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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收费管理局非税收入管理改革的调研报告

时间:2022-12-13 08:20:49 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县收费管理局非税收入管理改革的调研报告,本文共4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县收费管理局非税收入管理改革的调研报告

篇1:县收费管理局非税收入管理改革的调研报告

一、基本情况

**县收费管理局隶属财政局管理正科级建制,局长一名,副局长一名,设财务、票据、稽查三个职能股,现有人员5人。票据管理股负责票据的入库、保管、领购、登记、发放及核销工作;财务股负责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和基金的收缴、结算工作;稽查股负责对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监督。

二、我县非税收入管理改革的主要做法

1、制定和出台了有关文件,明确了非税收入的概念和范围。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及《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意见的通知》,我县相继出台了《**县直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收缴管理暂行办法》、《**县收费管理局乡(镇)行政事业性等财政专用票据管理办法》、《**县收费局票据管理制度》及《**县收费管理局稽查管理制度》等一些规范性文件,健全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构建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层次清晰、运做有效的收费管理体系,狠抓了收费管理工作,强化了财政管理职能。对非税收入的收缴范围、管理方式、操作程序、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各个环节进行了规范,使我县非税收入管理走上了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2、界定非税收入管理范围,全面清理各执收单位银行帐户。在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基础上,将基金、罚没收入、行政事业单位的行政性收入等其他财政性资金都并入非税收入管理范围,取消了单位所有的银行收入账户、收入过渡户、储存账户及其他账户共104户,规定每个单位只能在专业银行开设一个基本账户。,我们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意见的通知》(国办发[)93号)文件精神,将公安、检察、法院的收费、和计生部门征收的社会抚养费纳入预算管理。并与物价部门一道对全县非税收入项目进行了认真清理,建立了非税收入项目库,适时掌握项目的增减变动,对单位非税收入的来源、标准、性质有了具体的轮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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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严格票据管理,创新票据管理模式,强化源头监控力度。对非税收入票据按种类输入微机进行管理,对各执收单位从票据领购、使用、审核、结存等环节都全过程实行微机化监控,采取“购前审批,限量领购,核旧领新,票款同步”等措施。一是严把票据关,在“缴旧领新,限量供应,日清月结,以票管费,票款同步”的基础上,着重抓好票据的微机管理关。各执收单位凭《票据购领证》领用的票据种类、日期、册(联)号都及时输入微机,核销时,按会计平行登记的记帐原理,按收费项目、收费金额、缴销时间平行登记,逐份核销。二是严把收费项目清理审核关,遏制巧立名目,擅自越权设立项目乱收费。我们结合年检,对近年来地方出台的收费、基金和集资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取消收费项目12个,规范收费项目6个。三是严把监督检查关,我们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要求,按照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与治理经济发展环境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执法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对各执收执罚单位进行不确定性的交叉检查,包括收费标准、收费项目、票据使用的稽查,以及单位非正常业务收入的稽查,形成检查材料,与全县的收支两条线检查和财政财务检查相配合,确保政府非税收入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票据使用规范到位。健全和完善了票据发放、稽查和资金管理“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从制度上规范了部门和单位的收费行为,执收单位、银行、非税收入管理机构之间及时沟通信息,便利了票款验收、核对和查验,掌握了全县各部门、各单位非税收入收缴运行态势。“收缴、罚没两分离”的推行,不仅把住了收入的源头,确保了非税收入征收的公正、透明、规范和高效,同时也从机制上防止了执收执罚单位的“暗箱操作”,提高了依法行政的透明度,有效的遏制了非税收入的截留、挤占、挪用和坐收坐支等现象的发生,使非税收入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保证了非税收入征缴管理改革的顺利进行。四是完善乡镇票据管理。针对近几年来乡镇财税所在票据管理方面存在有票据使用随意性大、管理松散、审核敷衍了事等问题。我们重新制定乡镇票据管理制度,健全和完善票据管理办法,从票据管理职责、票证领发、票证使用到票据保管等方面严格规范管理,审核管理调整为县上直接管理,切实解决了乡镇票据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五是切实加强了财政专用票据的年检工作,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为了规范票据使用,每年12月初对上年财政专用票据和票据准购证进行年度检查。集中时间、集中人力对全县87 户单位的票据准购证、事业性、行政性、往来结算及集资募捐等专用票据进行年度检查,同时结合票据年检,对重点执收执罚部门进行专项检查,在检查中坚持三到位,五不放过,保证了年检的质量。近年来,共检查执收部门使用的收费票据30079本、涉及收费金额17197万元,纳入非税收入管理的行政性、事业性和其他收入2026万元。通过年检,使我县非税收入及时足额纳入财政管理范畴,确保了非税收入的.应收尽收,真正达到了以查促收的目的。

4、完善缴款方式,规范了财务管理。我们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非税收入收支科目进行核算管理,并使用安易财务软件,实现了从手工核算到电脑管理的跨跃式发展,提高了非税收入管理的质量。具体做法是:对已纳入收费管理的单位,按照“单位开票,银行收款,财政统管”的方式运行,执收单位到财政指定代理银行开缴款书,然后在持缴款书到银行窗口缴款,极大的方便了缴款单位,还可从源头上管住非税收入,有效的防止了非税收入的体外循环,从而做到应收尽收,非税收入在财务核算上,按照国家规定的非税收入收支科目进行核算管理,实行资金分类细化管理,纳入预算的行政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分类、款、项上划,行政事业性、政府性基金、经营性收费分类核算,定期向财政预算综合及时上划资金,同时,还同代理银行互通信息,保证了收费资金的安全有效运行。

5、建立收费项目管理库,杜绝乱收费行为。在物价部门的配合下,对执收执罚单位的非税收入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建立执收单位收费项目档案。对非税收入分类、分项目进行归类管理,根据收费性质和预算管理方式,把涉及到我县的非税收入项目全部输入微机,与收费票据、帐薄联网实行同步管理,票据使用与收费项目管理紧密结合,取消了自立和超标收费项目清理行政许可收费项目,配合市县审计、物价部门对国家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如涉农收费、教育收费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按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许可证登记项目收费,有无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等行为,有效杜绝了乱收费现象的发生。建立非税收入跟踪问效机制,从制度上规范部门和单位收费行为,提高了非税收入管理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6、加大非税收入稽查力度,确保“收支两条线”规定落到实处。为规范收费秩序,切实治理经济环境,确保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我们始终将治乱减负作为非税收入管理部门的头等大事来抓。首先我们认真贯彻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加大了非税收入稽查力度。配备了专职稽查人员,认真制定稽查方案,对重点收费单位实行重点稽查。并加大非税收入的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力度,建立健全了单位和群众举报制度及财政稽查制度,采取征管与监督相结合,重点放在监督检查。近年来,我们会同财监办对重点执收执罚部门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和罚缴分离执行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检查出违纪资金87万元,以查促收,圆满完成了收费管理任务。加大了对执罚部门罚没决定执行情况的清缴力度,对到期应该上缴而不上缴的违纪部门,我们和执罚部门联合下发催款通知书,上门催缴,共清理违规违纪部门 26 个,征缴罚没收入 113 万元。

7、强化非税收入管理,努力提高收费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政府非税收入征管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业务十分复杂的工作,建设一支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征管队伍是非税征管改革到位的根本保证。我们在全年常抓各执收执罚部门业务培训,切实提高财务核算管理水平的同时,注重收费局自身的建设,做到三个不放松。一是坚持政策法规学习不放松。所有政府非税收入涉及的收费项目、标准、性质、资金使用规定、预算管理方式等经常学习,人人有学习笔记。二是电算化学习不放松。为适应管理工作的需要,日常的文字处理、表格制作、网络常识及会计核算软件经常组织培训。三是每周的政治业务学习不放松。把每周遇到的工作问题与业务处理与学习培训紧密结合。不断强化干部职工的创新意识、发展意识、加强财政专业知识,加强非税收入业务知识的学习,改进作风,不断提高业务素质;提高驾御财政工作的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不断增强干部的事业性和责任感,造就了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的财政收费管理干部队伍。

三、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取得的成效

七年来,我县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与原来预算外资金管理模式相比,我们认为现行的非税收入管理模式具有更多的优越性,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收入归集力度明显加大。我们共征缴非税收入    6149万元,比3317万元增加2832万元,增长85%,年均递增14%。其中:(1)行政性收费收入250万元,比1959万元,增加191万元,增长323%;年均递增54%。(2)罚没收入完成 255万元,比年 119万元增加 136万元,增长114%;年均递增 19%。(3)预算外资金 5644万元,比1999年3139 万元.增加2505 万元,增长 80 %,年均递增 13%。

2、强化了财政管理职能。理顺了财政收入及分配关系。通过非税收入管理改革,一方面在原来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基础上,将预算外资金收入、罚没收入、全额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服务性收入等其他财政性资金都并入非税收入的管理范围;另一方面,通过综合财政计划和部门预算,将非税收入不仅当作财政性资金,而且作为财政收入参与财政体制分配,实现了较完整的财政预算。

3、推进和深化了财政体制改革。首先,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带动了财政内部改革。过去,财政内部对非税收入存在多头、交叉管理和执行政策过程中不平衡、不协调的现象。通过非税收入管理改革,设立了非税收入的专门管理机构,将非税收入的管理职能从财政内部其他部门剥离出来,实现了集中规范管理,理顺了财政内部管理关系,简化了办事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其次,非税收入管理改革为财政的系列改革奠定了基础。通过非税收入管理改革,按政策应归口财政管理的非税收入都归集到了财政专户,杜绝了财政资金体外循环的现象,政府对单位非税收入的宏观调控能力、监督管理能力都得到了明显增强。规范了乡镇非税收入的管理;对全县县直单位全面推行综合财政计划,预算内外资金统一安排,合理使用,为积极推行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建立公共财政框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4、是治理和优化了经济环境。我县自实施改革以来,加强了廉政建设,密切了干群关系,规范了非税收入征收行为,规范了经济秩序,优化了经济环境。使我县经济发展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

四、目前非税收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非税收入范围仅限于政府管理性收入,部分非税收入尚未纳入收费管理范畴。

2、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机构的职能还有待于改革。目前非税收入仍延用预算外资金的管理体制,由收费管理部门负责对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而非税收入范围大大超过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范围,由于受收费管理部门的职能限制,许多非税收入没有纳入收费管理部门征收管理,非税收入征收管理。

3、乡镇非税收入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4、个别部门使用的财政专用票据不够规范。

五、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的建议

1、探索非税收入分类、分项管理的模式。针对非税收入交织于预算内、预算外的状况,在全面清理整顿的基础上,区别现有的非税收入,采取分类、分项管理。取消不合法、不合理收费项目。

2、探索乡镇非税收入的新机制,建立健全乡镇非税收入管理制度,规范乡镇非税收入。

3、加强收费票据的管理,实行以票管费。严把票据源头关,不断完善票据管理体系,确保财政票据管理程序化、规范化。

4、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专项治理,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将收费监督检查工作经常化、制度化。严格依法行政,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5、认真宣传《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从社会各个方面积极推进《通知》的贯彻执行,使非税收入管理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依据《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加强对非税收入的管理和监督,使管理工作更有利于政府法治化建设,进一步推进地方经济环境的优化,推动地方各项事业的发展。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贯彻执行《财政部关于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精神,科学地处理非税收入资金分配关系,保持集中理财,改变财权、财力在部门间过于分散的状况,增强政府对非税收入宏观调控能力,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和确保社会稳定。

篇2:非税收入管理的调研报告

全面开展非税收入执收成本核定工作,既是深化财政预算体制改革和完善部门预算编制的客观需要,也是推行预算绩效考核及保障政府职能顺利实施的有力措施,更是规范非税收入征管、强化执收单位财务管理的重要手段。近年来,我市按照《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核定非税收入执收成本的通知》(湘财非税〔xxx1〕8号)等有关规定,积极探索非税收入执收成本核定及运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基本情况

(一)制度规定

为做好非税收入执收成本核定工作,郴州市财政局于xxx9年印发《市级非税收入年度预算编审工作规程》(郴财费[xxx9]16号),对非税收入执收成本的编报、测算、核定工作做出了明确规定。随后,每年的预算编制文件都对非税收入执收成本核定工作做出具体安排部署。xxx2年,郴州市非税局出台《市级非税收入执收成本核定工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对非税收入执收成本的具体构成项目、核定原则、方法、程序等做出了更详细的规定。《规程》要求核定非税收入执收成本与编报非税收入年度预算同步进行;执收成本由市直执收单位认真编报,并按时报送市级财政部门非税收入管理机构核定;执收成本采取电子和纸质两种形式申报,并保持格式一致、口径统一。

(二)核定的基本方法

1.在核定程序上,采取“单位申报、财政审核、分项核定、预算保障”的模式。单位通过FTP文件传输服务器申报非税收入及执收成本预测数,将相关文件资料命名后放置在对应的文件夹中,由非税局进行初审,并将初审通过的文件电子文档发送给对口业务科室。对口业务科室确认后,通过部门预算中的项目支出予以保障。

2.在核定口径上,采取小口径核定。即仅核定部门预算基本支出未予以保障的额外开支。如聘用人员经费、证书(证照)工本费、维修维护费、资料印刷费、专用材料费、应缴税费、代征手续费等。上下级分成支出按文件规定比例计算确定,在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解缴结算,不列入执收成本范围;由预算部门按规定比例提取的政府偿债准备金也不纳入单位执收成本项目核定。

3.在核定方式上,采取分类、分项核定方式。

(1)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源)有偿使用收益、其他非税收入执收成本核定方式为:工本费按物价部门确定的收费标准和执收工作量核定;税金按相应的税(费)率核定;租金按上年支出数或合同数核定;专用材料费按上年度实际支出数,结合当年收入计划核定;培训支出的酬金、资料费和食宿费成本按上年度实际支出数,结合当年收入计划核定;其他支出按上年为取得该项非税收入发生的支出,结合当年收入计划核定。

(2)罚没收入办案经费采取区分单位性质分别核定的方式:市本级纪检监察政法机关外的全额拨款单位按50%、差额拨款单位按60%、自收自支单位按75%核定,市本级纪检监察政法机关办案经费另行核定:对于一般性案件,按20%的比例核定;对向上和对外争取案件所取得的罚没收入,市级入库金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经市财政局核实后提高10%(按30%)比例核定;对市县联合办案的,根据现行财政体制有关规定,罚没收入缴入市级财政的,考虑市县区联合办案成本,提高20%(按40%)比例核定;个别大案要案实行一案一核定方式。

(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的成本核定,由市国土资源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征收管理机构(市乡政镇财政管理局)审查,报市财政部门核准后下达批准文件。计入征地成本的内容包括:征地补偿费(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征地拆迁补偿费)、征地报批税费(包括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耕地占用税、植被恢复费、防洪保安专项资金、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等)和房屋拆迁费用。核定标准按《郴州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湘政发[xxx1]20号)执行。

4.在成果应用上,成本核定工作借助部门预算软件系统与部门预算同步进行。在编制部门预算时,将单位非税收入征收计划剔除上解(下划)收入作为计提基数,按一定比例计提偿债准备金。除基金收入统一按50%的比例计提外,其他非税收入区分单位性质和收入项目,按不同比例计提:全额拨款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按20%、罚没收入按50%、其他非税收入按10%计提;差额拨款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按10%、罚没收入按40%、其他非税收入按5%计提;自收自支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和其他非税收入不计提偿债准备金,罚没收入按25%计提。非税收入剔除上解(下划)收入及偿债准备金后,全额纳入部门预算,经非税局商财政归口业务科室核定的执收成本在部门预算中通过“项目支出”予以保障。执收成本支付流程按预算管理程序,由预算核定支出控制数,财政归口科室下达资金指标,国库办理资金支付。具体拨付流程为:对于已通过部门预算安排的执收成本和项目支出,由预算科年初下达指标到各业务科室,国库局每旬根据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提供分单位入库数,按收入缴库方式分别向预算科提供分单位的拨款控制表,预算科核定盖章后送各业务科室作为单位执收成本和项目支出指标下达依据,各业务科室在控制数范围内下达资金指标。非税收入超计划征收部分,按一定比例(略高于计划内比例)计提政府偿债准备金后,余额由各业务科室商预算科提出安排意见,按相应审批程序报局领导、市领导审批后下达追加指标,比照年度征收计划内的支出拨款程序执行。xxx4年,我市用非税收入安排基本经费及项目经费(不含执收成本)共计3.43亿元。

5.在成本控制上,我市采取一年一核的方式。每年年底对下一年度的非税收入执收成本进行核定,将核定的执收成本及年度非税收入征收计划编入部门预算,经人代会审议通过后下达给执收单位。

(三)成本核定工作覆盖面

xxx5年,我市对市直101个部门预算单位的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产(源)有偿使用收入、其他收入等5类非税收入的执收成本进行了审核,单位覆盖面达到91.8 %、项目覆盖面达到100%。核定xxx5年度非税收入预算6.77亿元,核定执收成本2.67亿元,占非税收入预算的39.44%。全市共9个县(市、区)开展了非税收入成本核定工作,覆盖面达到81.8%。其中永兴、临武等县制定出台了《县级非税收入执收成本核定工作规程》、《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预算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规范了非税收入征收成本核定工作,使成本核定工作逐步步入常态化。

(四)信息化管理

我市依托部门预算软件系统进行非税收入及执收成本预算申报。为方便各预算单位(非税收入执收单位)传送资料,我市建立了FTP文件传输服务器,单位上传文件资料时,将相关文件资料命名后放置在对应的文件夹中。非税局、对口业务科室分别在FTP文件传输服务器中对单位的非税收入收支预算进行初审和复审,预算单位(非税收入执收单位)根据审核后的非税收入收支预算基础数据在部门预算软件(单位版)中进行数据录入,经对口业务科室审核后,由预算科根据需要通知系统管理员导出相关数据发送给非税局及对口业务科室。

(五)对非税收入成本核定工作的认可度

非税收入执收成本核定工作是非税收入征管工作中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我市自xxx9年开展执收成本核定工作以来,成本核定工作作为深化预算体制改革、完善部门预算编制、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的重要措施,既得到了政府的充分肯定,也得到了执收单位的积极支持,财政部门内部各科室也日渐认识到非税收入成本核定工作的重要意义,在部门预算编制、执收成本核拨过程中,都能对核定成果加以运用。

二、主要成效

(一)非税收入成本核定工作步入常态化

近年来,我市结合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积极探索非税收入执收成本核定办法,进一步提高非税收入管理水平。每年年底由市财政局在下发下一年度部门预算通知时,将非税收入及执收成本编报要求在通知中予以明确,各执收单位按要求积极配合认真编报,并将经非税局及财政归口业务科室审核后的非税收入及执收成本计划编入部门预算。由市财政局将经人代会审核通过后的部门预算下达给执收单位。非税收入成本核定工作逐渐步入常态化。

(二)非税收入绩效管理理念逐步建立

通过将核定的非税收入执收成本编入部门预算,能更直观的反映执收单位的预算支出绩效水平。非税收入成本核定工作,促使财政部门和执收单位都不仅要关心非税收入的规模和增长速度,还要考虑执收过程中投入的人力、财力、物力,即要综合考虑执收非税收入的“所费”与“所得”,逐步建立起非税收入绩效管理理念。

(三)单位部门预算更加精细化

部门预算中,在基本支出按照“定员定额”的核定原则核定的基础上,将单位执收的非税收入(包括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扣除上下级分成支出及政府偿债准备金后的余额纳入单位部门预算,将核定的执收成本在部门预算中通过“项目支出—征收成本”优先予以保障,余额用于安排单位其他项目支出或基本支出。xxx3-xxx5年,我市通过部门预算下达非税收入征收计划共计19.14亿元,核定执收成本5.74亿元,核定的执收成本全额通过通过“项目支出—征收成本”予以保障。使单位部门预算更加精细、明晰。

(四)增强了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

非税收入执收总额与非税收入执收成本之差,形成政府可用财力,一部分用于安排执收单位的项目支出或基本支出,另一部分用于补充地方财政收支缺口,由财政统筹安排。xxx3年-xxx5年,我市用非税收入剔除执收成本后的余额,共计弥补财政收支缺口(计提偿债准备金)3.08亿元、安排单位项目支出或基本支出9.13亿元。为政府缓解财政收支矛盾发挥了重要作用,增强了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认识不统一

各部门对非税收入执收成本核定工作的认识不统一。有的认为为调动执收单位的工作积极性,应给执收单位核定较充裕的执收成本;有的认为为缓解部门(单位)“苦乐不均”的现象,应严格核定执收成本;有的认为执收单位执收非税收入是履行政府职能,其经费已通过部门预算的基本支出进行保障,不应另外单独核定并安排执收成本;有的认为非税收入由部门或单位取得,应全部安排给部门和单位使用,不需核定执收成本;有的认为非税收入属财政资金应同税收收入一并统筹安排,不需核定执收成本;有的认为核定执收成本的方式过于粗略,并不能真正体现非税收入“所费”与“所得”。

(二)制度建设有待完善

我市自xxx9年开展非税收入执收成本核定工作以来,一直还处于探索阶段,尚未形成规范的执收成本核定办法和核定成果运用工作机制,致使工作人员在执收成本核定过程中无章可循、随意性较大。

(三)执收成本核定质量有待进一步高

在非税收入执收成本核定过程中,从部门利益出发,执收单位会尽量争取较大的.数额,而财政部门则偏向于用较小的成本获得较大的成果。如何在两者之间取得一个平衡,按照什么样的标准来确定一个合适的成本数额,我市尚未找到一个好的解决办法。核定执收成本时,只能按单位申报数,参考以前年度实际核定数,结合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进行粗略核定,核定质量不高。

(四)核定成果难以充分运用

1.现行的职能分工,容易造成核定成果运用难以保障。成本核定工作从严格意义上来看,是一项财务管理工作,按职能界定,归属于相应业务科室,由非税收入征收管理部门牵头进行执收成本核定,颇感力不从心。另外,项目支出审核职能在业务科室,通过非税收入安排的项目支出除执收成本由非税收入征收管理部门牵头审定外,其他项目支出非税部门并不参与。如果其他项目支出审核不严,则很难保证执收成本核定成果得到保障和充分运用。

2.现行的操作模式容易造成收支矛盾,影响执收成本核定成果运用。我市现行的操作模式是:执收成本通过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下达给执收单位,非税收入预算扣除一定比例的偿债准备金及执收成本后的余额全部作为单位基本经费或其他项目经费的资金来源进行安排,年度非税收入超收部分扣除一定比例(略高于预算内部分)偿债准备金后,全部安排给执收单位。在这种操作模式下,如果执收成本和其他项目支出审核过严,执收单位将因年度非税收入短收而影响经费保障,不利于非税收入预算做足做实,也不利于调动执收单位积极性;如果不严格审核又将使非税收入执收单位支出膨胀,造成单位间的“苦乐不均”。

四、对策和措施

非税收入执收成本核定工作是一项复杂且十分重要的工作。如何科学核定非税收入执收成本并加以合理应用,是进一步提高非税收入管理水平,健全非税收入管理体系的重要内容。为此,我市通过调研并结合近几年工作实际,拟采取以下措施:

(一)强化执收成本理念

由于政府非税收入执收成本核定工作涉及面广,涉及到各部门和单位的切身利益,针对单位和部门认识不足,为统一思想,引起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得到各部门单位的积极配合,必须加大非税收入执收成本管理宣传。要逐步淡化“非税收入是预算外资金,属单位收入”概念,建立非税收入新理念,真正把思想认识统一到“非税收入所有权属国家,使用权归政府,管理权在财政”上来。为严格核定执收成本,实现非税收入真正意义上的统筹安排扫除观念上的障碍和行动上的抵触。

(二)科学核定执收成本

1.科学界定执收成本涵盖范围。将财政基本经费保障之外的、为执收非税收入产生的临聘人员经费、自收自支编制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差额拨款单位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缺口、工本费、税金、租金、代征手续费、维修维护费、专用材料费、酬金、对外培训用的资料费和食宿费等纳入执收成本核定范围。

2.深入调查研究,确保基础数据客观真实。采取向执收单位发放成本核定调查表和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取得上年度非税收入执收成本实际发生额。执收成本调查表中列明具体成本项目,如果有“税金”、“代征手续费”等项目的,要求其对应到目级非税收入项目。实地调查时查看其原始支出票据,确保基础数据真实准确。

3.进行分类核定,确保核定数据客观公正。为核定一个合理的执收成本数额,可按成本项目将其分为固定成本和变动成本两大类。固定成本是在一定范围内不随收入变动而变动或者与收入没有明显的线性关系的成本,如聘用执收人员经费、自收自支编制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差额拨款单位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缺口、设备维修维护费、场地租金以及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财政未予保障的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等。固定成本可参照前两年实际发生数确定。变动成本是随收入变动而变动并与收入变动呈明显线性关系的成本,如证书证照工本费、税金、代征手续费等。变动成本可根据执收单位年度收入计划及相应的费用标准计算确定。

4.把握原则及方法步骤。按照“因势利导、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分步组织实施执收成本核定及运用工作,加强非税收入统筹力度。

(三)合理运用核定成果

1.区分收费项目,将非税收入收支计划分别编入部门预算或地方预算。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确保财政资金运行安全高效,建议编制全口径非税收入收支计划。对具有专项用途的政府性基金如价格调节基金、墙改基金、污水处理费等,由征收部门和单位编制收入计划、申报执收成本,经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将核定的执收成本编入单位部门预算;由使用部门编制涉及本部门和单位的有关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国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由其征收管理部门编制收支计划纳入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其他非税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等)剔除上下级分成支出后的余额全额纳入单位部门预算,核定的执收成在部门预算中通过安排项目经费予以保证。

2.将剔除执收成本后形成的财力全额由财政统筹安排。改变按非税收入执收总额一定比例计提政府偿债准备金的模式,把单位执收的非税收入剔除执收成本后的余额全额由财政统筹安排使用。

3.严格审核项目支出。目前通过非税收入安排的项目支出数量多、金额大,很多并非真正意义的项目支出,而非非税收入安排的项目支出数量少金额小,且属严格意义的项目支出造成了单位苦乐不均的现象。科学核定非税收入执收成本后,在保证执收成本通过项目支出予以保障的前提下,不管单位申报的项目支出是否通过非税收入安排,都应严格审核,防止非税收入执收单位项目支出数额膨胀。

(四)完善绩效考核机制

为调动执收单位的积极性,应建立并完善绩效考核机制,每年由财政部门对各单位政府非税收入执收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对完成年度政府非税收入计划的单位,政府非税收入剔除执收成本后,余额按一定比例安排事业发展性支出。对超额完成年度收入计划的单位,按非税收入超收额剔除执收成本后的一定比例安排事业发展性支出;对非政策性因素未完成年度政府非税收入计划的单位,仍按年度计划统筹收入,相应调减单位成本支出;执收单位因政策性因素(如取消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等)不能完成年度收入计划的,须向财政部门提出收支计划调整申请,财政部门提出调整建议,按规定程序报批确定;当年新增或取消的收费项目,只核拨执收成本,不进行绩效考核;因单位漏报、瞒报等原因导致非税收入计划偏低形成的增收,以及财政、审计、物价等部门检查时责令补缴形成的收入,不纳入考核范围,原则上不予安排支出。对非税收入执收工作年度考评先进单位,可按一定标准对在非税收入执收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相关人员给予奖励,奖励经费主要从结余资金中列支。

(五)制订成本核定办法

为切实做好非税收入执收成本核定改革工作,要尽快出台《市本级政府非税收入执收成本核定办法》及《市本级政府非税收入成本核定工作实施方案》,把非税收入成本核定的原则、方法以及核定成果的运用等用制度予以明确,使非税收入成本核定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非税收入管理的调研报告2

路政管理部门非税收入是除了税收以外,由路政管理部门凭借其政府职能、政府信誉或国家权力依法取得的收入,在当前中外国家的税收制度中非税收入均是政府财政总收入中的重要构成部分。非税收入脱钩政策是基于规范非税收入的目的提出的,这种“收支两条线”的模式对于规范和平衡路政部门财政收支、转换财政职能、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都有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我县路政管理部门在非税收入方面采取收支脱钩的管理模式,取得了好的效果。但是,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体现在非税收入脱钩管理意识不到位,执行不力;缺少有效的监管机制,法制化建设滞后;源头控制出现漏洞,票据管理不严;收支脱钩和缺乏必要配套措施等方面。应有效加快提高非税收入脱钩管理意识,加强执行力度,加强日常票据管理工作,防止非税收入流失。

一、我县路政部门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基本情况

(一)依法征收力度不断加大

我县路政部门非税收入征收工作,是法律法规赋予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是道路交通事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近年来,我县各级路政部门努力克服征收涉及范围广、企事业单位多、关系复杂、征收任务艰巨等困难,通过加强征收队伍建设,完善管理制度,调整充实人员,配备执法器材等措施,使依法征收工作得到有序开展,并不断发掘新费源,非税收入征收额逐年提高,不仅有力保障了道路交通工程的建设和维护,而且有效保证了我县道路交通工程管理单位的生存与发展。

(二)征收管理工作不断增强

近年来,我县出台的一些文件中都进一步明确了政府非税收入征缴程序。要求各执收单位在依法征收各类非税收入时,首先到同级财政部门申请非税收入项目编码,然后向缴款人开具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广西省非税收入缴款书”,由缴款人缴款后,将款项通过代收银行全额缴存财政专户,避免了执收单位坐收从支。执收单位及时登记本单位非税收入辅助账,每月与财政部门对账,了解掌握本单位非税收入征缴情况。

(三)非税收入实现了收支规范化

我县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规定在各执收单位得到逐步落实,征收的非税收入也基本做到了全额、及时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执收单位的支出纳入财政综合预算管理,根据单位履行职能的需要,财政安排支出预算和批复支出计划,通过国库或财政专户将资金拨付到执收单位。

二、我县路政部门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几年来,为了转变部门财政职能、构建公共服务体系,我县路政管理部门在非税收入方面通过相关的摸索采取了收支脱钩的管理模式,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是,仍然存在一些比较薄弱的环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非税收入脱钩管理意识不到位,执行不力

路政管理部门作为政府行政权力部门,对非税收支的管理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而由于长期以来对非税收管理的惯性思维,许多路政管理单位缺乏对非税收入收支脱钩管理的意识。在实际中,各执收部门和单位更多的将非税收入资金用作弥补本单位的经费支出或者提高本部门人员的福利待遇,仍然有私设“小金库”的事情发生。对于路政管理部门来说,非税收入中有相当一部分是为了缓解部门财政的支出压力,各部门都将非税收入看作部门的自有资金。在社会经济转型和财政改革的过程中,特别是收支脱钩财政管理模式的提出后,部门内部的非税收入实行的是收支两条线的管理模式,在这种情况下,原有的财政收支体系被打破,很多单位表现出与财政收支脱钩管理的不适应性,在工作中往往出现执行不到位的情况。

(二)缺少有效的监管机制,法制化建设滞后

当前,路政管理部门非税收入管理的改革还处于探索阶段,而收支脱钩管理的模式仍然缺乏完整的规范方法和必要有效的监督机制,政府非税收入流失现象比较严重。路政管理部门既是权利的执行部门又是权利的监管部门,对于这些部门单位的非税收入进行监管是一个难题。在收支两条线的实际执行过程中,尽管相关法规对非税收入的所有权、使用权和管理权已经做出合理的界定,但仍难做到非税收入管理真正的归位,这也给监管工作带来很多的困难。近年来有些地区出台的一些对非税收入管理的法规大多只是在理论上进行一定的规范,但在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长此以往,会使得收支脱钩的非税收入管理模式面临无效监督的局面。

(三)源头控制出现漏洞,票据管理不严

从实际操作的角度来说,票据管理是非税收入进行收支脱钩管理的源头,对票据管理控制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最终的监管效果。由于路政管理部门在工作中要接收的票据种类比较多,而专业的财税人员配备相对较少,对数量繁多的票据的梳理统计工作做得不到位,这就造成在票据管理的审查等方面存在许多的漏洞。目前在对票据数量、票据种类以及具体的使用方法等环节仍然没有形成一套规范科学的管理办法,这样会在非税收入的征缴过程中出现管理的无序性。如果在这个过程中的监管措施不到位的话,那么票据的源头控制力会严重弱化,票据混用、收费混乱现象的发生便难以避免。

(四)收支脱钩和缺乏必要的配套措施

当前的非税收入收支脱钩的政策对路政管理部门的执收单位的积极性有很大的影响,如果实现完全的收支脱钩而没有必要的配套措施,那么会直接影响到实际执收单位工作开展的积极性,也会产生非税收入不能应收尽收的情况,最后的工作任务也难以很好的完成,这也是实行“收支两条线”的财政管理改革的最大困扰。在实际中,由于长期以来的传统管理模式对路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影响较大,有一些单位对于现行的非税理念认识不全面,在收支脱钩后,对与局部利益的损失在思想上不容易接受。到目前为止,很多单位仍是停留在多收多支、少收少支的状态,这就导致了同一部门不同单位之间的分配不均,影响了非税收入管理的改革步伐,而真正按照收支脱钩管理模式进行运作的单位由于缺乏必要的配套保障措施,也会影响到收支脱钩管理模式的持久性。

三、非税收入收支脱钩管理体系的构想建议

(一)提高非税收入管理意识,加强执行力度

路政管理部门各单位要提高对非税收入收支脱钩管理的意识,改变传统的非税收入收支不分明的传统思维,只有在财政管理上从全局的利益进行考虑,才能真正实现非税收入的规范化管理。此外,各个单位要在实践中严格遵循非税收入脱钩管理的模式,加强对非税收人改革的执行力度,真正做到应罚尽罚,确保政府行政职能的发挥。

(二)建立法制化监督机制,加快法制化进程

在实践的非税收入征管中,要强化法制化监督机制的建设,对于工作中存在的违规违纪行为,要根据相关法律加大稽查力度,完善对责任人的追究制度。此外,国家也应该尽快出台关于非税收入规范化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各级路政管理部门要以国家非税收入管理的相关法规政策为指导,结合各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与非税收入管理相配套的法规制度,以此来加快非税收入管理的法制化进程。

(三)加强日常票据管理工作,防止非税收入流失

加强日常的票据管理工作是非税收入“收支脱钩”改革的基础,它对于非税收入管理改革起着重要的保障作用。在实际的工作中,路政管理部门的财税人员要以“票据管理”为出发点,严格规范非税收入的票据接收工作,把好收入票据这一关。此外,相关财务人员要不断的摸索总结出一套适合路政管理部门非税收人管理的管理办法,以此来规范收支两条线的常态运作。笔者建议可以通过建立“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的方式,将各执收单位和执罚单位的票据种类、数量、金额以及缴存情况进行即时化的统计梳理,并以此作为本部门非税收入规范化管理的平台。这种系统平台不仅可以保证各执收单位日常工作的顺利开展,也可以约束不按时缴库的单位,防止部门内部人员私自建立挪用资金等现象的发生。所以,对在源头上对票据管理的控制对于规范非税收入征收管理、防止非税收入流失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这也是收支脱钩管理模式的重点环节。

可采取的具体措施有:一方面对非税收入资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严格规范执收单位和执罚单位的票据管理,采取票款分离、以票管费的手段来化解票款应对无序的局面;在另一方面,要强化计算机网络化管理,将整个部门的非税收入信息整合到一个网络信息平台,从而实现即时监管与控制,杜绝收支两条线不对等的现象。

(四)加强保障措施建设,实现管理均衡协调发展

路政管理部门要建立非税收入的约束和激励机制,实现路政管理部门各单位非税收入管理的均衡、协调发展,并建立相关的量化考核的指标,对于按时完成部门预算的单位要给予一定的成本补偿和适当的奖励,这些补偿或者奖励都应该包括在部门预算内。具体做法可参考以下建议:

一是加强监督检查,对于得到奖励的单位要对其征收结果进行跟踪检查,确保没有乱收或者随意少收的情况,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保证非税收入超收部分的合法性,从而建立规范的部门非税收入的激励机制。二是制定非税收入减免管理方案以及非税收入超收奖励方案,这样在收支脱钩后仍可以充分调动各单位的积极性,弥补预算中的资金不足,最终达到既可以使各单位自觉增收又可以增加部门可调配财力的目的。三是建立约束和激励制衡机制。在调动路政管理部门单位积极性、完成非税收入“应收尽收”的同时,还应当考虑到激励机制所带来的负面效果,这就需要建立对征收主体自由度具有约束力的机制,这样也可以更好的促进激励机制发挥作用。

收支脱钩是路政管理部门非税收人规范化管理的重点,也是转换部门财政职能、构建完善的公共财政体系的必然要求。在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实践中,只有认真做好资金的统一调度、统筹安排并制定出相应的配套措施,才能有效的实现非税收入管理改革的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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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非税收入管理局财政票据年检工作情况报告

非税收入管理局财政票据年检工作情况报告

为加强财政票据管理,规范收费票据使用行为,加大财政票据监管力度,推进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保障合法收费,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云南省财政票据年度检验规定》和州非税局《关于开展财政票据年检的通知》(迪非税第1号),按照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的原则,我县积极响应、贯彻文件通知的精神,从4月份开始对各使用财政票据的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委托代收银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和驻昆单位财政票据的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经过自查、稽查、重点检查、整改完善和梳理上报等阶段,基本完成年检工作。现就我县财政票据年检基本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基本情况和做法及存在的问题

年检工作中我局与各主管部门相互配合,加强沟通联系,我局于3月29日在全县范围内下发维财非税6号文转发了文件通知及相关表格,文件内容包括:

一、财政票据年检时间;

二、年检范围;

三、年检内容;

四;年检方法;年检地点等相关内容作了统一布置和安排。截止5月14日,完成全县(含10个乡镇)财政票据年检工作(我县应检单位108个,实检99个,单位自查率92%;重点检查单位99个,重点检查率92%。检查涉及17类财政票据,其中:手工票据1772本,微机票据5.5万套。)。

在财政票据年检工作中存在以下问题并作了处理:

1、普遍存在的问题是,在票据经手人处未签字问题,尽管单位拿来核销的票据只剩存根联、本人也不厌其烦地叫单位在存根联做了补签。

2、未盖章的补盖章手续。

3、还存在未撕记账联、收据联的叫单位撕去,该记账的记账、该给他人的收据联给他人。尽量完善这些手续,向票据管理员一再强调这些手续的重要性。

4、存在串票填写问题的.有公安局一家,该用云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通用收款收据的用了云南省往来款项统一收据,该用云南省往来款项统一收据的用了云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通用收款收据,两项金额都作了收缴专户处理,并叫单位在今后工作中改正,不在犯同样错误。

5、在此次财政票据年检中还存在票据保管不当丢失情况:劳动社会保障局丢失一本已使用过、金额已收缴的云南省社会保险费缴款收据,好在单位有缴销凭证联,单位复印缴销凭证联来销票未产生其他不良后果与影响。责成单位明确专人负责管理财政票据,不在发生丢失票据行为。特别是对单位执行财政政策、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情况,开立票据是否规范、填写是否正确,执行“收支两条线”情况,资金是否足额缴存专户,是否配备专人管理,是否按规定使用财政票据等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或建议,督促整改到位。对于财政票据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研究处理,对整改不到位的不予领票据,确保票据管理措施得以真正贯彻落实。

二、取得的成效

通过切实开展年检工作和以来规范化管理票据工作,使财政票据管理办法、年检规定得到较好落实,促进了我县财政票据管理工作进一步精细化,执收执法单位不断提高了对财政票据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推动了财政票据管理制度的健全完善。一是对财政票据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单位票据管理使用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处理;二是进一步宣传了财政票据政策,强化了单位正确使用票据,收入及时缴库或缴入财政专户的意识,有效地堵塞了非税收入“跑冒滴漏”强化了“以票管费”的机制;三是对检查发现的一些票据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对加强财务管理,防止乱收费,维护经济秩序,起到了积极作用。此次财政票据年检工作所检票据,大部分单位能做到填写规范,内容填写齐全,手续完备等。值得表扬的特别是交通局票据用量大,收费项目对象复杂,他们单位票据填写现在说算比较规范的,刚开始用票时可不是这样的,这些离不开票据管理员苦口婆心指导。票据使用比较规范的单位还有森林公安局、土管局、疾控中心(主要是有收费行为的单位)等单位。其他单位就不在一一罗列,我股在上级部门和局领导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此次财政票据年检工作,历时1个多月时间、大部分单位都能积极按时参加票据年检,极少部分单位一再打电话催促、至今未来年检,也由于今年情况比较特殊原因(修公路限时通车),但也从某种程度上体现出此类单位对票据管理这项工作的态度。稽查两位同志抽出不在,由本股一人完成了99家票据年检,在人少事多的情况下完成了今年的财政票据年检工作。

三、今后工作打算及安排

财政票据年检制度是票据监管工作的重要手段,要与当前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要求相适应,充分发挥票据检查工作在非税收入管理改革中的重要作用,向“以票管费”“以票治费”的方向发展,就必须不断加大稽查力度,要注重票据宣传解释工作、加大社会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全民的监督意识,提倡全社会全民缴费索取财政收费票据意识,营造票据管理秩序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加强票据监管的各项基础工作,强化票据日常管理,坚持票据凭证领购,专人管理、限量领用、以旧领新、票款同步、收支两条线,定期不定期开展票据检查工作。

总之票据年检只是一种手段,管好财政票据、进而搞好非税收入工作才是最终目的,我县票据监管工作在上级业务部门和局领导一如既往的关心、指导、支持和理解下、票据监管工作由弱到强,发生了很大改观,逐步规范和走向正轨,取得了一些成绩,有了一定的经验和做法,但是我们的工作还有很多不足地方、有待完善解决,相信我们有信心和能力在上级业务部门和局领导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和理解下、把票据管理工作做得更好。

篇4:以财政改革为依托 不断强化非税收入管理

去年以来,我市推行了财政管理制度改革,“收支两条线”作为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其深度和广度是前所未有的。通过改革,我市非税收入管理已基本上步入了良性循环和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的轨道。如果说1997年以来的预算外资金管理改革落实了“收支两条线”,那么,我们去年进行的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就像一场革命,从根本问题和源头上切入,实行非税收入的统一收缴管理,既是对非税收入管理制度的一次成功探索,也是非税收入管理层面一次比较全面和彻底的规范。   一、基本做法   (一)成立专管机构,配置专业人员。为了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去年在机构改革的环境下,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撤销了原设的收费管理局,新成立了“冷水江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安排编制27人,下设了综合股、行政事业收费管理股、罚没收入管理股、核算股和财政收费窗口5个股室。通过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配备具有较高素质的26人到岗到位。   (二)建立各项制度,完善政策措施。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参照外地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和相继出台了《冷水江市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暂行办法》、《冷水江市政务服务中心收费大厅操作细则》、《冷水江市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办法》、《冷水江市非税收入结算管理办法》、《关于取消单位收入过渡账户的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对非税收入的收缴范围、管理方式、操作程序、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各个环节进行了规范。在具体执行过程中,针对发现的新问题,我们在认真总结的基础上,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的规定的通知》和《冷水江市基金管理办法》。这些《办法》和《细则》的制定和实施,统一了非税收入的管理行为,使非税收入管理有规可依,有章可循,为加强非税收入管理提供了系统有效的制度保障。   (三)规范运行操作,严格征收管理。我们对所有部门单位的非税收入,严格按照“财政统一票据,单位执收执罚,财政窗口收费,资金统缴财政,综合预算分配”的要求进行管理。     第一,清票销户,规范单位管理。去年上半年,我们组织力量,分组包干负责,对全市141家行政事业单位的所有收费和罚没票据进行了检查清理,回收核销留存单位的收费基金收据935本,往来结算收据430本,罚没票据220本;清理应缴财政收入1195万元,其中各类收费939万元,罚没收入256万元,当场划缴国库收入169万元。同时,由财政、审计、纪委抽派力量组成20多个资金清理移交小组,取消了220个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号400多个,账户上的收入余款,全部解缴非税局收入专户。单位账户取消后,所有收入直接缴入收费窗口,由非税局进行收支结算,实现了财政对单位非税收入的全面监控。     第二,抓源头,以票控费。一是抓好收费项目的管理,过去收费审批全部由物价部门独揽,财政务虚不务实。去年以来,我们与物价部门衔接协调,按照财政部门审核收费项目、物价部门审核收费标准的要求,对执收执罚单位的基本情况和收费项目逐一进行了整理,对于符合政策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执收执罚单位进行了计算机编码管理,建立了执收执罚单位基本信息和收费项目库,同时对保留的收费项目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加强票据管理,所有收费、基金、罚款票据统一归口非税局管理,执收执罚部门和单位凭《收费许可证》及财政部门印制的有效票据执收执罚。坚持以票控费,对收费、罚没票据实行“凭证购票,限量供应,缴旧领新,按时结算,票款同步”的管理办法,实现了票据发放、缴销与监督资金入库的“三位一体”。     第三,收缴分离,罚缴分离。我们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和公安局设置了财政收费窗口,实行非税收入统一收缴,规定所有行政性收费、事业性收费、服务性收费、专项收费和罚没收入一律到财政收费窗口办理缴款手续。缴款实行两种方式:对收费较为集中、距城区较近的单位,实行直接缴款方式;对现场执收执罚、离城区较远的单位实行委托汇总缴款方式。实行直接缴款的单位,财政不发放票据,单位在非税局领取“非税收入缴款通知单”,由单位填写一式四联,交缴款义务单位或个人到财政收费窗口缴款,由窗口开具正式票据,缴款义务人凭财政收费窗口开具的票据和审核盖章的缴款通知单回执联到执收执罚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委托收款则由单位填写“非税局委托收款申请表”,经审批后单位领用票据,并在期限内到财政收费窗口汇总缴款。各执收执罚单位所收取的押金、暂扣款、保证金及性质与之相同的其它各种应退当事人资金,也必须缴入非税局“代管资金”专户,“单位执收执罚,财政统管票据”的收费征管运行机制得到了较好落实。     第四,规范核算体制。所有非税收入归集到非税局收入结算户后,非税局按照资金渠道、性质和综合预算的要求进行分流,预算内收入缴国库,预算外资金进财政专户,月终由非税局编制收入进度报表,分送财政对口业务股室,财政业务股室根据单位报送的支出计划安排单位用款,预算股汇总送国库拨款。非税局一个口子储“水”,国库一个口子放“水”,初步形成了非税、国库、预算、业务股室互相监督、互相制约的收入用款模式。   (四)落实目标责任,保障应收尽收。我们以近三年单位非税收入的实际完成情况为基础,通过调查摸底,综合分析考虑各方面增减变化因素,确定年度非税收入计划。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和自行测算,制订了《冷水江市非税资金收费成本方案》,统一规定了各个收费项目的直接收费成本。按照拟定的收入计划,扣除收费直接成本,据以征收固定比例的政府统筹调节资金,编制非税收入年度预算,并且以政府责任状的形式确定下来。政府统筹调节资金的征收比例,行政性收费统筹40%,事业性收费统筹30%,经营服务性收费及房租收入统筹15%,其他收入(含罚没收入)区分单位性质和履职需要综合考虑实行财政比例留用,政法系统(公安除外)财政留用30%,其他所有单位财政留用60%,单位收入扣减政府统筹调节资金的部分,实行综合预算分配,列入财政预算直接安排单位支出。~年全市60家单位与政府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状,落实应征集的非税收入目标计划1亿元,政府统筹资金1200万元;今年全市80家单位与政府签订了目标责任状,落实非税收入

目标计划1.2亿元,政府统筹资金1470万元。   为了确保非税收入目标责任的落实,政府还制定了6项保障措施。一是对在基数核定上持有争论和异议的,单位必须书面提出依据及理由,财政审查认可,并且以后在单位接受认定基数之外属预计内正常因素增加的收入,其总幅超过5%以上的,财政不予追加支出。二是在单位支出预算执行过程中,财政严格按收入进度拨款。三是对不能完成收入目标的单位,政府统筹调节资金按计划数扣征,年终相应扣减政府对单位全面工作目标考核计分。四是按财政要求认定基数且超收的单位,超收部分财政按照政府统筹比例减半征收统筹调节资金,并给予单位当年安排支出,资金当年到位。五是公安系统实行最低经费保障后,收入全额上交财政,超目标完成的收入10%留归财政,90%用于安排办案经费。六是对违规操作,应收不收、应罚不罚,滞留、坐支、挪用非税收入,使用非法票据的所有违规违纪行为,由财政、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五)整体推进改革,增强综合效果。在非税收入统一收缴管理改革的进程中,我们特别注重与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核算、政府采购等财政管理制度改革的有机结合。首先,将各单位的非税收入全部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从制度上割断了部门与收费资金的联系。其次,国库集中支付核算改革取消了单位的所有银行账户,加强了对非税资金支出的审核,也为非税收入的管理提供了有利条件。三是财政、物价、纪检、监察等部门积极配合,加强监督检查,形成了强大的监管合力。四是与税务部门协调,将长期以来未进入财政笼子的应税服务性收费纳入了非税收入管理范畴,加强了服务性收费的管理。五是实行联审联查,对收费和罚款实行市政务服务中心税务窗口、财政收费窗口及非税局收费股、罚没股共同审核把关,不符合政策规定的收费和罚款行为及时制止,应税收费收入当场核缴税款。六是通过财政检查、审计检查和纪检、监督的立案查处,增强了单位遵守非税收入征管制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促进了部门单位依法依规收费和罚款,产生了良好的综合效果。   二、主要成效    非税收入实行统一收缴管理改革,本质意义在于割断部门单位与收费及罚没资金的联系,杜绝财政性资金体外循环。一年多来,我们通过改革非税收入征管手段,完善政策措施,加强了非税收入管理,成效是比较明显的。    (一)收入归集力度明显加大。~年我们共征集非税收入13244万元,比上年8794万元增加4450万元,增长46%。其中:(1)行政性收费收入完成1030万元,比上年878万元增加152万元,增长17%;(2)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4241万元,比上年3036万元增加1205万元,增长40%;(3)专项收入归集1152万元,比上年732万元增加420万元,增长57%;(4)服务性收费收入归集712万元,比上年80万元增加632万元,增长7.9倍;(5)罚没收入完成1674万元,比上年1010万元增加664万元,增长56%;(6)代管资金收入2347万元,比上年1050万元增加1297万元,增长124%。    (二)政府调控功能明显增强。按照政府统筹规定,去年我们应该征收政府统筹资金2091万元,年终政府决定对教育系统和特困单位免征了143万元,全年实际征收政府统筹资金1948万元,比上年970万元增加978万元,增长101%,占全部非税收入的15%,同口径比上年提高6.8个百分点。政府统筹财力的增加,提高了可用财力占财政收入的比重,改善了收入结构。此外,非税收入的统一收缴管理,把非税收入与预算资金协调运作,充盈了国库,解决了财力分散的问题,加强了资金调控,增强了政府统管和运用财力的能力。    (三)财政调度资金明显充裕。过去几年来,我市保工资、保运转所需的资金,财政很大程度上是靠上级借款调度资金,年头岁尾逼迫无奈也向银行贷款,金库二、三千元是常有的事,预算安排年底不能到位结转的经费指标年份累计最高达到4000多万元。去年,非税口累计向国库预算内缴款5242万元,向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缴款4767万元,从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财政资金调度紧张的状况,年终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率达到97%,基本上做到了单位经费全部到位。    (四)经济环境秩序明显改善。通过对收费项目的清理,去年我们取消了过去明令取消又在继续执行的收费项目5个,及时制止了乱收费行为4宗、乱罚款行为5宗。配合省地政法部门对群众举报铎山派出所乱收户籍管理费和居民身份证费的问题进行了核实调查,在群众中产生了良好反响。我们还主动配合市纪委、市监察局,对市城市管理大队的乱收费、乱罚款问题进行了立案查处,清退乱收费资金2.7万元。目前,全市办事收钱、收钱办事的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现象基本得到遏制,经济环境得到了优化。   三、意见与建议    (一)非税收入管理工作是由预算外资金管理工作衍变来的,概念、内容、性质都发生了新的变化,过去的一些制度规定已经不适应非税收入的管理现状,必须加快非税收入管理的立法步伐,尤其是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现实环境下显得更加迫切。    (二)非税局是一个新成立的机构,职能职责上下应当统一。非税局已成为一个纯收入征管机构,承担任务重,目前我们只有工作上的压力,却没有经费上的保障,因此要求上级明确它的工作性质和经费来源,规定一定的独立性。    (三)所有收费票据必须统一由非税部门管理。现在,服务性收费票据仍然由地税部门管理,我们的现行做法是与地税部门协商衔接,非税局到地税部门领票,执收部门再到非税局领购,地税与非税部门之间存在管理空隙,不利于服务性收费的管理。    (四)开发软件,统一非税收入征管报表。

非税收入票据管理自查报告

非税收入管理条例

学校非税收入自查报告

非税收入收缴工作调查报告

乡镇收入工作调研报告

乡镇机关改革调研报告

物流管理调研报告

涉农收费透明度调研报告结果展示

税审报告

基层组织规范化管理调研报告

《县收费管理局非税收入管理改革的调研报告(精选4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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