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法治创建实施方案,本文共9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1:法治创建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根据《法治远安建设实施意见》(远法[]22号)精神和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开展创建法治单位实施方案》的通知(远教字[]85号),组织全校师生积极参与学法用法、依法办事,形成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的良好风气,为促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构建和谐校园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组长:高廷香
副组长:邓刚 邹官斌 汪红云 李明忠
成员:孔孑乙 郑江淮 张剑波 汪洋 付德宽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校办
二、创建目标
通过创建活动,进一步提升普法效果,提高全体师生法律意识,提高我校依法行政能力,促进我校广大干部职工法律素质和法制化管理水平的提高,推动我校教育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力争“六五”普法取得更大成绩。
三、创建措施
1、深化普法教育,全面形成依法治教的氛围。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开展“大普法”的要求,在我校广泛深入地开展普法教育。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提高依法决策和依法管理教育教学能力。不断拓展法制宣传教育载体,充分利用“法律六进”活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载体,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教育政策法规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做到普遍教育与重点辅导相结合,理论学习与案例剖析相结合。通过学习,教育和引导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学法用法、依法办事、依法执教、依法维权,努力提高广大教职工的法律素质和法制化管理水平。
2、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校领导班子在事关学校发展的重大决策以及人事安排、财务管理等重要事项上,要逐步形成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要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工作责任制,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健全运行机制和民主监督机制,形成党政齐抓共管、职工积极参与的组织机制。同时,把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强化对重要事项和重要岗位的监督,构建多主题、多渠道、多形式的监督网络。
3、突出重点环节,多方位兼顾开展主题教育。一是在广大教职工中间以“三提三服务一营造”(提升公民法律素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提速法治远安建设,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社会发展、服务民生和谐,营造公平正义法治环境)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法律咨询、法制讲座等有针对性的、职工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帮助广大教职工解决身边的法律问题,引导教职工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二是在全校学生中间通过广播、板报、讲座等形式,定期对学生进行普法教育,进一步促进学生知法、懂法、守法,教育和引导学生学会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工作步骤
总体进程:10月底前完成规划、动员、部署工作;2011-全面贯彻落实建设“法治单位”的各项任务,基本实现法治化目标,全面提高我校法治化水平。具体实施步骤:
1、20为“法治单位”创建启动年。制定创建“法制单位”实施方案,对创建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加大创建宣传力度,营造创建氛围。
2、2011-20,力争通过“法治单位”创建工作规划的实施,实现“法治单位”的总体目标。每年制定创建工作年度推进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定期组织检查督办,确保我校“法制教育”建设稳步有序推进,实现“法治单位”总体目标。
3、加强创建过程管理。在“法治单位”创建过程中,加强过程管理,完善资料收集整理工作,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努力提高创建工作水平。
远安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二0xx年十一月十六日
篇2:法治创建实施方案
创建“法治单位”是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的重要法治实践,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手段。为切实做好“法治单位”创建工作,特制定“法治单位”创建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法治单位”创建活动,提高法治化管理和服务经济社会水平,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创建目标
以建设服务型、法治型、效能型和廉洁型机关为目标,通过开展“法治单位”创建活动,使广大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服务社会的水平进一步提高;公务员队伍法治理念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高,实现有法可依、人人知法守法、各方依法办事的“法治单位”目标。
三、创建标准
(一)坚持立党为公,做到依法执政
1、认真落实方案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创建工作组织机构健全,责任分工明确。
2、建立重大事务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机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坚持高效便民,做到依法行政
1、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做到依法行政、高效便民、权责统一。
2、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告知制,实现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实行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3、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依法防范、化解社会矛盾。
(三)坚持执法为民,做到公正执法
1、抵制各种权力对执法工作干扰,做到公正、文明、规范执法。
2、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便民利民措施落到实处。
(四)坚持学法用法,做到依法办事
1、“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得到落实,民主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全体职员法律意识得到强化,法律素质不断提高。
2、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普及率达100%。
3、严格标准,确保不发生重大违法犯罪案件;不发生因有法不依、徇私枉法造成恶劣影响的案件。
四、工作任务
1、以创建“法治单位”为平台,全面推进“法律进机关”和“依法治局专项治理”工作。一是深入开展以学习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学习活动。把学习宣传宪法的活动贯穿于“五五”普法教育工作始终。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在科技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中,牢固树立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公民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等法治观念,促进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的形成。二是结合科技工作实际,重点加强科技类法律法规的宣传。大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科学技术普及法》、《专利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江西省专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促进科技法制的贯彻和实施,形成全社会知法、尊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2、利用每年“科技下乡”活动,通过宣传栏、发放资料等载体普及科技知识和传递最新科技信息,将科技法律法规送进社区、送进企业、送到农村,引导人民群众依法有序地参与科技进步,营造社会法治舆论环境。
3、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继续完善和落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领导干部法律培训、领导干部自学法律、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等制度,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4、推行公务员学法制度,加强对公务员的法制教育和培训,把加强依法行政培训纳入公务员初任、任职、年度培训规划,逐步实现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规范化。充分利用法制培训、法制讲座、法制报告等形式,开展公务员学法和法治实践活动。
5、严格科技执法,定期开展专项治理和专项行动,突出预防为主,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解决科技问题。
五、工作措施
(一)创建“法制单位”是深入推进民主法治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工程。局党组将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要全面掌握创建进展,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确保建设“法治单位”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健全工作机构,切实加强指导。建立“法治单位”创建领导小组,成立由局长继贤同志为组长、副局长赖道洋同志为副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推进创建工作的重大事项,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
(三)完善综合保障措施。根据建设“法治单位”工作的目标任务,从实际出发,确保必要的经费、人员,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篇3:法治创建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六五”普法和“十二五”时期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县法依法工作领导小组对开展法治单位创建活动的安排,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大力推进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逐步把各项事业纳入法治化轨道,为推进跨越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统筹发展,建设文明单位、和谐单位、平安单位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民主法治建设在推进改革开放、促进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保障作用;坚持以人为本,依靠人民群众,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创建活动中的主体作用;坚持从实际出发,有针对性、有重点、有步骤、循序渐进地推进;坚持创新实践,不断研究新情况,推出新举措,总结新经验,以持续不断的创新实践推进法治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
二、创建目标
通过创建活动,进一步提升普法效果,促进依法行政能力,促进本局干部职工法律素质和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高,推动全局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工作措施
(一)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深入持久地宣传以权利义务为主题的宪法法律知识,提高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增强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自觉性。多形式、多渠道对干部职工进行执政为民、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尊重和保护人权等民主法治意识的教育,形成崇尚法治,严格依法办事的良好风气。坚持以单位领导干部为核心的学法制度。认真落实、不断完善党组学习中心组学法和培训辅导制度,确保计划、课时、师资、教材“四落实”。大力开展对单位干部职工、下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员工的法制宣传与教育,加强系统法制建设,造就一支懂法律、精业务、会执法、高素质的队伍,促进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监督、自我管理。不断拓展法制宣传教育载体,充分利用“法律六进”活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载体,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安全生产政策法规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通过网站、编发简报、印发传单、开设宣传专栏和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营造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二)增强依法行政能力
1、着力提高领导班子依法决策的水平。围绕增强执政意识,提高执政能力,创新学习方式,提高学习质量,多渠道多途径培训锻炼干部职工,使其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依法执政的观念;尊重和保障人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人权观念;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群众观念,努力造就一支具有较强决策水平和现代法治理念的高素质领导干部队伍。
2、强化服务,切实转变职能。要按照建立“法制机关、有效机关、效能机关、诚信政府”的要求,加快职能转变,切实把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建立健全行业预警和应急机制,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要大力转变工作作风,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降低行政成本,为服务对象提供统一、公开、公平、公正的现代公共服务。
3、积极推行政务公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收费标准》,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依法界定行政审批权的设立范围、权限和程序。积极推行决策民主制、公开制、预告制和通报制,推进政务公开,向社会公开重要规章制度、办事程序和办理结果。要有步骤地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改进政府组织与管理,实行重要事项网上或新闻发布,增强行政活动的透明度。要严格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坚持廉洁从政,从严治政,自觉接受监督。
4、严格坚持依法行政。继续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评议考核制和执法过错、错案责任追究制,将责任追究落到实处。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程序,积极开展商务综合执法试点,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商务行政执法体制。
(三)大力推进行业依法治理
以创建“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行业依法治理,强化行业道德,规范行业行为,积极引导行业依法自律,建立健全行业内部管理制度,逐步实现行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加快推进行业依法自治、民主管理步伐。结合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严厉打击商业欺诈行为,通过采取专项整治活动、新闻媒体曝光、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等措施积极探索治本之策,逐步建立、完善“守信褒奖、失信惩戒”的社会诚信自律机制,推动和加强以产品诚信、质量诚信、服务诚信、契约诚信为主要内容的我县商务诚信体系建设。
(四)积极创建平安机关
依法依规推进企业改革,着眼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长效机制,坚持因企制宜,针对企改工作中存在的矛盾与问题,定期开展分析排查工作,最大限度地消除不稳定因素,确保一方稳定。注重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针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活动,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加强单位综合治理,切实做好管理和防范工作,确保单位正常有序的工作秩序。
四、方法步骤
总体进程:4月底前完成规划、动员、部署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建设“法治机关”的各项任务,基本实现法治化目标;-巩固法治机关建设成果,全面提高机关的法治化水平。
具体实施步骤: 1.204月底之前,制定建设“法治机关”规划,并完成相关动员、部署工作。
2.2012年为“法治机关”建设的启动年。完成“法治机关”建设动员部署,另一方面制定具体的年度工作实施意见,并加大宣传力度,大张旗鼓地宣传“法治机关”建设及本单位实施意见的主要精神,营造“法治机关”建设氛围。
3.从2012年至20,力争通过“法治机关”建设工作规划的实施,实现“法治机关”的总体目标。每年有工作计划,每年召开一次工作部署会议,保证“法治单位”建设稳步有序推进。
五、组织领导
开展“法治机关”创建活动是落实“六五”普法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科室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一是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为确保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局成立“法治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组长,下设办公室,具体组织、协调、指导“法治单位”创建工作。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法治单位”创建活动,切实提高认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要本着依据方案,分步实施,循序渐进,讲求实效的原则,按照确定的目标,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实施,确保活动顺利的开展。同时在创建中,要勇于大胆探索,积极实践,创造性地开展“法治单位”创建活动,使“法治单位”创建活动成为引导和促进机关干部职工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的重要载体。
二是加强督查,确保取得实效。“法治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组织开展好“法治单位”创建活动,及时了解各科室创建活动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典型经验。公室要积极开展督导检查,对存在有不依法办事、执法犯法的人员坚决予以查处,同时严格落实问责制度,确保“法治机关”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篇4:法治乡镇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素材
各乡镇(场)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自治县各委、办、局、人民团体、中小学校、企事业单位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自治州驻焉各单位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是“七五” 的第二年,也是全面贯彻党的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四个全面”战略的关键之年。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对于维护焉耆县社会稳定、长治久安和“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自治州《关于做好20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巴治办〔20〕1号)文件要求,结合焉耆县工作实际,现对焉耆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届四中、五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维护焉耆县社会稳定、长治久安为着眼点和着力点,紧紧围绕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焉耆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这个大局,为建设“江南水乡、秀美焉耆”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组织领导
焉耆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由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监督检查。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全年普法宣传任务分解到月、落实到单位。各乡镇(场)、各部门单位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用工、谁普法”的原则,由主管单位牵头组织、其他单位配合,利用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的时机,在全社会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工作,切实做到部署、措施、监督、总结“四落实”,确保宣传工作落到实处。
三、宣传方式
健全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构建法治宣传教育新格局。进一步健全法治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的要求,落实各级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的工作责任。
各乡镇场、各部门各单位要利用已经建好的法治文化街区、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园地、画廊及法治文化景观等阵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在城乡公共场所的全覆盖。针对不同民族文化习俗和不同宗教信仰群体,采取易于被各族群众广泛接受的、喜闻乐见的具有民族特色和区域特色的宣传手段和传播方法, 让群众近距离领略法治文化、感受法治精神,使他们在潜移默化中接受熏陶,在娱乐休闲中培养提升自身法治意识。
加大法治文化进基层工作力度。各乡镇场、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开展文艺演出、知识竞赛、专题演讲、讲座、图片板报展、法律咨询、送法下乡活动。鼓励、引导文化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创作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法治文化作品。
各类媒体要承担公益性法治宣传教育责任。利用现有的宣传专栏或专版做好先进典型的宣传报导。发挥法治文化的教育和引导功能,强化媒体与群众互动和解答群众法律诉求的功能,使法治宣传教育贴近现实、符合实际、更好地服务群众。
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和《焉耆县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建设法治焉耆的实施方案》的规定,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在精神文明、综合治理、绩效考核和党建检查考核中的权重。
四、具体要求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届四中、五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理解和把握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这个总目标,为建设“江南水乡、秀美焉耆”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2、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要通过多种途径、多种形式宣传宪法基本原则和内容,结合自治区“宪法法律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开展学习宣传活动,让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3、坚持开展“去极端化”、“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大对维护国家安全、反对民族分裂、去宗教极端化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让各族群众知道信教群众首先是国家公民,一切宗教活动必须依法进行,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
4、学习宣传与促进焉耆县经济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今年重大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专项宣传教育活动,为各项工作顺利进行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5、大力宣传“七五”普法规划。今年是“七五”普法的开局之年,要坚持向全县各族群众宣传“七五”普法规划,让群众了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和内容,增强工作的实效性。使法治精神深入人心、宣传形式更加贴近群众生产生活,做到全体公民法治观念明显增强,社会管理水平显著提升。
6、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组织开展“向宪法宣誓”活动。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为教育引导国家公职人员和全体公民牢固树立宪法意识,自觉遵守宪法,各乡镇场、各部门要把组织开展“向宪法宣誓”活动作为今年宣传教育活动的重要形式,在全社会普遍营造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风气。
7、做好公职人员网络学法用法和无纸化考试工作。通过推广应用《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系统》网络版平台(简称《平台》),逐步建立和完善自治县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和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学法考勤(积分)、学法电子档案和学法情况通报等制度,推动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网络化、信息化、制度化,努力营造全民学法、遇事靠法、自觉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8、组织好“与法同行万人宣讲”活动。继续深入开展“法治建设大讲堂”、“法治建设大家谈”宣传教育活动。
9、创新工作格局,强化部门职责。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的普法工作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制清单。
燃气安全工作计划(三)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依据,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燃气市场经营秩序,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村居供气、用气安全。 二、目标任务 深化专项治理整顿,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建立健全由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长效管理机制,实现我镇燃气安全监管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三、整治重点 (一)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长效机制的建立。落实各相关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定期进行隐患排查,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账,形成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二)依法查处燃气企业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充装不合格钢瓶、缺斤少两、掺杂二甲醚等违规行为;查处为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经营性气源的行为;查处销售不合格钢瓶等违法行为。 (三)依法查取小液化气供应网点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取缔不符合规划、无证照小液化气供应网点;查处价格欺诈、强买强卖、违章倒灌、倒残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违规行为;查处超范围经营、擅自在未经核准场所经营、非法改装液化石油气钢瓶、超量存放实瓶等违法行为。 (四)规范宾馆、饭店、小餐饮、企事业单位等用户的燃气采购、储存和使用安全管理。查处使用不合格燃气和不合格燃烧器具、不符合安全规范的瓶库使用行为;查处不规范瓶组、擅自改装燃烧器具、液相直烧、管道瓶装气混用等违法使用燃气行为。 四、职责分工 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认真组织、有效开展燃气行业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对各村居,机关各办、服务区、镇属各单位工作职责明确如下: 新河派出所、新河交警中队:负责依法查处禁行区域内未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进入禁行区域时间、路线规定”的运输危险化学品行为;查处液化气运输超载行为;查处未取得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擅自从事液化气运输的行为;负责危化品运输车辆的清理整治工作;规范“三车”(三轮车、电瓶三轮车、三轮摩托车)运送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协助质监、行政执法中队做好对运输途中的气瓶检查工作。 村镇建设办公室:负责村居燃气行业的监督管理,做好日常检查管理工作,确保站内设备设施安全运行;加强应急救援管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安监中队: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镇燃气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将燃气安全纳入全镇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内容。 行政执法中队:负责依法查处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或不按照燃气经营许可证的规定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经营单位和个人、燃气用户(重点宾馆、饭店、小餐饮、企事业单位)及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违法行为。 消防中队:负责对宾馆、饭店、小餐饮、企事业单位等场所消防安全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技术标准、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提出整改意见,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单位和经营者,报发证机关依法吊销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 工商分局:负责依法查处未取得营业执照或不按照营业执照的规定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在营业执照有效期内被依法吊销、撤销燃气经营许可证或者燃气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 各办、服务区:将燃气安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负责本服务区的华为二五一安全监管工作,配备专兼职燃气安全管理员;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每月配合执法中队开展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宾馆、饭店、小餐饮、小液化气供应站等经营场所;负责重点单位隐患整改跟踪和督查,对治理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通知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机关各办、服务区,镇属各单位要认真分析燃气安全生产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充分认识燃气经营违规、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责任意识。为加强对燃气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镇政府成立燃气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详见附件),各办、服务区、镇属有关单位要抽调精干人员成立监管工作机构,切实加强对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篇5: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的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保障农民当家做主,促进农村各项事业的依法管理,推进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根据登封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努力提高广大农村的法治化管理水平,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是“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深化和发展。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完善村民自治,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的法律素质,增强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推进农村依法治理,提高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为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要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优势。认真贯彻执行党在农村民主法治建设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
2、坚持人民当家做主。人民当家做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要尊重农民的民主权利,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保护农民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积极性。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农民群众开展基层民主法治实践,在实践中提高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水平。及时总结和推广有利于农民当家做主的好经验,完善保障农民当家做主的各项制度。
3、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把农村的各项事务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不断提高农村的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完善依法治理和民主管理的规章制度。严格依法办事,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允许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4、坚持为农村工作大局服务。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要积极促进农村各经济主体依照市场规则进行公平合理的合作与竞争。依法规范农村各种利益关系,正确处理各种矛盾纠纷,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加强农村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
三、工作目标
农村基层民主更加健全,农村基层自治组织切实发挥作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更加完善,农民群众参与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权利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不断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农村基层法制更加完备,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法律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各项规章制度更加完善,农村干部群众的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农村的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社会秩序良好,人民安居乐业,形成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
力争到20xx年“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规划结束时,法律知识普及率达到村民人口的80%以上;法治环境明显改善,93%以上的群众对法治环境表示满意;全村达到民主法治村创建标准。
四、主要任务
1、要在健全村民自治组织体系上取得新进展。要按期实行民主选举,建立健全以村委会、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小组为主体的村民自治体系,正确处理好村民自治组织与乡镇政府和村党组织之间的关系,切实发挥好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作用,形成农村村民自治的合力。
2、要在村民自治组织体系完善上有新举措。要根据农村村民自治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推进村民选举委员会的推选程序、村级重大事务民主决策程序等方面的制度创新,不断完善村“两委”联席会议制度、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务公开制度、民主评议制度、村干部离任审计制度,确保“四个民主”全面落实。
3、要在规范村民自治实践活动上有新突破。广泛动员和组织村民参与农村民主实践活动,在实践中学会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培育村民权利义务相一致的观念,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保证基层民主健康发展。
4、认真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进一步健全村民自治组织。要健全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小组等村民自治组织,正确处理相互关系。村民委员会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在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积极开展工作;完善工作制度,廉洁奉公,热心为村民服务;增强党的观念,自觉接受村党组织的领导。
5、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大力宣传党的基本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宪法、农业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婚姻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与村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要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途径,提高农村干部群众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6、为村民提供优质法律服务,进一步促进农村基层依法治理。乡镇司法所要热情指导村民依法制定村民自治章程,保证村民自治章程的合法性、民主性和可行性。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要面向农村、面向基层,为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和对外经贸往来,提供法律服务,及时为贫困村民提供法律援助。在有条件的地方应探索为村民委员会选举等自治活动提供公证服务,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广泛动员和组织农村干部群众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深入开展依法治理,逐步实现村级政治、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管理的法治化。
7、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积极疏导民事纠纷,化解不稳定因素,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一般问题不出村。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为农民的生产和生活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五、工作要求
1、“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为农村工作大局服务的原则,切实把创建活动作为深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有效载体。
2、各级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办公室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民主法治村”创建方案,充分认识到创建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明确职责,落实专人,做到有部署、有检查,确保“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真正落到实处。
3、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办公室要根据所辖村组织数量,按照50%以上村达到创建标准的要求,明确到村,落实到人,抓好创建工作的落实。
4、依法治理、民政、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工作的理论研究,不断提高工作指导水平;及时发现和总结推广先进典型,拓展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形式、途径。
5、“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年度考核和文明单位验收挂钩。
篇6: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落实民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意见》,根据上级有关文件通知精神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金河镇20XX年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实施活动计划。
一、目的意义
“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是深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有效措施。广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对于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调动农村干部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增强其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对于积累工作经验,发挥典型单位的示范、辐射作用,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对于规范村级事务管理,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创建标准
1、村民自治组织健全,自制机制完善,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能有效发挥作用;《村民自治章程》规范完善并能保证实施;
2、民主选举规范有序,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都能依法选举或推选产生,选举程序规范,选举秩序良好,选举结果群众满意;
3、民主决策切实落实,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健全,重大事项都能够由村民讨论决定;
4、民主管理扎实细致,村干部依法实行民主管理,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健全,村委会公章、财务账目、集体财产、用人制度等管理有序;
5、民主监督推进有利,村干部依法接受村民监督,定期报告工作,接受群众评议,村务公开制度健全,群众满意率达到20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以上,没有发生因村级帐目不清、村务不公开而引发的群众上访案件;
6、法制宣传深入人心,有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和场所,村民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法律素质不断增强,村干部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
7、农民能够熟悉寻求法律服务的渠道,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高度重视“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要发挥党组织在村级民主选举、重大事务民主决策、日常村务管理和民主监督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2、突出重点内容。要着重抓好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四项制度的落实。同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不断健全完善以《村民自治章程》为主要内容的村民自治制度;充分发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作用,抓好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干部民主评议等各项民主监督制度的落实。努力实现管理行为规范化、公开内容真实化、民主监督经常化。增强农村干部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维护农村的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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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提出的关于“扩大基层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战略部署,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镇农村工作实际,现就我镇创建“民主法制示范村”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做好农村工作的大局出发,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推进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完善村民自治,增强农村基层干部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二、总体目标
(一)农村基层民主更加健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更加完善,农村基层自治组织发挥作用,农村参与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权利得到尊重和保障。
(二)农村基层法制更加完备,农民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法律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各项规章制度更加完善,农村干部群众的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三)至二〇XX年底,全镇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实现达标率100%。
三、基本标准
(一)村民自治组织健全,村民委员会及其下属村民小组能有效发挥作用;
(二)民主选举规范有序,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都能依法选举或推选产生,选举程序规范,选举秩序良好,选举结果群众满意;
(三)民主决策切实落实,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健全,重大事项都能由村民讨论决定,“四议两公开”、“一事一议”等制度能较好地发挥作用;
(四)民主管理扎实细致,村干部依法实行民主管理,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健全,村委会公章、财务账目、集体财产、用人制度等管理有序;
(五)民主监督推进有力,村干部依法接受村民监督,定期报告工作,接受群众评议,村务公开制度健全,群众满意率达到2017年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以上,没有发生因村级账目不清、村务不公开而引发的群众上访案件;
(六)法制宣传教育深入人心,村民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法律素质不断增强,村干部遵纪守法,依法依章办事,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
(七)农民能够熟悉寻求法律服务的渠道,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八)治保、人民调解组织充分发挥作用,农村不稳定因素能够及时消除;
(九)农村经济发展,社会公益事业不断发展,村民安居乐业,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围绕上述九条标准切实抓好“民主法治示范村”的硬件和软件建设,努力做到六有:
1、有一个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的村党支部或村委会主要领导负责;
2、有一个法制课室(可与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集会场所同设);
3、有一个法制图书阅览室(或在农村文化图书阅览室设法制图书专柜);
4、有一个法制宣传栏;
5、有一个村务公开栏;
6、有一支法制宣传骨干队伍。
四、组织领导
“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在镇党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镇委、镇政府成立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镇长段晓军任组长,政法书记张荣玲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陈建龙(党委秘书)、张丽媛(行政秘书)、苏志芳(妇女主任)张燕(团委书记)、刘永锋(司法所所长)、刘婵(综治干事)、申群山(纪检干事)担任。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全镇 “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刘永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工作要求
(一)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七大“关于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论述及《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讲话》内容。
(二)认真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进一步健全村民自治组织。建立健全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等村民自治组织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制度。
(三)完善村民选举程序,进一步健全村级民主制度。认真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中办发[]14号)和《山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真正做到民主选举。
(四)完善民主议事程序,进一步健全村级民主决策制度。规范村级重大事务民主议事、决策的范围、程序和方法,保障村民依法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
(五)完善村民自治章程,进一步健全村级民主管理制度。制订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村民自治章程等公共事务管理制度,把村级各项事务逐步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六)完善村务公开、健全民主监督制度。继续贯切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农村普遍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通知》(中办发[]9号)文件精神,积极推进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制度,推行民主评议干部制度。
(七)进一步加大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不断增强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按照我镇“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紧紧围绕镇党委、镇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农村改革、稳定、发展的大局广泛宣传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重点宣传宪法、农业法、土地法、环境保护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婚姻法、计划生育条例等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广大农村干部群众依法办事能力,加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篇8:区创建全国法治县区活动实施方案
区创建全国法治县区活动实施方案
开展法治县(区)创建活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区、加快法治海城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做好法治县(区)创建活动,对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促进民主法治建设,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推动我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有着重要意义。为认真贯彻《中共xxxx市xxxx区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xxxx区法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扎实有效开展法治县(区)创建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意见》为依据,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牢固确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和法治水平,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全面提高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各个领域的法治管理水平。
二、基本目标
紧密结合xxx区的实际,着力深化依法治区、建设法治xx,以切实可行的法治工作举措和更高更好的法治建设水平服务于实现海城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目标、新任务,促进提升地方发展承载能力、民生权益保障能力、防范化解风险能力、公民意识培育能力、地方综合创新能力、综合服务能力、综合管理能力、和谐社区建设能力,走出一条符合时代要求、具有地方特色、促进保障科学发展的法治之路。
——制度体系健全完善、运作协调。公共权力运行协调规范、廉洁高效,利益表达、平衡机制民主健全,市场体制统一开放、公平公正,社会保障、社会分配、公共服务等更加均衡,制度建设、供给与保障适应本地区发展需要,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更加惠及广大群众。
——生活方式健康开放、品质优良。市场环境公平公正,舆论环境开明开放,治安环境优化改善,消费环境和谐诚信,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创业创新、富民安民的制度机制更加健全,地方更宜居住、更适投资、更利就业。
——地方资源禀赋有效利用、持续发展。空间布局、产业布局更加科学,土地资源使用和流转、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运转更加规范,人居环境质量更加提升。
——地方文化底蕴永续传承、内涵彰显。地方鲜明独特的物质和精神形态充分保持和展现,物质和非物质遗产有效保护和传承,居民精神、文化品牌、美好形象的塑造、构建和创新更加突出文化的意义指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文化体制改革、文化产业发展符合现代城市的价值和取向,更加注重和充满人文关怀。
三、主要任务
(一)深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加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力度,坚持和完善集体学法、法制讲座、法律培训制度机制。重点是建立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律培训、法制讲座及政府常务会前学法等集中学法制度,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学法考勤、学法档案、学法情况通报等制度,使各级领导成为学法用法的表率。突出学用结合,努力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及宪法法律知识融入到全区经济发展工作实践。坚持完善人大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积极探索实施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
(二)完善决策机制。积极适应科学发展的新形势,推动重大决策更加主动服务大局、服务民生、服务发展。进一步提高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进一步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专业性技术性较强、同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建立征求意见制度、公开听证制度、调研和协调制度、专家论证制度、法规和决策实施后评估制度等,建立形式多样的决策咨询机制和信息支持系统,使立法和决策更加统筹兼顾各方利益,更加体现公平正义。
(三)加强依法行政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加快服务型政府、法治政府和责任政府建设。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和政府机构改革、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深化权力阳光运行机制,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以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监督为重点,完善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建设,形成依法行政基本制度体系。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完善行政监督制度机制,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推动各项行政行为规范透明、廉洁高效。
(四)强化公正司法工作。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为目标,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加强侦查、公诉、审判、执行等环节执法能力建设,强化执法指导和管理,切实提高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建设和促进改革发展的能力。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深化司法民主、司法公开形式途径,健全符合形势任务需要、确保司法公正与效率的司法审判和检察运行机制,提高创新发展水平。自觉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树立打防结合、权利保护、平等保护理念,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五)推进经济法治建设。加大市场监管力度,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和限制竞争行为,严肃查处商业贿赂。建立健全征信及信用服务监管平台,加强信用制度建设,加大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建设力度。加快健全完善收入分配调节、促进创业就业、住房供应和保障、城乡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建设、城乡公共交通、社会事业服务、新型社会救助等制度体系。严格知识产权保护,完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的行政和司法保护机制。健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降耗、劳动用工、税费收缴等监管体制,促进各类企业依法经营。
(六)创新法治惠民举措。建立党委政府主导下的维权机制,各职能部门协调配合维护弱势困难群体权益。深化司法救助工作,适应转型社会形势,积极完善民事司法救助、刑事被害人救助、执行救助体系,规范和拓展司法救助行为。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持续开展法治建设为民办实事工作。深化法律援助工作,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完善法律援助最低经费保障、受援人权益保障制度,探索开展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活动,实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切实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特别是农民工合法权益。加大民生领域执法监管力度,在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等方面,着力提升服务监管水平,保障居民吃上放心食品,用上放心药品。
(七)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健全社会利益协调机制,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依法信访。积极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创新建立医疗纠纷、交通事故等各类专业性调解机构。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社情民意调查机制,对重大项目进行稳定风险评估。以案结事了为目标,把调解优先原则贯穿于执法办案中,探索刑事自诉、轻微刑事、行政诉讼等案件的和解解决模式。
(八)推进社会管理创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加快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新格局。加大对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建立适应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要求的社区矫正工作体系。推进法治化管理,以重点企业,学校周边为重点,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活动。加强对互联网等信息网络的建设管理。积极构建企业履行和承担社会责任机制,引导企业严格履行法律规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自觉遵守道德规范。
(九)加强平安建设。深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以社会治安和安全稳定工作持续走在全国同类地区前列为目标,着力提高对潜在不稳定因素的防范能力、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能力、预防和处置群体事能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能力等四个能力。加快推进大防控体系建设,着力构建城乡一体化防控体系,推进基层科技防范,进一步加大严打整治力度,提高打击犯罪的针对性与实效性。切实加强社会公共安全监管,全力遏制重特大交通、火灾、安全生产事故及治安灾害事件等。健全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
(十)强化法治监督。着眼提高监督效能,积极深化拓展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纪检监察、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行政监督等。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部门、执法重点环节的监督力度,突出对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的监督,强化对民生工作和政府投资的重大项目的'监督,进一步提升监督实效。积极探索实践社会监督的有效途径,深化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行风监督员等各类监督形式。建立健全与网络社会相适应的舆论监督特别是网络监督工作机制,进一步推动监督工作的民主化、规范化、透明化。
(十一)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按照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落实工作职责和岗位责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以权利义务统一、权力责任一致观念的培育为重点,加强公民的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教育。坚持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建设一批法治文化长廊和法治文化广场。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开设普法专题节目,利用公益广告宣传栏(牌)、普法微博、微信进行普法,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提升法治实践对培育法治文化、养成公民法律思维习惯的感召力、影响力和示范性。
(十二)开展法治创建活动。围绕融入、服务和保障科学发展主题,坚持“特色定位、错位发展”创建思路,深化法治创建活动,推动创建工作取得社会认可、人民满意效果。继续深化法治街道、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创建活动,夯实法治县(区)创建的基层基础。全面实施绩效考核,积极组织开展年度法治建设绩效考评,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坚持专业评估与社会评价相结合,对区域、行业的法治建设绩效进行全面考核和科学评估。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组织领导机制。区委对法治县(区)创建活动实施集中统一领导。各级党委要把法治县(区)创建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经常听取汇报,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促进各项工作落实,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党委宣传部门要牵头组织法治县(区)创建活动的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党委组织部门要把法治县(区)创建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党政领导干部述职考核内容,将学法用法、执法守法情况与干部任用奖惩挂钩。要充分发挥各级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的职能作用,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加强督促检查,强化分类指导,推动工作落实。加强经费保障,法治县(区)创建工作经费列入各级年度财政预算,足额划拨到位。
(二)健全协调运作机制。党委要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各项职权,监督保障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实施。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结合法治县(区)创建工作实际,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促进和监督“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政府、政协和法院、检察院以及人民团体要高度重视法治县(区)创建工作,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全社会齐抓共管、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各街道和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实施意见和方案,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法治县(区)创建工作延伸到各个领域和基层,并定期将贯彻实施情况反馈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其汇总后向区委报告。
(三)完善创新推进机制。加大制度建设和实施力度,强化依法执政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基层自治制度等各项政治制度的贯彻落实和创新,深化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改革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民生权益保障机制建设,推动实现公共权力运行的科学、民主、规范、透明、高效。始终把加强队伍建设作为推动法治县(区)创建活动的重要基础,深入开展机关作风评议活动,不断健全规范执法、阳光执法的制度机制,建立健全奖惩制度、干部人事制度和考核评价制度,努力提升领导干部、执法队伍服务企业、群众、基层、项目和人才,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的意识能力,提升法治县(区)创建的社会认可、人民满意度。
篇9:法治创建工作计划
7、强化单位行风建设,树立良好形象。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建设长效机制,树立良好的单位形象。
三、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创建活动领导责任制。法治创建是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整体上台阶的有效载体和有力抓手,是实现社会长治久安的细胞工程。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工作计划,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责任制,健全组织机构,完善防控体系,加强督办检查,确保创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2、严明工作责任。按照《石台县“建设平安石台”各地各部门主要职责》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把谁主管、谁负责的创建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加强配合,整体联动,齐抓共管、形成活力。对创建工作不力,坚决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强化措施,全力构建治安防控体系。按照县综治办的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内部治保组织,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各项治安防范工作落到实处,努力实现治安案件发案率逐年下降的目标。
4、严格规范,不断夯实创安基础工作。认真落实县综治办关于创建平安单位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建设,使创安工作做到有人抓、有人管、能落实、见实效。同时,要加强平安创建工作的软硬件建设,建立规范的创建平安单位工作档案,制作统一的宣传板,实行创建活动月通报制度和创建信息报告制度。
5、加强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宣传板、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创建平安单位的意义和本单位创建平安单位的新经验、新办法,使创安工作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从而形成人人支持创建、个个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
法治创建工作计划篇三
各村(社区)、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巩固我乡法治乡创建工作成果,平安乡党委政府根据实际要求,将法治环境与新农村建设项目及其他各项工作紧密地联系起来,认真开展法制乡创建工作,逐步提高人民群众法律素质,使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法治管理水平得到逐年提高,推动全乡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特制订如下计划。
1、在法治创建工作中,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做到认识到位,计划到位,行动到位,在新农村规划建设中,房屋拆迁,土地征用,招商引资,计划生育等各项工作,严格按法律法规办事,充分尊重群众自愿原则在土地征用方面,平等地保护耕地和房屋所有人的合法权益,政府如有重大事项需要决策,必须经过人大、政协,充分讨论或请法律顾问,或经过法律专家咨询论证后方可依法履行职责。在用人方面,加大监督和考核力度,尽可能把法治化管理水平高的人,选派到村委会任职,以加强基层法治化管理水平。
2、健全完善政府工作规则,按上级指示要求,积极推行行政决策公开,听证和听取群众呼声,提高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法律化水平,加快电子政府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畅通政府与群众的联系渠道,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3、促进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到位,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努力为市场主体服务,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并创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
4、强化政府法制工作,充分发挥法制工作室的作用,加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和审查工作,及时修订,撤销与法律法规相抵触或与当前形势发展不相适应的文件,认真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及国务院有关三农问题规定,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配套制度建设,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建立并有效实施重大事项和问题公示听证,评议考核及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实行量化考核,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权责分明,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机制,时刻准备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使我乡各项工作全面沿着法治化轨道运转给外来投资商营造一个优越的法治环境,使经济工作又快又好向前发展。同时法制工作室要对各村居村规民约修改把关,加强村务管理的监督。
5、是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法治村居建设。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断巩固“法治平安合格乡镇”“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创建成果,努力提高依法治乡、依法治村(居)、民主管理、村(居)民自治水平。深入开展法治创建主题教育,动员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参与到基层民主法治实践中来,依法参与公共管理,在提高依法维权意识的同时,增强履行义务的观念,不断提升自身法律素质。今年我乡计划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创建1村(居),县级创建2-3村(居)。
6、认真开展涉法涉诉信访代理疏导工作。全乡9个行政村实行规范化村室,并设立为民服务代理制度,切实落实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信访问题排查制度,信访听证制度,努力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同时对借信访之名扰乱社会秩序者依法予以处理。
7、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进入市场,加强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依法处理三农问题,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加大乡容卫生、绿化、公用设施、交通等方面的管理力度,实现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8、强化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残疾人,重病人及高龄老年人,农村五保老人等特殊困难家庭重点保障,努力维护失业下岗人员,农民工、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依法全面保障妇女儿童在政治、经济、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合法权益。
9、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为监督对象,坚决查处各种违法违纪案件,特别是党员干部参与赌博和带头违反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案件,一旦发现一例查处一例决不手软。
10、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管理人员、农民和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特别是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要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发挥学校、家庭和社会“三位一体”的法制教育模式,加大我乡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构建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体系。
弘扬法治精神、维护公平正义,以关注民生为推进方向,以群众认可满意为标准,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规范全乡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的各个领域,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加速平安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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