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千学网!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实用文 > 其他范文

校园内禁止停车通告

时间:2023-06-24 07:55:33 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这次小编给大家整理了校园内禁止停车通告,本文共6篇,供大家阅读参考。

校园内禁止停车通告

篇1:校园内禁止停车通告

为了维护家属区内的正常秩序,确保消防通道畅通,规范车辆管理,杜绝乱停乱放、影响他人休息等不良现象,促进和谐文明校园建设,给全体住户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根据《成都体育学院安全稳定工作考核奖惩办法(暂行)》文件精神,经学院保卫处、后勤产业处研究,特作如下规定:

1、各种机动车禁止进入家属院区内(公务车、抢险、救灾、救护车辆除外),遇有特殊情况,经门卫登记同意后,车辆方能进入,在家属区内停放时间不得超过半小时。

2、家属区内禁止停放一切非机动车辆,各住户的摩托车和非机动车辆,应按规定办理存车手续,到指定地点停放。

3、家属区内的公共区域禁止堆放私人物品。废旧非机动车辆应由车主及时自行处理,不得随意遗弃家属区内,长期无人认领的'废旧车,每隔半年(1月底和6月底)将由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置。

后勤产业处

保卫处

年四月二日

篇2:校园内禁止停车通告

随着西校区两个停车场的投入使用,校园停车环境得到改善,为营造一个安全、有序、规范的校园环境,现就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秩序管理通告如下。

一、减速行驶

1、车辆通过大门通道时限速5公里/小时,一杆一车、依次通过,保持车距。

2、车辆进入校园后限速20公里/小时,车辆行驶要注意礼让行人,教学区域禁止鸣笛,夜晚不要开远光灯。

3、进入校园的车辆要遵守交通规则,按照交通标志、标线行驶。

二、规范停放

1、车辆要规范停放在停车场或停车线内,禁止越线或平行停放。

2、西校区车辆的禁停区域为:东大门以西;南大门以北、6号教工楼以南;3号教工楼以南的校园主干道路禁止停车(停车线内除外)。

三、管理与处罚

1、车辆进入校园后,行驶和停放要听从保安的指挥与管理,对于违规滋事者,经保卫处调查取证属实的,将上报学校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通报,校外人员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2、从3月6日(周一)起,学校对校园违规车辆进行常态化纠正,对违规3次及以上的车辆,将根据《安徽财经大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进行处罚并通报。

营造文明、和谐的校园交通环境需要各位的共同努力,请师生员工理解、支持和配合。

特此通告。

xxxxxx大学

2月27日

篇3:校园内禁止停车通告

为营造安全、有序的校园环境,保障学校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现就校内停车问题,作出如下规定:

1、校内道路全路段全天候禁止机动车停放;

2、机动车辆(除摩托车)统一停放在校内指定停车场、地下车库或其它白色划线停车区域内,其它区域一律禁止停车;

3、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及其它非机动车统一停放在黄色划线停车区域内,其它区域一律禁止停车;

4、严禁无证无牌摩托车、燃油助动车及其它机动车辆在校内行驶。

5、对于违反通知要求停放车辆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口头警告,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且多次违反的将禁止违规车辆进入校园等措施。

6、本通知自20xx年10月17日起正式生效,由后勤保卫处负责解释。

请全校师生员工及入校人员积极配合,共创良好的校园环境。

特此通告。

xxxxxx学院校长办公室

10月15日

篇4:禁止停车通告

为确保市区凯旋路在拓宽改造施工期间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商丘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自20xx年2月24日起至凯旋路拓宽改造工程结束,凯旋路(民主路至北海路)两侧非机动车道禁止任何车辆停放,原施划的停车位一律取消。

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加强对该路段的交通秩序管理,对违法停放的车辆依法予以拍照、罚款,并拖移车辆。

特此通告。

商丘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日期;

【禁止停车通告13篇】

篇5:禁止停车通告

___:

严禁在楼道内停放各种车辆。

自公布之日起,楼道内停放的自行车、摩托车等所有车辆限于___月___日___前撤出楼道区域,企管部将于___月___日___进行检查。

对违反该规定的,公司将把车辆强行撤出楼道,对车辆所在科室、车间通报批评,并对车主处以五十元罚款。

特此通告。

二0 __年_月_日

篇6:禁止停车通告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随着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全县机动车保有量逐年增加,城区主要街道车流、人流增大。加之G569北仙高速公路工程车辆绕城通行,城区道路原施划的机动车停车泊位已严重影响了车辆和行人通行。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切实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通行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和xx县xxx会办公室《关于交办县十八届一次会议闭会期间代表建议的通知》(xx常办发〔20xx〕3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禁止在城区主干道路及相关路段停放车辆。具体通告如下:

一、原施划的县城东门大桥至东小什字路段、文化广场北口至新关什字(民勤职专)路段、东小什字至南关加油站什字路段停泊车位全部取消。城区四大街道及主干道路、非机动车道禁止停放任何车辆。

二、民勤五中北侧丁字路口至西门桥头路段、民武公路东门大桥至南门新桥路段、民左公路东门大桥至城东工业园区纬5路交叉路口(畜产品交易市场路口)路段禁止停放任何车辆。

三、西环西路、西环南路、县运管局什字至新世纪大桥路段、东门大桥至苏武镇政府路段禁止停放大中型货车及工程运输车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对违反通告的单位和个人,我局交警大队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xx县公安局

xx年10月23日

关于禁止停车的通告

校园内建议书

小区禁止停车倡议书

禁止停车通知范文

通告

校园内的误会作文

校园内爱国卫生月活动总结

校园内白色污染现状调查报告

校园内禁止吸烟的倡议书

校园内的新闻评论范文

《校园内禁止停车通告(共6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