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北京五年纳税证明,本文共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1:北京五年纳税证明
北京五年纳税证明
北京五年纳税证明按照北京限购令的规定,个人理解,五年是每一年都需要有社保和个人所得税记录就符合条件,不需要每一年都满12个月
核心提示:京版“国八条”细则出台,共含15条规定严于“国八条”。细则要求外地人购房须提供5年纳税证明,已有一套房的本市居民限购一套房,已有2套房的本地人和已有1套房的外地人暂停售房,限购以认房为标准。
北京市关于宏观调控的座谈会今天召开,暂不公布北京调控目标。会上,北京出台楼市调控15条细则,外地人购房须提供五年纳税证明,限购以认房为标准,开发商定价与成本差异过大将追责。联动效应也会让整个市场价格平抑。
业内人士表示,再次提高外地人购房门槛,预计今后外地认购二手房比例不超过两成。限购以认房为准适当保护了改善型住房需求,同时也能加大有效供应,盘活供应房源。由于京十五条要严于国八条,预计今后公布的北京调控目标也将比较高。
另据央视报道,北京中午出台楼市调控细则,外地人购房须提供5年纳税证明,已有一套房的本市居民限购一套房,已有2套房的`本地人和已有1套房的外地人暂停售房,限购以认房为标准。
北京出台外地人购房须提供五年纳税证明,就是严防炒房投机行为,因为外地人能提供五年纳税证明,就可以认定这个人在北京生活已经有五年。这是政府首次用履行纳税义务衡量是否是城市主人的举措。此举意义深远:
一是诚信是社会公德的母德,人无信不立,国无信则衰。一切社会公德,具体到个体,就是看是否诚实守信。而诚实守信,有一个衡量标准就是看是否诚信纳税。一个人如果做到诚信纳税(由于纳税是对私有财产的无偿征收,所以更能体现一个人的诚信行为),那么这个人可能就是一个诚实守信的人,干任何事情都会兢兢业业,恪尽职守。现在,北京在房地产调控中首次利用纳税诚信,则营造了一个诚实守信就会得到政府肯定的良好社会氛围,而政府肯定,又能得到利益实惠,很多人就会效仿学习,诚信社会就会慢慢建立。社会诚信体系建立,国家就有了兴旺发达的根本素质道德基矗所以,北京此举,意义要超出房地产调控。
二是从社会契约论的观点来说,一个人履行了纳税义务,就应该得到更多社会福利和公共服务。而北京要求外地人提供五年纳税证明才可以购房,就是体现了履行纳税义务享受政府福利待遇的一个举措,一定程度上助推了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促进纳税遵从。
三是外地人五年纳税证明也是促进房地产调控的一个有力举措。此前,上海版房产税方案对外地人购房行为与本地人作出了不同规定,上海版房产税规定外地人购首套房也是应税范围。可见,外地炒房团的存在和流动炒房行为,是加速房地产市场泡沫化、房价居高不下的一个主要原因。现在,北京出台五年纳税证明,正好可以打击流动炒房行为,促进本地区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当然,北京所要求的纳税证明具体是哪方面的纳税证明还不得而知,不过笔者猜测个人所得税的纳税证明、其他财产税等直接税的纳税证明应该是最主要的纳税证明。另外,作为全国性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光凭北京一家还不能从根本上打击外地人的炒房行为,因此还需各个城市都有相同或类似的政策举措,方能形成政策合力和效益。因此,笔者期待其他城市落实“国八条”的举措当中,也有类似的举措。同时,作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希望以后更多的政策考虑给予依法诚信纳税以“福利待遇”,如此则在营造诚信纳税义务氛围的同时,推动诚信社会体系建设。
篇2:五年纳税证明
五年纳税证明
五年纳税证明02月16日,北京正式公布了关于贯彻“国八条”的通知。其中,文件要求继续巩固限购政策成果,自发布之日起,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在本市没拥有住房且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本市有效暂住证和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 京政办发[]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节选相关内容)
六、合理引导住房需求
(十)继续巩固限购政策成果。自本通知发布次日起,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家庭,下同)、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在本市没拥有住房且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本市有效暂住证和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
一是诚信是社会公德的母德,人无信不立,国无信则衰。一切社会公德,具体到个体,就是看是否诚实守信。而诚实守信,有一个衡量标准就是看是否诚信纳税。一个人如果做到诚信纳税(由于纳税是对私有财产的无偿征收,所以更能体现一个人的诚信行为),那么这个人可能就是一个诚实守信的人,干任何事情都会兢兢业业,恪尽职守。现在,北京在房地产调控中首次利用纳税诚信,则营造了一个诚实守信就会得到政府肯定的'良好社会氛围,而政府肯定,又能得到利益实惠,很多人就会效仿学习,诚信社会就会慢慢建立。社会诚信体系建立,国家就有了兴旺发达的根本素质道德基矗所以,北京此举,意义要超出房地产调控。
二是从社会契约论的观点来说,一个人履行了纳税义务,就应该得到更多社会福利和公共服务。而北京要求外地人提供五年纳税证明才可以购房,就是体现了履行纳税义务享受政府福利待遇的一个举措,一定程度上助推了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促进纳税遵从。
三是外地人五年纳税证明也是促进房地产调控的一个有力举措。此前,上海版房产税方案对外地人购房行为与本地人作出了不同规定,上海版房产税规定外地人购首套房也是应税范围。可见,外地炒房团的存在和流动炒房行为,是加速房地产市场泡沫化、房价居高不下的一个主要原因。现在,北京出台五年纳税证明,正好可以打击流动炒房行为,促进本地区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当然,北京所要求的纳税证明具体是哪方面的纳税证明还不得而知,不过笔者猜测个人所得税的纳税证明、其他财产税等直接税的纳税证明应该是最主要的纳税证明。另外,作为全国性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光凭北京一家还不能从根本上打击外地人的炒房行为,因此还需各个城市都有相同或类似的政策举措,方能形成政策合力和效益。因此,笔者期待其他城市落实“国八条”的举措当中,也有类似的举措。同时,作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希望以后更多的政策考虑给予依法诚信纳税以“福利待遇”,如此则在营造诚信纳税义务氛围的同时,推动诚信社会体系建设。
篇3:连续五年纳税证明
连续五年纳税证明
连续五年纳税证明新政出台要结合其背景,目前政府出台政策干预楼价,要求连续5年纳税证明,主要防止跨区域炒楼,常驻人口对楼宇的需求有一定的饱和度。综合考虑,5年纳税证明应该是连续的,但不限于每个月连续(有的月份没有达到纳税标准自然没有),以年度纳税证明为准。
按照北京限购令的规定,个人理解,五年是每一年都需要有社保和个人所得税记录就符合条件,不需要每一年都满12个月
京籍1套房家庭可再购1套
【政策】
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在本市没拥有住房且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本市有效暂住证和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
【解读】
去年出台的`“京十二条”中,首次提出了限购措施,即一个家庭只能新购买一套住房。
北京市房协副秘书长陈志认为,新调控措施对限购措施进行了完善。“过去限购只看增量,即不论以前家庭拥有多少套住房,都能再新购一套。而这次既看存量又看增量,如果一个本地户籍家庭已拥有了两套住房,符合条件的外地户籍家庭已拥有一套住房,就不能再购房了。而本地户籍的家庭如果已拥有一套或外地家庭没有住房,还可以再买一套。这就照顾到改善型家庭的需求。”
提供5年纳税证明防炒房
【政策】
对于外地户籍家庭购房,在纳税和社保缴纳时间上,延长到了“连续5年”。【解读】
陈志表示,这并非是一个排外的政策。首先,在限购政策上,对北京户籍的家庭和外地户籍的家庭,同样都采取了严格限购,都是为了抑制投资和投机性购房。对外地户籍家庭社保和纳税时间的延长,是为防止一些并非在京工作人员,在京炒房。
“其次,对于外地在京工作人员的合理购房需求,政策上是考虑到的。因为无论是本地户籍还是外地户籍,并不一定刚开始工作,就要购买住房。可以先租房居住,在有了沉淀和积累后,再考虑买房。用5年来进行积累,是一个比较合适的时间。政策规定,5年缴纳个税和社保之后,是可以购买一套住房的。这和北京提出的‘先租后买’、大力发展公租房是一致的。”陈志说。
篇4:北京社保和纳税证明
北京社保和纳税证明
北京社保和纳税证明新参保企业办理指南
第一步:请先与本单位开户银行签订无合同号的《北京市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付款授权书》
收款人全称:北京市海淀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简称:海淀社保中心
第二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1、提交的材料:
1与开户银行签订的《北京市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付款授权书》及复印件一份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及复印件一份
3企业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一份
另:个体工商户雇主(或经营者)若为本市城镇户口,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雇主(或经营者)的户口簿复印件(包括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2、填写的表单:
《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表一)一式二份
* 非海淀区注册的企业请到工商注册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新参保业务。
第三步:办理医疗保险参保业务
提交第二步所述材料后,我中心予以办理登记业务,并打印出《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表一),持该表到医疗保险部办理医疗保险新参保手续,领取医疗保险手册编码。
第四步:办理职工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业务
1、提交的材料:
① 未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的本市城镇、外埠农村、本市农村人员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② 外埠城镇职工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其中户口簿复印件包括首页、本人页)。
2、填写的表单:
《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表二)一式二份 〔首次在本市参加保险的人填写〕
《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表十一)一式二份〔全体参保人员填写〕
《北京市社会保险费月报表》(表七)一式二份
注:所有表格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填报表格字迹工整不得涂改。
3、注意事项:
①非本市户籍职工办理生育保险
非本市户籍职工如已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企业应为其缴纳生育保险。在办理该项业务时,无论其本人之前是否参加过生育保险,均需提供该职工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复印件(此证件的聘用单位须与参保单位为同一单位)一份。
②缴费基数的确定
职工缴费基数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计算,缴费基数上限统一按上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本市及外埠城镇职工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缴费年度调整为按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本市和外地农民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按上年度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确定(为730元/月);本市和外地农民工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自开始统一按上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按上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
新参加工作或失业后再就业的人员,转业、复员、退伍军人,由机关或其他企、事业单位调入企业人人员,以进入本企业工作第一个月的工资作为当年的缴费工资基数。从第二年起,以本人上一年在本企业实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工资基数。
③补缴业务
在国家规定劳动年龄内的被保险人,因用人单位原因应缴未缴的'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可以进行补缴,按以下要求办理。
提交的材料:
由于单位原因应缴未缴社会保险费的,单位须出示补缴说明、职工在本单位工作的有效证明(如劳动合同)及发放工资的原始凭证复印件等材料办理补缴手续(补缴历年的养老保险还需提供行政事务受理中心审批件)。
填写的表单:
《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表四)一式二份
《北京市社会保险补缴汇总表》(表五)一式三份〔不填写〕
办理时间:
参保单位以托收方式缴费的须在每月1日至13日之间办理补缴手续。单位以支票或现金方式缴费的须在补缴当月1日至15日之间到区社保中心财务窗口办理交费手续,支票于每日16点30分前,现金于每日15点前(节假日不顺延)。补缴款项逾期未到位,单位需重新办理补缴手续。
第五步: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
上述业务全部办理完毕并提交《北京市社会保险费月报表》(表七)一式二份之后,发放社会保险登记证。
业务办理时间
单位信息登记业务、职工养老、失业、工伤及生育保险参保业务办理时间:每月5日―25日之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医疗保险办理时间:每月5日―25日之间
买房可以提供纳税或者社保5年证明,但买车必须两者同时具备,必须连续五年,中间不能中断才算.
纳税的好说,只要你真正纳了,税务局那里都有记录的.就是补社保难度很大.一般社保不会给你补的,工作流程繁琐,还需提供原单位的工资证明等,如果是外地户口,那就难上加难了。
篇5:在北京怎么办理纳税证明
在北京怎么办理纳税证明
根据个人纳税证明开具注意事项,非本地户籍居民在济购房需要开具个税证明,分3种情况进行,北京办理纳税证明。
1、完税证明
完税证明是地税部门为纳税人开具的上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证明,由省地税部门在年度结束后按年批量打印并由邮政部门统一送达纳税人。
开具范围:扣缴单位已实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明细申报,并且个人年纳税额在20元以上的,地税部门在年度结束后为纳税人批量打印完税证明。
取得方式:每年3月底之前,地税部门为符合打印条件的纳税人一次性打印上年度完税证明,由邮政部门统一送到纳税人,邮寄地址为扣缴单位进行全员全额明细申报时登记的地址。
2、涉税证明
未纳入完税证明打印范围的'纳税人,可按照以下要求,提交相关资料,由主管税务机关开具涉税证明。
书面申请: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综合(税政)科提出书面申请,内容包括纳税人姓名、证照类型、证照号码、任职或受雇单位、申请原因、申请开具期间、实缴税额等,纳税证明《北京办理纳税证明》。
扣缴义务人证明:由纳税人任职或受雇单位出具证明,内容包括纳税人姓名、证照类型、证照号码、收入额、代扣代缴税额、属期等。
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纳税人申请后,经认真审核,对资料完整准确、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按规定出具完税证明。
3、税收通用缴款书或税收专用转账完税证
对纳税人取得的未扣缴个人所得税的所得,或纳税人实缴以前年度所得税的情形,纳税人可以到主管地税部门所属纳税服务中心进行纳税申报,同时打印个人所得税凭证。取得方式为:
纳税人到地税部门所属纳税服务中心,填写《个人所得税纳税申请表》,同时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支付单位的书面证明(注明该所得所属时期、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并加盖公章。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进行微机打樱以现金缴纳的,开具《税收通用缴款书》;刷工商银行卡的,开具《税收转账专用完税证》。
对以上3种情况纳税证明具体办理方式有疑问的,可拨打12366—2进行咨询。
“京15条”出台后,出现了不少关于购房资格的案例。对此,“链家地产”首席分析师张月提醒购房者,外地人士在接受赠与房产时,也必须提供5年以上连续社保和纳税的证明,否则不能够过户。同时,切不可为了获得购房资格办理假证明。对于的确是在北京工作和居住超过5年的购房者,因调换工作产生间断,社保补缴由原单位和新单位出具证明以及缴纳系数,由个人自行补缴。而且若因工作调换或其他原因,中断缴纳,确保目前也在缴纳的情况下,补缴认可,仍然可以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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