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千学网!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实用文 > 其他范文

宁夏将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 促1.9万大学生就业

时间:2023-03-01 08:25:43 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宁夏将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 促1.9万大学生就业,本文共12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宁夏将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 促1.9万大学生就业

篇1:宁夏将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 促1.9万大学生就业

宁夏将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 促1.9万大学生就业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主席王正伟在正在召开的宁夏“两会”上提出,今年宁夏要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力促1.9万名高校毕业生就业。

宁夏教育厅相关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宁夏总共有应届高校毕业生20217人。同时,根据往年规律,今年还将有3000-4000名区外求学的宁夏籍大学生回来找工作,就业压力很大。

据了解,宁夏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包括:鼓励和引导8000名应届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国有企业就业;机关事业单位招录公务员和工作人员1000名;安排1000名大学生任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组织1800名大学生到农村开展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安排事业单位实习2000名;安排重点工程项目实习2000名;组织参加企业见习1200名;推荐区外就业1000名;扶持自主创业或自谋职业1000名。

另外,王正伟表示,宁夏还将做好城镇困难群体的就业工作,一旦出现“零就业”家庭,政府将想方设法促成一人就业。2010年,宁夏全年将新增城镇就业6.6万人,培训城乡劳动力7.5万人,帮助6000名城镇长期失业人员实现就业。

王正伟还透露,今年宁夏计划安排创业就业资金2.6亿元,以培养更多小老板,孵化更多小企业,创造更多新岗位。

根据规划,宁夏计划全年创办小企业2000个,培养小企业主2000名,创造新岗位2万个。

篇2:宁夏:出招促高校毕业生就业

宁夏:出招促高校毕业生就业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就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下发通知,制定相关措施,推动今年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据介绍,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当年新招收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20%以上,可按规定申请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在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方面,对符合条件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篇3:宁夏出台新政策促高校毕业生就业大学生就业

宁夏出台新政策促高校毕业生就业(大学生就业)

“有102人获得补助资金,虽然这笔资金不是很多,可这体现了政府帮助企业发展的好政策,我们以后还将吸纳更多的.宁夏籍高校毕业生。”7月4日,当得知企业将获得71.4万元的吸纳高校毕业生补助资金时,宁夏宝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一位负责人说。

据了解,为鼓励全区工业企业尽可能地吸纳宁夏生源的高校毕业生,宁夏出台鼓励民营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实行财政补贴政策。在这一政策的鼓励下,从20到,银川市320多户民营工业企业,共吸纳了3000多名宁夏籍高校毕业生,共计获得自治区补助资金2727.1万元。

另据银川市工信局运行服务处相关负责人徐超介绍,自治区今年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方面又出台新政策,一是对招收高校毕业生的中小企业,各级财政将优先安排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提供技术改造贷款贴息。二是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当年新招收高校毕业生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的2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0%)以上的,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并享受财政贴息。三是各类企业每吸纳一名宁夏籍高校毕业生,一次性给企业上岗培训补贴5000元。

篇4:内蒙古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

内蒙古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今年内蒙古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推动更多的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

据介绍,内蒙古把实施就业促进计划作为帮扶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重要手段,进一步加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工作,健全未就业毕业生实名数据库,组织专人定期入户调查,摸清就业需求,实行动态管理。

内蒙古将深入开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专项行动”,组织有条件的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与企业对接,开展定向式、定岗式培训,引导更多的`高校毕业生实现技能就业。

根据高校毕业生的特点和需求,内蒙古将广泛开展就业政策宣传,提供有针对性的职业指导,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高求职应聘能力。内蒙古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和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将广泛收集发布岗位信息,有针对性地开展分行业、分专业专场招聘活动和网络招聘活动,拓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

目前,内蒙古全面推行高校毕业生就业实名制,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并纳入户籍所在地失业人员统一管理,全面落实为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人事档案托管等相关就业服务和扶持政策。

篇5:宁夏敲定高校毕业生就业实习计划

7月18日,宁夏人事厅、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培训实习工作的通知》,20我区将继续实施1000名高校毕业生就业实习计划,选派1000名高校毕业生到县以上事业单位培训实习,培训实习时间为一年,培训实习对象为年应届宁夏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这是我区第三年实施培训实习计划。

据介绍,凡未落实就业单位的200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均可于8月1日至5日就近到所在市人才交流中心报名,9月初组织就业培训,按照兼顾所学专业和食宿方便的原则,就近安排到县以上事业单位培训实习,

培训实习期间自治区财政厅按每人每月45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财政将补助经费直接划拨到自治区和五市人才交流中心高校毕业生实习专用帐户,各地人才交流中心要为毕业生建立个人银行卡。

高校毕业生就业实习工作由自治区人事厅和各市人事局负责。各地人才交流中心为培训实习的高校毕业生免费提供人事档案管理、职称评审、代办集体户口等服务;毕业生实习期间计算工龄,由各地人才交流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并装入本人档案。培训实习期间,毕业生可在实习单位实习,也可到其他单位择业。毕业生因故离开实习单位,财政补助随即停发。

来源:新消息报

篇6:宁夏四部门联手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宁夏四部门联手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厅、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近日联合出台了 《关于贯彻落实科研项目承担单位吸收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有关政策的意见》,拓宽就业门路,鼓励高校毕业生到科研项目单位就业。

《意见》鼓励承担科研项目的科研机构、高校和企业,在所承担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973计划、863计划等国家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和自治区级科技重大专项等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需要聘用高校毕业生作为研究助理或辅助人员参与研究工作。聘用对象主要以优秀的应届毕业生为主,包括高校以及有学位授予权的科研机构培养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高校毕业生参与项目研究期间,其户口、档案可存放在项目承担单位所在地或入学前家庭所在地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聘用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或到其他岗位就业,就业后工龄与参与项目研究期间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篇7:宁夏渠道促1.9万名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

宁夏10条渠道促1.9万名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

鼓励到企业就业7000名;机关事业单位考录公务员和工作人员1000名;招聘特岗教师名;鼓励应征入伍500名;安排“三支一扶”1500名;安排特岗见习医生1000名;安排到事业单位实习2000名;鼓励到区外就业1000名;组织参加企业见习2000名;引导和鼓励自主创业或自谋职业1000名。

12月30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决定,继续将创业就业列入自治区民生计划和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中,并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就业工作的首位。上述10条渠道,就是力促1.9万名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具体举措。

自以来,宁夏自治区人民政府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开始纳入实施10项民生计划为民办30件实事中。,宁夏拿出1.47亿元力促1.85万名高校毕业生就业。至今年底,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对民生计划的.满意度测评中,宁夏包括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在内的创业就业工作高居民生计划满意度测评的榜首。

篇8:天津将开展系列活动 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天津将开展系列活动 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日前,记者从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今年8到11月,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主题为“搭建服务平台,开辟绿色通道,助你实现就业”的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系列活动。全市将组织十场就业、创业讲座和政策咨询,举办160场招聘会,提供4万多个大学生就业岗位,计划年末实现90%高校毕业生走上就业岗位。

本次系列就业服务活动将重点开展“十百千万”专项活动,即在天津全市组织十场就业、创业讲座和政策咨询,举办百场招聘会,组织千家企业进场招聘,提供4万余个大学生就业岗位(其中就业见习岗位2万个)。记者了解到,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今年天津市将举办中国天津第三届创业项目展示推介会,展示推介会举办期间,在全市范围内还将开展创业展示月活动。天津市创业中心将在市级创业项目库中,筛选不低于1万个项目参加展出,同时举办创业交流座谈活动,为有意参加创业培训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信息,给予创业扶持,提高创业成功率。

活动期间,对享受助学贷款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失业一年以上高校毕业生以及零就业、单亲、低保、失去双亲、直系亲属有重大疾病的.家庭中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将统一开展进家入户就业援助活动。街镇劳动保障协管员、农村就业信息员将入户了解这些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家庭情况、就失业状况和就业需求,并填写《困难高校毕业生情况调查表》、《就业援助需求调查表》。 对认定的困难高校毕业生,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就业信息员将实施盯人帮扶,开展送政策、送岗位、送技能、送服务的“四送”活动。到9月末,除困难高校毕业生个人原因外,将全部落实就业岗位。

通过本次系列就业服务活动,预计到今年末,天津将实现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不得低于90%的工作目标。

篇9:天津:实施1123系列服务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天津:实施1123系列服务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从天津市人力社保局获悉,今年该市将继续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就业工作首位,进一步完善政策,健全机制,拓宽渠道,千方百计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据介绍,今年该市高校毕业生预计将达到12万人,创历年毕业生就业人数之最,就业压力进一步加大。为破解难题、缓解压力,努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今年本市将重点采取七项措施:

一是实施1123系列服务。向应届毕业生发放1张就业服务卡,给予1次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补贴,提供2次职业指导,实施3次职业介绍;

二是创建企业与高校联盟。全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与高校实施对接,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岗位推介等定向服务,年内发展到家,提供2万个以上岗位;

三是开展“十百千万”活动。开展十个就业专项活动,组织百场就业讲座,举办千场招聘会,实施万家企业送岗进校园活动,多渠道促进就业;

四是扩大就业见习规模。今年青年见习基地发展到2000家,见习规模达到3万人,见习就业率实现90%以上;

五是开展企业家带徒授业活动。会同教委、工商联、工青妇等部门,组织千名企业家帮带大学生学习创业经验和技能;

六是推行大学生创业计划。开展创业培训、创业教育进课堂等活动,通过学校推荐、专家评估、政府扶持,促进更多的大学生在实践中创业,在发展中成长;

七是启动大学生产业工程师培养计划。研究制定鼓励大学生到企业就业的岗前培训、社保补贴、职称评审等扶持政策,为大学生到企业就业营造良好环境。

篇10:西安将集中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主题促进行动

西安将集中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主题促进行动

记者从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了解到,西安将集中开展以“整合区域资源优势、力促高校毕业生就业”为主题的2013年西安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行动,拓宽就业渠道,有针对性地帮助高校毕业生就业。

据介绍,本次就业促进行动活动服务对象主要包括201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往届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将在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及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开展系列招聘活动。其中,29日将在西安城市运动公园东广场举办由西安毕业生就业市场主办的“2013年西安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行动――高校毕业生招聘大会”;组织开展西安市“就业指导进校园”活动,计划分别赴西安交通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等院校开展就业指导;在西安工业大学北方信息工程学院,启动2013年第四期“西安市大学生创业培训班”;在西安体育学院开展“西安市大学生创业明星校园行”“厅局长校园行活动”,分析就业形势、普及创业知识,引导大学生转变就业观念。

活动期间,西安市还将设立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窗口,并进行跟踪服务,通过企信通短信平台及时向未就业毕业生发布招聘信息,推荐就业见习,提高毕业生就业竞争力。

篇11: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大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

关于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大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0〕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有关部门、各地区、各高校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克服国际金融危机造成的严重冲击,实现了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基本稳定。,全国高校毕业生将达630万人,就业任务十分繁重。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当前就业工作的首位,通过实施“2010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0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的总体安排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安排: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3号)所提出的各项政策措施,健全市场机制,广开就业门路,强化就业服务。在20工作中,要更加注重拓展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中小企业和自主创业的就业渠道;更加注重开展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就业服务;更加注重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转变就业观念;更加注重做好基础工作,逐步建立并完善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长效机制。

(二)目标任务:努力使应届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初次就业率达70%左右,当年底总体就业率达80%以上;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都能参与到相关就业准备活动中,得到免费公共就业服务;相关领域制度改革和长效机制建设得到进一步深化。

二、“2010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主要内容

(一)实施“岗位拓展计划”,大力拓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

1. 拓展产业就业岗位。结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创造更多智力密集型就业机会。结合扩大内需、结构调整和产业调整振兴规划,把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产业升级作为新的就业增长点,不断拓展相关产业的就业规模,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机会。支持鼓励相关行业和产业与高校联合开展专项岗位对接活动,全方位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2. 拓展企业就业岗位。大力疏通高校毕业生到各类企业就业的主渠道,特别是拓展到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的就业空间。进一步清理制度性障碍,做好劳动保障和人事代理服务,切实解决档案管理等问题,认真落实直辖市以外城市对企业招用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的落户政策。加强执法监督检查,保障到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的合法权益。建立多层次服务外包企业与高校毕业生就业对接体系,落实相关优惠政策鼓励服务外包企业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3. 拓展科研项目就业岗位。继续实施和完善鼓励科研项目单位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有关政策,进一步做好科研项目单位聘用高校毕业生作为研究助理或辅助人员参与重大科研项目研究在户口、档案管理、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工作,并完善组织管理。鼓励中央大型企业科研项目吸纳高校毕业生作为研究助理或辅助人员。

4. 拓展基层就业岗位。进一步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基层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实施“高校毕业生社区就业计划”,开发社区管理就业岗位和养老服务、社会工作等领域的社区公益就业岗位,力争全国每个社区至少配备1名高校毕业生。鼓励医学类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充实农村基层卫生服务队伍。拓宽农科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就业渠道,积极引导农科毕业生到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一线工作。按照统一征集岗位、统一发布公告、统一组织考试、统一服务管理的原则,统筹实施2010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项目,做好各项目之间政策衔接,进一步落实并完善对项目期满人员的就业政策措施。各地要尽快制定实施鼓励地方高校毕业生面向本辖区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办法。

5. 继续做好征集高校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工作。各地要及早启动2010年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理顺工作体制,简化工作程序,并认真做好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毕业生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工作。

(二)实施“创业引领计划”,大力推进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稳定灵活就业

1. 加强创业教育和培训,提高创业意识。各高校要开设相关课程对大学生进行创业教育,加强创业教育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参加创业培训,落实创业培训补贴政策。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和高校举办大学生创业大赛等活动,并探索与有关风险投资基金等结合,推进高校毕业生创业。

2. 强化创业服务。将大学生创业工作纳入各地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总体规划,实行创业培训、项目开发、小额担保贷款等一体化运作和服务。充分利用大学科技园、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等资源,建设完善创业实习基地以及孵化基地。

3. 完善创业扶持政策。对高校毕业生初创企业,可按照行业特点,合理设置资金、人员等准入条件,并允许注册资金分期到位。允许高校毕业生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和合同约定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对应届及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登记求职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自筹资金不足的,可按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可按规定享受贴息扶持;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贷款规模可适当扩大。完善整合就业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4. 稳定灵活就业。对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申报就业的,提供免费劳动保障和人事代理服务,做好社会保险关系等的接续。落实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逐步实现就业的稳定。

(三)实施“就业服务与援助计划”,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公共就业服务

1. 加强就业服务与就业指导。要强化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择业观。高校要建立完善就业指导服务机构,开设就业指导课并作为必修课程,提高高校毕业生求职就业能力。大力发展适合高校毕业生求职特点的互联网就业服务,加强对网络招聘市场的监管。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三个一”服务:送一批就业岗位信息进校园;组织专家开展一次就业政策咨询和职业指导活动;提供一本就业手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教育部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与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要加强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后管理服务工作的衔接,实现信息资源共享。要以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为重点,建立“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库”,确立“一对一”的帮扶工作机制,通过举办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就业服务月等专项活动,对凡是需要就业信息服务的,至少提供三次基本符合其条件的就业信息;凡是希望提高职业技能的,至少提供一次职业技能培训机会;凡是符合享受扶持政策的,帮助其落实有关扶持政策。各地、各高校还要针对女大学生特点,强化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促进就业公平。

2. 做实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就业能力。高校要加强与地方政府、行业协会、企业等的联系与合作,共建以促进就业为目的的实践教学和实习实训基地。高职院校要积极推进“双证书”制度,与行业企业实施多种形式的“订单式”人才培养。加大生产性实训教学安排,确保学生毕业前有一定时间的顶岗实习学习经历,并积极探索建立相关制度。各地要根据全国2010年组织35万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的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动员一批资质较好的用人单位作为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大力开发见习岗位。进一步健全见习管理制度,提高见习质量,落实见习毕业生的基本生活补助政策,鼓励见习单位积极招用见习毕业生。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开设见习登记窗口,完善见习服务。各地要结合市场需求和个人意愿,组织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落实相关政策。

3. 强化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各地要将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纳入当地就业援助整体工作中,提供及时的援助。落实困难高校毕业生免费参加各类招聘活动、公务员与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考免收其报名和体检费用、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等政策。落实基层公共管理和服务岗位就业高校毕业生的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政策。对在大城市聚居的长期失业高校毕业生,各地要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就业服务和援助,保障其合法权益。

4. 做好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鼓励少数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对少数民族地区结合实际开发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农牧业生产指导、生态环境保护等基层公益性岗位,安置少数民族就业困难毕业生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各专门项目招募人员时要向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予以倾斜。少数民族地区招录公务员和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国有大中型企业招用员工,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

三、“2010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当前和今后一个较长时期,以高校毕业生为主的青年就业成为我国就业的重要矛盾。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事关人才强国战略和建设创新型国家,事关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事关青年长远发展,需要高度重视。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当前就业工作的首位,纳入当地就业工作的总体规划,明确目标,强化责任,加强考核和督查。进一步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机构和协调机制,各地就业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重要内容,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按季通报工作进展情况,落实工作责任,共同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深入推进国办发〔2009〕3号文件的全面落实,进一步完善、充实和细化政策项目,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扩大实施范围,相应提高标准。进一步完善操作方法,畅通政策落实渠道。对政策落实薄弱环节、重点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和重点督查,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指导意见。

(二)进一步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制度和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制度,促进公平就业。各地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进一步完善就业管理服务,做好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工作,深化与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的报到管理、户籍、干部人事等制度改革,促进人才合理流动。要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制度,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工作体制。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教育部门要加强沟通,建立离校前后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统计会商制度,及时掌握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进展情况。要健全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制度,引导各类中介服务机构诚实守信,规范经营,提高服务水平。加强对各类招聘会的管理,大力开展人力资源市场清理整顿工作,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各地要认真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切实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取消就业体检中的乙肝检测项目,维护公平就业权利。

(三)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资金支持力度。各高校要根据就业形势和就业工作任务要求,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经费纳入学校年度经费支出计划,满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际需要,特别是支持家庭困难毕业生求职就业的需要。各地要按规定对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政策和就业服务所需资金给予保障。

(四)深化高等教育改革。教育部门和高校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加大学科和专业结构调整力度,提高人才培养的适应性。要深入开展市场需求调研,加强对各类专业人才需求的规律性研究,对就业状况不佳的专业要客观分析,区别情况采取有力措施予以调整。切实把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作为评价高等学校办学效果的重要指标,省级教育部门要继续深入落实就业状况与高校发展相关工作适度挂钩的制度,切实把毕业生就业工作状况作为学校招生计划安排、质量评估、经费投入、专业设置和班子考核等重要依据。

(五)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各地要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高度重视,宣传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宣传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自主创业的先进典型,宣传各地各部门好的做法和经验,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引导高校毕业生自觉转变就业观念,把自身的发展与社会需要紧密结合,到基层、到西部、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

各地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制定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大力推进201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二○一○年四月七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主题词:人力资源  高校毕业生  就业  通知

抄送: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民委、公安部、监察部、民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国资委、中科院、统计局、中国残联、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编办、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全国工商联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2010年4月8日印发

篇12:湖南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湖南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去年以来,受国际金融危机持续影响,湖南省就业形势十分严峻,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尤显突出。为解广大高校毕业生就业之难,湖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审时度势,及时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作出了系列决策部署和安排。今年初,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门研究部署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要求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当前就业工作的首位抓紧抓好。随后,省政府召开了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09〕24号)文件,全面部署安排了湖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5月份,省劳动保障厅、省人事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又联合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2009年湖南省离校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湘劳社政字〔2009〕7号)文件,决定对今年离校后经就业援助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促进其顺利、充分就业。各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积极推进,狠抓落实,逐步形成了一整套以“鼓励、提升、扶持、服务、托底”为核心内容的政策措施,保持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局势的基本稳定。椐教育部门统计,截止6月底,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53%。

一、积极鼓励就业

继续实施 “选派大学生到村任职”、“选调生”、“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等项目,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对到湘西地区就业满一定年限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实行学费代偿。鼓励高校毕业生在项目结束后留在原地就业,在事业单位招聘、公务员招考和报考硕士研究生等方面给予一定优惠。实施社保补贴、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等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充分发挥骨干企业和科研项目单位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作用。以高校毕业生为主要服务对象,组织实施创业带动就业、重点工程就业服务计划、承接产业转移就业服务计划等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多渠道促进就业。

二、着力提升能力

实施大学生特别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充分利用技工院校、就业培训中心等培训资源,采取集中培训、分散培训或培训基地与企业联合等形式,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技能培训和就业创业培训,并按规定标准给予培训补贴和鉴定补贴,进一步提升了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和市场适应能力。在各类院校广泛宣传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加大职业资格培训工程组织实施力度,在全省设立职业技能鉴定所400多个,年鉴定40万人以上,组织多次院校专场鉴定服务,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鉴定补贴,大学生实践能力明显增强。

三、全力扶持创业

一是从2009年起,省人民政府每年设立5000万元大学生创业专项扶持资金,专项扶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并视情况逐年增加。各级政府也要设立专项资金,扶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省科技计划增设大学生创新创业专项资金,支持高校毕业生在本省范围内进行科技创新和创业。二是优先安排有项目、带技术并得到资金支持的高校毕业生进入高新区和创业园创业。对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免收登记类和证照类等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月营业额未达到5000元或经商办企业所得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以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收入,免征营业税;经商兴办符合税法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按2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三是在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自筹资金不足的,可向户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按规定适当扩大贷款规模。从事当地政府规定微利项目的,可按规定享受贴息扶持。四是鼓励银行对符合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新招用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等城镇登记失业人数达到企业现有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根据实际招用人数,合理确定小额担保贷款额度,给予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的贷款。五是对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较多的高科技企业,在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对吸纳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人数达到在册员工10%以上的单位,给予税收优惠政策,并对所安置大学生按“4050”以下人员的标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六是规范企业裁员行为,引导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更多地保留高校毕业生技术骨干,对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可按规定在2009年内给予6个月以内的.社会保险补贴或岗位补贴,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困难企业开展在岗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资金补助。

四、强化服务就业

进一步整合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人才服务机构和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信息资源,免费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就业推荐等各类就业服务,对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免费提供档案户籍托管服务。对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建立了专门台帐,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对户档关系已转回生源地、择业期(2年)内在生源地以外地区落实了就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免费办理《就业报到证》,户档关系随迁。鼓励见习单位优先录用见习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和各级政府提供基本生活补助。组织开展了“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民营企业招聘周”等专项就业服务活动,帮助6万多名高校毕业生找到了就业岗位。

五、实施托底援助

对困难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各高校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求职补贴。各级机关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免收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的报名费和体检费。对离校后未就业回到原籍的高校毕业生,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人事档案托管等服务,并优先安排参加就业见习、职业技能培训等活动。对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纳入当地失业人员扶持政策体系。民政部门按照有关政策和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给予最低生活保障和临时救助。另外,最近各级政府和社区开发了一批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公益性岗位、用于对经重点推荐就业、就业见习、扶持创业、职业技能培训等就业援助后仍未实现就业的离校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进行岗位援助,并按照就业困难人员规定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湖北新政促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西安将集中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主题促进行动

高校大学生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范本

高校毕业生就业建议

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简报

415万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范本高校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简报

“首都人才市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启动

大学生就业支持计划

《宁夏将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 促1.9万大学生就业(合集12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