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工作总结(共1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篇1: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工作总结
20xx年,在乡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县有关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流动人口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取得预期成效,有力地促进了综治、平安创建及计生等中心工作,提升了社会管理水平,现总结如下:
一、落实措施,明确目标
由乡综治办、计生办、派出所、管理创新办及劳保所等机构齐抓共管,落实各项管理与服务措施,实现既定工作目标。对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主要措施有法制宣传、计生事项、义务教育、劳动权益保障、新农合参保、养老保险、就业引导、出入人口登记等,实现了全年无流动人口违法犯罪,流动人口《遵纪守法责任书》签订率达90%以上,登记率95%以上,其中流入人口登记率100%,暂住人口办证率100%,育龄人口计生管理服务率99%,出租房屋登记管理率100%。
二、管服并重,多措并举
1、以乡综治工作中心为依托,将各相关部门涉及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的职能纳入一体化,开展“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对流动人口落实义务教育、法制宣传、计生、卫生保健服务,对流出人口签订《遵纪守法责任书》,属育龄人口的婚育管理服务率100%,村委会对流出人口每个人至少半年具体联系一次(电话、见面等形式)。
2、对流出人口中发生劳动工伤等人身损害事故提供无偿的维权服务;对流动人口家中留守老弱残幼人员,提供关怀救助服务,及时解决实际困难,保障其基本生产、生活、教育需要。
3、在夏、秋两季开展流动人口集中管理与服务活动。以村为单位,到本乡或本村流出人口相对集中流入地开展集中管理服务活动,主要内容:计生管理与服务措施上门落实,计生信息采集、合法权益维权指导服务、送法集中宣传、家乡形势宣讲、回乡创业导向服务等。
三、保障有力,不断改进
一是乡党委政府设立由副书记、政协联络主任为组长的流动人口管理工作领导组,抽调公安、司法行政、计生等部门负责人为组成人员,形成坚强有力的领导力量,落实热情高、责任心强的同专具体办事。二是细化责任分工,明确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的部门职责、兑现奖惩措施,保障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虽然一年来我乡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但在实践中我们也认识到一些疑点和不足,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仍有差距。比
如流动人口返乡参加孕环检,有时因乡计生服务所人员短缺难以保证双休日每天有人值班,致使返乡育龄妇女的一部分人反映要跑2次以上才能做个孕环检;又比如有少数流动人口到外地务工经商后,在家乡政府经常性联络不够,主要反映是乡政府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因是抽调各有关单位人员组成,不能保证每天有人日常办公。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拟在今后充实有关部门力量,确保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需求得到更高程度的满足,不断推进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水平。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年度我乡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工作计划如下:
一、管理与服务目标
对流动人口落实法制宣传、维权服务、计划生育、证件办理、义务教育等工作措施,实现流动人口管理有序、服务全面,无流动人口违法犯罪,无流动人口漏管漏服的`目标。(①流出人口《遵纪守法责任书》签订率达90%以上,登记率100%;②育龄人口计生服务管理率100%;③流入人口登记、办证率100%以上;④出租房屋登记管理率100%)。
二、管理与服务措施
1、以乡综治工作中心为依托,将各相关部门涉及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的职能纳入一体化,开展“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对流入人口落实义务教育、法制宣传、计生、卫生保健服务,对流出人口签订《遵纪守法责任书》,属育龄人口的婚育管理服务率100%,村委会对流出人口每个人至少半年具体联系一次(电话、见面等形式)。
2、对流出人口中发生劳动工伤等人身损害事故提供无偿的维权服务;对流出人口家中留守老弱残幼人员,提供关怀救助服务,及时解决实际困难,保障其基本生产、生活、教育需要。
3、在夏、秋两季开展流出人口集中管理与服务活动。以村为单位,到本乡或本村流出人口相对集中流入地开展集中管理服务活动,主要内容:计生管理与服务措施上门落实,计生信息采集、合法权益维权指导服务、送法集中宣传、家乡形势宣讲、回乡创业导向服务等。
4、每月开展一次流入人口排查摸底工作,把新落户企业、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作为重点,做到人人见面、逐一核查身份证、暂住证、婚育证明等,坚决不遗不漏、无隐患。
三、管理与服务保障
乡成立以分管书记为组长的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领导组,在乡综治工作中心设立办公室,抽调专人具体负责流动人口的管理与服务工作的牵头领办,领导组及办公室的设立和人员落实为管理与服务工作提供组织力量保障。为确保工作责任落实,制定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管理细则,明确各级各部门工作责任,明确奖惩措施,确保工作目标的实现。
篇2: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乡按照市、区流管办的总体部署,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分阶段、分步骤扎实推进涉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各项工作协调发展,取得了初步成效。现将信息集中采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重“理性思维”,抓认识强动力,谋求“科学发展”
乡政府召开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推进会,抓紧进行策划研究,成立了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乡长、派出所所长为副组长,各站所室负责人、社区书记、主任为成员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共同参与、互联互动”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推进工作领导体系和工作格局。
二、重“制度建设”,抓细节强措施,促进“有序开展”
在推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中,乡委在建立工作制度上下功夫,制定了目标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工作例会制等相关的工作制度,确保了推进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三、重“保障落实”,抓投入固基础,确保“有效运转”
乡委、政府高度重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推进工作,全力保障推进工作经费落实,同时招聘信息采集员4人,面向社会招聘信息录入员1人,参与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推进工作。街道安排专门的房间作为流管工作办公用房。并按照正规化建设的要求,统一购置了办公室桌椅、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文件柜等办公用品,制作了门牌、桌牌、挂牌、规章制度、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图(框),为推进工作提供强有力的设施保障。
四、重“基础工作”,抓宣传强培训,筑牢“推进根基”
(一)抓好摸底调查,夯实采集基础
认真做好了两项调查工作:一是派出所完成了对辖区房屋数、流动人口的初步统计,便于后期科学合理分配信息采集人员。二是门(楼)牌制作做为一项重要准备工作来抓,将门楼牌规范化管理作为推进工作的前提,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了充分保障。
(二)抓好舆论宣传,夯实社会基础
社区采取设立宣传点、宣传栏、悬挂宣传横幅、下发宣传资料等形式积极开展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宣传工作,宣传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营造强大的社会舆论声势。
(三)抓好业务培训,夯实质量基础
社区通过大会培训、小会讨论等形式,加强工作人员学习培训,使从事流动人口管理的工作人员业务技能得到很大提高,对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责任感明显增强。
五、重“实践探索”,抓规范强服务,坚持“持续发展”
街道在深入推进辖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中,积极发扬求真务实的精神,以进一步规划、健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长效工作机制为方向,有力推进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一)建立服务管理工作体系,推进工作深入开展按照《关于建立完善基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长效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了“街道流管办社区流管站站社区信息采集点”的工作格局,并配齐、配强相应的工作人员。
(二)建立服务管理工作模式,推动工作有效开展一是建立网格化服务管理模式。把社区作为一个大网格,进行合理划分,在划分的每个小网格设立一个信息采集点,配备一名兼职协管员,实现无缝连接,落实服务管理全覆盖。二是建立一站式服务的模式。在社区增设1个流动人口服务窗口,为广大群众提供暂住登记、办理暂住证、居住证、房屋租赁介绍、法律咨询等一站式服务。三是建立职能部门联动工作模式。按照区流管办的相关文件精神,乡上建立了职能办公联动工作模式,进一步明确派出所及街道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中的职责,使其通过相互联动、通力合作,促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建立有效的工作制度,促进工作协调开展通过建立工作例会制、联席会议制、信息收集制、三级巡查制等日常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确保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各项工作措施得到落实。
六、下一步工作
(一)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机构,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作为政府行政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来实施,以保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能够持续有效长期依法推进。
(二)建立完善流动人口权益保障机制、社会保障体系和公共服务网络。
(三)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对兼职协管员进行筛选、补充,充分发挥协管员的积极性,对新增的流动人口进行及时登记,对离开的人员及时注销,确保实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灵”的工作目标。
篇3: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总结
我局消防安全工作在局安全(消防)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本着“安全一地、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树立“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较好地完成了各项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处置,加强了干部职工安全培训。确保全年安全(消防)“零事故”。现将本年度消防安全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工作到位
为了加强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调整了以“一把手”为组长的安全(消防)工作领导小组,拟定了年度消防安全工作安排,确保全局消防安全工作按计划进行开展。同时,我局由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副局长牵头成立了消防安全应急小组,拟定消防安全应急预案,明确职责切实做好消防安全排查防控工作,做到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使本年度消防安全工作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的正常开展实施。
二、树立教育为本,增强全员消防安全意识
加强干部职工的安全知识、防范意识和防控观念。消防安全事关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稳定,只有全员懂得安全(消防)知识,提高对安全(消防)重要性的认识,只有集中力量抓全员安全(消防)知识普及,树立“安全第一”思想。才能使职工都真正警觉起来,才能真正保障职工及群众工作、生活的安全。
为了提高全员消防安全文化知识和消防安全防范技能,强化安全意识和安全制度的责任化理念,在对全体员工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基础上,把握消防安全生产活动创造的有利条件,举办消防安全知识讲座和开展消防安全演练活动。通过对消防安全理论学习和消防器材操作的综合培训,使全体干部职工既懂得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的重要性,又能熟练掌握消防器材操作本领,能很好的运用所学知识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消防安全防范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开展各类消防安全活动
1、由各科室消防安全责任人组织每月自查,局安全(消防)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每季度消防安全集中检查,并做到有检查、有记录、隐患整改有跟踪,隐患整改率达100%。
2、开展全员消防安全知识讲座。
3、我局年内更换灭火器5个,另外还对10个灭火器进行了加粉处理。
4、在办公公共区域内整改、设置醒目的消防安全标识标志。
一年来,虽然我们消防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这些成绩只是阶段性的。20xx年,我局将树立高度的消防安全理念,做到居安思危,消防安全警钟长鸣,加强领导,常抓不懈,努力把消防安全工作做得更好。
篇4: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总结妇联版
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总结(妇联版)
,全国妇联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的工作方针,积极参与流动人口管理工作,重点抓了女性外出务工人员的管理、教育和服务工作,充分发挥了妇联组织在促进城乡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中的特殊作用。
一年来,我们主要抓了四方面的工作:
一、调查研究,提供决策建议,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是实现社会全面发展的客面需要。全国妇联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事关国家稳定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到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做好流动人口中妇女儿童工作的紧迫性。
早在两年前,彭云、顾秀莲同志就对如何做好“打工妹”工作作出重要批示。今年年初书记处召开会议进行整体工作部署和研究,权益部下发了妇联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其中也提出了对做好流动人口工作的要求。两会期间,全国妇联召开了在京全国人大女常委、全国政协女委员座谈会,会议通报了全国妇联工作情况和当前妇女发展和妇女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向各位人大党委、政协委员提供了提案,议案的建议。这些建议的内容也涉及到流动人口较集中的地方――非公有制企业女职工的劳动保护问题,两会代表对此非常重视。月13日至23日,以全国政协副主席周铁农为团长,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莫文秀等委员为副团长的全国政协委员视察团一行23人,就城市流动人口中的妇女儿童权益保护问题深入有关省市进行考察,写出调查报告,就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流动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的认识、建立更加符合实际的流动妇女儿童的管理与服务、因地制宜制定科学有效的政策措施、加强流动妇女劳动权益保障工作、做好流动妇女儿童卫生保健工作、教育工作、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等问题向中央提出了决策建议。一年来,各级妇联也开展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写出了许多很有份量的调查报告,如《北京市流动人口中的妇女生活及权益保障现状调查研究报告》、《北京市流动人口中的儿童生活及权益现状的调查研究报告》、《浙江省嘉兴市妇联对流动人口中妇女儿童情况的调查与思考》、《江苏省有组织转移农村妇女劳动力研究》、《湖南省农村妇女劳务输出状况调查与思考》、《武汉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维护妇女劳动权益》、《河南省郑州市妇联关于女性非正规就业情况的调查》、《安徽省流动人口的儿童调查》等,这些调查报告,全国妇联通过《妇联信息》上报中央或通过中国妇女网、《中国妇运杂志》、《中国妇女报》等媒体进行宣传,为各级领导开展工作、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了依据。
二、加强宣传教育,开发妇女人力资源,提高外出务工妇女的综合素质
全国妇联和各级妇女组织注重对流动人口特别是女性外出务工人员的教育。中国妇女报社成立了“打工妹之家”,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和在京女性务工人员骨干培训活动。广东、浙江、福建、江苏等省个体私营经济发达,外来务工人员多,这些省的`妇联组织把流动妇女素质教育、法制教育分别纳入全省实施的“妇女素质工程”和各个时期的妇女普法教育工作中,作为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任务紧紧抓住不放。安徽、四川、重庆等是劳务输出的大省市,各级妇联在提高外出务工妇女素质方面也做了许多工作。如安徽省妇联和17个地市妇联推动当地建立了妇女劳动力市场并重点给输出的家政服务人员讲法制课、生活技能课,进行上岗前的培训。四川省成都市妇联成立了全省首家“打工妹夜校”,夜校通过讲座、咨询、研讨、知识竞赛、观看电教片等形式,向社区外来女性普及与社会生活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传播科技、文化、婚姻、家庭与计划生育等方面的知识,帮助她们提高文化素质和从业技能,更新思想观念与思维模式,拓宽交流渠道与就业途径,从而使外来从业女性不断提高自己、充实自己、完善自己,成为都市建设的一支主力军。
三、动之以情,因势利导,做好流动人口的服务工作
外来务工妇女远离家乡,在她们的工作和生活中会遇到种种困难,需要妇联组织关心她们,热忱地伸出援助之手。全国妇联加强了对非公有制经济中妇委会工作的领导,开通了妇女就业网络,为广大妇女,特别是流动人口中的妇女提供了大量信息和经验。各级妇联加大了“职业介绍所”等中介机构工作的力度。江苏省连云港市妇联组织劳务输出实现“四个保证”。一是就业有保证。市妇联在深圳、苏南等地开辟了稳定的输出渠道,凡与巾帼服务中心签订劳务协议的,均能保证上岗就业;二是时间有保证。劳务人员与市妇联巾帼服务中心签订协议后5天内保证其全部上岗就业;三是就业质量有保证。按照输出人员的素质和输入地厂家的条件,市妇联与之签订相应的协议,并确保按劳务协议安置,保质保量;四是善后服务有保证。市妇联与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尽量
免除输出劳动力的后顾之忧。辽宁省锦州市妇联对“家务服务中心”采取了规范化的管理方式,建立了卡薄,制定了管理办法;依托“中心”成立了集培训、考评考试、发证于一体的“家政服务职业技能鉴定所”;建立了“用工回访”制度。浙江省妇联要求全省妇女组织,做娘家人,送姐妹情,切实为外来务工妇女排忧解难。杭州市妇联着重帮助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入托、入园、入学问题。拱墅区上塘镇妇联成立了“关心外来姐妹,展现巾帼风采”外来妇女服务网络指导小组,台州市妇联协调政府以营造安全环境为重点,着力改善了外来打工妹的住房条件。为了解除外出务工人员的后顾之忧,一些基层妇联组织还组织妇女帮工队,农忙的时候为一些因外出打工而缺劳动力的家庭干农活,对外出务工人员留在家乡的子女也给予了很多关照。
四、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维护流动人口中妇女儿童的权益
全国妇联和各级妇联组织积极推动流动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纳入法制轨道,用政策和法律来解决权益保护问题。一是继续开展了声势浩大的“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充分利用媒体向全社会广泛宣传有关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妇联和各省区市妇联在维权周活动期间散发法律知识宣传资料和有关书籍就达330多万份。二是建立工作网络,提供法律援助。全国妇联继续开通面向各界妇女特别是弱势妇女群体的妇女法律咨询热线。各级妇联也普遍建立了工作机制,如广东省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和94个县区妇联就建立了妇女法律援助分支机构,形成了法律援助网络。该省妇联系统还聘请了140多名劳动法律监督员,协助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依法对各类用人单位和个人进行监督检查。三是协助有关部门加大流动人口中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典型事件查处力度。今年,各级妇联协调有关部门集中解决了一批涉及性骚扰、外来务工妇女工伤事故、克扣拖欠农民工资等严重侵权事件。全国妇联和各级妇女组织积极参与了劳动执法部门开展的劳动执法检查,敦促企业经营者学法用法,依法经营管理,维护职工和企业的共同利益,促进企业和职工协调发展。
在过去的一年里,全国妇联参与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对基层妇联相关工作指导不够,另外,流动人口工作作为一项综合性工作,全国妇联在工作关系上还需理顺,需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在新的一年里,全国妇联将继续发挥组织优势和群众工作优势,突出工作重点,把对流动人口特别是对外来务工妇女的宣传、教育、维护、服务工作纳入妇联整体工作规划中,作为改进作风,实践“三个代表”的具体行动,把妇女工作做得更好,做到各界妇女姐妹之中,做到流动人口妇女儿童之中。
免除输出劳动力的后顾之忧。辽宁省锦州市妇联对“家务服务中心”采取了规范化的管理方式,建立了卡薄,制定了管理办法;依托“中心”成立了集培训、考评考试、发证于一体的“家政服务职业技能鉴定所”;建立了“用工回访”制度。浙江省妇联要求全省妇女组织,做娘家人,送姐妹情,切实为外来务工妇女排忧解难。杭州市妇联着重帮助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入托、入园、入学问题。拱墅区上塘镇妇联成立了“关心外来姐妹,展现巾帼风采”外来妇女服务网络指导小组,台州市妇联协调政府以营造安全环境为重点,着力改善了外来打工妹的住房条件。为了解除外出务工人员的后顾之忧,一些基层妇联组织还组织妇女帮工队,农忙的时候为一些因外出打工而缺劳动力的家庭干农活,对外出务工人员留在家乡的子女也给予了很多关照。
四、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维护流动人口中妇女儿童的权益
全国妇联和各级妇联组织积极推动流动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纳入法制轨道,用政策和法律来解决权益保护问题。一是继续开展了声势浩大的“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充分利用媒体向全社会广泛宣传有关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妇联和各省区市妇联在维权周活动期间散发法律知识宣传资料和有关书籍就达330多万份。二是建立工作网络,提供法律援助。全国妇联继续开通面向各界妇女特别是弱势妇女群体的妇女法律咨询热线。各级妇联也普遍建立了工作机制,如广东省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和94个县区妇联就建立了妇女法律援助分支机构,形成了法律援助网络。该省妇联系统还聘请了140多名劳动法律监督员,协助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依法对各类用人单位和个人进行监督检查。三是协助有关部门加大流动人口中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典型事件查处力度。今年,各级妇联协调有关部门集中解决了一批涉及性骚扰、外来务工妇女工伤事故、克扣拖欠农民工资等严重侵权事件。全国妇联和各级妇女组织积极参与了劳动执法部门开展的劳动执法检查,敦促企业经营者学法用法,依法经营管理,维护职工和企业的共同利益,促进企业和职工协调发展。
在过去的一年里,全国妇联参与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对基层妇联相关工作指导不够,另外,流动人口工作作为一项综合性工作,全国妇联在工作关系上还需理顺,需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在新的一年里,全国妇联将继续发挥组织优势和群众工作优势,突出工作重点,把对流动人口特别是对外来务工妇女的宣传、教育、维护、服务工作纳入妇联整体工作规划中,作为改进作风,实践“三个代表”的具体行动,把妇女工作做得更好,做到各界妇女姐妹之中,做到流动人口妇女儿童之中。
篇5: 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总结
流动人口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一支主力军,但在为城市建设和发展注入活力,作出贡献的同时,也给城市管理和正常秩序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近年来,随着xxxx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流动人口不断增加,治安隐患也相对增多,另外因此而引发的拆迁纠纷、施工单位之间的债务纠纷、工头与民工之间的劳资纠纷等时有发生,为治安稳定工作带来相当的难度。近年以来,我所在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全力以赴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在去年实现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大幅度迈进的基础上,充分抓住全省流动人口落脚点治安管控攻坚战的有利时机,以加强登记办证工作为抓手,全面提高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服务现实斗争的水平,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截止目前我所共登记流动人口58905人,办理暂住证28315人,登记率96%,办证率98%,流动人口数量是去年的1.7倍,呈现急剧增长的发展态势。
我所主要是从以下几个方面去工作的:
一、改变工作观念,创新管理方法。
过去,我们对待流动人口主要采取两方面措施,一是“堵”,尽可能拒之于辖区之外;二是“防”,把流动人口犯罪作为防范打击的重点。结果是想堵堵不住,想防不胜防。主要原因在于我们对流动人口这一社会现象缺乏全面、正确认识。只看到流动人口消极的一面,而没有看到其积极的方面,只看到流动人口管理的难度,而没有看到我们思想和工作的问题。为此,我们对辖区内流动人口进行了广泛的调研和深入的分析,着重调研如何在新形势下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如何加强流动人口的思想教育、如何探索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新路子。通过调查研究,摸清了流动人口真实状况,形成了三点共识:第一,大范围的人口流动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在农村劳动力大量富余而城市建设又急需要劳动力资源的情况下,人口流动是必然的趋势,采取消极封堵的办法当然难以奏效。第二,流动人口涌入城区的目的主要是凭劳动挣钱致富或投资创业,他们中的绝大多数是吃苦耐劳、遵纪守法的,违法犯罪、发不义之财的只是极少数人,决不能盲目扩大打击面。第三,流动人口的增加尽管给城市的正常秩序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但更多的却是为城市建设和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作出了贡献。“三点共识”的形成带来了三个方面明显的变化。一是态度和感情变了。对流动人口的“反感”逐步变成了“理解”,过去把流动人口当作“外来户”,现在则当成了“自家人”。二是工作的指导思想变了。过去,管理的目的只是为了减少犯罪,维护稳定;现在的管理则立足于“促进经济发展、鼓励勤劳致富和确保社会稳定”三位一体的综合目标。三是管理方式方法变了。由过去的单纯管理变成了现在的以教育和服务为主要手段的综合管理。
二、抓好调查摸底,强化办证质量。
工作实践中,我们感到要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必须摸清底数,才能有的放矢,因为流动人口流动性大,今天他住在这里,明天有可能搬走了,你昨天查了这家,房子是空的,但第二天房间里就住满了人。针对这一特点,我所组织社区民警和协管员,以入户调查为基本手段,实行动态登记,开展出租房屋和租住人员的调查摸底工作,逐个摸清底数,查明情况,找出管理漏洞,发现疑人疑物,采集相关信息,录入综合警务平台。通过近年来的实践,较好地掌握了流动人口的底数,为预防打击犯罪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今年2月22日下午,我所社区民警xxx通过输入暂住人口时,发现暂住人口xxx系20xx年4月在xx省xx县持刀将他人砍成重伤的“网上三逃人员”,从而使潜逃两年多的犯罪嫌疑人落入了法网。
三、落实工作措施,健全管理机制。
流动人口管理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单靠某一方面的力量,运用简单的手段是难以奏效的。只有在党、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采取综合整治的措施,才能收到显著的成效。为此,我们从三个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一是建立管理体系,健全法规制度。xxxx成立了由分管领导负责,由公安、司法、工商、综治、计生、文化等职能部门领导参加的流动人口管理领导小组,并相应成立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形成了覆盖全面、上下联动的管理网络。同时,与社区、行政村分别签订了《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领导责任书》,先后制订出台了《流动人口依法管理教育实施意见》、《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及时向流动人口发放公开信,广泛宣传各项法律规定。法规制度的逐步完善和广为宣传,既保证了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规范有序,又使得流动人口知情懂法,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明显提高。
四、完善硬件设施,充实协管员队伍。
为充分发挥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服务于现实斗争的有效功能,我所进一步加大对流动人口工作的硬件投入。一方面,在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下,我所新增了两个流动人口管理站(社区警务室),增加了30名协管员,进一步充实了流动人口管理力量。另一方面,我所还为每个社区警务室配备了电脑、扫描仪和照相机,确保流动人口信息及时采集、及时办证、及时录入,既提高了流动人口登记、办证的工作效率,又提高了利用流动人口“网上比对”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的时效性。
五、强化工作措施,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针对我辖区流动人口中成份复杂,文化素质低的特点,我们把管理向基层延伸、向楼院延伸、向家庭延伸,触及到辖区每个角落。一是建立“以房管人”,抓住流动人口管理源头。从房屋出租户这个源头抓起,以房屋为载体,实行出租和承租的连带责任,要求出租户不得向“三无”人员出租房屋,使房主成为管理信息员,法律法规宣传员,把好管理的第一关。二是建立“以站管教”。管理站是组织实施流动人口教育管理主要运行机构,不仅为流动人口办证件,而且对流动人口进行法制、计生、市容、治安等方面的宣传教育,使他们了解各项法律法规,增强他们的社会责任感。三是建立“以外管外”,发挥流动人口乡情优势。针对流动人口地域观念强,乡情比较重的特点,采取由流动人口推选为人热情,办事认真,有威信的流动人口代表来进行统一管理,使流动人口感到更亲近、易接受,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篇6: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总结
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总结
以来,我区各级党政领导高度重视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把其做为维护社会稳定,创建“平安额敏”的重要内容来抓,按照“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将流动人口管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统一领导,协调配合,落实管理与服务并举的原则,建立完善各类制度措施,强化管理工作,保护了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打击了各类违法犯罪,充分调动起流动人口在我区经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维护了我区的社会稳定,促进了三个文明的协调发展,推动了我区经济的快速发展。一、主要特点
(一)以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不断强化组织领导
我区各级党政领导能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以推进平安创建、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着眼于解决流动人口管理中的突出问题,以服务为基础,以引导合理有序流动、维护社会稳定为主线,不断强化对流动人口的管理与服务。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以“政府领导、综治牵头、公安为主、各方参与、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把其纳入了各级党委、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坚持热情服务与依法管理相结合,善待弱势群体与保护公众合法权益相结合,使我区的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进一步法治化、社会化、规范化。
(二)以抓“服务”为宗旨,加强基层管理工作
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系统性强、头绪多、任务重的工作,为抓好服务管理工作,我区各级党委、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坚持按照“共聚一地、共建家园、共保平安、共创繁荣”的指导思想,将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放到重要位置来抓,对外来人员的子女入学等,与本区居民实行同等待遇。公安机关更新执法观念,改进执法方式,暂住人口、房屋出租户的管理手续更加具有可操作性,对外来人员坚持平等化、亲情化和人性化管理。社区民警以入户调查、安全检查、发放宣传手册等为手段,开展治安防范宣传教育,提高流动人口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防止不法侵害;在基层村队坚持以党支部为核心,由综治委(办)牵头,以基层公安派出所为主力,充分发挥治保、调解、治安联防等基层组织的作用,以“十户联防”活动加强各村队对流动人口的管理,使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参预到对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中来。
(三)以增强归属感为主旨,营造和谐氛围
为改善流动人口就业环境,大力推行亲情化管理与服务,增强流动人口对流入地的认同感、归属感,营造共居一地、共保安宁、共创繁荣的和谐氛围。我区各级党委、政府及职能部门本着切实提高流动人口的生存、生活质量。认真落实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在入学条件等各方面与当地学生同等对待。切实强化计划生育服务,对外来妇女实行了与本区妇女“同管理、同服务、同享受”的计划生育服务措施,保障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妇享受国家规定的免费计生服务。开展了流动人口劳动保障权益保护检查活动和外来务工人员工资支付执法检查。使我区流动人口的`归属感进一步增强。
(四)完善管理措施,严格依法管理
为加强对流动人口管理,我区各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建章立制,协调配合,使我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化、法治化。
一是严格落实流动人口登记、办证制度。我区公安机关对流动人口实行登记分类管理、建档,确保做到“四知”,
在各村队,均建立了流动人口登记册,实行一人一卡,真正做到了“人来有登记,人走有注销”,全年共登记流动人员13120人。
二是强化出租房管理。流动人口落脚点管控,是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从暂住人口选择的暂住处所看,租赁房屋居住是主要形式,因此,我区以此为切入口,狠抓了对出租房屋的管理,在区公安局的组织领导下,各基层派出所(警务区)认真贯彻公安部《出租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切实加强对出租房屋的管理力度,建立了登记、安全检查等管理措施,做到对出租房屋底数清、情况明,完善和规范了出租房屋的档案,并与房主签订了治安责任书和保证书。全年共登记办理出租房屋382间,签订治安责任书2316份,取缔非法出租房211处,出租房屋办证率达到83%。充分发挥群防群治组织作用,配合公安部门监督各地房屋租赁情况,杜绝了房屋无证非法出租的现象。
(五)提高服务和宣传工作水平
我区十分重视对流动人口的宣传,不断提高对他们的服务和保障力度。切实做到保障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在政治上、经济上、法律上的平等,严厉查处侵害他们利益的行为,特别是拖欠外来人员工资的行为,大力开展排查调处流动人口群体中的矛盾纠纷。公安部门和综治基层组织在向他们进行法律、法规培训的同时还根据其从事的工作性质及时对其进行相应的安全技能、业务知识等培训,使他们既掌握一定技能又知法、守法和用法维护自身利益。上半年全区共举行各类培训班3次,参加培训人员13101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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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总结
20XX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把其做为维护社会稳定,创建“平安XX”的重要内容来抓,按照“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加快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信息化建设”目标要求,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统一领导,协调配合,加强对流动人口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建立完善各类制度措施,落实管理与服务并举的原则,强化管理工作,保护了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和生命安全。
一、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服务能力。
我局领导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以推进平安创建、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成立了流动人口管理领导小组,着眼于解决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的突出问题,以服务为基础,以引导合理有序流动、维护社会稳定为主线,不断强化对流动人口的管理与服务。
二、创新监管措施,规范流动人口管理。
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建章立制,使我局对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进一步规范化、法治化。针对我区XX企业外协施工单位中流动人口多,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薄弱,导致安全事故频发的特点,今年我局开展了XX企业外协施工单位规范化试点工作,着力强化外协单位的安全管理,提高外协单位流动人口的安全操作技能和水平,切实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障流动人口生命安全。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流动人口素质
为提高流动人口安全意识和水平,增强流动人口对流入地的认同感、归属感,营造共居一地、共保安宁、共创繁荣的和谐氛围。我局免费向流动人口赠送安全知识手册、光盘900余份,主动上门为(外协施工单位)流动人口开展安全知识普及培训28场,在今年6月“安全生产月”期间,向流动人口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分别到三个乡镇街道送安全文艺下乡,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安全生产,不仅传播了安全知识,提高流动人口法律法规意识、自我保护意识,而且丰富了流动人口的文化生活,得到了外来人口的普遍欢迎。
四、严格依法行政,保障流动人口生命安全。
通过严格执法,不断促进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提高防范安全生产事故能力。深入开展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高温季节百日安全大整治活动。1-10月,共对XX家危化、矿山、船舶修造企业实施安全生产监察XX次,发出整改指令书XX份,强制措施决定书XX份,立案查处工矿企业安全生产违法案件XX起,查处安全生产事故XX起,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XX起,经济处罚XX万元。严厉打击了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保障了流动人口生命安全。
今年我局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在领导小组的指挥下有序开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定问题。比如当前流动人口安全生产意识普遍不足,针对流动人口的安全生产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随着XX建设力度的不断加大,流动人口的数量必然会进一步增加,管理难度将越来越大,明年我局计划充分发挥网络、电视等新媒体的作用,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力度,进一步发挥公众监督作用,通过举报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打击力度,规范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篇8: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总结
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总结
20XX年XXX小区社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在街道计生办的正确指导下,对应责任目标和考核办法,狠抓流动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圆满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目标。
一、领导重视、认真宣传
坚持宣传教育为主、坚持避孕为主、坚持经常工作为主,抓好节假日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宣传,及时掌握育龄妇女思想动向和变化,积极抓好育龄妇女的日常服务工作。
二、认真抓好育龄妇女普查工作,全年未发生无计划外怀孕情况。
三、注重落实,狠抓流动计生管理
一是认真清理登记,重点对流入人员进行检查清理。二是热情服务,随到随验。在流动人口管理验证过程中工作人员态度端正服务热情,使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收到较好效果。
四、强化软件
定期上报报表、定期检查婚育证明、定期开展流动人口清理登记。建立健全流动人口管理登记统计报表、按期报送有关资料等工作,建立健全育龄妇女档案卡、流动人口花名册。
因为流动人口流动性大,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任重而道远,尽管困难再大,我们仍然有信心、有决心把明年计划生育和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做得更好。
篇9: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总结
我街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大力整合街道资源,针对街道流动人口多、房屋出租户多,管理难度大的情况,为建立“简洁、准确、及时、共享”的街道流入人口信息管理新机制,科学管理流动人口,共同维护社会稳定。我们克服层层困难,有效开展流入人口管理工作,具体做法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不断完善组织
建设在社会治安严峻的新形势下,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的对象、范围、内容等都呈现出许多新特点。街道、社区上下非常重视,专门召开专题会议,落实上级指示精神。一是不断完善和强化综治组织领导体系。成立了办事处主任、派出所所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并组建由社区主任、计生信息员和户籍参加的流入人口管理信息员队伍。形成社区主任亲自抓,民警、治保主任具体抓,其他工作人员与单位领导、企业老板等共同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街道将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作为社区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每周都召开碰头会及时通报情况,分析社区治安动态,集体研究对策措施。二是不断完善和落实综合治理责任制。根据社区实际,制定了工作目标,对社区治保人员建立了目标责任制和奖惩制度,责任落实到人、分工到人。三是加大投入力度,做好日常工作。制定了周密的工作方案,对工作步骤、程序都作了详细规定。
二、全民动员,落实措施,不断提高参与意识
我街道深入贯彻市、区有关政策,积极创建“平安街道”,根据“以块为主,条块结合”、“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开展管理工作。
一是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及出租房屋管理离不开广大居民群众的支持,街道召集治安责任人、单位相关负责人、门店老板、居民组长、楼栋长开会进行动员部署,上门向单位和居民散发各种相关宣传资料20XX余份,悬挂横幅、标语20余条,出墙报、橱窗8期。利用电喇叭宣传等方式开展宣传。积极开展对流动人口集中进行法制、计划生育、城市文明等方面的培训教育。使全体居民群众都能积极协作社区抓好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管理工作。
二是明确责任,任务到人。我街道与辖区单位、重点门店逐一签订了责任书,加强安全防范,提高大家的重视,并且还与房屋出租户签订合同,在合同管理中列入管理责任。
三、结合实际,把握重点,不断巩固创建成果
街道组织社区信息采集员进行了培训,对“湖南省社区流入人口信息采集表”中的10项填写内容,逐一进行了讲解。并将信息采集填表说明打印成册,人手一份。在开展工作中,遇到出租户流动人口外出工作,工作人员就利用晚上8时至12时或中午12时至1时半的时间,上门登记、采集信息。遇到个别流动人口不配合,如中午、晚上上门拒不开门,对采集人口态度生硬,有的还不如实提供情况等等,采集人员总是耐心宣传,说明情况,争取流动人口的积极配合。
街道成立流动人口管理领导小组,社区成立流动人口和租房屋管理服务中心,社区主任兼任管理服务中心主任。根据工作需要,每个社区聘用2名工作人员作为专职协管员,从事管理服务中心日常工作。服务中心负责清理、掌握、登记辖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底数,办理暂住证,发布出租房屋信息;协助流动人口规范用工单位和租赁房屋合同行为,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利用“五五”普法契机,加强对流动人口和出租屋主的普法教育,指导和开展对流动人口的法律援助服务;建立必要的会议室、文化室、娱乐室,并添置必要的文化娱乐设施,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教育、引导流动人口的行为规范,使其真正融入社区等多项工作任务。配备专门的办公场所,实行联席会议制度,民政、劳动保障、公安、计生、工商、税务等成员单位参与管理和服务工作,并依靠和发挥居民群众方面的服务力量。按照“创新机制,加强管理,优化服务,促进发展”的原则,通过切实重视流动人口管理和出租房屋管理,不断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依法履行行政机关社会管理职能,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切实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不断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网络。
由于我们抓平安创建工作得力,赢得了群众和流动人口的广泛信任,工作上变被动为主动,上下同心齐抓共管,确保社会长治久安。我们将在新时期与时俱进,研究出更好的办法,总结出更多的`经验,共同创造出一个居民群众满意流动人口放心的安全文明街道。
篇10: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总结
按照县综治委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镇开展了流出人口服务管理的信息采集、信息录入的工作项目。现将今年我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汇报如下。
一、数据汇报
截止20XX年12月4日,我镇共采集流入人口信息1877条,房屋信息5949条。采集流入人口中,男性839人;女性598人。采集到21家用工单位,全为生产企业。用工单位共有从业人员1878人,其中常住951人;流入人口927人。截止20XX年12月4日,我镇共采集流出人口、返镇人口、空巢老人、留守儿童信息合计2295条。
二、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我镇成立了以镇长邵金梅同志为组长,党委副书记毛海水同志,派出所所长王仪霆同志为副组长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内,共有6名专(兼)职工作人员,配备了办公设备。镇流管办代表镇政府负责全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制度了该创新管理项目。同时各村也成立了以村书记为组长,分管人口与计生工作的妇女主任、各村社区代办员和各组组长为成员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站,由村代办员具体负责,在住宅院落及用工单位设立信息采集点,实现规范管理全覆盖。加强了对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了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加强督导,确保信息质量
信息质量是信息采集工作的核心。镇流管办对每个村每月抽查两次,每次抽查信息为10条以上,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指导、解答,现场提出整改意见,提高了信息采集的有效性;二是坚持质量审核制度,在信息抽查的基础上层层加强质量审核,各村对采集员采集的信息进行认真审核验收,发现问题及时返回核查,把信息质量与采集员报酬挂钩,驻村民警认真对信息重要项目审查并签字;三是坚持网上审核,镇流管办对各村录入信息进行边录入边审核,发现问题及时记载返回进行纠错和核对。通过层层把关,进一步提高了信息质量。
四、存在问题
在兼职人员信息采集中,由于部分外来人员携带的证件不全,或者早出晚归,无法找到本人,给我们的采集员工作上带来了很大的不便。今后我镇将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口采集录入工作,不断健全流管工作常态化管理。
1、高度重视流管工作,做好数据采录工作,并及时更新数据。
2、做好社区流动人口摸底工作,并重点加强对育龄妇女的管理,及时对流入和流动的育龄妇女进行采集及数据更新。
3、加强和其他部门的联动工作,特别是派出所方面。当当地人的身份证信息无法采集到的时候,我们将及时联系派出所,从他们的系统中找到当地人的信息,并补充录入流管系统,减轻采集员的工作难度。
篇11: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总结
我公司领导高度重视流动暂住人口管理工作,把其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创建平安社区的重要内容来抓,坚持统一领导,协调配合,落实管理与服务并举的原则,建立完善各类制度措施,强化管理工作,保护了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充分调动流动人口在我公司经济建设中积极作用,维护了社会稳定。
一、构建和谐环境,不断强化组织领导
我公司以推进平安创建,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着眼于解决流动人口管理的突出问题,以服务为基础,以引导合理有序流动、维护社会稳定为主线,不断强化对流动人口的管理与服务。我功能改善坚持热情服务与依法管理相结合,善待弱势群体与保护公众合法权益相结合,使我公司的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进一步法治化、社会化、规范化。
二、以抓“服务”为宗旨,加强基层管理
工作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系统性强、头绪多任务重的工作,为抓好服务管理工作,我公司坚持将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放到重要位置来抓。我公司以入户调查、发放宣传手册等为手段,开展治安防范宣传教育,提高流动人口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防止不法侵害。
三、完善管理措施,严格依法管理
为加强对流动人口管理,我公司充分发挥其作用,建立领导小组,使我公司对流动人口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化、法治化。一是严格落实流动人口登记、并办理暂住证。我公司对流动人口实行登记、建档。二是强化出租房管理。流动人口落脚点管控,是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从暂住人口选择的暂住处所看,租赁房屋居住主要形式,因此,我公司以次为切入口,狠抓了对出租房屋的管理,公司领导切实加强对出租房屋的管理力度,建立了登记、安全检查等管理措施,做到对出租房屋底数清、情况明,完善和规范了出租房屋的档案。
四、提高服务和宣传工作水平
我公司十分重视对流动人口的宣传,不断提高对他们的服务和保障力度。切实做到保障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在政治上、经济上、法律上的平等,严厉查处侵害他们利益的行为,大力开展排查调处流动人口群体中的矛盾纠纷。
我公司将继续深入开展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将其列为公司工作的重点内容,为我公司稳定、健康和谐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篇12: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总结
从开展流动人口工作以来,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流管办下达的目标和要求,并结合辖区实际进行安排部署,严格按市流管办工作的要求积极开展流动人口常态管理工作。
一、加强组织建设、建立健全机制
1、领导高度重视,责任明确。
把流动人口常态管理工作做为重点,成立了以主管领导任组长的流动人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分别配备了专、兼职流动人口管理人员,设立了流动人口办公室,明确了各单位在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做到责任到人,职责明确。
2、制定济协乡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方案和工作计划。
3、把流动人口推进工作经费纳入了乡镇预算,除市流管办下拨的经费外,截止今年11月我乡共投入近万余元进行流动人口工作的运行,进一步完善了流动人口各项规章制度,在经费上给予了充分的保障。使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进一步走向正规化、规范化、信息化的管理轨道。
二、工作情况
截止20xx年11月20日我乡共采集维护流入人口394人,房屋信息4043条,用工单位19个;流出人口784人,留守儿童20人,空巢老人21人。
三、宣传,工作实施情况
1、大力宣传流动人口常态化管理工作和凡是属于有出租房屋的房主和单位应该依法纳税,积极配合协管员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2、制作横幅、展板在辖区各院落和居民集中的区域进行悬挂和流动宣传。发放流动人口宣传单。
3、各村(社区)根据文件要求认真组织落实实施。新老协管员认真落实"三查三见面"的要求,对辖区内的流动人口出租房屋按照各自负责的片区,进行逐一细致的排查,对房屋信息逐一登记出租房屋的地址、房主信息、生产经营类别、承租人信息按照市流管办的要求登记在册,由街道流管办进行统一的汇总,根据市流管办要求的时间内上报流动人口信息。随时与市流管办负责接收报表的工作人员进行沟通,按照市流管办的要求,对上报的信息及时更新。
四、加强工作效率,夯实数据采集基础
1、强化处所配合协作。
针对流动人口工作开展中出现的问题开展的流动人口会议由乡流管办、派出所分管领导、综治办工作人员和各采集小组长参加,汇报进度,对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进行及时沟通,处所共同协商解决。
2、加强新老流动人口协管员的工作技能,提高工作效率。
3、针对工作难点,制定相应工作方式。在工作中针对协管员反映的在上门征收中多次上门无法找到房主或租住房人员的情况,经过研究,在房门缝隙或报箱处,放置宣传资料,一方面可以确定该房屋是否有人常住。另一方面,提醒房主或租住房人员在看到通知后主动与协管员联系,或者住户把电话写在通知上,方便工作人员及时上门,多次上门未能入户的情况得到了一定的改观。
4、对采集到的表格,济协乡流管办制定了严格的三级把关制度,所有表格先由各小组组长审核签字,再由管区民警审核签字,最后交到乡流管办审查。审核工作由两名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负责,对采集的调查表进行严格审核,有问题的表格及时通知采集工作人员进行整改和完善,尽量减少调查表的错误。
五、加强对信息采集表格审核和倒查
加强对采集的调查表进行严格审核,有问题的表格及时通知采集工作人员进行整改和完善,尽量减少调查表的错误。按市流管办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要求,制定了倒查制度,对辖区的房屋采集信息进行分组倒查,随机抽查,对采集的信息进行倒查,及时对在采集中的错误信息进行更证,进一步督促采集工作人员提高工作责任心。
六、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长效工作机制
1、加强服务管理组织建设。对村(社区)流管站、采集点的设置进行统一规范,统一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和工作保障。
2、推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巡查制度,落实专兼职协管员日常巡查责任、乡流管办对村(社区)流管站、采集点工作的巡查责任。以村(社区)为单位实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网格化,落实牵头责任的人员,强化日常督促检查。
篇13: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总结
根据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关于在全省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专项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和统一部署,在区计生局指导下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从7月20日起,我办两村、三社区及辖区单位根据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专项活动。我办开展专项活动的主要措施有: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我计生办高度重视这次专项活动的开展,为保证专项活动的顺利进行并取得成效,及时调整充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负责本次服务管理专项活动的督促和指导检查工作。各村(社区)也相应成立领导小组。认真周密部署专项活动的开展,并按层级包干责任区域,认真落实责任。
二、精心组织,加大投入
为更好的开展活动,我办制订了镇开展专项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各村。社区主任、计划生育专干。辖区单位计划生育专干学习《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掌握清理登记、核实流动人口计生信息的操作程序及方法。同时还安排了专项活动工作时间表,集中全镇各相关部门人力、财力、物力,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清查验证工作。
三、综合治理,齐抓共管
在活动中,各计划生育成员单位认真发挥其积极效用。充分利用其宣传阵地,在流动人口集中地区大力开展对流动人口政策的宣传。各计划生育兼职成员单位的协调合作,保障全员流动人口基础信息统计调查工作的顺利推进。
四、因地制宜,全面排查
根据各村、社区的实际情况进行分片分组,制定线路图,对辖区内出租屋、商铺等进行一次拉网式全面清理登记、核实流入人口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信息,摸清流出人口的去向、已婚育龄妇女的生育节育情况和查环查孕情况,为做好全员流动人口基础信息统计调查工作提供了较准确的信息。在广泛的清理清查活动中共清查核查出外地流入的已婚育龄妇女1391人,省外流入821人,省内已婚育龄妇女570人。当年生育的已婚育龄妇女1人。因地制宜的开展清查,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专项活动赢得了主动权。
五、建档反馈,跟踪服务
利用padis平台对清理清查出的对象信息,都及时进行了录入建档,并对流入地的查询信息进行核查,经户籍地核查后及时反馈。同时将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列入计生工作例会内容中,对于未落实长期节育措施的重点对象实行落实包干责任,在例会中指定具体责任人跟踪服务管理,为对象提供免费、安全、及时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
我办还要求各村、社区结合自身问题和不足,认真总结活动工作经验。在活动的开展中,我办也遇到了一些困难:如流出对象全户外出时间较长,信息收集难;部分留守的家人不配合,不主动提供外出人口的去向;外省部分流入人口信息未得到及时反馈;民工流动周期短,人员变换频繁等,今后我办将针对这些问题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信息通报、反馈等服务管理工作。
篇14: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计划
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和推动我区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为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根据《汕头市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方案》(汕府办[20**]177号),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流动人口出租屋综合管理服务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汕头市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方案》的要求,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各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协调配合,从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经济发展,有利于依法行政,有利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原则立场出发,确立“创新机制,加强管理,优化服务,促进发展”的指导思想,建立“党委、政府领导,部门参与,保障有力,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法制体系和管理服务制度,落实管理措施,做到流动人口出租屋底数清、情况明,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管理服务工作走上法制化和规范化轨道,建设和谐的社会。
二、任务和时间安排
(一)成立管理机构(时间从1月4日开始至4月底完成)。
1、区领导机构(时间从1月4日开始至3月15日完成)。区政府成立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领导小组。由一名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副主任、综治办主任及公安分局各一名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参照市领导小组成员配置。主要职责: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组织、指导、协调、督促及分析、总结本区域的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综治办,配齐人员。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履行本区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的指导、协调、组织,督促、检查等职能;
(2)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制订和完善本区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方案和工作机制;
(3)负责组建本区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服务队伍,落实管理经费;
(4)负责本区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服务的宣传发动工作;
(5)负责进一步建立健全本区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服务的各项制度,落实管理服务各项措施。
2、街道领导机构(时间从4月1日开始至4月底完成)。
各街道成立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领导小组,由一名副书记或副主任任组长,街道综治办副主任、派出所所长或教导员、计生办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有关部门领导组成。其职责是: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本辖区流动人口出租屋的管理工作。根据汕府办[20**]177号文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各街道可设立管理服务中心,与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合署办公,加挂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牌子。管理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按照上级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方案,组织实施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服务的具体工作;协同区领导小组做好协管员队伍的招聘、培训、管理、使用等工作;依照有关职能部门的委托,行使相应的管理职权;采取各种形式,通过各种渠道宣传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服务的意义、目的、政策法规;根据流动人口出租屋的分布、数量、管理服务的要求,在村(居)相应建立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服务站,协助管理服务中心开展工作。
4月底前区编委应解决各级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服务机构列编和人员配置问题。
(二)建立管理队伍(时间从20**年5月1日开始至6月30日完成)。
区领导小组对目前隶属于公安、房管、计生等有关部门招聘使用的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人员队伍进行整合,按照暂住人员2‰—3‰的比例,组建一支综合的协管员队伍。流动人口出租屋协管员队伍由街道领导小组及管理服务中心共同负责招聘、培训。协管员应具备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4、身体健康;
5、年龄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招聘、上报审批、培训等工作应在20**年5月30日前完成。协管员队伍的管理和使用由街道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协管员应在街道管理服务中心的组织领导下,做好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服务的各项日常工作。协管员的主要职责:
1、积极宣传和认真执行流动人员、出租屋治安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认真履行政府各职能部门委托的职责;
2、做好外来人员暂住证登记、迁移变动、房屋租赁等信息资料的采集、建档以及申办证件的初审工作;
3、经常走访巡查出租屋、用工单位外来暂住人员的登记、办证和管理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违规行为;
4、熟悉责任区治安情况,及时发现治安隐患和违法犯罪线索并向派出所或责任区民警报告,在民警带领下,参与公安机关组织的对出租屋、用工单位外来暂住人员的清查整治行动,协助检查验证;
5、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维护流动人口中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工作;
6、协助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7、做好出租屋登记备案工作,宣传教育出租屋主落实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措施,督促出租屋主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
8、按时向出租屋主代征相关税费及向非本市户籍人员收取治安联防费。
(三)全面实施管理(20**年7月1日开始)。
20**年4月底前,区政府各职能部门应根据市有关部门的部署,依法依规将所需委托管理的相关事项委托到各街道管理服务中心。各职能部门、各街道领导小组及管理服务中心按分工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能,各职能部门应对委托事项的实施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指导、督促、检查,并对管理服务中心履行委托事项的行为负责。公安、消防、房产、计生等职能部门应根据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落实管理服务中心对治安状况复杂,外来人口聚集,出租屋底数不清、情况不明的区域开展专项清理整顿行动。各街道领导小组及管理服务中心要加强对协管员队伍的教育培训和管理监督负责。管理服务中心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周密部署,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协管员全面开展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
坚持“人来登记、人走注销”的基本制度,强化申办《暂住证》的管理制度,以通报协查、巡查走访、检查验证等措施为载体,建立完善流动人口档案。各街道要结合实际对流动人口进行分类管理,重点是加强对居住在出租屋和流浪街头的暂住人员的管理,要通过走访、协查、验证等渠道了解其姓名、户籍所在地、从事职业、经济来源、社会关系等情况,掌握其活动规律,落实管控措施。对居住在单位内部暂住人员的管理要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与用人单位建立联系制度,定期交换、核对暂住人员信息,协助用工单位落实管理人员、管理措施。
管理服务中心要按照国务院六部、局、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出租房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83号)要求,对出租的房屋实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制度,掌握出租房屋的底数和基本情况,发给相关登记凭证,纳入管理范围,同时根据“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全面推行出租屋主签订责任书的做法,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区建设、国土、房管部门要加强对房屋租赁市场的监管,加强对房屋租赁中介机构的管理,规范房屋租赁中介机构行为,对出租人提供的房屋安全鉴定书及消防意见书等情况登记造册,并及时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和相关信息向所在地公安机关通报备案。管理服务中心要定期对出租的房屋进行安全检查,落实防火、防盗措施,及时排除治安隐患,发现未经登记备案的出租屋应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并督促出租屋主及时办理登记备案手续,领取相关登记凭证,纳入管理;发现出租的房屋内有违法活动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查处。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应当尽可能开展房屋租赁免费中介服务。有关部门对不履行相关责任的房屋出租人或承租人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予以处罚。
要对出租屋实行分类分层次管理,根据居住在出租屋的暂住人口类型,把出租屋分为重点户、一般户、放心户或单身型、家庭型、混住型等层次类别进行管理,突出管理重点,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要结合实际,借鉴庭院式管理、旅业式管理、小区式管理、居住中心管理等模式,落实管理措施。
(四)经费来源及保障。
按照汕府办[20**]177号文的精神,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经费按照“分级管理、分级承担”的原则,对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机构编制内人员经费和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在当前财政困难的情况下,协管员队伍的经费可以通过收取“一费一税”(治安联防费、房屋出租地方税费)解决。即:1、向居住本区的非本市户籍人员收取每人每月2.5元的治安联防费;2、对个人出租用于流动人员居住的自有房产,向出租屋主征收相关的地方税费(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和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堤围防护费),月租金收入高于1000元(含1000元)的按照9.5%的综合征收率征收;月租金收入低于1000元的按6.2%的综合征收率征收,收取的“一费一税”分别上缴区财政专户和国库。区财政局应根据区地税局所提供的“一费一税”入库数及时回拨给区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办公室,区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办公室再按85%的比例返拨各街道管理服务中心,15%留区管理办公室及各职能部门作为工作经费的补充。这些经费应作为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专项经费,不足部份财政部门应予以保障,以确保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工作正常开展。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首先,要充分认识加强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的重要性。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是政府行政管理的重要内容,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城市形象、社会秩序和治安稳定,对此各有关单位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其次,要充分认识解决流动人口出租屋中存在问题的紧迫性。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存在的问题,是影响我区社会治安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出租屋中存在的消防隐患和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出租屋中存在的脏、乱、差现象,直接影响我区的城市形象,这些问题必须认真加以解决。第三,要切实克服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错误认识。一些基层党政领导认为出租屋管理涉及面广,法难责众,整顿和规范管理会涉及群众利益,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等,这些认识是片面和有害的,势必影响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必须切实加以克服。第四,要进一步增强搞好出租屋管理的信心。实践证明,只要各级领导重视,上下统一思想认识,与时俱进,调整思路,狠抓落实,流动人口出租屋的管理工作是完全可以搞好的。
(二)落实责任,规范管理。
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是一项非常艰巨和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才能真正抓出成效。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负起责任,加强对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劳动、公安、消防、计生、城管、建设、旧城办、国土、房管、民政、工商、教育、卫生、司法、财政、地税、物价、文化及总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明确职责,制定出各自的具体管理措施,各负其责,在区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协调开展工作。各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劳动部门:负责对流动就业人口的劳动保障管理与就业服务。⑴研究、分析劳动就业形势,贯彻上级流动人员劳动就业的方针政策,制订本地区流动人员劳动就业指导性政策。⑵对用人单位招聘流动人员进行登记和管理。⑶管理流动人员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及职业介绍,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⑷开展劳动监察、劳资纠纷调处,维护、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⑸开展流动人员技能培训等工作。⑹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春运期间民工有序流动工作。
公安部门:⑴贯彻执行上级流动人口出租屋治安管理的方针政策,研究、制订流动人口出租屋治安管理的政策和措施。⑵开展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工作,预防和打击流动人口中的违法犯罪活动。⑶开展出租屋消防安全审核和管理,及时取缔不符合安全防火要求的出租屋。⑷与出租屋主签订房屋租赁治安、消防责任书。⑸建设和维护暂住人口、出租屋信息网络系统。⑹对招聘流动人口出租屋协管人员进行资格审核。⑺参与做好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有关工作。⑻制发《暂住证》。
消防部门:⑴协助出租屋管理机构对出租屋管理人员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⑵检查落实出租屋各项安全防火措施。
计生部门:⑴贯彻、执行、研究、制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⑵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的发放和查验工作。⑶组织落实为流动人口提供避孕药具和有关服务。⑷组织开展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⑸与出租屋主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责任书。
建设、国土、旧城办、房管部门:⑴研究、制订成建制施工企业、从业人员和工地的管理办法,协助有关部门落实出租屋管理的各项措施。⑵负责房屋租赁的登记备案工作。⑶督促物业管理机构和房屋中介机构自觉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出租屋管理事务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机构和经纪人。⑷开展对出租房屋建筑安全的审核和使用安全的检查工作。
城管部门:⑴核查登记在册的出租屋,对属于违法建筑的出租屋依法作出处理决定并进行处罚。⑵加强对出租屋的巡查监督,坚决清拆用于出租的违法建设和违章建筑。
民政部门:开展全区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流浪少年儿童救助保护工作。
工商部门:⑴加强对以出租屋为生产经营场地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注册登记管理,对依法须审批许可的经营活动,凭有关审批许可部门颁发的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注册登记手续,对没有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应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给房地产管理部门。⑵开展流动人口申领工商营业执照的核发、管理和服务工作。⑶开展流动人口从事个体经营活动的管理工作。
教育部门:负责做好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
卫生部门:⑴开展对流动人口的健康教育、健康检查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⑵开展为流动人口提供节育技术服务工作。
司法行政部门:⑴开展对流动人口和出租屋主的法制宣传教育。⑵为流动人口提供法律援助服务。⑶在相关部门配合下对流动人口中的违法犯罪人员开展教育、改造、挽救工作,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
财政部门:⑴制订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服务的工作经费管理办法。⑵落实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工作经费。⑶监督相关工作经费的开支使用情况。
地税部门:⑴贯彻执行和研究制订加强对出租房屋税收征管的办法。⑵开展相关税收征管工作。
物价部门:⑴研究制定对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的收费政策。⑵负责对流动人口出租屋收费的管理监督,查处违规收费。
文化部门:⑴广泛宣传加强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和服务的重要意义、规定和要求,引导群众自觉配合、参与管理和服务工作;⑵根据工作需要有计划地开展一般性或专题性宣传活动。
总工会:⑴负责在用工单位中组建工会组织的工作。⑵履行工作职能,依法维护在企业务工的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并制订、执行相关政策。
团区委:⑴加强流动人口中的团建工作,做好团员发展和登记管理工作,开展组织生活。⑵组织开展有益于流动人口中团员青年身心健康和创业的活动。
妇联:在流动人口妇女中开展法律教育,维护流动人口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各有关部门要把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摆在突出重要的位置,要将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考核内容。各基层党组织要开展流动人口中的党员建设、党员登记管理工作,要注重流动人口中党员的培养、发展工作,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在服务经济建设、维护政治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三)互相配合,统一管理。
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涉及政府多个职能部门,各单位既要各司其职,开展管理,又要互相配合,搞好协调。各职能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要做到目标一致,顾全大局,紧密协作,互相支持。管理服务中心既是职能部门委托和授权的载体,也是保证管理职能实施和完成的主体。因此,各职能部门要积极支持管理服务中心工作,加强指导、监督、检查,确保各项管理工作的落实。
(四)依法行政,规范管理。
各成员单位及管理服务机构要对现行的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法规进行清理,确保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有法可依,依法行政。同时,要结合工作实践,逐步建立健全暂住登记和暂住证制度、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制度、流动人员协管员制度、巡查访制度、暂住人口和房屋租赁计算机信息管理制度、重点整治制度、量化考评考核制度、情况信息采集报送制度、岗位目标责任制和奖惩激励等机制。
篇15:泰安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实施细则
最新泰安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落实流动人口公共服务,加强和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流动人口,是指离开常住户籍所在地进入我市或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跨县(市、区)居住的人员。
第三条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实行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制度。
居住证由公安机关统一制发,是流动人口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合法居住证明,是享受权益保障和公共服务的有效证件。
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发放免收任何费用。
第四条 市、县(市、区)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的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的发放、管理工作。
教育、民政、司法、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卫生、人口计生、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调配合,共同做好流动人口的管理、权益保障和公共服务等工作。
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应当协助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充实流动人口协管人员。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及其流动人口综合服务管理机构接受公安等有关部门的委托,协助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有关工作。
第二章 居住登记
第六条 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临时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
流动人口在宾馆、酒店、旅店、招待所等旅馆业住宿以及在医疗机构住院就医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或者住院登记的,不再申报居住登记。
第七条 泰安市城市市区(即原京福高速公路以东、京沪高速公路以北、省庄镇文化路以西、泰山环山路以南的区域范围)的户籍常住居民在市区范围内变动住所的,可以不申报居住登记;当事人要求申报登记、发放居住证的,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放居住证。
第八条 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时,凡拟在居住地居住30日以上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审查其居住30日以上的住所证明或单位(村、居)证明、育龄妇女申领人的流动人口婚育状况证明等,公安派出所予以登记后,应当发放居住证。居住证一人一证。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本人申请,公安派出所按规定审查相关证明后,可以发放3年期居住证:
(一)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
(二)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
(三)已购买房屋或者已租赁房屋并持有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
(四)符合居住地落户条件,尚未办理户口迁移的;
(五)可以发放3年期居住证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发放居住证:
(一)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70周岁的;
(二)在居住地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
(三)在本市全日制教育机构学习、培训的;
(四)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在救助管理机构滞站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需要发放居住证的其他情形。
流动人口申报人要求发放居住证的,公安派出所应当按规定核发居住证。
第十一条 房屋出租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在流动人口入住后24小时内登记其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等基本情况,并在3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公安派出所报告流动人口的基本情况,督促其按规定申报居住登记或者居住变更登记。流动人口终止居住的,房屋出租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在流动人口离开后3个工作日内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
当地公安派出所可以与房屋出租人签订出租房屋治安责任书,加强出租房屋治安检查。
以日租形式出租房屋,应参照旅馆业的管理模式。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招用流动人口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或者居住变更登记;与流动人口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报告公安派出所。
用人单位雇用未申领居住证人员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公安派出所报告,并办理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相关手续。
第十三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知晓的承租房屋流动人口信息,在3个工作日内报送公安派出所,并督促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
从事房屋租赁、职业介绍的中介机构应当在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房屋出租人、承租房屋的流动人口或者雇主、受雇流动人口的信息报送公安派出所。
第十四条 流动人口跨街道、乡镇变更居住地址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变更登记。
第十五条 居住证有效期满需要换领的,持证人应当在有效期满前30日内持有关证明材料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换领手续。
居住证遗失、损坏的,持证人应当及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补领或换领。
第十六条 流动人口离开居住地且不再在居住登记的住址居住的,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等应当及时到公安派出所办理居住登记注销手续;流动人口死亡的,由其近亲属、房屋出租人或者用人单位等办理居住登记注销手续。
流动人口近亲属、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等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注销手续时,公安派出所应当联系登记的流动人口予以核实,或者予以公告并在公告期满后办理相关手续。
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注销后,原发放的居住证应当交回,流动人口未及时退回仍持有的居住证不再有效。
第十七条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经出示执法证件,有权查验居住证,持证人不得拒绝。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在履行法定职责或者为流动人口提供服务时,经出示执法证件或工作证件,可以要求流动人口出示居住证,持证人应当予以配合。
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扣押居住证。
第三章 信息管理
第十八条 依托全省统一的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公安机关会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建立流动人口信息系统,实现流动人口信息资源整合与共享。
第十九条 流动人口信息由公安派出所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或流动人口综合服务管理机构负责采集,及时录入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综合信息系统。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流动人口综合服务管理机构在工作中发现流动人口信息变化的,应当及时通报公安机关变更相关录入信息。
第二十条 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应当包括流动人口的姓名、性别、民族、公民身份号码、常住户口所在地和现居住地址、婚育状况、计划生育、从业状况、受教育状况、社会保障、服务单位、携带配偶、子女、老人情况等内容。
第二十一条 流动人口、用人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等在进行居住登记、申领居住证时,应当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居住证持有人发现居住证载明的.信息错误或变更的,可以持有关证明材料申请更正。
流动人口、用人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房屋出租人可以通过山东公安民生服务在线等网络进行信息申报。
第二十二条 公安机关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流动人口综合服务管理机构、公共服务机构、商业服务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流动人口信息予以保密。
第四章 保障与服务
第二十三条 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实施以居住证为核心内容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一证通制度,不断完善和扩大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有关公共服务机构和商业服务组织应当为居住证的使用提供便利。
第二十四条 流动人口凭居住证享受以下职业技能培训和公共就业服务:
(一)流动人口免费享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就业政策咨询、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等服务;
(二)在本地稳定就业或居住满6个月以上,可凭相关就业或居住证在就业地或居住地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免费享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服务。符合条件的可以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免费职业培训、就业援助等扶持政策;
(三)为流动人口提供职业技能培训,结业后可按规定进行职业技能鉴定,鉴定合格的,颁发相应等级职业资格证书,持职业资格证书可参加相应的评聘活动。符合专业技术职务评定资格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定或考试;
(四)流动人口在我市自谋职业或采取灵活方式就业的,可持居住证、身份证等相关材料通过劳动人事代理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待遇。在居住地外已参加养老保险的,按政策规定建立临时养老保险帐户,缴纳保险金。
第二十五条 流动人口凭居住证向居住地所在市、县(市、区)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符合援助条件的与泰安市户籍常住居民享受同等待遇。法律援助的具体事项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流动人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司法所作为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应为流动人口提供咨询、调解、民事代理等法律援助。
第二十六条 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凭居住证在现居住地享受的计划生育服务、奖励和优待:
(一)免费参加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知识和生殖健康知识普及活动;
(二)依法免费获得避孕药具,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三)晚婚晚育或者在现居住地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按照现居住地的规定享受休假等;
(四)实行计划生育的,按照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规定,在生产经营等方面获得支持、优惠,在社会救济等方面享受优先照顾。
第二十七条 流动人口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其适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应当与泰安市户籍常住居民学生同等对待:
(一)流动人口子女随持有居住证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满半年以上;
(二)流动人口在居住地有长期稳定工作,并按相关法律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没有签定劳动合同但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自主创业、个体工商户,应按法律规定纳税一年以上;
(三)流动人口在居住地有合法房产或已租赁房屋并持有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四)流动人口按规定在现居住地参加社会保险,及时足额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费。
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的身份证明、居住证及儿童、少年的身份证明和随住的证明材料,向居住地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就读申请,依法、按政策统筹安排到相关幼儿园、学校就读。
第二十八条 流动人口在泰安市城市市区取得居住证,且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可按照申报程序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经审查批准后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
各县(市)的流动人口住房保障政策,由各县(市)政府确定。
第二十九条 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的,凭居住证免费享受现居住地健康档案管理、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传染病防治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第三十条 流动人口持居住证,还享有下列权益和公共服务:
(一)在居住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
(二)在居住地办理出入港澳地区的商务签注手续;
(三)具有本省户籍且在居住地居住满一年的,可以在居住地申请普通护照、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团队旅游签注;
(四)依法参加居住地社会组织和有关社会事务管理。
逐步扩大流动人口在居住地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具体公共服务事项由有关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研究报同级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一条 公安机关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积极为流动人口提供良好公共服务,及时查处涉及流动人口的违法行为,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
第三十二条 流动人口未按规定申报居住登记、有关单位不履行流动人口管理规定以及违法骗取、冒领、出租、出借、转让居住证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依法给予处罚。
第三十三条 公安机关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流动人口综合服务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侵害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行为不依法及时处理的;
(二)对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居住变更登记或者申办居住证不依法办理的;
(三)违规向流动人口收取费用的;
(四)超越职权或者违反法定情形、处罚种类、数额对流动人口或者相关单位、个人实施处罚的;
(五)将居住登记、居住变更登记、居住证办理及使用过程中所获悉的有关流动人口信息用于法定职责以外的用途的。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流动人口在本细则实施前已经依法申领暂住证的,在暂住证有效期内可以继续使用,并享受本细则规定的居住证持证人享有的权益保障和公共服务。
凡已办理暂住登记、暂住证的流动人口,其暂住登记、暂住证有效期满后,拟继续在本市居住的,应当按规定申报居住登记。
第三十五条 外国人、无国籍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的居住登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
篇16: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调查报告
关于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调查报告
在市政协“和谐社会建设若干问题调研”总课题领导小组组织协调下,我们采用问卷调查,召开情况通报会、座谈会、委员约谈会,实地视察、暗访、查阅资料等形式,深入了解情况,分析梳理我市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提出了建议意见,现报告如下:
一、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突破
近些年来,我市逐步加大了对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的力度,主要体现在:
1、组织力量和经费支持初步得到缓解。至20XX年5月,全市流动人口协管员人数已配备357名,配比为流动人口数的1:961,其中XX县是我市第一亇按省要求1:500比例配备协管员的县,今年8月市政府又决定按1:500为XX区配备协管员;20XX年全市各级政府投入用于流动人口管理资金356.1万元,其中XX县就投入了114万元,全市今年预算投入443.7万元,比去年增加25%,至此,全市流动人口管理的组织力量和经费支持初步得到缓解。
2、体制机制有了较大的创新。全市总结推广了莲都白云街道的管理改革试点经验,初步形成了由党政领导、财政经费保障、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公安业务指导、基层组织具体组织实施的管理机制。重视推行“以房管人、企业管人”的暂住人口管理做法。各地还积极探索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社会化路子,流动人口管理信息化、规范化程度得到了提高。
3、管理服务工作成效明显。截止20XX年底,全市登记暂住人口36.95万人、出租房屋6.22万户,分别是20XX年登记数的6.86倍和 13.98倍。与此同时,公安、人事劳动、计生、司法、卫生、教育、工会等部门团体结合自身工作职能,突出以人为本,在优化维权服务上迈出了一大步,全市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突破。
二、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的难点和薄弱环节
随着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综合环境的不断改善,以及市区东扩,来丽水创业发展、务工谋生的流动人口还将不断激增和频繁流动,聚居倾向将更为明显,这将对我市的公共资源供给、社会公共服务体系的运作和社会治安稳定等带来更大的压力,同时,从调研的情况来看,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中还存在不少工作难点和薄弱环节,主要有:
1、服务管理机制不够健全,服务管理理念有待提升。尽管全市普遍建立了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但这些组织在实际工作中并未发挥高效、协调统一的作用,有的地方甚至连年度例会也难以保证;流动人口管理领导小组虽然有若干成员单位组成,但尚未形成齐抓共管的协调工作机制和监督考核制度;流动人口较多的XX区与市本级有些职能的资源难以得到有效整合;流动人口信息资源管理系统建设任务重和资源共享应用水平低的.问题十分突出;一些单位和干部对流动人口存在排斥、防范的观念,具体工作中往往是歧视多于尊重、管理多于服务、防范多于保护,导致工作开展不够主动。
2、基层基础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全市流动人口登记站点只有418个,覆盖面偏小,社会化管理程度还不高;不少地方住宅无门牌、门牌混乱的情况还存在,特别在一些城中村和新开发区域,影响暂住人口、出租房屋登记管理工作;一些地段乱搭建窝棚住人、出租房违章搭建、拆隔,有的群居,安全隐患大、管理难度大;一些区域底数不清、情况不明,出租房登记率低、暂住人口漏管失控和信息登记质量不高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一些地方流动人口信息更新不够及时,暂住人口离去末注销的垃圾信息也占有相当比例;一些旅馆业无证照经营,特别是城郊结合部情况更为严重;“以房管人”、“以用工单位管人”的工作机制尚未有效形成,不少用工单位主动申报意识不强,而且信息员队伍也不健全,少数机关单位干部职工配合登记意识淡薄,重经济轻治安的出租屋业主还普遍存在,参与治安管理的积极性不高,以致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工作进度缓慢,《XX市房屋租赁管理暂行办法》执行无力;房屋中介市场无序的状况也给暂住人口登记管理工作带来一定的工作难度。
3、保障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协管员队伍按省有关文件要求配备比例是500:1。按20XX年底统计的36.95万人暂住人口计算,应配739名,还缺382名,以致有的社区1名协管员要负责近1500名暂住人口的排模、登记,实际上工作难以做到位。另外,经费缺口较大,虽然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经费逐年有所增加,但远远赶不上外来人口增长的实际需要,且流动人口协管员工资待遇偏低,月工资只有六、七百元、影响了协管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协管员队伍的稳定性。
4、流动人口中高危人口管理措施还有待进一步落实。流动人口违法犯罪已成为左右全市刑事发案、影响全市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据统计,20XX年全市抓获流动人员案犯1961人,占抓获案犯总数的31.1%。其中流动人口犯罪率超过50%的有市开发区、云和两地,开发区尤为突出,今年抓获刑事犯罪人员55人,其中流动人员53人,占96.36%。由于警力等原因,一批高危流动人口没能列入管控范围。
5、服务维权任重道远。一些企业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不签订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签订中不平等情况时有发生、劳动超时加班现象频繁,而合法的加班工资难以兑现、工资拖欠和不按时足额发放在有些企业和建筑领域也很常见;流动人口享受公共服务覆盖面较小,其子女享受义务教育“同城同待遇”政策在有些地方难以完全落实,绝大多数流动人口居住环境恶劣,精神文化生活贫乏。
三、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的建议
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必须牢牢把握“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的总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方针,进一步深化和加强流动人口的各项管理和服务措施,完善管理服务的长效机制,针对目前我市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工作难点,调研组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营造良好氛围
党委、政府要积极研究和解决实际工作中的一些难点、重点问题。同时,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组织开展对流动人口先进典型的评选表彰活动,组织对流动人口进行法律法规教育,提高流动人口服从管理的自觉性,努力形成尊重和善待流动人口的社会氛围,增强流动人口对我市的亲近感、认同感和归属感,促进流动人口与我市居民和谐相处。
(二)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升社会管理水平
1、整合力量,推进社会化管理服务网络。充分发挥社区管理和服务的重要作用,继续构建以社区为依托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平台,使之成为政府各部门对流动人口提供社会管理和服务的接口。要依托社区,落实对流动人口提供教育、卫生等方面的公共服务。要推广XX区城南村探索在流动人口中建立民主自治组织,让外来流动人口参与社区服务和社区管理。要整合社会资源,动员和组织治保调解组织、治安志愿者、物业管理人员、保安联防人员等协助参与流动人口的管理服务。
2、适合实际,建设协管员队伍。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继续加强流动人口协管员队伍建设,应按照流动人口实有人数按城镇500:1的比例配齐配强,并将其纳入政府公益性岗位,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逐步提高他们的工资标准,对外地员工较多的企事业单位应配备一定数量的协管员或信息员,以配合做好相关基础工作。同时,要加强对这支队伍管理,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和责任感。
3、强化“源头”管理。继续坚持“谁用工谁负责、谁出租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重在加强宣传指导,督促落实房屋出租人、用工单位业主的主体责任,完善治安管理制度和措施;对房屋出租人不具备或难以履行治安责任的,实行有偿委托管理;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分析研究《XX市房屋租赁管理暂行办法》执行无力的问题,并提出相应完善办法,要集中力量清理违法搭建的窝棚,尽快解决一些地方无门牌号的问题。
4、强化治安管理。强化对流动人口中可能危及社会治安的高危人员的管理控制;加大对中小旅馆、美容美发、保健泡脚、建筑工地、废品收购站点、劳务市场、房屋中介、公共娱乐场所等流动人口容易聚集的场所、部位的日常检查力度,坚决取缔非法经营场所,严肃查处违法经营行为,规范中介市场的经营秩序。5、强化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完善包括暂住人口、出租房屋、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税收征管、劳动就业、用工单位、旅馆业、育龄妇女等在内的流动人口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为实时、准确掌握流动人口底数及相关情况提供服务,不断提高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水平,同时要加强信息资源整合,进一步推进流动人口综合信息资源跨部门、跨系统共享,提高综合管理效能以及为各有关部门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强行政管理、开展公共服务提供支持。
(三)完善服务管理机制,提升服务质量
1、健全公共服务机制,提供优质服务。结合我市情况,尽快出台加强和改进对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服务与管理问题的实施意见,促进农村进城务工人员队伍稳定。一是落实政策待遇。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原则,积极落实流动人口在政治生活、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居住生活、医疗卫生、计划生育、子女教育等方面的政策待遇,逐步把流动人口纳入我市公共服务体系;二是解决突出问题。要将流动人口廉租住房建设纳入当地城镇居住体系建设规划和工业园区建设规划,通过政策引导、扶持、市场化运作等办法,鼓励企业根据自身需要和实力建造员工用房,通过政府划拨土地、贴息贷款、城镇建设配套费减免等,鼓励民间资本建设“民工公寓”,实行产业化经营、市场化运作和廉价出租,实行相对集中居住管理,为流动人员的聚居创造一个更为适宜的发展空间和外部条件;要保障流动人口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政府应对以接收流动人口子女为主的民办学校给予办学经费、师资培训等扶持,加强对这类学校监管、指导和规范,提高办学质量,同时给义务教育阶段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发放一定面额的“教育券”以保障相关待遇的落实。三是建立健全权益保障机制。积极引导外来务工人员参政议政,推荐其优秀模范人物通过法定程序担任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及推选外来务工人员担任人民法院陪审员,逐步落实他们享有与我市居民同等的政治民主权益,依法查处侵害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各种违法行为,搞好就业服务和培训,继续做好对流动人口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同时,建立流动人口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及时掌握新情况,主动做好疏导化解工作。
2、建立符合实际的经费保障机制。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拨付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所需经费时,要充分考虑流动人口实际增长情况,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把流动人口协管员工资、办公经费和公共服务管理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同时,积极引入市场机制,依照“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多渠道筹集社会资金,形成保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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