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西安将集中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主题促进行动,本文共9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1:西安将集中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主题促进行动
西安将集中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主题促进行动
记者从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了解到,西安将集中开展以“整合区域资源优势、力促高校毕业生就业”为主题的2013年西安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行动,拓宽就业渠道,有针对性地帮助高校毕业生就业。
据介绍,本次就业促进行动活动服务对象主要包括201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往届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将在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及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开展系列招聘活动。其中,29日将在西安城市运动公园东广场举办由西安毕业生就业市场主办的“2013年西安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行动――高校毕业生招聘大会”;组织开展西安市“就业指导进校园”活动,计划分别赴西安交通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等院校开展就业指导;在西安工业大学北方信息工程学院,启动2013年第四期“西安市大学生创业培训班”;在西安体育学院开展“西安市大学生创业明星校园行”“厅局长校园行活动”,分析就业形势、普及创业知识,引导大学生转变就业观念。
活动期间,西安市还将设立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窗口,并进行跟踪服务,通过企信通短信平台及时向未就业毕业生发布招聘信息,推荐就业见习,提高毕业生就业竞争力。
篇2:天津将开展系列活动 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天津将开展系列活动 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日前,记者从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今年8到11月,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主题为“搭建服务平台,开辟绿色通道,助你实现就业”的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系列活动。全市将组织十场就业、创业讲座和政策咨询,举办160场招聘会,提供4万多个大学生就业岗位,计划年末实现90%高校毕业生走上就业岗位。
本次系列就业服务活动将重点开展“十百千万”专项活动,即在天津全市组织十场就业、创业讲座和政策咨询,举办百场招聘会,组织千家企业进场招聘,提供4万余个大学生就业岗位(其中就业见习岗位2万个)。记者了解到,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今年天津市将举办中国天津第三届创业项目展示推介会,展示推介会举办期间,在全市范围内还将开展创业展示月活动。天津市创业中心将在市级创业项目库中,筛选不低于1万个项目参加展出,同时举办创业交流座谈活动,为有意参加创业培训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信息,给予创业扶持,提高创业成功率。
活动期间,对享受助学贷款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失业一年以上高校毕业生以及零就业、单亲、低保、失去双亲、直系亲属有重大疾病的.家庭中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将统一开展进家入户就业援助活动。街镇劳动保障协管员、农村就业信息员将入户了解这些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家庭情况、就失业状况和就业需求,并填写《困难高校毕业生情况调查表》、《就业援助需求调查表》。 对认定的困难高校毕业生,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就业信息员将实施盯人帮扶,开展送政策、送岗位、送技能、送服务的“四送”活动。到9月末,除困难高校毕业生个人原因外,将全部落实就业岗位。
通过本次系列就业服务活动,预计到今年末,天津将实现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不得低于90%的工作目标。
篇3:张家口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集中开展
张家口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集中开展
从本月开始,我市将利用3个月时间集中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工作。日前,市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对此项工作做出全面部署。
就业总体形势不容乐观
据了解,全市尚未实现就业和历年沉积的高校毕业生约有1.5万人,明年还将新增高校毕业生1.2万人,就业形势严峻。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出台了一系列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相关政策措施,并在新一届高校毕业生求职高峰到来前,集中力量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工作。
采取三种方式摸清底数
按照要求,全市各县区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将于11月10日至11月30日,以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数据库中,我市生源毕业后从未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单位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为重点,通过数据核查、登记调查、入户普查三种方式,进行全方位调查摸底。在此基础上,我市将对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建立一人一卡台账,实行实名管理和动态监测。对就业困难的`大学生,将对其实行“一对一”帮扶,提供有针对性的职业指导,并通过公益性岗位等措施进行托底安置。
征集开发三类岗位促进就业
据悉,我市各县区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将于11月15日至12月底,在全市征集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和见习岗位,开发公益岗位。首先,就业岗位征集将以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和岗位需求潜力较大的单位为重点,明年1月底前,我市将征集到的岗位通过适当形式向社会发布。其次,继续在大型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征集不同类型、不同要求的见习岗位,明年1月底前通过各种就业服务帮扶措施和服务平台,完成高校毕业生与岗位的对接,实现见习上岗。此外,各县区还将有针对性地开发一批适合大学生的基层管理和公共服务公益岗位,形成一定规模的岗位储备,12月底前全市开发500至800个公益岗位,确保满足困难大学生的保障性安置。
“三支一扶”志愿者将于11月底前就业
据悉,已于今年7月底服务期满的126名“三支一扶”志愿者,目前面临就业难题。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为进一步做好这部分志愿者的就业工作,我市各县区将拿出专项编制指标予以接收,并于11月底前落实就业岗位。
篇4:西安七成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年底将实现就业
西安七成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年底将实现就业
在近日举行的全国秋季人才交流会上,西安市人事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西安市将加大对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推进力度。到今年年底,目前西安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要有70%找到工作岗位,未就业的困难毕业生就业率达到100%。
据统计,今年西安市大学生实际就业率达到78.1%,6~9月,仅西安市市属单位就接纳大学生3.6万人。为提高大学生就业率,市人事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西安市将进一步加大对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推进工作,同时加大对困难家庭大学生的援助。到年底,我市未就业大学生要有70%找到工作岗位,困难大学生的就业率更要达到100%。此外,今年陕西有3万大学生要进入见习基地实习,其中西安市有3000个名额,年底要保证这3000名大学生全部进入见习基地学习。
篇5: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行动计划
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行动计划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市属及驻市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行动计划 实 施 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全力应对就业压力,按照市政府《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结合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服务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出发点,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当前就业工作的首位,进一步落实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各项政策措施,不断完善就业扶持政策,健全市场配置机制。广开门路扩大就业,坚持以创业带动就业,用指导和服务促进就业,重点实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十大行动计划”,全力确保就业局势稳定。 二、促进就业行动计划 (一)民生实事落实计划 严格按照省上安排,选拔600名左右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选拔450名左右医疗卫生专业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50名左右兽医专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兽医站工作。6月初发布公告,6月底组织报名,7月底组织选拔考试,9月份安置上岗。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畜牧局、市财政局。 (二)赴基层就业计划 认真组织实施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 、 “选调优秀大学生”等引导高校毕业生赴基层的各类就业计划,招考“三支一扶” 高校毕业生130名、“进村社区” 190名、 “特设教师岗位”587名,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50名左右。11月底前将招考录用的'高校毕业生安置到位。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团市委。 (三)公务员考录计划 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重点是经过基层锻炼的高校毕业生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其他社会人员,为全市公检法系统和各乡镇党政机关招录282名公务员。12月底完成录用工作。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 (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 从现有紧缺的市、县(区)编制资源中挤出980个左右事业岗位(含为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选拔100名工作人员),面向择业期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11月底前完成招聘工作。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五)研究生安置计划 对天水籍回生源地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按照专业对口原则进行考核之后,妥善安置工作岗位。今年计划安置70名左右。计划在12月底完成。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六)进企业及灵活就业计划 认真落实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各类企业就业的政策措施,组织好各级各类人才交流洽谈活动,帮助不少于2800名高校毕业生通过人才市场实现就业。 责任单位:市、县(区)人社局(人事局)。 (七)域外输转就业计划 加强与外地人才交流机构的联系,积极拓展域外就业空间,采取“请进来招聘”、“走出去推荐”的方式输转就业,年内域外输转高校毕业生就业不少于1000名。 责任单位:市、县(区)人社局(人事局)。 (八)公益性岗位安置计划 积极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优先安置纯农户零就业家庭和城镇就业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并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解决800名高校毕业生就业。计划在12底完成。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九)创业带动就业计划 认真落实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创业的各项政策措施,为有创业意向的高校毕业生提供系统指导和服务,完善扶持政策,降低创业门槛,改善创业环境,保障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的各项权益,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篇6: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的通知
人社部明电[]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厅(局)、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
今年以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决策部署,积极实施各项政策措施,开展形式多样的就业服务活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取得有效进展。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工作任务十分繁重。为贯彻国务院第67次常务会议精神,定于今年7-9月,在全国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集中精力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
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今年下半年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局势基本平稳。要在努力使更多的高校毕业生在离校前实现就业的前提下,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制定工作计划,确定目标任务,实施工作调度,加强工作督导。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会同教育、财政等相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共同推动工作。要重点在第三季度集中所有力量开展工作。力争在今年底使大多数登记求职的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并确保家庭困难和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当年实现就业。
二、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落实力度
要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的具体措施,全面推动政策落实,充分发挥政策促进就业的实效。要加快落实到城乡基层岗位就业的相关补贴、到中西部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农村基层就业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企业吸纳专科以上毕业生在城市落户、重大科研项目承担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等政策,着力拓宽高校毕业生到各类企业就业、到城乡基层就业的渠道,扶持更多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要加强对本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落实情况和工作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对政策不落实、工作进展慢的地区要重点督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统筹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项目
要加快各类高校毕业生就业项目实施进度,组织更多的.高校毕业生报名参加。各高校要配合有关部门抓紧实施基层就业项目和应届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及时组织报名参加。承担重大科研项目的高校及科研单位,要根据自身情况,按有关规定积极聘用高校毕业生。要抓紧建立健全项目统筹实施工作协调机制,以省级为单位,在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导下,加强项目岗位需求统计、报名选拔招募、服务岗位派遣等方面的协调工作。进一步细化各项政策,特别是在参加社会保险、调整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服务期满就业服务工作等方面要采取有效措施,并做好与已有政策的衔接配套工作。
四、积极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登记管理工作
教育部门和高校要加强对档案和户口仍留在学校的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也要积极协助做好就业服务等工作。对回到原籍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以人才交流服务机构为主体,做好登记管理工作。要登记造册,摸清底数,建立专人联系制度,实施动态管理。尚未机构改革的地区,人事、劳动保障部门要统筹协调,全面掌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情况,做好跟踪服务和就业政策落实工作。
五、大力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活动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部门及高校要进一步加大合作力度,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为应届毕业生免费提供就业服务。各级教育部门要会同高校进一步强化对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等各类困难群体的就业帮扶,通过优先推荐、给予求职补贴等方式,开展个性化就业帮扶,继续深入细致地做好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心理辅导和思想政治工作。
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对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系列活动进行具体部署。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第三季度动员各类就业服务机构集中开展面向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活动,加强就业指导,积极提供就业信息,落实相关就业扶持政策。要结合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所学专业和就业意向,组织其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并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税费减免和小额担保贷款等政策。要将公共就业服务与开发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紧密结合起来,参考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目录,开发和推介一批城乡基层就业岗位。
六、认真实施“三年百万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完善一批见习基地,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全年见习目标任务顺利完成。要积极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的申报受理、审核认定、信息发布工作,帮助一部分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进入见习基地。切实落实见习期间的基本生活补助政策,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和地方政府提供基本生活补助。对中西部财政困难地区应由当地政府所负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补助,可从中央财政就业补助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中给予适当支持。要指导和配合见习单位进一步完善见习管理制度,加强对见习过程的指导和管理,提高见习质量。要做好见习与就业工作的配套衔接,对见习期满仍未就业的人员及时提供相关服务。
七、强化对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
各地要将家庭困难高校毕业生以及长期失业、残疾人等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列为重点帮扶对象,积极提供就业援助。要建立本地生源困难毕业生信息库,为困难毕业生提供“一对一”的就业帮扶。要落实促进困难毕业生就业的各项扶持政策,通过优先推荐就业和见习岗位、帮助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等方式,力争使所有困难毕业生在年底前实现就业。少数民族地区要高度重视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问题,制定专门工作计划,实施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强化政策扶持,强化就业服务,加大就业援助力度。
八、深入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宣传工作
要继续大力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宣传咨询活动,使各级相关工作人员运用和执行政策,广大高校毕业生和家长知晓和理解政策。要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的宣传,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克服困难,增强信心。要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先进典型宣传,积极营造社会氛围,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企业生产一线,面向城乡基层服务一线,面向西部边远地区建设一线,到祖国经济和社会建设最需要的地方去建功立业。
九、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统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掌握回原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情况。要从7月起,按月填报《离校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并于次月3个工作日内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其他有关重要情况也请及时上报。
联系人:王筱源
电话:010-64050989(传真),64079597(传真),64001956
电子邮箱: wxytongji@yahoo.cn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财政部
二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篇7:天津多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天津多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在金融危机影响、企业用工减少的情况下,天津计划采取多项措施,多渠道、切实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今年,天津市应届高校毕业生将达11.4万人,由于面临与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困难企业裁减人员的局面,高校毕业生就业难度加大。
日前,天津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意见》,将从多方面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
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天津将坚持把新建项目和生产经营企业作为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重要载体。按要求,新建项目立项时须安排一定用工,签订用工意向协议;新建项目开工时须制订培训计划,提前开展专业培训;新建项目竣工时须及时安排用工,组织企业生产经营。
鼓励自主创业。天津市有关部门将组织和鼓励有创业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学成创业。放宽市场准入条件,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首次出资额允许为零。放宽学籍管理,在校生自主创业的,两年内保留学籍。
扩大就业见习。今年见习基地总量将增加到1000家,见习基地容量扩展的同时,安排3万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进行为期3个月至12个月的见习。按要求,见习基地应与见习人员签订见习协议,明确见习岗位、待遇标准、见习期限等内容,规范见习活动。
组织开展创业实训。天津将认定一批有条件的企业为创业实训基地,安排有创业意愿和能力的毕业学年在校生和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实训基地进行3个月至6个月的创业实训,增强创办企业的能力。实训期间享受相应的补贴。
组织学师学业学艺。天津市工商联等部门将选聘1000名优秀企业家、高级工程师和高级技师,以“师传”和“亲传”等方式,帮带3000名有创业意愿和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了解创业经验,学习管理方法,掌握专业技术,提高创业成功率。
企业家与毕业生通过自愿选择,签订不超过一年的学师学业学艺协议,其间企业按月提供一定的生活费,政府给予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扩大公益就业岗位。天津每个街道、乡镇、村将选聘一名高校毕业生,从事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产服务、生活服务、救助服务等公益工作。工会、共青团、妇联选聘一定数量的高校毕业生,从事创业和就业等公益工作。全市公益性岗位安置5000人,进行1年以上锻炼,给予岗位和社会保险补贴。
鼓励到基层单位和边远地区工作。天津将继续组织实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招募工作。落实好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天津市人民政府服务基层奖励金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机关招考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将优先录用经过基层锻炼的高校毕业生。
鼓励继续学习深造。2009年研究生招生计划增加1000人以上;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计划增加15%以上;适当扩大成人本科应用型人才的招生规模,鼓励专科(高职)毕业生到成人院校继续学习。
篇8:河北“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河北“四条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今年下半年,河北省将把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落实全省就业工作的重点。通过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自主创业和鼓励骨干企业及科研项目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四条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同时,针对毕业离校环节,河北省将搞好毕业生离校前后政策和措施的衔接,对没有落实就业岗位的`,离校是告之帮扶政策和渠道;对回到原籍未就业的,做好跟踪服务;对愿意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全部纳入创业培训。同时,将零就业家庭、城乡低保家庭等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列为重点帮扶对象,建立托底安置的机制。
篇9:江苏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新政
省人社厅昨日下发通知,明确将采取多项举措,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对就业困难毕业生100%帮扶,保持高校毕业生就业稳定。
今年我省高校毕业生达54.8万人,就业总量仍居高位。为了让尽可能多的毕业生及时找到岗位,我省将细化完善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小微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等政策措施,加强对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的支持。畅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继续统筹实施各类基层就业服务项目,做好各类项目之间的政策衔接,健全完善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服务保障机制,解决好薪酬待遇、社会保险、职称评定等实际问题。
落实好税费减免、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社保补贴、培训补贴、求职创业补贴等政策,充分发挥政策引领保障作用。结合产业转型升级和创新驱动发展,我省将深入挖掘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创造的就业机会,省人社厅将专门出台指导意见,大力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
深入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及时、准确、全面获取高校毕业生实名信息和服务需求,有针对性地提供职业指导、岗位信息、技能培训、就业援助等服务,确保实名登记率和就业服务率均达100%。对长期失业的毕业生和就业困难毕业生,准确掌握底数,针对其特点和需求实施“一人一策”专项帮扶计划,制定个性化求职就业方案,做到精准帮扶。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智力密集型、技术密集型、知识密集型和技术岗、管理岗等就业见习岗位,今年全省组织开发就业见习岗位不少于2万个。
深入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重点支持高校毕业生到新兴产业领域创业。着力提升创新创业服务水平,会同有关部门以有创业愿望的'大学生为重点,编制实施专项培训计划,进一步丰富适合大学生的创业培训项目,充实创业培训师资,推进大学生创业载体建设,建立健全创业项目开发征集和遴选推介制度,今年拟新增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500个,引领大学生创业不少于1.6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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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帮助大学生就业创业,今年句容市将采取一系列鼓励和引导措施,通过开展实名登记、政策宣传、赴外招聘、就业见习、创业帮扶等工作“五个到位”有效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
实名登记到位。通过句容人才网、大中专就业指导中心,获取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具体信息,做好实名登记工作,及时更新句容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库,确保“返乡一人,登记一人”。截至目前,共有946名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进行了实名制简历登记。
政策宣传到位。借助句容人才网、公众微信平台、现场集中咨询等方式多渠道宣传句容市就业创业政策。给来人才市场报到登记的毕业生发放人才服务指南和青年大学生创业大赛宣传册,大力宣传句容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
赴外招聘到位。重点实施一系列赴外招聘计划,组织部分企业赴徐州、西安、南京、哈尔滨等地,参加“百家企业高校行专场招聘会”“江苏省新兴产业人才交流会”“镇江‘双高’人才招聘会”等招聘活动,力争引进更多优秀高校毕业生。目前,句容市人才服务中心已征集到204家重点用人单位3250个就业岗位,其中本科及以上岗位需求1920个。
就业见习到位。完善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建设,广泛征集毕业生见习单位,按照不同专业类别建立就业见习基地。同时,选择制度健全、见习效果好的基地作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示范基地”,积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目前句容市共有14家省级见习基地,42家市级见习基地。
创业帮扶到位。开展第二届“智汇容城 福地句容”青年大学生创业大赛,同步完善多个配套政策,吸引周边高校毕业生来句创业。出台并实施政府人才津贴、人才安居保障、启航贷等多项具体服务政策,将高校毕业生创业作为扶持重点,全方位提供政策扶持。借助人才科技工作服务站、青年创业帮办服务中心等,为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培训和创业实训。建立创业大学生信息管理服务系统,设立服务专线,全面提升创业公共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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