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如果这里也有你的故事杂文随笔,本文共1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欢迎大家分享。

篇1:如果这里也有你的故事杂文随笔
如果这里也有你的故事杂文随笔
请慢慢听,请慢慢说。——题记
北方的城市,自有北方的风情。
粗犷的汉子,夏雨般的姑娘,是这城市的暖风。鲜明的四季,在这里笑饮对坐。柳树挥舞着枝桠,招待着云朵里偷跑出来的阳光。当阳光回到天上,又化作不眠的星,艳羡着这座不眠的城。
这里没有海,没有山,没有雄浑的沙漠和不羁的草原,只是车水马龙间,勾勒着每个人的轮廓。他同这星罗棋布在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土地上的数万城市一样,平凡而年轻。
炮火,也曾为他挂满勋章,胜利的号角,也曾登上这里的古城墙。牛马,在花开的季节,耕出新的田野。金黄的麦穗,在风里摇曳,摇来落叶,摇来秋冬,也摇来又一个春天。
又一个春天,这座城长出了钢筋铁骨的森林。雨为他沐浴,风为他穿上新衣。人们的鞭炮声,为他欢呼,为他喝彩。森林越长越高,将要遮天,欲要蔽日。可,光是无法阻挡的,他依旧降临,洒满林的每枝每叶。
这座城市的朝阳是妩媚的,晚阳的迷醉的,每天的日出与日落,总是同样的幻美。朝阳会有薄纱,晚阳会有彩霞。雨后如洗的蓝天,会系上彩色的丝带。
明月孤轮,或有夏虫,声声透窗,扰人清梦。亦或有金铁交鸣之声,传入歌舞升平的大帐。大帐的灯火,映着漫天的'繁星,层层点缀,挂在穹宇之间,化作流淌的银河。
几盏灯,静立在门前,树下,路旁,等候着晚归的小伙,或是守候伤心的姑娘。小猫小狗,卧在墙角,不争不吵,似在悼念他们的逝去的主人,或是为明天深思。当然,若是他们欢畅的,在路上奔跑,人们也愿意为他们悄悄停车,轻轻放慢脚。
平静了几十年,这座城,还是一样的不爱读书。书店里依旧是沉吟的教辅。书法小说,退隐一隅。儿童读物,倒是被用在了起跑线上。街头,巷陌,也能见到几个报刊亭。如今,却无奈兼营早点。
说到早点,断难割舍年幼时,校前的一辆辆餐车,或煎或炸,或裹或抹。明明普普通通,却总是吃得津津有味。亦或几家路边的早点摊,披星戴月,在路边候着黎明。远远的,便能闻见酥脆的烧饼出炉的香味。油条,一根根金黄澄亮的立在筐里,甜甜的豆浆,或咸咸的老豆腐,一碗碗的飘到碌碌饥肠的人面前。
夏天的晌午与傍晚,烧烤的店前,巨大的风扇,吹着呼呼的浓烟。一张张桌前,围着赤膊的大汉,或对座的情侣。这样的时光,属于友情与爱情。
冬日的衣装店,最为温馨。尤其在飞雪中,橱窗里温暖的灯光,烘着路人的心,勾着流恋的魂。爱雪的人,也会在门前,团出一个个憨态可掬的雪人。银装素裹的楼宇间,会有几条,未扫净残雪的清冷街道,自是最适合散心。
车,自不论什么天,都在奔驰着。只不过,那时宽宽的路,如今却似乎窄窄的。二十年来,越来越窄。
是的,二十年,出生起,我驻足在这里二十年了。我短短的生活,都融进这里的瓦片墙间。我想说说这里——一座城的故事,却不知从何起,从何落。请慢慢听这里的故事。如果,这里也有你的故事,也请你慢慢诉说。
篇2:你呀杂文随笔
你呀杂文随笔
从深远的天空吹来的风,摇摆着像雨一样有淅淅沥沥的声音。轻嗅着原野上花草的远歌,悄悄躲进长满彩色的树的小森林。
树冠迷离了阳光,飞鸟的翅膀抖落了笑语。
风躲起来了,你也躲起来了。
我的手心握着玻璃纸的糖果,嗓子里溢满你的名字,脑海里充斥着你亮汪汪的.眼眸。树冠是你,阳光是你,飞鸟是你,笑语是你。可是,你在哪里呢?
你在哪里呢?
树木相互缠绕长成妍丽斑斓的流岚,还不等去触摸到就着急的四散逃开了。在梦里面,漂亮的东西也总是碰不到。是呀,这只是梦境么?只用睁开眼睛醒过来,就看得见你促狭的笑着,闹得我脸红。
没有你的梦,真是叫人不开心的梦。
要找到你的,即使是梦里,即使我睁开眼睛就可以看见你。没有你的梦,会让我不再贪恋睡眠的。
我问了树洞问了松鼠问了小狐狸,直到整个小森林都知道你的名字。我走过山坡走过小溪走过谷底,直到每一粒沙尘都知道我在找你。
“戴着可爱的帽子,总是温柔的说话,脚步轻轻的,你有看见过他吗?”
“戴着帽子,是大灰狼?”“不是”“温柔的说话,小白兔?”“不是”“脚步轻轻,蚂蚁蚂蚁”“不是不是。”
脚踝酸酸的,手指酸酸的,眼睛酸酸的。风从山涧中跑出来,摸摸我的头,扬起我的发,忙不迭的追着夕阳回家。有萤火渐渐弥漫着缓缓荡漾开来,它们小声的对我耳语,欢呼着簇拥着吧我送到你面前。
还好还好,我还捧着你喜爱的糖果,我叫出你名字的声音还不算沙哑,你亮汪汪的眼眸带着笑意伸手就可以碰到。
“笨蛋,我一直陪着你哟”
“嗯,吃糖果,还有巧克力呢”
“来抱抱”
篇3:这里没有你期待的爱情杂文随笔
这里没有你期待的爱情杂文随笔
“是谁来自山川湖海,却囿于昼夜厨房与爱”
人们关于恋爱的想法有千万种,但真正得到的那一种往往在意料之外。
世界上224个国家和地区两千多个民族八十亿人都要彼此依赖。
1
孤独小姐是个很桀骜不训的人,但她是真的只是孤独。从小孤独小姐看着自己的爸爸每次只要一喝酒赌钱赌输了便开始打自己的妈妈,妈妈身上总是青一块紫一块。有一次她的爸爸喝醉了而且输得分文不剩,便拿起开水往妈妈头上浇,他怪她没能在事业上帮他一把,看着满地打滚的妈妈,孤独小姐泣不成声,她拿起手机打120,却被爸爸强行阻止,只见爸爸恶狠狠地说“我们家没那么多钱,叫不起救护车,快挂掉!”孤独小姐只能是一边抱着浑身通红的妈妈,一边跪着对爸爸哭“求求你送她去医院,我不能没有妈妈!”她的头发被泪水沾在脸上,她哭到把晚饭都吐出来,可是没有用。
从那以后孤独小姐便再也不想做一个品学兼优的人了,她认为品学兼优对她来说没有任何用,爸爸不会夸她,她没有钱,也救不了妈妈。她也不想成为一个像妈妈一样温柔的人,任人欺负。于是平日里乖巧懂事的她开始抽烟喝酒,开始逃学去酒吧。“酒吧里有人付钱,他们会给我钱。”
那时孤独小姐十六岁。
如果说以前孤独小姐的生活只是灰色的,那现在就完全是黑色了,黑不见底。
2
孤独小姐的同桌是温柔先生,温柔先生对谁都很温柔,不会拒绝大家的要求。温柔先生会帮大家打开干捞面泡好,在干捞面刚刚普及,大部分人还不知道该怎么吃时;会帮女孩子拧瓶盖,哪怕孤独小姐还是习惯自己拿校服衣边包着瓶盖,拧出一圈圈褶皱;会在大家难过的时候拍拍大家的肩,笑着说加油……尤其会在孤独小姐难过时摸摸她的`头,说“你的头发真好摸,超滑!”孤独小姐从来没见过这么温柔的人,她觉得温柔先生一定是天使,笑起来简直软化人心。孤独小姐很喜欢温柔先生,幻想了很多和温柔先生的以后,她以为自己的孤独终于有处发泄,她认为温柔先生只是夸赞了她的头发便是对她心存欢喜。她打心底里羡慕温柔先生,坚信只有收获幸福的人才会输出幸福,也只有被温柔以待的人才会温柔待人。温柔先生一定有个很幸福的家庭。
3
孤独小姐终于是在毕业那天说出了对温柔先生的欢喜,两年时间的幻想,把今后的每一步都想好了,仿佛一切都会按照预想的发展。孤独小姐认为嫁给温柔先生一定会无比幸福。但是温柔先生只是回了一句“我不喜欢抽烟喝酒的女孩子,只是你的头发真的很滑才会那样说,在我的世界里大家都是朋友”,还是孤独小姐喜欢的那种软化人心的微笑。
4
孤独小姐在被拒绝后的那天晚上去了教学楼顶喝酒,她遇到了社会先生。社会先生也是一个抽烟喝酒去酒吧的人,孤独小姐很不喜欢他,觉得他以后一定会发展成自己爸爸那副模样。孤独小姐只要一想起他,便会浑身打冷站,想要逃跑。可是社会先生在一瓶酒入肚后,竟对孤独小姐说“做我女朋友吧”。孤独小姐想都没想便拒绝转身离开了。
5
孤独小姐还是一样地去酒吧,但唯一不一样的是多了个社会先生跟着,在别人劝孤独小姐喝酒时挡下,同时凶狠狠地告诉别人孤独小姐从此不再喝酒,听得孤独小姐也是一脸茫然。社会先生每次都会抢在别人前面先去买单,会送喝醉的孤独小姐回家。手机会二十四小时开机,怕孤独小姐万一打电话给自己自己接不到。社会先生不像温柔先生,喜欢他的可能不多,但他喜欢的也只有一个。社会先生除了孤独小姐,从来没有对谁那么上心过。社会先生住在孤独小姐对面楼上,他知道孤独小姐经历了什么,他知道那是一个怎样善良的人,和其它抽烟喝酒的人是不一样的。社会先生一直在默默关注孤独小姐,他喜欢她,想帮帮她。
6
后来啊,人是经不起时间打磨的,在社会先生的死缠烂打下,孤独小姐还是答应了。可孤独小姐却从来没曾想过自己和社会先生在一起竟也能活得快来幸福得像小仙女一样。是她向往的模样。社会先生会记得在她每一个来姨妈的日子里送一杯姜糖水给她,帮她买好各种型号的姨妈纸;会在她说累了的时候把她背在背上;无论场合,会弯下腰帮她系好鞋带;会严厉禁止她做伤害自己的行为,像真正的爸爸一样;也会偶尔吃醋,像三岁小孩……再后来,为了以身作责,社会先生不再抽烟喝酒去酒吧了,渐渐的,孤独小姐也不抽烟喝酒去网吧了,倒是温柔先生,听说分分合合谈了几个女朋友,反而成了自己讨厌的那种人。
凡是能预料得到的,都不叫爱情。
我们所期待的爱情的最终模样不过柴米油盐酱醋茶,一觉睡醒有他,孩子在摇篮里,拉布拉多蜷在床边,拉开撒满阳光的白色窗帘,吻醒那个时而严肃像爸爸时而幼稚像孩子的男人,于是新的一天又开始了。
像社会先生和孤独小姐一样。
孤独小姐不再孤独,社会先生也不再社会,就像所有平淡的故事都应该有个美好结局一样。
篇4:这里的黎明静悄悄杂文随笔
这里的黎明静悄悄杂文随笔
这里的黎明真的是静悄悄,静悄悄的。我赤着双脚迎着晨曦,在柔软的沙滩上轻轻的走着,晨光和海风在脸上慢慢展开着海岸迷人的清晨……
--------印尼亚齐项目记
一、愤怒的开始
每个项目都有各自的优缺点,腾达项目在戈壁,条件艰苦,伙食糟糕,但自由方便,有机会领略最原始的印度风情,而且大家回来后都减肥了;W厂条件不好,但是伙食好,还有不错的运动氛围和和谐的团队;苏丹项目据称是最苦的,但至少回来的人血糖血脂和身材都变好了,而且还有机会去了一趟金字塔;兰卡项目监理是最严格的,但至少我们可以真正的提高,技术和态度,而且环境也许是最美的,但那也只是回忆了,我们一路的说着各自的看法,大家都参加了太多的项目,各抒己见,都猜测着印尼亚齐这个项目会怎样?会不会留给我们巴厘岛风光一样的回忆呢?
当然谁也没有料到我们的期待会这么惨烈的落空,旅途劳顿没有人会抱怨,但是棉兰机场海关粗暴的态度,恶劣的行为,激怒了每一个人,然而在别人的地盘,没有坚强的后盾,我们终究孤掌难敌双拳,过一趟海关,所有美好的幻想都被挡在了关外。
现场的条件不用多说,大家一致同意这是所有项目中最糟糕的一个,不过做工程的国际民工,对环境的适应能力早已经是五星级了,不就是走多远上厕所么,不就是饮食不合之类嘛,都小事一桩了,不过糟糕的篮球场,也没人打球还是让我失望了,对于我来说无论生活好坏,下班后的锻炼是必须的,没有锻炼真的全身难受。
现场的项目管理也让人着急,混乱不堪。的最后一天,因为简单的翻译问题,我们从早上8点一直等到凌晨2点准备工作,结果人家说的是其它的事,这简直是笑话!还有太多的问题,不想不愿也不必再赘述。只是有一点令所有人都难以接受,除了工作,我们要躲避印尼移民局的检查!刚到后没几天,总包方忽然告诉我们,下午移民局要来检查,叫我们躲起来,或者在屋子里面将门反锁,或者到集控室去。这简直是令人作呕的管理,备案每个人就几百元人民币,这些钱都省,搞得我们像做贼一样,人心惶惶,当然我们是不愿配合的,从海关到现场,我们被印尼人和省几千块钱的国人彻彻底底侮辱。不过中国人的逆来顺受早也不是新闻,那天蹲厕所的时候,就听见旁边坑位的人在说,“移民局来的时候,我从窗子跳出来的,幸亏跑得快……”这是打仗吗?面对这些令人发指的情况,我们决定不躲了,我们有很多的老同志,万一出现受伤,实在是无谓的牺牲,抓住就抓住,遣返就遣返吧,这样过着也难受!然后大家一致要求包方给我们备案,不过事实就是答应得好好的,半天却没有什么动作,该说该做的已经说了,我是不会躲的。移民局来的那天下午,去现场的几个同事,在路上,炎炎烈日下待了一个下午,因为路被堵了,还没出屋子的'人,门反锁上,关着灯,静悄悄的,静悄悄的躲在屋子里面,听着印尼移民局的人脚步声由远及近……中国公司拿下这样的项目,一定是因为低廉的价格,绝不是精湛的技术和科学的管理,所以成本到处在省,连这样的几个钱也要省……呼气,吸气,呼气,吸气……
每间房住了三个人,最幽默的是床。现场板房配席梦思是不和谐的,所以我们睡的全是木板床,简单拼接的木板床。第一天晚上,还没睡,同事X君的床板就垮了一块,另外一个同事W君床板也会掉。我算幸运的,我的床不会垮。经常就听见多么安静的时候一声“咔嚓”,某人的床板就垮了。这个故事的高潮发生在某个半夜的时候,我正熟睡,一声“咔嚓”和“哦喝”把我惊醒,之后就听见X君的抱怨,迷迷糊糊中又睡着了,没过多久,又是一声“咔嚓”和“哇靠”,W君也中招了。最后的结局是X君的床板掉了2块,W君的床板掉了3块,我们全醒了,但X君将就着睡了一晚,W君不堪折磨,重新把掉了的床板拼接回去,因为已经无法入睡。第二天早上起来,我把这事跟隔壁的同事说,他们只是淡淡一笑,完全没有大惊小怪的样子,一看他们表情就知道大家都经历了同样的故事。一起找来了工具,四处找钉子,把床重新固定了一遍,之后我们屋子里面再“垮床”的事少了许多,但其它的屋子就不知道了。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搞工程,瞌睡好才是真的好!
现场的生活用水是直接用泵打起来的地下水,经常可以看见里面流淌着的泥土和小虫们,第一次开那个水,实在是汗颜,小虫子在蠕动!洗澡都是冷水澡,我倒是不在乎冷水热水了,以前就经常洗冷水,只是担心那个水不知道能不能洗干净。有一次我洗澡的时候,用盆在旁边接了一盆水没倒,洗完澡的时候,盆子底部已经是一层泥土了,所以我都不敢穿白衣服了,白衣服会越洗越黃的。平心而论,装上一个好一些的过滤器也就没有什么大问题了,我不过也就是在这里呆一两月,那些在这里呆了四五年的盆友们,真的为你们的健康担心呢。
对于项目或是对于我们的生活,只要你愿意听,还有几箩筐的问题,只是我已经无力吐槽。生活还得继续,工作还得继续,解决能解决的问题,慢慢适应下来,再试着快乐。愚人在远方寻找快乐,智者在身边创造快乐,我们在这里,痛,并快乐着!
二、晨艳
生活中最重要的快乐是发现的快乐和创造的快乐。发现,需要一双敏锐的眼睛和敏感的心,和对美的热切愿望。
前往现场的路是一条小路,其中还有一块木板搭成的独木桥。路上常有水牛,或漫步或低头吃草,同事笑言它们是自由的,我把他们当作风景和乐趣。有一次我正在照相的时候,他们慢慢的全都围过来,直瞪瞪盯着我,好像我冒犯了它们一样,看情况不对,我撒手就跑,还有几头也跟着我背后追来,我边跑边回头看,一直跑过独木桥后才停下来,因为它们过不来了。后来有一次我看到它们在玉米地里吃别人的庄稼,我先拍照留下证据,然后用力扔了几块石头把它们全吓跑了,算是报了上次它们围追我的仇。独木桥其实就是一块木板,只容一人过,这个现场有时候简陋的超乎想象,这是到电厂每天的必经之路,每天都可以练平衡木!有一次我到桥边的时候,桥上正好有两只半米左右长的蜥蜴,它们回头看到我,瞬时纷纷纵身跳下水去。阿弥陀佛,我甚是感觉对不住它们,吓到它们了,害它们掉进了深渊,因为桥下的水就是电厂里面排出的废水,深褐色的工业废水,里面一定不好受,愿佛主如来真主阿拉上帝耶稣一起保佑你们平安逃命吧。
在这条路上最惊艳的发现是牵牛花。牵牛花有个洋气的英文名,morning glory晨光,也有别名晨艳,早上7点左右路过的时候,粉红色的牵牛花开满了树枝,真不愧“望见篱墙心窃喜,翩然飞上翠荫间”,一朵朵张开了嘴,贪婪地享受着清晨的阳光和清露,繁华却不热闹,抬头一看蔚蓝的天空,真的像洗过一样,透着天空的蓝再看枝蔓见点缀的朵朵粉红色牵牛花,说不出的清丽和浪漫。我真的被她们迷住了,至少停留了10分钟才到现场去。等到工作完回来的时候,烈日当头,牵牛花全都闭上了,我恍然大悟,怪不得叫她晨艳呢,以后要看牵牛花,就得早起了。
有一天清晨起来上厕所的时候,瞬间就被眼前的景色震住了,厕所后面野草丛生,阳光穿过椰树的树枝,洒在草丛里,而草丛上开满了牵牛花,粉红色白色的蓝色的,一朵朵在清晨的阳光里那么舒展那么潇洒地看着,还有很多牵牛花爬到了芦苇丛中,芦叶在微风的吹动下摇曳着,芦苇也都出了穗,芦花柔絮飞扬,直飞到蓝蓝的天空,这里的天空总是那么蓝,蓝得那么纯粹。这样一幅如画的美景,深深感动了我,忍不住照了些许照片,写上“日出晨安”发给了好友和女友。这一刻我已经毫无疑问喜欢上了牵牛花。
每次看到芦苇,我都会想起静女。“静女其姝,俟我于城隅。静女其娈,贻我彤管。自牧归荑,洵美且异。匪女之为美,美人之贻”,不是彤管多美,而是约会的时候静女送我彤管这事很美。静女是幸福的,因为她送出的礼物,给出的爱已然被接受被回应,还留下这篇千古名篇《静女》。遂想起一件小事,上次去深圳的时候,我们到海边去看海景,半途停车上厕所的时候,我看到芦苇开满山野,于是一股莫名的冲动涌上心头,趁其他人都上厕所的时候,徒手爬到山上,摘了很多美丽的芦花和一朵红色的野花,扎成一束,非常漂亮,自觉很满意很浪漫,激动地跑下山送给女友,谁知她却是个神经大条女,接过花顺口一句:“好漂亮的扫帚!”直接拿着这束花在地上比划扫地,看得我眼泪花花都出来了,不过也逗得大家都乐了,许是自觉无颜,后来我也就找个借口把花给扔了。不过我还是拍下了这张照片,每次看着都觉得那束花真的很美,无论是花本身还是她拿着花的表情,不知是我臭美还是她没懂得我“美人之贻”的美意呢,不过这一段也是那次旅程中一个时时令人回忆的插曲。
牵牛花只是发现的开端,湛蓝如洗的天空和这里的雨也是别样的惊喜。来之前不久,全国各大城市的PM2.5居高不下,让人无处可逃,蓉城的天空也总是沉郁的,现场来的朋友说那段时间西安PM2.5官方数据一直在500以上,令人咋舌!想来肺癌发病率最高这项指标我大中华要夺魁了,谈及国内环境每每让人默然,无所适从,无计可施,尤其对于环境专业的人来说,知道得越多,伤心越甚。看着这里清澈的天空我就开心了,即使下雨被淋成落汤鸡我也不会担心落下的是酸雨和全是粉尘的雨。来后有一天晚上,没有太多前奏,暴雨骤至,没有半刻停歇,直到深夜。屋外蛙声一片,那么清晰和响亮,那个热闹啊!我当时被震住了,细细想想,真不敢相信,我已经十多年没有听到蛙声了,犹记得故乡的夏季,每当大雨时候,故乡的田野蛙声骤起,田蛙们全部像打了鸡血,扯开了嗓子吼,仿佛万马嘶鸣,堪称蛙界盛世大交响!那时候有时还真有些讨厌,这么聒噪!不过后来离开了故乡,城市的水泥地终究不是田蛙们的舞台,蛙声已经在心中沉寂多年,今夜听到,有一种熟悉的田园的感觉,且让我在这暴雨如注的晚上“稻花香里说丰年,听取蛙声一片!”
如果雨是有性别的,那热带的雨一定是一位一直在疾行的侠客,来去匆匆,不似江南的雨,阴雨蒙蒙,如少女般轻柔温婉又缠绵。热带的雨虽然走得快,但天空总会留下他的痕迹,闪电仿佛他的刀光剑影,彩虹便是他侠骨柔肠里的泪痕,在这里看彩虹是很容易的事,有时候没有下雨,天空也挂着几道彩虹,还有时候天空几个地方都有彩虹,许愿都要找漂亮一些的了。更有甚者,记得有一次在兰卡的时候,一团乌云飘来,黑云压城般,暴风骤雨稀里哗啦就来了,令人惊讶的是,这朵云以外的地方还是晴空万里,在分界的地方形成一道如瀑布般的雨帘,还有美丽的彩虹,令人叹为观止!那得需要多么好的运气和多么清澈的天空才能看到那样的奇观,而我幸运的看到了!
不下雨的晚上,星星和月亮经常也都很美的,蓉城几乎全年看不到“月光仙子”,常喟叹不已。满月那天晚上,夜空极其美丽,圆圆的洁白的月亮悬在夜空,更令人称奇的是天空是蔚蓝的,像白天一样,月亮周围的几朵白云清晰得像白昼一样,月光明亮如此,在夜空下站立良久,美得让人无以言表,想说什么一句也说不出来,倒想起纳兰性德的《转应曲》:
明月,明月。曾照个人离别。
玉壶红泪相偎,还似当年夜来。
来夜,来夜。肯把清辉重借。
纳兰公子欲借的清辉,若如今夜这般,定是情人相约最美的月光了,天若有情,也当在他们相见的夜晚投下这般美丽清辉了。有一句诗曰“明月照积雪”,今晚月光实在太美,我想把它比作月光如雪,但想想又觉得不妥,白雪美是美,只是少了一种温婉的感觉。同是洁白,白雪的白给人冰清玉洁的感觉,而月光的白却多了几分轻盈和朦胧,仿佛给整个世界罩上了面纱,娇羞,梦幻又迷人,梦境便也罩上一层轻纱,人们就在这梦境中沉沉睡去。
篇5:人犬也有不了情杂文随笔
人犬也有不了情杂文随笔
在和囡囡相处的两年里,我其实并不完全清楚“囡囡”这个称呼的意义,名字是妻取的,我也从来没有问过妻取名的真实寓意。只是觉得喊起来很亲呢又上囗,凭字面的理解,是女子在闺中,应该是寓意“小女孩”的意思。直到囡囡离开我们后,因为时常想念,就查了词典,原来“囡囡”是一种方言,是对小女孩的昵称,有“宝贝”的含义。
”囡囡”是我家养的一条泰迪犬,一条纯种的泰迪犬。囡囡进入我家纯属是一个意外之下的无奈选择,因为我从来不喜欢狗,更不喜欢养狗。曾经在公园在街上看到有人抱着宠物狗又搂又亲的情景,我不仅觉得不可思议而且还很反感。家里养一条狗,那种既肮脏又烦琐的场景让我想想都觉得恐惧。
那是20的春节,儿子考上部队院校后第一次回家过年。回学校前一天晚上,我们在饭店为儿子送行,儿子从同学家里抱来一只一个月还不到的小泰迪(囡囡)。小泰迪胖嘟嘟的,浑身通体墨黑,两只耳朵被长长的绒毛覆盖着,塌拉着,身子骨还设有三个拳头大,活脱脱的像一只玩具狗,只有一双忽闪忽闪的小眼睛特别明亮,让人感觉有些可爱。
第二天儿子返回了部队,囡囡只好由妻暂时照看着。我们也是怀着“先养几天,以后看情况再送合适的人”的念头。
囡囡到家后的'起初一段时间,我们很少带它出门,只是每天早晚两次带出去“放便”,其余时间就把它关在儿子的房间,我们自顾去上班。只是我们发现囡囡似乎很听话,像有“人性”一样的听话。比如,囡囡从来不在家里撒尿,也不会随意咬家里的东西,偶尔尿急也会撤到卫生间的地砖上,等到我们下班回家,就会躲到一个角落里去,像做错了事的小孩一样。我们在家时,它饿了或要撒尿了,就会跑到我们的身边,用小嘴拉拉我们的裤子、或者“呜呜”轻声叫唤“告诉”我们。我们吃饭的时候,囡囡会一动不动地站在旁边,不吵不闹,我们叫它回自己的房间,就会马上离开。
有一天,我们带着囡囡散步,在路上碰到一个喜欢养狗的朋友。朋友说,泰迪犬属于比较聪明的犬种,智商大抵如二、三岁的幼童。在和囡囡相处的两年中,它的“乖巧可爱、它不时展现出来的”灵性“,确实经常让我们惊讶不已。
三年前,因为我的一个”大意“,囡囡被我弄”丢“了,其实是被人偷偷抱走了。当时囡囡丢失的情形我至今依然记忆犹新。
囡囡离开我们整整三年了,我还是会经常想念它,想念它给我们的生活曾经带来的无穷乐趣。因为囡囡,原本不爱狗的我们如今也羡慕起那些出门牵着一条漂亮的狗狗的行人。看到路上的一只流浪狗也会生出莫名的恻隐之心,偶尔还会轻轻地走到狗狗身边,伸手去摸一摸它身上的毛发,觉得它们是多么的可爱有趣。只是如今我们又不想养狗了,确切地说是”怕“养狗 了,怕再一次经历”失狗“带来的那种”心痛"的感觉。
篇6:罗隐也有春天杂文随笔
罗隐也有春天杂文随笔
人的一辈子不可能一直幸运,当然也不会一直倒霉。罗隐虽然职场碰壁、情场失意,但他也是一个拥有春天的人。“山穷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罗隐虽然少了畋女这样一位忠实粉丝,但其他的粉丝却是只增不减,人气也与日俱增。好多人都托朋友向罗隐求诗。
罗隐的诗写得比较任性,还写出了大家敢想却不敢说的话,深得大众和文人墨客们的追捧。上到皇帝下到纨绔子弟,只要他看不惯了,都会写首诗讽刺他们一下。文人骚客看了,简直都快笑出了猪叫声;被讽刺的人看了,兴许还有些看不懂。据说,罗隐有个朋友中了进士,罗隐就写诗祝贺,把他朋友的老爸高兴坏了,大家都说:“儿子中了进士,你看把老爷子高兴的。”谁知道老爷子却说:“儿子中了进士不是我最高兴的,我高兴的是得到一篇罗公的诗文。”可想而知,当时罗隐的知名度该有多高!
不过,即便知名度再高,对于罗隐的职场并无丝毫的帮助。直到五十岁,他还没有考上进士,于是只好心灰意冷地离开了首都,辗转来到河北。河北有个节度使叫罗绍威,罗隐给他写了封信,简单地介绍了自己。罗隐的文笔极好,一封信写得非常简练,却又凸显主题,在信中他还顺便排了排辈分。按照罗隐的说法,节度使最后光荣地成为了他的侄子,这封信用一句话概括主旨就是:“叔叔来投靠你了。”
罗绍威收到罗隐的信打开一看,身体开始发抖。手下们很好奇:“这是什么信啊?怎么大人看完了变成振动模式了?”一看信的内容,都疯了:“什么?你来投靠我们大人,居然还让我们大人叫你叔叔!看把我们大人气的都抖索了。”罗绍威连连摇头说道:“我是高兴的。”这句话差点吓懵了手下。
“大人,我没听错吧?”
“没有啊?”
“那他要当你叔……”
“什么叫要当我叔,他就是我叔。”
据《五代史补》记载:初,罗隐上中书之日,费窘,因抵魏谒邺王罗绍威,将入其境,先贻书叙其家世,邺王为侄。幕府僚吏见其书,皆怒曰:“罗隐一布衣尔,而侄视大王,其可乎!”绍威素重士,且曰:“罗隐名振天下,王公大夫多为所薄,今惠然肯顾,其何以胜,得在侄行,为幸多矣,敢不致恭,诸公慎勿言。”
罗绍威还真把前来投靠的罗隐当叔叔一样对待。罗隐一来,罗绍威就在城外为他举行了隆重的欢迎仪式。见到罗隐,罗绍威还行晚辈的跪拜礼,把罗隐接进城中。可罗隐在他那也没住多久,又想回浙江老家了,当时是五代乱世,罗绍威见拦不住叔叔,就写了一封推荐信给他,把他推荐给了吴越国的领导钱镠。
罗隐到了吴越国之后,他的职场巅峰才真正开始。
罗隐刚来到杭州,并没有拿出罗绍威的推荐信,而是献上自己的一卷诗文,并特意把一首《夏口》标在卷首,诗中道:“一个弥衡容不得,思量黄祖慢英雄。”借三国时荆州黄祖不用名士弥衡反而加以杀害的故事,表示自己的疑虑。钱镠见了大笑,提笔写道:“仲宣远托刘荆州,都缘乱世;夫子辟为鲁司寇,只为故乡。”罗隐高兴道:“他以王粲、孔子的典故相比,这是告诉我不可离去啊!”于是他登门拜见,得到吴越王钱镠任用。
钱镠十分器重罗隐,他在吴越国从五十五岁做官,一直到七十七岁。官职越升越高,最后是赐金紫,金章紫绶,这些都是地位尊贵的象征。罗隐晚年见知,对钱镠感恩戴德,写过不少诗词来表达谢意。其中最著名的一首是《虚白堂前牡丹相传白太傅手植在钱塘》:
欲询往事奈无言,六十年来此托根。
香暖几飘袁虎扇,格高长对孔融樽。
曾忧世乱阴难合,且喜春残色上存。
莫背栏杆便相笑,与君俱受主人恩。
声名显赫的罗隐作为一个有身份的古人,除了历史故事外,传说自然也是少不了。而且,关于他的传说简直是神乎其神。
传说罗隐原本就是个神仙,在民间有“地仙”的称号。而且他还是“真龙天子”的命格,可以取代玉皇大帝的位置。玉皇大帝怕罗隐当了皇帝会捣乱乾坤,就派天兵天将换了罗隐的仙骨。被换掉浑身仙骨的罗隐咬紧牙关挺了过来,全身只剩下牙床骨还留着。可能是罗隐咬得太狠了,最终没被换走。虽然他做不成皇帝,却留下了一张“圣贤嘴”。说来也怪,罗隐说什么就灵验什么,所以大家既想讨他说好话,又怕惹他讲坏话。
传说中有个财主刚得了一个孙子,但他还想多要几个孙子,于是就办了一桌酒席把罗隐请来,故意让厨师做了一桌子酸味的菜,目的就是想让罗隐说一句“酸菜太多”。因为罗隐普通话不太好,让他说“酸菜太多”可能发音就变成了“孙子太多”。
更玄乎的是,传说有一年冬天,罗隐再次进士落榜,他的心情十分沮丧,想吃顿好的安慰一下自己。不过一摸钱包,如今只剩一个包了。只好在长安街市上卖字糊口。话说这天,罗隐穷得连买方便面的钱都没了,眼看到了中午,肚子实在受不了,便走进一家店想讨口饭吃,可是一连进了好几家店,都被老板一股脑地拒绝了:“朝廷天天加税,我们自己都吃了上顿没下顿,你快出去!”
“看着我干什么啊?唱歌也没用,出去吧。”
罗隐吃力地走出饭店,仰天长叹:“天哪,我前世是作了什么孽了呀?老天爷,你就下点面粉给我吃吧。”话音刚落,忽听北风呼啸,灰蒙蒙的天上,骤然飘起了白茫茫的面粉。一开始人们以为是沙尘暴,仔细一看居然是面粉,一下人们就好像疯了一般,在长安大街上各个都拿着工具收集面粉。没过多久,抢面粉的人们就开始大动干戈,街头混乱不堪。这时,有一队骑着白马的官兵手舞马鞭,大声喝令:“所有的`人听着,你们已经被包围了。请放下你们手中的面粉,我再说一遍,放下你们手中的面粉,那是皇上的皇粮,否则,格杀勿论。”
看到如此情形,罗隐后悔万分,没想到自己开了金口之后,居然差点酿成惨剧。于是,又对着苍天大喊道:“苍天哪,我宁愿自己饿死,落面粉快落歇了”。他的意思是劝老天爷别下面粉了,歇了吧。但是罗隐的普通话不行,老天爷听成了“快落雪吧”。于是天上落下的面粉,马上变成了会融化的雪。果然学好普通话不管什么时候都是十分重要。
关于罗隐的故事和传说,虽然现在说起来都是笑话,但是细想一个沉寂五十年才步入职场的人,这样的经历该是多么煎熬。少年梦想熬到白头,这样的意志实在难能可贵。试想当下社会,那么多急功近利的人,每个人对于成功的衡量标准几乎都是相同的。面对社会压力,充斥在年轻人脑海中的,除了如何才能成功之外,便是如何才能早日成功。当然,这并不容易,晚唐大才子罗隐都花了整整五十年的时间,何况我们呢?
不禁又回想起罗隐在数次落榜之后写下的那首《自遣》,有人说这首诗表达的是罗隐在极度失落之后,一种自暴自弃的心态。其实未必,在我看来,倒觉得这更像是罗隐的自我开导,这是一种心态,一种洒脱。一旦我们也能够拥有这样的洒脱,那在紧张忙碌的快节奏生活下,我们应该会过得更加幸福。洒脱的人生何愁找不到有趣的灵魂?
篇7:原来是你杂文随笔
原来是你杂文随笔
这是发生在几年前的事情,但每次想起依然忍不住嘴角上扬,想笑,怎么憋都憋不住。
这话要从那个周五说起。
因为上周三我在一个学生的帮助下,开通了微信,因为不会玩,因为没有时间,开通以后,我就把微信“束之高阁”了,再也没有打开过,直到上周五的例会前夕。
因为无聊,因为没事可干,等开会的过程中,我就打开了微信。我马上就看到有人加我好友“清姐,加我”。
看到这个,我犹豫了下,然后马上就接受了,我想,能叫我清姐的人,一定是认识我的人,再说了,TA还是我们同一个地区的呢,但我真不知道TA是谁。
印象中,在我读大学以前,从来没有人喊我为“姐”——在家是老幺,从来没有机会当姐姐;唯一有一个比我小的表弟,可是他却从来不肯喊我“姐”。
同学虽然有不少比我小的,可是她们也不习惯喊我姐;老乡网友倒是有个,可他都是叫我老师,也不喊我姐……
TA到底是男还是女,TA到底是谁?
因为忙,这事又一次被搁浅——说实在的,最近天天从早忙到晚,天天家务、上班、锻炼、绣花,还有点时间就泡在博客上了,哪里也没有时间去。
直到周三那天我值班,上午11点左右我忍不住问道:“你到底是谁呢?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你是容吗?(我大学时候的舍友,,那时候整个宿舍的人都管我喊“清姐”,不管是否比我小)? ”
因为好奇,我分别用语音和文字表达了我的纳闷。
说完以后,我又关上了手机,没有时间理会TA是谁?
周三晚上,不知道为什么我又一次打开了手机,这次我彻底傻眼了。
TA好像很激动,也很失落,语气一句比一句重:第一句是“能叫你清姐的还有谁?”(可我真的想了好几天,也没能想出来,在家乡,叫我清姐的人是谁啊?)。
第二句“你打开我的`微信相册看看,难道连我你都认不出来了吗,那说明我真的老了,无语”(惭愧啊,抱歉啊,我怎么知道要如何打开微信的相册啊,除了“摇一摇”我真不知道怎么玩微信)。
第三句“QQ10XXXXXX,要是你还认不出我是谁来,那你以后再也不要回娘家了……”(苍天啊,大地啊,上帝啊,我真是比窦娥还要冤啊,这茫茫网海,我怎么就能评你的一句“清姐”就知道你是谁呢?我要是有那么高的智商,我还是我吗?我还能是傻阿清吗??)
看到这些,我真的傻了、楞了:TA到底是谁啊?谁的口气可以这么霸道,这么强硬啊?看来这人我还不得不加了,可我真的打破脑壳也想不出到底TA是谁来啊?只不过听那口气,TA应该是我的亲人,而且还是我很了解的一个人!
怀着忐忑、怀着不安,怀着满怀的疑问,我花了很长时间才登陆了我久违的Q,然后写下了那个号码,我本来想在验证里面写上“要是你不认识我,请你别加我”。
想想不妥,要是对方真是我的亲人,那我可就直接把人家给惹恼了,那就一点儿也不好玩了,下次见面了,就有我好看的了……
犹豫再三,我就写下了“你好,我是阿清。”
点完确定以后,我终于看到了让我等待了好几天的神秘“头像”——一个非常熟悉,但真的不能一下子认出来的一个人,因为他(这下看清了,是个男的)的资料明明白白地写着“福建宁德38岁”。
他是谁?怎么就这么眼熟呢?怎么着脑袋瓜一下子就“卡壳”了呢?
大概过了几秒钟后,我才犹如醍醐灌顶一般地“清醒”过来——老天爷,你不就是我的表弟,钢吗?原来是你啊,钢!
咳,看来我真的老了,看来我的眼睛真的有问题了,看来我们真的太少见面了。
距离我们最近的一次见面也已经过去整整2年了!说真的,这是我第二次见到你的相片,第一次是在正月!
那一刻,我慌乱,紧张,还有一点儿害怕,我真没想到,我会把自己的表弟——你给忘记了,还一直问你是谁?
于是,我马上在Q上确认你的身份,问你是否是钢。是不是有点儿好玩,是不是有点儿逗?
即使是透过冰冷的屏幕,我也可以感觉到你的失落和不满——你觉得是我把你忘记了,是我不理你!
天地良心,去年上半年我是有了你的电话,可后来我不是换手机了吗?我换了手机,就把你“弄”丢了呀!我们是至亲的亲人,小时候,我们还是最好的玩伴、同学、朋友,我怎么会忘记你,我怎么能忘了你呢,钢?
要怪,你就怪我那手机好了,是它把你弄丢了;如果你还是要怪我,那也只能怪我太笨了,是我不会玩微信,否则也不要这样费劲心思地瞎猜测。
不过,我想现在的你肯定已经不介意这些了,对吧?因为我已经知道,他就是你,你就是我的表弟——钢,哈哈哈!
篇8:至少还有你杂文随笔
至少还有你杂文随笔
乱了,炸锅了……
她居然成了他的“小三”,还是被他的现任妻子给捉了个现行。
难以接受,她可是他的前任妻子,两年前才离的婚。而且还是她非离不可的,理由就是他花心,异性朋友太多,关系暧昧……等等。无论别人怎么劝她都一意孤行离了。
现在她却成了他的小三,太不可思议了。
窗帘拉上的,屋里光线不是太好,没开电视,一体式电脑里放着林忆莲的那首《至少还有你》,她就静静的坐在沙发上。看见我进来她没有诧异,因为是闺蜜,我有她单身公寓的房门钥匙,而且我会在这个时候去她家,她肯定是心里明白的。
“理由,给我一个理由。”关上门边换拖鞋我就表明了目的。
……
沉默片刻,她用双手往后拢了拢头发,仰头冲我一笑(当然是那种强颜欢笑式),说:“贱”
“为什么?”我依旧不依不饶。
“因为除了他,我真的找不到最爱我的那个人。”
“啥?发烧说胡话吧?你离婚时口口声声说的渣男,咋两年时间就又成了最爱你的男人了?”
“只有失去了才知道珍贵。”
“给我一个能说服我的理由”
“没有利用,不耍心眼,一个能视你家人为亲人,能容忍你无理取闹,能接受你的瑕疵,能自己吃苦却让你不冷不饿,能把所有钱财交给你,能尽力帮助朋友,能在你不想动的时候去厨房做饭,从来不主动做却从来不会要求你干家务的人。我用了两年时间才明白。”
“扯,那么好为啥你说他渣男?还死活要离?”
……
又拢了拢头发。
“是呀!这么让女人爱的人,怎会没有异性朋友呢?因为优秀所以优秀。我也是现在才明白的。失去以后才知珍贵。”
“可是,他已经有了老婆,即使是优秀无比,你再后悔也不能去破坏别人的家庭呀!”
“我贱行了吧?我控制不住自己的感情,我嫉妒,我恨自己,我……呜呜呜呜……”她基本是歇斯底里的`冲我吼,然后哭了。
……
拍拍她的背,我没有继续说话,陪她坐在沙发上半晌由她发泄着内心的酸楚。
“真的,两年时间,我也曾交往了几个人,刚开始时我也兴奋激动,可是随着交往时间长了就暴露出来许多平时里无法看到的问题和现象,当任性被骂,约束活动,限制购物,家务纯粹不管还指手画脚安排,不高兴了还骂骂咧咧。我总不由自主的会想以前他对我的态度,越来越感觉到他的优秀。我跟他从恋爱到离婚可是过了整整八年了,我终于发现他惯坏了我,而我却不知道珍惜,所以我主动联系他,我哭,我……我真的想他……”
“可是……”
“有啥可是的?我已经贱到今天这样了,还在乎啥?别可是了,我知道你想说什么,我自己做的我自己了结……”没等我说完,她就打断了我。“我没要求他离婚跟我复婚,我也没有理由这么做,我只是想他,我控制不住我自己,我以前总是说他异性朋友多肯定有小三呵呵,那我还他一个诬陷,我给他做一次小三……”
我没有语言去答应她的话语。
“放心吧,我自己会处理的,爱了就爱了,哪怕用生命去爱一次……”她喃喃自语道。
我给老公打了电话今晚不回陪她,老公理解。我点了外卖,这时才发现,一直都放着那首《至少还有你》。
原来是设置的重复播放……
篇9:杂文随笔想着你
杂文随笔最终想着你
一
谁会是我生命中永恒的舞者?
注定在我轮回的前世编好所有醉人的舞姿,一个个曼妙的动作在轻盈的弦律中翻飞如蝶,我就在泛黄的岁月里静坐在那大槐树下的土墩上眯着眼欣赏千年前熟悉的霓裳羽衣舞。
爱我,从杳渺的时空开始。
二
在那霞光绚丽的草原,我的至亲 ,我要为你放飞满天的蝴蝶。让白云驻足,群山也以肃穆的姿态静观,我想和你在香风里振翅飞翔,尽情的欢快。
或者,在心绪纷杂的原野,我就是那棵骄傲而粗壮的大树,遮住烈烈艳阳与暴风骤雨让你靠在厚实的胸怀里,静静听着你急促的心跳,为你挣得一刻安宁。
三
恬笑吧,或者幸福的哭泣。
皓月其实没有在意自己心灵的波动和复杂的表情,我只在群星入梦的寂夜看你深邃而晶莹的眸子。即使那滚落的泪珠也蕴含我艰辛的追寻。时时刻刻,春春冬冬,我在你幽黑色的眼睛里泛舟,直至你那内心我无法确定的温柔深处。
四
好想入梦,再无须醒来。
曾经平凡而又简单的过往一次又一次的为我重播。月儿在这个空寂的静夜撒下如练的银辉,我轻轻地剪截几段光线,做舞衣,让你旋转,做琴弦,为你伴奏。
而你的醉笑,定在某个我无法确知无法寻到的角落悄悄肆意的绽放, 朝我焦急又欣慰的绽放。在这空寂苍凉的山野间和孤单冷漠的行人中,我坚信绝没有人见过如此动人的花朵,圣洁的素色,再没有人比我更充实更幸福。
那么,携着我温暖的大手,带着极致的月色回家吧,回到秦砖汉瓦,回到唐诗宋词,回到李后主的玉砌栏杆,柳永的晓风残月,回到我们一生注定贫寒而朴素的家园。
而你的醉容呵,定会铺满我们树叶烧热的土炕 ,让我进入梦乡,再无须醒来。
五
背影,总是匆匆。
正如这个萧索而忙碌的季节,常常在一夜风雨之后就模糊了春华秋实与夏荣冬藏清晰具体的含义。我读不懂你在时光中疾走无暇回头的影子,更不敢去弄清你即使随意却自如的每一个动作 。在阳光抑或月光下我只能越来越远的望着你,无法捕捉目光游弋的影子更无法触及影子深处你永远没有定义的沉默。在光与影移动而交换角度与暗度的时刻,我最终承认了某些无法回避的事实。
六
我在如墨的黑暗里看到自己肆意纵情而痛哭流涕的.样子。在失去梦想无助的夜晚,我将作为人的语言和戒律一起丧失。那么多日子透明而坚硬,冰冷而清晰,我看见舞步的移动和音乐的流转却苦于无法穿越。
只能静观,静等湮没。
想哭,去无法出声,也没有眼泪。
星辉渐渐隐去那烂漫无邪的笑颜 ,退却的河水也卷走了沙滩上美丽的脚印。我不会轻舞了,因为杨柳在孤独静默,也不会歌唱了,因为夜枭在急急叫。
七
有一天,我想起了伴我走过沧桑的你。
在无由里初次与另一个自己邂逅,激动而情切,陌生而恐惧。 我并不后悔,也不再焦虑,因为总还有舞步和歌声流浪到下一春秋的迷宫。我将在一个落叶飞舞的秋天中,或者在一个大雪纷飞的夜晚,再次经过你挂满流苏的窗前,让如醉的目光再次停留,停留在那结满如画冰棱的窗台上。没人知道我与昨天有什么不同,因为我想起了无猜又无邪的你——
青鸟在这诗行中飞来飞去并最终消失,
你却在消失后留下了飞翔的曼妙姿势。
你却在消失后留下了歌唱的回旋余音。
篇10:小小的你杂文随笔
小小的你杂文随笔
遇见你,不庆幸也不后悔。
不是陌路却也不足相逢
又是新的一天,习惯性地打开手机,一天消息映入眼帘。
最近还好吗?
一条平淡无奇的消息却让我久久无法平息内心的波澜。想给她回复些什么,却不知该发些什么,迷茫。最后的最后,却也只发了“还好”二字。不是因为感情淡薄,亦不是为了客套,只是隔了那么久,不知道她是否还像儿时那样。我和她像行星与恒星,它们也许并没有分开过,在盛夏也会相遇,但即使在那个时刻,仍然隔着一光年的距离。
八年前,我和小耳在同一个学校很巧合的遇见。彼此都是倔强之人,少有朋友,却在瞬间,在人群中看到对方。像两片孤单的叶子被风吹往同一个地方,重叠在一起。
她比我小半年,却和我在一个年级,她一班我二班。一有时间,她就会来找我,她喜欢和我说话,而我,也很愿意与她交谈。有次她父母吵架,她一个九岁的孩子便自己乘车,跌跌撞撞地找到我家。当我打开门,看见一个只穿着大衣的小孩儿,脸被冻得通红,眸中满是泪水时,我情不自禁的抱紧了他,和她一起哭了起来。两个小孩紧紧拥抱在一起,那是一种很难言明的友谊,那肆意流淌的泪水,算是对平淡生活仅有的反抗。
她是那么敏感,像一只躲在禾苗下机警的田鼠,稍有响动就会焦躁不安。而我,也是那么傲骨铮铮,拒绝道歉。敏感的两人,一点错失,便是大事。
我们有太多太多的故事,这些故事,在我和她小升初,各奔东西之后结束。
她进了体校,打起了她最热爱的篮球;我进了十五,走向了我最挚爱的艺术之路。我们两人,并无联系,尽管,如果我们想要联系,随时都可以找到对方。
后来,在中考结束的某一天,她约我在某个时间见面。她说,想叙旧。好一个旧字……旧衣服堆在箱底,旧日记锁在抽屉,旧时光,已经残忍地遗失,怎么找也找不回来。我终究没有赴约,三年的光阴了,最后我没有赴约。
我仍过着白天学习,晚上画画的生活,而她也进了某高校的篮球校队,成了校队主力。
我们不咸不淡的联络者,但仍是疏离的状态。开学半个月了,偶尔从朋友那里听说她的消息,相信也有人告诉她我的消息。听说她在校队混的`风生水起,在高一那届当起了队长,也将长发剪短。看着她在空间里发的照片,竟无法一眼识出。而我还在那个学校,褪去了初中的光芒,在重新排版的高中里重新的摸爬滚打,进行着新一轮的历练。现在的我们,分别展翅,各自洗礼,时间久了,内心却宁静了许多,竟开始 默默祝福对方。她的微博,一页页的翻着,这是我第一次认真浏览她初中生活的点滴。那是我们分开后的故事,我原本抗拒去了解。看到她在某校比赛的一张照片,乌黑的长发,深蓝色的十号球衣,白底的紫色篮球鞋,左手食指指天,右手拿球,眸光潋滟。有种“书生意气,挥斥方遒”的意境。
偶然间看到她的一篇文字,大致是解释当年为何去体校,只因她有一个朋友说过,她若是打篮球一定会很棒,便一股热情的跑去了校队。这让我突然想起当年报考十五初中的场景,好像也是有这样一个人,拖着我,死活让我去考。而我也抱着玩一玩的态度进行了考试。许是冥冥之中自有天意,我碰巧地考上了这个学校,走上了这条“不归路”。
她的那个朋友是我,而最开始改变我的人生的那个人,也是她。
曾经有那么那么要好的朋友,在时光的迷糊中走着走着就散了,看着看着就淡了。时光如海浪般磨平了记忆的棱角。最怕蓦然回首,沙砾随风而逝,徒留淡淡砂印。
有些事,有些人,回不去,寻不回。就让他们在记忆中静静馨香。物是人非,又怎样,最起码曾经握在手掌,感受温度。烙印痕迹,自知冷暖。有些美好,懂的人珍惜就好。
况且我们都知道,即使离得再远,分开的再久,共同拥有的时光,它永远在那里,永远也不会消失。
篇11:喜欢你杂文随笔
喜欢你杂文随笔
其实,我喜欢你很久了。只是我喜欢不到你,所以一直没告诉你。
以前的我,喜欢你大汗淋漓运动的样子,为你投篮的利落动作着迷;
喜欢你咕噜咕噜喝汽水的样子,为你上下滚动的性感喉结暗喜;
喜欢你扶着眼镜给我讲题的样子,为你毫不犹豫写下答案的好看手指叹息。
你总是笑眯眯的看我,让我觉得故事就会发生。
分开那天,我好像失去了全世界的欢喜。
后来啊,我用尽了全身力气想念你。看着你的照片发呆,听着你的声音入睡。你发的每一则消息我都记得,你写的每一个状态我都猜测。
「今天的你会做什么?」
「今天的你要吃什么?」
「今天的你开心吗?」
「今天的你疲惫吗?」
「今天的你还熬夜吗?」
「.......」
我吞下了所有的好奇,只为这份喜欢你的心不会打扰。
不确定今天的你会如何,只是很确定每天的我都想你。
在想念你的日子里,每分每秒都带着难过,期盼,开心和不安。
难过我的平凡不能去到你身边,
期盼有一天我们的再见面,
开心你的开心,
不安你的不安。
就这样我度过了独自想念的每天每天。
再后来啊,我们终于再见面。
不出意外地,我比从前更喜欢你。
喜欢你抱着吉他唱歌给我听,而我依旧为你的好看手指着迷;
喜欢你扯开领带解开衬衫的几颗扣子,而我依旧为你的性感喉结暗喜;
喜欢你在暗黄的灯光下写字的'样子,而我依旧为你的细腻文字叹气。
喜欢你一首歌就能安慰我的伤心,喜欢你一行字就能回答我的猜测,喜欢你一句话就拯救我的低迷,喜欢你一个笑容就照亮我的所有黑暗,喜欢你一个眼神就能让我无比心安。
后来的后来,故事并没有发生,可我依然喜欢你。
我只能在每个想念你的夜晚,一个人和星空说话。
如果你喜欢我的喜欢,那最亮的那颗星星就会替我传达;如果你不喜欢我的挂念,那再亮的星星也将熄灭。
我已经很久没有看到有星星的夜晚的天空,所以按照约定,我也只好偷偷藏起我的喜欢和想念。
怎么办,你这么好,我都不忍心再喜欢你。
好气哦,你这么好,我却永远都喜欢不到你。
篇12:怼你杂文随笔
怼你杂文随笔
生活总是这样,摸摸你的头,拍拍你的肩,再重重怼你几拳。
我认为很在意的一个朋友,就当了一回拳头。
那是她在考研,生活费不够了,需要借一下钱,我自然二话不说。后来她提过一次还,我看考研还没结束,她每天都在省吃俭用,就让她考研后再给我就好,我说我不着急。
说实话,我因为大事小事,自己现在也正在经历很严重的经济危机。但是我还是感觉她更需要。
考研出关那一天,我很开心,感觉我们很久未见啦。一起吃的饭,算是给她开开荤,庆祝一下。她说接下啦要去香港玩。没想到后来她不仅去了香港,还去了东南亚,玩了将近一周。我不禁怀疑,她是真的没钱吗?
让我很受伤的是下面这件事。
周四我要和男朋友领证了,约我感觉比较好的.朋友在结婚前想一起玩一玩。没想到她说再说吧,这三天都要去学习英语。我就跟她说了要领证了这件事,她说哦还有这么一层含义的啊,那我调课吧。我觉得还是不给别人添麻烦比较好,就说不用了,以后再说,不大点事。她就没有再回复我了。
就在昨天突然又跟我说,她觉得结婚前一起吃一次饭还挺有意义的,她把课调一下。我说没关系的但是还是挺高兴的。没想到她说那不约了?那不约我就去学跳舞了,我报了爵士舞班,我还报了书法班,我想回家写春联呢。我说挺好的。她说就是想让生活丰富起来,给自己找点事做。
此刻我已经有点心凉了。我在她心中算她的朋友吗?我觉得已经没有必要抹不开面子了,就开玩笑一样的说看来钱一时半会是给不了我了。最让我受怼的是她接下来说的,哎呀你不提我差不多都忘了。
我还能说什么?
篇13:杂文随笔:成全你
杂文随笔:成全你
最近,我被一个我本来很喜欢的论坛坛主告知,因为其空间容量有限,前几个月我插入帖子里的图片被删除,并且要求我以后不要发图片,就是发也只能发“链接”等等,于是乎,我就不再去上那个论坛了——既然你的空间有限,我不来还不成?成全你吧!
“成全你”,这句词语并没有录入《成语词典》,而是属于日常用语的范畴。人们在抱有“成全你”的心态并将这句话语呼之出口之中,往往既有宽怀容忍的`豁达大度,也有迁就放纵的纯属无奈。就象自己吵争着哭闹着要跟妈妈去一个地方而走了几步就喊累要背的小孩,妈妈总是遥遥头“成全你”地背起小孩上路。因为,本来妈妈就不愿带孩子去的,既然跟着来了,也只好“纯属无奈”了啊。另外,还有一种“成全你”,就属于违背意愿的悲列壮举了,就如影片《少林寺》尾声中,那个德高望重的方丈目睹劫寺歹徒的卑劣行经和不出手则“在劫难逃”之后,违背自己“尽行寿、不杀生”信条而向弟子门发出“成全你”的号令:“超度他们到西天极乐世界去吧!”如此种种,不一而足。
有一首题为《成全》的歌曲这样唱到:“我对你付出的青春这么多年,换来了一句谢谢你的成全,成全了你的潇洒与冒险,成全了我的碧海蓝天,她需你的海誓山盟蜜语甜言,我只有一句不后悔的成全,成全了你的今天与明天,成全了我的下个夏天……”就让我们用洁白的坦诚来沟通心与心的交流、去簇拥玫瑰色飘逸的你我瞬间吧。
篇14:A的故事的杂文随笔
A的故事的杂文随笔
老话说: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白道如此,黑道更是如此,A在这片地区摸爬滚打这么多年,名号大如天,也遭到背后麻袋加闷棍的招待,一条龙服务直接送进医院。
接着就像其他故事一样,A遇到了自己的命定之人。
姑娘是刚来的实习生,跟着医院的前辈一同照顾A,虽然经验不足时常出错,但做事十分用心,对A的照顾可谓是无微不至。
“她是个特别温柔的女孩…”每当A开始讲这句话,其他病友便捂起耳朵,躲到房间的角落,任由他不停重复地说姑娘每天清晨给他的水有多好喝,姑娘每次中午给他的'午餐有多好吃又容易消化,只有中午姑娘带他去晒太阳的时候,他才能消停一会儿,但一回到病房,A又开始炫耀姑娘给他开的小灶,没完没了,听得病友耳朵直生茧。
慢慢的,A的身体状况好转,却得上更为严重的相思病,症状是念叨姑娘的次数成倍增加,一天24小时,20个小时都在问姑娘在哪里,什么时候过来。剩下的4个小时,便是姑娘在他身边的时候。
“新耳钉真配你。”
“口红的颜色衬得你真好看。”
“你剪指甲了吗,手还是那么修长。”
A用尽一切美好的字词句去赞美、夸奖姑娘,可惜,并没有得到任何回应。他开始反思是不是自己表现得不够明显,还是过去的经历让姑娘产生顾忌。
日子一天天过去,他变得极其乖巧安静,不再半夜骚扰病友、不再故意打翻餐盘、不再打扰姑娘的正常工作,只有在姑娘主动接近他时,A才会腻腻歪歪地靠过去,诉说他的一刻不见,如隔三年。
在旁的其他人看着A,笑着跟姑娘说:“你看他,多喜欢你。”
姑娘也笑着回答:“你们现在连动物都不放过了吗。”
A喜欢上一位姑娘,但姑娘不喜欢他。
篇15:资治通鉴故事杂文随笔
资治通鉴故事杂文随笔
西晋初年,鲜卑族首领秃发树机能率众反晋,起兵进犯西晋边境。秦州刺史胡烈带兵前去镇压,与秃发树机能的军队在万斛堆展开大战,胡烈兵败身亡。鲜卑人乘胜攻打金城,凉州刺史牵弘领兵讨伐,被秃发树机能围困在青山中。结果,牵弘兵败战死。
当初,大司马陈骞曾对晋武帝说:“胡烈、牵弘两人有勇无谋,不适合守卫边疆。”但晋武帝不听劝告,仍派两人镇守边疆。现在两人都兵败身亡,晋武帝才后悔不已。
朝廷虽屡屡派兵西征秃发树机能,但仅仅能阻挡鲜卑人的进犯,而不能根除他们的势力。几年后,秃发树机能率兵攻陷了凉州,声势大增,对西晋政权构成了严重威胁。晋武帝临朝时愁眉苦脸,问众大臣:“你们谁能为我征讨那个鲜卑人,解除我的心患?”
司马督马隆上前奏道:“如果陛下能任用我,我一定能扫平秃发树机能的势力。”晋武帝问:“你有信心扫除贼寇,平定边疆,我当然可以任用你。但不知你用什么办法前去征讨?”马隆说:“只要陛下允许我招募三千勇士,不要查问他们的来历,我率这支人马西征鲜卑人,足够了!”晋武帝同意了。
随后,晋武帝任命马隆为征虏将军、武威太守,让他招募兵马前去西征。众大臣都说:“现在国家兵马很多,不应再去另行招募人马,何况马隆将军年少气盛,口出狂言,不足为信。”但晋武帝仍然坚信马隆不疑。不久,马隆招募了三千五百多膂力过人、勇猛顽强的兵卒。他们当中有农民、士兵,也有逃犯,但马隆一概不计较他们的来历。马隆向武库领取兵器时,武库官只拨给他旧兵器。马隆对晋武帝说:“我就要战死沙场,而武库只给我旧武器,这不是陛下您的意思吧!”晋武帝听后下令让马隆任意选取他所需的武器,并调拨他三年的'军资,令他立即领军西征。
马隆三千多人马西渡温水,直逼鲜卑军队。秃发树机能听到消息后,当即率几万人马占据险要地形,准备迎击。由于这一带山路狭窄,马隆便下令制造扁箱车,并在车上筑起木屋,以防风雨和敌军的弓箭、矢石。马隆的军队使用扁箱车,转战而行,深入敌境一千多里,杀死杀伤大量敌军。鲜卑军闻风丧胆。
自马隆领兵西征之后,西晋朝廷便不再知道他的消息。朝廷上下十分担忧,有人甚至猜测他的人马已经全军覆灭了。不久,马隆的信使赶到,向晋武帝传来了马隆屡胜敌军的捷报。晋武帝抚掌大笑,对众大臣说:“如果当初听你们的话,不派马隆西征,恐怕凉州早就没有了”
马隆领兵转战到武威城下,鲜卑将领猝跋韩且万能慑于马隆威名,率一万多兵卒前来投降。不久,马隆的军队与鲜卑的军队展开决战。马隆大败敌军,杀死敌军首领秃发树机能收复了凉州。
篇16:如果你不是个正常人杂文随笔
如果你不是个正常人杂文随笔
昨天上午终于把心心念念的李安导演的《断背山》给看完了,这是两个牛仔冷中取暖的同性爱情故事。
——一个夏天的故事支撑起了他们两个的一生。
牧羊,做饭,搭帐篷,取水,正是这种点点滴滴的生活,才如此深入记忆,正是这样一段相伴的日子,才会如此不舍与珍惜,两个剽悍的牛仔,一边打架一边相爱,此后二十年,便是长相怀念。
如果没有那个夏天,杰克和恩尼斯应该会循着我们认为的正常人的轨迹度过余生。
可是爱情还是这样发生了,上帝造人的时候创造出来两种性别,可是好在上帝没有用性别来规定,只是,爱上,而已。
19岁的年纪他们还不太懂得去爱,此后的20年,在那样的年代,有的只是阻隔和违背,他们苦苦的挣扎,还有漫长的等待。这二十年里面,他们见面的次数少的可怜;也没打过电话;只是少量的明信片来往。
杰克的死亡,在影片中已经有过转述——因为修轮胎时意外爆胎死亡,可是我却认为杰克是被恐同组织的人给打死的,他们的爱以悲剧开始,最终又以悲剧结束。
影片拍得含蓄、唯美。空寂的大山,人性的狂野,李安导演却将它们协调到恰到好处。
影片中后期,杰克不满于每年只能见到几次恩尼斯,有这样几句对话。
“忍多久?”
“直到我们驯服它为止。”
“这是匹无法驾驭的马。”
我该怎么形容那种感觉呢?断背山,一个让人回不去的地方。就如李安自己说过的:“人人心中都有一座断背山,那是一个无法抵达的梦。我想他的意思,可能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份日思夜想,却没有办法得到的爱情。
在写到这里的时候时候我满脑子都是片尾的那句Jack,I swear.
恩尼斯深情地凝视这杰克的那一件衬衫。
杰克用永远的离去教会了他怎么去爱,所以人生很短,何必在乎外人的眼光,对爱的人好一点,对身边的人好一点。
在现当代社会已经开放到一定程度,有的时候我们会说,Love is a force of nature(爱是一种本能),同性之间的感情在很多时候依然不被大部分人所接受,更别说认可。
为什么在中国不能接受同性恋?柴静的《看见》给了我们答案——“因为我们的性文化里,把生育当作性的目的,把无知当纯洁,把愚昧当德行,把偏见当原则。”
可是爱情是什么?
在我的认知里,爱情是一个灵魂对于另一个灵魂的承诺,而不是一个器官对于另一个器官的反应。
李银河说: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和言论立场的权利。有关心政治和沉默不语的权利。我相信社会发展的平行四边形法则一一有人往东,有人往西,社会最终往南,每个人做自己喜欢做的事,说自己想说的话,社会最终还是会进步的。
我们把这个话题延伸一点,延伸到很多个角度,诸如穿衣打扮,行为举止,爱好厌恶。其实归根到底,就是两个字——正常。
我们需要做一个正常人,做一个有正常工作的人;做一个讲话待人正常的人;做一个有正常喜好的人;做一个穿衣服正常的人;做一个正常的人。
可是长这么大,有谁告诉过我们什么是正常吗?
我问一个朋友,什么是正常。
他想了想告诉我,正常难道不就是和别人一样吗?
我在手机屏幕后咬着牙齿,倒吸了一口冷气。
——做了别人眼里的正常人,错过了人生的意义。
和别人一样?说实话我一点都不害怕平凡,可是我却恐惧与和别人一样。就像我一直告诉我自己,我们都一样,都想和大家不一样。
我妈前几天还和我抱怨说,你当时高考就应该报考一个医科学校,我真希望你是医生啊。我一时语塞,高考填志愿时我花了很大的功夫劝说他们放弃这个念头,之后他们还是会不断念叨。
我的父母希望我变成他们希望成为的人,可是却不知道独立的个体是有多么重要,我也一直在改变他们这样的观念。
我花了一段时间才搞明白一个道理:其实我们都是普通人,或者说平凡的人,包括我们、和我们身边的人。它或许用了不同的方式将这个真实、多元甚至有点问题的世界展现在我们面前,但这其实就是我一直以来看到的生活。
所以,我依然会走走停停。依然期待自己做到去理解不同的人,去理解一个多元的世界。
如果可以,
我希望我们都不是正常人——
都不要错过人生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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