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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学琼林(附解释)——天文(二十三)

时间:2016-08-20 09:19:57 国学经典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天23)感救死之恩,曰再造;诵再生之德,曰二天。
  [释]救死扶伤,这个词也是我们耳熟能详的了。《汉书》:“且陵提步卒不满五千,深輮戎马之地,抑数万之师,虏救死扶伤不暇,悉举引弓之民共攻围之。”救死也就是拯救濒临死亡的人。《宋书 王僧达传》:“内虑于己,外访于亲,以为天地之仁,施不期报,再造之恩,不可妄属。”造,建立的意思,如《三国志•武帝纪》“遂迁许都,造我京畿。”感谢别人救了快死的自己,这就是再造之恩。这个造就不是我们今天造人的造了。如果理解成别人感谢你造人之恩,那就怎么也是不通了。这再造一般都可以和回天连起来用。说到这再造,唐朝有两个人不能不说,一个是朱全忠,想来这人大家都熟悉了,这里不多说背景,这里介绍一下他的名字前面的一大串称谓。据《旧唐书 卷二十下》载:“回天再造竭忠守正功臣、诸道兵马元帅、宣武宣义天平护国等军节度观察处置、修宫阙制置、度支解县池场、亳州太清宫等使、开府仪同三司、守太尉、中书令、河中尹、汴滑郓等州刺史、上柱国、梁王、食邑一万五千户、实封一千五百户朱全忠可授相国”,不知道大家看到这个会怎么想?古往今来,历史总是这么样的,古人要用这么多称谓,今人我们也继承了这一优良传统,的确不错。又《旧唐书 卷一百二十载》:“肃宗劳之(郭子仪)曰:“虽吾之家国,实由卿再造。”郭子仪于唐朝有再造之恩,这可以说其人有回天之力了。古往今来,这样的人实在是不多呀。
  《后汉书 卷三十一》载:“顺帝时,(苏章)迁冀州刺史。故人为清河太守,章行部案其奸臧。乃请太守,为设酒肴,陈平生之好甚次。太守喜曰:“人皆有一天,我独有二天。”章曰:“今夕苏孺文与故人饮者,私恩也;明日冀州刺史案事者,公法也。”遂举正其罪。州境知章无私,望风畏肃。苏章做了冀州刺史,以前的老朋友做了清河太守。苏章的部下查出清河太守有违法乱纪的事,于是苏章请太守一起喝酒,述说以前的种种,两人都聊的很欢。太守说:“人家头上只有一重天,我的都是却有二重天呀。”苏章说:“我和你喝酒这是私谊,明天我来办案,那就是公法了。”于是将太守查办了。冀州官民知道苏章铁面无私后,风气就好多了。能使别人有重重保障,这就是二天了。
  说起这二天,就不得不说另外一个成语“不共戴天”了。戴圣《礼记•曲礼上》:“父之仇,弗与共戴天。”不能和杀了父亲的仇人生活在同一天空之下。所以衡阳王夫之先生在明亡之后,出门必定要打一把伞,以表示与清人不共戴天。只是,这习俗传着传着就已经失传了。(我是指的“义不食周粟”)可惜,可惜。

幼学琼林(附解释)——天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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