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堕落的文学-随笔写作,本文共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1:堕落的文学-随笔写作
近日读了毕淑敏的《凝视崇高》一文后,我首先受到震撼的是开篇的一句话“文学浮动于金钱与卑微之中,躯体已被淹没,只剩下一颗苍老的头颅。”
在人欲横流、物欲横流的现实社会,信仰、友谊、爱情等这些曾经被幻化成美好代称的情感在一些文人笔下已堕落成一种悲哀的附庸,文学已不再是以往心目中神圣不可亵渎的概念,一些所谓的作家(权称为作家吧)用生花妙笔殚精竭虑地传达卑微,读者们心有灵犀地浅吟低唱地领略卑微,而感悟到的却是“不必批判自身的瘰疬,比起书中的人物,我们还要清洁得多哩!”这种文学毒害读者,污染社会风气,真正是古人“五十步笑百步”的现实翻版!我为文学的堕落默哀,我为被无聊文人生花妙笔所创造出的文学陶冶下的无辜苍生而悲伤,在不经意间,我们仿佛都是在温暖而浑浊的水中洗澡的看客,在为荡涤了自身的所谓污垢后又沾满了更多的灰尘而沾沾自喜……是非、恩怨、美丑、善恶的确是生活中的不可回避的真实存在,针砭生活中黑暗和冷酷,鞭挞现实中的世态和炎凉应是为文者义不容辞的责任,是为文者不二的选择,其目的是为了向世人昭示人性的质朴和纯真,是为了激发人们对人生深刻的思考和对社会不变的热爱,而不是使人们领略其中的卑微而消极厌世,也不是把他们刻意的歪曲误导,“一叶障目不见森林”。“提醒人们记住勇气、荣誉、希望、自豪、同情、怜悯之心和牺牲精神,这些是人类昔日的骄傲,为此,人类将永垂不朽”这的确是伟大作家的`良知!
金钱的可贵之处在于它可以让人们得到自己想要的任何东西,包括纯洁的爱情。“钱不是万能的,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在当今社会,追逐名利成为时尚,一切在它的诱惑下顶礼膜拜、俯首称臣,这不能不说是人类人性中的一种悲哀,是人类思想中的一种堕落。我们满怀热情的生活着,充满希望的追求着心目中美好崇高的东西,但我们在不经意间已丢掉了正确衡量美丑善恶的尺度--在所谓文学的感召下,于是社会一片混沌。“笑贫不笑娼”让歌女小姐大行其道,“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让二奶甚至三奶四奶横行。文学混混们在赚足了自己的腰包的同时,世人却因此丢掉了做人起码的标准,在人生无数次的抉择中,人格、尊严损失殆尽。
已步入中年的我,曾经为文学痴迷,曾经为文学中的纯美的爱情、纯洁的友谊、温暖而纯朴的人性而陶醉,但面对现实中的纸醉金迷、声色犬马我迷茫、无奈、凄然叹息,死死固守着自己的心灵家园。一些精神骗子、爱情托儿虽时有造访,崇高模仿秀们也曾给过我“玫瑰之约”,但我清醒而执著的坚守着我的防线,我仍要满腔热情充满希翼地生活着。
坚信,大浪淘沙,方显英雄本色!
篇2:文学-随笔写作
文学-随笔写作
诚然,知识就犹如源源不断的海水,则容纳百川“知识”是图书馆。她不仅仅是知识的海洋,还是知识的摇篮、人类进步的阶梯。她收藏古人的诗词歌赋,呈现了文明社会的灿烂,批判了旧社会的腐败,弘扬了传统文化,延续了风土人情。而我也在她精神呵护下不断成长。
一.相识
校园里行色匆匆的人群,衣着深沉,表情昏暗。一个人,一颗心,无从是好,我的本能只好引导我去图书馆阅读一下书刊。一进去心中涌出一股惊叹:从未见过这么大的.校园图书馆,此时就对里面的书产生一种神秘感,有一种走进知识的海洋的亲切感和愉快。越是深入,闻到那股熟悉的油墨香,温馨感也会随之而来。这便我就给她深深的吸引住了,与图书馆结下了不解之缘,我们相识了。
二.相知
缘份,很神秘的东西,牵引着我与图书馆之间的点滴,化作流水,长流不息……因为这块宁静乐土给我在求知和追求道理上插上了一双梦想的翅膀。只有她可以让我静静的读,字字的嚼,让思绪飞扬,感悟深刻,从中领悟人生道理。有时她仿佛还会提醒我不时要眨眨眼睛,不要总沉迷于美丽之中,沿着书廊走,发现她内在原来全是人类最璀璨的精神与灵魂。美术、历史、科学、文学……各个的面貌异彩缤纷,魅力无穷,我想读什么就读什么,根据自己的用途和爱好决定,所以她可以满足我很多个愿望。
在这里我最喜欢找个安静的位置,然后摊开一本书,坐着,无比惬意。此时我仿佛听到她在我耳畔轻吟“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山光悦鸟性,潭影空人心。”……当我陶醉于其中时还会领悟到“鱼与熊掌不可得兼”“三人行,必有我师焉”等等的人生大道理。因为她知道我是个知识浅薄的小女孩,所以常教会我为人处世的真理,从此我们相知了。
三.相爱
从文字中寻找精神的享受,虽手边没有浓浓的咖啡,没有清淡的热茶,但我的心却同样愉悦。我看着阳光从窗户的这边慢慢移到那边,而她见证的是一个女孩的灵魂从浅薄的此岸,度向另外的彼岸。她给于了我的灵魂与伟大心灵对话交流的机会,倾听他们娓娓道来的心曲,他们是谁?他们马克思在青年时期闪烁的怀疑精神,是中国古代诗人严谨的字斟句酌,是柏拉图认真而股指的理想王国---我就像有效的萤火虫,在她的给于我的一盏小灯照耀下,游历文明的河山,最终拥有了哦自己的一点光华。
你对我的付出,我一定要以最优异的“我”回报于你。
我与图书馆结下的情缘,是个奇妙而又充实的旅程。终归一句话,看书能使你成为知识渊博的人。
篇3:品味文学-随笔写作
当我在书架上细心寻找那些发黄的书本以及蒙上灰尘的名著时,我看见书页中呈现的不仅仅是文字,还有作者的精神与心灵。虽然是印刷体,但我仍能感受到,他们握笔时的温度,他们已辞世百年,但思想与智慧却仍然存在,灿烂如星光,一直照耀着生命的灵魂。
当我在文字海洋中飘荡之时,我品尝过外国文学芬芳,热情、优美、又富于表现力,犹如满桌丰盛的菜肴,让人忍不住翻第二次、第三次……我感受了中国五千年的文化精髓,那深远清雅的文字仍敲击在心头:屈原一纸《离骚》震动了汨罗江,李白几番风流造就潇洒,范仲淹忍辱负重而得出“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忧国与献身,那字字句句,如此深奥,令人沉迷其中。
当我开启文学的大门,却发现命运的不同联系,智慧改变了命运,当星星之火在人类世界诞生,但第一个文字出现在地府深渊,当第一本书出现在世人面前,人类用书籍,用辛勤汗水与血泪谱写了文学的历史,历经沧桑。也曾几度消沉,又几度昌盛,从百家争鸣到焚书坑儒,再到后来的文学昌盛,从中世纪的黑暗宗教到文艺复兴,始终是人类亘古皆拥的话题,永远不会改变。 当我又坐于书架旁,一盏灯闪烁其中,我抬头看书架上的本本书籍,伸手一一拂过,我知道,正是它们,浇灌出人类历史和智慧,也开启了智慧之门。
篇4:学无异于毁灭文学-随笔写作
学无异于毁灭文学-随笔写作
时下,别以为只有胡戈的“馒头”在网络“恶搞”了一把电影电视,也别以为只有一些什么专家、教授在“恶搞”人文历史(诸如“[三国]长达六十年的内战‘盛宴’,还能‘滋养’出什么好人”、“诸葛亮想当皇帝”、“李白是大唐第一古惑仔”之类)。除此之外,还有一些什么作家、写手在肆无忌惮地“恶搞”文学,不是么?且看用剪刀加糨糊拼装的“著作”——收罗文书档案、总结资料的“著述”一拨又一拨地出笼;粗制滥造和假冒伪劣的“小说”、“报告文学”——结集新闻通讯、消息报道乃至人物、机构简介等应用文字的“作品”接二连三地问世;逻辑混乱、文理不通、错字病句比比皆是的篇章洋洋洒洒、招摇过市。令人不可思议的是,一些附庸风雅的暴富商人、一些自称“掌握了成功的秘诀”的“码字”快手自费出版的可以说与文学毫不沾边的文字,一些所谓名人、专家居然大肆吹捧、不吝溢美,为其沽名钓誉、欺世盗名的做派推波助澜。作家、写手们如此罔顾尊严、抛弃敬畏的“恶搞”,与其说是对文学的浅薄、庸俗演绎,倒不如说是对文学的扭曲、颠覆。其结果,不仅败坏了文学在人们心目中的美好与崇高、神圣与庄严,同时也对优秀传统文学和人文精神的认同秩序造成了伤害或者说破坏。
毫无疑问,文学的传承,人文精神的`弘扬,需要文学作品为载体。然而,当文学被不断地扭曲、颠覆,文学“一地鸡毛”以至成了“垃圾场”的时候,我们的那些作家、写手是否应当反思:一个著书为文者的价值观和道德底线何在?当文学只有浅薄、庸俗甚至卑鄙而没有神圣、庄严的时候,我们的那些作家,写手是否应当反思:如此“恶搞”,中国文学将向何处去?诚然,在一个提倡百花齐放、文学多元和张扬个性的时代,颠覆传统、质疑权威等,从某种程度上说有拆解旧模式,为人们提供新的视角的意义。不过,这得遵循一个底线,而不能随心所欲、不着边际地“恶搞”。因为,真理再往前跨越半步,也会变成谬误;一味“恶搞”文学,炮制、兜售假冒伪劣产品,实无异于毁灭文学。如此,最终伤害的不仅仅是文学本身,还会影响甚至误导人们的审美情趣、价值取向。一言以蔽之,这是文学的悲哀。
思想家拉贝莱说过这样的话:“学术无良知即是灵魂的毁灭”。在当前这个世风浮躁的年代,作为一个“灵魂工程师”的文学作者,理应固守道德良知,并耐得住寂寞,能抵制各种诱惑;理应责无旁贷地坚执文学信念、守望精神家园。纵观那些作家、写手们置神圣、崇高于不顾而“恶搞”文学,实质上是将文学推向侏儒化,是一种堕落倾向,也是一种“伪文化”现象。对此,人们不仅要问:当文学被“恶搞”得乱七八糟、光怪陆离、面目全非甚至狰狞可怖的时候,还有什么文学可言?
篇5:写作随笔:文学的乡土情结
有人说,儿时的记忆能伴你一生。也有人说,儿时的记忆是文学创作的源泉。
两种说法我都同意。但前提是,儿时的生活
应当在乡村,不管是伴其一生的记忆,还是文学创作的源泉,其实质是一种乡土情结,而且这种乡土情结还不完全受年龄的限制,关键是它在人心里留下的印象的深刻程度。
我由于生在农村,儿时的记忆便充满了优美的神话和迷人的梦境,引我时时回味,甚至魂牵梦绕;而每次写作的冲动大多与儿时的心理感受有关。
只有在乡间,儿童的生活才会像童话。记得小时候我们可以漫山遍野地奔跑,可以到后山的老树林里去摘野果子,可以躺在厚厚的青草上,一边吃果子一边望着天空飘浮的白云,让无忧的心自由飞翔;我们可以在地塄上挖洞,也可以在山坡上挖战壕,然后学电影上的人们打仗;我们可以在水渠里泡上半天,不会游泳就可以在水浅处用手支撑着,让身体浮起来,再用两只脚拍打水面,装出一副游水的样子。我们还可以在大人不在家时,卸下门板搭戏台,披上床单作战袍,沾一把粗麻在嘴上当胡须,扎一条毛巾,挎一把老马刀,在台子上感觉一下英雄;我们可以在听到一点半点消息时,翻山越岭几十里去看露天电影,我也常常为电影里的人和事感动不已,一个人的时候偷偷地思念那位不知名的朝鲜护士。
只有在乡间,儿时的梦想、儿时的情绪才可以延伸。我到上中学的时候,生活中仍然充满了许多童趣。有一个中秋节,我邀请了几位最好的朋友到我家赏月,晚饭后我们登上一个山峰,吟风弄月,指点夜色,徜徉在银光清辉的世界,大大的体验了一下古代文士的洒脱风流。不料第二天一早,一场大雨把正在赶往学校的我们浇成了落汤鸡;还有一次,我和一个好朋友一起合写一篇文章,两个人于晚饭后到山上边散步边商量,不知不觉月出东天,冷晖遍地,我们索性坐在山坡上进行更详细的探讨。回家时小山村已经进入梦乡,除了月光的照耀,再也看不到一个亮点。
我从小喜欢雪。现在才知道,我所喜欢的是乡村的雪,而对于城市的雪,也只有在久居城市而看不到乡村时才注意一下,作为一种心理补偿。最早印象很深的是冬天去上学的路上,踩在厚厚的雪上发出咯吱咯吱的声响,好象有一利说不清楚的满足;后来大一点了,就喜欢看漫天飞舞的雪花,迷迷茫茫的不知深浅,我就被一种很神秘的气氛笼罩着,有点飘飘欲仙的感觉;再后来,我就喜欢雪天的那种意境——当然这是受了传统文人的影响,先装了一些古文诗句在肚子里,一旦遇上下雪天就萌发出一些平时不大想得起来的情绪——然后就找一个合适的地方,比如山顶或河边,一个人立在那儿,静静地感觉冰天雪地中人与天地一气相通。那时,说不上是先有想法后有感觉,还是先有感觉后有想法,直到现在也说不清楚,只就是喜欢那么做。其实,雪在我心中的印象非常深,所以,现在每到冬天,我就觉得城市的乏味,就回想起在乡村的生活趣事,特别想念的还是乡村下雪的情景。
很多情况下,这种对乡村往事的回忆最容易引起人写作的欲望。每到这时候,我就觉得一个人的乡土情结才是他写作的原动力,也可以说是原始冲动。就现在已知的文学大师,几乎都有乡土生长或生活的经历,都有一股很浓的乡土情结,而且好多作品的功力和深度也往往表现在对乡村生活和人物心理的描述方面。比如鲁迅写的童年时扫开雪地扣麻雀的情形,郭沫若自传里写的自己11岁时在后花园里看见婶婶时的一些想法,沈从文笔下的乡村情趣……现在的贾平凹,写的东西也以乡村题材为主体,弥漫着一股浓厚的乡土气息。当然以〈白鹿原〉名扬天下的陈忠实就更不用说了,他为写小说专门找了一片乡土去生活。这种乡土气息有时候还显得十分古老,但是却很有韵味。大概这就是文学的本质吧。我们多少年来不断探讨,说了一大堆理论,其实对于写作的人来说,最关键的是他的生活经历和内心感受以及由此造成的情感倾向。如果没有这些东西,再多的文学理论都只是一些毫无用处的空洞概念。
我和不少写作的人探讨过这一问题,他们大多都有同感,认为城市的死板生活和繁乱环境,容易使人心身疲惫而缺乏激情,也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人的自由想象;乡村则不同,这里天高地阔,山水成形,人们过着相对闲散的生活,尤其与自然界有直接密切的接触,比较多的吸收了天地的灵气,对事对物、对人对情对理都有相当敏锐的感觉,又比较容易产生不受拘束的遐想,好多人心里都装着一些奇妙的故事。这正是文学创作的源泉和动力。
此外,从中国文化传统来看,也能看出乡土情结对文学的价值。由于中国长期的农业文明,在文化传统中包含了很多与山水有关的内容,而审美情趣便是其中之一。这种陶醉于山水之间的审美情趣,其实就是一种很典型的乡土情结。这种情结其实并没有随着社会的重大变化而消失,它依旧隐含在许多文化人的心底,也成了一种源远流长的民族心理情结。
虽然现在也不乏城市题材的文学作品,但总体上说,这些作品还是缺乏文学应有的那种意境和韵味,它提供给人们的不是一种精神享受,一种美感赠与,而是一些城市现象的综合,往往使本来就已经很心累的城市人群在阅读过程中更加心理沉重。它决没有产生于乡土情绪之中的文学作品那样让人读来便有一种如春游、如夏浴,也如隆冬迎风饮雪的感觉,那是一种把自己交给自然,返回生命本体的感觉,那种感觉总是让人回味不尽。这种情形也许就是文学创作和审美的本质特征,再没有更好的方式取代之前,它依然牢固地占居着我们的心灵空间。在我看来,这也是整个美学的一个基本特征。
我们没有办法改变人类来自自然这一事实,所以也不可能从根本上脱离对自然的依赖和亲近,因此在我们的心里,最美的东西仍然是最自然的东西,最自然的东西就是现存于乡村之间的山水草木以及人们生活于其中时所留下的一切美好记忆。
作者:范笠
公众号:怡心苑
篇6:随笔写作:沉潜文学世界,提升语文素养
沉潜文学世界,提升语文素养
学习语文必须注重读整本的课外书,汪老师认为只要能认真去读整本的书,学生的阅读素养一定好,心灵世界一定会更丰富。
《语文课程标准》中指出:“培养学生广泛的阅读兴趣,扩大阅读面,增加阅读量,提倡少做题,多读书,好读书,读好书。鼓励学生自主选择阅读材料。”
汪老师在教语文时,特别注重学生的阅读习惯培养,我特别希望大家在学生时代多看书,爱写作,会思考。
为什么要读书?撇开功利思想,真正阅读最大的好处是让你更会思考,阅读是读者寻找自我,发现自我,自我教育的重要路径。
或许你读过的书,上过的学,等时间久了,那些相关知识,以及细枝末节的东西你可能都会忘了,可最终剩下的,就是你的素养。
读书最大的益处就是能在潜移默化中丰富我们的人生,能够给我们带来快乐和宁静。故,博尔赫斯说:“我心中暗暗猜想,天堂就是图书馆的模样。”一本好书,就可以为大家打开一扇窗,使其看到更广阔的世界。
近年来,我自己也是海量的阅读各类书籍,例如,文学、传纪、历史、哲学等。我认为自己通过一直以来坚持看书,极大地丰富了我的知识视野,也提高了我的写作能力以及讲课水平。
在阅读教学中,我不仅带着学生读书,还利用少量课堂时间和学生聊书。放眼全国特级语文教师,但凡成功的语文教师莫不是自己海量阅读并带着学生读书的例子。现在我在课堂教学中大力鼓励并指导同学们阅读四大名著以及一些经典书籍,汪老师希望同学们一路读下去,或许若干年之后,同学们不曾记得汪老师在课堂中跟大家讲过什么,但一定记得我曾经引导过大家读课外书的经历,能为大家日后一生的阅读与写作习惯的养成打下基础。
汪老师提倡同学们在少量做题,刷题同时,抽空去海量的看书,其最终目的是让学生学会理解运用祖国的语言文字,拓宽同学们的文化视野,丰富其精神内涵,提升其语文核心素养。
汪老师再次希望大家一路读下去,读整本的书,在青少年时光里慢慢读,静静读……
以梦为马,不负韶华!
作者:汪老师
公众号:汪老师阅读写作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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