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劳动者拒签劳动合同的问题,本文共13篇,欢迎大家阅读借鉴,并有积极分享。

篇1:劳动者有权拒签变更后的劳动合同
劳动者有权拒签变更后的劳动合同
我们和公司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6月到期,但是我们手上并没有合同,合同全在公司手上。但是现在公司要我们重新签订合同,合同的甲方是一家与我们公司从事行业完全不同的公司,经我们调查确认是一家人事租赁公司,然后由这家租赁公司以劳务输出的方式把我们派遣到现在的公司工作,其他条款与现合同基本相同。请问各位,我可以拒绝公司的要求吗?如果我想借这个机会辞职,会不会比较方便?
劳动法律师答复:你们公司与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却不给你们合同,这种的做法本身就是不对的,劳动合同应该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虽然看上去你们都没有合同,公司掌握了主动权,不过,你既然想辞职的话,我可以教你个办法,让公司变主动为被动。你不要与人才租赁公司签合同,如果公司强制要求你签,你就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然后根据公司的说法给它一个辞职的理由:
一、如果公司主张你与签订过劳动合同
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就是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也就是用人单位主体,
《劳动者有权拒签变更后的'劳动合同》()。作为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公司应该向你履行用人单位的义务,比如提供劳动条件和工作岗位、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公司提出你再与人才租赁公司签合同就是变更劳动合同的主体,这是需要你与单位协商一致才能变更的。现在单位单方提出变更合同主体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你可以拒绝。如果单位确实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而你又不愿意变更合同主体的话,可以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应该向你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因此,你不但达到了辞职的目的,而且还能得到一笔补偿金。
二、如果公司主张没有与你签订过劳动合同
如果公司以自己持有两份合同,你们手里都没有合同,而主张你们与公司没签过劳动合同,只是事实劳动的话,那你更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了。因为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未订立了,员工有权随时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只是在这种情况下,是否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实践中做法很不一致,要根据你当地的规定来看了。
篇2:拒签劳动合同声明
本人自愿放弃签订劳动合同,并同意解除劳动关系,因此出现的一切法律后果自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签名: 期: 年月日 日
篇3:劳动者签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
一、劳动者怎样签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后,明确各自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也是劳动争议发生后处理争议的重要依据。因此,在签订合同前,劳动者至少应具备以下三方面的常识:
1、提前准备。在劳动合同订立前7天,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合同文本,一边对合同文本内容又充分的了解,特别是对于双方协商约定的条款,尤应引起高度重视。
2、把握内容。从全面保护个人利益出发,应尽量了解《劳动法》的内容,这一点虽然对大众来说又很大的难度,但从合同本身出发,应清楚劳动合同的条款要包括两部分:一是法律规定的条款,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应负的责任共7方面的内容;二是双方认为有必要明确约定的条款,应明确写明。
3、重点了解。在把握合同条款的基础上,还应该清楚了解事关自身利益的两部分内容。
二、劳动者签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
1、附加条款要看清。在聘用合同中,一般都是会有一些附加条款的,求职者在签订前一定要让企业拿出原文,仔细审看无异议后,还要盖章留存,作为依据。要认真检查有无遗漏的约定事项或者附加说明,需要立即补齐的绝对不可拖延。
2、当面签字,盖章不可少。求职者拿到合同,应该让企业及其负责人同自己一起当面签字盖章,以防某些企业利用先后签字的时间在合同上做手脚(更改数字、时间等)。同时,仔细鉴定单位所盖公章,看其是否与自己即将进入的单位一致。因为事后往往发现,在同一法人单位下,会存在许多分公司、下属单位或营业部门,不少劳动者是不愿意进入所有的部门的。
3、数字一定要大写。合同签字后,有些企业会抓住时间空隙,将合同上的数字更改让求职者吃“哑巴亏”,所以,求职者在签订合同涉及数字时,一定要用大写汉字。
4、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时间。有些合同需要登记才能生效,而时间涉及权益期限和合同续签等问题,这些都需要予以充分的注意。
另外,要注意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和附加条件(如签证、登记);合同至少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妥善保管;双方在签订时如有纠纷,应通过合法方式解决。
[劳动者签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
篇4:签劳动合同,劳动者享有知情权
孙国枚:我刚刚找到一份工作,正准备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请问在签订之前,我们双方都有哪些权利?政策上是如何规定的?
咨询员:根据《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前,有权了解用人单位相关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情况,用人单位应当如实说明,
签劳动合同,劳动者享有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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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有权了解劳动者健康状况、知识技能和工作经历等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这里所讲的知情权,是指订立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而不是义务,知情权只能了解与工作有关的内容,不能越出工作内容范围以外。
来源:文汇报
篇5:有关签劳动合同的问题
大家好,我是3月20日进这个公司的,三个月实习期早已过去,但老板一直未提出签劳动合同的事情,每次发工资都会拖2-3天的,而且是现金发的;我想这样的情况对我以后离开这个公司有没有弊端?劳动合同要不要签呢?
鹿鹿小丫期待您的回复!
谢谢!
[有关签劳动合同的问题]
篇6:不能对临时工拒签劳动合同
在一家单位做临时工已有好几年,单位从未与我签过劳动合同。我多次向单位提出签劳动合同,但单位都以我是临时工为由拒绝了。请问这种做法是否合理,国家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
雷化同志:
你信中所提的问题,我们咨询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据介绍,《劳动法》实施后,所有用人单位与职工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在用人单位各类职工享有的权利是一样的,因此过去意义上的临时工已不复存在,用人单位对临时性岗位用工,可以在劳动合同期限上有所区别。
用人单位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这种做法是不对的。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法》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必要时可以向所在地区的劳动部门反映。
[不能对临时工拒签劳动合同]
篇7:不签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受法律保护吗?
近日,一位来石打工的小伙子向本报反映,老板经常让他们加班加点,不仅没有什么福利待遇,不给加班费,就连工资也经常拖欠、克扣。问及签了劳动合同没有,小伙子叹口气说,老板硬气得很,没人敢提签劳动合同的事。大家知道,不签劳动合同,当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追索起来就比较困难。那么,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是不是就不能受到《劳动法》的保护呢?
据了解,造成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因有三种:一是劳动者文化程度不高,对《劳动法》和劳动合同知道得不多,甚至是一无所知;二是轻信老板的口头承诺,在他们看来,签合同只是走个形式,更相信“驷马难追”的“君子一言”;还有一些人慑于老板的淫威,不敢提出签劳动合同。以上几种不签劳动合同的
情况虽不尽相同,但不签劳动合同,并不是劳动者的主观意愿。
不签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一旦遇到侵权和纠纷,该到哪里去寻求保护呢?多年在劳动监察第一线工作的李先生说,他们经常接到拖欠工资投诉,每逢年关临近都会有高峰。一去调查取证,发现这类投诉大都没有签劳动合同,有的甚至连个简单字据都没有,解决起来非常困难。
李先生认为,不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的,但劳资双方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应按劳动合同的规定,予以保护。他援引《劳动法》第98条的规定说,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也有人对这个观点表示忧虑:既然不签劳动合同也会受到法律保护,那谁还会与老板据理力争,要求签劳动合同呢?有了麻烦找有关部门投诉就是了。如果对没签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保护过多,是不是与普及《劳动法》的初衷相抵触?不利于人们契约意识的培养?
坦诚地讲,上述两种看法都有各自的道理。对于弱势受害者,适当进行保护,于理于情都站得住脚。理智地看问题,后一种看法也很有支持力。但无论如何,我们都不希望以频繁发生的悲剧来警醒、教育善良的人们,法律应以最快的速度,来到迫切需要保护的受害者身边,为他们撑腰。
[不签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受法律保护吗?]
篇8:面试问题的拒签理由
面试问题的拒签理由
你经历过的最艰苦的 是怎样的?要经历12轮 。最长的笔试时间有多久?10小时。最长的 等待时间是多长?12小时还没等到……日前,在一个求职网的论坛里,一群求职学生比拼起了上述“最雷人求职经历”。他们在苦笑之余,对用人单位提出了请求:虽然现在毕业生众多,但还希望用人单位以人为本,给予求职者应有的尊重。
最苛刻要求:非四大名校毕业免谈
记者看到,这个帖子在应届生求职网上发布仅两天,点击量就达到了6万多次,帖子的标题是评选校园招聘之“最”,一经贴出,就有人回帖,“最赤裸裸的歧视”,称一家公司的招聘启事在学历要求上标明“仅限清华、北大、复旦、交大四所高校”,一下子就把绝大多数的求职学生拒之门外。
一名学生称,他在参加一家银行的面试时,参加了多轮笔试、面试和上机 ,终于进入了最终面试,最后却被告知,因为毕业学校非重点高校而被淘汰。他难以释怀:既然看不上我的学校,为何不早说?还有一家公司称,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如果本科是211院校,研究生是985院校,则按照本科薪酬来算;如果本科是985院校,硕士是211院校,则按硕士薪酬算。
除了学历,因为身高、体重等方面原因被拒签的经历也有不少。有网友称,他在接受一家石油企业面试时,面试者先以“有的'装置你可能够不着”为由拒绝了一名1.65米的男生,随后又以“有的装置间距只有0.7米,你可能转不过”为由拒绝了一名180多斤的学生。
最长面试等待时间:12小时
最艰难的面试经历是怎样的?一名学生称,一家租赁公司的面试关足有12轮,他本人“死”在第3轮面试:“以前听说微软招聘中国区总裁时有过10次面试,真不知道什么样的人才才能进这家租赁公司呢?”
还有学生感慨自己的经历更加艰难,他参加一家电信企业的第2轮面试时,从下午2点一直等到6点还没轮到,旁边一名学生向招聘者抱怨,却听到对方一声不屑:“你这算什么,昨天还有的同学等了12个小时呢!”和这名同学感同身受的还有不少,花费半天甚至一天时间等待面试的不在少数。
这个帖子里面,各类奇怪的招聘要求也有不少。一名学生在网上放了一家制造企业的招聘 ,学历要求很新颖:“原则上要求硕士学历,具备文体特长(特别是羽毛球特长)者学历要求可放宽至本科学历。”
最雷人问题:父亲性别
“这些回帖表面上是在分享有趣的求职经历,背后却是求职学生一个个的择业艰难的故事。”应届生求职网管理员张义力认为,从这些帖子里面也可以看出,相比求职学生的精心准备和艰难历程,一些招聘企业对招聘工作不够认真,存在歧视、无视求职者心血的态度和言行。虽然现在是买方市场,但是将心比心,谁不是从求职者的身份离开学校进入社会的呢?
他举例道,一家企业的网申必填项上竟然有“父亲性别”的选项,一名学生在经历3个多小时的辛苦网申之后,在点击“提交”的瞬间就收到了企业的拒信……这类案例数不胜数。他希望这些用人单位能够以人为本,给予求职者应有的尊重,而这样做本身也可以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
篇9:未签劳动合同的问题
我跟老公在开了个小公司,做下来生意挺好的,因为我要经常去银行和税务,还要烧饭接电话业务报表什么的,我老公和弟弟在车间干活,我一个人忙不过来,就再的10月份招聘了一位文员,我是想试用期2个月,她说第二个月看她表现,要是好么就涨点,我们就答应了。
第1月试用期900,第二个月她做的也一般,我们也是给她鼓励,而且人家也提了要求了,我们就给她涨到1000。第三个月开始就是发正式工资了1500。劳动合同想等过年后签的。
现在这几天我正在打印劳动合同,我老公就说不想用她了,其实我也有这种想法。
三个月的时间也让我对她有点了解,工作方面一般般,嘴巴很会说,有点我接受不了,我们一个合作方有点欠款没打给我们,我叫她打电话催下,她电话是打了,但说话让人家听了很不开心,我在旁边都听不下去了,我想这家公司以后可能是不会跟我们合作了我想无论怎样他们毕竟是我们得客户也要客气点,这种情况发生过两次。我都是开玩笑的说你太凶了,我都怕了。
我这个厂里,总共四个人,我,我老公,我弟和她。我们忙不过来,她从来不会来帮我们,就往电脑那一坐,上淘宝,聊天或者做她得建筑工程管理的题目,好像是为了考什么证,她可以分到钱。这点我老公很不满意。说她根本就不尽心给我们工作。
上班基本每天都要迟到几分钟到几十分钟。每个月都会请个几次假,现在年假刚过了几天,她前天又请了一天半的假,早上来办公室里总要擦擦扫扫的,可她都是应付了事,弄个干毛巾桌上蹭蹭就好了,地也不扫,我不想说她,怕她不高兴,我都是自己再拿毛巾洗洗把桌子里里外外电脑传真机什么的都擦了,我想做给她看,她也该知道了吧,可还是没用,都是差不多年纪的,我不想弄的大家不开心。
现在想辞退她,但我们又没签合同,据说要付双倍工资,不知道她会不会拿这个来说事,因为我发现她挺在意这个的,平常没事就把合同法拿来说事,我们当时也没想这么多,第一次做老板招人,什么都不懂,哪想到会碰到这样精明的员工。
工资我们都是每个月按时发的,绝不托一天也不欠她一份钱,都是当月做当月结清,早上一来就给她。吃饭么饭都给她盛好了,她在的时候我们都是鱼啊肉的,她休息我们都是随便吃点什么。弄的好像拍她马屁一样,而且她做的什么令我们不满意,就像那两次跟客户要欠款,说话很不客气,我们还不敢说她,有时候我都有点怕她得,觉得她太会算计了,太精明了,我是属于那种软弱性格,没心机的,也不会做那种老板娘的架子,但时间长了我觉得我都成她得下属了,她得工作很轻松,就接几个电话,做几个报价单就行了,经常是一天都没电话也就不用做报价,一般一天真正忙的时间不会超过2个小时。其他时间她都在玩。礼拜天休息一天。她还嫌1500元的工资低。后来据我了解在我们这个乡下一个厂里的文员只有800最多1000元,而且工作量可多了。更不能上网玩什么的。
现在我们真的不想用她了,她没有给我们的公司带来效益,让我们减少工作量,相反的是给我们带来了烦恼,还要跟在她后面收拾烂摊子,那些客户我老公还得打电话过去道歉,试问我请这样的员工有什么意义?请问我该怎么辞退她,但又要合法呢?
我知道我们没跟她签合同是个漏洞,但这样的员工我留着有什么用呢?才三个月就这样了,以后还不知道怎样呢?
哎,本来想让她接我的手,我能放心把银行和税务方面的事教给她的,让她再招个人接手她得文员工作,她只要管理管理就可以了,我好回家生孩子的,看来又要耽误了。
[未签劳动合同的问题]
篇10:求助关于签劳动合同的问题
我是9月1号进的公司,一直到今天,公司仍然没有跟我签定合同.
当时进公司的时候说好3个月的试用期,后来试用到期后,公司答复1月份签劳动合同,但是直到今天仍然没有签定,我该怎么办?
[求助关于签劳动合同的问题]
篇11:劳动者劳动合同
聘请单位: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聘人: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依法确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甲方与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签订本劳动合同。
第一条 受聘人基本情况:
姓名: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_____个月,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月_____日止,试用期间,经甲方考核,乙方不符合聘用条 件,自甲方通知之日起,本合同予以解除。
劳动合同期届满即终止执行,合同期满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续订劳动合同。
第三条 工作岗位及工作条件: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自身特长,安排乙方从事_____岗位工作(职务说明书另订)。为保证乙方能顺利完成工作任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必须的生产、工作条件。工作时间按《劳动法》规定执行,如特殊情况须延长工作时间,甲方按《劳动法》规定给予劳动者加班报酬。
合同期内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换乙方工作岗位,乙方应当服从甲方工作安排,不得无理拒绝。乙方对工作变动不服,可以向甲方提出申诉,也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条 劳动报酬:
合同期内,甲方按照国家及本单位有关规定,根据乙方岗位,按每月_____元人民币支付工资,试用期工资为正式聘用工资标准的_____%.如乙方工作出色,甲方根据有关考核规定给乙方加薪,如乙方岗位变动,则按甲方岗位工资标准执行变动后的岗位工资。
甲方应每月五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不得无故克扣或拖欠乙方工资。
根据社会经济增长和企业发展等实际情况,如需提高工资水平,由甲方另行规定。
第五条 劳保福利待遇:
在合同期内,甲方每年为乙方购买劳动保险。
如乙方在合同期间因工负伤、致残或死亡,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其余一概由乙方负责。
乙方因打架斗殴,参与违法乱纪活动致伤、致残、致死的一切费用自负。乙方其它福利待遇按甲方有关福利制度实行。
第六条 劳动纪律:
在合同期内,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制订的《员工手册》和其它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维护甲方形象,努力做好工作。
乙方对外代表公司进行的民事活动,必须经法人代表授权方可,未经公司授权或以乙方个人名义进行的民事活动,其民事责任均由乙自行承担。
第七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
一)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不给予乙方任何经济补偿:
1、员工在试用期内,经考核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公司利益造成损失数额达伍仟元以上(含)的;
3、违反《员工手册》,符合其“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4、员工提供虚假个人学历、职称、工作经历等岗位要求重要证明材料,致使公司与其订立劳动合同后,经公司调查证实,员工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
5、蓄意损害公司财产,造成不良影响的;
6、打架、斗殴造成不良影响的;
7、组织职工擅自罢工,有意制造事端的;
8、办公时间内进行娱乐、赌博活动的;
9、改、伪造单据、证明材料的;
10、违反公司保密制度,符合保密制度中“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11、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
12、其它触及刑法及行政强制性规定行为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应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可解除劳动合同,并按国家劳动法给予经济补偿:
1、乙方工作中年度考核不及格的;
2、乙方不能胜任公司安排的工作,经培训或岗位调整仍不能胜任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国家和本市从事有关行业、工种岗位规定,公司无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4、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5、国家劳动法上规定的其他可以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三)乙方在合同期限内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日通知甲方。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七条第二款解除劳动合同:
1、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均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劳动合同解除后,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提出任何要求。
第八条 违约责任:
劳动合同签订后,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如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害或经济损失,违约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九条 劳动争议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北京市昌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乙方劳动人事档案由乙方自行寄存,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双方以本合同作为劳动关系建立的依据。
二)甲方根据需要可对乙方进行技术培训,签订培训合同,培训费按培训合同约定内容支付。
三)乙方应严格保守甲方的商业和技术秘密,不得对外泄露,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乙方在甲方单位任重要岗位职务(所有财务人员、部门经理以上职务等)须与甲方另行签订保密协议。
第十一条 在签订劳动合同前,乙方仔细阅读、学习了甲方的《员工手册》、《部门工作职责》,并自觉遵守。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签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签章)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12:当拒签劳动合同时应该如何处理
当拒签劳动合同时应该如何处理
一、处理方式:
遇到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时该怎么办?
1、提出要求,要求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2、若单位不签订的,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二、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不管在什么情况下,单位不跟劳动者签劳动合同,最后都是要想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的。小编在这里提醒各位劳动者,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可以向其要求支付双倍工资,这是法律有明文规定的,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时,如何赔偿劳动者
劳动合同问题一直是司法实践中广泛讨论的问题,也是劳动者关心的焦点。一般来说,劳动关系开始的标志就是签订劳动合同,但当公司不与职工签订合同时,职工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本文整理了关于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时,如何赔偿劳动者的内容,为您提供一定的参考。
一、未签劳动合同需赔双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支付双倍工资。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
二、若签了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辞职需提前30日通知企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辞职可能会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未签合劳动合同,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关系,不用承担赔偿责任。这样一来企业对劳动者的约束力就变弱了。
三、未签劳动合同能引起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成立。《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对企业是不利的。
四、单位不能以试用不合格为由辞退职工。《劳动法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签了合同约定了试用期,企业就能在试用期内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随时辞退职工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未签劳动合同就不存在试用期的问题,辞退职工就必须给付经济补偿金。
五、未签劳动合同依然不能免除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保费的义务。法律规定只要劳动关系存在,企业就应履行劳动法规定的各项义务。若不履行,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哪些情况可以签订无限期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特别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时,要注意以上的法律法规,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本文由小编为您整理提供,欢迎参考咨询。
试用期不签订劳动合同违法吗
试用期合同与企业正式劳动合同一样,同样具有法律效益,旨在保护和维护应聘者在工作初期,由于不熟悉和不适应,而对工作中可能产生的各类隐含虚假报酬、工作内容、工作性质等欺骗性质信息的维权行为。那么在试用期内,要不要签订劳动合同呢?试用期不签订劳动合同违法吗?请看下面专业律师的解答。
《劳动合同法》公布很久了,但一些劳动者对于签订劳动合同知识懂的太少,特别是在试用期,很多人都不知道试用期该不该签订劳动合同。其实,在试用期不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的。以下是鼎凌律师为您全面介绍试用期签订劳动合同的有关知识,希望对您有帮助。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己建互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自你上班之日起,与用人单位建互了事实劳动关系。只要你在正常工作时间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就必须支付劳动报酬。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筻l8条规定:“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所以,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未和你签订劳动合同的做法是违法的。首先,可以要求工作超过一个月的部分支付双倍的工资。根据法律规定,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职工建立了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己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其次,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你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你可以按照法律规定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再次,对于单位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可以提出辞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求劳动合同。
员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要怎么办
不管在什么时候,员工拒签劳动合同的,都将使用人单位处于双倍工资赔偿的风险之中。本文就为大家带来一起具体案例对《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内容进行分析。
应当说这个规定对用人单位的约束作用是很大的,现在可以说在签订劳动合同问题上,企业和员工的地位转换了,用人单位现今都是很积极的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那会不会存在员工拒不同意签订劳动合同,以此向企业主张双倍工资的情况呢?
在司法实践中,劳动者提出的申请一般是有事实依据的,但也不排除一些不是事实但却看似有理有据的情况,因为在劳动仲裁和诉讼过程中,员工双倍工资赔付的诉求通常都能得到劳动仲裁委员会或者法院的支持。所以不管在什么时候,员工拒签劳动合同的,都将使用人单位处于双倍工资赔偿的风险之中。这也就使得劳动合同法施行以后,有关劳动者以企业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为由向企业主张双倍工资的劳动仲裁一度成为热点问题。我们下面这个案例就是因员工不同意签署劳动合同却向单位主张双倍赔偿,但最终法院判决单位给予赔偿的比较典型的案例。
【基本案情】
韩某在宁夏大厦工程部任水暖工,劳动合同期限为4月3日至4月2日。在劳动合同到期后,韩某仍在宁夏大厦工作,但韩某一直拒绝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月22日,韩某提出辞职,双方的劳动关系解除。后韩某向北京市东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宁夏大厦向其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2300元,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及年9月份的工资。北京市东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宁夏大厦向韩某支付2008年9月的工资1104.51元,以及2008年5月3日至2008年12月22日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
宁夏大厦不服该裁决书,认为双方没有续签劳动合同主要原因系韩某拒绝,故不同意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被告韩某辩称:双方所签劳动合同到期后,宁夏大厦从未找他续签过劳动合同。宁夏大厦申请证人刘某、宋某出庭作证,证明在2008年6、7月间曾经接到过宁夏大厦人事部的电话,通知韩某所在的工程部去签合同,并将此通知转达给了韩某。法院认为,本案焦点系双方没有续签劳动合同应由谁负责。宁夏大厦与韩某的劳动合同到期后,韩某仍在宁夏大厦工作,双方应当续签书面劳动合同。证人虽证实宁夏大厦曾通知韩某续签劳动合同的事实,但对于韩某不予续签的情况,宁夏大厦仍应负有提示韩某续签的义务。可直到2008年12月22日双方解除劳动关系时,宁夏大厦未采取任何措施履行此义务。所以双方没有续签劳动合同的责任应由宁夏大厦承担,其应依法支付韩某二倍工资差额。
【案情分析】
该案件中宁夏大厦已经证实了曾通知韩某续签劳动合同的事实,但法院仍然认为其没有履行法定义务,那么企业在通知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方面该如何做才能尽到应尽的义务呢?如果未签书面合同的责任确在劳动者一方,则用人单位企业不需支付双倍工资,但是用人单位应当对此承担举证责任。在诉讼中无法证明的事就是没有发生过的事。本案当中,宁夏大厦正是因为没有能够有效证明自身履行了法定义务而最终被判承担赔偿责任的.。
法律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因此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尽到以下义务:
首先,用人单位应当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在当面向劳动者送达通知被拒绝后,可以采取快递、挂号信等可以保留凭证的方式,以备发生纠纷时作为证明之用。该通知应当明确表达要求签订合同的意思表示,并写明要求签订合同的截止日期,并可附劳动合同文本或主要条款。
其次,通知送达后劳动者愿意签订劳动合同,企业应当立即完成签订合同,如果劳动者表面上同意签订但以合同个别条款有异议等理由拖延时,用人单位应当也与劳动者签订一份书面证明,写明要求签订劳动合同的通知已经送达,因劳动者原因暂未签订劳动合同等事宜,并让劳动者签字确认。
再次,如果劳动者无任何理由拒不签署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通知终止合同,办理离职手续。以上的通知也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并以快递等可保留凭证的方式进行。也就是说,用工一个月后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的选择是,或者立即签订完成,或者继续双倍付薪,或者终止合同。只能选择其一。
所以,劳动合同应当在一个月之内签订,这样企业一方的风险就会减小。那么什么时候是签订劳动合同的最佳时间呢?
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用工前,单位有足够的时间和筹码与员工协商,协商不成的,取消用工即可,劳动关系尚未建立,单位无需承担任何的责任。如果办理入职手续的第一件事就是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签订后才开始办理其他手续,则单位一方因不签订劳动合同被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的风险就降为零。如果用工开始以后才签劳动合同,此时劳动关系已经建立,万一双方对合同条款存在争执,不能达成一致,或员工故意拖延不签,那企业就会比较被动。单位为了不至于拖过一个月的时间限制可能不得不接受较为不利的合同约定,当然单位也可以通知终止合同。
对于企业来讲,首先应当尽快的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立即书面通知终止合同,办理离职手续,及时通知才能及时止损,其他的细节事宜等合同终止后再讨论也不迟,但不管怎么样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状态企业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控制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
其次,百密总有一疏,如果企业因某些人工作差错在用工过程中发现有漏签劳动合同的情况的,应当立即补签,在员工同意的情况下,可将签订的日期补写为员工入职之日,以绝后患。如果一个企业有规范的管理机制,良好的工作环境,对员工也会有吸引力,当发生一些漏洞或工作失误时,员工也会理解,不会无理取闹吹毛求疵的。
再次,企业在用工过程中应当妥善保管员工的劳动合同,因为每份合同的价值最高相当于11个月薪资。企业应当将劳动合同一式三份,单位保存两份,分别由不同的人员管理,派专人定期检查劳动合同看是否每位员工都有签订,并查看是否有员工合同即将到期,提前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应届毕业生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什么
对于应届毕业生来说,不熟悉劳动合同的签订,那么应届毕业生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应该注意什么呢?详细的解答请跟随小编一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一、大学应届毕业生提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从何时起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这种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在现实生活中争议和纠纷的发生。比如,即将毕业的在校大学生毕业前与用人单位提前签订了劳动合同,其劳动关系也只能从其正式上班之日起计算。
二、试用期是否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现实生活中,有些用人单位往往对于试用期内的劳动者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而经常会等到劳动者“转正”以后,再签订劳动合同。首先,用人单位的这种做法是错误的;其次,即使在试用期内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的期限仍然是计入劳动合同期限内的。
三、试用期期间单位是否应该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
单位应当为试用期内的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既然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期限的范围,员工就有权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等。如果单位没有在职工试用期期间缴纳社会保险,可以在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之后为职工补缴。
四、单位提供什么样的培训才能与职工签订服务期条款
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的培训是有严格的条件的。
1、用人单位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这笔专项培训费用的数额应当是比较大的,这个数额到底多高,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一个具体的数额,将来可由各地方予以细化。
2、对劳动者进行的是专业技术培训。包括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比如从国外引进一条生产线、一个项目,必须有能够操作的人,为此,把劳动者送到国外去培训,回来以后干这个活,这个培训就是本条所指的培训。
篇13:职工单位续签或拒签劳动合同
关于职工单位续签或拒签劳动合同
吕向成:我是天长企业技术开发部的一名工程师,从入职到现在一直做开发工作。今年4月20日,我的3年劳动合同即将期满,前些日子人力资源部通知我,公司今年出台新规: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的职工,续签时都与单位下属的销售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工作岗位不变。与子公司续签劳动合同我没意见,但新合同中规定我的考核工资、绩效奖金都要按销售公司的业绩来发放,这无形中降低了我一半的薪水。虽然人力资源部表示销售公司的效益会逐步提高,我们的`考核和奖金到时就多了,甚至会超过现在的水平,但这毕竟只是期望,实际能否达到谁也说不准。同时,公司还表示,如果我不同意,算我违纪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将不支付任何补偿。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
武丽君: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时双方可以续签或者终止。从您介绍的情况来看,劳动合同期满,单位在续签的劳动合同中降低了劳动报酬、变更了劳动合同的主体,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因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所以,您可以选择接受单位的条件而续签劳动合同,或者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并且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若公司不同意支付经济补偿金,您可向仲裁部门申请仲裁,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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