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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继承起诉状

时间:2023-04-12 08:19:15 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这次小编给大家整理了民事继承起诉状,本文共8篇,供大家阅读参考。

民事继承起诉状

篇1:继承民事起诉状

民事诉状(继承)

原告×××,男(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路××弄××号××室,邮编:××××××,电话:××××××××。 被告×××,男(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路××弄××号×××室,邮编:××××××,电话:××××××××。 诉讼请求:

一、要求继承×××座落××路的房屋或其他遗产(写明遗产的名称,价值)。

二、诉讼费由×××负担。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是×××关系。被继承人于××××年××月××日去世,遗有××××××财产,要求依法继承。

此呈 ×××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签名)

年 月 日

应提供的证据:原告身份证复印件,被告户籍资料或居住地情况,其他继承人情况,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其他遗产的证明材料或线索。

注意:诉状及证据材料一式两份递交法院(被告为一个时递交以上材料两份,若被告为两个时递交以上材料三份,依次类推)

篇2:继承民事起诉状

原告刘××,女,37岁,汉族,辽宁省鞍山市人,鞍山钢铁公司干部,住鞍山市××区××路17号。电话:

被告齐××,女,46岁,汉族,辽宁省鞍山市人,鞍山钢铁公司××厂工人,住鞍山市××区××路46号院。电话:

诉讼请求

1、判决被告齐××对原告家祖传房产不享有继承权。

2、判决原告刘××为祖传房产惟一合法继承人。

3、判决被告齐××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我父亲刘××与母亲李×生育原告刘××和原告哥哥刘×子女二人。1976年哥哥刘×与本案被告齐××结婚。1982年哥哥刘×因公死亡,1983年初父亲刘××病逝,遗有祖传房产5间。此后,母亲李×与原告、被告共同生活。

1984年,我与丈夫胡××结婚,并于当年底搬入夫家另过。被告与我母亲住在一起。但被告脾气古怪,经常与母亲争吵,叫我母亲为她洗衣做饭、操持家务,而她却并无半点孝心。更为恶劣的`是,被告自1987年起,先后与多名男人恋爱,竟然把男人带到家中让我母亲做饭待候,稍不遂意即对我母亲破口大骂。因被告的虐待行为,使我母亲身体状况越来越差,每年都到我家住3至4个月。底,我母亲病逝。我要求继承祖传房产,考虑到被告齐××在此地居住较长时间,我同意齐××继续住东屋2间,但齐××拒不同意,要求与我一

起继承并分割房产,双方为此多次发生纠纷。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七条第三项规定,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由于被告齐××对公婆未尽赡养义务,并且长期虐待婆婆,情节严重,依照法律规定,当然不应享有继承权。因此,我应当是我家祖传房产的惟一合法继承人。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1、私房房产证,鞍山市××区房管局核发;

2、证人孙××证言,孙××提供。孙××住址:鞍山市××区××路46号院。

3、证人李××证言,李××提供。李××住址:鞍山市××区××路46号院。

4、证人陈×,住址:鞍山市××区××路19号

为使纠纷得到解决,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向你院提起诉讼,请依法判决。

此致

宁国市人民法院

附:本诉状副本1份;

证据材料3份。

起诉人:刘××

200×年×月×日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此致

宁国市人民法院

起诉人 00 年 日 二 月

篇3:的继承民事起诉状

精选的继承民事起诉状

优秀精选例文:

原告:李安荣,女,××××年×月××日出生,汉族,原籍辽宋省××县,农民,现住辽宁省××县××乡××村。

被告:李安富,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原籍辽宋省××县,农民,现住辽宁省××县××乡××村。

被告:李安贵,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原籍辽宋省××县,农民,现住辽宁省××县××乡××村。

诉讼请求

请求法院保护妇女合法继承权,判令二被告返还应由原告合法继承的全部财产,即所有遗产的三分之一。全部遗产清单附后。

事实与理由

原告父亲李利学,于××××年×月×日病故,死后留有住房四间,各种家具七件,皮袄一件及其他一些衣物和被褥。被告李安富、李安贵兄弟二人,拉拢本家庭一些人,以“嫁出的女,泼出的水”和“女人不是李家后人,没有继承权”为由,剥夺了我的合法继承权,将原告父亲遗留的房屋及其他财产变卖,然后分掉。原告多次索要,二被告不但分文不给,还多次咒骂原告,并殴打了原告。

原告对父亲尽到了赡养义务,在结婚后的7年里,每年送给父亲500元生活费。不仅如此,在父亲患病的.一年多时间里,给父亲买的食品、药物,总计有800元。在父亲病重的一个多月的时间里,整日住在父亲家,伺候父亲。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九条明确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第十条第二款还规定,“兄弟姐妹”同属一个继承顺序,有平等的继承权。据此,原告曾多次请求当地村委委员会及乡政府协助解决这起继承纠纷,但由于当地封建思想比较严重,某此干部受“重男轻女”和族权思想的影响,对此纠纷一直没有取得处理结果。因此请求法院,依照事实和法律,确保妇女的合法地位和权益,判处李安富、李安贵二人归还原告应当继承的合法财产。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我对父亲李利学尽到了赡养义务,我的姑姑李玉艳可以证实。她住在辽宁省昌图县××乡××村。

我没有继承到应得的财产,并且遭到二被告的咒骂、殴打,有被告李安贵的邻居郭有为可以证实。

二被告将李利学遗留的四间房屋卖掉,有买房人朱文治可以证实,他住在辽宁省图县××乡××村。

此致

××省××市××区人民法院

原告:李安荣

××××年×月×日

附:1、该起诉状副本2份;

2、李利学遗产清单1份。

李利学遗产清单

旧土石房4间;

立柜2个;

木箱2个;

书桌1张;

椅子2把

大缸3口;

饭桌1个;

皮袄1件;

棉衣、单衣约20件。

优秀精选例文:

原告刘××,女,37岁,汉族,辽宁省鞍山市人,鞍山钢铁公司干部,住鞍山市××区××路17号。电话:

被告齐××,女,46岁,汉族,辽宁省鞍山市人,鞍山钢铁公司××厂工人,住鞍山市××区××路46号院。电话:

诉讼请求

1、判决被告齐××对原告家祖传房产不享有继承权。

2、判决原告刘××为祖传房产惟一合法继承人。

3、判决被告齐××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我父亲刘××与母亲李×生育原告刘××和原告哥哥刘×子女二人。1976年哥哥刘×与本案被告齐××结婚。1982年哥哥刘×因公死亡,1983年初父亲刘××病逝,遗有祖传房产5间。此后,母亲李×与原告、被告共同生活。

1984年,我与丈夫胡××结婚,并于当年底搬入夫家另过。被告与我母亲住在一起。但被告脾气古怪,经常与母亲争吵,叫我母亲为她洗衣做饭、操持家务,而她却并无半点孝心。更为恶劣的是,被告自1987年起,先后与多名男人恋爱,竟然把男人带到家中让我母亲做饭待候,稍不遂意即对我母亲破口大骂。因被告的虐待行为,使我母亲身体状况越来越差,每年都到我家住3至4个月。20底,我母亲病逝。我要求继承祖传房产,考虑到被告齐××在此地居住较长时间,我同意齐××继续住东屋2间,但齐××拒不同意,要求与我一

起继承并分割房产,双方为此多次发生纠纷。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七条第三项规定,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由于被告齐××对公婆未尽赡养义务,并且长期虐待婆婆,情节严重,依照法律规定,当然不应享有继承权。因此,我应当是我家祖传房产的惟一合法继承人。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1、私房房产证,鞍山市××区房管局核发;

2、证人孙××证言,孙××提供。孙××住址:鞍山市××区××路46号院。

3、证人李××证言,李××提供。李××住址:鞍山市××区××路46号院。

4、证人陈×,住址:鞍山市××区××路19号

为使纠纷得到解决,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向你院提起诉讼,请依法判决。

此致

宁国市人民法院

附:本诉状副本1份;

证据材料3份。

起诉人:刘××

200×年×月×日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此致

宁国市人民法院

起诉人 00 年 日 二 月

篇4:的继承民事起诉状

优秀精选例文:

原告:石_________,女,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出生,汉族,原籍______省______县,农民,现住______省______县_______乡______村。

被告:石_________,男,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出生,汉族,原籍______省______县,农民,现住______省______县_______乡______村。

被告:石_________,男,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出生,汉族,原籍______省______县,农民,现住______省______县_______乡______村。

诉讼请求:

请求法院保护妇女合法继承权,判令二被告返还应由原告合法继承的全部财产,即所有遗产的三分之一。全部遗产清单附后。

事实与理由:

原告父亲石________,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病故,死后留有住房四套。被告石_______、石_______兄弟二人,拉拢本家族一些人,以“嫁出的女,泼出的水”和“女人不是石家后人,没有继承权”为由,剥夺了我的合法继承权,将原告父亲遗留的房屋及其他财产变卖,然后分掉。原告多次索要,二被告不但分文不给,还多次咒骂原告,并殴打了原告。

原告对父亲尽到了赡养义务,在结婚后的7年里,每月送给父亲500元生活费。不仅如此,在父亲患病的一年多时间里,给父亲买的食品、药物,总计有8000元。在父亲病重的一个月时间里,整日住在父亲家,伺候父亲。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和条明确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第十条第二款还规定,“兄弟姐妹”同属一个继承顺序,有平等的继承权。据此,原告曾多次请求当地村民委员会及乡政府协助解决这继承纠纷,但由于当地封建思想比较严重,某些干部受“重男轻女”和族权思想的影响,对此纠纷一直没有取得处理结果。请求法院,依照事实和法律,确保妇女的'合法地位和权益,判处石________、石_______二人归还原告应当继承的合法财产。

附:1、该起诉状副本2份;

2、石_______遗产清单1份。

起诉人:石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优秀精选例文:

原告:张X珍,男,XXX年X年X日出生,XX市XX区人,现住XX市XX区XX路XX号,电话:XXX,手机:XXXXXXXXXXX。

原告:张X超,男,XXX年X年X日出生,XX市XX区人,现住XX市XX区XX路XX号,电话:XXX,手机:XXXXXXXXXXX。

被告告:张X健,男,XXX年X年X日出生,XX市XX区人,现住XX市XX区XX路XX号,电话:XXX,手机:XXXXXXXXXXX。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与两原告共同继承张X华下列遗产:坐落于XX市XX区XX路XX号房产(价值约XX元),存款XX元。继承份额为每人各占1/3。

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我们与被告均乃张X华的子女。我们的母亲刘X于XXXX年X月X日死亡,当时没有遗留任何遗产。后父亲张X华购买了坐落于XX市XX区XX路XX号房产。XXXX年X月X日,父亲死亡,死亡前没有立遗嘱。除上述房产外,父亲还留下存款XX元。上述遗产全部由被告掌管,我们要求继承,被告不同意。我们认为我们和被告同样尽了赡养父亲的义务,并且都没有依法被剥夺继承权的情形,有权继承父亲的遗产。因此,我们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支持我们的诉讼请求。 此致

增城市人民法院

具状人:罗XX(签名捺印) XXXX年X月X日

篇5:继承纠纷民事起诉状

原 告:潘某,女,汉族, 年 月 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被 告:潘某一,男,汉族,年 月 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诉讼请求

一、请求依法确认xxx年11月20日的自书遗嘱有效;

二、请求依法确认xx市某房屋为原告与被告共同所有,其中,原告占2/3份额;

三、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系父女关系,原告为女儿。xxx年9月7日,原告、被告及原告之母顾某共同出资购买xx市某房屋一套【产证号:号】,三人为共同权利人,各占1/3份额。

xxx年11月20日,原告之母顾某立下自书遗嘱,遗嘱载明“本人顾某,女,生于 年 月 日,居住 路 弄 号 室,为产权房,产权证号为 ,本人占有三分之一份额,本人百年以后(去世以后)我的产权份额全部归女儿潘某(原告)所有,任何人不得干涉。”

天有不测风云,原告之母顾某于xxx年5月2日因病医治无效,不幸去世。现原告依遗嘱欲办理更名手续,但是遭到被告的无理阻挠,万般无奈之下,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故诉至贵院,请求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xx市某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潘某

xxx年五月二十日

篇6:遗嘱继承民事起诉状

原 告:××,女,汉族,××年××月××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上海市××区××路××弄××号××室

被 告:××,男,汉族,××年××月××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上海市××区××路××弄××号××室

诉讼请求

一、请求依法确认xxxx年11月20日的自书遗嘱有效;

二、请求依法确认上海市××区××路××弄××号××室房屋为原告与被告共同所有,其中,原告占2/3份额;

三、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系父女关系,原告为女儿(见证据一)。xxxx年9月7日,原告、被告及原告之母××共同出资购买上海市××区××路××弄××号××室房屋一套【产证号:××】(见证据二),三人为共同权利人,各占1/3份额。

xxxx年11月20日,原告之母××立下自书遗嘱,遗嘱载明“本人××,女,生于××年××月××日,居住××路××弄××弄××号××室,为产权房,产权证号为××,本人占有三分之一份额,本人百年以后(去世以后)我的产权份额全部归女儿××(原告)所有,任何人不得干涉。”(见证据三)

天有不测风云,原告之母××于xxxx年5月2日因病医治无效,不幸去世(见证据四)。现原告依遗嘱欲办理更名手续,但是遭到被告的无理阻挠,万般无奈之下,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故诉至贵院,请求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上海市××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xxxx年五月二十日

篇7:继承纠纷民事起诉状

原 告:潘某,女,汉族, 年 月 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被 告:潘某一,男,汉族,年 月 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诉讼请求

一、请求依法确认xxxx年11月20日的自书遗嘱有效;

二、请求依法确认上海市某房屋为原告与被告共同所有,其中,原告占2/3份额;

三、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系父女关系,原告为女儿。xxxx年9月7日,原告、被告及原告之母顾某共同出资购买上海市某房屋一套【产证号:号】,三人为共同权利人,各占1/3份额。

xxxx年11月20日,原告之母顾某立下自书遗嘱,遗嘱载明“本人顾某,女,生于 年 月 日,居住 路 弄 号 室,为产权房,产权证号为 ,本人占有三分之一份额,本人百年以后(去世以后)我的产权份额全部归女儿潘某(原告)所有,任何人不得干涉。”

天有不测风云,原告之母顾某于xxxx年5月2日因病医治无效,不幸去世。现原告依遗嘱欲办理更名手续,但是遭到被告的无理阻挠,万般无奈之下,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故诉至贵院,请求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上海市某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潘某

xxxx年五月二十日

继承纠纷如何解决

1.自行协商

继承纠纷发生后,相关当事人可以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互谅互让,就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协商达成一个各继承人都愿接受的协议,然后按协议分割遗产。协商虽然是在产生纠纷的当事人双方之间进行,但也须遵循一定的原则:

(1)平等自愿原则。协商不是法定的解决民事纠纷的必经程序,所以,必须在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的情况下,才能适用这种方式.再者,协商后达成的协议也必须是在双方当事人都自愿的基础上达成。

(2)合法原则。分清是非是协商解决的前提,衡量是非的标准是继承方面的法律、政策的规定。经协商达成的协议本身也要合法,否则无效。值得注意的是,当事人在协商处理继承纠纷时,可以放弃自己的权利,对此不能按违法对待。

(3)不损害国家、社会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当事人不得为达成协议,为了各自的利益而损害国家和社会的利益,或者侵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否则,这种协商便失去了公正性和合理性,因此,也不受法律保护。

以协商方式处理遗产纠纷有利于家庭成员之间的和睦团结,由协商解决完全基于有关当事人的自愿行为,因此处理后不会伤害彼此之间的亲情,也有利于纠纷的.迅速、彻底解决。由于以协商方式处理遗产纠纷,不需经过别人的调解,更无须诉诸法院,节省了当事人的人力、财力和时间。同时,由于协议是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的,因而能够使纠纷得到彻底解决。

2.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群众性组织。在发生继承纠纷后,如有关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以继承法为依据,通过说服教育的方法来调解纠纷,促使当事人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互相谅解,互相让步,达成协议。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协议达成以后,各当事人都应当自觉遵守和履行。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继承纠纷发生后,经协商不成时,可以不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不成协议的,任何一方也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应当注意的是,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3条的规定,继承纠纷不能仲裁。因此,有关当事人之间因继承发生纠纷后,不能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篇8:遗嘱继承民事起诉状

原告:A,女, xxx年9月19日生,汉族,

住址:略;电话:略 ;邮编:略

被告:B,男,xxxx年7月9日生,汉族,

住址:略;电话:略 ;邮编:略

诉讼请求:

一、请求法院判令确认本案的《遗嘱》无效,并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本案遗产的折价款838200元;

二、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

事实与理由:

本案是继承纠纷案。本案的被继承人是R。R出生于xxxx年4月24日,死亡于xxxx年12月3日。R死亡时的户口登记地为:xx市xx新区x路y弄z号404室。

本案继承纠纷的争议的标的物是座落在xx市xx新区e路f弄g号1701室的房屋(下称系争房屋)。由于在R死亡时,系争房屋的权利人登记为R,因此系争房屋应当是被继承人R死亡时遗留的遗产。

本案的原告是被继承人R的遗产的唯一的法定继承人。

被继承人R生前既未结婚,又未生育过子女。被继承人R的父亲叫D,D生于xxxx年,死亡于xxxxx年。被继承人R的母亲叫M,生于xxxxxxxxx年12月5日,死亡于xxxx年3月21日。因为被继承人R的父亲和母亲均先于R死亡,因此在继承开始后,被继承人R的遗产将没有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在D和M的生前,D和M共生育有两个子女,即,原告和R两人(其中,原告是姐姐,R是弟弟)。由于D和M只生育有两个子女,因此作为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的原告,应当是R遗产的唯一的法定继承人。

本案的被告B并不是被继承人R的法定继承人。原告之所以要把B列为本案的被告,并要求其支付本案遗产的折价款,是基于以下的四项事实:

(1)系争房屋已经由被告B一人继承。被告B是以受遗赠人的身份接受系争房屋这一遗产的。被告B有权接受遗赠的依据是一份既没有代书人签名,又没有见证人签名的,且是由他人以打印方式,而代书的《遗嘱》。这份代书遗嘱写道:“待我死亡后,上述房屋产权由B一人继承”(根据代书遗嘱内容,“上述房屋”是指系争房

遗嘱继承民事起诉状

民事起诉状

民事起诉状正文

附带民事起诉状

民事起诉状格式、

不当得利民事起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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