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深圳申请公租房具体解析,本文共7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篇1:深圳申请公租房具体解析
20深圳申请公租房具体解析
市房产局:
我向贵局提出公租房保障申请,现将基本家庭情况说一下:父亲早年去逝,由身患残疾的母亲将我抚养长大。因无力购买商品房,现在是无房户,孤儿寡母一直居无定所,便暂借住在姥爷家,一家三代人居住在一起非常拥挤,又因心脏病一直没有上班无经济来源、无收入。为此我特向贵局申请公租房以求得保障,希望得到政府的帮助,享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敬请贵局批准为盼!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uexila
__年__月__日
共同申请人有什么用?
可以单独申请公租房,也可以添加共同申请人一起申请,其中有什么差别?
配租面积与申请家庭人数挂钩
公租房配租面积标准:
①单身居民、两人家庭配租建筑面积为35㎡左右;
②两至三人家庭配租建筑面积为50㎡左右;
③三人及以上家庭配租建筑面积为65㎡左右;
④建筑面积超过70㎡的房源,可以根据情况面向五人及以上家庭配租。
比如,景华春天家园的配租面积标准:
1~2人家庭可认租35㎡的单身公寓,3人及以上家庭可认租单身公寓或65㎡的两房一厅
通俗点说:
多人口的可以认租小面积的,但人数不达标的不能认租大面积的房源。
从配租面积标准看,共同申请人越多,可认租的房源面积越大。那么共同申请人是不是越多越好呢?并不是的还要看房源数量和排位压力。
公租房租赁优势
国家之所以将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作为解决当前住房困难问题的政策选择,是因为公共租赁住房相较个人购买、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和个人出租等方式所具有的比较优势:
1.公共租赁住房有利于引导国民“先租后买”,合理住房消费。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通常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购买住房,另一种是租赁住房。据了解,在发达国家,首次购房人的年龄比我国要大很多,年轻人长期租房是一种普遍状态。在日本、德国,首次购房人平均年龄为42岁,美国也在30岁以上。鉴于此,国家应在正确引导国民的住房消费理念方面有所作为,即住房应“从租到买、由小及大”。公共租赁住房为居民提供可租赁适当房源,这不仅可以引导鼓励居民租房,减轻中低收入群体购买住房的经济压力,而且可以减少“被买房”群体的数量,对抑制过高房价起到积极作用。
2.公共租赁住房有助于克服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弊端。首先,公共租赁住房扩大了保障范围,有利于解决“夹心层”住房问题。因为廉租住房只面向最低收入群体,经济适用房尽管保障对象是中等收入群体,但其价格仍然偏高,甚至部分地区的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价格相差无几。由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三者之间不能实现对接,形成两个数量庞大的“夹心层”,即收入超过廉租住房申请标准、但无力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人群和收入超过经济适用房申请标准、但无力购买商品房的人群。而公共租赁住房则是面向中等以下收入群体出租,在保障范围上实现了与商品房的对接。其次,经济适用房是产权房,存在套利空间,且通过行政手段进行分配,极易诱发权力寻租现象的发生,而公共租赁住房则是面向中等以下收入群体出租住房,不存在引发上述弊端的空间或土壤。
3.公共租赁住房有益于弥补个人出租住房的不足。在我国,个人出租住房主要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数量少,尤其是在大城市可供出租的房屋数量远远不能满足需求;二是我国城市人口膨胀,住房资源紧缺,加之各城市纷纷出台“限购令”,致使私人出租住房难以成为租赁住房的主体,发展空间较小;三是因可供出租的房屋远远不能满足需求直接导致了过高的租金和“群租”现象;四是房屋租赁专业经营机构少,出租房屋都是私人闲置房屋,出租并非首要目的,稳定性差,租赁房的居住功能存在缺陷,难以达到产权房的居家效果。与此不同,公共租赁住房则解决了个人出租住房数量短缺、运营不规范等问题,为中低收入无房群体提供数量充足、租期稳定、价格合理的住房。
篇2:深圳公租房申请
1、申请人年满18周岁,且具有本市户籍,但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不能作为申请人。
2、申请人的配偶属现役军人的,可以不受户籍及持有本市居住证期限的限制。
3、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
4、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未领取购房补贴,在申请受理日之前3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5、提出申请时,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未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
6、申请人及其配偶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行为,或者虽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为,但已依法接受处理并自处理之日起满五年。
篇3:深圳公租房申请
1.《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轮候申请表(公共租赁住房)》(须在系统中完成信息填报后从系统打印)。
2. 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及户口簿(未成年子女可只提交户口簿)。
3.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已婚的,提交结婚证。
篇4:深圳公租房申请
公租房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深圳公租房申请条件具体有哪些规定呢?
篇5:深圳公租房申请
(一)申请人在扩大试点企业工作,与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或是市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获得学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且符合以下年龄条件:
1、正高级职称且未满46周岁,副高级职称且未满41周岁;
2、国内外全日制高校毕业,博士未满36周岁,硕士未满31周岁,学士未满26周岁。
1、2款所列年龄条件,以20xx年1月1日为审查、判断时点。
(三)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购房补贴政策;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且在1月30日之后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四)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在本市未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
正在本市领取低保廉租货币补贴、低收入或人才租房货币补贴的,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但在其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后,应当立即停发租房货币补贴;
(五)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为。
篇6:深圳公租房申请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篇7:深圳公租房申请
(一)家庭申请的,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具有深圳市户籍,单身申请人具有深圳市户籍,年满23周岁;
(二)申请人参加深圳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在2011年6月1日后补缴社会保险的时间不纳入累计缴费时间);
(三)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深圳市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购房补贴政策;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且在2010年1月30日之后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四)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在深圳市未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
正在深圳市领取低保廉租货币补贴、低收入或人才租房货币补贴的,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但在其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后,应当立即停发租房货币补贴;
(五)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为。
以上所述年龄及社会保险缴费年限计算时间均截至20xx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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