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严禁以各种名目请客做酒的规定,本文共2篇,欢迎阅读分享,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篇1:严禁以各种名目请客做酒的规定
严禁以各种名目请客做酒的规定
为认真贯彻萍办字12号文件精神,切实刹住做酒之风,现对本局干部职工请客做酒事宜如下规定:一、严禁借本人和直系亲属名义(父母、配偶、儿女)的工作调动,婚嫁、生日、迁居、小孩升学和入伍等喜庆事宜请客做酒。
二、党员干部及工作人员或直系亲属因病去世,需操办丧事的。必需严格按照要求申报、填写《党员干部及工作人员请客做酒呈报表》,局领导报市委办、政府办审批,科以下干部职工报局党组审批,报经批准后实行,每次做酒严格控制在10桌以内。
三、党员干部及工作人员因丧事经批准做酒的严禁宴请和收受本单位及业务往来单位干部职工所送礼金礼物,严禁用公款公物操办酒席,严禁从事各种迷信活动
四、凡违反本规定大事操办酒宴的`,或借酒宴敛财的,除由缴其全部礼金礼物外,根据本次做酒金额处以二倍的罚款,同时,写出书面检查,在局干部职工大会上做深刻检讨。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相关条规给予纪律处分。
五、凡在规定范围内可申报做酒的,归口局办公室负责收取申请呈报表,报局党组审批,局纪检、监察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并请干部职工监督举报。
六、本规定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篇2:山东卫生厅规定严禁以护工代替护士
记者今天从省卫生厅了解到,今年我省将继续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逐步提高护理质量,三级综合医院的编制护士必须达到配备标准,严禁以护工代替护士从事护理工作。
省卫生厅要求,各级各类医院要落实院长领导责任和管理责任,院长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加强和改善医院管理、维护公益性质、持续改进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上来。突出抓好质量、安全、服务、费用四个方面的五项重点任务,全面改进医院管理,特别要努力解决护理工作的突出问题。临床一线床位护士比例要逐步达到1:0.6,今年三级综合医院的编制护士必须达到配备标准;到2010年,所有医院达到配备标准。维护聘任制护士合法权益,严禁以护工代替护士从事护理工作,保证护理质量。
同时,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都要设立患者投诉和处理专门机构,公布投诉电话、信箱,及时受理、处置患方投诉,定期收集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意见,及时改进。建立医疗纠纷排查和限时处理制度,一般纠纷处理时限不得超过10天。积极探索以仲裁机构解决医疗纠纷的新途径。鼓励医院和医务人员参加医疗责任保险、患者参加医疗意外伤害保险,化解医疗风险。新生儿科、产科,要建立健全防范婴儿人身安全的措施,防止不良事件发生。医疗纠纷(事故)高发科室要建立预警机制,制定突发医疗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解决。
★以茶代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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