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广州失业保险办理流程须知,本文共7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篇1:广州失业保险办理流程须知
广州失业保险办理流程是什么?需要知道哪些流程呢?
【解析】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是根据其失业前缴费年限来确定:缴纳失业保险费(含视同缴费年限)1-4年,每满1年领取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广州职工如何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停保手续,或劳动争议结案后60天内到经办社会保险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办理时请提供以下资料:
1、填写《失业职工名册》一式二份;2、属本市城镇户口职工的提供《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只参加失业保险的中央、部队、行业和省属驻穗单位还需提供《广东省职工劳动手册》;
3、属非本市城镇户口职工的提供《广州市流动人员劳动手册》;4、只参加失业保险的事业单位提供失业职工最后一次《标准工资升级审批表》。5、属农民合同工的,由单位在有效期内持社会保险登记证、职工身份证、职工个人名义存折到所属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生活补助金。
6、外地城镇户口的失业职工选择在户口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凭本人的书面申请及接收地同意接收的证明(同时提供开户银行及银行帐号),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
如何确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按照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是根据其失业前缴费年限来确定:缴纳失业保险费(含视同缴费年限)1-4年,每满1年领取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4年以上的,超过4年的部份,每满半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最长期限为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非自愿性失业的,本次享受的失业保险期限可与前次失业应领而未领的失业保险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缴费不满1年再次非自愿性失业,可继续申领前次失业尚未领完的失业保险金。但在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实施前已停止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的,尚未领取的期限不再结转。
失业保险待遇标准?城镇户口失业人员:1、失业保险金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逐月计发(目前每人每月408元)。2、医疗补助金
(1)医疗费。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0%逐月计发(目前每人每月51元),随失业保险金按月发给。
(2)一次性住院补贴。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严重伤病(不包括因打架斗殴,参与违法犯罪活动而致伤致病)或符合计划生育规定住院治疗或生育的,可一次性按公费医疗规定给予不超过医疗费50%的补贴。
农民合同制职工: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金,按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工资12%计发,以后每多缴一个月加发月平均缴费工资的1%。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金后,失业保险关系自行终止。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有什么待遇?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待遇:(1)丧葬费=死亡时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个月)(2)一次性优抚金(抚恤费)=死亡时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7(个月)
(3)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费:供养1人=死亡时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供养2人=死亡时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7(个月);供养3人=死亡时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8(个月)。
篇2:办理失业保险流程
办理失业保险流程如下:
一、职工失业后,可以选择是否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愿意申领的,应当持本人身份证明、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等材料,及时到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领登记手续。
二、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对申领申请进行审核,内容包括: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可靠、申请人参加失业保险和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情况、是否进行过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等。对不符合领取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书面告知其理由,并告知申请人有异议时可在多长时间内向哪一个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复议申请。经审核符合申领条件的,应当为失业人员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有关手续。
办理失业保险所需材料如下所示:
1.《失业保险金申领情况表》(由本人签字并盖章);
2.《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
3.《失业保险金申领通知单》;
4.《失业职工登记证明书》;
5.《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合同)通知书》;
6.《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登记表》;
7.《求职登记表》;
8.养老保险手册,《就业失业登记证》、户口本、身份证、
9.失业人员档案原件及复印件。
延伸阅读:
失业后社保怎么交?
如果前期缴纳了失业保险费,在企业破产后,您应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在此期间,如果重新就业,应停止领取失业保险费后,由新单位为您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如果您从事个体劳动或以灵活方式就业,停止领取失业保险费后,可按到户籍所在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个体或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 ;如果没有重新就业也无收入来源,按规定领取完失业保险待遇,在您重新就业或从事个体灵活就业后,继续参保缴费。
失业后社保缴纳自由选择
失业人员可以自己选择是否缴纳社会保险费,失业人员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期间不计算缴费年限,继续缴纳社会保险或再就业(按规定办理就业手续)后,缴纳社会保险费可以与失业前及失业期间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合并计算。未缴纳医疗保险期间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领取失业金期间可以按规定享受医疗补助,具体情况请直接咨询当地劳动就业办公室。
失业后社保缴费项目
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续缴社会保险费有三项: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及大额医疗保险费。中间断缴想把中间没缴的部分补齐,如果想补缴社会保险费,根据现行政策规定,养老保险计算累计缴费年限,即:您如果断缴养老保险费,以前的缴费年限,我们将为您保留,待以后缴费时,将前后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但医疗保险不能累计计算缴费年限,如果断缴医疗保险费,缴费年限将中断,要从重新缴费的时间开始计算。同时从未按时缴费当月起,中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如果及时进行补缴后,可以连续计算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补缴期间发生住院费用不予支持。
如还有疑问,请致电当地的社保局,社保电话为:12333!
篇3:失业保险办理流程
失业保险办理流程
失业保险待遇有哪些?
1、参加失业保险的用人单位的职工失业后,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发给失业保险金;
2、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给予医疗保险费补助(补助期限与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限相同);
3、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并符合国家和我省计划生育规定的,给予生育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元);
4、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给予丧葬补助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抚恤金补助;
5、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业培训和求职的,给予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是多少?
一类区(除东川区以外的昆明市所辖各区和安宁市)分别为每月953元、1046元、1138元;
二类区(昆明市所辖各县及东川区,各州、市政府所在地的市、县、区及玉龙县,其余县级市)分别为每月820元、926元、1019元;
三类区(其余县)分别为每月709元、801元、894元。
如何计算失业保险金的期限?
(1)累计足额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2)满2年不满3年的,领取4个月;
(3)满3年不满4年的,领取7个月;
(4)满4年不满5年的,领取10个月;
(5)满5年不满6年的,领取13个月;
(6)满6年不满7年的,领取15个月;
(7)以后每满1年的,增加领取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但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失业人员如何申领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者工作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者工作关系的证明、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县(市、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同时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并从办理失业登记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
什么情况下失业人员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 重新就业的;
(2)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届满的;
(3) 应征服兵役的:
(4) 移居境外的;
(5) 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6) 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劳动就业服务机构介绍工作的。
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须具备的条件是哪些?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已履行缴费义务累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因辞职、自动离职等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的参保范围是哪些?
我省失业保险参保范围是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国家机关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工人。
用人单位参加失业保险需提供哪些资料?
1、《社会保险登记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上报统计部门的单位从业人员和劳动报酬情况及单位财务报表。无报表单位由主管部门(或注册批准机关)出具能够说明本单位及职工上年度工资总额的有效凭证;
3、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5、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证件和资料。
申领失业保险金的程序?
1、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职工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职工的名单等资料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人事关系之日起15日内,报所在地的县(市、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2、失业职工应当持用人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人事关系之日起60日内,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3、城镇未雇工个体工商户及城镇其他从业劳动者失业后,应当持注销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的有效证明或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出具的中止就业证明及个人身份证明60日内,到注销工商营业执照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4、若60日内,失业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办理失业登记和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延误期间的失业保险金。
我省外国人员参加失业保险的有关规定?
1、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是指依法获得《外国人就业证》、《外国专家证》、《外国常驻记者证》等就业证件和外国人居留证件,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在中国境内合法就业的非中国国籍的人员。
2、用人单位依法招用的外国人、受境外雇主派遣到境内工作单位工作的外国人,应当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境内工作单位和本人按照我省的有关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
3、参加失业保险的外国人,失业后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享受与我省中国公民同等的失业保险待遇。
4、具有与中国签订社会保险双边或者多边协议的国家国籍的人员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其参加失业保险的办法按照协议规定办理。
篇4:广州失业保险转入流程
失业保险转入流程
(一)失业保险关系转入流程
1. 申请人向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并领取《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凭证》原件。转入的失业保险缴费年限与广州市的失业保险缴费年限有重复的,应当回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退费后方能办理转入。
2.申请人到广州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申请转入手续。
3.经审核同意转入的,广州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加盖公章(省内《失业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原件)、(跨省《同意接受函》原件至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4. 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出后,向广州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加盖公章(省内《失业保险关系转移信息表》原件)、(跨省《失业保险缴费明细单》原件。
(二)失业保险关系和基金转入流程
1. 申请人向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并领取《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凭证》原件。转入的失业保险缴费年限与广州市的失业保险缴费年限有重复的,应当回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退费后方能办理转入。
2.申请人向广州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申请办理转入手续。
3.经审核同意转入的,广州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出具加盖公章(省内《失业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原件)、(跨省《同意接受函》原件,向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出。
4. 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出后,向广州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加盖公章(省内《失业保险关系转移信息表》原件)、(跨省《失业保险缴费明细单》原件,并转移失业保险关系和基金。
5. 广州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收到加盖公章(省内《失业保险关系转移信息表》原件)、(跨省转待遇《失业保险待遇明细单》原件、转关系《失业保险缴费明细单》原件和基金后,出具加盖公章《失业保险待遇支付决定书》交申请人办理申取失业保险待遇手续。
主动离职可以领失业金吗?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主动离职不可以领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已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篇5:杭州失业保险办理流程
1、携带相关资料在杭州社保局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业务科办理
2、业务科经办人员依据单位所提供的工资总额、职工人数,核对其“失业保险缴费基数审核表”,并核准确定单位和个人的月缴费额,业务科科长复核,分管领导审批
3、等待办理单位做好新参保单位的有关登记造册工作。
杭州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标准
缴费比例:失业保险费由单位和职工共同负担。
(1)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个体工商户,按照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1.5%缴纳失业保险费
国家机关按照本单位劳动合同制职工工资总额的1.5%缴纳失业保险费
(2)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0.5%缴纳失业保险费,农民合同制职工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篇6:杭州失业保险办理流程
个人无法办理失业保险
企业办理条件:杭州市区内的所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雇工,国家机关及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合同制职工。
篇7:杭州失业保险办理流程
新参保单位应填写《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表》,并持以下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3、市地税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按规定不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除外)
4、外地驻杭办事机构需提供经杭州市经济协作办批准驻杭的证明文件
5、钱江开发区注册型企业需提供《杭州市区社保参保申请表》。
开户单位在办理登记、开户、人员参保同时,如属延期办理的需提供成立以来职工的工资总额报表(财务工资发放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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