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千学网!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经典语录 > 国学经典

韩非子原文及译文(四十七)

时间:2015-11-27 08:44:21 国学经典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卫嗣君谓薄疑曰:“子小寡人之国以为不足仕,则寡人力能仕子,请进爵以子为上卿。”乃进田万顷。薄子曰:“疑之母亲疑,以疑为能相万乘所不窕也。然疑家巫有蔡妪者,疑母甚爱信之,属之家事焉。疑智足以信言家事,疑母尽以听疑也。然已与疑言者,亦必复决之于蔡妪也。故论疑之智能,以疑为能相万乘而不窕也;论其亲,则子母之间也;然犹不免议之于蔡妪也。今疑之于人主也,非子母之亲也,而人主皆有蔡妪。人主之蔡妪,必其重人也。重人者,能行私者也。夫行私者,绳之外也;而疑之所言,法之内也。绳之外与法之内,雠也,不相受也。”(《韩非子•内储说右上》)
  【译文】
  卫嗣君对薄疑说:“您嫌我国家小,以为不值得做官,我可以有能力满足您做官的要求,让您进爵做上卿。”就给了薄疑一万顷土地。薄疑说:“我的母亲爱我,认为我能做到大国的相并有余力。但我家有个姓蔡的老巫婆,我母亲非常喜爱并听信她,把家政都委托给她。我的智慧足以议论家事,我的母亲也完全听信我。然而母亲已经和我商量过的事,还要由蔡巫婆再来决定。所以要说我的智慧才能,母亲认为我能做大国的相而有余力;要说亲密关系,则是母子两人。即使这样,母亲还是不免要和蔡巫婆商量。现在我和君主,没有母子之间的亲密关系,而君主身边却都是蔡巫婆之类的人物。君主身边的蔡巫婆,一定是握有权势的人。握有权势的人是能够行私的人。那些行私的人,是可以逍遥法外的;而我讲的,则是按法办事。非法与合法,是完全对立的,是不能兼容的。”

韩非子原文及译文(一)

韩非子原文及译文(二)

韩非子原文及译文(三)

韩非子原文及译文(四)

韩非子原文及译文(五)

韩非子原文及译文(六)

韩非子原文及译文(七)

韩非子原文及译文(八)

韩非子原文及译文(九)

韩非子原文及译文(十)

《韩非子原文及译文(四十七).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