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超限源头治理通告,本文共6篇,供大家阅读参考。

篇1:超限源头治理通告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公路、桥梁等道路基础设施安全,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现就xx县行政区域内货运车辆维修、装载、运输等源头治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车辆维修企业应当依法注册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车辆维修,严禁非法改装、拼装货运车厢栏板、钢板弹簧等。
二、货物生产加工企业、储藏和销售场(站)等货运源头单位是车辆合法装载的责任主体,要在货物装运场地安装合格的称重和计量设备,严格按照核定标准装载货物,确保超限超载车辆不出厂、不出站。
三、严禁货运源头企业为无牌无证或证照不全的车辆装载、配载,严禁为非法改装的车辆装载、配载,严禁为超限超载车辆提供虚假装载证明,严禁指使、强令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
四、货运源头企业对运输煤炭、矿石、建筑渣土、砂石、沙土等易遗洒物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封盖的货运车辆,严禁驶出装载场地。
五、货运源头企业应自觉接受执法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六、货运车辆上路行驶应随车携带装载货物运输单据,载明货物类型、重量等信息以备查验。
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货运企业和责任人员,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严肃追究责任,依法责令企业实施整改,并在整改期间采取停止生产供电、停供民爆物品等行政强制措施。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xx县人民政府
5月8日
篇2:超限源头治理通告
为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加强客货运车辆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公路、桥梁等道路基础设施安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现就xx省行政区域内客货运车辆生产、销售、装载、运输等源头治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的企业、车站,应当对出站客运车辆(含班车、包车、旅游客车)进行安全检查,采取措施防止危险品进站上车,严禁车辆超员、关闭动态监控装置或屏蔽卫星定位信号。客运企业、车站和客运车辆经营者,不得要求客运车辆驾驶人超员、超速、违反规定载货行驶。
二、中小学校、幼儿园,严禁使用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的载客汽车(含专用校车、接送学生车辆)接送学生;学校、校车服务提供者不得要求校车驾驶人超员、超速驾驶校车;学生及其监护人应当拒绝搭乘非法运营车辆。
三、车辆生产、销售、改装、维修企业,应当依法注册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生产、销售、改装、维修车辆,严禁非法改装、拼装客货运车辆车(货)厢栏板、钢板弹簧、液压悬浮装置等,严禁销售非法改(拼)装车辆。
四、货物生产加工企业、储藏和销售场(站)、物流集散场(站)及建筑、砂石工地等,应当严格按照车辆轴载质量装载货物,严禁超限车辆驶出装载场地;同时,严禁向非法改装、拼装货运车辆装载货物。
五、货物托运人、车辆所有人和管理人,不得要求货运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
六、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和运输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危险化学品运输的'相关规定,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专用货运车辆运输危险化学品,并严格按照机动车核定载质量进行装载,严禁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严禁超载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货运车辆驶出装载场地。
七、货物储藏和销售的场(站),对运输煤炭、矿石、建筑渣土、砂石、沙土等易遗洒物品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封盖的货运车辆,严禁驶出装载场地。
八、上路行驶的货运车辆,应随车携带装载货物运输单据,载明货物类型、重量等信息以备查验。严禁为货运车辆提供虚假、伪造装载证明。
对违反本通告的,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企业、场站等客货运源头单位及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xx省交通运输厅 xx省公安厅
xx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xx省教育厅
xx省国土资源厅
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xx省水利厅
xx省农业厅
xx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xx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xx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xx省旅游局
xxxx年6月30日
篇3:广东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道路货物运输源头(以下简称货运源头)是指容易发生超限超载的矿山、水泥厂、钢铁厂、沙石料场、建筑工地、港口、火车站、道路货物运输站场(含物流园区、物流中心)、蔬菜集散站(场)等货物集散地、装卸场地。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建立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联络协调机制和行政执法联动工作制度,依法保障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的工作经费。
第五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内的货运源头单位,并与货运源头单位签订责任书,实行责任倒查机制;加强对货运源头单位货物装载环节的监管,建立货运企业及从业人员信息系统、信誉档案,并结合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制度进行源头处罚。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货运源头单位的强制检定称重设备进行监督管理。
公安、经济和信息化、工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查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移送的违法行为案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确定相关部门在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方面的.职责。
第六条 货运源头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建立货物装载工作制度,明确货物装载、开票、计重工作人员职责。
(二)在货物装载场地安装称重设备,并确保称重设备计量性能准确。使用强制检定称重设备的,应当定期向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申报检定。
(三)维护本单位视频远程监控系统设备正常运行。
(四)对经营性货物运输车辆,登记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对非经营性货物运输车辆,登记车辆行驶证和驾驶员的驾驶证。
(五)对货运源头装载情况登记、统计,建立货物装载台帐。
(六)接受执法人员的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第七条 货运源头单位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为车辆超标准装载、配载;
(二)为无牌无证、证照不全的车辆装载、配载;
(三)为超限超载的车辆提供虚假装载证明。
第八条 货运源头单位的装载工作人员应当按照规定装载、计重、开票,不得放行未经称重或者超限超载的车辆。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通过巡查、视频远程监控、驻点等方式对货运源头单位实施监管,履行以下职责:
(一)对货运源头单位建立治超有关制度、履行责任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对货运源头单位装载登记、统计情况进行检查;
(三)发现违法行为立即制止,依法予以处罚;不属于本部门处罚的,及时移送有关行政机关。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宣传有关治超政策法规,建立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投诉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通信地址、电子邮箱。对受理的投诉举报,应当及时处理并予以答复。
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与货运源头单位的沟通联系,指导货运源头单位建立货物装载工作制度和安装称重设备、视频远程监控系统等。
第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元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二项的规定,未在货物装载场地安装称重设备的,由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2万元以下罚款。使用未经校准合格的称重设备或者未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的强制检定称重设备的,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第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每辆次对货运源头单位处2万元罚款。
第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每辆次对放行未经称重或者超限超载车辆的工作人员处1000元罚款,并对货运源头单位负责人处2000元罚款。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涉嫌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履行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职责的;
(二)参与或者变相参与货运源头单位经营的。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公安、经济和信息化、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不依法查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移送的违法行为案件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其主要领导、工作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8月1日起施行。
篇4:源头治理实施方案
1、公司简介
山西万立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1991年,是太原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入区企业和山西省科学技术厅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并被山西省科技厅评选为山西省民营科技企业五十强之一;是山西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推荐的首批担保贷款企业;二○○三年度被评为太原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模范企业;二○○四、二○○五及二○○七年度被评为太原高新区快速成长科技企业;二○○七年度被评为山西省著名商标企业。
山西万立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太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心街以北,占地面积14714平方米,拥有6130平方米的电子仪表车间及研发楼、1784平方米的总装车间。长期以来致力于将自动化控制领域最新科技成果应用于工业电子衡器研发、生产、销售和工业与民用自动化系统集成的高科技实体,是国内最早将动态称重技术应用于交通计重收费和交通超限检测领域,并实现公路计重系统网络化管理的实体之一。公司具有完善的`科研、生产设施和检测手段,拥有一套先进的智能化称重系统生产线,各种生产、检测和试验设备300余台(套),发展规模和实力不断壮大,始终保持着动态称重技术的国内领先水平。参与制订了动态汽车衡国家检定规程JJG907-,自主开发研制的DCS型动态汽车衡被评为国家级新产品,在此基础上承担完成了山西省科技攻关项目“汽车超限自动检测及计重收费系统”的研制、开发、试运行,顺利通过山西省科学技术厅鉴定,各项技术指标居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该系统已在江苏、宁夏、河北计重收费项目中成功应用,并受到客户赞誉。,“汽车超限自动检测及计重收费系统”被列为国家火炬计划项目。
山西万立科技有限公司以保持和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为核心,以实现企业经营运作的整体性、市场动态的预见性、信息反馈的灵敏性为目标,组建公司的管理团队,具有快捷、高效、扁平化的组织结构,符合市场竞争的要求和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需要。
以“诚信、协作、高效、创新”为宗旨,抓住公司发展的有利时机,
深入推进公司全面改革,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使公司逐步形成结构合理、运行有序、稳步发展的格局,努力实现跨越式发展。
公司以自主创新、创造电子信息与光机电一体化领域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拳头产品为根本途径,培育创新人才梯队、创造名优产品和品牌特色,坚持优质高效服务、提高产品附加值,把理念创新、制度创新相结合,努力打造行业品牌企业。
山西万立科技有限公司进入了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新时期,科技创新成果层出不穷,经济、社会效益显著提高,品牌含金量日益提升,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
山西万立科技有限公司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已成为公司结构合理、管理运作规范、技术力量雄厚、在国内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的高新技术企业。相继进入电子衡器、自动化控制系统、仪器仪表设备等研究、开发、生产、经营领域,保持着动态称重技术研究和动态电子衡器开发的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
万立科技坚持“诚信、协作、高校、创新”的企业精神,以质量积累品牌,以服务拓展品牌,以科技延伸品牌。以诚为本,服务社会,不断创新,力求完美,努力创建一流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系统设计由来
根据《关于加强煤炭储存运输经销管理意见》(并政办发[]33号)、《山西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超限超载暂行办法》(省政府223号令)和《山西省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超载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省政府224号令),治理超限超载要从源头抓起;针对我省装卸点点多线长;结合市质监局领导和市治超办领导提出的意见和我们公司在治超实践中的总结探索,研制了“散装物料装载点称重管理远程监控系统”。这样可以解决政府各级治超机构要派出大量人员,分驻各个货运站及工矿企业,带来了经费投入大、人员管理困难、难以突破严格细化管理这些问题 。
三、本系统由九部分组成:
1、称重系统
2、轮轴识别系统
篇5:治理超限超载心得体会
治理超限超载心得体会
治理超限超载心得体会转眼间紧张、忙碌且充实的工作已悄悄落幕了,我们在时钟转瞬划过和四周鞭炮烟火的爆竹声中迎来了马年的到来。新的一年的来临也意味着新的工作开始,而我们路政工作除了完成日常的工作任务和职责外,还面临着对车辆超限和超载强度治理的问题。近日,路政大队组织集体观看了经济半小时---“治超”还是“制钞”?的.视频,观看后使我感悟颇深,也深入的了解了全国各地治超现况,并感受到治超工作的任重而道远。
一、超载货车被无理由罚款,罚多罚少竟可商量
正在押车的年轻人名叫孙国贤,家住河南**,全家就靠这台货车送货为生。11月13日,他在运送一车卷纸经过湖北公安县时,被设在这里的章庄超限站工作人员拦了下来,一直滞留到记者15号见到他,那么当时发生了什么?行车纪录仪记录下了部分场面。超限站工作人员:拉的什么东西?孙国贤:纸。要罚多少?超限站工作人员:把货卸了,交一万元钱罚款。孙国贤:一万?超限站工作人员:对。你要是卸货的话,就交一千元钱。孙国贤:能少罚就少罚点,一万元钱。哪有那么多钱?大货车司机孙国贤说,他拉的货确实超载,按照交通部、公安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的相关通知,他的车辆核载55吨,这次他拉了60多吨,超载24%,但超限站工作人员上来就要罚款一万元,让他无法接受。而就在交涉中,超限站工作人员接下来的说法也出乎他的预料。孙国贤:你不是给我开了个800的单子吗?超限站工作人员:你现在要处理是不是?孙国贤:我现在要处理。超限站工作人员:你卸货了没有?孙国贤:卸货你们都不看,每个车子都没卸过啊。超限站工作人员:要是不卸货的话,你就要先找我领导谈,知道吗?因为现在这个东西我们已经无权处理,懂了没有?并不是第一次跑这条线的孙国贤知道,通常这里罚款后并不卸货,为什么这次坚持要求卸货呢,工作人员的一句话提醒了孙国贤。超限站工作人员:好像你这个车跟我们有个争议是吧?是不是有过争议?孙国贤:有过吧。原来就在今年8月份,孙国贤拉着货经过这个超限站的时候,在没有任何违规的情况下,一天内却被处罚了两次,分别被罚款300元和200元,这是8月23日夜里被处罚了300元时行车记录仪的记录。这是这段视频中展现给我们大家司机孙国贤师傅与章庄超限站工作人员一段因车辆超载处置对话,不然看出章庄超限站工作人员对孙师傅超载车辆罚款处属于乱罚款,(www.fwsir.Com)没有按规定的法律条例和依据来正确处理车辆超载问题,是典型的对超载货车无理由罚款,罚多罚少竟可商量的案例,这样造成的舆论曝光和新闻采访结果对治超工作的有序开展影响很大,也遭到了社会舆论的谴责,可以说,这既是我们以后治超工作的反面教材;也是我们治超工作引以为戒的工作案例。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是一个长期的循行渐进的过程,一定要依据相关的法律规范和依据正确执行车辆的超载和超限问题。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治理车辆超限超载问题:
1、加强对车辆超限超载法制宣传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交通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路政管理规定》、《治理车辆超限超载检测站管理办法》、《湖北省公路超限运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大力的宣传和治理,严格按以上法律条例和依据进行正确有效的执行,并予以处理。
2、在沿途巡逻时发现超限超载车辆迹象的车辆,对车辆进行仔细检查,若检查车辆却有超载超限之嫌,则严格按法律条例予以处理。
通过观看经济半小时---“治超”还是“制钞”?的视频报道,再结合现在我们路政治超工作和环境,使我更加清醒的认识到治理超限超载车辆的任重道远,如何正确、规范、有效的依据法律条例来治理车辆超限超载问题将是每个路政执法者共同需要解决和思考的问题,前车之鉴的教训警示着我们今后治超的工作,也让我们在启发中认真且敬业工作。
篇6:超限治理工作心得体会
20xx年是“”规划的开局之年,我站在省局、分局及潞城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亲切关怀下,在各职能部门和各级治超办的支持和帮助下,紧紧围绕“”发展目标,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厅“1258”治超工作要求和分局20xx年治超工作要点,以维护路产路权,保障公路畅通为主线,以加强队伍建设、规范站点管理、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为抓手,全面推进治超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现将我站20xx年的治超业务及各项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科技引领抓硬件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下黄公路超限检测站自20xx年建站以来,历经十年居无定所的风风雨雨,已由原来的因陋就简、租赁民房变为如今的喜迁新居、设施设备完善的现代化公路超限检测站。
回首年初,在分局领导的亲切关怀和大力支持下,我站紧紧抓住河潞线拓宽改造、治超检测停磅的有利战机,于4月初打响了站区搬迁改造、检测设备更新、综合办公楼建设的攻坚战。其间,分局领导多次莅临现场视察指导,站领导积极协调。
★通告
★损坏通告
★人事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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