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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试析手段是如何变成目的的论文
试析手段是如何变成目的的论文
“手段变成目的,而目的则被遮蔽甚至被消解”从哲学上来说乃是一种“异化”。这种异化到现在可谓是登峰造极了。它指代的病态社会现象和精神疾患从卢梭开始,就遭到了越来越多的人的批判。从费尔巴哈到卢卡奇,从马克思到弗洛伊德,从法兰克福学派到后现代主义,批判一次比一次激进。
继尼采在19世纪狂呼“上帝死了”后,20世纪的弗洛姆、福柯等也不约而同地表示他们的悲痛:人死了。但显然,手段变成目的,进而吞噬掉原来的目的的真相绝不止于“人的死亡”那样简单。卢梭式的撕心裂五肺的呐喊注定只能嘶哑无力。如果说精神分析可以提供一条精神康复之路,那么解构主义永无歇止的解构只能在人的世界留下一片废墟。
马克思发现:“异化”实际上是人与人之间的异化,从而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后获得的那个神秘力量是被资本家等强势集团操纵的,但他对连资本家也被异化的洞察又一次将这个问题搁置。马尔库塞和弗洛姆从不同的角度分析了手段异化成一种自律运转的力量,它成了“自身的目的”这一机制,但仍然没有清楚地揭示出目的的价值是通过何种方式被手段攫取的。后现代主义(德里达、杰姆逊)在解构意识形态倒是很成功,但手段与目的背离背后的原理和逻辑关系也在一片解构声中被遮蔽。几乎所有有洞察力的思想家都看到了手段与目的统一却又分裂这一悖谬的实质,但这种通过分裂而使手段最终颠覆目的的逻辑过程是什么,则没有人在这方面进行深入的研究,以致它到今天仍是一个问题。
因此,分析的开始要求理顺目的与手段的关系。人要做一件事,当然需要一些方法、步骤、材料、工具、程序、过程,等等。如果不嫌不严谨,那么做事的预期效果我们可笼统地称之为“目的”,相应地为达到这个“目的”的过程所投入的全部努力则可称之为“手段”。很显然,手段与目的无法割裂,它们是同一件事情的两个不可或缺的要件。正因如此,在逻辑上它们是同构的,且具有连贯性:在逻辑上,手段优先于目的;而手段既然是因目的的存在才具有存在的理由,它就必须受到目的的规范,就得听目的的。手段是目的的展开,而目的则是手段的逻辑结果。它们的这种关系可以用一个简单的`论断表达:手段在逻辑上先于目的,而目的在价值判断的程序上先于手段。将手段与目的的内容演绎开去,则手段相当于主义、制度、规则、法律程序、伦理规范等东西,目的则是这些东西所保证的人的自由、民主、安全、尊严等价值。
或许我们可以举一个能够说明这一问题的悖谬之处的例子。比如一条法律。法律当然必须意味着正义,也即人们津津乐道的“实质正义”。但是,在实际运作中,法律不仅要体现实质正义,即那个立法意图,那个道德基础,而且还要保证自己形式上的合法性,即“形式正义”或“程序正义”。看起来形式、程序当然只能是手段,实质正义、立法意图、法律要保障的那个人身财产安全,维护的那个社会秩序才是间接和直接的目的。但是,具体在一条法律的实施和执行中,目的只是“理念”性质的,它的抽象性使它根本无法进行实际的“操作”。这等于说,目的虽然以其规范权力可以内含在手段中,但严格来讲只是手段的一个逻辑结果,它无法自我实现,必须依赖遵循一定程序的手段来加以保证。因此为了保证目的的实现,手段本身就要求有独立的意志,要保证形式、程序的合法性,它就必须自成一个逻辑系统,按自己的操作要求独立运转而排除任何干扰。
仅仅从逻辑上我们就可以预见:既然手段是目的的必要条件,那么对手段的破坏虽然可能因纠正手段的偏差而直接让目的的指令渗透进事件中而带来目的的实现,但被破坏的手段更可能颠覆目的,因为赖以保证它的存在的基础已被摧毁;而如果手段要保持自身的合法性而对目的不屑一顾,它就完全成了为自身而存在的一种目的,这实际上也等于取消自身存在的价值依据,因为它是为目的服务的。也正是这些悖谬,才既可能导致程序合法但坏人却逍遥法外,也因程序的被破坏而任由执法机构侵犯人权的两难困境,也才有了“程序正义”与“实质正义”之争。很显然,手段的绝对独立和目的的绝对规范权力都有违立法的目的。但实际情况往往是:前者占了上风,“程序正义”已经压倒了“实质正义”,哪怕手段已经变成了目的,人们在无可奈何中也只能有无能为力之感,不得不承认这是一种无可避免的甚至过分地认为是必须的代价,这又是为什么呢?
看来问题在于:手段是如何成为一种独立的自律运转的力量的。正如上面的分析,手段为了保证目的的实现,在抽象的意图上当然得听目的的,但在实际操作中,它就必须有自己独立的意志,必须保持自己程序的合法和逻辑系统的连贯性。或者说,它首先必须确证自己的存在,其次才能谈得上提供存在的价值依据。它当然是为了目的而存在的,但它首先必须为自身而存在,它必须用一套独立的程序来论证自身。这种为自身的存在进行论证和寻找合法性的动力将使得这个手段渐渐地变成一种只依赖自己的内在指令进行运转的权威。因为非常明显,一种东西只要是具有为自身而存在的属性,它就很难不进行自我扩张,其能指将不断扩大,并逐渐形成一个仅仅为自身而存在的封闭系统。慢慢地,那个目的已经被忘记,它已经成为自身的目的了。至于它原来所服务的目的是否实现,倒似乎已是它的逻辑体系进行演绎的一种自然结果。许多人可能都知道一个人明明是穷凶极恶的歹徒,但是,只要在法律程序上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他“犯罪”,那么,他就是无罪的。这是一件多么荒谬、但又必须认为它是“合法”的事情。
这的确富有讽刺意味。从另一方面讲,既然手段是目的的一个必要条件,那么,手段与目的之间就具有了一种决定论似的联系,人们从手段推想出了目的,这种联系折射进人们的精神世界就形成了一种对手段的心理依赖。而手段在逻辑上先于目的,尽管目的在价值判断的程序上先于手段则昭示出:当手段与目的发生冲突时(“程序正义”与“实质正义”冲突),手段的被破坏是一个可以看到的恶果,它将无法完成它所预定的目的。而在这个时候,无论手段是否被破坏,目的都是一个还未获得验证的未来。由于手段和目的的这种关系,手段便被赋予了一种独立的价值,而在逻辑上滞后的目的尽管仍然具有价值,但它只能被交给手段来实现了。也就是说,尽管目的的价值仍然存在,但对于手段已经没有规范权力,手段已经将它纳入自身的运作程序之中,并渐渐地使自己变成目的本身了。
篇2:竞争是最好监管手段论文
竞争是最好监管手段论文
有关出租车和网络约租车的意见征集虽已结束,但其引发讨论的意义,已然超越了讨论的本身。在改革的进程中,各利益攸关方在平和、理性的环境之下,广开言路,畅所欲言,从而寻求最大共识,应是改革顺利推进的重要前提和题中之意―
11月9日,两份引发多方关注的征求意见稿正式结束意见征集,进入最后完善阶段。一个月前,《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引发了出租车和专车从业者、消费者,以及有关专家的广泛关注与热烈讨论。
据交通运输部党组成员、运输司司长刘小明11月7日在出租车改革专家座谈会上透露,20多天来收到社会各方的意见4600多件。此前数据显示,意见中“专车是否该作为新业态纳入监管”“网约车车辆条件和标准”最为集中。专家表示,这些意见的支持和反对量基本持平,显示出各方利益较难调和,政策最终如何抉择仍有变数。
立法监管很有必要
作为利益直接相关方,出租车行业从业人员普遍表示了对征求意见稿的欢迎,希望能尽快颁布施行。许多人认为,目前私家车利用互联网从事专车服务,本质上就是非法运营,应当严厉打击。
“我开出租车前,经过了很长时间培训和考核才取得了从业资格。而现在的专车平台上,私家车只要有驾照都可以上路拉客,这不公平,乘客安全也得不到很好保障。”北京出租车司机崔师傅说。与专车司机的看法不同,出租车从业人员普遍认为,出于保障运营安全和新老业态公平竞争的考虑,应该加强对专车的运营许可和资格准入,准入之后还要加强行业监管。
“专车定性为营运车辆,因此8年的报废年限也应该坚持。”重庆市出租汽车暨汽车租赁协会常务副会长王国庆说,网约车从事营运,公里数和运营时间和出租车是没有区别的'。因此,应该遵守8年报废的标准。若不然,对传统出租车而言是不公平的。
辽宁省道路运输协会副秘书长陈萌则认为,互联网约车的冲击则反映了出租汽车行业信息化建设手段比较落后、服务规范程度不到位的弊端,如果借着这个机会,把传统巡游出租车行业加强信息化建设,一样能建设得好。
“当然,这并不是说要把网约车取消掉,出租车改革的核心是要解决行业的深层次矛盾,就是经营权有偿使用的问题。意见提出出租车经营权要实现无偿有期,这将是出租汽车行业改革迈出的重要一步。”北京市道路运输协会秘书长宋吉宗说。
网络约车争议仍存
两份征求意见稿将专车归类为互联网预约出租车,纳入出租汽车管理范畴。同时要求车辆需取得出租车运营许可,驾驶员需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对此,多数专车从业人员表示,这一要求过于严苛。私家车从事运营符合共享经济潮流,有利于提高资源使用率,有利于促进就业,不应设置过多限制。
“我只是不忙的时候拉几单活,要是彻底变成营运车辆,车辆报废年限就变短了,管理也就更严格了。若真是这样,我就不会干专车了。”天津滴滴司机马俊的话,代表了很大一部分专车司机的看法。
不仅是从业者,第三方运营平台也普遍表达了这一担忧。滴滴专车就表示,如果要求网约专车车辆变更为营运性质、兼职司机需考出租车从业资格证,可能使大部分兼职司机和车辆退出,打车难等问题又将重现。
许多专家表达了自己的观点。经济学家张维迎就表示,政府制订意见,终归到底是要保护消费者利益,但竞争是最好的监管手段。约租车的发展是消灭长期存在不合理的出租车运营费用的前提,希望有关部门综合多方利益,制定符合各方长远利益的政策法规。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政策经济所副总工程师何霞则建议,网约车目前争议仍然较大,在中央层级的政策出台前,可以在地方先做一些试点,在试点城市先发几个网约车牌照,而这个牌照在车辆性质上不需要有过严的限制,通过地方试点最终形成适应市场的管理规范。
对新业态要有新思路
针对社会争议较大的专车定义问题,交通规划专家则认为,专车与传统出租汽车服务属性相同,行业管理仍有必要。
“无论此前的出租车,还是后来的网约车,提供个性化出行的核心服务没有改变,只是乘车形式、交易方式发生了变化,但这改变不了出租车服务的本质。”深圳大学运输经济专业教授韩彪表示。
目前,各个国家都在对专车等新业态进行立法研究和管理。北京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郭继孚认为,当前专车发展已经引发了关于乘客安全、社会管理等问题的广泛讨论,行业管理部门从公共利益角度出发制定政策予以规范,十分必要。
此外,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中心副主任朱巍认为立法监管无可厚非,但应突出原则性、底线性的规定。“确实严重影响到社会稳定或者是消费者权利保护,可以做一个补位性的规定,把平台责任说清楚。”
虽然各方意见不一,但对于网约专车提高城市交通效率、缓解出行难问题的作用,各方也都基本持肯定态度。国务院研究室工交贸易司司长唐元认为,对网约专车进行规范,必须要以缓解群众出行难和满足群众出行需求为出发点和立足点。他认为,网约专车与传统出租车之争的根本原因是出租车行业问题突出,加快出租车行业改革,是解决网约专车问题的关键。“出租车行业的管理应当从过去政府高度管制的机制,转向更多的依靠市场供求关系决定市场出租车的数量、价格和从业人员的机制。”
篇3:建筑节能是项目管理师的目标的论文
建筑节能是项目管理师的目标的论文
目前,我国城乡建筑总面积450亿平方米,其建筑能耗约占全国总能耗的30%左右,到我国城乡将新增建筑面积300亿平方米。由于我国建筑单位面积平均能耗是相同气候地区发达国家的2~3倍,热舒适程度远不如发达国家,大型公共建筑单位面积耗电量每年平均为132~159千瓦/小时,高于美国纽约市平均每年60千瓦/小时。因此,大力推进建筑业节能刻不容缓。
一、项目管理工程师在项目建设前期中的节能咨询服务
在建设投资项目的立项阶段,要综合考虑项目的功能、任务、能耗、经济性与新工艺、新技术的可能性和可行性。在选址节能服务阶段。应根据项目选址地区的全年阴晴天数、日照强度、风向频率、风速风压,以及地质水文中地质结构、地下水类型、水位、流向、流量、涌水量等条件,提出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采用风力发电、太阳能利用、地下热源等部分替代电能消耗,达到建筑节能的目的。在项目可行性研究节能评价阶段。项目管理工程师除参与项目技术与经济论证外,要着重对项目的能源选择、能耗指标和能源利用效率进行分析,提出节能、节水的科学合理建议,积极利用余热、余压、尾气可燃气体,实行污水、雨水的循环利用,核算节能措施的投入和经济效益,使项目建成后可获得持续性的发展。
二、项目管理工程师在项目设计阶段的咨询服务
项目管理工程师要替业主对使用功能、材料设备选择、经济实用美观性等方面多与设计部门沟通,做到建筑设计各个方面都体现节约资源原则,促使功能需求满足最优化要求。在空调采暖通风、照明电器设计中,由于建筑设备系统的能耗占建筑总能耗很大部分,这是大型公共建筑节约资源能源最有潜力的方面,因此,要积极解决目前设计中存在的设备选型偏大,造成投资浪费,给运行调节带来一系列问题和今后投产后额外的能耗负担。在设计过程中,业主会不时提出盲目提高设计标准的要求,如提高新风量、环境舒适度等,给系统配置增加了能耗负担,项目工程师要用设计规范和政策法规说服业主,使其增强节能降耗意识。
三、项目管理工程师在招标过程中切实落实节能精神
招投标是项目管理中的主要环节,在择优选择设计、施工、监理队伍时,要选择具有节能示范工程实践经验的公司。其做法:一是编制招标文件时实行倾斜政策,在项目建设的技术和管理说明中,写清节能降耗的内容和指标,使具有丰富施工经验和节能专有技术的公司获得更大的中标机会。二是招标过程中,应通知或邀请节能工程先进企业,多让节能技术有创造发明的公司参与竞标。三是评审方法上,要给先进节能技术装备或取得节能示范工程奖励的企业加分,商务标中要执行合理优质优价政策,不以最低价取舍。四是中标合同的签订要对建筑节能的效率确认,明确奖罚办法,使节能降耗工作落到实处。
四、全面执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我国实施的`《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确定了20条强制性条文,使节能工程设计文件执行力得到了加强,进场材料和设备质量、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系统调试与运行检测等各环节成为施工和验收的重点,实现了严格闭合管理。这就给项目管理工程师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提供了依法行事的依据。项目经理据此要加强对建筑工程的施工、监理、质量监督、验收等各环节的控制与管理,确保工程项目节能目标的实现。项目节能目标的实现,在于对建筑节能材料、设备应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过程的控制,对建筑节能施工结果进行验收。项目管理工程师要以实现功能和性能要求为基础,以过程控制为主导,以现场检查、指导、检验为辅助,明确项目管理人员在实施节能目标中的地位和作用。
五、加强运行调节环节的节能管理
资料显示,公共建筑夏季空调室温提高1℃,约节电5~10%;对建筑设备进行合理改造,避免“大马拉小车”现象,注重设备运行效率,使其在最佳点运行,约节电10~20%;采用建筑设备监控系统,达到最佳的控制要求和节能10~20%效果。建设项目在交付使用时,加强运行调节是节能降耗的重要手段。项目管理工程师要对安装调试或物业管理人员加强节能意识和节能运行技能的指导,帮助其制定照明、通风、空调等系统的科学管理制度,避免多开冷机,降低效率,或者水系统调节不当,导致多开水泵,要合理制定设备的运行参数。在掌握了建筑物内实际能耗水平和使用条件后,根据入住率、设备效率衰减等因素,实施各耗能环节分项计量、用能定额管理和节能管理奖罚办法,使项目交付使用后,业主能获得节能实惠。
六、节能法制过程的初步实践
近年参与了某指挥中心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工作。对该工程进行6个设计方案的比选,采用了简洁、明快、庄重的土筑风格,建筑体形系数0.18,小于节能规范要求0.4。20层高建筑,面向朝南,有良好的日照和通风环境,窗墙面积比0.4;屋面采用倒置式保温体系,满足了减少能耗要求;外窗采用低辐射镀膜中空玻璃铝合金窗,外墙为混凝土空心砌块,阻燃型挤塑聚苯板外保温体系,方案体现了节能建筑的优化要求。为了达到外窗的传热系数不大于3.0瓦/平方千米、外墙平均传热系数不大于1.0瓦/平方千米的指标,建议由普通铝合金窗改为绝热型铝合金窗,适当减少建筑排烟开启窗面积,透气窗采用欧标罗迪克热断桥技术,提高密封性能;外墙保温层改为wooks保温系统提高热阻值;由原设计4个厨房、餐厅分4、5层改为全部设置在一个层面,以减少能源系统管道及围护装置,达到了减少能源消耗的目的。
项目管理工程师将建筑节能目标贯穿始终,形成了从设计到施工、验收的闭合循环,使节能工程质量得到有效控制。此阶段工作重点应放在建筑材料及工程设备选用、验收,确保其符合节能设计标准和规范要求,请施工监理和质量监督部门进行现场监督和检测。在竣工调试和验收阶段,组织专门班子,对空调通风、结构维护进行系统检查,规定专项整改计划,使节能施工质量调试到最佳状态。
篇4:事是手段志是目的经典散文
事是手段志是目的经典散文
生活离不开人际交往,离不开纷繁的事情。我们很容易为了交往而交往,为了做事而做事。
把做事看成手段,把目标看成目的,这样才不容易陷入片面与局促中。
本着这个原则,我们大可不必跟一些人、一些事过不去,只要我们确立了志向--不管是快乐享受人生,还是精彩证明自我,都不允许这样的耗费时光。
并且,如果真的有了超越平凡的目标,我们也会少许多因骄傲、紧张、气愤等等而致的对别人的伤害力与力的反弹。有句话叫“批评就像家鸽,总是会飞回来的”--伤害也如家鸽,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的伤害,都会收到同等甚至加倍的反击。而如果在目标的指引下,能量会更有序有方向的释放,伤害便会减小到最低程度。
坏情绪就是钻了思维混乱的.空子,在一团乱麻、满眼雾障的情况下,我们分不清哪是坦途、哪是陷阱,我们不知道何时转弯、何时止步,只一味的乱冲乱撞,这样,按下葫芦起来瓢是常有的事。
激情缺失也源自没有目标。在单调重复的生活中,单调重复着那些事,周而复始;时光流逝,却发觉没有更多新体验;这样的人生,乏味而无聊。
当我们一旦知道自己需要什么、适合做什么、怎么去做时,便会被这股源自心灵的力量吸引着、奔跑着、快乐着、苦恼着,所有那些说不出意义的心思与手段,都会黯然失色。
举凡心胸宽广者,一定是抱负不浅者。他们有的对生命有了较为透彻的理解,成为平淡生活中不露相的智者,争一步、退一着都无所谓,只看重生命本真的快乐;或者心怀广博,情系一方,依托了爱与奉献的力量,逢山开路、遇水架桥,自信着、坚强着、快乐着。
心中有丘壑者,不会在同情或计较之间辗转反侧,因为他要的不是一个合理的行为评判,而是自己所追求的大方向能不能更好更快的实现。
所有与沾沾自喜、耿耿于怀相似的浅层次心境,都会在志向的映照下烟消云散,取代之的是对事理的研究,对未来的把握与对过去的总结。也许仍旧不会尽如人意,但已然真正做到了无愧我心。
这是很奇妙也很脆弱的体验过程,奇妙在只要这样的生活着,你便会将以往的毁誉抛在脑后;脆弱的是,如果稍有懈怠,便会失去自我追求的指引,重新迷失在难断的是是非非中。
何去何从,仁智互见了。
篇5:课堂提问是提高高中语文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论文
课堂提问是提高高中语文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论文
阅读教学中的课堂提问主要包括教师提问和学生质疑两个方面,是高中语文教学中常用的一种方法,它对改进教学方式、发展学生思维、增强师生互动、收到较好的教学效果有着积极作用,应积极提倡。
在教学中,怎样提问才有利于学生掌握知识、培养能力、发展智力呢?我的体会是:
一、避免盲目提问,提问要有鲜明的目的性。高中语文课堂教学是师生有目的的共同活动,提问就是要引导学生“上路”。因此,教师在备课时就要认真研究,根据教学内容、要求和目的及学生的实际情况,精心设计出提问的内容、提问的方式等。提问要有鲜明的目的性,要避免无准备的盲目提问。
二、问题设置要有区分度,难易适当。教师的提问既要考虑学生对知识的掌握和理解程度,又要体现知识的内在联系,符合学生的认识规律和水平。如果问题太过简单,学生不需思考便可回答,不利于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也不利于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如果问题太难,学生经过努力思考也无法回答,则容易造成学生的思想负担和心理压力,也不利于学生的'学习。因此,教师在教学中,先要了解学生的学习程度,深文浅教,浅文深教。设置问题应由浅入深,难易适当,然后再让学生带着问题去钻研课文,认真思考。
三、注意因势利导,使提问富有启发性,避免“大合唱”。高中语文课堂教学往往不会也不能按照预定的模式进行,教师提出问题后不要立即自答,应该留出一定的时间让学生去思考和讨论。在这个过程中,教师要注意观察学生的心理状态,特别是对于某些相似的问题,学生往往容易发生混淆,教师要引导学生找出其内在联系,分清其不同之处,达到承上启下、温故知新的目的。要相机引导,激发联想,使提问更富有启发性,这也是培养学生创造性思维的重要步骤。另外,教师在提出问题、引导学生解决问题时,要避免学生在回答问题时的“大合唱”。“大合唱”容易造成假象,使教师得到的反馈信息失真,不利于教师掌握学生学习知识的程度和真实情况,改进教学。
在高中语文课堂教学中,教师的提问固然重要,而培养学生质疑的能力则更为重要。那么,怎样引导学生提问,培养学生质疑问难的能力呢?我认为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要引导学生学会发现问题。宋代教育家朱熹说:“读书无疑须教有疑。”要让学生在课堂上提出问题,就必须在认真组织学生预习或自读上下功夫,教师或亲作示范,或教以方法,指导学生从遣词造句、谋篇布局、表情达意等诸方面去思索探讨,寻根究底,发现问题。
二、要鼓励学生敢于提出问题。学生通过自读,会不同程度地发现一些问题,但有少数学生由于某些原因不敢或不愿提出问题。对此,教师要耐心等待,多方启发;要学会“煽风点火”、热情鼓励,激发学生提问的兴趣和勇气。当学生提出问题时,不论所提问题是否贴近主题,不管问题的深浅,教师都应肯定他们的探索精神,决不能讥讽他们的幼稚或无知;相反,教师要以亲切的语言和诚恳的态度来安慰他们、鼓励他们,消除他们的紧张压抑感。这样一来,不仅缩短了师生之间的距离,还有利于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激发他们的求知欲。
三、要诱导学生善于提出问题。当学生提问的积极性被调动起来后,他们往往会提出数量众多、内容繁杂的问题,这时教师又要因势诱导,根据教学目的,有意识地引导学生提出较重要的问题。可通过经常性的“激励性训练”的方式(规定凡提出的问题抓住了重点、有利于突破难点,记高分),来诱导学生步入“正轨”,防止出现“乱问”、“滥问”,以免喧宾夺主,漏重点,丢难点。这样,学生在提问中学会提问,提问的质量也会大大提高,不仅锻炼了学生思维的敏捷性和深刻性,学生的阅读理解能力也会日益提高。
四、要热情给学生解决问题。韩愈说:“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学生提出问题,总是希望能得到理想的解决,否则就会使他们失望,挫伤他们提问的积极性。但解决问题的方法是多种多样的:或指导学生运用工具书自行解答,或发动其他学生解答,或选择关键问题教师亲自作答。总之,教师只能开导而不能包办,要让学生学会分析问题,提高自己解决问题的能力。
教师提问与学生质疑是相互联系的,教师提出的问题常常是在学生提问的基础上归纳出来的,学生提出的问题也常常可以作为教师提问的补充,把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对提高高中语文教学质量是非常有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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