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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休年假”来袭 未休年假可补偿多少工资?
有网友问,末到来,年假被“清零”之前,突击休年假单位不同意,该如何补偿工资?
[“休年假”来袭 未休年假可补偿多少工资?]
篇2:员工未休年假工资补偿标准规定
员工未休年假工资补偿标准最新规定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九条 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第十条 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第十一条 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
前款所称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实行计件工资、提成工资或者其他绩效工资制的职工,日工资收入的计发办法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什么是年假
年假,是指给职工一年一次的假期。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凡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均可享受带薪年休假。我国法律规定: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而对于放弃年休假后的补偿问题,该办法第十条亦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1.员工未休年假工资补偿标准最新规定
2.带薪年假工资计算方法
3.带薪年假工资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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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假未休完如何折算工资?
6.带薪年假不休工资怎么计算
7.带薪年休假工资计算方法
8.年假加班工资怎么算
篇3:企业职工未休年假可拿三倍工资
近日,智联招聘发布中国白领满意度指数调查报告显示,20中国白领休假状况差强人意:四成白领没有休年假。2月9日,记者就此进行走访。专业人士称,未休年假的企业职工,按规定要拿单位支付的“三倍工资”。但是,职工主动书面放弃单位安排年休假的,则只拿正常工资。
走访
国企比民企执行得好
智联招聘此次调查分别从白领的工作满意度状况和生活满意度状况两方面展开,共计回收有效问卷9272份。报告显示,白领生活满意度和工作满意度仅为2.22和2.41(满分为5),其中不少白领对休假状况不满意。
“我们每年都能按规定休假,只要按程序向公司领导提出申请,事假年假一般都能批准。”省城长风街一家煤炭国有企业人力资源部职工李女士表示,公司在初就对职工“带薪休假”作出了明确规定,还专门为职工建立了带薪年休假管理台账,实行专人管理,逐年记载,以保证职工正常享受年带薪休假。“目前我们还没有接到年休假方面的投诉。”
在省城南内环街青龙电脑城工作的张先生告诉记者,他大学毕业就到该电脑公司上班,已干了6年,目前是副总经理。按规定,他应有“带薪年休假”。“但是,老板一般不允许离开公司好几天,所以即便我是公司高层,也不好意思休年假。”张先生表示。
记者随机对多家国有、民营企业采访发现,国有企业比民营企业年休假执行得更好一些。其中,不少国企对此已有制度性安排,而民营企业不少则停留在“一事一批”阶段。
政策
1 累计工作满1年即可休年假
山西劳动争议网站站长、山西晋泽律师事务所主任吕晋泽律师表示,《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一般情况下,自己可以休几天,对照一下一目了然。
不过,对于跳槽职工而言则需要折算。吕晋泽介绍,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之前已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享受年休假天数。例如,职工在甲单位工作3年,今年2月9日跳到乙单位,那么他今年在乙单位剩余的“日历天数”为326天(从2月9日至12月31日)。按累计工作时间算,他对应的年休假天数应为5天。按照计算方法,(326÷365)×5天为4.5天,由于0.5天不足1整天,因此他今年的年休假天数是4天。当然,第二年起,他在乙单位的休假天数就可按相关规定正常执行了。
[企业职工未休年假可拿三倍工资]
篇4:未休年假可以拿到三倍工资吗?
网友的困惑:
好像在某文件中看到过,年假未休成的,用人单位应该按三倍来折算工资的,但是有的公司只按2倍来折算,还说什么,有一倍已经含在工资里了,我就不太明白,怎么含在工资里的?就拿人家休了年假的来说,休年假那天也是正常给工资的,又不是扣一天工资,那没休的不还是应该给三倍的工资?
你说的某文件应该是《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其中对年休假未用完的情况是这样规定的:“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这一条款表明以下两层意思:
1、年休假使用不掉,既是单位的决定,也要得到员工的同意;
2、未休年休假需要支付三倍工资报酬。
可以发现,该条例没有说到两倍工资的问题。那两倍的说法是哪里来的呢?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针对《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发布了《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这一具体实施细则,明确了操作中产生的一些问题。这个《办法》中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这一条款的关键就在最后一句话。显然,《办法》解释了三倍工资报酬的计算方式,提出三倍工资是包括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的。从薪资计算角度来看,年休假未休,公司没有拖欠工资的话,就意味着计算工资时发了正常上班的工资,换句话说,已经有一倍的工资发过了。岁末再对未休年休假进行整理清算时,只需要发剩余的那两倍就可以了。
因此,说发三倍和发两倍其实是一个意思,只不过要抓住一个重点:应该休的那天年休假所对应的工作日已经发过工资。这就是一倍的差距来源。
[未休年假可以拿到三倍工资吗?]
篇5:未休年假怎么补偿
未休年假怎么补偿
①不休年假可获三倍工资
用人单位未安排员工休满应休年假的,对劳动者应休未休的年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100%部分)及法定补偿(200%部分)。
不足一整天的,不支付。
未休年假工资报酬申请仲裁时效为一年。
②企业调岗不能太“任性”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未约定工作岗位或约定不明的,用人单位有正当理由,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合理地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属于用人单位自主用工行为。
但判断合理性应参考以下因素:用人单位经营必要性、目的正当性,调整后的岗位为劳动人所能胜任、工资待遇等劳动条件无不利变更。
③加班费不能只计“基本工资”
对于很多职工来说,加班是家常便饭,那么究竟该如何计算加班费基数呢?
《解答》明确,劳动者加班费计算基数,应按照法定工作时间内,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应得工资确定。
具体情况包括: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加班费计算基数的,以约定为准;
2、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以实际发放的工资标准作为计算加班费计算基数;
3、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
4、如劳动者的当月工资与当月奖金发放日期不一致的,应将这两部分合计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
5、确定员工日均工资和小时平均工资时,以每月工作时间为21.75天和174小时进行折算;
6、按季度或年度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用人单位,应将综合周期内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
④单位不给上社保须赔偿
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前一年内,存在因用人单位过错未为劳动者建立社保账户或虽建立了社保账户但缴纳险种不全情形的,劳动者可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
存在缴纳年限不足、缴费基数低等问题的,劳动者也可以通过用人单位补缴或社保管理部门强制征缴。“不交社保约定”于法无据。
⑤应聘者如若说谎可解聘
劳动者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对劳动合同履行的自身基本情况有隐瞒或虚构事实的,包括提供虚假学历证书、假身份证等个人重要证件;对履历、知识、健康等个人情况说明与事实有重大出入的,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
⑥错过签无固定期合同不支持变更
符合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但已经和用人单位签订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如果要求变更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予支持。
但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情形的除外。
⑦员工提前解约优待收回
如果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提前解除合同,而用人单位除向劳动者支付正常劳动报酬外,还特别给予劳动者特殊待遇,用人单位可以就劳动者未履行合同对应部分,拒绝给予特殊待遇,已经预先给付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相应比例要求返还。
也许有人有话说了:休年假喊了那么多年,到现在我还一次都没休过呢!确实,政策规定是好的,但很多时候,在实际中并不是人人都享受到了这些权益。
篇6:未休年假工资如何计算
如果用人单位确实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员工休年休假,怎么办?
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员工休年休假。但对员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员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员工未休年休假工资具体怎么算?月工资如何折算为日工资?
根据《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日工资=月收入工资÷月计薪天数,月工资折算为日工资按照每月平均工作21.75日计算。
比如一名员工工作满3年,月工资为1万元,那么他该休的年休假为5天;假如这5天他没有休年休假,单位应该支付他6897元【即(10000÷21.75天)×5天×3倍】未休年休假工资。
年休假未休工资计算方法
1、依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2、规定的折算方法为: (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3、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篇7:未休年假工资如何计算
1、职工休年休假期间工资的计算。
根据条例规定“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也就是说,休假等同于在正常工作。有些单位通过规章制度规定,职工休假期间工资计算基数为基本工资等,均不符合本条例规定。也就是说,上班获得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奖金、出勤奖,休年休假一样应获得这些。
2、未休的年休假工资补偿的计算。
前面提到,未休的年休假天数按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报酬。根据条例第2条“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的立法思想,这里的日工资收入应按统计局第1号令关于工资总额的组成口径进行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月度、季度、年度、出勤、超额等各种奖金)、津贴和补贴。对实行年薪制的,应以年薪为基数折算出日工资收入。
3、年休假工资计算不同于加班工资计算。
在有的地区规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可以通过合同约定。国务院年休假条例明确规定年休假工资计算基础为日工资收入,尤其要注意该条例强调了计算基数是工资收入而不是工资。企业不能通过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来约定年休假工资补偿的计算基数。因此,企业不安排员工休年休假,支出的工资成本将远高于安排员工休假。
篇8:如果离职未休年假有补偿吗
年初,一些企业的年休假单子开始发放到员工手中,对于一些工作刚满一年的职场新人,他们也终于可以体验带薪休假的滋味。相比一些老职工,如今的年轻人无疑幸运得多,原来一些员工工作5年才可以有5天的年休假。那么,对于职场中人,年休假有什么具体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不安排休假,该怎么办?针对这些大家关心的问题,记者日前采访了上海百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贾毅冰律师。
工作满一年就可以享受带薪年休假
我国《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不过,对于一些教师来说,很难享受到年休假的待遇。因为国家规定,职工享受寒暑假天数多于其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确因工作需要,职工享受的寒暑假天数少于其年休假天数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补足年休假天数。
如果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但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月工资不包含加班工资。如果员工在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年休假2大常见疑问
疑问1:我现在想从现在的单位离职,但年休假尚未休怎么办?
答: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疑问2:我是派遣职工,在休年假方面有什么特别规定吗?
答:对于劳务派遣的职工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用工的,也依法享受年休假。不过,被派遣职工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无工作期间由劳务派遣单位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的天数如果多于其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少于其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的,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应当协商安排补足被派遣职工年休假天数。
[如果离职未休年假有补偿吗]
篇9:未休年假补偿的条件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应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劳动者还要记住,既然是“带薪年休假”,意味着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年底也是离职高峰期。如果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休的年休假没休完怎么办?
依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具体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 ×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机关事业单位的员工未休假,情况又如何?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工作人员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对其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支付标准是:每应休未休1天,按照本人应休年休假当年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其中包含工作人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需要提醒的是,如果机关、事业单位已安排年休假,工作人员因个人原因不休年休假或者请事假累计已超过本人应休年休假天数但不足20天的,只享受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员工未休年假能否得到补偿?工资补偿标准是多少?
小李入职一家公司已有五年,年初,他想按法律规定休年假;因为当时公司状况不如理想,公司领导希望大家能加把劲冲冲业绩,就和小李协商看是否能先不休年假,待公司度过这一段艰难时期后再论功行赏。小李考虑了一下就同意了。经过小李等员工的努力,公司的销售额有所提升,20底,小李婉转地向领导提出未休年假的补偿问题,领导提出按照日常工作日的加班标准补偿给小李,或安排补休,小李不同意,认为给少了,双方引发纷争。
律师表示,此种情形,小李有权要求公司按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年假,是指给职工一年一次的假期。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凡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均可享受带薪年休假。我国法律规定: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在案例中,小李经与公司协商,自愿放弃年休假,符合法律规定。
而对于放弃年休假后的补偿问题,该办法第十条亦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由此可见,该公司只按日常工作日的加班标准支付补偿,违反法律规定。小李可继续与单位开展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循法律途径解决纷争。
以下内容摘自:《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九条 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第十条 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第十一条 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
前款所称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实行计件工资、提成工资或者其他绩效工资制的职工,日工资收入的计发办法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未休年假补偿的条件]
篇10:离职未休年假补偿标准是什么
离职未休年假补偿标准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果出现员工离职怎么办
《劳动法》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首先,用人单位应当以书面形式送达通知书,限定员工在指定是时间内回公司上班,并提出如限期内不上班的处理措施。其次,当员工擅自离职达到可以辞退的标准时侯,用人单位应当将解除劳动关系的事宜公开,并以书面形式送达离职通知书给员工,通知其前来办理交接工作以及离职手续。
至于通知书的送达,用人单位应采取挂号信或ems形式,将通知书送达至员工信息登记的住址、身份证地址,或者经济联系人地址,并保存好回执。送达日期,以签收日期为标准。若员工不签收,或邮寄信被退回,用人单位应当完好保留邮寄信,如有争议发生,至开庭时方才当仲裁员的面打开邮寄信,以证明用人单位履行了通知义务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愿。必要时,用人单位可以在报纸上登声明。
另外,如果员工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的,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申请仲裁,要求员工赔偿损失。如果用人单位为员工支付了培训费用,而员工未到期离开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培训费。如果员工未与公司办理离职手续就到其他公司上班,造成原公司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赔偿损失。
离职是否有补偿金
如果是员工自己离职没有经济补偿金的,除非是单位辞退,而此时补偿金的计算方法主要是:
1、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2、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没签合同的,除经济补偿金外,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
3、经济补偿金=补偿时间×离职前的12个月的平均工资(平均工资的算法:是当月所有的应发工资数,就是扣个人保险及公积金以前的那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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