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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我灵魂共舞之人散文

时间:2023-04-06 08:42:36 诗歌散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与我灵魂共舞之人散文,本文共12篇,欢迎阅读与借鉴!

与我灵魂共舞之人散文

篇1:与我灵魂共舞之人散文

与我灵魂共舞之人散文

我灵魂的风筝,载着我的文学梦,在浩浩的空间,自由自在翱翔,飞出了平原,越过了高山,来到了碧绿的草原。远远地我看见,氤氲的草地上,有一个白色的毡房,从里面走出一个美丽的姑娘。她含羞地为我擦去额上的汗珠,温馨地递给我一碗牛奶,一转身飘进了美丽的帐房,只留下芬芳余香不见倩影。我缓缓低吟唱起一首歌:在那遥远的地方,有位好姑娘,她那美丽动人的脸庞,好像天上的红太阳,当我走过他的帐房,总要留连回头的张望。歌声里她走出了帐房,羞答答地望着我,那多情的眼睛像天使一样,让我看到了美丽的月亮。她也动情低唱着草原情歌,音乐里我们的心相通了,我们的灵魂翩翩起舞了······

黎明的手把我从梦中摇醒,我的灵魂从此失落在草原上空。每次当我坐在电脑前,心便随着键盘的`音符飞到碧绿的草原上。知情的唱着那首不变的情歌,期盼心中的天使姗姗而来。她总是匆匆忙忙,要健身要生活要为未来去奋斗,很辛苦很忙碌总是叫人心疼。草原上的她也在深情的吟唱,为了我的未来她在常常祈祷。一声声的问候和祝福,一声声的叮咛和牵挂,连着草原也连着平原。万水千山难以阻隔,相同的灵魂紧紧相连。情深深意绵绵是人性的美善,是超越了世俗的情感,是美丽的令人神往的心恋。她是多么的纯真多么的高尚。很多人都会怀疑这是个童话,有人甚至说这是天方夜谭,这的确是个现实的故事,没有任何虚构也没有任何夸张,他就是一个草原与平原的故事。

当我说要写与我灵魂共舞的人,她是激动不已万分鼓励,要我同赏明月,给我清茶一杯,说愿于我灵魂共舞。我的心已飞到了草原上,灵魂已载着我飘进了帐房,我分明看见了美丽的姑娘,正在盛情为我呈上清香的牛奶,还有那热气腾腾的抓饭。我的心醉了,灵魂也飘飘然了。人啊!当你进入这个意境理,你会是多么的愉悦啊。人生如此夫复何求?她拉着我的手要我到草原上起舞,我的灵魂被她牵引着奔向远方······

篇2:让灵魂与文字共舞散文

让灵魂与文字共舞散文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不知何时,我把屈原的座右铭当成自己的座右铭。

在文字中,我艰难的爬涉。苦并快乐着。

不为名利,只为给自己的灵魂觅一处圣地,让灵魂安放。

滚滚红尘,灯红酒绿,太多的诱惑,太多的繁芜,太多的浮躁,心,渐渐的迷失了方向。

还好,我在文字中,找到了一处静幽一处世外桃源。

这文字里,我的心变得如此的清澈明净。

春来,我的灵魂徜徉在春暖花开的诗情画意里。

秋来,我的灵魂徜徉在云淡风轻的诗词歌赋里。

在静静的夜晚,邀一弯明月,对酒吟歌。

枕一缕墨香,入梦。

在梦中,或歌或舞,或乐或忧。

清晨,掀开梦的窗帘,陶醉在鸟儿的歌声里。

一轮朝阳,冉冉升起,霞光似锦,给我的生活,锦上添花。

因为文字,我的生活变得五彩斑斓。

把暖暖的.记忆,开满诗篇。

让所有的烦忧,在文字里长眠。

因为文字,爱成为人生的一道最美的风景线。我流连在爱的旖旎风光里。

把爱,融进我的文字里,与清风缠绵,与时光对吟。

在清浅的时光里,灵魂与文字共舞。

篇3:与灵魂共舞作文800字

与灵魂共舞作文800字

当我坐在书桌旁,面前堆成小山的,排成一字的,是我的“前程”。没有人敢打扰我,生怕对我有一丝影响,这样也难免显得有些孤寂。

咱家顶楼是一大块没有装饰的水泥地,前前后后挂上了几根钢绳,以便晾衣服。我想,何不用这个略显孤寂的地方来度过我的孤独之旅呢?不错,我便拿几本书,拖起一张坐满了包浆的椅子上楼。

把椅子靠在墙边,身旁却是父亲去年栽下的小橘树苗,还蛮有一番闲情雅致似的,就这样打开书本,渐渐沉醉于书中。

曾记得这样一句话“世上并没有真正的孤独,只要你还活着,你的灵魂与你可一直共处”。而这时,我的'灵魂似乎漂到9又1/4车站上。看着缓缓驶来的列车,心中默想自己能否成为霍格木兹学院的一份子,挥舞着魔法棒大喊着除你武器之类的咒语。转瞬之间,我的灵魂又来到了位于赤道上的行星发动机,我能看到它猛烈燃烧,发出如太阳般耀眼的光芒。我的耳边似乎传来了人类的欢呼,我的眼前也好像看到了人类在远在几光年以外的半马人座星系上繁衍生息的景象。再回头仰望星空,我又看到了三体人的水滴,慢慢的贯穿着人类的舰队,又一转头,在联合国大会上看到了罗辑,在阐述他的“黑暗森林法则”。

一转念,我的灵魂又被飘来的橘香所吸引,抬头一看发现早已日落西山。从高处远望小镇,视线被拉长到尽头的山群,余晖照耀着每一寸土地,每一片白云仿佛轻轻一碰就能挤出橙汁一样。我和我的灵魂享受着美景,也享受着孤独。

如果世界上只剩下你一人,那你自己就是你灵魂的伴侣。你们能一起走进书中,领略自然,享受生活。孤独并不是一个人的独处,只是你与灵魂在共舞。

撤下椅子,下楼。家人们又涌了上来,其实我早已听到锅勺乒乒乓乓敲打的响声,稻花香也早已飘到我的鼻尖。与灵魂共舞之后的我,这时更能真切地感受到家的温馨与快乐!

所以说,孤独是你和灵魂共处最好的机会,亦是遇见知音前,给你留下最大的伏笔和惊喜。享受孤独吧,因为它真的很美妙。

篇4:爱书之人散文

爱书之人散文

我自认也是爱书之人。小时候走哪儿都得有书陪着,为其痴迷,为其沉醉。当然那时候是小人书,现在已经很少见到了。带插图,带故事情节的小人书我总觉得比现在的动漫书要好看得多,却不知为何便就没有了。

小学以前一直长在祖父母身边,祖母是不识字的,祖父也识字不多,平时也很少用上,自然家中书籍之类少得可怜。至今还记得祖父他老人家给我买过一本《三顾茅庐》,对其封面还略有印象,当时把它跟宝贝似的,从不外借,因此还得罪了堂弟,好几天不和我说话呢!

父亲倒是有一大堆书的,却远在西安,那些大多都是他的专业书,柴油机之类,我自然看不懂,况且那也不是小孩看的。有本中国通史,有本欧阳海,倒是翻过,不过小孩子家自然只关心其中的插图,还曾经照着自个画过几幅,直到现在母亲有时候说起还要加一句称赞:画的有模有样呢!或许我还真有画画的天赋也未可知,但终归没有系统地学过,至今虽然还是喜爱,但也只能是一个爱好。

父亲曾有一个小师妹,有好多小人书的,最终慷慨地都送了我,使我第一次拥有了那么多,自然乐得不行。我是祖父母的大孙子,这个家庭虽说人口众多,但我父母亲在城里上班,三爸,三婶则在乡上干事儿,伯父一家早已迁到了村中。我们家住一独院,距离村庄还有好长一截路。小爸的孩子那时还小,我在这远离村庄的小院子里可谓万般宠爱集一身。我的小人书经常是从这个炕头搬到那个炕头,却也无人责备。记得曾有一次小婶从娘家回来,我的小人书便铺了她一炕,被子、炕单搞得乱七八糟,看到走进房门的小婶,自然心生怯意,忙不迭地去收拾,小婶却宽容地笑了。

舅舅也是爱书之人,北方有句老话儿--生个男娃像舅舅。我之所以爱书是否也是因为我有个爱书的舅舅呢?他是一名教师,自然免不了与书打交道,而他也着实爱书,又加之爱好广泛,文学、音乐、美术、书法,五花八门,什么样的书都有。由于本人爱书,自然也舍得钱给孩子们买书了,这也是我特别喜欢到舅舅家去玩的原因之一,当然也可以同我的表哥、表弟疯那么一回。每晚当月儿升起,爬上炕头准备睡觉的时候,我们还要挨个轮流着讲各自读过的故事呢!直到其中一人轻微地起了鼾声方才罢休。

小时候家穷,自然很少有钱自己去买书,大多都是借这个,借那个。有次竟不慎将人家新买的一本搞丢了,自然是不敢对母亲说的。母亲上班很忙,中午没时间给我做饭,于是我的午饭便被安排在了工厂对面的小饮食店。丢了同学的书自然是要还的,便将午饭的素面改成了一个馒头,这样每天便可省下五分钱来,啃了好几天的馒头,方才让我做了一个可信的人。但却终归没有吸取教训,书还是要借的,只不过从此便小心了许多,也对书珍惜了许多。

不记得从哪年开始街上摆起了租书的小摊,两分一本,不限时间的,你可以坐着摊主的小凳去看许多精彩的故事。在那个没有网络,电视机也少得可怜,忙碌的母亲一个月的.工资不够买一台红灯收音机的年代,如此的小摊曾使多少个若我一般爱书的小孩恋恋不舍,带着千方百计从嘴里省下或死磨硬缠央求于大人,分外艰难地得来放在口袋里叮当作响的钢蹦儿,陪着书中的主人公度过一段快乐的时光。

光阴荏苒,时间在不断流逝,我也渐渐地长大了,我对书的痴恋却愈发深了。每逢新华书店搞活动,我必能抱回一大堆来,那时家境也略有好转,父母也宠着自己的孩子,便由着我的性子。别人家的孩子在外面疯玩的时候,我是喜欢捧着一本书坐在我的小书桌旁的;别人家的孩子迷恋于动画片的时候,我依然还是捧着一本书。或许书中真的有古人所说的黄金屋、颜如玉吧。我却无所谓理由的痴迷于它。我不善言辞,我的嘴很笨拙,以至于从上学乃至工作之后,面对众人讲话,每每总会紧张,或许我的所有思维均已沉淀于笔端了。每个夜深人静的时候,我总在心中勾勒出些故事来,任由思绪做着无羁绊的飞翔,这也许是读书所累,却也是我因读书而拥有的一个从来没为之感到遗憾的收获吧!

中学时代几乎读完了琼瑶的所有作品,每读完一部总会有创作的冲动,虽然大多会半途而废,但从此愈加热爱了读书与写作。记得当时作文写出来均都模仿了琼瑶的风格。在那个情窦初开的年龄也总会在心中虚拟出一个属于我自个的爱情故事,或伤感又或喜悦,总会给自己一个感动。那是一个多梦的年龄啊!

随之席慕容、尤金、张晓风、汪国真等等一大批作家的作品以势不可挡之势涌进了校园,或伤感,或温馨,亦或阳光都曾令我们感动不已,崇拜万分。现今孩子们忙着玩游戏,读穿越……我们那时则用笔记本摘抄着作家们令人陶醉的诗句,默读着他们令人回味的散文佳作。如今多少年过去,翻起珍藏在书柜里的那些书心神依然会为之震撼,他们曾经影响了一代人。

因为爱书,总免不了想将其据为己有,偶尔的零花钱大多用来买书了。等到自己开始赚钱之后,更是愈发不可收拾。刚参加工作那会儿,父母也没指望我赚钱养家,任由着我“胡作非为”,一个月的工资除过买书之外所剩无几,便也无钱去孝敬父母。那时祖父还在。我是祖父母的大孙子,自然是格外疼爱,祖母去世早,祖父在晚年不慎摔伤了双腿,行动不便,总想给他老人家炕上买张海绵垫,好使他能睡得舒服些,但终归没有省出钱来,虽然最终有了,却不是我买的。每每想起总有几分伤感与自责,愧对了祖父母对我的疼爱。从此在买书上克制了许多,但书店依然还是要去的,即使不能拥有,翻翻喜爱的书籍,闻闻那醉人的墨香,那种感觉是非爱书人永远都体会不到的。

“*书不能算偷……*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孔乙己虽然给偷书找了理由,但终究不能效仿。而有时却总免不了想买一本回来,如此便恋上了旧书摊,因为其便宜,而其中的知识却是不打折扣的,况且有时还能淘到书店里可能再也不会有的老书,既可阅读,又能收藏,何乐而不为呢?每次买到书之后总会小心的将每页褶皱一一抚平,将其压平了,然后在扉页上选出一块满意的地方盖上自己的图章,舒展一下双臂,惬意无比。

直到今天我还是要常常去那就书摊的,有一日从别人那儿得知摆书摊的老人还是我们县作协会员呢,他也是爱书之人。

篇5:与灵魂共舞优秀作文900字

与灵魂共舞优秀作文900字

我一直相信有一种东西叫缘分。遇到你,我更加笃信不疑。

褪去稚气,轻轻推开高中探索的大门。微光侧露,光芒驱散着内心的迷茫。墨色下纯白的灵魂,驿动的心在微微颤动。

穿上红舞鞋,踮起脚尖。你拉起我的手,在唐宋书卷上起舞。汴梁花开,晴苑千里。

“杨柳岸,晓风残月。”温柔的吟诵在耳边响起,淡淡的忧伤在弥漫。柳永伫立江岸,远眺东流水,惆怅无限。“此去经年,应是良辰美景虚设。”河畔柳飘,绿纱透进思恋的明光。在词的长河中摇着船橹,在虚与实的画面中穿越。你是掌舵人,带我们览遍山水,扣经问史。

转一个圈,转入汉字灵境。

黑板上浩然正气的方块字,流淌着中华民族汹涌澎湃的热血。这汉字的精灵,敲打着我的`心,唤醒心中沉睡的灵魂。沉睡了多年的真我终已复苏。听着唐诗,浅浅吟诵;品着元曲,慢慢享受。我用这积木搭起诗歌,词,小说。每一次因发现新的自己而兴奋不已。你浅浅微笑着,像光芒从未消逝。

一段探戈。

还记得韩愈的《师说》你说,当一个老师不仅仅是传授知识,更是一种深入灵魂的交流。“彼童子之师,授之书而习其句读者,非吾所谓传其道解其惑者也。”像是醇厚的钟声,响彻心中,恍然大悟。

一曲华尔兹。

这个世界70亿的人,遇上你是一种缘分。人是一种奇妙的动物,在时间的荒漠中行走。时而孤单,时而惆怅,时而觉得熬不过黑暗的今天。但当温软的阳光沐浴在身上,美好的情感细润内心,就觉得有一种信仰,走遍天下的无畏勇气。

看着七月的天,他的脸,瞬息的变幻谁能参透。你带领着我,揽一缕清风,催一阵急雨,于广漠无垠中看顾自己。

思绪在芜原中奔腾。

剥取一颗无暇的心,在一匀澄净的蓝中,沉淀……

一支完美的舞,与灵魂的舞。

你拨动心灵的弦,震撼了我。谨记教诲:修身,养性,悟道。生命各有各的式样。流云一朵,无忘初心。

人生路漫漫,遇见你,灵魂从荒漠中开出花朵。今虽已分离,情亘古不变。情至深处,如空中之音,相中之色,水中之影,镜中之象,言有尽而意无穷。

难忘,这光影中的情绪。我会继续带着感悟生命的心,跳魂的舞……

愿李老师一切安好。

篇6:会赏花之人散文

会赏花之人散文

不知为何我想起了这个题目。写下这个题目,我却迟迟不能动笔。把自己沉浸在李清照委婉哀怨的词里,让那一抹淡淡的忧思柔软我近乎冰冷的情怀。我一遍又一遍地去听《葬花吟》,在花谢花开的无奈中感悟那香消玉殒的落寞。我尽力摆脱那些缠人的琐事,任自己骨子里的一缕情丝散漫萦绕开来。直到我的心被那种我不能抵御的柔化做点点清泪时,我饱蘸深情的笔锋才开始游走,游走在古往今来历史长河中那些感动我并让我神往已久的女人们身上、心间。我与她们轻言细语,我与她们心有灵犀,那一颦,那一笑,那一滴滴似曾相识的酸楚与落红,让我再一次醉倒在女人与花的世界里,再也不能醒来。

提起中国的'古典美人,我经常想起林黛玉,也不由得想起八六版《红楼梦》中林黛玉的扮演者陈晓旭。在听到她的故事时我流过泪,就像我听《葬花吟》时的感觉一样,我真的不能忍受那种美人沉浸在自己的梦里,而永远不能醒来的悲哀。那个未语泪先流,模样楚楚动人的女子硬生生揪痛了多少文人骚客的心。天尽头,何处有香丘?

月光如水般轻柔地洒在我的床前,这片刻的宁静又荡起我千般依恋万般愁,只为那“自古红颜多薄命”之离殇,更为那“花无百日红”的不堪回首。那风华绝代,柔情万种的女儿们,花一样坠落在历史的长河里,一瓣又一瓣。每一瓣里又藏着多少辛酸与血泪,你知道,天知道!

纵然女子美如花,而我却从未后悔过自己身为男儿,因为就算花儿开得再美但少了赏花之人,自然便少了几分声色,更何况好男儿集赏花、惜花、护花与一身,这又该是怎样的荣耀呢!我虽一介匹夫,文不能安邦,武不能定国,但我毕竟还是一个男人。我以自己的视角去看待生活,善待自然间真善美之淳朴,更以“只可远观而不可亵玩”之平常心去赏花、惜花,只愿我的粗俗与贫贱不至辱没了花儿的艳丽,更别扫了她们开得正浓的雅兴才好。

在明代白话小说 《醒世恒言》中,曾有《灌园叟晚逢仙女》的传奇神话。我虽从没有梦想过能有那样的艳遇、奇遇,但我深知做人当与人为善,与物为善。而女子相对于这个世界来说,毕竟更柔弱了一些,所以更需男儿倾力相惜,何况女子以自己的阴柔中和了男人的阳刚,更以花一样的靓丽缤纷装点了这个世界。我们又有什么理由不去爱惜和保护她们呢?

感谢老天让我身为男儿,让我有机会去品味女人如花的感觉,更在我走过的生命历程中,让我在亲人、爱人和那些我不知该如何称谓的异性朋友们身上,看到了温柔、贤惠,善良、淳朴,还有美丽、阳光、婉约、知性。所有这些都让我的世界充满了芳香和活力,更让我满怀希望地在珍视她们的同时一步步走进自己的明天。

我是多情了一些,甚至骨子里也有些如女儿般柔软的忧思。我的泪也比较多,在情与爱的纠葛中我常常不能自已,但我却庆幸有一颗还能被生活感到的心,还能被美软化了的心。这让我孜孜不倦地爱着,爱我的亲人,爱我的朋友,也爱那些所有让我觉得美的东西,更爱我生活在这个世界里的一草一木。

就算“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的无奈曾让我伤心落泪,就算“问苍天 ,何处有香丘”的呼号让我心痛,但我依旧会爱着花儿,也会爱着这个世界里值得我爱的女人。我希望那花儿能开得更久些,也愿这个世界里的女人们能更年轻更漂亮些吧。

篇7: 可爱之人的散文

可爱之人的散文

奇台近几日,天气很不正常,大约四五天没见太阳了,要么灰蒙蒙的一片天,要么刺骨的寒风夹杂着星星点点的雪花,这样的天气,就如同我最近的心情,冰凉,消沉,暗淡……

清晨,我失意地走在街上,从县四中开始徒步往下走,十点多钟,可以说是兵慌马乱的时刻,因为这是上班上学的焦点,目送着熙熙攘的过往行人,和川流不息的车辆。四中门口有交警维持秩序,我溜达着去上班,今天的寒风吹在脸上刀割似的疼,我捋捋寒风吹乱了的斜流海,拍拍眉毛上,眼睛上的霜花,在健康路十字路口出,我看到那些正在值班巡逻的交警同志,他们不畏严寒,值守岗位,在奉献和牺牲自己宝贵的时间,我在想:他们几点来上班的,八点,九点,种种杂念在我的脑海里打转。这十字路口,可是交通要道,中心地段,四面八方的车道,他们身穿棉衣棉裤,头顶棉帽,手拿旗子,胸带哨子,随时掌握和指挥车辆的运行。搀扶老人,护送小孩,好像都是他们的天职。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他们坚守在及,不怕风雨的洗礼;烈日的酷晒;寒风的吹打,在平凡的.岗位上散发无限的光辉和热量。沿着健康路向政府一道,也处处闪现着他们伟大的身影,因为这有学校,医院,车站,人口密集。我顺着人行道一直走下去,大概每隔十几米就有一位交警执勤,远远望去,他们都在忙碌中度过,有的搀扶老人过马路,有的手提书包,护送小学生过马路,也有的在和司机发生误解,遭受谩骂,还有的在给司机处理.现场违章……我停留片刻,观望着他们美丽而又伟大的身形,热情周到的服务态度,他们中有二十出头的小伙,也有四五十岁的中年,他们是人名的公仆,将自己辛勤的汗水挥洒在平凡的岗位上;他们是道路交通安全的好卫士,无愧为风霜雪雨中的马路天使。想到这里,我心里暖暖的,他们才是最可爱和可敬的人……

他们把自己的一生奉献在了交通事业,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成绩,确保和减少车辆的违规违章,避免交通堵塞发生意外,冬季路滑,确保人身安全是他们的遵旨和使命。清晨,是他们迎来黎明的第一缕曙光,迎来朝阳的灿烂和新一天的繁忙,黄昏,是他们送走天边最后的晚霞,告别白日的劳累和城市的喧嚣。他们可谓是奇台这座小城一张鲜活的名片,当第一缕曙光冉冉升起,他们飞扬的手势就在尘土飞扬的马路上开始舞动,车水马龙,川流不息中,他们是指路的坐标,严寒酷暑中,他们是巍峨屹立的雕像,他们英雄般的本色点燃了黑夜平安的眼睛,群众危难,他们肝胆相照,倾力相助,他们用勤劳矫健的双手,指挥着西北东南,他们用清脆的哨音,引导着人来车往,他们用一身汗水换取道路的平安畅通……

我的内心一片火热,他们的确是最可爱的人。

篇8:爱花之人散文

爱花之人散文

这个短发的胖女人迎面走来时,我不自觉的皱起了眉头,她照例两手都没空着:右手握一截翠绿的竹竿儿,左手托着一朵齐头掐下的大红的月季花。可能感觉到我眼神不太友善,彼此走近时,她垂下眼皮,有些局促的把手里的月季花犹犹豫豫的藏到身后,那截不长不短的鲜绿的竹竿儿可能藏不起来,随着下垂的右臂,紧紧的贴在腿边。

我是在这个初春爱上这个园子的。大片大片迎春花的鹅黄,是唤醒这片园子的重彩,接下来的春日,这里便成了一卷卷神奇的画布,无数神奇的画笔在一刻不停的描绘着,一幅一幅美轮美奂的画面悦人眼目,同地异时、同时异地,仿佛每时每刻、举手投足间都在流转、变化:园门口火红、金黄的郁金香是重彩的油画;远处湖边晨雾中垂柳下挨挨挤挤的黄刺玫是一幅淡雅的水粉画;小山坡上几株玉兰树,开着的大朵大朵白的、粉的孤美的玉兰花,像一幅凄决工笔画……

第一次遇到这个短发的胖女人,便是在玉兰树边。我拐过山坡时,她刚好迎面走来,一手托着些玉兰花瓣,一手拿着一朵洁白的玉兰花,自得其乐的往耳边的短发上比划着,因为时间尚早,都没想到园里会遇到他人,我们都有些惊诧。出于成年男子的礼貌,我首先打招呼说:“早,爱花之人啊。”女人下意识的把手里的玉兰花藏在身后,红着脸羞涩的笑了一下,措身而过。这个粗线条的中年女人竟然这么容易脸红,这叫我很意外。记得读过一篇叫《女人的高贵,来源于灵魂之羞涩》的文章,对女人研究不透彻,这“高贵”指的是什么搞不清楚,但家里女人泼辣难缠,单位的.女同事们更是个个人精似得,精于世故、面面俱到,仔细想想,真的是多年没看到过女人脸红了。不仅又回头看看这个羞涩的女人:她齐耳的短发有些蓬松,一身灰色的运动衣紧紧的勒在身上,这背影给人最直接的感觉就是粗,脖子、腰身、胳膊、腿都粗,拿着玉兰花的胖手还机械的背在身后,走起来更显得笨拙。我不禁哑然失笑。

这个春天我成了一个特别勤快的人,每早像跟人约了似的,五点左右准时起床,充满激情的向着植物园出发。照例,走进园子不久,便会与这个短发的胖女人迎面相遇,她已经手里拿着些花花草草的,要满载而归了。第一次搭讪没得到回应,之后我便不再跟她用语言打招呼了,只是走近后,笑一笑,点点头。她微笑着垂着眼帘一措身就过去了,看没看到我点头也不确定。每次相遇,都叫我感慨不已:这样一位勤快乐观、亲近自然之人,不生的窈窕纤细也就罢了,怎么也不应该如此粗笨吧!

牡丹花盛开之时,这个园子突然热闹起来,清晨、傍晚,都有大伙的人在园中游走,写生的、拍照的,熙熙攘攘。一天晚上十点多了,突然来了雅兴,带着老婆孩子夜游牡丹园。月光如水,大朵、大朵的牡丹花沐浴其中。黄的、红的、白的、粉的……瓣如轻纱,蕊若精灵,雍容华贵,不胜娇羞。女儿忍不住伸手轻抚花瓣,“咳!”突然有人大声咳嗽一声,一道手电的强光照过来,这时我才发现不远处的石凳上,坐着个人。手电光灭了后,我走近石凳,看清坐着的是位戴着袖章值班的老人。我友好的问老人:“这么晚了还值班啊?”老人没好气的说:“不值班咋行,花开的好看,就有人想摘,而且随手扔的到处都是……”我突然想到那个短发的胖女人,心里一下变了味道。

一天早晨,起床比平时早一些,进园后,远远的看到那个短发的胖女人站在芍药园边,手里捧着几朵芍药花跟戴着袖章的值班人员说着什么。我想肯定是她摘花被值班的逮住了,想到她每天手里拿的花花草草的,竟然有些幸灾乐祸的释然。离得远听不清他们说什么,我突然想:也不知道这个女人脸红了没有?怕尴尬,我绕路走过了。至此,这个女人在我心目中的形象大打折扣。

之后的早晨,为不跟这个短发的胖女人相遇,我改变了进园后的路线。可这个早晨,不知道是我晚了几分钟还是她早了几分钟,机缘巧合,我们在园门口迎面遇见了。我算不上一个有正义感的人,但见到这个女人手里齐头掐下的鲜红的月季花和被折断的鲜绿的嫩竹,又想到晚上十点多还在值班的老人,还是忍不住皱起了眉头。擦肩而过时我忍不住讥讽的说:“折了这嫩竹回家有啥子用?”可能没想到我会突然说话,女人停住脚步,张着嘴巴,吃惊的望着我。这是我们第一次对视,想不到一个中年女人的眼睛竟然可以如此的惊慌、黑亮。这时,园门口值班室里的老人走出来,很友好的跟女人到招呼说:“今天回的早啊。看看,这么好的竹子又被破坏了……”女人转向老人,轻快的说:“可能是不小心踩断的,我都转遍了,今早园里就扔了这一朵花。”女人托起手里的月季,让老人看。我突然豁然开朗,原来女人每天手里拿的花草,都是捡的别人摘了扔掉的。“这嫩竹带回家做啥用啊?”我又友好的问。女人托起手里的竹杆,轻笑着说:“我女儿看《母老虎》时,特喜欢阿篱,早就想要一副阿篱的破魔之箭了。这竹子还很软,回家给女儿弯成弓去。”我又不好意思的说:“拿着些花花草草的在园里走可不太好,容易被人误解啊。”“你听说过破窗效应吗?”女人说:“这些花扔在园里可能会有更多人跟着做的。”“你不会学黛玉葬花把它们埋在花下吗?”我打趣说。女人垂下眼帘,把月季花托到鼻下深深的了嗅一下,又抬眸瞥了我一眼,脸突然红了,羞涩的说:“我不舍得,你不是说过吗,我是爱花之人啊!”

这个早晨真美!园里大朵大朵的月季花开的正盛。我一路嗅着花香一路想着一个特高深的问题:女人的高贵。

篇9:故乡与我散文

故乡与我散文

故乡年岁已高,许久未曾谋面。大概是我思乡心切了罢,年初一便随着父母奔着去了。

印象中的故乡更像是个被遗落在边陲的村庄,除了挨挤在街上的几家几户,其余的得走在一车宽的土地上一家一家地寻找。这是个既费体力又费脑力的活儿,乡下路杂且破,仅开车就是个难题,没个技术好的师傅自然是没气力走的,如果遇着的是个没记性的师傅,头一年还能摸着地儿,再去的时候稍不留神兴许就赶上别家的团年饭了。把那巴街走到尽头,是一派田园风光。可赶上过年这会儿回去,路两旁的地里大多是枯黄的杂草,或是铺满着烧过的像炭末一样黑的秸秆。树也一样,光秃秃的、且少,来人大都视而不见,反倒成了麻雀的歇脚地,有那么几次,看到拥成一团的麻雀像蜂阵般朝一棵秃脖子树上横冲直撞地“占地方”,伴着凶狠的二重唱,让我疲倦的眼耳一亮,可算是捕到了一点生机。绿的当然有,却难入眼,不过是零零星星的几点秧躺在一边,还不知道到底为了展露个性还是顾影自怜,忘了是谁曾打趣地说:“路两旁的绿色都是来来往往的人撒着尿染的。”

过去人家走得多,光是爷爷奶奶那边兄弟姊妹就有上十户,一来怎么也得折腾好几天。没车的那些年头我们蹭着人家的摩托或者旧三轮,在松软的泥土地上挨家挨户地拜年,要是赶上前夜下大雨,就得赤着脚在泥地里彳亍着了。要拜年空着手自然不像话,可要送的礼品都得拎在手里或扛在肩上,半道上也没个干净地方可放。我那会儿小,没扛过重物,只是自顾自地走,倒也费劲,可我性子犟、脸皮薄,不愿骑在大人肩上晃着脑袋,就只好支个大人一路上拎着我、帮我“拔腿”。一伙人走到后半程大都喘着粗气,细皮嫩肉的到地方了肩头得磨掉一层皮。

这是十多年前的事儿,那天一来一往的折腾让我现在还记忆犹新。一路上飘着雨,我们顾不上打伞,淋得过瘾极了,满身痛快。路边出奇得绿,大概是种的东西不同或是品种不一,空气里净是翻来覆去的泥土和青草混在一起的气味,新鲜的很,在肺里止不住地倒腾。我也是在那一路上吃到了最新鲜的'花生,就着泥和雨咽下去的,想到这儿胃都是暖的。那条路印象中就走过这么一次,之后的年月里走的哪条我就分不清了,反正不会是那条,因为我再也没见到过这么绿的景了。

以前返乡也多是初一,可回来得迟些,初二初三才往回赶,常常是一家吃一顿饭,饭后跟家里人聊聊去年的收成、聊聊今年的打算是必然。若是有事情耽搁了,早中饭得连着一块儿吃,吃完拍着肚子,感谢主人的盛情款待,掏出事先准备好的红包沾沾乡里人的年味儿,作为回礼,主人往往送上一些乡里特有的味道,这个环节完了才算了,才能放我们赶往下一户人家。饭桌上人多,我向来认不全,感觉每年都会新添几个新面孔,可又像在哪儿见过。人特别多的时候得吃流水席,小孩子都坐在一旁吃,姑娘嫂子轮进轮出地帮忙,饭桌上喝酒的倒是不急,外头天南地北打工的、上门做女婿的、屋里守着门的一年上头好不容易聚上一次,喝酒可不能凑合,不说喝得烂醉如泥,起码得酒足饭饱,这也是主人分内的事儿。我从来都不安生,饭菜一上桌就抢着位子坐,不兴与大家推啊、攘着,谁劝都不好使,可筷子起码得第二个动,长辈不动筷子晚辈万万动不得,这是桌上的规矩。小孩儿话可以乱说,可这规矩,破不得。

这些年来,故乡于我大致定了型,停止生长了。记忆中剩的一点儿也在慢慢减少,翻出来都得颇费些力。我年年想着她,却年年没去。生我的地方到头来抵不过养我的地方、抵不过我喜欢的地方,真是可悲!可故乡想着我,她不记恨,我知道,故乡从不嫌弃或忘记每一个在外的人,打你落地的那一刻起,她就会想着法子来跟你相认。

为了不让她心寒,我毫不犹豫地来了。又在那坑坑洼洼的路上轻踩着油门;在疾风中蜷着身子走;又吃了早中餐连在一块儿的饭。院子里鸡鸭很多,说不定我曾赶过他们的祖父祖母;屋后的大片田地被望不到边的铁栅栏围住了,我不能走到几里外的鱼塘钓鱼了。我长得高了,茅房非得弓着身子进去,自个儿得蹲着撒尿;屋里的墙皮正一块块地剥落,我总下意识地抱住脑袋,心惊肉跳地听姨奶奶讲这房子的年头,盯着炭火盆里的火星子活蹦乱跳;小时候的玩伴跟我差不多高了,我跟他们打个招呼,他们也多摆出一副和我原来一样的爱理不理的架势,我已很难想象原来困在地上打闹的场面。菜没变,无非丰盛了些;人没变,无非高了些或老了些。

可时光变了。故乡陌生了。

我悔恨自己把故乡当影子一样平白无故地扔了这些年,却没有低头看一眼,故乡于我多是成了一个籍贯、一个地名罢了;故乡于我多是成了一年中的那一天、那顿饭罢了。可我是一声不吭扔下了她的不孝的孩子啊!她能不急吗!她能不想吗!我有时会突然看见,她想去找、去寻,可我、我的血肉、我的灵魂又在哪儿呢?倘若我不回来,她能找到吗?她日守门前的双眼会闭上吗?!好在如今,我们终于团聚了,故乡于我变成了一日三餐,再丢不得了。要说以前啊,我总想找个能让我把心放一放的地界儿,可兜兜转转了这些年,却只有故乡。

篇10:时光与我短篇散文

时光与我短篇散文

周末,静静的午后,闲散的我静静地望着窗外那一片蓝蓝的晴朗的天空,天空中飘着丝丝白云,明媚的阳光安静地普照着。这一幕,仿佛重叠了记忆,恍惚中又回到了三年前的那个平凡的午后。

三年前,我在北面的一个县城做着房产方面的工作,同事都很年轻,都极富朝气,氛围异常活跃,似乎又回到大学时代那种张扬的宿舍卧谈时光。大家讲话都很直来直去,幽默风趣,丝毫不顾忌职场的种种规则。加上公司比较好的伙食,加上客户经常请客,这种工作对众吃货似乎有着得天独厚的吸引力。因为卧室比较拥挤,中午闲暇时我喜欢跑到附近的公园里,躺在草坪上望着蓝天白云出神,发呆,遐想。

美好的`时光总是很短暂,都是以一种很无奈的方式匆匆结束,这毕竟仅仅是职场,不是大学校园,虽然一样现实的很,但是那种盛世景象和美好氛围却留在了我心底。

时光终究要回归于平平淡淡的生活,哪怕挨饿,受冻。偶尔办事再路过那精致的小城时,已觉得物是人非,冷冷清清。原来能深刻感受的仅仅是当初的情境,世上没有没记忆中更好的风景。

蓦然我发现自己一路走来的确是两旁繁华,但每每我再去重温旧场景,生活似乎总是捉弄我,都已经变成一片苍凉。上次我去大学校园时同学聚会时,发现冷冷清清的校园只有几位老弱病残的研究生在无精打采地走着,没有了当初的繁盛,本科生都被感到新校区了,可能便于城市管理吧,可想而知我们当初在这儿读书时整天吵吵嚷嚷地令城市管理者是多么地头痛。然而我们当初喧嚣震天的活力生活哪里去了,怎么突然变得如此沉闷荒芜?我的心里不免泛起丝丝惆怅感。

时光留不住,旧影已无踪;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虽然路还是以前的路,但是奔波的生活使得我们的身边的人已经换了一波又一波。有的人,一转身就是一辈子。我们长大了,生活中很多熟悉的人选择默默离开,永远退出了我们的视线。我们喧闹的儿时生活也许给他们曾带来过诸多乐趣,相信此时他们在天堂也一样默默地注视着我们。

时光总是无情地流逝,现实生活永远并不美丽,也不可爱。再美好的人生都有隐痛,再苍凉的人生也有亮点。不管战争年代,还是和平盛世,时光总是不紧不慢地走着,埋葬过去,带来未知。

古今岁月相似,隔着时光隧道息息相通。想起汉朝汉武帝的人生,他年轻时也有很多的乐趣,在路上也是和同伴们吵吵嚷嚷,打打闹闹地,就像我们小时候一样。汉武帝很爱学习,上知天文,下知地理,而我们做学生时也是尽量最求各科都很优秀,可见从古到今,教育追求的宗旨都是很相似的。

出神地望着窗外那片蓝天白云,时光恍若回到从前,或更远的光景,想必远古年代也会有像我一样的人望着蓝天白云,默默思考,遐想。

篇11:文学与我散文

文学与我散文

我如此热爱文学,承认这一点,让我感到很不好意思。但除了文学,没有任何事物能够长长久久地占据我的心,能够让我投入那么深的感情。我甚至没有好好爱过一个男人,因为跟他们在一起说些有的没有的,还不如回家看书写作。跟亲朋好友聊天,也多半是逼着他们听我讲构思中或正在写的东西。

我选择朋友有一个一刀切的原则,那就是喜欢我的作品,至少并不讨厌,表达过一定的善意和支持,在关键时候不会践踏它们,对它们踩上一脚。我不会与对我作品无感的人交朋友,因为没有那个必要。

别以为我对自己写的东西十拿九稳,恰恰相反,我常常不知道自己在写什么,以及为什么要写那些东西。我是个盲目的文学爱好者。

最初接触写作纯粹为了打发时间,自我消遣,谁知写着写着,在某一个节点上性质变了,它成了统治者,而我是它的奴仆。

有一次跟一位广东的鲁学家打电话,不知怎的突然聊到鲁迅活得挺不容易的,我说鲁迅有什么难的`,没我难,鲁迅不用担心作品发表不了。为此我自惭了很久,太不自量力了,拿自己跟鲁迅去比,你也配!

所以,这部“文学与我”会展示我几乎病态的创作激情,同时也是一部关于发表困难史的回忆。我发表作品如此之难,已构成一件吊诡之事。

两种可能性:一,我真的写得不好;二,我太不会为人处世。有一次,由朋友领着去拜访评论家李陀先生,毗邻紫竹院的美丽的家,对我这个文学后进他颇为善意,说话诚恳,临别时特意送到电梯口,隔着电梯门,告诫说:“三分靠写,七分诗外。”——还是“七分靠写,三分诗外”?时间太久,有点记不清了。为什么要跟我说这个?肯定是一眼看出我缺乏诗外功夫了。

作为一名北京大报的副刊编辑,谈不上多么资深,常年混迹于文艺一线,与戏剧圈文学圈为伍,虽然跟人走得并不那么热络,但我写作之勤勉与发表之困难如此不成比例,不知道周围朋友怎么看,反正我自己常常百思不解。

很多时候我都快变成二皮脸了,硬着头皮跟口是心非的人打交道,就为给自己亲生的“孩儿们”找一户口。当然这过程也会碰到好心人,给我激励,使我又能带着激情滑行一段。

篇12:书与我散文

书与我散文

早上,把《围城》《死在午后》两本书还给图书馆,出来时手中的重量一下空空的,心中竟有些疼痛,有些怅惘若失……

书记录了远古时代至今的演变历程;书又传承了一代又一代的经验积累。从单一的个字到成册的书籍,从笨重的竹简到轻便的电子书,书的演变至今已有三千五百年的历史。这三千五百年里的人文、地理、历史,仿佛从未远去就在昨日变换更迭。

有人说:书是智慧的钥匙,是时代的生命,是致富的信息,是人类的补品,是进步的阶梯,是人生的向导,是通向彼岸的桥梁,是心灵的启明星,是不开口的老师,是饥饿时的“美餐”……尽信书不如无书,书中也有错漏,也有偏执,也有误导,也有失实。一本书在那一个特定的时代特定的环境,它可能是北斗星,是贤文,是治世良方;在我手中它也可能只是历史的一页笑话。

有这样一个人,一个月内至少要读20本书。不知道他是如何在3天内除了工作之外还能看完2本书的,我真的想像不出他是如何的翻阅书籍。我并不是想去说他什么,再来标榜自己。但是我自己若能一个月读完3-4本,我就觉得很快了。记得有一本书我曾整整读了六个月才把它读完。

说到书就不得不说淘书、藏书,有些人会刻意的钻进大街小巷、路边书摊,只为能在里面淘到一本吸引自己眼珠,勾住自己心神的书籍;也有人是为寻古。

淘书于我是很多年前的事,酷日下蹲在小书摊里一本一本的过滤各色书籍,空手而归那是常有的事,若是淘到一两册好书或是有些年代的书籍,整个人兴奋的就像自己一直暗恋的对象突然间对自己表白。就算从书摊中起身时天晕地旋,分不清黑夜白天东南西北,可还是乐此不彼的扎进书摊中。

淘到一本自己喜欢看的书,藏书就成了一大难事。今年我在扬州说不定明年就在深圳。似乎从一座城市流浪到另一座城市,就跟吃饭喝水一样的正常自然。虽然见识了各式各样的地理、人文、风俗、习惯。可若要完整的保存自己珍爱的书籍就成了一件难事,一个不小心,一个不注意它就会从你的世界消失的无影无踪。以为放在家里头不至于丢失,不曾想过年回家,妈妈告诉我说:“我把你那些书全卖了,一斤五毛线,我卖了二十多块线。”我强装着嘻哈脸,心里却那个疼啊。没想过,淘了N年的书,最后既然就换得二十块钱。朋友戏称这为“买椟还珠”的现代版。

现今,再也没淘到什么书,是没了那心,还是没了那情……

经这么一出之后淘书藏书基本画上句号,改作读书笔记。抄写的第一本读书笔记就是那本读了六个月的书,《人性的弱点》卡耐基著。当时用钢笔一笔一划一滴滴墨水细致书写个人喜欢的文字,喜欢的段落,注释自己的'理解。从来不觉得自己的字体漂亮,可偏偏就有人借走了这一本笔记。几年过去了,不知是对方丢了还是忘了。我的心跟凉水浇了般,凉透了。

读书笔记也就到此结束,现在留存的笔记只剩三本。

有位书友说:自己的字自己的文全是白话,觉得只适合自己品读。今年我较喜欢《小妇人》与《飘》,这两本书都可以说是用很朴实的文字书写。但是它们却在我心中激起阵阵涟漪。个人觉得文字的好与坏不在于是平显易懂的白话,还是拗口的精美的词语修辞,它更在于那字那文是否是你用十二万分的热情书写心中的执念;它是否能给予读者字的陶醉,给予读者文的享受。

我曾戏称图书馆为爱巢,书为小情人。在爱巢中我的小情人们总是你推我挤的要随我去流浪,但我精力有限,只能带走在五分钟之内引起我兴趣的。相反,就算它再高贵典雅,对我而言也只是一张图画。

书于我不仅仅是了解万千世界的各色诡异,了解芸芸众生的姹紫嫣红。书于我更是溺水时的一个救生圈,是通住灵魂的窗口,是明气静心的梳条,是我不愿舍弃的至爱!

做知足惜福之人散文

时光与我短篇散文

灵魂的对话散文

灵魂安放之处散文

飞翔的灵魂散文

灵魂独舞现代散文

音乐的灵魂散文

行走在生活边缘之人散文

雪与我的邂逅散文

皮囊美好or灵魂有趣散文

《与我灵魂共舞之人散文(合集12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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