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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爱唱歌给狗听的美文

时间:2023-09-12 09:43:09 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谁爱唱歌给狗听的美文,本文共7篇,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谁爱唱歌给狗听的美文

篇1:谁爱唱歌给狗听美文

谁爱唱歌给狗听美文

由于和我有工作上合作关系的名人很多,碰到陌生人或很多年不见的朋友,没话可聊时,一定会有人问我:“那个谁谁谁是什么样的人啊?”

一般人在问这种话的时候,多半抱着想要看看那位名人是否是“虚有其表”、“没像大家想像得那么好”的心态,为了不要犯上“在别人背后当小人”的罪名,我总会特别小心。人嘛,谁没有缺点?我总是会说出那位名人的优点,先消灭对方“扒粪”的意图,再请问话的人说说那位名人成功的理由。

有些人在完全不了解一个人时,就喜欢为这个人下一番否定式判断,大概是出自一种嫉妒心吧,总觉得对方没那么好,根本不值得那么成功。于是把自己这辈子的不成功,出点气在对方身上,嘴里会尖尖酸酸地说:“啊,他就是会交际啦!”把人家说成只会逢迎巴结的交际花;要不然嘛,就是把别人的成功赖给“万恶不赦”的商业社会:“那都是靠包装的啦!”心里暗想着,我就是没有遇到伯乐,才没有平步青云的机会啊!

固然,我有我欣赏的成功人士,也有我不欣赏的成功人士,但老实说,媒体开放之后,在大众媒体上能混超过三年的每一个成功人士,都有成功的理由,没有人是靠刮乐透奖券“运气运气”得奖的。也没有人毫无实力,凭着“会做关系”就有人理;就算他真的“会做关系”,那也是一种专长,不是打从娘胎就能讨人欢喜。

所有成功人士,不管是哪一行哪一业,只要能自己打出天下来,都具有下列的特点,那就是:很早就思考过自己的未来,而且真心喜欢他目前的工作,愿意花力气、脑筋和行动力,让每一天都成为自己的杰作。

没有任何成功的人没吃过苦头。几年前我曾在某座谈会遇到一位艺人,他在座谈会开始前的一分钟才赶到,头发是湿的,原来他刚在乡下唱完露天的“工地秀”。我问他:“下雨天会有人冒着雨听歌吗?”他说:“是啊,根本只有两三个人嘛,还有麦克风触电的危险,但我还是唱啊,那个吴某某更惨,他是唱第一个的,还只有两只野狗听他唱歌呢,他还不是照唱!”他自我调侃道。

几年后,他口中的吴某某和他自己都变成当红的`一线主持人。

谁爱唱歌给狗听?我想,一个人在只有两只野狗听他唱歌时,还能面不改色地完成工作,那么,还有什么惨状可以打击他呢?

也有声称“热爱写作”的新人对我说,他不喜欢某畅销作家的作品,觉得他成名的企图心太强,问我意见如何。他大概想要证实是否“文人相轻”吧!很抱歉,我的回答让他失望了。我对这位有志成为同行的新人说:“你有没有发现,他的作品实在有进步?光从他每天早上五点起来‘闻鸡写稿’,我就不认为他是浪得虚名。”

成功的人必有一种自信。那种自信是靠行动力养成的,不是父母生的,也不是天上掉下来的。

人人或许都有些“死也改不了”的问题,但成功的人必有成功的理由,如果你没有看到正面的理由,只想要听八卦聊是非,看看那个人有没有缺点,拿别人的缺点来宽慰自己,那么,我们不会从别人的成功中学到任何智慧。

篇2:唱歌给自己听文

岁月悠悠,人生的风景在我们或多或少的把握中定格。有些东西注定你不能忘记,在命运的圆盘上散发着春的气息;有些却是你永远无法去记住的,当你想记起时,只看到昨日坠落于银河的星辰。所以,在旅途中我们总是不断的求索,却总在不经意间丢掉和得到。看世间,忙忙碌碌的现代人,都在走着不归路。

熙熙攘攘为名利,忙来忙去忙算计,只有在灯红酒绿里才绽露内心深处的莫名的失落。风光的背后是一个人的眼泪,多姿的身影总与寂寞相伴。没有时间,成了现代人的通用词。好象日子就是忙碌的度过,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神经总是绷在高度紧张的状态,再也没有“春有百花秋望月,夏有凉风冬听雪”的闲情逸致。累,成了现代人生活最大的感叹。

为什么不唱首歌给自己听呢?当你在事业的低谷时,唱一首明亮欢快的歌,告诉自己希望的'田野仍然青青;当你在别人的漠视之下倍受冷落时,唱一首悠然豪放的歌,告诉自己你是天地间独一无二的;当你在被骗的谎言中醒来时,唱一首坦荡而宽容的歌,告诉自己你是幸运的,因为你从谎言中走了出来;当你在困境无助的时候,唱一首高昂泰然的歌,告诉自己乌云过后有晴空。人生的舞台上,无论是痛还是伤,无论是快乐还是烦恼,你都要为自己唱一支歌。即使所有人都不会为你鼓掌,你也要为自己喝彩;即使所有的门都不会为你敞开,你也要为自己留一扇门。心若在,梦就在,只不过是从头再来。拈朵微笑的花,看一番人世变幻,到头来输赢又何妨?

长路漫漫,踏歌而行。秋来春去红尘中,谁在宿命里安排?前尘后世的轮回中,谁的声音在徘徊?就让流浪的足迹在荒漠里留下永久的回忆,让浮云轻轻诉说岁月的延绵,在梦境和黎明的交界,写下红底金字的爱。

唱一首歌给自己听,在繁华与悲凉中书写明天的梦,只要真心去面对,何必说后悔?风中赏雪雾里赏花,让快乐回旋在身边。

篇3:第一次唱歌给外婆听的作文

第一次唱歌给外婆听的作文

每个人的人生里都有许多的第一次,第一次走路,第一次说话,第一次画画……前几个星期,我在寒假里就经历了人生里的第一次急性脱口秀。

那时快过年了。外婆来到了我家,妈妈神秘兮兮地对外婆说:“妈,有一个惊喜要送给您。”

我和外婆异口同声地问:“什么惊喜呀?”

“等会儿您就知道了。”妈妈边说就边把我往书房里拉,到了书房,妈妈把门掩上,悄悄对我说:“章晗,你准备一下,给你外婆表演个节目,外婆她难得来一次,就这么说定了。”妈妈也不等我回答,就推开门走了出去,笑眯眯地对外婆说:“过一会儿呀,章晗要给你一个惊喜。”

我心想:完了,表演什么好呢?我唱的.歌五音不全,可除了唱歌,其他我什么也不会,这怎么办呢?我心里急得就像是热锅上的蚂蚁在爬。

妈妈可能在外面等心急了,冲进书房把我像拎小鸡一样拎到外婆面前,我站在外婆面前不知所措,心情就像是十五个吊桶在打水——七上八下的。我一声不吭地杵在那儿,一分钟过去了,两分钟过去了……

不知过了多久,妈妈不耐烦地爆发了:“章晗,你到底表不表演,不表演就别浪费时间!”我刚想说“我想唱……”可我外婆却发话了,“给孩子一个适应的时间嘛,我对她有信心!”外婆用信任的目光看着我,还拍起了手为我打气。我顿时变得自信心十足,心里默默念道:章晗,你一定能行的!你要相信自己!我要让外婆开心!于是,我鼓足了勇气,唱了一首《外婆的澎湖湾》。

我唱完了,外婆的手也拍红了。

我要感谢外婆,她让我知道了无论做什么事,都不要害怕,只要用心去做,就会获得掌声!

篇4:你到底爱谁-双语美文

你到底爱谁-双语美文

John was waiting for the girl whose heart he knew, but whose face he didn’t, the girl with the rose. Thirteen months ago, in a Florida library he took a book off the shelf and found himself intrigued with the notes in the margin. The soft handwriting reflected a thoughtful soul and insightful mind.

约翰正在等一个带着玫瑰花的女孩,他和她深交已久,却素未谋面。13个月前,在佛罗里达的图书馆里他从书架上拿下一本书。写在书的空白处的批注引起了他的兴趣。从柔和的字迹可以看出,这是自一位有思想,有见解的人。

In front of the book, he discovered the previous owner’s name, Miss Hollis Maynell. With time and effort he located her address. He wrote her a letter introducing himself and inviting her to correspond.

他从书皮上发现了这本书原来主人的名字——哈里斯·玛尼尔小姐。他花了一些时间和精力,最后终于找到了她的`地址。他给她写了一封信,信中做了自我介绍,并邀请她回信。

During the next year and one-month the two GREw to know each other through the mail. A Romance was budding. John requested a photograph, but she refused. She felt that if he really cared, it wouldn’t matter what she looked like. Later they scheduled their first meeting—7:00 pm at Grand Central Station in New York.

在随后的一年零一个月里,两个人通过信件加深了彼此之间的了解。一段浪漫的故事正在慢慢孕育。约翰要求她寄一张照片来,但她却拒绝了。她觉得如果他真的在乎她,那么她长相如何并不重要。后来他们安排了他们的第一次见面——晚上七点钟在纽约中心火车站。

“You’ll recognize me, ” she wrote, “by the red rose I’ll be wearing on my lapel.” So at 7:00 he was in the station looking for the girl with the red rose.

“你会认出我的,”她写道,“我会把一朵红玫瑰别在衣领上。”所以那天晚上七点钟他就在车站寻找那位带着红玫瑰的女孩。

A young woman in a GREen suit was coming toward him, her figure long and slim and her eyes were blue as flowers. Almost uncontrollably he made one step closer to her, and just at this moment he saw Hollis Maynell—a woman well past 40. the girl was walking quickly away. He felt as though he split in two, so keen was his desire to follow her, and yet so deep was his longing for the woman whose spirit had truly companioned him and upheld his own.

一位身穿绿色衣服的年轻女子向他走来,她身材修长而苗条,眼睛蓝蓝的,美如鲜花。他几乎是不由自主地向她走进近。就在那时,他看见了——哈里斯·玛尼尔——一位年过40的女人。女孩很快地走开了。他感觉自己好像被分裂成了两半——他是多么强烈地想跟随这位年轻女子,然而又是如此深深地向往这位在心灵上陪伴他,鼓舞他的女人。

He did not hesitate. He squared his shoulders and said, “I’m John, and you must be Miss Maynell. I am so glad you could meet me; may I take you to dinner?”

他没有迟疑,挺起胸膛,说道,“我是约翰,你一定是玛尼尔小姐吧。我很高兴你来和我相见,我能请你吃饭吗?”

the woman smiled, “I don’t know what this is about, son,” she answered, “but the young lady in the GREen suit begged me to wear this rose on my coat. And she said if you were to ask me out to dinner, I should tell you that she is waiting for you in the restaurant across the street. She said it was some kind of test!”

女人笑了笑,回答说:“孩子,我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但是那位穿绿衣的年轻女子请求我把这朵玫瑰别在我的外套上面。她说如果你邀请我吃饭的话,我就告诉你她在马路对面的餐厅等你。她说这是一种考验!”

It’s not difficult to admire Miss Maynell’s wisdom. the true nature of a heart is seen in it’s response to the unattractive.

玛尼尔小姐的智慧让人敬佩。一个人对那些平淡无奇的事物的表现恰恰反映出他内心的本质。

篇5:经典的美文:女人爱谁不如爱自己

经典的美文:女人爱谁不如爱自己

很多人都希望这个世界上,能有更多的人真心爱自己。其实,在这个世界上,最应该真心爱你的人,就是我们自己。想一想,如果一个人连自己都不爱,还会指望别人真心去爱他吗?当然,我说的爱自己,并不是自私自利,而是说要真心地去爱自己的生命,自己的人生,爱自己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处风景。当然,还要真心地爱自己的命运,无论自己的`命运如何变幻莫测。

为自己而活,不为了别人,傻到底只会伤了自己。不如做个聪明的女人,学会看清社会,学会看穿身边的男人,岂不是更好。“宁缺勿滥”不要委屈自己,不要委屈求全,在有些人身上你的爱也许一文不值,但总会有无价之宝的时候,只是那个时候何时才能出现,谁也不知道。所以好好爱自己,直到那一天!

生活可以很复杂以可以很简单,我们不要总是活在忧伤和痛苦之中,爱自己多一点!不为一些不值得的事物而觉得生活总是那么的痛苦无助,人生的方向盘掌握在我们自己手里,有一条阳光大道等着我们走,放开自己,高傲的活着,只要自己幸福开心的,痛苦会过去的 ,伤就让他随风而去吧…告诉世界我们属于现在而不是过去!

流泪的,不要想;让自己难过的,不要看;让自己心碎的,不要听。 我们虽然还不算老但我们很快会变老,我们没有那么多的时间,没有那么多的感情去悲伤。 爱也好恨也罢,人生转瞬即逝。任何人都只是我们生命中的过客。虽然残酷但是现实。 要照顾好自己,因为只有自己能照顾自己一辈子。所以这个世界上最爱自己的人不是别人而是你自己。

篇6:给爱狗补充维C

给爱狗补充维C -资料

如果你发现自己的爱犬出现生长缓慢,体重下降,粪便及尿液中混有血液等症状,你就要小心自己的爱犬是否患上了维生素c缺乏症,维生素c也叫抗坏血酸,是维持动物生长发育和新陈代谢的一种重要营养物质,其缺乏可引起坏血病等症状,以毛细血管渗透性增加所致的出血等为主要特征。下面就向大家介绍这些症状的具体表现形式,诊断方法以及一些补充维生素c的办法。

缺乏维生c轻则会使狗的生长变得缓慢,心搏过速,体质变弱,在粘膜和皮肤出血,粪便及尿液中常混有血液。齿龈紫红、肿胀、光滑而脆弱,常继发感染,形成溃疡、四肢疼痛,长骨骨骺端肿胀。而且,精神上也会显得缺乏活力,不爱活动,而且经常会对周围的环境变得非常敏感,稍有动静就会显得狂躁不安。

于这种轻度缺乏维生素c的症状,需要让爱犬多吃一些富含维生素c的新鲜蔬菜,蕃茄,果类还有动物的肝、肾等食物,

资料

而且犬类动物自身也能合成所需要的维生素,故这种情况下不需服用药类。

另外,当狗处于妊娠、泌乳期或患有慢性消耗性疾病时,身体也会增加对维生素c的消耗;尤其是患有胃肠疾病和肝脏疾病时,要注意适度增加狗的食物中维生素的'含量。

当维生素c的缺乏比较严重时,狗身上的症状就会表现为,毛细血管变的脆弱,骨质流失,骨骼会变软,容易变形,甚至骨折。在x光的检查下,会发现骨质疏松、长骨骨骺端先期钙化带变密增厚、骨皮质变薄、骨小梁细小等症状。

此时,若确诊为重度的维生素c缺乏,即应该尽快采取改善食物营养与服用治疗药物相结合的治疗方法。首先,要确保爱犬每天的食物中要含有丰富的维生素c,同时,也要每天给爱犬服用口服维生素c150到300毫克,分三次服用。必要时可采用静脉注射法,每天注射一次,剂量为100到200毫克

篇7:关于爱妈妈美文:给妈妈洗脚

给妈妈洗脚

昨天,张老师给我们布置了一个任务――给家人洗一次脚,并对他说:“我爱您!”

这看似简单的任务,还是挺难的,回到家,我便紧张了:“额,那个……那个,妈妈,我……我帮你洗脚吧!”

“吁。”终于顺了一口气!

“哟,儿子,今天咋这么乖?主动来给我洗脚,我不会在做白日梦吧?”妈妈将信将疑。“呵……呵……”我不好意思了。吃过晚饭,妈妈躺在沙发上玩手机,我便开始忙活了――我先用烧水壶烧一点热水,大概十分钟后,我用手指沾了沾热水,还有点烫,便兑了少许的凉水,用手沾了沾,嗯!很温热!很合适!我端着洗脚盆,不知为什么,我的脚开始抖了,这……大概是紧张的反应吧?此刻,我的脚似乎有千斤重,怎么拖都拖不起。我艰难地挪着步子来到妈妈面前,把盆子放下,用手沾了沾,还好,还是很温热。我发现了妈妈早已脱好了袜子静静地等着我。我把妈妈的一双脚放进盆里,细细地搓着,摸到了一个硬硬的东西,是茧!我慢慢地用力搓那个老茧,那是辛苦的证明,我很想把妈妈的辛苦拭去,想让妈妈永远年轻。

想到这,我不禁回想起了那一幕:那时,我5岁,半夜的时候,突然高烧,39度!妈妈很是着急,连忙拿出药给我服下,然后用手沾了沾凉水,敷在了我的额头上,我终于退烧了。等我醒来,已经是第二天八点半左右了,我看见妈妈趴在我身上睡着了。我看着那憔悴的脸,潸然泪下,便马上把妈妈扶上了床,给她盖好了被子,匆匆去给妈妈热牛奶了……

脚洗完了,我用手帕很认真地给妈妈擦干。“妈妈,我爱您!”我毫不犹豫,“儿子!我也爱你!”此刻,我们母子俩已是热泪盈眶,“我以后一定好好孝敬妈妈!”我心想。

那时,我觉得给妈妈洗脚是一种成长,一种幸福,因为我让妈妈感到了温暖与幸福。我拭去了眼泪,并拿了一张纸把妈妈眼泪擦干。我端起洗脚盆,把水倒入了马桶里,并把盆子放到了原位。

此时,我的眼睛酸酸的,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一抹,是泪,那是幸福与温暖的泪。

作者:卢禹潼

公众号: 张守刚阅读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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