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我国金融创新的发展趋势及其对金融发展与金融监管的影响,本文共8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欢迎大家分享。

篇1:我国金融创新的发展趋势及其对金融发展与金融监管的影响
我国金融创新的发展趋势及其对金融发展与金融监管的影响
金融创新在促进金融发展的同时,也会产生新的金融风险,对金融监管提出严峻的挑战.文章重点比较分析了我国金融创新的'发展趋势及其对金融发展的影响、金融监管的挑战,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应对策略.
作 者:王大贤 孙爱红 作者单位:王大贤(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孙爱红(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太原办事处,山西太原,030001)
刊 名:经济师 英文刊名:CHINA ECONOMIST 年,卷(期): “”(1) 分类号:F830 关键词:金融创新 金融监管 金融体制改革篇2: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
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
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戚莹
我国已加入WTO。为了应对WTO的挑战,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与发展,各市场主体只有继续深入进行经济体制改革,不断创新,提高自身竞争力,才可能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金融是经济的核心。金融业的存在和发展对经济的影响是深远的,而金融业的竞争又是异常残酷的,因此各市场主体通过不断地金融创新来维持竞争力。频繁的创新对金融监管提出了新的要求,金融监管为了适应这一变化也在不断地调整,本文拟对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二者之间的互动关系作初步的探讨。
一。金融创新的基本理论
1.概念
创新这一概念是本世纪初美籍奥地利经济家约瑟夫B熊彼特(JosephSchumpeter)首次提出的。熊彼特使用“创新”一词是用来定义将新产品、工艺、方法或制度引用到经济中去的第一次尝试。20世纪70年代以来,金融领域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人们将金融领域的这些变化称之为金融创新。但是金融创新真正成为金融领域一种引人注目的现象并成为研究的对象,则是80年代的事。虽然金融创新是一个普遍接受并广泛使用的概念,但直到目前为止,金融创新一词在学术界依然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
阿诺德B希尔金(ArnoldHeertje)认为:创新,总的来说指所有种类的新的发展,金融创新则指改变了金融结构的金融工具的引入和运用(。显然,这个定义主要论及金融工具创新。大卫B里维林(DavidLliewellyn)对金融创新如下定义:金融创新是指各种金融工具的运用,新的金融市场及提供金融服务方式的发展(。这个定义包括了金融创新的几个方面内容即工具的创新,市场的创新及服务的创新。我国着名经济学家厉以宁教授从目前中国的情况来谈金融创新。他指出,金融领域存在许多潜在的利润,但在现行体制下和运用现行手段无法得到这个潜在利润,因此在金融领域必须进行改革,包括金融体制和金融手段方面的改革,这就叫金融创新(。在他看来金融创新显然应该包括金融体制创新,而且是一种极为重要的创新。
从以上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到,随着人们对金融创新认识的深入,金融创新的定义也在发生变化,这种变化主要体现在金融创新的外延,即金融创新的分类上。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所谓金融创新是指会引起金融领域结构性变化的新工具,新服务方式,新市场以及新体制。
2.理论基础
金融创新是以金融深化理论,理性预期理论和利率平价理论为基础的经济学范畴,下面就简单阐述一下有关的基本理论。
(1)金融深化理论
美国当代着名经济学家爱德华BSB肖从发展经济学的角度对金融与经济发展的关系进行了开创性的研究,我国经济学家厉以宁先生从金融创新的角度将这种理论概括为三个方面(:金融先行论论。金融在所有国家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的作用。金融机制一方面会促使被抑制经济摆脱徘徊不前的局面,加速经济的增长,另一方面,如果金融领域本身被抑制或扭曲的话,则会阻碍和破坏经济的发展,因此,要实现经济发展,就必须实行金融先行的政策。金融深化理论在分析方法上,提出“财富的研究比货币的研究更为重要”的观点。在以往的经济研究和政策制订中以货币为中心。但金融深化理论认为,要研究经济,最重要的不是流量而是存量,只有研究财富的存量才能说明一个国家的实力,也才可能看出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趋势及发展潜力。一个国家经济越发达,它的金融资产量越大。金融资产的大小跟该国的国民收入之间有一定的比例关系。这个比例越高,经济发展越快。
据此,肖提出金融深化理论,要求放松金融管制,实行金融自由化。这与金融创新的要求正相适应,因此成了推动金融创新的重要理论依据。
(2)理性预期理论
理性预期学派是从货币学派分离出来的一个新兴经济学流派,最早提出理性预期思想的是美国经济学家约翰B穆斯。70年代初,卢卡斯正式提出了理性预期理论。
理性预期理论的核心命题有两个:第一,人们在看到现实即将发生变化时倾向于从自身利益出发,作出合理的、明智的反应;第二,那些合理的明智的反应能够使政府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不能取得预期的效果(。据此,政府的责任在于确立一种有利于公众进行理性预期的政策规则,减少经济的不确定性,强硬反对凯恩斯主义政府干预经济的理论和政策,力主经济自由主义,要求建立有效的市场机制,反对金融管制,这与金融创新的要求正相吻合。
(3)利率平价理论
利率平价理论由凯恩斯于1923年在其《货币改革论》中首先提出,后经一些西方经济学家发展而成。该理论认为,由于各国间存在利率差异,投资方为获得较高收益,就将其资金从利率低的国家转移到利率高的国家。如甲国的利率水平高于乙国,投资者就会把资金从乙国调往甲国,为避免汇率风险,投资者一般按远期汇率把在甲国的投资收益变为乙国货币,并将此收益与乙国投资所得收益进行比较,从而确立投资方向,两国间投资收益存在的差异导致了资本在国际间的流动,直到通过利率的调整,两国的投资收益相等时,国际间的资本流动才会停止(。厉以宁先生指出,利率平价理论研究两国利率之间的差异,以及整个资本的流进流出和它的管制问题,都推动了金融创新理论的发展(。而其本身也成为国际金融创新的重要理论依据。
3.分类
同一概念,从不同的角度可以作出不同的类型划分。如果将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结合起来考虑,从金融创新产生动因的角度来划分的话,可以将金融划分为两类:一种是为规避监管而进行的创新,我们可以把它称为消极金融创新,另一种是因金融机构为提高自身竞争力而进行的创新,我们将它称之为积极金融创新。从金融创新的历史看,金融创新是“放松管制”要求的产物,因此,绝大多数金融创新都可归纳为消极金融创新,但我们不应忽略了积极金融创新,由于新技术的发展和应用以及竞争的压力,积极金融创新已越来越多的产生出来,区分积极金融创新与消极金融创新也有利于我们采取不同的监管制度,以充分利用金融创新的益处而尽量减少其弊端。
二、金融监管的基本理论
1、概念
金融监管是指政府通过特定的机构(如中央银行)对金融交易行为主体进行的某种限制或规定。金融监管本质上是一种具有特定内涵和特征的政府规制行为。综观世界各国,凡是实行市场经济体制的国家,无不客观地存在着政府对金融体系的管制。
2、理论基础
(1)从一般“市场失灵”理论角度看。
现代经济学的研究成果表明,市场机制不是万能的,在市场失灵的情况下,应当发挥政府这一“看得见的手”的作用。金融领域作为整个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市场失灵的问题。在经济领域中,市场失灵主要表现在:①外部性问题。外部性包括正外部性和负外部性。前者如私人阳台上种植的花草对行为所产生的愉悦作用等,后者如大气污染等。对金融业而言,两种外部性可能都存在。②垄断。某些部门具有很强的由其技术决定的规模经济效益,同时其固定资本又具有很强的长期使用性和沉淀性,因而构成加入壁垒就自然垄断。金融业在本质活动上是规模经济的,因此就会表现追求超大规模,摆脱管理的特征。③信息不对称。信息不对称是指在竞争的市场中,消费者和生产者作为交易的双方,对其交易信息的了解是不完全和不对称的。金融信息的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也存在着不对称现象,这将导致市场主体在最大限度的增进自身效用时作出不利于他人的行为,即道德风险问题。
(2)从金融业的特征看。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金融业与其他经济部门相比,存在着多方面的特殊性,使得金融监管尤为必要。①金融业是“公共性”产业。金融机构经营的是特殊商品-货币,资金来源于社会公众的储蓄,而资金的运用又是面向社会公众,因而金融机构的经营状况、行为、业绩对社会公众产生直接的影响。②金融业(尤其是银行)是高负债行业。金融机构在经营过程中面临着诸多风险,其中任何一项风险都会对金融机构的经营成败产生重大影响,但是金融机构为了追逐高额利润,往往盲目扩张资产导致资产状况恶化。③金融风险具有很强的传染性。一家银行或几家银行出现危机会迅速波及到其他银行形成整个金融业的危机,并危及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综上理论分析,我们可以说,金融创新是金融自由化的必然产物,而金融监管则是国家干预主义在金融业的逻辑延伸。经济发展史表明,绝对的自由化和绝对的政府干预的作用都是有限的。因此,当代大多数国家都采取“自由”与“干预”相结合的经济体制。至于是“自由”多一点还是“干预”多一点,则取决于各国的历史、文化背景和现实经济发展水平等综合因素。从理论根源上讲,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的关系就象“自由”与“干预”一样,是动态的“博弈”过程,金融发展一方面需要金融创新作为动力,另一方面又需要加强金融监管以维护金融安全,以利于金融业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就这样互相作用,作为一对矛盾统一体,在自身发展的同时,共同促进金融改革的深化。
三、金融创新对金融监管的影响
1.金融创新改变了金融监管运作的基础条件,客观上需要金融监管机构作出适当调整。
金融创新的不断涌现,使银行业与非银行金融业、金融业与非金融业、货币资产与金融资产的界限正在变得越来越模糊。这必然使得金融监管机构的原有调节范围,方式和工具产生许多不适性和疏落,需要进行重新调整。“与金融创新的发展保持同步,已成为监管机构的一个主要挑战”(。
2.金融创新在推动金融业和金融市场发展的同时,也在总体上增大了金融体系的风险,从而极大增加了监管的难度。
金融创新是将诸多风险以不同的组合方式再包装,这种组合后的风险相对于传统金融业务显得更加复杂,使金融监管机构难以控制货币及信贷量。从而使货币政策的执行复杂化,一旦风险触发,可能会导致金融体系的危机。的墨西哥金融危机和东亚金融危机就是最好的例证。金融创新工具的大量繁衍使得金融市场更加捉摸不定,一些金融创新工具最初的目的是为了防范和化解汇率、利率波动的风险,但在实际运用中投机性越来越强。年英国巴林银行倒闭和日本大和银行纽约分行的破产都是因为交易员从事金融期货炒作导致巨额亏损引发的。金融创新的高速发展给市场主体提供了巨额利润来源,因此常被一些冒进的金融机构滥用,也常被不法分子利用,给金融业带来混乱。但我们不能因噎废食,禁止金融创新,只能相应地调整我们的监管手段,加强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能力。
3.金融创新导致金融监管主体的重叠与缺位并存(。
现行分业监管过程中,大都采取机构性监管,实行业务审批制。这样,当不同金融机构业务日益交叉时,一项新业务的`推出通常需要经过多个部门长时间的协调才能完成。此外,有的新金融业务处于不同金融机构业务边缘,成为交叉性业务,如储蓄保险是一种既包括储蓄功能又包括保险功能的业务品种,对于这些金融创新,既可能导致监管重复,也可能出现监管缺位。
4.金融创新导致金融监管制度出现重大创新。
如前所述,金融创新使传统监管制度失去了赖以存在的基础。各国监管制度出现重大创新。这种创新主要体现在:①监管方式上,从机构监管过渡到功能监管。由于金融机构的全能化发展,传统的以机构为监管对象的方式便不再适应,而应以功能为基础进行监管。②监管标准上,从资本监管到全面性的风险。传统监管以资本充足率为标准,这种监管主要是针对信贷风险的,但金融创新使金融机构面临着其他各种风险,仅仅对信贷风险进行监管难以实现有效监管的目的。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各种风险实现全面风险管理,已经成为各国及国际监管制度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③内部控制制度的加强。传统监管制度注重外部控制制度,随着金融创新的发展,各国及国际监管机构对金融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越来越给予高度重视。
四。金融监管对金融创新的一般影响
1.积极方面
许多学者尤其是经济学家侧重于指出金融监管的消极影响,但实际上,金融监管对金融创新亦有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有学者指出,金融监管对金融创新的产生和发展有保护作用,这一方面的监管可称之为保护性监管(。这种保护监管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它可以减少交易的风险。在金融市场,交易商品的质量不能经常为所有交易当事人立即了解,确立监管框架,规定共同标准保持最低可信度,可能会减少交易的风险。可以想象,如果没有必要的监管制度,金融创新工具的发展就会受到很大阻碍。
(2)某种金融资产的市场组织本身就是公共机构,这样可以更好地公平地执行其职能,现在,大多数证券及期货交易场所采用会员制形式,它们不再作为一家私人公司来担负其市场职责。作为公共机构的市场组织不仅是监管制度的设计的组成部分,同时亦承担着重要的监管职责。
(3)监管可以减少损害新市场发展的过度竞争。这种联系是显而易见的,例如,美国早期对证券发行与交易不加管制,结果出现了出售“蓝天”的投机现象,而对上市公司的不加管制更是导致了整个股票市场的崩溃,因而很多创新往往要求同时引入一个监管框架。
(4)监管本身对金融创新有刺激作用。例如,在美国,有许多对银行的特定管制,但却缺乏一个全面集中的公共机构,这种特殊结构构成了美国银行特殊的创新环境,否则,没有官方许可的创新便难以想象。
(5)监管的变化甚至可以导致创新的产生。外汇和资本管制的废除是导致银行选择海外发展和拓展国际业务的一个明显例证。还有,由于利率上限对银行存款的限制,在美国创立了货币市场互助基金。
2.消极方面
事实上,金融监管经常被用来解释金融创新的原因,甚至是主要的原因,哈林顿在谈到美国的金融创新时认为,美国的银行传统上受到很多限制,许多限制在其他地方并不存在,而现代技术使金融在形式上和地理上更容易变化,因此,在美国,新技术便难以避免地用于市场设计规避有关条例和限制跨州银行的管制的方式。事实上,国际市场的许多早期发展可以用美国银行想在国外从事在国内受到限制的业务来解释(。金融监管对金融创新的消极影响是多方面的,几乎所有的金融监管都曾被解释为某种金融创新的理由,欧洲债券市场的发展,美国早期的金融创新工具――存款凭证都是很好的例子。
五、金融监管对消极金融创新的影响
金融监管是一个公益性的管制问题,它既有利于受监管的产业(金融业),又有利于不受监管的产业(非金融业),但这种公益性是就整体和宏观意义而言的,从单个或微观金融机构看,金融监管总是通过限制性的方式出现的,在特定条件下,金融制度和体系中的微观金融机构作为一个特殊的企业和市场主体总是倾向于生产更多的“金融产品”,以求得更多的利润。受获利冲动的驱使,金融机构会通过创新的金融工具或经营方式以逃避监管,寻求新的盈利机会,扩大生存空间。这种“个人理性”行为规则在无约束的条件下就可能导致单纯市场调节的失败和金融体系的灾难性危机,即引起整体的“非理性”。其结果必然是:消极金融创新部分抵消了某些金融监管的预期效果,但随之而来的是另一种内容和结构的金融监管政策。金融监管的公益性决定了金融监管对消极金融创新必须采取积极抑制或规范的对策。否则,金融监管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必要和理由。
六、金融监管对积极金融创新的影响
积极金融创新是金融机构为提高自身竞争力和获利能力,而在现有的法律框架范围内,针对金融市场需求,主动进行的创新行为。电子计算机等技术的广泛应用和激烈竞争的压力迫使金融机构积极进行金融创新。通过金融创新,发展多种金融机构,形成大批互相竞争的市场主体;推出新的具有吸引力的金融资产,使市场工具多样化。只有市场主体和交易工具的发育成熟,才能有助于建立一个发达的金融市场。对于积极金融创新,作为国家干预的金融监管应“消极”应对,尽可能地给金融机构创造更多地“自由”空间,采取各种激励措施,鼓励积极金融创新。但是应当注意,积极金融创新也存在产生风险的可能性。因此,金融监管机构不能完全放弃监管,任其为所欲为,无约束的“自由”是产生金融风险以至爆发金融危机的根本原因。对于我国这样一个正在进行市场经济构建的国家来说,金融创新还停留在初级阶段,发展潜力巨大,在金融深化过程中,必须处理好风险防范与金融创新的关系,既不能以风险为由抑制金融创新,也不能为创新而忽视风险防范,同时还要有效利用金融创新的风险防范功能。
简言之,对消极金融创新应采取“积极”的监管措施,而对积极金融创新则应“消极”监管。
七、我国金融监管对金融创新的应对
1.金融监管制度的制定要有前瞻性
金融监管政策措施要适应金融业未来发展和变化趋势。()为了防止金融风险和金融危机,金融监管当局在制定金融机构稳定性指标和有关措施时,要考虑未来金融市场创新,金融机构资产的可能变化等,此外,要建立金融监管的预警系统,加强对金融体系安全性的监测,保证金融体系的稳健运行。
2.以鼓励积极金融创新,抑制消极金融创新为原则
3.模式的选择上,应由侧重于外部监管模式向既重视内部监管,也重视外部监管模式转变
从世界范围来看,金融监管无外乎三种类型:一种是侧重于外部监管的美国模式,其特点是金融监管主体可以站在超然的地位监管金融活动,避免部门本位主义,协调部门的立场和目标。二是侧重于内部监管的英国模式。其特点是政府除按必要的国家立法行事以外,较少干预金融活动,对金融业的日常监管主要由金融行业协会等组织来进行。三是侧重于内部监管与外部监管相结合的德国模式。金融创新具有复杂性及危机隐蔽性强的特点。金融监管机构对金融创新的弊端的反应往往较迟钝,而金融行业协会则反应灵敏,因此对金融创新的有效监管需要更多的依据赖于内部监管。内部监管是第一道“防火墙”,外部监管是第二道“安全网”。
总之,随着金融的日益深化,特别是金融创新和开放程度的加深,金融系统风险和个别风险的概率也会相应提高,因此,适时调整金融监管以适应金融创新的不断发展成为金融监管的迫切任务。金融监管机构应时时掌握创新动态,促进金融业的发展。
篇3: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
[摘 要]国际金融危机横扫全球股市、汇市及商品期货市场,给全球带来巨大损失。
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金融创新过度及金融监管缺失是导致本次金融危机的重要因素。
本文以此次金融危机为引,思考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的关系,认为金融发展需创新与监管并举。
篇4: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
一、金融创新是金融发展的强大动力
金融创新一词在学术界依然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国内许多经济学家把金融创新定义为:金融创新是指会引起金融领域结构性变化的新工具,新服务方式,新市场以及新体制。
金融创新极大提高了金融效率,成为全球金融业发展的主要推动力量。
1.金融创新的积极作用
金融创新有力地推动了金融发展,为广阔的金融世界增添了一道亮丽的风景。
(1)增强了投资者和金融机构抵御风险的能力。
在国际金融市场上,汇率、利率、有价证券价格的频繁波动,给广大投资者和金融机构带来巨大的投资风险,但金融期货、金融期权和金融互换等新的金融创新工具的出现,能使投资者和金融机构运用正确的操作方法有效地分散和降低投资风险。
(2)提升了金融机构的竞争能力。
金融机构为了在激烈的竞争中抢得先机,积极地引进或创造出新的金融工具和金融服务,金融创新可以提高金融机构的整体运作效率,金融竞争或以推动新的金融创新。
2.金融创新的消极作用
金融创新是一把“双刃剑”,在推动金融业和金融市场发展的同时也加大了金融风险。
(1)金融创新加大了金融体系的风险。
金融创新推动了金融市场一体化和资本流动国际化,任何一个国家在金融运行中出现问题都将迅速波及其他国家甚至整个国际社会金融业,从而影响到国际金融体系的稳定性,此次金融危机,源于美国、漫延欧洲、最后波及全球。
(2)金融创新增加了监管的难度。
金融创新工具多以表外业务进行,并不反映在财务报表中,且由于衍生品交易的即时性和复杂性,这就使得金融监管当局很难对金融机构的经营和财务状况进行评估和监控,加大了金融监管的难度。
二、金融监管是金融安全的重要保障
金融监管是金融主管部门依法利用其行政权利,对金融机构和金融活动实施管制和约束,以控制金融业整体风险,限制金融业过度竞争,促进金融业依法健康稳定运行。
金融监管本质上是一种具有特定内涵和特征的政府规制行为。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金融业与其他经济部门相比,存在着多方面的特殊性,使得金融监管尤为必要。
1.保持货币制度和经济秩序的稳定离不开金融监管
金融业经营活动的失败会导致全社会资金供应者和资金运用者的失败,破坏整个社会的信用链条,甚至会动摇货币制度,造成社会经济的混乱。
只有加强金融监管,才能保持货币制度和经济秩序的稳定。
2.贯彻执行货币政策离不开金融监管
真实、及时、准确的信息数据是研究制定货币政策的前提条件,而金融监管是保证金融信息的有力手段。
如果没有金融监管或监管不力,就不能保证这一前提条件的实现。
健全的金融微观运行机制是有效实施货币政策的基础。
不建立健全包括金融机构内部稽核在内的金融监管制度,就不能建立健全金融微观运行机制。
3.金融监管可以防止金融风险的传播
国际经验表明,金融危机的发生在很大程度上是金融监管不力,金融风险具有很强的传染性,如果没其健全有效的金融监管制度作保证,即使是制定了正确的货币政策,也不可能将其有效地实施,甚至还有可能阻碍经济的发展和危及社会的安定。
因而必须加强金融监管,充分发挥防范风险化解危机的作用。
4.金融监管本身对金融创新有刺激作用
金融机构为了求得自身的自由发展,总是千方百计绕开金融监管,在这个过程中就创造了许多新的金融工具。
这些新的金融工具极大地促进了金融领域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
三、金融发展需创新与监管并举
篇5: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
必须妥善处理金融创新和金融监管的关系,把握好监管力度,通过制定适宜的监管政策,积极推动金融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1.提高对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的认识
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是对立统一体,在适度的`金融监管下进行金融创新,会促进金融体系在改革中发展。
推陈出新的金融创新活动,会为金融监管带来新的课题,带来新的制度和规范,从而推动金融监管水平的不断提高。
没有监管的创新和没有创新的监管都不利于金融和经济的发展。
2.提升金融创新层次
目前国际金融衍生品工具已发展到1200种,要引导金融业从单纯的产品创新向产权制度创新、经营体制创新、组织体系创新、市场结构创新等方向发展。
3.进一步完善金融监管模式
随着经济金融全球化进程的加快,银行、证券、保险监管部门应积极探索彼此合作的协调机制和监管模式,进一步完善三者之间有效的政策协调和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信息交流,规范和健全金融机构财务信息披露制度,使监管体系、模式、手段不断完善。
同时将由侧重于外部监管模式向既重视内部监管,也重视外部监管模式转变。
4.加强金融监管的国际合作
当前,以逃避金融监管为目的的金融创新活动规模不断扩大,加强金融监管的国际合作迫在眉睫,加强与相关国家金融监管信息的沟通和交流,实现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
我们需要金融创新来为经济服务,但更需要加强金融监管,保证金融安全。
参考文献:
[1]林俊国:金融学[M].第一版.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06:403-408
[2][5]戚 莹: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EB/OL].论文天下论文网,(-11-22)
[3]李 成:金融监管学[M].第一版.西安: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2007-09:56-57
[4]魏 玲: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的关系[EB/OL].中国三峡总公司网,(-12-06)
篇6:我国金融创新的发展趋势探索
“金融创新主要是指金融领域存在许多潜在的利润,但在现行体制和现行运行手段下无法得到这个潜在的利润,因此在金融领域必须进行改革,包括金融体制和金融手段方面的改革。”这个对金融创新的广义解析,恰好体现在现金我国金融业运行情况。在中国跨入新世纪和正式加入WTO后,金融业正是存在现行的体制和运行方式与全球化的金融发展步伐不一致,这使我国的金融业务处于非常被动的'地位。金融创新是使我国金融业务跟上世界发展的趋势,立于不败之地的利韧。
目录
一、我国金融创新的现状
(一) 我国金融创新的发展
(二) 我国金融创新存在的缺陷
二、我国金融创新的发展趋势及可创新优势
(一)我国金融创新的发展趋势及影响
(二)我国金融业的可创新优势
三、我国的金融创新原则和策略
(一) 我国金融创新的原则
(二) 我国金融创新发展的应对之道
参考文献
篇7:金融舆情与金融监管
金融舆情与金融监管
摘 要:舆情对经济运转和企业经营的影响日益受到各界的关注。金融业基于预期与信用的行业特征,更加容易受到舆情的影响。金融舆情为公众对于特定金融事件或金融运转形势趋势所发表的评论、观点和意见,能够通过一定的作用机理对实际的金融市场、金融机构甚至宏观金融运转产生现实的影响。基于维护金融市场、金融机构和宏观金融运转秩序的目标,需要金融监管机构采取基于金融舆情的金融监管措施。
关键词:金融舆情;金融事件;金融监管
引言
舆情经济运转和企业经营的影响日益受到各界的关注。由于各类新媒体形式的出现,舆论信息的传播范围、速度日益提高,并且正由单一公共媒体方式向专业与自媒体并行方向发展,舆情的社会经济影响也日益扩大。金融运转的基础为信用与预期。这种特征使其更容易受社会信用与预期舆情的影响。如舆论所关注的宏观CPI数据,以及微观领域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投诉门、证券市场“黑嘴”、保险市场“高保低赔”等事件,都显示出舆情对金融经济的关注,以及对金融机构业务的意见。从中可以发现,小到个别金融机构的风险事件、声誉风险,大到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系统性金融风险,以及投资消费预期、通货膨胀预期、系统金融机构运转、国家货币政策制定与实施、金融监管政策效果无不受到舆情传播的影响。从诸多案例也可以发现,如果不能及时关注和应对小的信用危机,则有可能酿成金融危机事件;甚至可以通过监测舆情把握预期管理的节奏。
学术界对舆情的关注研究在以后开始增加,主要随着网络、手机等新型舆论传播媒体的广泛使用而引起。但在理论与实证研究领域都尚未成熟,尤其对于“金融舆情”的理论研究几乎为空白。通过中国知网文献检索系统使用金融舆情主题词进行文献检索,只有12篇文献,而且均为央行、监管机构和商业金融机构近期的工作实践总结。因此,对于金融舆情这一专业舆情领域进行系统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管理实践作用。
一、金融舆情与金融运转
金融业相关舆情的产生、发展演化会对金融业乃至宏观经济运转产生重要影响,这是金融舆情应当受到关注的理由。我们首先对金融舆情影响金融业运转的作用机理进行分析。根据金融舆情所对应的客体对象类型不同,金融舆情可以分为金融事件舆情与金融形势趋势舆情。金融事件舆情针对金融业运转中所发生的特定具体事件、突发事件,往往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时效性或突发性。舆情敏感度较强,任何有关事件的动态变化就能引发舆情的进一步较大幅度的波动,如升息、调整存款准备金率等货币政策调整引发舆情波动以及相应的金融市场波动,金融相关数据的发布引起的舆情变化以及对金融市场产生的影响,资本市场的正规与非正规信息传播引发的舆情波动以及相应的资本市场变化,以及“理财产品亏损”、“老鼠仓”、“高保低赔”等舆情事件对相关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企业产生的负面影响。金融形势与趋势舆情不因特定的金融事件引发,只是舆情主体基于各自的知识结构和各种基础信息对未来金融运转形势与趋势做出自己的判断预测,并基于这种预测产生的各种观点舆情。
当这种形势与趋势预测在舆情演化中趋于一致时,便会出现某种“趋势性金融舆情”,影响大众的消费与投资预期,并进而对金融运转的宏观趋势和金融市场、金融机构的微观运转产生影响。两种金融舆情类型对金融业运转影响的作用机理有所差异。
二、金融事件舆情与金融运转
这里金融事件特指在特定时间发生的能够引发金融舆情的相关事件,根据事件性质又可以分为金融政策、信息事件舆情与金融市场、金融机构事件舆情两类。
1.金融政策、信息事件舆情及其影响金融业运转的.作用机理。金融政策调整、金融相关信息发布以及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的颁布、调整等,这种金融政策、信息和法规事件的发生所引起的舆情变化,使相关主体的观点、判断在舆情影响下发生变化,并趋于认同舆情的某种主流判断和意见趋势,会转变金融市场主体的预期和金融活动的行为方式,从而影响金融运转。
2.金融市场、金融机构事件舆情。特定金融市场或金融机构,又可以根据舆情发生对金融市场、金融机构产生的影响为正面或负面而分为正面事件舆情与负面事件舆情两类。
(1)正面舆情作用机理。正面舆情能够提高相关金融市场、金融机构的社会声誉,进一步增强其影响力、竞争力,对金融运转也能够起到稳定作用。
(2)负面舆情作用机理。负面舆情损害金融市场与机构的社会声誉,破坏金融业赖以存活发展的信用基础,从而诱发金融风险的发生。
(二)金融形势、趋势舆情与金融运转
此类金融舆情不针对上述各类特定金融事件的发生,是舆论主体公众根据各自的知识积累和信息掌握而对金融当前形势与未来发展趋势所做出的判断、发表的见解,在舆论互动中相互影响。比如两两交流中,如果观点一致,则强化了舆论主体对其观点的信念,更坚定了其见解、判断;如果不一致,则结果是各自坚持意见或一方被说服;再继续交流,依然如此;经过更多次舆论交流,则根据观点一致性概率会逐步演化形成主流一致性舆情,从而主导舆论观点,并影响消费投资预期和金融运转。
三、金融监管机构的金融舆情监测调查
(一)金融舆情监测模式与监测主体
1.模式。获得金融舆情的模式可以有被动的金融舆情监测模式与主动的金融舆情调查模式两种。
2.主体。我们这里的金融舆情监测调查与管理的主体指金融监管机构,即包括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在内的“一行三会”。可以由金融监管机构各自根据业务范围和特点建立自己的监测调查系统,也可以由央行与各监管机构共建共享平台机制。
(二)金融舆情监测方式监测与工具
1.传统金融舆情监测调查方式、渠道和工具。包括:
(1)传统媒体信息渠道。如公共媒体的期刊、报纸、书籍,广播、电视。
(2)舆情调查。如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了解公众意见、手机信息传播情况等。
2.新型方式。主要是公共互联网渠道,通过专业的监测调查软件系统开展金融舆情的监测调查工作。包括:
(1)互联网舆论平台。通过微博、博客、BBS等信息内容进行的舆情监测。
(2)互联网调查。通过专业网站和软件系统进行舆情调查。
四、金融监管机构的金融舆情信息整理分析
对收集到的金融舆情信息可以从定性、定量两种策略角度建立研究分析机制。
(一)定性分析
1.金融舆情主题分类整理。分析发现有关金融的舆论信息中所关注的主题,并进行分类整理。
2.金融舆情观点归纳整理。基于各个主题会有不同观点出现,将这些观点进行归纳和分类整理。
(二)定量分析
1.统计策略。包括:
(1)基础数据统计。如各类主题、各类观点数量等。
(2)信息指标。如各类主题、各类观点的占比等,以把握舆情方向、趋势。
2.计量策略。基于基础数据运用计量分析舆情变化的影响因素。如分析各类金融事件舆情变化影响因素,以及金融形势趋势舆情变化的影响因素等,以便引导舆情基于真实信息向有利于金融稳定运转的方向发展。
五、金融监管机构对金融舆情监测调查与分析研究结果的运用
(一)货币政策及预期管理政策制定、调整与信息交流反馈
使金融舆情监测调查成为中央银行了解和把握民众舆论形势、预期状况,获得政策意见反馈,实施预期管理的一条重要信息交流渠道。在进行货币政策调整时,通过金融舆情信息预测政策实施效果和社会承受程度;在货币政策实施后,通过舆情信息了解政策效果,从另外一方面印证金融统计数据信息。
(二)金融法律、法规信息交流反馈
金融监管机构在制定、实施、调整相关金融法律、法规前,通过舆情信息了解民众需求、预期;在之后把握其效果,以利于以后的工作。
(三)突发风险性金融事件的应急处理
突发金融事件往往是通过舆论传播而最终演化成为风险事件,甚至会通过舆论传播影响金融机构信用和金融价值链的正常运转,从而诱发更大范围的风险发生。因此,建立健全的应对与引导机制,及早和及时发现危机发生、蔓延的苗头,并采取有针对性的应急管理措施是制约、化解突发金融风险事件的一个关键点。在这方面需要建立多部门协调机制,以及相应的舆情引导机制,并建立对相关金融机构的舆情应对指导机制。
另外,即便对于金融市场、机构的正面事件舆情,金融监管机构也要关注和引导适度传播,以免被过度利用而引发一哄而上的泡沫性金融投资。
参考文献:
[1] 赵惠春,吴滋兴,张职瑄.人民银行舆情调查制度建设构想[J].福建金融,,(11).
[2] 肖桂华.加强督促考核狠抓工作落实——人行丽江中支舆情监测工作初见成效[J].时代金融,,(4).
[3] 闫利平,陶卫江,韩晓虎,靳兰.政府网络舆情监测分析及预警[J].现代情报,(4).
篇8:金融创新和金融监管协调发展分析
金融创新和金融监管协调发展分析
一、我国的金融创新和金融监管发展现状分析
中国现在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中国金融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金融体系逐步完善。尽管取得了这些成就,但从总体上看,中国的金融市场还处于一个初级发展阶段,还须进一步完善金融体系,加快推进金融改革和金融创新。
1.相对于中国的实体经济需求而言,中国金融创新的供应仍然处于短缺状态。迄今为止的中国的金融发展过程中,数量扩张是一个很突出的特征。尽管在某些指标上我们已经接近西方发达国家水平,但在同一数量级或规模水平上用效率的尺度来衡量,中国金融体系的效率还处于较低水平上。
2.在具体业务内容上,我国金融创新总类和完善程度不够。首先,我国金融负债类业务创新和资产类业务创新发展严重不平衡。银行存款等负债业务一直是各商业银行竞争相对激烈的业务领域。而在我们的资产类产品以消费贷款、银团贷款等为主,欧美银行业很流行的平行贷款、分享股权贷款、组合性融资等品种还未出现。其次,大部分金融机构在金融创新上更多的是对赢利金融产品比较关注,开发规避风险的金融创新产品力度和重视不够。一些具有重要风险管理特征的金融工具,比如互换交易、期权交易等等在人民币业务基本没有。
二、相对来说,我国在采用稳健的金融政策和管理同时,我国的金融监管机制还是不够完善。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金融监管机构对信息披露的重视程度不够。有效的信息披露是加强市场约束的必要条件。而我国目前关于信息披露的规范只有在《巴塞尔新资本协议》颁布前制订的中国人民银行《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暂行办法》等个别金融规章,以及在《会计法》、《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等其他法律法规中的一些零星规定,这些规定不仅零散、而且缺乏可操作性,存在很大的漏洞。
2.金融机构退出规范机制不合适金融发展。我国金融机构退出机制的规定主要散见于《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保险法》等法律法规中,规定既不系统,制度设计也过于简单和原则,并且缺乏对金融机构退出后的补救制度。在随着国外金融机构的大举进入,行业竞争的加剧以及国际金融形势的复杂化,金融机构的退出、国外金融机构退出波及国内分支机构的问题将涌现,市场退出制度规定的不足在将直接影响金融机构,妨碍优胜劣汰市场机制的建立。
3.在金融发展自由化和国际化下,面对金融机构的相互渗透,传统金融业务界限日趋模糊,金融机构逐步从分业经营过渡到综合经营。我国目前所实行的根据既定金融机构的形式和类别进行分业监管的传统方式,对于不断进入外资综合性金融机构的监管能力差,存在不能及时、有效发现风险的实际问题,更加对于推进我国金融业务的现代化和国际化极为不利。
三、从次贷危机中我国应如何处理金融创新和金融监管
我国金融业发展应该从这次次贷危机中的金融创新和金融监管问题中得到以下三方面的启示。
1.金融创新和金融监管的协调发展是我国金融业不断发展完善的关键。金融创新是金融业为适应实体经济发展的要求在制度安排、金融工具、金融产品等方面进行的创新活动,是引领金融业前进的不竭动力。但是金融创新也会产生新的风险,使金融系统的稳定性下降,使金融监管的效率下降或完全失效,如果监管当局监管不得力,控制不当,会给金融业甚至整个国家的经济带来危害和破坏。而金融监管就是为了使金融机构的行为规范于法规之内,从而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次序的安全稳定。金融创新会促进金融管制的变革。由于规避监管产生的金融创新打破了原来的均衡状态,使金融环境发生了变化,且产生了新的`风险。而当金融创新可能危及金融稳定时,金融管理当局理所当然的调整对策,对金融业采取新的更为严厉的管制,在对金融创新本身进行安全和慎重评估的基础上采取一些新的监管措施来保证金融体系的安全稳定。
2.次贷危机给我们带来的启示就是要继续坚持审慎监管的原则。因为从金融业来说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尤其是金融衍生产品所带来的一系列的系统性的风险和市场风险。在未来的发展中,在监管上加强监管信息的沟通和政策执行力度,避免出现虚假混乱的现象,进一步在监管队伍建设方面思考和提高。在金融创新对于金融危机方面。我们要结合我国的经济发展和具体情况,不但要从金融创新和国有型管控平衡协调发展。而且金融创新要围绕实体经济,围绕实体经济的创新,我国银行业如何促进和支持经济的增长。银行业的创新和竞争力提高,是我们中国银行走向国际化必经的途径,从创新的角度还是要关注我们系统性的风险,尤其是跨国界的风险传递。总之,鼓励金融创新和金融风险可控的两者的协调问题,要在这种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鼓励金融创新。
3.结合我国金融业具体发展情况,做好金融创新和金融监管。美国的次贷危机很大部分还是美国本身经济出现问题,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金融创新的积极性和必要性,而且应该认识到我们在金融创新上远远落后于我国本身经济高速的发展,对于我国作为国际上大国很不协调。我国的经济发展决定了我国的金融创新一定会更加高速和开发的发展。在总类和金融产品完善上进一步发展。在适合我国国情的情况下发展金融创新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我们应该用理性客观的态度进行金融创新。在金融监管上,根据我国目前监管体制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相关法规和措施。应该将金融创新过程中出现的新型金融机构纳入金融监管网之内,从各个角度加强对衍生业务的监管,将衍生业务的风险控制在最小的限度内。应该在加大金融风险的监管力度,同时加强协调监管能力,建立统一监管和职能体制。应加强我国金融市场的信息披露制度建设,提高金融市场管理者和参与者交易的透明度,以降低市场的不确定性和规避风险。
参考文献:
[1]张明:次贷危机的传导机制[J].国际经济评论,2008,(4):32~37
[2]叶凌风:金融危机中反思金融监管[J].银行家,2008,(12):84~86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