喝不的。
所以长大了,就可以喝酒了吧?
八年级的时候,我终于把一瓶100毫升的白酒装进矿泉水瓶里,带到学校,因为我觉得,在那种地方喝酒,就一定能出类拔萃了,长大的感觉就是要与众不同的,要以一览众山小的姿态看世界!
正巧那天期中考试,只用半天的时间就放学了。我带着白酒来到人少的走廊,这里可以看见校外路边的绿植,在秋天的正午,绿枝奄奄,红叶扫地,楼下的脆草被大块大块的落叶遮的严严实实的;也许,阳春里的新芽早就预料到了自己在烈夏里被辣灼,奄秋中哭求一丝生机,寒冬下雪虐风饕;
我当时很幼稚的认为,那新芽似我一样,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这人长大了呀,就什么都不必害怕了!
我慢慢的拧开瓶盖,浓烈的酒精味向我扑面而来,我捏住鼻子,很小心的呷了一口,而后气喘吁吁,不停地咳嗽,咳出来眼泪,顿时感觉肚子里翻江倒海,而嘴巴里辣猩猩的,呛好一会,才停下来。
我就这样,一次又一次的咳嗽,却感觉一次比一次清醒:我是不是不该这么干,被老师发现了怎么办?这第一次,就该戒了!
但我步履瞒珊一步一步地踏回教室时,很不幸我遇上了年级主任,你还没回家,这次考的挺好的,早点回家,小心点路上。我看着他的眼睛,充满亲切目光好似向我给予了一万个信任一样,总感觉挺对不起他,却已无力回天。
我只有点点头,就加快速度,但显得我的步伐更难看了。
果然,没走几步,我就被喊停了,他异于之前,一脸严肃地质问我,你是不是喝酒了!
一个月后的期中考式的表彰大会,外面的小雨滋啦滋啦的,淋的我胸口发闷,刚开场,我就逃了
我躲在不远处的角落,望着雨听着考试得奖的学生,里面有我的名字;终于熬到最后了,夹杂着弱雨那窒息的感觉的年级主任的声音,我这一生也忘不了,严重处分的学生,里面只有我的名字!
雨越下越大,我迈着沉重的步伐回到了暗森森的教室,哒啦哒啦的雨声拍打着洁净若无的玻璃窗,最终留下一道接着一道雨痕;它们是想要表达什么吗?那么,它是在非议我吗?还是在安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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