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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办医政策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时间:2023-07-09 07:52:32 自查报告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社会办医政策落实情况自查报告,本文共20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社会办医政策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篇1:社会办医政策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局(卫生计生委)、北部新区社发局、万盛经开区卫生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四部委办公厅《关于开展社会办医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核查工作的通知》(渝改办社会[20xx]1711号)文件要求,国家将对各地社会办医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核查,并要求各地开展自查整改。为做好自查整改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自查内容

社会办医政策落实情况,重点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实施意见》(渝办发[20xx]384号)、《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xx]14号)中有关社会办医政策的落实情况。具体包括:

(一)社会办医发展空间和准入方面

1. 制定并发布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情况。

2. 20xx年以后公立医院新建、改扩建项目合规情况。

3. 20xx年以后新增医疗卫生资源中社会办医占比情况,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落实社会资本同等优先的政策。

4. 社会资本办医、中外合资办医的审批程序和审批条件等规定情况,审批时限,以及向社会公示情况。

5. 鼓励举办康复、护理、临终关怀等接续性医疗机构的具体措施,简化对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儿童医院、护理院等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等审批手续的具体措施和执行情况。

6. 放宽对营利性医院的数量、规模、布局及大型医用设备配置限制的具体措施和执行情况。

7. 放宽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准入范围情况。

(二)人才政策方面

1. 允许医师多点执业政策的具体措施和实际执行情况。

2. 20xx年后,从公立医疗机构流向非公立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在有关医疗行业协会、学会中任职的变化情况。

3. 对非公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职称评定、专业技术培训等方面的规定。

4. 鼓励医务人员在公立和非公立医疗机构间充分有序流动的具体措施。

5. 对非公立医疗机构在临床重点学科建设、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资格认证等方面的规定,以及目前的.实际结果。

6. 有关医疗专业行业协会、学会的组委、副组委中来自非公立医疗机构人员的比例。

(三)监管政策

1. 把非公立医疗机构纳入医疗质量控制评价体系,对非公立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执业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和审核的情况。

2. 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将医疗质量和患者满意度纳入对非公立医疗机构日常监管范围的具体措施和执行情况。

二、时间安排

(一)自查阶段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局(卫生计生委)于8月份进行全面自查工作,9月10日前完成自查工作。

(二)整改阶段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局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集中研究整改,并于9月15日前将自查和整改工作总结(包括对照自查的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工作建议等)报市卫生计生委。

(三)国家抽查阶段

8月底至9月迎接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成的联合工作组抽查。

三、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卫生局要对照检查内容逐项检查在实际执行中的落实情况。对社会办医疗机构等方面反映突出的问题,以及政策执行中的薄弱环节,要深入进行重点督查清理和整改。

(二)要积极创新核查方式,广泛听取社会意见,深入一线和现场进行调查,掌握第一手材料,确保反映真实情况。

(三)要认真分析梳理所查实的问题,属可立即纠正的,要立即布置整改并反馈结果;属需修改地方有关规定或制定具体实施措施使政策落地的,要明确提出整改措施和完成期限。

(四)在核查过程中,要认真总结经验,积极发掘、宣传和推广鼓励社会办医的好典型、好做法。同时,要注重收集整理社会办医当前反映的重点难点问题,以及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结合实际提出深化改革的具体措施建议。

篇2:社会办医政策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省发展改革委:

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卫生计生委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开展安徽省社会办医政策落实自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六安市发展改革委及时组织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物价局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召开专门会议,对照《安徽省社会办医政策落实情况自查工作方案》相关要求,认真研究,逐项对照检查。现将我市社会办医政策落实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社会办医发展空间和准入方面

1、六安市政府于20xx年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六安市区域卫生规划(20xx-20xx)的通知》(六政办〔20xx〕46号),六安市卫生局同年配套出台了《关于印发六安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xx-20xx)的通知》(卫办秘〔20xx〕58号)。

2、20xx年以来公立医院,新建、改扩建项目均符合相关规定。

3、20xx年以来,全市新建医疗机构121家,其中社会办医116家,占96%。社会办医在申报流程和申报材料要求方面与公立医院一致,新建医疗机构社会资本优先参与。

4、社会资本办医与公立医院审批程序和审批条件一致,均参照原省卫生厅医疗机构设置条件,审批时限为20个工作日,批准文件统一在市卫生局网站公布。

5、区域卫生规划中明确提出,鼓励举办老年护理、康复等中间性医疗服务机构,房屋可以租赁,进一步简化了审批手续,但对举办医疗机构家数也无特别要求。

6、大型医疗设备与公立医院统一纳入规划配置。

7、社会资本可以举办所有类型医疗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执业范围不设任何限制。

二、财税价格政策落实方面

1、市物价局、卫生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以六价业〔20xx〕47号文件及时转发了《安徽省物价局、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三部委关于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明确在我市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

2、非公立医疗机构用水、用电、用气实行与公立医疗机构同价政策得到落实。

3、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建设免予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建设减半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方面,我市物价部门未接到相关文件,下一步将根据上级规定,认真贯彻落实。

4、营利性医疗机构免征营业税的政策,我市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落实。

5、社会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方面,我市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落实。

6、针对符合条件的非公立医疗机构专科建设、设备购置、人才队伍建设纳入财政专项资金支持范围,我市暂没出台具体扶持办法。

7、政府投资补助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具体措施,目前我市暂没有出台。

三、医保政策方面

1、关于非公立医疗机构医保定点情况

我市在定点准入的条件上,对投资主体或所有制性质不进行限定,对公立、非公立或盈利、非盈利医疗机构采取统一政策、相同工作步骤进行认定,定点医疗机构审批的程序为单位申报,统一受理、资格审查、局长办公会研定,公示后下文。审批时限为10个工作日。

定点医疗机构应具备的条件:凡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以及军队主管部门批准有资格开展对外服务的军队医疗机构,均可以申请定点资格,主要包括六类:

(一)综合医院、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专科医院;

(二)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妇幼保健院(所);

(三)综合门诊部、专科门诊部、中医门诊部、中西医结合门诊部、民族医门诊部;

(四)大型企事业单位内设的卫生所、医务室;

(五)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

(六)经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设置取得《社区卫生服务许可证》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2、关于定点非公立医疗机构医保业务开展情况

我市现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293家,其中非公立医疗机构68家。,非公立定点医疗机构提供职工门诊服务70071人次,费用1003万元,提供职工住院服务6681人次,费用1937万元,统筹基金支付非公立医疗机构职工医疗费用828万元,占统筹基金支付定点医疗机构费用总额的8.31%。提供居民门诊服务17180人次,费用362万元,提供住院服务4526人次,费用1641万元,统筹基金支付定点非公立医疗机构居民医疗费用1443.5万元,占统筹基金支付定点医疗机构费用总额的18.3%。

3、关于定点非公立医疗机构医保费用结算情况

我市与定点医疗机构采取按单元人次结算住院医保费用,根据定点医疗机构三年平均住院费用约定单元人次费用额。为便于医疗机构资金周转,医保经办机构提前一季度预拨医保费用,年终考核后进行决算,门诊费用在扣除质量保证金后按月据实结算,年终考核后返还或按比例扣除保证金。医保基金支付顺畅,拨付及时。

4、关于定点非公立医疗机构的管理情况

我市对公立医疗机构和非公立医疗机构在定点、报销、结算等方面政策统一,待遇相同。在管理方面,我们定期对公立医疗机构和非公立医疗机构进行日常巡查,重点查看人、卡、证是否相符、住院指证是否达标、用药是否合理、是否存在过渡医疗等。对查出的违规行为及时进行处罚并退报违规费用,年终市局组织医疗服务质量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医保政策执行、医疗服务管理(药占比、自付率等)和满意度调查等,考核分数在90分的,按比例扣除质量保证金。

四、人才政策方面

1、目前,我市医师多点执业未开展。

2、20xx年后,从公立医院进入非公立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其担任的学会、协会职位不变,同时在医学会、医院管理学会、护理学会等换届中增加一定比例民营医院人员;新成立协会会员保证一定数量的民营医院指标。

3、我市在非公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职称评定方面与公立医疗机构执行统一政策,只要符合职称评定相关条件,单位申报即可评定对应的专业技术职称。

4、医务人员在公立和非公立医疗机构流动暂无优惠政策和具体措施。非公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经考核合格的可以人事代理身份在公立医疗机构执业,公立医院医务人员办理辞职手续后可到非公立医疗机构执业,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其在公立医疗机构的工作年限视同参保年限。

5、非公立医疗机构在学科建设、教学基地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方面享受同等待遇,如市立医院妇产科为省重点特色专科,市立医院为皖西卫生职业学院实习基地,市立医院为裕安区全科医师全科方向培训中心。

6、在医疗各专业学会中,非公立医疗机构名额比例约占10%。

五、土地政策方面

1、非营利性非公立医疗机构的土地使用政策,原则上参考公立医疗机构的供地方式。

2、非公立医疗机构用地需求通过招、拍、挂形式取得。年度用地计划是根据市规划部门的意见供地。

六、监管政策方面

1、根据医院级别,市卫生局负责二级及以上医院的医疗质量检查,县区卫生局负责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医疗质量检查。

2、20xx年,市卫生局对全市16家民营医院进行了全面检查和调研,在调研检查基础上出台了《关于加强民营医院管理的通知》,从依法执业、组织管理、质量管理、医疗广告、督导处罚等方面进行了明确。

从自查情况来看,我市对上级关于社会办医政策基本得到了落实,但仍存在一定的不足。下一步,我们将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并将根据上级部门关于促进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发展规划和实施办法,出台相应的扶持办法,在财政预算内安排专项资金等方面予以积极支持。

篇3:惠民政策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为了进一步夯实教育脱贫攻坚工作,建立健全贫困家庭学生助学体系,保障贫困家庭子女平等接受教育,根据民和县教育局关于开展教育惠民政策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xx(20xx)x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认真开展自查工作,现将教育惠民政策落实对照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政策落实情况

(一)、严格按照规定发放了义务教育阶段住宿学生助学金资金:学校在整个助学金发放中,没有以充值食堂饭卡、发放实物、他人代领的行为,或以其他形式的抵顶、扣减等现象。完全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的。

资金发使用上,考虑到贫困学生家庭的经济负担,让学生能顺利入学,本校在学生入学时就在应缴学费中减除国家免学费部分,该款项下拨后直接进入学校账户,并与学生、班主任签名,学校食堂管理员结算,专账管理。

(二)、广泛宣传,及时跟踪,做好了资助回访。

1、宣传形式多样。一是举办资助政策培训活动。学校对班主任、教师进行政策培训,让每位老师了解资助政策,从而更好对学生进行宣传;三是召开主题班会、办班级板报、组织资助征文活动等。

2、监督与自查并重。邀请学生家长委员会代表对学校的资助工作进行监督,及时电话回访受助学生家长,了解资助资金是否真正落实到需要帮助的贫困家庭。

(三)、制度完善、资料档案完整,做到了有据可查。

1、在制度的框架下开展工作。为了真正做好学生资助政策,使资助工作制度化、程序化,学校制定了关于资助工作的相关制度,为资助工作的落实以及检查提供了依据。

2、按资助规程操作。本校按照xx(20xx)xx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了推荐、认定(领导小组)、公示程序,即:学校或班主任推荐、领导小组审核、学校公示、上报教育局。发放资金时,必须由家长领取。

3、注重资料收集整理。本校按规定建立了完备的学生资助身份认定、受助档案等资料,进行装订存放并由专人保管;同时,坚持对学生资助信息进行动态管理,做到学生个人信息准确、全面。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虽然学校在政策落实上严格按规定执行,确保了教育惠民政策的落实,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与广大家长的肯定,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

1、因资助名额有限,还有一部分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困难学生未享受资助政策。

2、虽然享受了国家的资助政策,但部分特困家庭还是不能让其孩子完成学业现象。

三、采取的措施

1、进一步监督好学生国助等资助申报程序,做到公平、公正、透明,不虚报、漏报;

2、进一步完善管理好学生资助档案,清楚明了,做到有据可查;

3、积极帮助特困学生,通过政府相关机构、社会人士争取慈善救助款。

4、积极宣传,正确引导,使受资助学生真正体会到资助政策的目的和作用,使他们能在资助政策的阳光下健康成长。

xxxxxxx

x年x月x日

篇4:惠民政策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国务院出台的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督查的重点内容》要求,我局认真开展了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快棚户区改造、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一)20xx年棚户区改造工程进展情况

20xx年,我县新增建设任务为城市棚户区改造200户,目前确定项目为:

1、xx县xx家园住宅小区,共拆迁危陋旧房210户,上半年度开工建设100套,现该项目正在进行主体施工建设。

2、xx县xx豪庭住宅小区,共拆迁危陋旧房100户,占地28.8亩,建筑面积61447.82㎡,现该小区危旧平房已拆除完毕,正在进行地质勘探等前期开工准备工作,力争尽快开工建设。

(二)资金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20xx年下半年至今棚户区改造项目未争取金融机构、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土地供应、税费政策支持。

(三)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分配入住情况

xxxx二期80套,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广厦小区二期174套,项目总投资5200万元;名仕公馆棚户区改造50套,项目总投资1480万元,现已全部竣工验收完毕并安置入住;万宏俪城棚户区改造100套,现已全部建设完工,小区内配套设施完备,正在进行综合竣工验收,争取尽快验收完毕并分配入住。

二、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一)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情况

1、实现天然气传输扩容。投资6000万元,铺设德州至县城17公里天然气传输管网,建设综合服务站一座,并与县经济开发区和宋门园区完成管网对接,全面实现接通供气,日供气量由原来的4000立方米跃升至10万立方米。

2、三处污水管网工程实现贯通排污。投资1151万元,开工建设长江路东段南侧(泰山道至桑兴河桥)、铁路西北街至104国道、县城南排水渠至桑兴河三处污水管网建设工程,总长度4.5公里,有效解决上述三个区域污水明渠排放问题,20xx余户居民因此受益。

3、老干部乐园建成使用。投资293万元,在原老干部局位置建设占地15亩的街景游园。工程由江苏嘉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建设。游园建设有水冲式公厕、太极广场、门球场、健身广场、休闲广场,安装庭廊1座、健身器材30余件,种植丁香、油松、北京栾、小龙柏、银杏等常绿植物4500平方米。

4、城区道路畅通工程完成建设。投资287万元,实施钱塘江路东段(太行道至泰山道)翻建工程,道路长度541米,道路宽度15米;投资118万元,实施钱塘江路西段(南立交桥至太行道)罩面工程,道路长度829米,道路宽度15米;投资320万元,实施嘉陵江路(华山道至东外环)罩面工程,道路总长2360米。目前,三处道路工程均已完成铺设并通车。

5、生活垃圾填埋场正常运营。xx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项目选址在第八砖厂附近窑坑,总投资2798万元,占地200亩,建设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140吨,总库容98.74万立方米,设计使用年限。工程于20xx年8月份建设完成并试运营,采购挖掘机、压实机等专业作业机械,进一步完善了垃圾填埋场硬件设施,保证了日常垃圾处理作业需要,并在填埋场周边完成了1500米防护林带和场区内绿化种植,确保环境质量达标。截止目前,累计垃圾清运处理量11.8万吨,日平均垃圾处理量为90吨,运行负荷为64.29%,剩余库容为86.9万立方米,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了100%。

(二)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情况

1、实施污水管网建设及清淤工程。投资460万元,开工建设淮河路至桑兴河污水管网建设工程,管网长度765米。投资55万元,实施开发区三条道路(黄河路、嵩山道、嘉陵江路)排水管道清淤工程,管网全长8.5公里。目前,污水管网建设工程与开发区污水管道清淤工程均已全部完成工程预算编制工作,现污水泵站正在建设,管网工程正在进行地上物补偿及前期入场准备工作。

2、全力推进城区集中供热项目。利用xx国能生物发电厂余热实现城区集中采暖供热,项目总投资1.5亿元,年底实现集中供热面积100万平方米。目前,项目已经县规委会批准,国能生物发电厂已与友源供热公司正式签订供用热合同,项目初步设计、首站选址和具体施工方案编制已完成,现正在进行土方工程和管道购置招投标。

3、地表水厂工程进展顺利。县城地表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投资6171万元,选址为海河路北、桑兴河西、祁西村南、国土局北侧,占地64.5亩,建设规模近期(20xx年)为3万立方米/日;远期(20xx年)为6万立方米/日,可满足县城12万人的用水需求。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综合办公楼、反应沉淀池、V型滤池、清水池、送水泵房及变配电室、加氯加药间、工艺厂房等工程,铺设配水管网4215米。工程于20xx年11月份破土动工,20xx年3月份正式启动主体工程建设。目前主体工程清水池、沉淀池、过滤池的基础砼已全部浇筑完毕,现正在绑扎样体钢筋。附属工程的综合办公楼、后勤设施主体即将完工,设备安装单位已进场配合土建工程安装设备预埋件。预计7月底主体工程地下部分全部完工,附属工程的主体全部完工。9月份完成全部土建,开始设备安装。11月份安装完毕,并进入调试阶段。预计20xx年年底工程竣工建成。

(三)投融资体制和机制改革情况

根据省、市政府关于县级投融资平台规范、转型发展的意见,我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先后四次赴黄骅市城市投资集团公司和xx市建设投资集团公司,就其组织架构、融资工作、项目管理及自主经营等方面进行了考察学习,并参加了中国城市建设及投融资研究中心组织的学习培训,目前我县已完成投融资平台公司转型工作。

篇5:民生政策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一、深化铁路融资体制改革、加快铁路建设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第三条)

我县在深化铁路融资体制改革、加快铁路建设上,主要是做好服务工作,积极协同相关部门做好踏勘选址、基础资料提供等方面工作。

二、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第五条)

1、近年来,我县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始终把节能减排工作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成立了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县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一系列促进节能减排的政策措施,并加强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管理,节能降耗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xx年,全县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初步预计下降4.02%,超额完成市下达的节能目标任务。

加快污染治理重点工程实施,县污水处理厂,总投资6057万元,规划建设规模为日处理能力5万吨城市污水,日处理1.5万吨的一期工程已于12月建成投入运行,二期扩建工程即将动工建设,二期建成后,日处理能力可达到3万吨;积极谋划县石牌镇污水处理工程,计划总投资3190万元、日处理能力1万吨城市污水;推进、两大水泥企业落实脱硫脱硝技改工程;县生活垃圾转运系统工程进展良好,总投资3301万元,建成9个垃圾转运站,配备9辆垃圾运输车、18辆垃圾收集车,新建调度指挥中心,配备数字网络监控系统。

2、全面关闭烟花爆竹企业,淘汰高耗能原煤锅炉;成立县节能监察监测中心,有效推动了全县节能工作的顺利开展。

3、积极开展节能产品惠民政策,结合省市文件精神,出台《县20xx年度国家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节能灯)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切实做好推广工作,确保完成推广任务。

三、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第八条)

1、一是全面推进全民健身中心建设。县全民健身中心总投资3.6亿元,占地面积约400亩,总建筑面积约50108平方米,其中作为一期工程的体育馆总投资1.7亿元。目前该项目一期工程地下及地面混凝土浇筑已基本完成,整体框架已形成,正在进行看台及馆内设施建设,预计10月底基本完工。二是推动旅游发展方面,省独旅游景区去年底成功获得国家“3A”景区称号,今年已经开始申报国家“4A”景区,有关申报材料已准备,预计年底可以通过国家、省旅游部门审核认证。该景区今年已经开始新的景点——开发。目前洞内抽水、地质勘探、外围施工已开始。三是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和展演展示工作。去年底县委宣传部、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主办了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展示活动。活动为期三天,集中展演、展示我县26个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其中有省级、市级“非遗”保护项目4个,如孔雀东南飞传说、石牌戏剧盔帽、顶雪贡糕、牛灯戏等。

2、一是继续实施县与大学合作建立研究生培训基地建设,每年引进10个该校国际贸易、产业经济、区域规划方面的研究生,开展校、县合作培养模式,鼓励实习研究生开展关系我县经济发展和国计民生方面的课题研究,该校研究生的研究成果为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很好的建议和参考。二是成功引进交通银行在我县设立支行。20xx年1月17日,交通银行支行开业,为我县的金融市场注入了一股新的血液,将为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加快金融改革步伐,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3、大力推进服务业健康快速发展。出台了《中共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服务业跨越式发展实施意见》、《县服务业发展考核办法》(分部门服务业考核办法和乡镇服务业考核办法),对全县的服务业进行了全面调查和摸底。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市服务业发展奖励资金。

四、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向非国有资本推出一批投资项目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第九条)

1、一是积极学习国务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xx年本)》、省《地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xx年本)》和国家发改委《关于发布首批基础设施等领域鼓励社会投资项目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做到进一步缩减投资核准范围,更好的服务有关企业。二是建立完善纵横联动协同管理机制、加快建设和用好全国联网的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信息系统,确保在20xx年6月13日前做好统计汇总登记工作。

2、摸排首批80个鼓励社会资本建设运营的基础设施等领域示范项目,对于已开工建设和基本明确投资者的项目,应加快建设营运进程,或加快推进前期工作,尽快形成示范效应;对于尚未确定投资者的项目,应创造条件,进一步落实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及营运,具备条件的要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并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有关项目业主要强化市场主体责任意识,依法经营,努力把项目建成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和营运的样板工程。对于这80个项目之外的符合规划布局要求、有利于转型升级的基础设施等领域项目,也要加快推进向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投资开放。

3、为改进和规范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行为,县发改委成立行政许可科,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行政许可科窗口整体迁入新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群众意识,加强学习,完善服务平台,进一步提高行政办事效率,真正践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

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第十六条,第三小点)

出台多项淘汰落后产能的奖励措施,强化非煤矿山生产能力管理,出台《县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工作方案》,对照方案,符合关闭条件条件的矿山22家,列入20xx-20xx年整治关闭计划的15家,20xx年关闭非煤矿山7家。启动粘土类轮窑企业全面关闭工作,加快淘汰落后产能,20xx年关闭粘土轮窑企业22家。

篇6:民生政策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按照县纪委下发的《中共县纪委关于开展改善和保障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永纪发〔〕24号)的要求,我乡在认真学习、领会、掌握中央和省、市、县有关改善和保障民生的各项政策措施的基础上,对照10个方面的督察内容,认真开展自检自查,现报告如下:

一、强化认识,加强领导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以为民办实事为重点,从财力、物力、人力上向改善和保障民生问题倾斜,并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做好工作的立足点和出发点,把民生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多次召开有关单位负责人及村“两委”班子成员会议,传达贯彻落实各级对改善和保障民生的会议、文件精神,要求各村、各部门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改善和保障民生的政策措施,落实过程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群众监督,按照程序,规范操作。成立了乡长任组长的改善和保障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深入到各村、各部门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及时公布有关信息。

二、明确目标、狠抓落实。

,我乡争取并加大对改善和保障民生方面的投入,以建设“和谐富裕”为目标,切实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将中央、省、市、县关于改善和保障民生的一系列政策措施逐一落实到位。

(一)补助类项目

乡党委、政府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以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为统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出台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确保各类惠农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民手中,各项支农政策落到实处。同时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强化监督,各项补贴资金实行专款专户管理,按具体要求发放到农户,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农村低保、高龄老人补助、退耕还林资金等资金落实了专户管理,建立了补贴档案,全面实行了“一折通”发放。按规定的时间、对象、标准、范围、方式发放各项支农强农惠农资金,按照规定程序拨付、按照规定用途使用。截止12月1日,全乡发放了以下改善和保障民生资金:

1、农民补贴。发放农民补贴资金1107661.05元,其中综合直补资金632240.00元、机耕机耙燃油补助资金74265.30元、良种补贴资金(水稻、玉米、小麦)166669.65元、粮食直接补贴资金97830.10元、退耕还林525.60亩兑付补贴资金136656.00元。发放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8.176万元。经过积极争取有32户农户顺利购买了满意的农机具,共享受到农业购机补贴25600元。

2、农村低保。我乡严格执行农村居民低保政策,截止12月1日,我乡到账1—12月低保资金为816020元,

发放人数1012人,实际发放资金816020元,全部实行了“一卡式”发放。

3、城市低保。截止到12月1日,我乡到账1-12月资金为90647元,发放98户108人,实际发放资金90647元,全部实行“一卡式”发放。

4、优抚对象。我乡严格执行“优抚”政策,建立优抚对象数据库。截止目前我乡到账资金为216134元,已发放人数257人,优抚资金共发放206504元(其中五保户167人,发放1—6月五保户供养资金168780元)。

5、大病医疗救助。为确保我乡居民大病得到及时治疗,缓解他们的生活困难问题,我乡严格按照医疗救助审批程序,对符合救助的对象,经个人申请、审核,1—12月共救助49人,发放救助资金71000元。

6、受灾临时性救济。1—12月发放慈善捐款36180元,发放爱心水窖建设资金16000元,发放抗旱特别捐款24500元,发放抗旱救灾粮6.75吨。

7、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情况。认真按照县计生局要求,统计及发放从1991年4月至12月拖欠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共174户95460元;完成了云南省双女绝育夫妇家庭享受新农合个人缴费资助660人,19800元;兑现了云南省独生子女家庭享受新农合个人缴费资助473人9460元;并统计完成了的享受人数上报工作共计:484人、14520元;发放了奖励扶助新增人员4人储蓄储存:金额2880元和申批获一次性奖励的农村独生子女家庭8户6000元;发放农村独生子女年奖学金:小学45人,每人每年160元;中学41人,每人每年260元;高中和大中专一次奖学金4人,共计7000元。

8、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我乡参合人数14162人,参合率97.7%,1至12月全乡新农合减免医疗费用1042272元,大大降低了群众的医疗费用负担,有效解决了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二)建设类项目

一年来,乡人民政府争取实施了一批改善和保障民生的工程项目,并通过加强工程项目规划、立项,工程项目审批和建设中的公开工作,努力做到投资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的公开透明。

1、全乡劳动就业落实情况。,全乡外出务工人员达到2500人,实现劳务收入800万元,拓宽了农民增收渠道。同时,我乡狠抓“职业技能”培训,全年共举办新型农民培训班13期1700人次。

2、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乡党委、政府一始终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为整个教育事业的长足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一年来,乡党委、政府加强协调,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立足实际,全力以赴促进教育事业,今年我乡共争取资金1078万元,对一贯制学校、柯乐小学、光明小学的校舍进行排危改造,在新民小学征地1.7亩,投资22万元修筑篮球场一块,围墙160多米,大门一道。目前以上项目即将竣工启用,这些工程的完成将极大地改善我乡校舍破旧的面貌,大大降低了校舍危房率,有力地推进全乡集中办学进程。

3、改善和保障民生工程项目争取及实施情况。一年来,乡党委政府把争取民生工程项目、对外争取资金作为振兴全乡经济、完善全乡基础设施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积极到市、县有关部门跑信息,多次请市、县领导相关单位的领导到我乡调研工作,争取项目、争取资金,鼓励各村、各站所跑项目、跑资金。一年来,争取实施了以下民生工程项目:

(1)向宣明会争取实施了楼海、柯乐村委会玉米高产科技示范种植481亩,投资3.6万元;

(2)向宣明会争取实施了海联村委会厥菜坪灌溉引水项目,投资3.4万元;

(3)实施了水井五组、水井鱼勺罗、光明姜家村三个市级整村推进项目,投资45万元;

(4)实施了43户扶贫安居工程,每户补助10000元,共43万元;

(5)争取实施了一贯制学校道路建设,投资7万元;

(6)争取实施了光明村委会五郎坪村、新生村委会春东村、新民大营一村三个“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共投资122万元,争取财政奖补资金63万元;

(7)争取实施了农村危房改造工程20户,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10户,共投资31万元;

(8)争取实施了柯乐村委会五组、六组人马驿道建设工程,投资5万元;

(9)争取实施了村委会大地村市级新农村建设示范村项目,投资24万元;

(10)争取实施了新民村委会大营一村新农村省级重点村建设项目,投资22万元;

(11)争取实施了新民村委会黑乐村小组通村道路建设项目,投资28.4万元;

(12)争取实施了新生村委会下西、上西、春西、东富和柯乐小学人饮安全项目,投资28万元;

(13)争取实施了柯乐、楼海村委会基层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项目;

(14)顺利完成了总投资531万元的至海联、至楼海通达公路建设,极大地改善了楼海、海联两个村委会出行条件;

(15)全力配合好总投资1700余万元的康家河、大研两个水库的除险加固工程,有效增强全乡的防讯抗旱能力,有力保证全乡的农业生产用水安全。目前,这些项目大部分已顺利完工,部分工程的扫尾工作也将在年内完成,这些项目的建成将进一步改善全乡基础设施薄弱的状况,为进一步改善和保障民生、加快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4、“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继完成960套“村村通”设备发放工作的基础上,今年在光明、新民、村委会发放了第二批“村村通”设备364套。进一步改善和丰富了群众的文化生活。

三、存在的问题

现阶段的民生问题,已不再是简单的衣、食、住、行问题,而是教育、文化、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和医疗卫生等问题,涉及到群众的方方面面,是一项庞大的、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就我乡而言,虽然一直争取并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财力,但还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缺乏支柱产业支持,农民增收缓慢。我乡农民的经济来源主要靠农业生产和外出务工所得,全乡还没有有规模的支柱产业支持。为此,我们要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以土地流转为抓手,以“一片叶(烤烟)、一朵花(朝鲜蓟)、两棵树(核桃、青花椒)”的产业发展思路,培育一批支柱产业,带动农民增产增收。同时加大劳务型输出,大力发展服务业,实现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

2、缺乏资金投入,基础设施薄弱。近年来,虽然实施人饮安全、农村通达公路建设等一大批改善和保障民生的工程项目,但全乡基础设施薄弱的状况还没有根本改变,还有部分村的群众喝不上清洁卫生自来水;部分村村民小组没有通电;通村道路基础仍然很差,处于晴通雨阻的状况,很多村民小组还没有通路,严重影响群众的生产生活,需要投入大量的财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3、缺乏文化娱乐场所,农民精神文化生活贫乏。现在人们的闲暇时间逐渐多起来,文娱体育活动需求呈现出快速增长趋势。但现状是,农村的文体活动相当缺乏,可农民的文化设施几乎空白,我乡的村级阵地建设虽然得到了加强,但村级没有宣传文化知识的平台,更没有娱乐健身的场所。因此,我们必须要在农村广泛开展文娱活动,传播先进文化,真正使农村的文化事业繁荣起来。

4、缺乏科技扶持,农民整体素质不高。从全乡来看,农民文化素质还较低。农民的生产生活还是比较落后,依赖于传统的生产模式在农村还占有一定的比例。因此,我们必须花大力气加大农民的培训力度,给予更多的科技扶持,培育农民科学的发展理念和思路,从而切实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

5、缺乏长效机制,短期内解决民生问题困难重重。目前,乡党委政府的一切工作都以“民生”为出发点和立足点,但仍然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从近年来的发展来看,解决民生问题的关键是感情投入和资金投入。只有感情投入,真正做到了“情为民所系”,才能做到“利为民所谋”,才可能实现“权为民所用”。只有资金投入,使改善民生问题有坚实的物质基础,才能使各项“改善和保障民生”工程得以顺利实施,使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因此,必须建立长效机制,动员社会各界时时刻刻都心系“民生”,关注“民生”,促使民生问题扎实有序推进。

6、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不够健全。制度是工作得以落到实处的保障,由于制度不健全,导致很多民生工程实施中没有做到及时公开,信息更新速度较慢,特别是账目不全、不清楚,无法完全体现出公开、公平、公正,没有得到群众的监督。因此,必须加大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的建立健全,把我们的工作置于阳光下运行,接受群众监督。

四、下一步改善和保障民生的打算。

1、进一步加强对改善和保障民生的领导,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完善各种资料,做好资料归档工作。

2、进一步做好农村低保户、五保户及城乡低保户的核查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实行动态管理。

3、进一步加强对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工作的管理;加强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做好服务群众工作。

4、加大对工程类项目监督检查,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我乡在改善和保障民生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但与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愿望,还有很大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执行各级改善和保障民生的政策措施,把改善和保障民生的好事办实办好,营造安全、稳定、和谐、健康的社会发展环境,促进全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

篇7:民生政策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关于就业政策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就业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完成市定就业再就业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全县有关部门的配合下,经过共同努力,扎实工作,我县的就业再就业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按照晋人社明电[20xx]15号文件精神,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就业政策落实情况

《就业促进法》实施一年多来,特别是金融危机爆发以来,我们积极贯彻中央、省市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本着“帮企业、促就业”的原则,大力推进职业培训、组织进行创业培训、支持帮助困难群体等成效明显,就业形势基本稳定。 1,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了有关文件:关于实行《再就业优惠证》制度的通知(保劳就字[20xx]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通知(保编办[20xx]11号),关于王琦、韩瑞东等同志任职的通知(保劳社局发[20xx]9号)等。文件的出台,对加快我县就业再就业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截至今年6月底,全县新增城镇就业855人,享受社会补贴人数为779人,使用就业资金80.5万元;享受岗位补贴人数为627人,使用就业资金171.19万元。组织创业培训420人,成功创业71人,提供就业岗位431个,实现自谋职业233人。

3,就业资金筹集、支出及结余情况。20xx年筹集合计467.37万元,由上级财政转移支付462万元和利息收入5.37万元构成。20xx年1至9月份资金筹集324.72万元,上级财政转移支付323万元和利息收入1.72万元两部分组成。20xx年资金支出合计314.97万元,包括职业培训补贴支出

1.4万元,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支出272.57万元,岗位补贴支出41万元,滚存结余953.45万元。20xx年1至9月份,本年度资金支出251.69万元,包括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支出80.05万元,岗位补贴支出171.19万元,滚存结余1026.48万元。

4,乡镇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情况及工作开展情况。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意见》和《关于明确全省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工作职责的通知》(晋劳社厅[20xx]108号)等文件要求,我们于去年10月份,在全县14个乡镇(街道)都建立了劳动保障所,配备了36名工作人员,并统一制作了印章,落实了机构、编制、场所、人员、经费、工作六到位。今年6月份,全体乡镇劳动保障所人员参加了全市组织的任职、发证培训,进一步提高了他们的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目前各乡镇劳动保障

所工作正常,运转良好,为我县全面抓好就业再就业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5,着力加强职业培训。截至今年6月底,全县职业培训382人,职业介绍433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1%内。劳动法律法规岗前培训16002人次,再就业培训382人,实现再就业855人。农村劳动技能培训完成530人,技能鉴定完成201人。

6,做好小额贷款启动工作。根据中央、省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的要求,我们成立了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协调小组,做到了组织健全,办事机构人员落实。截止今年上半年,全县直接扶持了73人自主创业,并带动了430人实现就业。

7,做好困难就业群体救助工作。仅去年一年,我们开发了就业岗位信息3000余个,安臵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583人,其中“4050”困难就业人员250人,并为他们免费提供职业介绍、登记、指导服务。几年来,我们共帮助510名各类就业困难对象实现了就业,实现了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对从事个体经营和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就业的229户企业减免收费350多万元。今年又开发公益性岗位90个,用于安臵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

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转变择业观念是促进就业是实现再就业的前提。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的影响,一些人的观念落后,眼高手低,存在着等、要、靠的依赖思想。应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促进就业的各项政策,真正把党和政府的扶持政策送到就业困难群体的手中。

2,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进展缓慢,成效不大。绝大多数下岗失业人员存在着“担保难、还款难”的问题,亟需解决。

总之,在贯彻中央、省市的就业再就业政策中,我县高度重视,各部门协作配合,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对于存在的问题,我们将专题研究,制定科学方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整改力度,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拓宽就业渠道,千方百计开发新岗位,专心致志抓就业,扎实工作,勤奋努力,确保我县就业再就业全年各项目标如期实现。

篇8:民生政策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县政府紧急通知精神,我局及有关责任单位全面开展了民生政策执行落实情况的自查工作,努力确保党的惠民政策落实到位。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快发展养老、健康服务业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一)深入学习国务院《意见》,领会精神实质。

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35号,我县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研学,深入学习研究《意见》,统一思想认识迅速贯彻落实,《意见》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上升为养老服务业,扩大了养老服务的内涵和外延,把养老服务业放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和推进,努力使其成为保障和改善民生、调整结构、扩大内需、增加就业、促进转型的重要力量,这集中体现了我们党和国家对养老服务工作的最新认识和定位。《意见》明确提出要逐步使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体。在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过程中,要厘清政府与市场、社会在发展养老服务中的责任边界,政府要摒弃过去直管直办、大包大揽的做法,其主要职责是保障基本、统筹规划、制定政策、加大投入、培育市场、加强监管。在机构养老中,政府主要承担公办养老机构建设,托底供养城乡“三无”老人、孤老优抚对象以及低收入的高龄、空巢、独居、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着力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各类养老机构,重点发展家庭托老所、社区养老院等小型养老机构,为社会老年人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中,政府主要承担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任务,打造服务平台,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和市场主体参与提供多样化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二)县政府出台实施意见,全面建立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政策支持体系。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我县出台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全面构建加快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政策支持体系。

1.对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加大投入。加大对公办养老机构的投入,民政、体育部门要列支福利彩票、体育彩票公益金给予相应配套。

2.对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给予扶持。对按标准建设、取得《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的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实行与公办养老机构同等的待遇,并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适当补贴。用房自建且建成投入使用的,由县财政按建设规模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300张(含)床位以上的按20xx元/床位予以补贴,300张床位以下、50张(含)床位以上的按1000元/床位予以补贴;用房属租用且租用期5年以上的,按核定床位数分5年每年给予100元/床位的租赁补贴。对已开业的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按入住老人实际占有床位数,由县财政每年给予600元/床位的运营补贴。对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接收安置城镇“三无”老人和农村“五保”老人的,县财政按上述对象的供养标准将费用直接转入民办养老服务机构,与自费养老最低标准相比的不足部分,政府给予适当补助。

3.对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给予补助。县财政对按规划和标准新建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县里实行“以奖代补”,县财政一次性给予3-5万元的建设补助。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年正常开放260天以上的,由县财政每年给予不低于1万元的运营补助。县财政对以下本地居家重点老年人对象:即“三无”、“五保”、高龄、独居中的生活难以自理的老年人;75周岁以上的重点优抚对象、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低保对象、持有特困残疾证和特困职工证的特困老年人,发给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的居家养老服务券,政府给予购买补贴,老年人凭券选择居家养老中心(站)内明码标价的服务项目。

4.对养老服务机构相关税费予以减免。经民政、财税部门审批认定的福利性、非营利性的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国家、省政策规定可以减免的税费全部减免;暂免征收自用房产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免收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建筑行业上级管理费、白蚁防治费、房屋产权登记费、卫生质量检验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建筑施工超标噪音排污费、各类行政性执照费、城市煤气和供水的增容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新型墙体专项资金、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地方教育附加、防洪保安资金、价格调节基金等规费。用电、用水、用气按民用价格缴费,减半收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使用电话等电信业务给予优惠和优先照顾。有线电视初装费减半,收视维护费按居民收费标准收取。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公益性的社会团体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向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的捐赠,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个人所得税税前准予全额扣除。

5.对养老机构建设用地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用房提供保障。将养老机构建设用地纳入常规的各级政府用地计划。在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下,对非营利性社会福利设施建设用地,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优先保障,并可予以行政划拨或者利用存量用地办理划转手续;采用有偿方式协议出让供地的,协议出让价按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征地(拆迁)补偿费以及按国家规定应缴纳的有关税费之和或出让地块所在级别基准地价的30%予以优惠;同一宗地块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的,应采用招拍挂公开出让的方式供地。对社会福利设施用地,免收土地权属调查费。规划部门应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将老年人服务设施纳入新城建设和老城改造规划。对纳入建设规划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有关部门优先审批。乡镇、居(村)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用地经批准可以使用集体土地。鼓励社会力量将闲置厂房、学校、民用等设施改(扩)建成民办养老机构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新建住宅小区要按规定配备养老服务用房,居住小区配建的社区管理用房可作养老服务用房调配使用。

6.建设专业化和志愿者相结合的养老服务队伍。在各养老机构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安排1-2个由政府购买的公益性岗位,从事养老服务工作。逐步提高养老服务人员工资水平,全面落实养老、医疗社会保障待遇,促进养老服务队伍稳定。引入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和使用机制,推进国家职业资格培训考核制度,加强养老服务管理人员和护理人员业务培训,通过专业培训,力争在5年内全县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的养老护理人员做到持证上岗。

(三)做好重点任务分解落实工作。

县政府《实施意见》将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重点任务分解为5项,并明确我县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具体任务内容、负责单位和时间进度。

(四)我县社会养老服务业发展现状及问题。

截至20xx年12月底,全县城乡养老机构已达29个,养老床位总数1196张,已建立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个,拥有日间照料床位46张,成立老年协会303个,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约16张,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社会养老服务供需矛盾。

1.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全力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十二五”以来,我县高度重视公办社会福利机构的建设和管理,社会福利机构得到了快速发展。积极保障公益养老、健康服务业用地的选址供地,加大了对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资金投入。全县累计筹集资金2.1亿元(包括中央、省级福彩公益金和县级民政结余资金等),新、改、扩建项目13个等敬老院和社会福利中心一期、二期工程项目),全县城镇“三无”和农村五保对象基本上实现了自愿条件下的集中供养,供养条件明显改善,供养水平大幅提高。部分民资充分利用富余的场地、人力、服务经验等资源开门办院,对周边社区老人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和日托服务,充分发挥了公办养老机构的幅射、示范和带动作用。如我县建设了梅林镇光彩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吉埠镇吉埠圩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吉埠镇建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等养老服务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项目,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配餐送餐、卫生保洁、医疗保健等服务,促进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健康、快速发展。县城光彩社区居委会接纳街社区及社会上的老年人组建了舞蹈队、老年合唱团、高翘队等近100位老人的日间托老任务。

2.落实敬老院人员编制、经费规定,规范敬老院管理。为解决农村敬老院院管理人员不足问题,20xx年11月我县通过“以钱养事”的方式公开招聘乡镇敬老院管理人员,招聘了9个乡镇敬老院院长、7个乡镇敬老院会计,充实到敬老院管理队伍,改变敬老院管理队伍人员少、结构老的现状。顺利完成了南塘镇清溪院与南塘光荣院、吉埠镇建节院与吉埠光荣院的合并工作。服务经费按集中供养五保对象每人每月20元的标准纳入财政预算,省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补助资金,大幅提高敬老院管理人员工资待遇:工资标准由原来的院长600元、其他人员500元提高到1700元和1500元,加上省级福利机构人员工资补贴,院长待遇每月达20xx元,其他人员达到1800元。

3.完善养老保障措施落实。对高龄老人发放补贴。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高龄老人补贴增长机制,从20xx年1月1日起,对全县高龄老人补贴进行扩面提标,补贴对象由原来的年龄85周岁以上扩大到80周岁以上,对持有本地户口年满80至84周岁、85至89周岁、90至94周岁、95至99周岁、10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年人每人每月分别发给不低于50元、100元、200元、300元、1000元的补贴。补补贴人数多人,补贴资金万元;为70周岁老年人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办理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县财政投入保险费29.53万元。

二、加强社会救助、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政策落实情况

(一)民政类民生政策落实情况

1、规范管理,城乡低保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始终坚持动态管理,严格执行低保申报程序,坚持“三级审查、三榜公示、三级评议”制度,积极推行“阳光政务”,把好“入口”,疏通“出口”,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截止5月,我县共有城市低保对象户、人,发放低保金万元,人均补差水平达到270.1元;农村低保对象户、人,发放低保金万元,人均补差水平达到145元。

2、稳步推进,城乡医疗救助实现有序开展。按照“严格救助原则、严格对象界定、严格审批程序、严格救助办法、灵活救助比例”的办法和“注重大病救助、降低小病救助门槛,倾斜低保边缘群体”的总体思路,着力完善各项救助制度,将解决城乡低保对象、五保对象的医疗难作为重点,合理确定救助对象和标准,分层次实施救助。不断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简化救助程序,提高救助水平。截止5月,农村医疗累计救助人次,发放救助金额万元,并资助名农村低保、五保对象参加新农合,资助金额万元;城市医疗累计救助人次,发放救助资金万元,从根本上解决贫困户看病难问题。

3、加大力度,临时救助实现救急救难。按照救急难原则,我县加大力度,对生活出现突发性、临时性困难的家庭实行临时救助。截止5月,共救助130人,发放救助金万元。

4、加大投入,完善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我县不断加大投入,逐年提高社会助标准。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20xx年我县再次提高救助标准,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3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20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300元;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120元,实现了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

5.农村五保、三无人员供养政策落实到位。

从今年1月起我县分散供养由原来的每人每年2640元提高到3120元,集中供养标准由2940元提高到3300元。全县有五保供养对象3405人,1-6月发放五保供养经费万元、孤儿人生活补助资金万元。

6.扎实抓好救济救灾工作。20xx年5月,我县出现了一定的洪涝灾害,受灾人口7197人,县民政局先后拨付救灾款万元,妥善安排好灾区群众的生活。

(二)教育类民生政策落实情况

(三)医疗卫生类民生政策落实情况

(四)劳动就业类民生政策落实情况

三、存在的问题

1、经费投入不足不能满足事业发展的需要。资金保障机制和筹措机制不够健全,不能满足社会救助事业发展的客观需求。

2、民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没能随着形势的发展而同步协调发展创新,工作地位、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队伍素质、经费投入、工作手段等,滞后于形势的发展,影响了民政职能作用的发挥,制约了民政事业的发展。

3、养老床位缺口大,建设任务重;农村五保供养水平仍然偏低,距离省市有关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起步较晚,资金投入严重不足,推进工作缺乏手段

4、养老服务政策滞后,规定宽泛、不完善、缺乏可操作性,落实困难;养老产业尚未形成产业规模和产业链,滞后于人口老龄化和经济社会发展;快速发展的养老服务业量大面广,监管任务重等等

5、卫生人才流失严重。因大部分乡镇卫生院地处山区,工作、生活条件艰苦(例如:我县绝大多数乡镇卫生院无职工宿舍,甚至住集体宿舍或院外租房),待遇偏低,造成专业技术人员不断流失。

6、农村卫生基础设施仍很薄弱。由于地理、地域、交通和自然人文环境等客观因素影响,部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设施比较差,如白石、小坪、攸镇等边远山区,业务用房、基础设施、医疗设备等远远低于医改的要求。

7、基础设施建设国家补助标准较低,资金缺口较大。近年来,随着人工工资和建材价格的不断一涨,使建筑造价上涨,导致新建项目资金出现缺口,缺口资金基本上是靠项目单位自筹资金解决,挫伤了项目单位的积极性,影响到项目的顺利实施。

8、村卫生室人员未纳入社保,使得村卫生室难以吸引人才和留住人才,导致部分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和质量难以满足公共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

四、相关建议

一是要逐步使社会力量成为发展我县养老服务业的主体。摒弃过去直管直办、大包大揽的做法。

二是出台对民办兴办社会养老机构更具操作性、力度更大的支持政策,从机构建设用地、财政资金支持、税收支持等方面大力支持民办养老事业发展,提高民办养老机构比例。

三是加快探索公办城市养老机构实施“公建民营”改革,开展公建民营改革试点,探索以承包、委托经营、合资合作等方式,通过公开招标,将公有产权养老服务设施转给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等运营,以增强公办城市养老机构发展的内在生机和活力。即租赁经营模式、委托经营模式、合资合作模式、BOT模式。

四根据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每年由卫生部门提出人员招聘计划。在编制数内,县人社局、编办优先上报卫生系统人员招聘计划,补充紧缺卫技人员。

五是建议政府加大财政投入,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业务用房、基础设施、医疗设备等方面的建设。

六是将....纳入社保,解决他们的养老问题。

篇9:扶贫开发政策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扶贫开发政策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全市扶贫攻坚工作整体部署,今年我局的驻点扶贫村是xx镇xx村。自全市扶贫攻坚工作启动以来,我局认真对照全市农村建设扶贫工作会议要求,以突出民生为导向,以产业结构调整为抓手,不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推动基础产业的发展、基础环境的改善和基础工作的提升,确保两年建扶工作计划的顺利完成。现将自查报告汇报如下:

一、xx镇xx村基本情况简介。

xx镇xx村村域总面积7.4平方公里,辖5个村民小组,有农户545户共1754人,耕地面积3154.62亩,非耕地(坑塘、水面)面积396.05亩,以种植水稻、油菜为主。人平纯收入5800元,全村村组干部6人,“两委”班子成员3人,村级后备干部3人,高中以上学历2人,共有党员86人,其中女党员15名,村民代表37人。全村年均转移支付资金7.5133万元,用于村组干部发放工资4.5723万元,五保户6人、费用16000元,老干部定补11人、1100元,报刊费1754元,办公经费1.08万元。全村惠农补助资金(20)30.47万元,其中粮食直补资金6.3万元,综合直补1.6万元,粮种补贴5.34万元,油菜良种补贴2.6万元。xx村基础设施较完善,基本实现了灌排渠网化、农田林网化、道路水泥化。该村社会稳定,尤其是民风淳朴,我们在走访过程中,群众对国家政策极力拥护,对工作组到来非常热情,还有许多群众主动配合我们的工作,为我们提供了方便。村民遵纪守法氛围较好,群众团结友善,对发展经济有较强的愿望。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近年来,随着国家和省、市、政府对“三农”问题的日益重视和农业投入力度的不断加大,不断强农惠农,农村经济稳步发展,农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农民生产生活条件逐步改善。

二、工作成效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自全市扶贫攻坚工作启动以来,局党组高度重视,把全市扶贫攻坚作为我局的政治和经济任务来看待,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江波为组长,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曹一宽为副组长、相关二级单位负责人和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扶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并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驻村扶贫工作队员。上半年先后三次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扶贫攻坚的有关问题,真正做到了把扶贫村作为本单位的下属机构对待。3月10日,联系点市领导人大主任谭克焕亲自带领工作组和市直有关部门到该村现场办公。上半年,局领导12人次到建设扶贫村,其中一把手到位4次,副职到位8次,工作队员驻村7天,深入村组农户家庭进行调研和解决实际问题。

(二)突出重点,确定目标。我局充分发挥国土资源部门的特点优势,精心谋划工作目标,工作组经过深入调研,结合该村的自然条件和特点,制订两年建设扶贫工作规划。计划将全村连片规划,科学组织,分步实施,整体推进,加大扶贫资源整合和投入力度,着力壮大产业开发规模,着力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大幅度提高群众科技文化素质,增强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加快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努力促进该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

(三)明确责任,强化服务。明确扶贫工作小组抓调控,统筹规划;村为主体,具体实施的工作责任,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想方设法、倾尽所能,为贫困户解决实际困难,以赢得群众的信任,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将扶贫工作纳入局目标考核体系,为扶贫工作的运行畅通、协调夯实基础。

发挥我局各二级单位及相关科室的业务优势,做好帮扶工作。积极组织整治局和耕保科积极申报该村的农村土地整治和增减挂钩等项目,切实解决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和环境;积极协调交通、电力、水利等部门,加强片区扶贫开发工作的密切配合,重点解决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工作组自身建设,强化服务意识。工作组充分发挥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坚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加强同驻地民众的联络和服务,凝心聚力,确保圆满完成建设扶贫开发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抓住重点,加强和村级领导班子协同作战。我们把加强村级班子协同作战作为建设扶贫的首要任务来抓。我们和村支两委一起,组织召开村民大会,积极举荐年轻有为、奋发向上、具有开拓精神能带动村民致富的能人推上领导岗位,充实好领导班子。为了加强村级班子的战斗力,我们还组织村民干部一起学理论、学政治、学科学技术。坚持每月组织村支两委干部进行一次学习活动。组织学习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和十八大、十八大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及农业科学技术,提高村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和科学种田、科学致富的能力。

篇10:中心小学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中心小学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中心小学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学校根据柳城县有关惠农政策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使教育惠农资金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实现政策制度更加完善,资金使用管理更加阳光规范,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加满意,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有序发展,现将自查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校地处社冲乡的西面,是一所乡级学校,管辖仓贝、社冲、无忧、洛文、冲江、平村、长漕七个行政村。我校现有教职工100人,全乡现有小学(园)12所,其中小学9所(中心校1所、村完小8所),幼儿园3所;在校学生总数669人(不含幼儿和学前班学生)。我校根据县乡政府的指示件精神,认真落实惠农政策。

二、成立机构

学校领导充分重视,成立了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全体校务成员为组员的领导小组,各司其职,分工明确,把惠农工作落到实处。领导小组如下:

组  长:周荣幸(校  长)

周少乐(书  记)

副组长:陈运全(副校长)

涂凤玲(副校长)

组  员:学校中层领导、班主任

三、认真落实

1、“两免一补”宣传工作落实到位,“强农惠农政策”深入人心。

在学校及周边墙体书写“两免一补”宣传标语,张贴宣传图片、印发宣传标语等,及时将党的惠农政策宣传到学生和家长心中,让农民群众、教师、学生都了解中央的.政策,了解申领国家资助的条件、程序,了解免费教科书、免杂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的标准,使“两免一补”工作及时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监督。同时,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教育学生热爱党、勉励学生勤奋学习、报效祖国。全乡共有669位同学享受“两免一补”。

2、严格落实收费政策。

切实贯彻执行市县有关收费政策。学校按照国家和区市制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和范围收取费用,并在学校校门口公示栏按要求公示,全面执行免学杂费、书费,无乱收费行为。

3、贫困寄宿生资金发放程序规范、及时。

学校严格执行贫困寄宿生资金发放有关规定,开展了对申请补助的学生进行审核,在校内醒目处公示拟贫困寄宿生名单及举报电话,自觉接受学生和家长监督。召开家长座谈会,将补助资金直接发放到家长手中,家庭困难学生、二女户学生、单亲家庭学生、困难学生享受到补助,受到了学生、家长和社会的普遍好评。秋学期、春学期共有205人获得贫困寄宿生资金发放, 1000元/人。年。

4、学校坚决贯彻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财经审批手续。

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学校在年初做好预算,上级按时拨付资金,用于学校公用经费开支,不存在挪用及发放补贴等违规使用现象。学校各类经费专户储存,专款专用。经费报销先由经办人签字并注明用途,财务人员审核票据符合规定后,由财务分管领导、主管领导审批,坚持三人以上签字制度。对数额较大的开支项目,由学校校委会集体决定并做好会议记录。无统一购置教辅材料的问题,学校及班级没有给学生办理任何商业保险。

5、寄宿生营养改善专项资金。学校设有寄宿生管理领导小组,没有虚报寄宿生人数,有营养早餐发放样表、花名册等,材料规范齐全,每月上级及时发放资金,接受群众监督,早餐及时发放到学生手中,专项资金独立核算,及时公开。

6、校舍安全工程方面。学校已竣工一幢学生宿舍楼,按合同书要求按进度支付拨款。正在新建的教师周转房,主体已完成,工程建设有开工许可证,证件齐全,规范施工。

四、存在问题

“免费午餐”村校的档案不齐全;

五、整改措施

认真、细致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及整改工作,针对教育系统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的要求,查思想认识、查政策落实、查存在的问题,重点要从以下方面大力整改:

1、继续加强“免费午餐”宣传工作。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教育学生热爱党、勉励学生勤奋学习、报效祖国。

2、进一步规范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经过自查,学校没有违规违纪现象,并且重大事项及资金使用情况能够及时公布、公开,做到透明、阳光。

柳城县社冲中心小学

月23日

篇11: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有关强农惠农政策,进一步减轻农牧民群众的负担,及时发现和纠正减轻农牧民群众负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根据革吉县基组办有关文件要求,我驻加布村工作组对加布村20xx年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检查内容

针对农牧民群众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任务,我工作组及时调整农牧民群众负担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的重点,加强对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坚决执行和落实减轻农牧民群众负担的各项惠农政策措施,积极督促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

1、村干部待遇,罗马村共有村干部人,20xx年共落实村干部工资元

2、一孩、双女奖励,20xx年加布村共有4人,按照每人补助720元,落实奖励资金2880元,20xx年和20xx年分别为5人,落实补助资金3600元。

3、计划生育辅助,20xx年计划生育辅助共有三人(低保一人),落实补助金共计500元,20xx年共有11人,其中低保户共有四户共补助1200元,剖腹产一户补助300元,其余补助100元,落实补助金共计1900元。

4、良种推广补助,20xx年共推广良种443亩,每亩补助59元,共落实补助资金26137元。

5、农机购置补助,20xx年加布村共有7户购置农用机械7台,每台政府补助7770元,20xx年共落实农机购置补助资金54390元。

6、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加布村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为49人,20xx年共落实补助资金33460元,其中A类人员为6人,每人补助1070元,B类人员5人,每人补助772元,C类人员38人,每人补助610元。

7、“三老”人员补贴,加布村“三老”人员共三人,每人补助1500元,20xx年共落实补助资金4500元。

8、动物防疫补助,加布村动物防疫人员共有4人,20xx年和20xx年每人补助856元,落实资金3424元,20xx年每人补助1200元,共落实补助资金4800元。

9、村医补助,加布村共有村医4人,20xx年和20xx年每人补助410元,共落实补助资金1640元,20xx年村医为2人,每人补助2400元,共落实补助资金4800元。

10、养老保险补贴,20xx年养老保险人员为28人,每人补助660元,落实资金18480元。

11、农村基层党组织保障经费,加布村基层党组织一个,保障经费1300元,其中村委会800元、村支部500元。

12、教育“三包”政策,20xx年为54人,20xx年为62人,20xx年为69人。

13、中等职业免费教育,20xx年、20xx年和20xx年分别为都为6人。

14、卫生人员培训,20xx年培训人员为2人,20xx年培训人员为2人。

二、主要做法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我驻加布村工作组对加布村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逐项进行检查,核实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认真总结监督检查工作情况,确保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扎实开展。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我驻加布村工作组把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摆在了突出位置,明确工作规范,落实责任分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二)认真检查,务求实效。这次检查重在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我驻加布村工作组紧紧抓住落实责任这个关键环节推动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按职责将任务逐一分解,明确分工,明晰责任,为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顺利实施提供了组织保证。

(三)纠防并举,注重预防。通过监督检查,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监管制度,研究制定配套措施,创新强农惠农资金管理工作机制,完善各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制度,不断提高强农惠农资金的使用效益。

篇12: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各位领导来我乡就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专题调研,这既是对我乡农业农村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也是对我们工作的极大鼓励和鞭策。在此,我代表乡党委、政府对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下面,我就近年来我乡落实中央和省、市、县支农惠农政策的有关情况,向各位领导作简要汇报。

老军乡辖10个行政村,38个社,共有1812户,7618人,耕地面积6.04万亩,常年播种面积2.2万亩,保灌面积1万亩,人均耕地面积1.2亩。近年来,乡党委、政府始终坚持把农业农村工作放在突出重要的位置,结合传达贯彻“中央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支农惠农减负的长效机制,及时督促落实支农惠农的`各项优惠政策。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20xx年,全乡农业增加值达到142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2810元。全乡群众共享受各类政策性补助款项 342.9万元,人均受益 450元。

一、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

1、农村中小学“两免一补”政策落实情况。我乡共有中学1所,小学7所,共有学生621人, 20xx年全部享受“两免一补”,免除346名小学生学杂费、课本费5.6万元,免除275名中学生学杂费、课本费4万元,拨付住宿生生活补助8.8万元,共222人,人均396元。

2、新型合作医疗落实情况。我乡有中心卫生院1所,村级医疗诊所13个。近年来,我们加大农村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农村公共卫生经费保障机制,建立具有较高专业素质的农村卫生服务队伍和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医疗救助制度,确保农民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20xx年,全乡有6478人参加新型合作医疗,参保率达到86.7%,统筹帐户报销住院人数167人,报销金额15.34万元,报销门诊医疗费970人,报销金额4.5万元。为参加合作医疗的6417人进行了免费体检,体检率达99.1%。民政医疗救助203户,735人,1.47万元;62人享受了大病医疗救助,共计补助金额6.19万元。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政策的落实,有效解决了我乡群众,基本医疗无保障,看病难、看病贵,因病致贫的问题,切实提高了群众的健康水平。

3、粮食直补和农资补贴落实情况。根据国家政策,我乡认真落实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20xx年,共发放粮食直补款和农资综合补贴 40.9万元,人均 53.7 元,大大提高了全乡群众的种地积极性。

4、农机具补贴政策的落实情况。20xx年,我乡群众共购置补贴性农机具110台,获得国家补贴资金 7.7万元,户均 42.5元,切实改进了生产工具,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

5、退耕还林补助兑现情况。我乡自以来累积完成退耕还林2.6万亩,每年获得国家粮款补助221.7万元,人均291元。同时乡上成立专门的粮款兑现领导小组,确保了100%的兑现率。

6、农村低保发放情况。20xx年,我乡被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522人,享受低保资金 11.6万元,民政供养五保户、孤寡老人35人,每年享受资金 6.28万元。从根本上解决了我乡特困家庭、弱势群体的生活生计问题。

7、计划生育奖励、补助发放情况。认真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条例》,重点保障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维权建设和基础平台建设,坚决落实计划生育奖励、补助政策。20xx年至今,我乡累计落实计划生育事业经费30万元;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金3万元;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16人,扶助资金1.87万元;为104户二女结扎户储蓄养老金7.2万元;落实独生子女保健费1.15万元;发放特困家庭救助金1200元。开创了全乡计划生育工作新局面。

8、涉农税费减免政策落实情况。农村税费改革后,取消了农业税,牧业税,全乡减免农、牧业税费42万元,农民人均减负 55 元,同时乡上积极筹措资金,解决了村社干部报酬,确保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

9、能繁母猪补助情况。今年新上报能繁母猪10头。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

1、加强领导,强化职责。我乡对每一项惠农政策的落实,都采取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包村干部分头抓,上下一心,靠实责任,确保了各项政策的落实。

2、严明奖惩,健全考核机制。乡政府与各村签订工作责任状,将惠民政策的落实情况纳入单位和个人年度综合考评。对惠民政策落实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彰;对管理成效差的单位和个人,停发年终工资;对考核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严格按照规定予以追究,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广泛宣传,提高惠民政策的知晓率。由于我乡地势偏僻,信息闭塞,群众对部分政策认识的少,导致错误的理解,阻碍了政策的落实。为此,乡上加强对各项惠民政策的广泛宣传,利用张贴标语、公示栏、召开会议和惠民政策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各项惠民政策,让群众全面了解惠民政策的落实范围、条件和标准。并由各包村领导牵头,及时召开群众会,宣传有关政策,解答群众疑问,确保每一项惠民政策都能达到家喻户晓,为推动惠民政策落实奠定良好的基础。并引导群众按法律办事,按政策办事,行使自己正确的、合法的权利,从而促进了政策的落实。

4、健全机制,确保运行。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建立管理规范、对象准确、发放及时、保障有力的惠民政策落实机制。为确保各项惠民政策款项的落实,乡上对各种政策性的款项实行专户统管、专款专用,坚决禁止侵占和挪用,每次款项的拨付都经党委会研究决定后,方可下发。乡上建立健全管理档案,建立管理数据库,确保扶助对象准确,随时掌握和公开惠民动态变化情况。并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了解群众生产生活状况,认真做好扶助对象摸底,组织村民代表进行评议,按照由重到轻的顺序确定扶助名单,并对扶助对象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才能逐级上报审批。确保在第一时间将惠民资金兑现到群众手中,切实将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让党的政策惠及每一个人。

5、加强监管,保证群众合法权益。由乡纪委牵头,坚持对各种惠农资金的管理和落实兑现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障了各项资金的封闭运行和直补资金制度的落实。有效预防了截留、克扣等问题的发生。并严格施行村务公开制度,对农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粮食直补、退耕还林、低保等惠农政策分配情况及时公开,保证资金发放公开、公平、公正、准确。

三、存在的问题

1、我乡地处偏远,群众的生活水平低,虽然近年来各级政府为此做了大量工作,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也得到明显的改善,但仍部分部分群众生活困难,发展生产的能力较弱,需要政府进一步提高经济建设能力,加强惠农政策的落实。

2、群众思想保守,学科技、用科技的意识不强,有待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增强科技意识,提高发家致富的能力

3、我乡基础薄弱,经济条件差,争取项目的机遇少,能力弱,经济发展速度较慢,需要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

今后,我们将认真贯彻中央1号文件精神,遵循“多予、少取、放活”的原则,全面按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思路和规划,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扎实推进我乡的“三农”工作,促进全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篇13:环保局稳增长政策落实情况年度自查报告

环保局稳增长政策落实情况年度自查报告模板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出台的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系列重大政策措施,保持我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现将我局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节能减排政策落实情况

1、节能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加大执法和监督力度,对重点用能单位进行检查和用能审计工作。

(二)是与统计部门联合开展用能单位网上填报工作,从源头上确保数字真实具体。

(三)是与霍邱县姚李镇、曹庙镇、洪集镇、乌龙镇签订秸杆收购协议,有效禁止焚烧,提高凯迪电厂的秸杆使用率。(四)是加大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开展,对空调、走廊灯、纸张等进行重点检查。

(五)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节能意识,营造节能氛围,多种形式、方法开展节能宣传周工作。

(六)是认真开展节能示范单位申报工作。县中医院、县大别山职业学校获省级节能示范单位称号,积极向省市申报节能项目。目前我县全面完成了市政府下达县政府的节能目标任务。

2、减排工作开展情况:20xx年1月23日县政府下发了污染减排计划《县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xx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通知》(金政秘[20xx]19号文),对减排计划进行了分解,并在全县环保大会上与各单位和有关乡镇签订了责任状。环保局要求减排单位倒排工期,按序时进度建设施工。县老城区污水处理厂在11月30日已完成项目主体工程的建设,目前正在运行,同步进行竣工验收监测工作、场地的平整和场区内部的绿化工作。县斑竹园污水处理站已完成竣工验收工作,现已稳定发挥减排效益。县团结养殖合作社的污水处理项目实施方案已通过专家评审,现在正在组织施工。县船冲养殖合作社、金鑫牧业都已完成竣工验收,现已正常发挥减排效益。县污水处理厂今年的`管网建设任务已经完成,水量进一步提高,进水量平均达1.4万吨/日,COD≥189毫克/升,出水浓度≤20毫克/升;氨氮进水浓度≥18毫克/升,出水浓度≤3毫克/升。

(二)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政策落实情况

4月7日,全县环保大会,明确严格落实秸秆禁烧三级网络责任制,明晰网格化管理职责,将秸秆禁烧工作列入各乡镇、各单位年终目标考核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县政府还与县凯迪生物电厂签订秸秆收购协议,加强秸秆还田等综合利用。

20xx年,我县午季农作物种植面积10.8万亩,秸秆产生量3.8万吨,可收集秸秆量2.88万吨,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8.6万亩,其他途径消化秸秆0.95万吨,动用80马力以上拖拉机112台,联合收割机88台参加午季秸秆还田工作,午季禁烧投入人力200人次、财力105万元。目前正在开展秋季秸秆禁烧工作。

(三)环境执法政策落实情况

按照省、市大检查的要求,县出台了《关于印发县环境保护大检查的通知》。成立了以分管县长为组长,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环境保护大检查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全县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

按照大检查要求,我县排查各类工业园区和重点排污单位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是否正常、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以及是否存在环境风险隐患等情况;重点检查生物质发电、化工、钢铁、制药、电镀、水泥等重点排污企业以及县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处理场、矿山采选企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环境守法情况;排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检查重信重访、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恶劣的环境信访案件,以及长期未得到彻底解决的突出环境问题等进行了大检查,期间共检查企业90多家,下发各类监察意见30余份。处罚3家,责令停产1家,限期整改11家。

各乡镇也成立了环境执法检查领导组,制定方案,详细排查。

(四)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政策落实情况

1、大气污染防治工作。20xx年,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继续有序深入推进,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网格化管理模式,环境空气质量控制目标实行乡镇(园区)负责制,每一项重点治理任务在属地管理,乡镇政府、园区管委负责的基础上,确定一个县直相关部门牵头负责,完成情况纳入县政府年度目标考核。

(一)是强化扬尘治理。强力推进建筑建造方式转变,开展建筑工地、道路、物料堆场扬尘综合整治。加强对县城建成区内现有的6家建设工程工地的管理,通过落实施工现场封闭围挡、道路硬化、材料堆放遮盖、进出车辆冲洗、外挂密目网、建筑垃圾清运、车辆进出口视频监控以及渣土运输车辆密闭等措施,减少建筑施工扬尘污染。建立长效机制,及时跟进新开工项目,定期和突击检查扬尘防治措施落实情况。5个物料堆场落实了防风抑尘控尘措施。渣土运输车辆严格实行密闭运输,落实了冲洗保洁措施。县城城区增加了道路洒水频次,推行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

(二)是整治餐饮油烟污染。20xx年5月,县十六届人民政府第18次县长办公会议通过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的城镇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整治方案。下一步按照县城先行、实事求是的原则,整治餐饮油烟污染,同时大排档的抽油烟机也要考虑进去;对改造费用,财政实行以奖代补,逐一验收,差额补贴;加强抽查核实,防止套取。在此基础上,我县拟于20xx年进行餐饮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的8家餐饮企业,已完成餐饮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和油烟废气达标排放工作。

(三)是强力推进县城生活燃煤锅炉整治。城区8家生活燃煤小锅炉已有1家拆除,7家改用多功能生物质燃料等清洁能源锅炉。(四)是加强城镇生态建设。县编制了县城总体规划,强化了城市生态、绿地空间管控。持续推进了道路绿化、居住区绿化、立体空间绿化和城市周边绿化。

(五)是加强工业废气治理。金安不锈钢铸造有限公司对煤气发生炉进行脱硫改造,使综合脱硫效率达到90%,二氧化硫排放减少了23.1吨。

(六)是加强矿山整治。县陆续关闭了22家石料厂,对12家石料、石材企业开展扬尘整治,采取建设收尘设施、硬化厂区道路、料仓进行封闭、堆场进行覆盖,厂区进行洒水抑尘等措施,有效控制了扬尘污染。

2、水污染防治工作。

(1)加快《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项目实施,完成“十二五”规划项目建设任务。加强项目环境监管,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确保已完工项目发挥环境效益。目前,我县“十二五”期间规划的11个项目已完成9个,在建的2个(祥堡生态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和县麻埠镇鲜花岭街道饮用水源保护工程)。

(2)加强梅山、响洪甸水库库区污染排查整治,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全面开展库区周边工业污染企业排查和整治,严厉打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违法行为,坚决取缔保护区的排污口,对于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及保护区内违法建筑一律责令拆除或者关闭;杜绝水源保护区内违法网箱养殖、渔业养殖、农家乐等活动。目前,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到了国家标准。

(3)以保障群众饮用水安全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积极开展县城区饮用水源地环境管理状况评估和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分(调整)工作,保护饮用水源水质,制定饮用水源安全保障措施。

3、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我县对土壤环境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为《省土壤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提供了基础资料。下一步将结合相关土壤污染防治方案计划以及“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规划编制土壤修复工程项目。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工作打算

通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县综合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

1、环境保护宣传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重点是农村和乡镇领导干部,以及学校的宣传教育,要经常开展宣传进旅游区、进林区与进工业区等多种形式,进行针对性宣传。

2、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需要进一步投入。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经费严重不足,特别是农村的生态环境保护历史欠账太多。我们应该抓住国家加大对大别山区加大投入的机遇,大力争取资金和政策,同时整合农业、林业、水利、城建、环保等各方面的资金,优先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并且建成一批适合我县有山区特色的具有不同生态模式的村镇。

3、环境监管监测设施需要进一步完善。县环境监测能力亟待加强,重点是解决监测人员问题,完善我县大气和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

4、生态补偿项目实施进度需要进一步加快。因开展一系列生态补偿项目准备工作以及出台相关办法、实施方案,使得生态补偿资金不能及时拨付,下一步待项目资金拨付到位即实施生态补偿项目。

下一步主要以改善环境质量、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工作目标,着力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全面落实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加强督查和调度,确保按期完成20xx年度及“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

2、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充分发挥三级秸秆禁烧网络作用,兑现奖惩,推进秸秆综合利用。

3、根据环保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严肃查处检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绝不姑息迁就。4、继续推进我县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程加快进度,早日发挥效益,努力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生态幸福。

篇14: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政策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政策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关于我市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政策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

**市民政局

(8月28日)

市纪委、市农工办:

按照安纪办函〔〕13号通知要求,我局通过调研、查阅资料等方法,对我市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城乡低保政策概况

我市城市居民低保工作于开始试点,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通过10余年的不断探索、总结和完善,我市城市居民低保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我市农村低保工作也启于19,省上给予一定资金,按照低标准、小范围、快起步的原则,先后有8个县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践,按县、乡、村4:4:2比例筹集农村低保资金,但由于没有建立稳定的财政支持机制,加之其他一些客观原因特别是农村税费改革后财政政策的变化,乡、村按比例的资金无法落实,迫使大部分县不得不停止农村低保工作,没有停的几个县也是占用救灾救济款维持现状。为了解决农村贫困群众基本生活问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并于逐步建立了农村低保制度。我市城乡低保工作发展至今经历了试点探索、典型引路;建立制度、全面推行;规范管理、应保尽保三个阶段和7次提标扩面,城乡低保政策的建立和逐步完善为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城乡低保工作开展情况

十年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民政厅的关心指导下,在贯彻落实十个中央1号文件、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和省上出台的一系列关于城乡低保的惠农政策上做了大量工作:

1、城乡低保标准稳步提高。近来,我市城乡低保最低限定保障标准稳步提高:10月1日,全市城市低保标准由原来的120元/月・人统一提高到130元/月・人;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145元/月・人;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165元/月・人;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265元/月・人,从10月1日起又提高到295元/月・人,农村低保最低限定标准从1196元/年・人提高到1600元/年・人;10月1日起城市低保标准由295元/月・人提高到325/月・人,农村低保标准由1600元/年・人提高到1840元/年・人;年10月1日起全市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345元/月・人,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元/年・人。目前全市25033户,49274人城镇低保和112806户, 253440人农村低保群众从中受益,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总体上实现了应保尽保。

2、健全了组织领导,强化了政策宣传。成立了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调整充实了基层工作人员,市民政局设立了社会救助科,县区民政局设立了低保股,各乡镇成立了民政站(所),配备了工作人员2-3人,保证了城乡低保工作的正常运转;各县区先后制定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等政策文件,使低保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为组织实施城乡低保提供了制度保障;围绕城乡低保保障范围、申报审批程序、保障标准等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采取业务培训、印发资料、召开会议、广播电视、公布咨询电话等有效形式,加强了低保政策的学习宣传。

3、规范了程序,比较合理地确定了对象。各县区结合实际,按照农村低保属地管理原则,以户为单位,统一家庭收入核算口径,核定家庭收入。在对象确定、申报和审批上,大多数县区、乡镇坚持了“一评三审三榜”的运行机制,基本完成了“户报、村评、乡(镇)审、县定”的规定程序。由于我市贫困面大,需保障的困难人口多,财政拮据配套资金少,贫困居民一次性全部纳入不现实。通过摸底调查,认真测算,本着低标准起步,小范围启动,再逐步扩大的原则,根据低、中、高山不同的自然条件和城乡居民收入状况,对温饱线以下的城乡贫困居民进行分类施保、分档补差。对痴、呆、傻、残民政救济对象予以重点保障,对生存环境恶劣或因其他原因致使生活暂时难以维系的一般贫困户也纳入保障范围。在低保实施中县乡都健全了低保档案管理制度,对城乡贫困家庭基本情况进行分类排队,登记造册,实行一户一档,并按照县有档案室、乡有档案柜、村有低保台账的标准完善设施、规范管理,及时掌握收入状况及其他相关情况,努力探索了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标准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模式。

4、加强了监管,力保资金安全。为规范资金运作程序,各县(区)财政局、民政局联合制定了《城乡低保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县乡两级建立了低保专账,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全市城镇低保和部分乡镇农村低保实现了财政一折通发放,对因年老体弱、智障、残疾的对象,乡镇委托村组党员干部及监护人、包帮人监督使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申报时无法准确核实家庭收入。目前低保家庭收入核查主要依靠工作人员通过入户调查的方式开展,并通过张榜公示等手段接受社会监督,但是现阶段居民隐性收入、隐性就业、人户分离现象普遍,家庭收入情况复杂,除了带有共性的银行存款无法核实、务工收入难以核实外,低保对象的饲养收入、农作物收入的估算也难以做到绝对准确,很难准确的测算低保户家庭收入,导致部分不符合低保标准的家庭享受低保。

2、审批程序不够规范。尽管去年以来虽三令五申强调低保由镇办审核,县区民政局审批。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工作力量不足,审核、审批主体责任一直未能完全落实,部分地方仍依赖于村主任。

3、民政系统人员编制不足。基层民政干部少、工作量大的矛盾十分突出。目前,我市仅有镇办民政干部313人,其中兼职151人,平均每个乡镇1.6个民政工作人员,却承担了对近45万多人的经常救助任务,管理着每年逾8亿多的救助资金,人均服务对象达1400人,人均管理资金达26万元。其工作量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极不相适应,存在严重的结构不合理的现象。随着社会保障和社会建设职能的不断扩大,民政工作的范围逐步拓宽,工作任务更加繁重。他们既要承担民政工作的城乡低保、救灾救济、优抚安置、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区划地名、老龄工作等,同时,还要承担基层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具体工作,任务越来越繁重,直接影响到城乡低保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4、部门之间数据未实行共享。基层低保人员信息与银行存款、房产、税务、公安、车管所等部门未实行数据共享,低保户存款、房屋、车辆状况无法掌握,管理人员仅能根据低保户提供的劳务、种植收入等简单数据核定其是否具有享受低保的资格,同时由于未与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实行数据共享,民政部门不能及时掌握低保人员死亡信息,出现了极个别的低保户已经死亡继续发放低保金的情况。

二、农村五保政策基本情况

我市是一个贫困地区,各级财政都很吃紧,但在五保供养政策执行方面,各级政府都很重视,五保对象的吃、穿、住、医、葬基本得到保障。近年来,全市先后新建、改建、扩建、在建农村敬老院200所。其中:县级中心敬老院10所,区域性敬老院53所,镇敬老院137所,保留村级农村五保集中安置点127处,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床位达到23000张,集中供养五保对象21992人,入住率95.6%,占50633五保对象的43.4%。全市落实管理人员编制250个,现有正式工作人员259人,临时聘用人员986人。集中供养标准由最初的360元/人・年提高到现在的5200元/人・年。实现了五保集中供养工作的新跨越,得到各级党员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极大地提升了全市民政工作的地位,树立了良好的外部形象。

(一)五保供养政策标准实施情况

1、五保供养政策制定出台情况。1994年,国务院颁布了《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民政部出台了《农村敬老院管理暂行办法》(民政部令〔〕1号),对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农村五保供养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管理轨道。以来,随着农村税费制度改革,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在政策衔接、资金落实等方面出现了一些困难,在落实“应保尽保”、“按标施保”等方面存在不少问题。针对这种情况,201月21日,国务院颁布了重新修订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对现行的农村五保供养政策作了重大调整,将农村五保供养由农村集体供养转为财政供养,把五保对象的吃、穿、住、医、葬以及未成年人教育纳入公共财政支出范围。年11月1日,陕西省人民政府颁布了《陕西省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办法》,自2006年12月1日起施行。20我市五保供养标准为1400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1200元/人・年);20五保供养标准由1400元/人・年提高到1640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1440元/人・年);提高至1856/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1656元/人・年);年9月21日,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做好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工作有关意见》(安政办发〔2010〕115号),将五保供养标准由1856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1656元/人・年)提高到2104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1904元/人・年);2010年11月30日,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提高全市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的意见》(安政办发〔2010〕171号),从2010年10月1日起,将五保供养标准由2104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1904元/人・年),提高到3200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3000元/人・年);203月6日,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提高全市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的意见》(安政办发〔〕14号),从2010月1日起,将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4200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4000元/人・年),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4000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3800元/人・年);2012 年11月20日,市政府批转了《关于提高全市社会救助标准和实行电价补贴的通知》(安政办发〔2012〕147号),从2012年10月1日起,我市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最低限定标准提高到5200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5000元/人・年),分散供养最低限定标准提高到4700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4500元/人・年)。

2、五保对象医疗情况。按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扶养义务人,但扶养人无扶养能力的;无劳动能力的;无生活来源的“三无”条件,严格审批程序并颁发《五保供养证书》。分类确定包帮责任人和监护人,加强供养金管理,确保供养金及时足额到位。每年投资300余万元将五保对象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合疗报销后,民政兜底,全额报销,实报实销,解决了五保对象看病难等问题。

(二)、全市敬老院建设情况

近年来,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审时度势,用足用活政策,积极推进五保供养工作,敬老院建设工作得到良性发展。一是争取闲置资产,建设敬老院。抢抓撤区并乡、撤并学校有利时机,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争取闲置资产划拨,改建了一批敬老院,为敬老院建设赢得了先机,为后续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争取了主动。二是创新工作机制,推动敬老院建设。充分发挥福彩公益金的撬动作用,出台了奖励办法,把敬老院建设列入年度考核,强化考核机制,加强了项目管理,建设了一批有带动作用的敬老院。三是化灾为机,加快敬老院建设。汉滨区紧紧抓住年“5・12”地震灾害之机,紫阳、岚皋等县紧紧抓住2010年“7・18”洪涝灾害之机,把五保户建房纳入灾后恢复重建之中,先后共投入救灾资金近亿元,用于敬老院建设。在工作中,苦口婆心、耐心争取,为敬老院建设争取了有利的.地盘,提高了建设水平,加快了建设步伐。汉阴、石泉、紫阳、宁陕4县借“5・12”地震重灾县之机,积极争取把县级中心敬老院建设列入灾后恢复重建项目,修建了4个有影响力的县级中心敬老院,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四是争取民生项目,发展敬老院。全市各级民政部门紧紧抓住中、省实施“民生八大工程”建设的有利时机,不等不靠,积极主动,多方协调,争取敬老院建设项目。同时,认认真真地做好每一个项目,做出成效,为后续的项目争取奠定了扎实的基础,赢得了先机和主动权。平利县民政局先后多次争取县委、县政府领导亲自出面汇报,先后多次赴省汇报,得到省上领导的高度关注与支持,累计投入1200万元完成了中心敬老院高标准的建设项目,为全省、全市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三)、全市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运转维护经费落实情况

由于我市经济落后,财政困难,无法将五保供养机构运转维护经费全部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中予以解决。

2012年汉滨区本级财政安排251万元作为全区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全年的运转维护经费和服务人员工资。敬老院年需运转维护经费:14所区域性敬老院平均每所需要40万元,需560万元;17所镇敬老院平均每所需要30万元,合计510万元;31所敬老院共需运转资金1120万元,资金缺口为869万元。

石泉县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运转维护经费尚未全部纳入县级财政保障范围,现仅将聘用人员工资纳入县财政,其他费用尚未纳入县财政。

岚皋县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运转维护经费未纳入县级财政保障范围。18所敬老院年运转维护经费最低需要66万元,22个供养点最低需运转经费30万元,此项共计需要资金96万元。以上三项共缺资金256万元。

汉阴、旬阳、白河三县的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运转维护经费已纳入县级财政保障范围。由于县级财政困难 ,财政安排资金有限,也难以维持运转。

(四)存在问题

我市五保供养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进展,但要真正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的目标,更好地保障五保对象的吃饭、衣被、住房、医疗、安葬等,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1、服务设施仍然落后。我市大部分敬老院建于二十一世纪初期,有些敬老院属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由于灾后时间紧,受客观条件的限制,投入有限,建设规模小(大部分占地3亩以下),功能设施不全,有些达不到抗震要求标准,亟需改建和扩建。主要是对加强五保设施建设认识不足,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加上市财政困难,全市敬老院建设资金筹措渠道不畅,从而导致我市五保供养服务设施严重滞后。我市15.6%的集中供养率虽然高于全省的4.7%,但远低于全国26.7%的平均水平,可见我市的五保供养服务设施建设依然任重而道远。

2、敬老院管理仍然存在缺陷。目前,我市各敬老院管理人员基本都是临时工,岗位不稳定,没有专业素质,主要负责住院老人日常生活料理。全市敬老院仅有正式工作人员259人,聘用服务人员986名,其中护理员521人,医务人员36人,工勤人员323人。护理员的日常工作包括购买柴米油盐等生活用品,还要负责供水供电、清洁卫生、做饭洗衣、病员护理、日夜值班等多项内容,护理质量可想而知。由于管理人员待遇低、人手少、工作任务繁重等原因,很多人都不愿意到敬老院工作。目前,虽然我们市从去年起将敬老院管理人员每人每月800元工资列入市财政预备安排,但护理员的养老、失业、医疗等三项还没有得到保障。

3、五保对象就医护理费用无处列支。五保对象生病住院后需要专门的护理人员,但护理经费无处列支。

篇15:人社局落实惠企政策情况的自查报告

人社局关于落实惠企政策情况的自查报告

市效能办:

根据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惠企政策执行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瓯效办[20**]8号)的要求,我局对20**年以来各级惠企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各项惠企政策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贴息贷款”政策情况

1、惠企政策内容:《关于进一步做好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人社文[]321号)“三、加大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扶持力度,充分发挥其对扩大就业的辐射拉动作用。”

2、惠企政策落实情况:2011-2012年享受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贴息贷款政策企业20家,拨付贴息资金70.44万元。

(二)贯彻落实“企业(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情况

1、惠企政策内容:《关于印发福建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社[2012]72号)“(四)社会保险补贴......对各类企业(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在相应的劳动合同期限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以及在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以及企业(单位)应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自享受之日起计算)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2、惠企政策落实情况:2011-2012年享受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企业6家,拨付社会保险补贴19.1958万元。

(三)贯彻落实“促进企业进一步稳定职工队伍”政策情况

1、惠企政策内容:《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缓解企业用工短缺做好用工服务八条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12]109号)“一、促进企业进一步稳定职工队伍。......各地可根据具体情况对推行工资集体协商的小微企业予以适当奖励;出台促进员工稳定就业(指企业与员工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使员工在企业实际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奖励政策。”

2、惠企政策落实情况:2012年享受奖励政策企业4家,拨付奖励资金11.5万元。

(四)贯彻落实“支持小微企业开展岗位技能培训”政策情况

1、惠企政策内容:《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缓解企业用工短缺做好用工服务八条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12]109号)“三、支持小微企业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与小微企业联手,采取按项目运作培训模式组织新招收劳动力培训的,可视同按项目运作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补贴政策享受培训补贴。”

2、惠企政策落实情况:2012年享受培训补贴企业1家,拨付培训费3万元。

(五)贯彻落实“直补企业政策”情况

1、惠企政策内容:《关于印发福建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社[2012]72号)“(二)职业培训补贴......(6)直补企业政策。企业制定培训计划,依法提取职工培训经费,组织本单位职工参加规定工种或职业的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职工当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后,企业可获得培训补贴”。

2、惠企政策落实情况:2011-2012年享受培训直补企业12家,拨付直补企业培训费52万元。

二、主要措施

1、扎实推进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贴息贷款工作。我局把小额担保贷款作为创业促进就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列入就业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协调解决工作开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加强同财政、人行、妇联、农行、信用联社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推进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开展。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小额担保贷款推动创业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认定标准、贴息贷款额度及期限、申请程序等提出具体要求。为加强对我市小额担保贷款进展情况的检查督促和动态管理,我局还根据工作进度召开联席会议,推动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深入开展,加大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扶持力度,充分发挥其对扩大就业辐身拉动作用。

2、认真落实培训经费直补企业政策。一是开展政策宣传。为激发企业培训积极性,我局主动深入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宣传培训经费直补企业政策,鼓励企业对各类员工开展初级技能、专项技能及在岗技能提升等各项培训,指导企业做好职业培训规划和组织实施。二是完善职业培训资金直补用人单位机制。确定局劳动就业培训股负责受理企业培训经费补助申请,核实申请培训经费补助材料,对参加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人员按等级实行补贴。三是加强职业技能鉴定管理。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加强了对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体系建设的管理,严格考评员管理,确保技能鉴定质量。

3、指导企业提升人力资源管理水平,稳定职工队伍。一是积极开展“企业诚信用工承诺”活动,建立挂钩联系企业制度。我局根据省政府开展“下基层、解民忧、办实事、促发展”和XX市委“我和百姓拉家常”的活动要求,建立挂钩联系企业制度,建立挂钩联系企业10家,通过深入调查,面对面帮扶,引导企业改善用工环境,规范用工管理,健全规章制度,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通过点面结合,推进企业诚信用工,提升企业形象,促进劳动关系和谐。二是针对部分行业、企业缺工严重的现象,开展企业用工问题调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引导企业改善用工环境,完善规章制度,提高员工待遇水平,努力营造和谐氛围,有效缓解企业缺工问题。三是进一步完善劳动力市场,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及时向社会发布工资指导线、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意见、人力资源市场薪酬指导价位。引导企业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水平,积极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形成企业工资协商共决机制,保障劳动报酬增长和企业效益增长同步,努力形成企业和职工利益共享机制。

4、落实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为解决用工难提供政策保障。我局认真按照省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就业专项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社[2012]72号)要求,严格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使就业专项资金在缓解我市企业招工中存在的结构性短缺问题方面发挥出积极的作用。一是开展宣传,普及政策。通过分发各类宣传品、组织工作人员入企宣传等形式向企业开展政策普及活动,确保将中央和省、市的惠企精神和政策传达给企业,将政策的执行与操作公开化、透明化。二是建立台帐,及时发放。认真做好惠企政策的落实和补贴资金的管理发放工作,做到早计划、早安排。在各项资金到位后,按要求准确及时地发放到企业手中,并指定专人负责各类补贴项目资金的审核和管理工作,确保无超报、漏报与错报行为,坚决杜绝截留、挤占、挪用、抵扣和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违纪现象发生。三是认真自查,逐项落实。对各级出台的惠企政策,要求各职能部门按文件规定和要求逐项对照收费项目、标准,认真进行清理和规范。各项惠企政策得到了较好的贯彻落实,各种资金、补贴落实及时到位,各政策执行部门及工作人员能认真履行职责,廉洁自律,没有发现挪用、截留现象,相关企业真正享受到了国家政策的优惠,社会和企业总体反响良好。

三、存在困难、问题

1、企业用工缺乏吸引力。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生活成本不断提高,“待遇低、强度大、环境差”的劳动密集型企业越来越难以吸引工人,造成企业缺工问题严重。同时部分企业缺乏用工前瞻性,在发生用工短缺时,更加剧了“用工荒”。

2、劳动力资源难以有效配置。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劳动力素质与岗位需求不相适应的结构性失业问题日益凸显。“招工难”与“就业难” 的问题始终难以得到有效解决。

3、金融机构开展小额担保贷款积极性不高。由于小额担保贷款业务量大,贷前审查和贷后管理工作繁琐,利息收入和手续费收入较低,金融机构不愿开展小额担保贷款工作。

4、部分企业在落实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待遇方面主动性不高。

篇16:新疆巴州人社局加大就业政策的落实

7月28日,我们的工作人员从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社局获悉,该局制定并出台落实扶持就业及促进创业政策、提高未就业群体就业能力等多项举措,切实推动巴州就业创业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巴州人社局加大就业政策的落实、宣传力度,充分调动企业吸纳就业的积极性,激发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活力和创业热情。细化、量化就业培训成员单位的职责和分工,建立巴州就业信息监测网络,形成合力推动就业工作。重点针对城乡低保家庭、生活困难家庭、残疾人家庭中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以及毕业3年以上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采取分工包联措施,实施“一对一”就业帮扶和援助。努力拓宽第三产业和少数民族企业吸纳就业的渠道,注重扶持商贸、超市、餐饮、家政、物流等劳动密集型服务企业以及吸纳少数民族员工较多的民族特色企业,不断扩大就业容量。

同时,积极做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特别针对返乡大中专毕业生积极开展大棚种植、林果种植、家禽养殖、设施农业等实用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加强跟踪服务,确保应届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率达到85%以上。大力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积极协调财政、税务、工商等部门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建立创业服务指导中心和创业示范(见习)基地,加快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步伐。围绕重点产业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采取校企合作、订单式培养的方式,积极为企业培养输送合格的产业工人。加强就业资金的使用管理,合理确定资金支出结构,优先保障就业重点群体的补贴经费,努力提高资金使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篇17: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自查报告

站前区在面临结构性减税和宏观调控力度加大等严峻复杂的形式下,财税部门通力配合,挖掘增收潜力,不断夯实税收基础,做实财政收入,加强财政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重点民生支出,稳扎稳打地落实各项财税政策,财税运行总体平稳,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到位,为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现将税务机关落实“减税”情况汇报如下:

一、党建引领,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通过召开党委会议、减税降费专题会议、全局大会等认真学习传达贯彻上级部门减税降费相关工作精神,强化政治担当,部署区局减税降费各项工作,明确任务、压实责任。

二、上下联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1、结合工作实际和市局文件要求,研究确定拟成立“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政策制定、征管核算、督察督办、服务宣传工作组。

2、建立和完善沟通联络通道。按照要求,及时沟通汇报减税降费各项工作。强化区局减税办与各税源管理部门、相关处室的工作联系机制。

3、开展减税降费风险管理工作。法制、征管、纳服部门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对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出口退税管理系统、核心征管系统、离境退税管理系统、电子税务局等信息系统进行全面风险排查,分析研判相关系统在资源保障、带宽使用、系统衔接等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风险,并及时排除隐患。

篇18: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自查报告

我局对照《关于对国家税务总局XX地区税务局减税降费等重点工作专项督查发现问题的整改通知》进行了自查。

一、学习方面。上半年我局共组织中心组学习内容99个,全体党员和干部职工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减税降费重大决策部署和总局工作要求68个。通过理论学习快速提升全局干部职工对减降费各项政策的知晓度,教育全体党员、全体干部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认真抓好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工作。不存在学习上级精神不够深入。理论学习不够深入等问题。但在在学习中,有时按照清单要求查找学习资料时存在找不到资料或学习内容掌握不准确的问题,特别是各级领导的讲话,有时只能以新闻稿代替,建议上级部门统一下发学习资料。

二.我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及集中办公人员没有外调、外借人员,经地区局答复,不用成立临时党支部。但我局所有减税降费工作,都在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从讲政治的高度原则下进行。

三.“六税两费”及退抵税问题。减税降费政策落实以来,截止20xx年6月末我局“六税两费”共减征1076万元,共涉及1319户次。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减税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退库有关工作的通知》(税总减税办便函{20xx}29号)文件的要求做好小微企业因追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退还多缴税款工作,积极配合办理减税降费退、抵税工作,及时给人民银行传递相关减税降费政策性文件,协调取消财政审批环节,开展电子退税业务,方便纳税人,批量办理小微企业普惠性政策退税。截止7月7日,办理普惠性退税105笔48户,退税金额5082430元,并按期统计汇总上报办理退税情况、建立联系不上纳税人清册。针对此种无法联系未予完成退抵税的情况我局已经于4月23日和5月15日在xx市电视台进行两次公告,并于6月24日在xx市税务局第一分局进行通告,争取尽快联系上纳税人,若后续联系上纳税人或纳税人接到公告通知后到我局要求退还多缴税款的,我局会依法按规定及时办理。确保每一位纳税人都能享受减税降费的.红利。其中纳税人因自身情况自愿放弃退税的,已要求相关部门按照征管科技司关于退税问题的问答口径及《国家税务总局减税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退库有关工作的通知》(税总减税办便函〔20xx〕29号)的要求留存相关资料备查。

四.重复税务登记问题。根据省局下发重复登记纳税人疑点数据,我局均已完成核实处理工作,不存在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五、减税降费宣传及培训问题。我局于1月24召开xx局减税降费工作会议并于1月25日正式发文成立实施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在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下,又成立了8个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减税降费工作宣传、指导、落实、解答等职责,1月25日所有工作小组投入工作。我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减税办主任由一把手担任,抽调局内业务骨干严格按照要求开展集中办公,组织内部业务培训4次,共计90多人次参加。全力做好减税降费相关工作,确保政策扎实落地。

对纳税人的宣传辅导工作均按照税务总局工作安排开展,共召开三轮四场培训,现场培训纳税人余户次;另外通过微信及龙税通短信平台推送减税降费政策信息一万余条。在公示栏张贴减税降费政策宣传材料,将印制纸质宣传产品摆放在办税服务厅明显位置,供纳税人自行取阅。通过xx电视台等媒体和平台跟进政策宣传减税降费政策。开展以减税降费为主题的税收开放日活动,将减税降费作为税收宣传月的重要内容,对政策口径、适用范围、申报流程等进行重点宣传辅导,通过上门辅导、专题宣讲等方式开展面对面的政策辅导。

六、超时办结事项问题。我局全体干部职工严格按照《税收征管操作规范》开展各项工作,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完成纳税人需要办理的各项业务。进一步降低税费遵从成本,提高税费征管效率。

七、纳税服务问题。我局在办税厅设立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落实咨询服务岗,由业务骨干现场解答纳税人咨询问题。落实好首问责任、限时办结、预约办税、延时服务、导税服务和“最多跑一次”等各项办税服务制度,完善预约服务,延时服务工作记录。建立小微企业涉税诉求和意见快速响应机制;设立小微企业快速响应机制受理专岗;受理登记“其他渠道”的小微企业诉求和意见,并进行台账管理,限时办结,及时反馈,对账销号。在办税服务厅公告实施“最多跑一次清单”;严格落实领导值班制度,并设置领导值班标识。在办税服务厅设置优惠政策落实咨询服务岗,设置社保费收缴业务专窗、个人所得税专门窗口、“清税注销业务专窗”,并摆放专窗标识。调整综合窗口和专业窗口数量、设立简事快办窗口、集中处理“疑难杂症”的专门综合窗口等措施,防止出现窗口忙闲不均,提高窗口办税效率;严格执行咨询导税服务,落实首席导税员制度,按要求配备首席导税员,并配强配足导税人员及时解答涉税费咨询,维护办税服务厅现场秩序。参考税务总局下发的《办税服务厅突发事件典型案例及应对策略》组织应急处置培训,开展应急演练,做好应急办税场地、设备、系统、网络和人员等安排。按要求在每月下旬召开次月办税服务厅工作预判分析会,制定应对工作方案,提前防范办税服务厅拥堵。实施错峰申报,提供错峰预约服务,发送征期申报提醒,主动预约纳税人提前办理相关业务,辅导纳税人使用多元办税渠道,避免征期后期集中拥堵。

开展自助办税终端设备、电子税务局体验区设备全面排查,设备设施是否运行正常、能够满足办税使用。在办税服务厅公布省、地、市三级举报电话及邮箱,畅通纳税人投诉举报途径。

篇19: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自查报告

坚决制止涉企乱收费,切实落实国家和省各项降费政策,减轻企业不合理负担,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经济环境,按照《贯彻落实全国“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活力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要求,对相关工作进行了认真梳理。现将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涉企收费管理情况

阜阳市自20XX年末开始实行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并根据上级政策变化动态更新,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确保“涉企收费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财政局负责市本级涉企收费清单的制订和公示,执收单位负责本单位涉企收费的公开和征收工作。市本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由最初的62项减少到现在的16项,资金规模也呈逐年下降趋势。按照“放管服”工作要求,严格执行降费减负,积极优化“四最”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效率。20XX年全市新增减税降费10.1亿元,其中税收减免7.9亿元,进一步减轻了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从而更大激活市场活力。

二、主要做法:

(一)成立领导小组。市财政局(国资委)成立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负总责,把落实好减税降费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统筹谋划、周密部署。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将减税降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财政工作的头等大事抓实抓好。

(二)核查征管数据。按照时间节点查看是否存在逾期收费情况,对超过时间节点收取的款项查明原因,属于历史原因应收未收的如实收取,属于逾期收费的坚决清退,确保国家和省各项收费基金降费政策落实到位。

(三)排查收费项目。查看是否仍然存在取消、停征、缓征、暂停的收费基金项目,是否存在擅自设立的收费项目,确保收费项目合法合规。

(四)清理政策制度。查看已出台的政策制度是否存在违反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的规定,是否存在与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政务服务清单不一致的现象,是否存在不按规定执行的行为。

(五)及时上传文件。及时将文件及财政部网站链接上传至市财政局网站和非税执收单位QQ群,通知相关单位做好财政票据清理核销和收费项目取消停征的相关工作,确保停止征收和标准调整。

(六)及时更新项目库。对取消、停征的收费进行清缴结算,更新非税收入征管系统项目库,在非税征缴管理系统中停用取消或停征的收费项目。

三、工作进展

1.调整收费目录。根据上级政策变动,4次对《阜阳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阜阳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阜阳市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并在市财政局网站及相关网站公布,其中1个收费项目停止征收,5个收费项目调整收费标准,1个收费项目税费优惠政策继续执行。为企业提供方便、及时、快捷的查询服务,营造更好的营商环境。

2.积极协调沟通。对于取消、停征、缓征、暂停的收费项目,积极会商相关执收单位,核销财政票据,清理收费资金,调整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征管系统项目库,确保降费政策按时执行。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到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服务解决诉讼费退费相关问题进行会商。会商后优化了诉讼费退费方式,有力推进了“互联网+非税征管”。

3.优化退付管理。围绕优化“四最”营商环境,不断简化退付流程,缩短退付时间,督促执收单位落实退付工作,确保“应退尽退”。

4.开展收费排查。接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整治口岸乱收费问题的通知后,按照文件精神,逐个环节,逐个项目进行了摸底排查,并同各有关单位进行了会商,经排查我市无口岸乱收费行为。

5.开展监督检查。为切实推进中央、省、市关于各项降费减负工作的重要部署,及时全面清理违规收费问题,结合我市实际,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政府非税收入征缴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重点检查20xx年至今,中央、省、市出台的有关降费减负政策执行情况及取得的成效,查看是否有违规收费行为。按照《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违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皖财综〔20xx〕957号)要求,对相关执收单位进行了检查,抽调专人成立专项检查组,对检查工作进行精心布置,采取执收单位自查、财政重点抽查、走访群众、调研企业等方式,重点围绕是否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乱摊派、应减未减、应免未免、逾期收费、捆绑收费以及收费公开情况实施了检查。从检查情况看,涉企收费政策得到有效执行,没有发现违规收费行为。

四、取得的成效

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和政务公开制度的施行,将涉企收费置于阳光照射之下,处于全社会监督之中,让违规收费无处遁形,净化了社会风气,企业依清单缴费、监督收费行为、主动抵制乱收费的法治意识不断增强,依法监督、依法维权的良好氛围已然形成。各项降费政策的全面落实,也有效减轻了企业负担,为企业的健康发展增添了活力,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一)核查征管数据。按照时间节点查看是否存在逾期收费情况,对超过时间节点收取的款项查明原因,属于历史原因应收未收的如实收取,属于逾期收费的坚决清退,确保国家和省各项收费基金降费政策落实到位。

(二)排查收费项目。查看是否仍然存在取消、停征、缓征、暂停的收费基金项目,是否存在擅自设立的收费项目,确保收费项目合法合规。

(三)实施票据年检。结合财政票据日常管理,检查是否存在违规发放票据、核销把关不严,是否存在巧立名目变相收费。

(四)开展情况分析。根据收费政策的变动和经济环境的变化,检查、分析是否存在应停未停、应减未减及其他违反收费基金降费政策、非税收入征管政策的行为。

(五)清理政策制度。查看已出台的政策制度是否存在违反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的规定,是否存在与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政务服务清单不一致的现象,是否存在不按规定执行的行为。

篇20: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切实做好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协同税务部门积极开展减税降费落实情况核实及自查自纠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减税降费政策开展情况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实施了一系列力度大、内容实、范围广的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三江县切实增强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减税降费措施落地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主动性,切切实实地拿出“实”办法、“硬”措施,确保了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全面落实到位,让企业和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一)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

1.提高政治站位,确保政策到位。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县成立了实施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下设办公室及政策落实、征管核算、督察督办、服务宣传等五作组,并抽调4位同志专抓减税降费工作。大家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分工,分清责任,整体联动,确保了减税降费工作有序推进。

2.提高大局意识,确保服务到位。一是组建专家团队,利用业务骨干的专业优势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税收宣传月活动的有利契机,深入园区、重点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政策宣传,帮助企业知晓政策、用足用好政策。增强服务意识,分层次举办10余场次业务培训、线下“一对一”精准辅导,累计共培训5600余人次,培训面达100%,并利用线上税企微信群、三江税务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加强政策宣传,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企业负担应减尽减,应免尽免,切实抓好减税降费政策的落实,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3.提高纪律意识,确保责任到位。将减税降费工作作为当前的政治任务和重点工作,严格事前、事中、事后管理,加强绩效考核和纠查问责、确保工作无遗漏、数据无差错。严查税务人员在减税降费工作中思想认识不到位、落实上打折扣等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

(二)减税降费落实成效。

1.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降费政策的实施。一方面自20xx年1月1日起,对月销售额3万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提高到对月销售额10万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另一方面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预计全年共减免500万元。

2.增值税税率下调的政策实施。自20xx年5月1日起,原增值税适用17%税率降为16%。从20xx年4月1日起,原增值税适用16%的税率降为13%;原增值税适用10%的税率降为9%以及起征点的提高等增值税改革的政策因素,预计全年共减免3500万元。

3.个人所得税改革政策的实施。自20xx年10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扣除额从每人3500元/月提高到每人5000元/月;并且从20xx年1月1日起,可依法享受相应的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大病医疗)。20xx年一季度个人所得税收入同比减收1213.51万元,预计全年同比减收1100万元。

4.小规模纳税人“六税两费”减半征收政策的实施。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50%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20xx年上半年享受减半征收的180户,减免256万元,预计全年减免980万元。

(三)开展自查自纠情况。

1.制定了督察督办计划,督查督办组认真对减税降费各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察督办,积极协助上级减税降费专项工作督查组到我局开展督查工作。三江县税务局下发《国家税务总局三江侗族自治县税务局办公室关于调整实施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的通知》(三江县税办发〔20xx〕3号)以及《中共国家税务总局三江县税务局委员会纪检组提醒通知书》(三江税党纪提[20xx]3号)提醒党委成员及涉及减税降费工作人员履行好职责,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减税降费的重大决策部署,确保取消的收费项目停止收费、降低收费标准和税率的政策执行到位。督察督办组积极开展内部自查工作,对违反工作要求,落实政策不到位的行为严肃查处,通过自查,我县未发现有相关减税降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情况。

2.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税务局关于坚决查处第三方借减税降费服务巧立名目乱收费行为的通知》(柳市税发〔20xx〕33号)通知要求,积极部署调查摸底工作,明确职责及工作要求,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开展逐户核查,积极向市级反馈工作进度,形成上下联动工作格局。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组织学习传达上级有关清理第三方减税降费巧立名目乱收费精神。组织第三方平台开展自查。第一时间约谈服务单位,要求各服务单位开展自查,同时提供自查报告和关于电子发票收费项目清单等,相关服务单位均按要求报送自查报告,并提供公司针对电子发票开发的升级服务项目和收费情况。做好数据清查和复核。完成全县80户电子发票使用情况清查,80户企业使用公司提供的单机版电子发票,不收取任何费用,通过核查,未发现第三方电子发票平台有捆绑销售、强制消费的行为。

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收费清理情况

(一)基本情况。

我县共计50个部门壹佰多个行政企事业单位,涉及到收费单位63个,根据《20xx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收费项结合

(二)取消、停征、免征收费项目情况。

我县认真按照文件规定和要求,对本县涉企行政事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开展了全面自查工作,重点检查贯彻落实国家近年来,尤其是20xx年以来降费减负政策的落实情况,是否存在继续收取国家已明令取消、停征、免征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以及未按规定降低收费标准仍然按原标准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情况。如按文件要求已免收中小学基础建设设施配套费等。

1.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情况。目前,我县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收费共有国土、住房城乡建设、水利、法院等20个部门,自20xx年以来,全县执行取消或停征和降低的行政事业性收费47项,其中: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17项,包括环境监测服务费,房屋转让手续费等。停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19项,包括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等。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11项,包括公民出入境证件费、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等。

2、政府性基金清理情况。取消或暂停和降低、调整的政府性基金7项,其中:取消和暂停的政府性基金3项,包括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等,降低3项,包括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调整1项,上调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三)取得工作成效。

一是通过本次检查,我县各执收单位都能够严格执行政策收费管理的规定,落实国家、区、市取消的收费项目或降低收费标准的政策,没有不执行降低收费标准及其他应减免优惠政策情况。收费过程中无乱收费现象,该取消的项目坚决取消,该减免的坚决减免,优惠政策落实到位。未出现超标准、超范围征收、改变收费主体等乱收费行为;不存在其他违规收费行为、增加企业负担问题。

二是通过这次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自查自纠专项工作,确保了国家和区级降费政策的坚决落实到位,规范了各收费单位的收费行为,优化了市场环境,为我县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减税工作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存在问题。通过税收管理系统提取数据排查,发现部分纳税人进行互联网报税时,未按规定享受减半征收,没有“应享尽享”,经与纳税人沟通核实,是由于纳税人申报税费时,对电子税务局操作不熟悉,没有选择符合企业应享受的减免税政策。

(二)整改情况。针对存在问题,税务部门税源管理部门及时对纳税人进行一对一精准宣传辅导,联系纳税人办理了退税。为了避免类似问题出现,税务部门建立“应享未享”、“应退未退”长效机制,持续开展宣传辅导,帮助纳税人、缴费人明晰政策口径和申报操作,确保准确理解和充分享受;加强对办税服务厅人员进行业务操作培训和最新政策指导,避免纳税人“应享未享”、“应退未退”问题发生;建立数据核查机制,定期开展纳税人疑点数据核实工作,提取疑点数据由主管税源管理部门核实,发现错误及时修改,确保减税降费政策落地生根。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县将按中央统一要求,进一步做好减税降费工作,严格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并建立健全各项监督机制,为纳税人提供更优质的服务,让企业享受到更多政策红利。

一是持续推进增值税改革工作见实效,不断提高政策服务水平,进一步增强纳税人“减税”获得感。根据国务院系列减税措施的要求,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工作部署,坚持全程辅导,落实相关减税降费措施,特别是推进增值税改革这道“主菜”的全面落实,帮助纳税人用足用好政策,打造稳定公平税收营商环境,为市场主体添活力,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二是加强自查自纠工作,通过后台提取数据分析,核实减税降费相关疑点数据以及相关政策执行情况,对执行不到位的要立行立改。

三是组织人员对符合税收优惠政策的潜在纳税人进行筛查,特别是重点企业和重点群体,将政策精准推送到纳税人手中,进一步提升税收优惠执行效果,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环保局稳增长政策落实情况年度自查报告

惠农政策落实调研报告

落实双减政策工作总结

落实双减政策工作汇报

涉医领域自查报告

乡医个人自查报告

县计划生育奖励政策落实情况汇报

学校落实双减政策工作汇报

企业整改落实自查报告优秀

《社会办医政策落实情况自查报告(共20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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