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些约翰·古腾堡简介,本文共7篇,方便大家学习。

篇1:约翰·古腾堡简介
约翰·古腾堡简介
公元1400~公元1468
约翰·古腾堡常被称为印刷发明家。,实际上他的贡献是发明了活字印刷术的印刷机,从而使多种多样的文字材料得到迅速准确的印刷。哪一项完全成功的发明都不是出自一个人的智慧,印刷当然也是如此。人们从古代以来就使用与刻板印刷工作原理相同的章印和图章戒指。在古腾堡以前许多世纪,中国人就懂得刻板印刷术,在该国发现了注有868年印刷的书。在古腾堡以前,西方人也懂得刻板印刷术,刻板印刷可使一本书印成许多册。但是这种方法有一项很大的缺陷,就是印刷每一种新书都需要一套崭新的木刻或印板,因而出版种类繁多的书是不切合实际的。
人们常常说古腾堡的主要贡献是发明了活字。其实早在十一世纪中期中国就发明了活字,发明者的名字叫毕昇。他发明的活字是用陶瓷制成的,耐用性差,但是另一些中国人和朝鲜人对此进行了一系列的改进,早在古腾堡之前朝鲜人就使用了金属活字。十五世纪初期朝鲜政府就资助过一家铸造厂承办印刷活字的生产。尽管如此,认为毕昇是位特别有影响的人物是不对的。首先,欧洲并不是从中国学会制造活字,而是独立发明的。其次,中国从西方学到现代印刷术是相当近期的事,在此之前活字印刷术从来没有得到普遍使用。
现代印刷术有四个主体成份。第一是活字及其定位法;第二是印刷机本身;第三是适宜的墨水;第四是适宜的材料,如印刷的纸张。中国的蔡伦所发明的纸早在古腾堡发明活字印刷术以前就传入了西方。纸对古腾堡来说是印刷术中唯一伸手可得的成份,其它三种成份虽说前人已经做了一定的工作,但仍需要他做出许多重要的改进。例如他发明了一种适于制造活字的金属合金,一种能准确无误地倒出活字字模的铸模,一种油印墨水和一种印刷机。
但是古腾堡的整个贡献远远超出他的任何一项具体的发明或革新。他成为一位重要人物主要是因为他把所有这些印刷成份结合起来变成一种有效的生产系统,是因为印刷有别于先前所有的发明,基本上是一个大规模的生产过程。一枝来福枪比一副弓箭自然是杀伤力更强的武器,但是一个印刷本比一个手抄本从效果来看并无差别,因此印刷的优越性就是于大规模生产。古腾堡创造的不是一种小配件、小仪器,甚至也不是一系列的技术革新,而是一种完整的生产过程。
我们对古腾堡的生平知之甚少。他大约14出生在德国美因兹。他对印刷术的贡献是在15世纪中期做出的。他的最有名的著作,即所谓的《古腾堡经》大约于1454年在美因兹印刷。说来也怪,古腾堡的任何一本书上都没有他的大名,甚至在《古腾堡经》上也没有,不过该书显然是用他的机器印刷的。他似乎不是一位杰出的商人,当然未能从自己的发明中赚大钱。他卷入了几起起诉案,其中有一件似乎是将他的机器作为押金交付给了他的同伴约翰·法斯特。古腾堡于1468年在美因兹去世。
比较中国与欧洲在随后的发展状况,就会在一定程度上了解古腾堡对世界历史的影响。古腾堡出生时这两个地区的技术发展大致相等。但是在古腾堡发明了现代印刷术之后,欧洲发展非常迅速,而中国在很长一段时期内继续使用刻版印刷术,其进步则相对缓慢。要说造成这种差异的唯一因素是印刷术的发展也许有些过分,但是它确实是一个重要的因素。
还值得注意的是本册中只有三个人生活在古腾堡之前,有67人生活在他死后的500年中。这表明古腾堡的发明对激发革命性的发展是一项重要因素──甚至可能是一项决定性因素。
似乎可以完全肯定地说,既使没有亚历山大·格雷厄姆·贝尔,电话也会在大约同一时期发明出来,对其他许多发明也是如此的。但是没有古腾堡,现代印刷术的发明有可能会推迟许多世代。从印刷术对后来的历史所产生压倒一切的影响来看,古腾堡当然应在本册中名列前茅。
篇2:约翰泰勒简介
约翰泰勒
美国第10 位总统(1841年4月6日--1845年3月3日)
姓名:约翰泰勒
绰号:“accidental president”
出生:1790年3月29日,格林韦里,弗吉尼亚
死于:1862年1月18日,里士满,弗吉尼亚
父亲:约翰泰勒
母亲:玛莉·marot 阿米斯特德泰勒
夫人:利蒂希亚chrisitan(1790-1842),于183月29日结婚;
朱莉娅·加德纳(1820-1889),于1844年6月26日结婚
孩子:玛莉泰勒(1815-48);
罗伯特泰勒(1816-77);
约翰泰勒(1819-96);
利蒂希亚泰勒(1821-1907);
伊丽莎白泰勒(1823-50);
安妮contesse泰勒(1825);
艾丽斯泰勒(1827-54);
塔兹韦尔泰勒(1830-74);
大卫·加德纳泰勒(1846-1927);
约翰·亚历山大泰勒(1848-83);
朱莉娅·加德纳泰勒(1849-71);
拉克伦泰勒(1851-1902);
里昂加德纳泰勒(1853-1935);
罗伯特·菲茨沃尔特泰勒(1856-1927);
珍珠泰勒(1860-1947)
宗教:episcopalian
教育:毕业于威廉和玛莉职业学院(1807)
职业:律师
政党:辉格党
政府位置:弗吉尼亚州众议院的成员,1811-16
美国众议院的成员,1816-21
弗吉尼亚国家立法人员,1823-25
弗吉尼亚州长,1825-26
国家参议员,1827-36
副总统,1841(在威廉·亨利·哈里森总统下)
联邦议会成员,1861-62
总统年薪:25,000美元/年
约翰泰勒生于1790年,弗吉尼亚。他的父亲是位大庄园主。泰勒年轻时到威廉和玛莉学院攻读法律。并多次入选弗吉尼亚议会。后任美国国会众议员、州长、国会参议员。
从18到18,泰勒投票反对大多数民族主义者立法并且反对密苏里州的妥协。1836年辞去参议员职务。
18被辉格党提名副总统候选人,当选。当选总统哈里森就职一个月去世,泰勒接任总统。泰勒的政府取得很大成功:改革美国海军,建立美国气象局,结束佛罗里达的第二次塞米诺尔战争,平息罗得岛多次叛乱,合并得克萨斯州,等等。
任职期间,美国同中国签订了第一个不平等条约———《中美望厦条约》,美国通过这一条约获得了协定关税、五口通商、领事裁判、最惠国待遇等特权。泰勒原是民主党人,由于反对第七任总统杰克逊,转投了辉格党。但他出身于南部种植园奴隶主家庭,主张维护奴隶制,反对辉格党的许多政策主张,因而被开除出党,除了韦伯斯特国务卿,全部内阁均辞职。
1844年,他退出竞选,但仍然参加社会活动。美国内战初期,他支持南方的分裂行动,被选为“南部联盟”的国会议员,北方各州对他十分憎恨。他于1862年去世,联邦政府毫无悼念的表示。
篇3:约翰·亚当斯简介
绰号:“美国独立的巨人”
出生:1735年10月30日,布伦特里(现在的昆西),马萨诸塞
死于:1826年7月4日,布伦特里(现在的昆西),马萨诸塞
篇4:约翰·亚当斯简介
母亲:苏珊娜·boylston 亚当斯
夫人:阿比盖尔·史密斯(1744-1818),于1764年10月25日结婚
孩子:阿比盖尔·阿米莉亚·亚当斯(1765-1813);
约翰·昆西·亚当斯(1767-1848);
苏珊娜·亚当斯(1768-70);
查尔斯·亚当斯(1770-1800);
托马斯·boylston亚当斯(1772-1832)
宗教:唯一神教派教徒
教育:毕业于哈佛大学(1755)
职业:律师
政党:联邦主义者
其他政府位置:大陆会议成员,1774-78
派往法国专员,1778
派往荷兰的部长,1780
派往英国的部长,1785
副总统1789-97
总统年薪:25,000美元/年
约翰·亚当斯作为一位政治哲学家有着更惊人的学问和思想力。“人民和国家在逆境里被锻造,”他说,毫无疑问,这是他的想法也是美国的经验。
亚当斯出生于1735年的马萨诸塞海湾殖民地。一个受过哈佛教育的律师,导致他和一些爱国者达成了共识;1772年被选为马萨诸塞州众议员。1774年参加第一次大陆会议。1775年参加第二次大陆会议。1776年参加《独立宣言》五人起草委员会。1777年出使法国。1778年返国参加宪法起草工作。是《独立宣言》的起草人之一。
革命战争期间,他作为外交官服务于法国和荷兰之间,并且帮助谈判和平条约。从1785年到1788年,他是詹姆士法庭的部长,在乔治·华盛顿下被选举为副总统。
当亚当斯成为总统时,法国和英国之间的战争引起巨大困难给美国两个党派之间造成了纷争。
亚当斯派出3个官员去法国,在1798 的春天抵达,法国外交部长talleyrand和directory拒绝与他们谈判,除非他们支付相当可观的贿赂。亚当斯把这份带有侮辱性的报告递交国会,参议院打印了相应的信件,其中frenchmen 被作为“x,y和z.”提交。
国会拨款完成3艘新护卫舰并且建造添加了船只,并且审定一支临时的军队。它同样经历了一些外国的和煽动性的言论,打算使国外代理人害怕而抑制住共和党人编辑的攻击。
亚当斯总统没有发表战争宣言,但是敌对在海上开始了。最初,美国船只几乎无防备于法国的武装民船,以1800名武装好了的商人和美国军舰清扫了海路。
尽管几次光辉的海上胜利,战争依旧延续了下去。此外法国似乎对战争不感兴趣,亚当斯并且成为一名受到尊敬的特使。长时间的谈判类似一场战争。
在华盛顿担任八年总统期间,他一直任副总统。17当选为总统。
由于他任职期间在内政、外交方面均无明显成就,因而在18大选中败于杰斐逊。
在1800年11月1日,在选举前,亚当斯在新首都白宫里居住。在潮湿的房间里,给他的妻子写了封信,“在我结束我的信之前,我祈祷天堂给予最好的祝福诸给在这屋檐下诚实和聪明的人们。”
篇5:约翰·肯尼迪简介
杰奎琳·肯尼迪的信是用深蓝色墨水写在淡蓝色的信笺上的:
敬爱的总统先生,敬爱的尼克松夫人:
你们可知道你们给了我一份多大的厚礼吗?谢谢你们让我带我的孩子再回白宫,让我的孩子能够重温童年时光……如今约翰每晚入睡以前,我可以取出我丈夫和他在一起拍的照片,在他床边给他解释了:“那是你和你的总统爸爸,他在解说国玺……”
全仗你们好意招待,他模糊的印象已经成为真实的记忆。
我衷心感谢你们。
杰奎琳
尼克松夫妇邀请肯尼迪的家人去白宫,杰奎琳母子写信致谢,这两件事对我们有什么启示?那就是:在今天这个人情淡薄而心胸狭窄的时代,此事使我们想起了一种渐已为人遗忘的美德——宽宏大度。
篇6:约翰·肯尼迪简介
绰号:“jfk”
出生:195月29日,布鲁克兰里,马萨诸塞州
死于:1963年11月22日,在达拉斯,得克萨斯
父亲:约瑟夫·帕特里克·肯尼迪
母亲:罗斯·伊丽莎白·菲茨杰拉德·肯尼迪
夫人:杰奎琳·李·布维尔(1929-1994),于1953年9月12日结婚
孩子:卡洛琳·布维尔·肯尼迪·施洛斯伯格(1957-);
小约翰·菲茨杰拉德·肯尼迪(1960);
帕特里克·布维尔·肯尼迪(1963)
宗教:罗马天主教
教育:毕业于哈佛学院(1940)
职业:作者,官员
政党:民主党
其他政府位置:美国众议院成员,1947-53
国家参议员,1953-61
总统年薪:100,000美元/年+50,000 美元花费账户(被肯尼迪拒绝)
在波士顿“城中之城”的布鲁克兰市,一条茂密树荫掩映下的宁静街巷里,有着一栋不太起眼的家庭住宅:比尔斯街八十三号(83 beals street
),美国第三十五位总统(1961-1963)约翰·肯尼迪总统的出生地。
约翰·肯尼迪,美国历史上最年轻的总统,一九一七年五月二十九日,出生在这栋不大的两层住宅里。约翰·肯尼迪的父亲约瑟夫·肯尼迪为了迎娶新娘,一九一四年买下了这栋住宅。父亲是金融巨子,也是民主党坚定的后台。
当时年轻的老肯尼迪在布鲁克莱市购置房产之时,可谓“财学两成”,一九一二年从哈佛大学法学院毕业,随后投入股票金融业,在他二十五岁(与约翰·肯尼迪的母亲结婚的前一年)之时已成为哥伦比亚信托公司的总裁。这位来自东波士顿区爱尔兰后裔的年轻人,与珞丝·菲兹杰若德
结成连理,在比尔斯街八十三号生活了七年。老肯尼迪九个孩子当中,有四个是在这里出生。约翰·肯尼迪排行老二。
一九二一年,当约翰·肯尼迪四岁的时候,老肯尼迪将这这栋房子卖给了他的生意上的一个伙伴。他们一家人搬到了距离比尔斯街不远处那不勒斯路(naples road)的另一栋房子,直至一九二七年肯尼迪一家迁离布鲁克莱市前往纽约。
肯尼迪自幼受到良好的教育,最后读了哈佛大学和斯坦福大学,1940年毕业。第二次世界大战中肯尼迪加入美国海军,在对日作战中负伤。战后,肯尼迪29岁即当选为议员,后三次连任。他在1953 年9月12 日与杰奎琳·布维尔结婚,生有二子一女。
1960年肯尼迪参加总统竞选。他提出“新边疆”的竞选口号,倡导在科学技术、经济发展、战争与和平等各个领域开拓新天地。1961年,肯尼迪在选民投票过程中以极小的差距赢得总统的位置,击败了共和党人尼克松,成为美国历史上最年轻的总统,也是第一个罗马天主教总统。肯尼迪
成为美国总统后,布鲁克莱市在比尔斯八十三号这栋住宅前设立了纪念牌。
在肯尼迪的就职演说中:“不要问你的国家能为你做什么?而要问你能为你的国家做什么。”作为总统,他开始履行他的战役保证再次使美国运转起来。他上台后并非一切如愿。任职开始就遇到了美国入侵古巴惨败的事实。他为了寻得平等的权利采取有力措施,要求新公民权利立法。他
给予民族文化的质量和艺术在一起至关重要的社会中心角色。他希望美国恢复老的任务作为致力于人权的革命的最早的民族。 由于发展和和平小
组的联盟,他对发展中国家的帮助为美国人带来理想主义。
1962年,他又处理了古巴导弹危机。除此之外,肯尼迪政府还干涉了刚果事务,派兵越南,开始了长达之久的侵越战争。1962年10月,苏联核武器仅离美国城市约150公里。尼基塔.赫鲁晓夫 (nikita hrushchev) 应菲德尔.卡斯特罗(fidel castro) 的请求,把核武器部署在古巴。
肯尼迪政府内部对究竟应采取何种措施进行了几天激烈的辩论。可供考虑的选择之一是参谋长联席会议(joint chiefs of staff) 提出的突然空袭随之全面进攻。毫无疑问全面进攻意味着种种风险,以至最终导致核战争。
肯尼迪并未作出如此决定,而是对古巴进行海上封锁,要求将核导弹移出境外。理查德.里夫斯(richard reeves) 写道:“在那紧张的两周内,种种幻想都破灭了,出现的却是一个意义深长的现实,至少有两个人,也就是舞台中心的两个人-赫鲁晓夫和肯尼迪-认识到任何心态正常的政治
家都不会首先使用核武器,那样做代价太高了,历史对他们的审判将会非常严厉。”
1963年,正当肯尼迪踌躇满志要进一步干一番事业的时候,他遇刺身亡。两年後,比尔斯83号被命名为国家历史文物;1967年,国会批准将这栋住宅划入国家公园系统使其成为国家历史遗址。
前美国总统肯尼迪的儿子小约翰·肯尼迪不久前驾驶飞机失事,机毁人亡。在这宗惨剧及其引起的震撼为人淡忘以前,我们也许值得花上一点点时间看看两封既温暖人心又发人深省的短简。这两封短简都存放在一个似乎不可能的地方:加州约巴林达镇“尼克松故居图书馆”。
理查·尼克松与肯尼迪曾是势不两立的政敌,1960年,肯尼迪在大选中击败尼克松,入主白宫。肯尼迪遇刺身亡以后,肯尼迪夫人和她的孩子们就再也没去过白宫。
1971年,白宫为肯尼迪及其夫人杰奎琳所绘制的画像完成,随时可以揭幕。肯尼迪夫人不愿参与其事,怕触景伤情。为此,这时已成为美国总统的尼克松及其夫人。于1971年2月3日邀请杰奎琳和她的孩子赴白宫参加私人晚宴,好让他们看看那两幅画像。现场没有新闻记者,没有闪光灯,
有的只是尼克松一家和肯尼迪的家人。
目前在尼克松的档案库里有两封手写的致谢信。其中一封是由当时才10岁的小肯尼迪写的,所用的褐色信纸上印有“约翰·肯尼迪”几个黑字。信中有几个字拼错了,然而措辞谦恭有礼,感情跃然纸上:
敬爱的总统先生,敬爱的尼克松夫人:
我不大记得白宫了,日前能再见到它,我真的很高兴……我很喜欢那些印第安人图画……我从来没吃过那么好吃的蛋奶酥。我参观了总统办
公室,很开心。
篇7:约翰·济慈简介
外国诗两首分析
课文研讨
一、整体把握
1.《蝈蝈与蛐蛐》
这是一首大自然的颂歌。它通过对盛夏“蝈蝈的乐音”和冬日“蛐蛐的歌儿”的描写,赞美“大地的诗歌从来不会死亡”,歌颂大自然美好如诗,永远歌声不断,永远充满生机。
这首诗注重氛围的营造,动静相衬,意境优美,情味浓郁。“所有的鸟儿因骄阳而昏晕,/隐藏在阴凉的林中”,“新割的草地周围的树篱”,“可喜的草丛”,这些景物描写展现了盛夏生机勃勃的景象,烘托了夏天白日“蝈蝈的乐音”的美妙;“它争先/沉醉于盛夏的豪华,它从未感到/自己的喜悦消逝,一旦唱得疲劳了,/便舒适地栖息在可喜的草丛中间”,渲染了“蝈蝈的乐音”浓郁、喜悦的感情色彩。“在寂寞的冬天夜晚,当严霜凝成/一片宁静”,“在逐渐升高的暖气,/昏昏欲睡中”等句,表现了严冬寂寞宁静的冷清景象和人们家中的温馨气氛,与前面的氛围既形成对照又十分和谐,衬托了冬天夜晚“蛐蛐的歌儿”的动听。最后以“人们感到那声音/仿佛就是蝈蝈在草茸茸的山上鸣叫”结尾,在诗人的联想中,将前后两幅画面叠印在一起,让冬天“蛐蛐的歌儿”呼应盛夏“蝈蝈的乐音”,在诗人的心灵中交织成一首此起彼伏的“从来不会死亡”“从来没有停息”的“大地的诗歌”。
这首诗的意境既精微优美又广大深邃,是诗人生命情感对大自然的敏锐的心灵感应,使人们深深感受到诗人对大自然的无限热爱和由衷赞美之情。
2.《夜》
这首小诗着力展示夜的静谧、美丽,传达出诗人对大自然的热爱和他安适、宁静的心境。
诗的第一节描写夜的静谧。随着夜的降临,自然万物都归于沉寂:平静的河水仿佛悄悄进入梦乡,松林不再喧响,夜莺停止歌唱,秧鸡也不再喧嚷。虽不言静而静自现。这里既有听觉,又有视觉,也有与白日的联想和对比。第二节接着写在夜的寂静之中,潺潺的溪水在轻轻地歌唱,这是以动写静、以动衬静而更显其静;然后由听觉转入视觉,引入月光的意象描写夜的美丽:明月的银辉静静地洒落大地,周围的一切都沐浴在月色之中。第三节进一步描写月光下大自然的美丽:大河,小溪,浸水的原野上的青草,都在月光下熠熠生辉。第四节又回到夜的静谧,并再次写到美丽的月色,这不是简单的重复,而是以反复的吟咏造成诗的节奏美和旋律美,深化夜的静谧、美丽的氛围,令人更深切地感受到诗人情感的波荡和律动。
诗人所描写的夜景,是多么静谧,又是多么美丽,像优美的图画,像轻柔的音乐,像迷人的梦境,让人沉浸其中而产生无限的遐想。作者是大自然的歌手,他从自然中汲取灵感,又把自己融入自然。全诗虽是纯然写景,却渗透着诗人对自然的心灵感应,渗透着生命的底蕴。
二、问题研究
《蝈蝈与蛐蛐》一诗的构思有什么特点?
这首诗构思巧妙,短小精致而又十分大气。全诗分为前后对应的两部分,分别以“大地的诗歌从来不会死亡”和“大地的诗歌呀,从来没有停息”开头,点明主旨;又分别描绘盛夏“蝈蝈的乐音”和冬天“蛐蛐的歌儿”,并通过联想使二者巧妙地联系起来,生动地表现了“大地的诗歌从来不会死亡”的主题。这首诗仅仅勾勒了夏、冬两幅小景,而没有描绘春、秋两季的景象;仅仅描写了蝈蝈、蛐蛐这两种昆虫的鸣唱,而没有去写大地上其他百鸟千虫的歌唱。但它所表现的却是大自然一年四季“歌声”不断的景象,歌颂了大自然周而复始、生命不息的永恒美。全诗讴歌大自然的无限美好、无限生机,着墨不多却能以少胜多,富有内涵,给人以广阔的想像空间,角度新颖独到,构思颇具匠心。
练习说明
一、《蝈蝈与蛐蛐》一诗中,诗人把夏天蝈蝈的“乐音”和冬天蛐蛐的“歌儿”称为“大地的诗歌”,你是怎样理解的?
此题意在让学生感受这首诗所描绘的景象,体会作者的思想感情,把握全诗的主旨。
美好的诗歌是动人心弦的,因为它是生命的歌吟。诗人把蝈蝈和蛐蛐当做大自然的歌手,把它们的鸣唱当做大自然的诗歌,借以歌颂大自然的无限美好和勃勃生机,表达了诗人对大自然的无限热爱和由衷赞美之情。
二、反复朗读《夜》,完成下列各题。
1.用你自己的话,描绘一下诗中所写的夜景。
2.这首诗传达出诗人怎样的心境?
3.这首诗与郭沫若的《静夜》给你的感受有什么异同?
此题意在让学生体会诗中所写夜景的特点和蕴含其中的诗人的情感。
1.用自己的话描绘诗中所写的夜景,要注意夜景静谧而美丽的特点。
2.传达出诗人对大自然的热爱和他安适、宁静的心境。
3.这是同题材诗的比较。这两首诗都描绘了静谧的夜景、美丽的月色。叶赛宁的《夜》全篇描写眼前的实景,从中传达出诗人对大自然的热爱和他安适、宁静的心境;郭沫若的《静夜》在写景的基础上转入想像的世界,引出诗人对神话传说的遐想。对这两首诗,可从具体内容、景物描写、语言特点、感情意蕴等方面进行比较。重在让学生体会,不求面面俱到和过细的分析。
三、从下面两题中选做一题。
1.以“大地的诗歌从来不会死亡”或“大地的诗歌呀,从来没有停息”为题,写一段抒情性的文字。
2.去感受夜色,写一篇抒情短文或几行小诗。
此题意在让学生感受大自然的诗意,并加以表达。
教学建议
一、这两首都是田园诗。田园诗一般表达诗人对大自然的热爱,因人、因诗而异,各有其特点。可以从田园诗的角度,对两首诗的具体内容、景物描写、语言特点、感情意蕴等方面进行比较。
二、欣赏《蝈蝈与蛐蛐》一诗,可根据它上下两部分相互呼应的特点,让学生感受盛夏“蝈蝈的乐音”和冬天“蛐蛐的歌儿”所表现的大自然的无比美好和无限生机。欣赏《夜》一诗,要抓住夜景的静谧、美丽的特点,体会蕴含其中的诗人的情感。
三、教学诗歌,不宜多讲,而重在引导学生揣摩语句,感受形象,通过联想和想像进入诗的意境。教师只须在关键处点拨,多让学生自己用心领悟。
有关资料
一、作者简介
1.济慈
约翰·济慈(1795—1821),英国浪漫主义诗人。出身卑微,少年即成孤儿,生活贫困,做过医生助理。自幼喜爱文学。1816年发表处女作《哦,孤独》。1817年出版第一部诗集《诗歌》,其中有名篇《蝈蝈与蛐蛐》,从此崭露头角。他在短促的一生中留下不少著名的诗篇,如颂诗中的《夜莺颂》《希腊古瓮颂》《秋颂》《忧郁颂》,十四行诗《白天逝去了》等。他的诗想像丰富,绚丽多彩,诗中有画,色彩感和立体感强,具有一种永恒的美,一如温柔、清丽而又梦幻般恬静的月光,洋溢着进步的自由精神和人类的崇高理想。他主张诗人以“美的梦幻”“自由的想像”进行创作,表现“永恒的美的世界”。他的诗对英国维多利亚时代的诗人、后来的唯美派诗人以及20世纪的意象派诗人都有很大影响。诗人25岁宏才初展时,就不幸与世长辞。他留下的墓志铭是:“这里安息着一个把名字写在水上的人。”
2.叶赛宁
谢尔盖·亚历山德罗维奇·叶赛宁(1895—1925),俄罗斯诗人。出身于农民家庭,教会师范学校毕业后,在莫斯科当店员和印刷厂校对员。1916年在白俄军队服役,1917年二月革命后离开军队,加入左翼社会革命党人的战斗队。早期诗描写农村自然风光,赞美宗法制农民生活,曾参加意象派文学团体,小说诗歌文学作品中流露悲观情绪。十月革命后的部分诗作,试图反映新的革命生活,但仍留恋革命前农村的田园生活,钟情于乌托邦式的“农民的天堂”。他的抒情诗感情真挚,格调清新,并擅长描绘农村大自然景色。他憧憬崇高的精神境界,但又因思想的极度矛盾,陷于痛苦而不能自拔,最后在精神忧郁中自杀。
二、《蝈蝈与蛐蛐》赏析(许自强)
这是济慈早期创作的一首富于哲理性的小诗,洋溢着明朗欢乐的情调。
诗人以精细的观察,抒写了夏日郊外的蝈蝈和冬夜炉边的蟋蟀交替歌唱的情景。但开头疲于暑热的鸟儿,其实是春天的歌手,而蛐蛐生命力最旺盛的时刻正是秋季(可参看济慈的《秋颂》),况且,春秋两季正是百鸟争鸣,千虫欢唱的黄金时节。这样,实际上诗人是揭示了一年四季大自然歌声不绝的规律,从而赞颂了大自然周而复始、生命不息的美。这种美是永恒的,“大地的诗歌从来不会死亡”正点出了这首诗的主题。
这首小诗很富于田园诗的情趣。着墨不多,冬夏两幅小景宛然在目。夏日的草地、篱笆和浓阴,冬夜令人昏昏欲睡的温暖的炉边,把人自然引入静谧安详的境界。这时传来的蝈蝈和蟋蟀的声音,更衬托出环境的幽静,真可谓“蝉噪林逾静,鸟鸣山更幽”,收到以动衬静的效果,能唤起人一种亲切的回忆。为了适于表达主题,诗人采用了冬夏对比的手法,然而,由于夏冬两种境界之情调十分相似,加上诗人明写冬夏,暗示春秋,末尾又添上由蟋蟀到蝈蝈的巧妙联想,使全诗浑然一体,毫无割裂之感。
(选自《欧洲名诗人抒情诗赏析》,北京出版社1985年版)
三、《蝈蝈与蛐蛐》原文
the grasshopper and the cricket
john keats
the poetry of earth is never dead.
when all the birds are faint with the hot sun
and hide in cooling trees,a voice will run
from hedge to hedge about the newmown mead
that is the grasshopper’s. he takes the lead
in summer luxury;he has never done
with his delights,for when tired out with fun
he rests at ease beneath some pleasant weed.
the poetry of earth is ceasing never.
on a lone winter evening, when the frost
has wrought a silence,from the stove there shrills
the cricket’s song,in warmth increasing ever,
and seems to one in drowsiness half lost,
the grasshopper’s among some grassy hil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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