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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欠费业主的公开信

时间:2022-08-14 08:49:26 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致欠费业主的公开信,本文共9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致欠费业主的公开信

篇1:致欠费业主的公开信

尊敬的全体业主:

十余年来,XX苑物业管理处始终贯彻公司“亲情有序服务、共建美好家园”的质量方针,遵照“以人为本,业主至上”的服务宗旨,全心全意为XX苑的广大业主服务。全体员工恪守职责,想业主之所想,急业主之所急,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力争为小区居民营造一个安全、卫生、舒适、文明的生活环境。

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小区内也产生了一些新的矛盾,客观现实又使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造成物业服务工作处于一种被动、尴尬的局面,例如:小区部分业主不文明养犬扰民问题、私搭乱建问题、改变房屋用途等问题,都给物业工作带来了巨大压力。

小区车储库在规划建设时的设计用途分别是停车和储物之用,所有车储库根本不具备居住条件,但是部分有车储库的业主并没有按照规划的用途使用车储库,而是将其简单装修后对外出租,一些承租户在这种不具备居住条件的室内生活,势必会给其他业主在生活上带来一定的影响,对小区的环境也造成了一定的破坏,增加了火灾隐患,直接威胁着居民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对小区车辆停放、绿化、保洁以及小区治安等带来不良影响。对此,广大业主议论纷纷怨声载道,不断要求我们呼吁将车储库出租的业主尽快收回车储库,恢复其原有使用功能,以保证小区有一个安全、和谐、卫生、舒适的居住环境,XX苑小区是全体业主的家园,要靠大家共同维护。

另外,物业工作的正常开展,需要各位业主的大力支持与理解。随着各项成本的刚性增长,物业公司已面临着“入不敷出”的局面,为保证物业服务的工作质量,希望欠缴相关费用的业主尽快到物业公司办理缴费手续;

谢谢您的配合!

篇2:致欠费业主的公开信

尊敬的各位业主:

近期,我小区因欠交20xx年度物业服务费的业主陆续收到江苏xx物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催交律师函。之后不少业主立即前往物业交纳了服务费,但仍然有一些业主因种种原因至今没有交纳。据了解业主主要是对小区内违章建设、车辆停放乱、房屋质量(裂缝、渗水)、安防、房屋空置未享受打折等问题没能得到解决而拖欠或拒交物业服务费。

江苏xx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是xx花园小区前期物业管理单位。20xx年1月,物业管理处向业主委员会递交了前期物业工作报告,业委也在公示栏、xx花园业主委员会网站(www.xxxx.net) 进行了公告。

业委认为作为前期物业管理,在对违章建设的问题上,基本尽到了发现、制止、举报的义务。物业并无拆违的权利,在制止过程还多次受到业主打骂。发生违章建设未能有效制止关键在于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没有及时作为。目前小区违章建设的问题通过物业、业委积极向媒体、市政府主要领导反应已引起高度重视,成为目前大环境整治中的重点。我们相信通过政府的有力整治违章建设将会得到应有的处置。

关于安防、房屋质量(裂缝、渗水)等,应该属于开发商遗留问题,物业主要应该尽到帮助业主与开发商协调沟通的义务。当前通过物业、业委的共同努力,市房产管理处已经在组织协调,目前遗留问题业委也正在与新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交涉中。

关于房屋空置未享受打折问题,前期物业合同并未作出约定,由于一些业主未能及时向物业讲明空置,以致引起纠纷。20xx年度开始,业委与xx物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规定:业主应于每年的10月31日前缴纳当年物业服务费;业主认为有减免物业服务费合法理由的应在10月31日前提交书面申请,并由业主委员会决定或业主(代表)大会表决决定是否予以减免,否则应按规定予以交纳。对恶意拖欠物业服务费的业主,物业公司应以书面方式催交并提示每日加收万分之三滞纳金,催交不成的可通过法律诉讼予以解决。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入住或未使用物业,由业主提前向物业作出书面告知,物业服务费用可按收费标准的70%交纳。

随着小区建设的竣工,业主入住的增加,车辆的激增,物业管理中的一些问题也逐渐显现,一些保安、客服、维保人员的业务和素质跟不上小区的快速变化与发展。今年2月,业委专门召开物业各部门主管会议提出整改要求。当前车辆管理成为一大难点,由于地下车库产权不明,车库、路面车位如何划定及收费一时难以出台有效的措施。当前小区车辆秩序管理已经列入政府管理要求,相信在居委、物业、业委的共同努力下会出台相关规定治理小区车辆秩序。

由于物业和业委的宣传工作不够及时、不够全面,致使一些业主对有关的政策规定、 物业管理中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了解不够,也成为一些业主欠费的原因。业委希望通过这封公开信,通过业主的自我学习,通过查看业委网站了解我们的工作宣传,及时化解矛盾,尽到相应义务,不必要因此引起司法诉讼。当然确因物业管理的原因为业主带来经济损失或其他,业委也会支持业主讨回公道。从今年开始业委已建立了对物业的监督考核机制,以促进其规范履行合同义务,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xx花园小区具有优美的自然环境,同时入住的业主也都具有良好的素质。我们希望在全体业主的关心、支持、配合下共同营造优美、和谐的小区环境。

祝各位业主身体健康,事业兴旺,合家欢乐 !

篇3:致欠费业主的公开信

小区广大业主:

新春好!

伴随着新春的喜庆气息,我们迎来了。过去的一年里,在您们大力支持配合下,我们整治了新老城区20个小区环境,为文明县城创建做出了积极贡献。在新的一年里,为更好地改善小区人居环境、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县住建局决定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走进小区、入户问政”活动,目的是全面排查小区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全面提升小区整治工作,促进“三城同创”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本次“走进小区,入户问政”的范围包括20个商住小区和县3个安置区。主要内容包括小区配套设施建设、改变房屋用途、证件办理、违建拆除、房屋维修、安全管理等方面。重点是房屋质量、供排水、物业管理、储藏室、车库改变用途、房产证办理等业主反映强烈问题。

为全面详实掌握小区内存在的各方面问题,为下一步整治提供依据,县住建局决定于2月19日至3月10日期间集中开展“走进小区,入户问政”活动。请小区广大业主支持配合、积极参与。对您提出的问题和意见我们将认真梳理、研究采纳。

祝广大业主身体健康、工作顺利、阖家欢乐!

金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月19日

篇4:致欠费业主的公开信

尊敬的业主你们好:

由于你的欠费已影响物业的正常运作,也影响了已交费业主的权益。物业的服务都是依赖物业费的支撑,由于你们的长期欠费致使物业的工作举步维艰,即使这样我们还是努力坚持着,有些工作还得不到业主的支持。物业管理中心先垫资做好道闸,更有甚者还无理取闹,为了一点钱的问题就不考虑大家的安全,还说物业管理不好,再说了你自己一边欠着物业费,还乘着电梯上下,难道电梯不要维护费用吗?一边还说物业服务不好,一边还享受着物业为你提供服务。我想知道你让物业为你服务,你脸不臊吗?心不虚吗?乘电梯心安吗?对于任何原因不交纳物业费的业主,又享受了物业的服务,物业将采取一切讨债措施。如果影响了你的.生活,物业处说一声“对不起”,因为你的欠费,你对物业人员说过“对不起”吗?有的只是抱怨和谩骂吧!对于以不交物业费为荣的业主,我劝你还是保持一份理智,不要再有这样愚蠢的行为!否则你家的生活垃圾不会得到处理、你的通行得不到畅通、楼道的灯不会再亮、你周围的绿化也就不会再修剪。请你好好考虑!有问题可以到物管处协商,但是这不是欠费的理由。物业可以派人到你的工作单位讨要,也可以动用社会力量来讨要。请你积极协助交纳物业费。物业处也希望,已交费的业主和我们一起监督那些未交费的人,让他们感觉到,提着垃圾走下楼道也会脸红,因为他们在窃取属于你们的权益。由此衷心的感谢已交物业费的广大业主长期以来对物业工作的支持与理解!谢谢!

XX国际物业管理中心

20XX.12.30

篇5:致业主公开信

广大业主朋友们:

《物权法》第七稿即将再次在全国人大审议,就小区配套设施设备方面的规定,白云区业主之家积极响应北京市业主委员会协会的《要求<物权法>第六章保护业主权利业主联署倡议书》(详见附件一《倡议书》的号召,诚请广大业主朋友们积极参与联署签名活动。

我们认为《物权法》第六章应明确规定小区的共用设施设备的产权理应属全体业主所有,理据如下:

一、已支付对价。

一个楼盘的房子销售价格的高低,与该楼盘的配套设施设备多少、档次高低直接挂钩。

在同一地段,同一环境,一座单体楼房子的售价与一个拥有停车库、会所、游泳池、运动场所等等生活设施、运动、娱乐场所一应俱全的小区的房子的售价,相差是十分悬殊的。

开发商往往都凭借高品位的配套打出高价位的楼价。

显然,购房者已为配套设施设备支付了对价。

配套设施设备应是房屋的附属物。

当房屋权属归全体业主所有时,配套设施设备也只能归属全体业主所有。

二、确保为业主服务。

小区配套设施设备永久的共有性,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部分业主或大部分业主的生活、娱乐的需要。

如若归开发商所有或由开发商出售,配套设施设备的所有权、使用权始终处于流通与不稳定状态,那么,所有权完全可能高度集中于个别富人手中。

一个业主买下多个车位高价待沽,而众多业主却有车无位泊并不是个别小区的事(详见附件二《广州日报4月23日A3版小区车位贵过车价,业主愁》)。

甚至有人买下多个车位高价出租给非小区居住人士,致使配套设施设备失去服务于业主的功能,开发商完全背弃了高品位高楼价的广告违定。

如果遇上开发商破产,配套设施设备的所有权归属需审查,一查封就是几年甚至十多年以上,业主就得承受长期无配套设施设备可用之苦。

三、有利于小区的管理。

配套设施设备所有权归个人所有,必然造成小区管理的混乱。

比如说,游泳池、会所、车库等等,经营者出于盈利需要,不管是否在小区内居住,一概欢迎进入,这样势必造成小区管理混乱,小区内与非小区内的居住人员矛盾冲突。

四、明晰相关责任。

配套设施设备归个人所有,经营者肯定不会考虑经营会对小区环境以及对业主的正常生活的影响。

例如,外来人员开车到小区内的会所消费,就存在大量占用小区车位,加速小区路面的损坏,还可能破坏小区绿化及其他设施设备,那么,如何界定相关的责任难度很大,经营者与业主的矛盾冲突由此而起。

我们认为,为了小区长期和谐稳定,《物权法》应将配套设施设备的产权明确规定归全体业主共有。

有一种说法认为,如果配套设施设备规定归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就会把配套设施设备的建设成本打入楼价,从而推高楼市。

其实,这种看法不合情理:(1)既然开发商售楼时大张旗鼓强调小区的配套,就是为了使购买者接受其开出的楼价。

因此,配套设施设备的`成本实际已包含在楼价之中。

(2)楼价的高低,是多种因素构成的,配套设施设备的成本归属绝不可能推高楼市,而且,以剔除配套设施设备的成本来虚低楼价,只不过误导购房者先部分付款(买家居)入住后全额付款(买车位等)而已。

那么,其实质楼价并没有降低,相反,业主一旦入住,车位价格已成打死狗讲价,为什么不可以一口价让购房者清清楚楚呢?什么有“约定的按约定”的规定,在强者(开发商)与弱者(购房者)的利益博弈中,弱者始终是最后买单人。

所谓“约定”势必成为开发商弱肉强食的“指定”,弱者在信息不对称中只会被骗。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物权法》第六章应明确公共配套物业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

否则,公共配套产权的分散性,多样性,复杂性将会成为业主与开发商、业主与物管、业主与经营者矛盾纠纷的导火索,小区永远无法和谐稳定。

广大业主朋友们,如果你们赞成我们的以上分析,请积极踊跃签名支持,因为,公共配套产权规定归全体业主所有的话,您也有一份。

广州市白云业主之家

20**年2月26日

篇6:新年致业主公开信

尊敬的业主:

您好!值此新年之际,卓达物业恭祝您及家人新年新气象、新年交好运!

多年来,卓达物业在广大业主的支持下,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基础服务、业务拓展、社区经营及社会品牌影响力受到社会各界及广大业主朋友们的积极评价和赞誉。在此,卓达物业全体员工对您及家人给予物业工作的支持与信任深表谢意!

展望20xx,我们将继续致力升级服务品质,着力打造平安、温馨社区。从出门回家的微笑迎送,到入户维修的及时处置;从“卓达物业APP线上服务”到富硒农产品、优质家政的到家推送;从小区楼院的多维度安防,到庭院道路、楼梯的一路清洁,保障您住的安心、舒心···

诚然,服务无止境,物业工作仍然还有一些不足需要改进。但与此同时,物业作为典型的劳动密集型行业,受近年来人力、物料、能耗等成本大幅上涨影响,物业企业的经营乃至生存也面临着巨大压力和挑战。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希望广大业主能理解“一分价钱一分货” 的商业规则,能理解“优质优价”是实现舒心生活、房屋保值增值的重要保障。所以在您享受服务的同时,对社区物业费的适度调整予以支持与理解,以切实保障服务品质的持续提升。

新的一年,我们愿把业主当亲人,持续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如果您有好的建议或意见,欢迎随时致电卓达物业全国24小时服务热线或关注卓达物业微信公众号,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再次感谢您对卓达物业的关心与厚爱!

xx年x月x日

篇7:致业主的公开信

尊敬的银枫家园全体业主:

鉴于银枫家园部分业主在所谓中北路社区的“确认”下。将于201X年4月18日至26日,就“终止银枫家园业主委员会及全体在任委员的资格”召开临时业主大会的公告,银枫家园业主委员会公告如下:

第一:罢免业委会不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三项规定;《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十八条规定以及《北京市住宅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二十七条规定,业主大会根本没有罢免业委会的职权。业委会只有在有候选人的情况下增选或改选。因此召开临时业主大会“终止银枫家园业主委员会及全体在任委员的资格”不符合法律规定。表决结果是无效的。这是基本的法律常识。强行召开的结果只能像让违规业主参选业委会委员一样,浪费全体业主的时间。(见附件)

第二:召开临时业主大会的工作小组不具有合法性和公正性

首先提议召开临时业主大会的工作组及其成员,必须是全体业主经过公正公开公平的程序予以确认的人员,而不是仅仅“经由联名业主确认工作组名单”。“联名业主”只有提议召开临时业主大会的权利,而并无单独组成小团体来确认工作组成员的权利。否则,工作组成员就失去了代表性和公正性,其组成和活动完全可以被少数业主操纵。

其次所谓“经由联名业主确认工作组名单”,也并没有表明是以何种程序或方法“确认”的该名单。其通知中只有工作组成员的自己签字,而这种签字除了说明他们是自我授权、强行代表银枫家园全体业主之外,不能合法地公正地说明任何问题。

第三:中北路社区的“情况告知”是极不负责任的违法干预行为

在春节之前,银枫家园业主委员会已就业委会委员增选筹备召开临时业主大会,后因增补委员候选人表示放弃参选资格,以致增选临时业主大会没有最终完成。业委会已经履行了组织临时业主大会的职责。

同时203月业委会再次向全体业主公示将在5月份召开业主大会。提议召开临时业主大会的业主,完全可以在业委会组织召开的业主大会上发表意见,进行讨论,并投票决定重大事项。此时召集临时业主大会的所有提议,都可以与业委会组织的业主大会合并进行。在此情况下,中北路社区支持部分业主另行召集临时业主大会,究竟是为了维护银枫家园的团结,还是导致银枫家园业主的分裂;究竟是有助于银枫家园的管理秩序,还是破坏了银枫家园的管理秩序。其结论不言自明。

我们认为,虽然依据相关规定,有超过20%业主的提议,就可以召开临时业主大会,但这并不意味着只要有够数的业主提议,临时业主大会就必须召开。因为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和物业管理规律,有两种情况下可以不召开临时业主大会:(1)相关事项刚刚经过业主大会(包括临时业主大会)的处理,没有经过合理期间的,相关业主不能以同一事项再行提议召开临时业主大会。否则,20%的业主只要没有达到目的,就可以反复召集临时业主大会,要么达到目的,要么使小区无法安定。(2)马上就要召开业委会组织的业主大会时,应当将提议临时业主大会讨论决定的事项,放到由业委会正在组织的业主大会上一并讨论决定,不必另行召开临时业主大会。这是因为,业委会是全体业主选举出来的合法组织,组织业主大会是业委会的当然职权,将临时业主大会事项放到业委会组织的业主大会上讨论决定,正是尊重了提议召开临时业主大会那部分业主的意志。如果在业委会正在组织业主大会期间,又可以另行召开临时业主大会,势必导致一个小区同时召开两个甚至更多的业主大会,这样会造成小区的严重分裂与极度混乱。

第四:中北路社区的“情况告知”不符合北京市有关物业管理的规定

按照《指导规则》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即使业委会未按时作出决定或者决定不召开临时会议的,“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于10日内责令其限期履行职责”,业委会逾期仍不履行的,街道办事处才可以协助业主组织召开临时会议。可见,“于10日内责令限期履行职责”是强制性的必要程序。

但中北路社区并未“于10日内”向业委会发出“限期履行职责”的通知。在此情况下,即使中北路社区错误地认为业委会没有履行职责,也要先行采取“于10内责令限期履行职责”的程序,而不应是直接通告什么“业主有权自行召开”。中北路社区的做法既是违反了法定程序,构成行使职权的程序违法,也扰乱了银枫家园小区的管理秩序,是不负责任的。

综上所述,银枫家园业主委员会的态度是:

(1)中北路社区立刻撤销年3月30日的“情况告知”;

(2)及时制止不利于银枫家园团结的所谓临时业主大会的组织活动;

(3)解散由部分业主私下组织的所谓“召开临时业主大会工作组”;

(4)告知提议召开临时业主大会的业主,应当积极参加业委会正在组织的业主大会,将其议题一并讨论决定。

我们将向朝阳区和北京市社区主管部门提出申诉同时我们将对酒仙桥街道和中北路社区提出行政诉讼

此致!

银枫家园业主委员会

201X年4月7日

篇8:致业主的公开信

尊敬的业主:

您好!三环新城社区在您的关心与期盼下,各项建设都有条不紊地进行,社区环境与配套也日趋完善。一直以来我们都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尽可能减少对社区已入住业主的影响,社区施工车辆都不选择一期大市政路通行,而是选择蜿蜒曲折的社区南面市政路(丰台东路)进入施工现场。

但是,近期有关方面开始对丰台东路进行改造,我施工车辆原有通行路线被彻底截断,一期大市政路成为进入施工现场的唯一通路,车辆必须临时经一期大市政路才能到达施工现场。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

一、目前社区的交通是最困难的时候,出行只有一条路。随着丰台东路的改造完成,我们社区将会新增一条通路,这是有利于社区周边环境改善的大好事。虽然改造会带来交通不便、扬尘等不利影响,但只要我们克服暂时的困难,就会迎来更加美好的曙光。

二、建设速度加快对所有业主都是好事,后期楼栋总是要建成的,业主们也需要克服困难,支持社区早日建成与完善,毕竟长痛不如短痛。社区二期、三期业主即将提前入住,而四期工程也在紧张建设中,除了绿化景观及多项配套设施建设,还涉及各种市政管线、市政配套的建设。拖延工程建设,阻挠施工车辆,不仅不能促进环境改善,反而使社区环境陷入混乱,就是侵犯包括已入住业主在内的一、二、三、四期所有业主权益。

有鉴于此,我们出台了必要的整改措施对施工车辆进行规范:

1、 属于我社区的施工车辆必须有证通行,专车专证,礼让业主车辆;

2、 禁止施工车辆鸣笛,保持慢速通行(时速不得高于15公里);

3、 组织人力、物力,加大对社区内的市政路进行洒水和清扫的力度,减少扬尘;

4、 出于人性化考虑,在上、下班的高峰期、午休时间、以及晚十点以后,严格要求大型施工车辆尽量减少通行;晚十点以后,如有连续施工的需要,应提前告知,求得谅解;

5、 建立多方联系机制,接受业主、物业公司监督,积极沟通。

在施工车辆通行一期大市政路的初期,因为各项管控措施没有及时跟上给业主带来影响,我们代表参建方、施工单位以及二、三、四期业主对此表示歉意。但是,需要特别指出的是:

一、目前,少数业主打着“维权”的旗号,擅自堵塞一期大市政路,阻扰包括施工车辆在内的车辆通行,这对社区建设造成严重影响。这些人拖延施工建设,使后期业主不能正常入住,还延长已入住业主受施工影响的时间,是损人不利己。这种所谓的“维权”实质上就是“侵权”。

二、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阻扰市政路正常通行的行为是非法的,如予追究将会受到法律制裁。

三、这一非法行为将遭到参建方、施工单位、以及包括一期业主在内的全体业主的唾弃,更不用说其中的少数人还隐藏着不可告人的目的。

因此,如长此以往,为了多数人的权益,我们将在必要的时候,对“堵路”行为采取包括法律在内的一切有效措施予以坚决制止。

最后,我公司再次代表参建方、施工单位以及二、三、四期业主,对给您造成的影响表示歉意。祝“三环新城大家庭”早一天建成,业主们早一天享受美好的社区环境,我们期望能得到各位业主一如既往的支持!

北京懋源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XX年5月16日

篇9:新年致业主公开信

尊敬的业主:

您好!

在即将过去的一年,我们的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和落实,离不开您的理解和配合,是您的理解让我们经常思考,也是您的意见让我们不断进取,在此,诚挚的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同时,我们也在不断反思,在新的一年里,我们会把日常服务和基础管理工作做的更好,让您更满意,是我们全体员工的心愿。

在节日期间,如果你选择外出旅游、探亲、访友,请您注意:

1、请您在外出前查看家中门窗、电源、水源、煤气是否已经关闭好。

2、外出前请您事先了解所去地区的气候情况,并做好相应的衣物准备; 3、旅行中请您注意饮食卫生安全。

如果您选择在家中享受宁静的家庭生活,请您注意:

1、请您将家中音响、电视音量调至适当,以免影响邻居休息;

2、请不要给陌生人开门,如有情况请及时与物业管理处联系;

3、在节日期间请您不要将自行车等物品放置在楼梯间,以免丢失及堵塞消防通道为您带来不便;

4、有汽车的业主,节日期间请锁好汽车门窗,勿将贵重物品放置车内,并将汽车停放在自己的车位上,不要随意占道停车。

在过去的日子里,我们的服务可能有一些不尽如意的地方,在此一并向您表示深深的歉意。我们相信在您的支持配合和大力监督之下,通过我们辛勤劳动,一定能使我们的园区更加美好。

再次感谢您并祝福您身体健康、吉祥如意!

xxx

xx年x月x日

物业致业主的一封公开信

物业年终业主公开信

致黄山元一大观业主的公开信

致家长公开信

致业主感谢信

致家长反邪教公开信

致华盛顿邮报员工公开信

致学生家长交通安全公开信

致战友的公开信

致考生的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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