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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主\财政民主与我国财政民主化改革取向

时间:2022-12-21 09:00:42 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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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主\财政民主与我国财政民主化改革取向

篇1:论民主\财政民主与我国财政民主化改革取向

内容摘要:当前我国经济体制处于转轨期,由于财政民主成分的缺失,严重影响着公共财政制度的建立。因此,本文从研究民主的内涵与外延着手,通过剖析民主与透明、科学决策、集中、制衡的四项关系,提出民主财政是政府的各项财政决策反映民意,受民众监督的一种制度。本文认为民主财政意味着人们通过民主机制控制公共财政。由于民主财政既是公共的又受民主机制的控制,因此,它对政府治理具有深刻和全面的影响。财政民主化则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是从一种民主化程度较低的财政制度向民主化程度较高的财政制度不断转化的过程。因此,推进财政民主化改革应着重增强财政透明度、建立财政制衡机制、推进政府预算的科学决策和中央与地方之间适度的财政分权。

关键词:民主 财政 民主化改革

延续了数千年的封建专制制度造成了民主制度在我国的缺失,这种缺失表现在财政领域,则体现为财政决定权的缺位、预算决策机制的不透明以及中央与地方间财政分权的不稳定等种.种弊端。因此,本文从民主与透明、科学决策、集中、制衡四项关系入手,研究民主财政制度的内涵,提出了我国民主财政化改革取向。

民主的内涵与外延

民主一词本来源于古希腊语意思是民众,意思是掌握和作主,合在一起就是民众掌握、作主。因此,后人把译为“人民统治”,就是人民管理自己的事务。民主意味着主权在民,人民当家作主,意味着由广大人民掌握国家权力,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民主不是替民作主,而是由民作主,即由广大人民按照多数裁决原则决定社会和国家的重大事务。把握好民主的内涵,必须处理好民主与透明、民主与科学决策、民主与集中以及民主与制衡四项关系。

(一)民主与透明

透明政府是现代民主政治的一种基本理念,又是一种政治原则,更是一个对公共行政进行民主控制的制度安排。作为民主政治时代的一种基本理念,政府的产生源于人民的公意达成和公意授权所决定的,也是公众和政府达成的契约所决定的,政府必须树立“公众至上”意识,政府要倾听公众的要求和呼声,采取必要的措施,满足公众的要求,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作为一种政治原则,政府应具有公民本位、社会本位的理念,以公开透明行政,切实履行政府职责为原则;作为一种制度安排,政府掌握的个人和公共信息向社会公开,每一个公民都有权获得并使用政府政策的信息。建立透明政府,实行信息公开也是政府与民众交流沟通的重要措施,可以使政府客观的收集社会实际情况,广泛了解民意。

(二)民主与科学决策

在决策过程中,要充分发扬民主,通过民主来实现决策的科学化。一方面,需要充分发扬民主,让民众尽可能多地参与决策过程,保障决策过程中智力来源的畅通和多元化。另一方面,需要有一个宽松的政治环境,尊重不同的意见和建议。这就必须实现决策模式的转变,即胡鞍钢所言的“从个人决策向集体决策乃至广泛民主参与决策的方向转变,即从不透明决策向透明决策转变,从封闭型决策向开放型决策转变”。实现决策过程的“领导决策”到“问计于民”的转变。这样,既可以使长期以来被掩盖和遮蔽的各种问题浮出水面,从而做到充分发扬民主、广开言路、下情上达、上情下知、有利于集思广益、广纳善策,向决策者提供充分的决策信息、决策知识和决策建议,以避免决策失误,增强决策科学性,也有利于形成广泛共识,使正确的决策能够顺利得到贯彻实施。

(三)民主与集中

本文所谈的民主和集中的关系,主要是指中央和地方的分权关系。国家的发展总是需要一定程度的集中,而地方的发展需要实行民主。既要充分维护中央权威,又要创造性地执行和落实中央和上级的各项方针、路线和政策;既要保障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在全国的有效实行,又要允许和鼓励地方能够持续不断地进行制度创新。

(四)民主与制衡

孟德斯鸠说过:“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非到了限度,决不休”。“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在代议制民主框架内,由于民众无法直接参与各项决策,因此,公众代表就有可能利用信息的不对称性,而隐瞒或糊弄民众,使得民众对政治事务一无所知。但是,作为一个民主政府和真正意义上代表民主行使公共权力的个人,他们有义务把自己的所作所为向社会坦诚公布,让民众对政府成员进行有效监督,防止政府的组成人员滥用职权。而要做到这一点,除了公众代表自身的自律外,还必须对名义上代表公众的团体和个人所掌握的权力进行适当的制约和限制。

国内关于民主财政内涵与财政民主化建设的研究

国内对民主财政的研究则是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的:

(一)从研究公共财政入手,并提出公共财政就是民主财政

李炜光认为,财政民主制,就是政府按照民众的意愿,通过民主的程序,运用民主的方式来理政府之财的制度,是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财政制度。在财政民主制下,政府的财政行为由不受监控或由上级监控转化为“纳税人监控”。在西方,纳税人监控必须通过议会。纳税人通过议会对要不要征税,征什么税、征多少税,如何安排财政支出,支出效果如何等问题,应直接作出原则性决定,并对政府的具体实施行为进行监控,并有权对政府的财政部门或主管官员进行奖惩。从经济的角度看问题,民主制的核心就是财政民主制。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民主政治,其主要内容也是财政民主制。民主从来就不是一个纯粹的政治问题,它是针对政府行为,特别是政府配置资源的行为而发展起来的。他最终提出构建公共财政体制必须从划分公私领域、公正至上和财政民主三个方面更新观念。

井明()认为,公共财政是与市场经济存在本质联系的。市场经济的分散决策决定了公共财政的民主性质。公众通过同政府订立契约,实际控制着政治决策权。公共财政主体在民,因而公共财政的本质是民主财政,是以人民为主体进行公共决策的活动。公众通过选举制度和投票机制掌握着公共决策的实际控制权,并通过法律制度保证这一机制的运行。他认为,民主财政在公共财政中的表现有四种:

一是财政民主决策。民主财政要求政府要时刻牢记自己的任务只是执行公共决策,而不能越俎代庖,自己为公众作出什么决策。政府不但要每年向公众公布其预算和决算情况,接受公众监督;而且遇到重大事件时要向公众说明,让公众了解情况,并遵照公众的决策。

二是财政分权。财政分权是实现财政民主决策的必要条件。分税制的核心不在于支出权限划分,更不在于税权分配,而在于决策权的转移,即由中央政府决策转向地方民众决策。

三是财政竞争。在财政民主决策和财政分权的基础上,地方政府财政可以展开竞争,进而提高政府财政效率。

四是打破公营部门垄断。必须积极致力于打破垄断,鼓励民营,提高经营效率。

(二)从预算民主角度研究民主财政问题

焦建国()提出,财政制度变迁就是从专制、人治财政走向民主、法治财政的过程。原始财政是最初的财政制度,是最直接的民主财政;后经过王权财政,再到公共财政,公共财政是与近现代的民主政治和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财政制度;计划财政在本质上是集权财政。不经人民的同意、不按法定的程序、随意性地取其钱用其钱者,是专制财政;经人民同意、按法定程序、公共透明地取其钱用其钱者,是民主财政。

公共财政是一种财政制度,是民主财政;公共财政的生成与现代民主政治体制,与市场经济体制的产生是同一个过程,它们互为前提,互相促进;财政民主是通过作为民主政体基础的政府预算制度实现的,建立公共财政的基本框架,就是要按照民主财政的要求构建现代政府预算制度,确立财政运作的民主机制。真正地体现公众意志的、有约束力的预算制度确立起来了,现代市场经济体制和民主政治体制也就确立起来了。

马骏()认为,自产国家和税收国家是20世纪财政国家的两大主要类型。从公民的角度看,当我国从自产国家向税收国家转型后,我国政府的预算体制应该实行预算民主,而且公民也会逐渐形成预算民主的要求。他认为,从道义上看,我国政府的收入生产行为必须体现民主,而且人民在这方面的要求也会越来越激烈。要进行预算改革,在支出政策的形成过程中实现预算民主,确保国家将税收用于生产纳税人所需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真正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他还从国家的角度研究了预算民主问题。从国家的角度看,虽然预算民主会对国家的预算权利形成一些制约,但是,它也会给国家带来一些非常重要政治和财政收益。预算民主就是指建立这样一种预算制度,在该制度下,政府的收支行为都是置于人民及其代议机构的监督之下的。在推进预算民主的过程中,一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人大的预算监督权,将人大的预算权力还给人大;另一方面需要设计某种能够对人大进行制约的机制。

郭小聪、程鹏(2005)认为,财政制度的变迁经历了从专制的王权财政到民主的公共财政转变的过程。预算作为一个重要的财政范畴,基本上也经历了同样的历史发展过程。现代政府预算是近现代政治民主化的产物,其本质特征就是民主性,并以此相区别于古代国家预算。中国现代政府预算是在近现代社会转型的背景下,以“后发外生”的方式出现于清朝末年,由于民主性先天不足,发展艰难。伴随当代中国社会的民主化进程,政府预算的民主化程度有必要也有条件加以提高。

(三)其它角度对民主财政的研究

王绍光()以18世纪荷兰和英国的经验以及20世纪90年代中国实行直接选举的村级民主制度为参照物,研究了中国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关系,提出了:

第一,决策过程民主化有利于加强政府的财政资源动员能力。以参与权换财权,赋予地方参与中央决策的权利并使之制度化。第二,民主进程的动力主要来自于政治系统内部的冲突及其为缓解这些冲突达成的“制度性的妥协”。各国民主化的目标、转型方式和时间表都是独特的,不必也不应该仿效其它某种固定的模式(如美式民主)。民主制度是个内生的过程,试图以外科手术法从外部将民主制度强将给其他国家是不可能成功的。

刘云龙(2001)认为,民主财政的含义至少有二:一是用民主投票的方法来确定公共收支规模和类型,充分反映和满足居民的偏好,并对公共财政活动进行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二是用联邦主义框架下的地方自治方法来确保地方政府提供公共物品的优先性和自主性,及时满足居民的偏好。他认为真正的民主性、合意性并不在于分工结果的可行性和可接受性,而在于纳税人通过民主机制和民主程序来充分表达个人的偏好,使个人多样化的、有差异的需求偏好得到充分和同等的尊重。因此,中央—地方在资源配置上的分工合作不是简单的行政性分工,在科层组织内部获得对分工合作范围、方式的一致同意,它并不能确保社会福利最大化的实现,根本的原因就在于政府提供的是公共物品。中央—地方在提供公共物品上的民主性分工,可以视为民主财政的一个方面,是广泛的纳税人进行立宪性的财政选择后的结果。他进一步研究了欧洲和中国民主财政制度演进与财政分工方式选择,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中国政府间分工及分工方式。

高培勇()认为,民主财政下,公众能够对财政事务发表意见,参与财政决策,财政决策能够充分地反映民意。财政决策反映多数人的意见,但少数人的利益同时得到充分的保证。未能反映民意的财政决策会受到监督。公众对财政事务的意见的表达可以是直接的,也可以是间接的,即委托选出的代表表达意见。公众参与财政决策的前提是获取充分和准确的信息,因此,财政信息的及时准确披露是实现财政民主的基础。财政民主化的根本目标是建立民主财政。进一步地,他提出了对财政民主化的四项具体考评指标:一是知情权,反映财政知情权的实现程度;二是参与权,反映公民对财政事务的参与程度;三是决策权,反映财政决策权的落实情况;四是监督权,反映民主财政的运作过程受监督程度。

汪丁丁(2007)提出了财政民主化的四条原理:一是民主监督下的财政,远比无人监督或征税者的自我监督来得更有效率且更具公平性;二是以开支定税入;三是征税的公平、便利、确定、经济原则;四是由民众来选择合适的公共选择机制,由后者决定税种与税负。

上述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对民主财政进行了研究,有的论证了民主财政形成的必然性,有的论证了民主财政的。本文认为,民主财政是政府的各项财政决策反映民意,受民众监督的一种制度。民主财政意味着人们通过民主机制控制公共财政。由于民主财政既是公共的又受民主机制的控制,因此,它对政府治理具有深刻和全面的影响。

从宏观方面分析,民主财政要求民主权利和财政的筹集保持一致性,民主财政会影响政府的民主性、参与性和透明化;从微观方面分析,民主财政要求政府保持公共财政支出的公共性和公共预算编制的民主性,提高公共财政的配置效率。同时,民主财政也体现在层级间政府的分工模式上。因为民主财政是个人根据“经济人”理性做出的宪政性选择,反映到政府间职能的分工上就是各级政府职能的合理分工,尤其是在提供公共服务带来的财政职能的分工上。财政民主化则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是从一种民主化程度较低的财政制度向民主化程度较高的财政制度不断转化的过程。

我国财政民主化改革的取向

(一)增强财政透明度使民众能够顺畅了解财政决策、执行过程

由于存在搭便车、外部性、自然垄断等市场失灵,市场无法生产公共产品和提供公共服务,纳税人为了共同的利益采取自愿降低可支配收入向政府纳税的形式为公共治理提供了生产资源。因此,纳税人是社会的主人,政府应受到纳税人的制约。对政府信息(包括财政信息)公开的要求,是现代社会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政府信息公开源于该权利的要求,这项权利,人们一般称之为知情权。因此,公开与透明是政府的基本要素,公民有权“隐瞒”自己的秘密,而公共事务的处理则要向公民公开,要求政府提高财政透明度。财政透明度的建设不仅应保障公民的知情权,还应保障公民有效地参与公共财政管理,促使民主完善,监督有效,防治腐败。实现一定的财政透明度,就是公共财政管理要接受社会的监督,财政应否支出、如何开支、财政收入的规模和种类等等,都应该由人民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加以决定。政府所有的收支计划和活动过程,除了某些特殊的例外,不仅都必须向人大公开,而且还必须向社会公众公开,都必须接受社会公众、人大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二)建立财政制衡机制

民主财政要求更多的社会公众参与财政决策过程中,而参与的一个重要方式就是监督与制衡。我国政府治理模式正处于单中心治理向多中心协同治理的关键时期,要建立民主财政,就必须构建人大立法机构、社会公众和媒体多方位的立体监督制衡机制,这也是建立健全我国政府治理机制的必要条件。这样做,一方面可以增强制度的刚性,提高法制的权威;另一方面又可以抑制政府官员道德风险,促进行政体制的改革,进而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整合行政资源,切实体现人民当家作主。

(三)推进政府预算的科学决策

在公共财政方面,政治民主的典型特征,就是政府就公共财政问题向公民负责。准确地讲,是政府就财政资源的使用向纳税人负责。这一特征可以引伸为“资源使用的责任法则”在政府预算领域中的直接应用。这一法则的含义是:资源使用者必须就资源使用向资源提供者负责。这一法则带有普遍意义,任何根本的经济与政治秩序都是建立在这一普遍法则基础之上的。

就厂商而言,由于使用了消费者的资源(消费者用货币购买商品与服务提供的),厂商必须就其商品与服务的内在品质向消费者负责,而不得以伪劣商品与服务侵害消费者权益。同样的道理,民主政治要求政府向纳税人负责,即要求政府预算资源的使用向纳税人负责,而其核心含义是提高预算效率,即通过将资源转移到效益更高的用途以及通过节减公共机构提供既定产出的成本,从而向纳税人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务。

(四)中央与地方之间适度的财政分权

从根本上说,合理的财政分权应该处理好中央与地方各级政府间财权与财力的分配,保障各级政府都有必要的财权和充足的财力来较好地履行自身职能,以高质量和高效率地为民众提供满意的公共产品和服务,从而最大限度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福利的提高。

参考文献:

1.高培勇.为中国公共财政建设勾画“路线图”—重要战略机遇期的公共财政建设[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7

2.郭秋永.当代三大民主理论[M].新星出版社,

3.郭小聪,程鹏.政府预算的民主性:历史与现实[J].东南学术,2005(1)

4.焦建国.民主财政论:财政制度变迁分析[J].社会科学辑刊,2002(3)

5.井明.民主财政论—公共财政的深层思考[J].财政研究,2003(14)

6.李炜光.建立公共财政体制之理论探源[J].现代财经,2001(2)

7.刘云龙.民主机制与民主财政—政府间财政分工及分工方式[M].中国城市出版社,2001

8.罗伯特•达尔.论民主[M].商务印书馆,

9.马骏.中国公共预算改革:理性化和民主化[M].中央编译出版社,2005

10.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M].商务印书馆,1982

11.王绍光.公共财政与民主政治[J].战略与管理,1996(2)

12.汪丁丁.财政民主化的原理与表达[J].财经,2007(14)

13.詹姆斯•M•布坎南.民主财政论[M].商务印书馆,1993

篇2:财政国库改革实践与探讨

财政国库改革实践与探讨

财政国库改革的实践与探讨胡亚迪   朱志礼提起财政国库,在人们的脑海中会很自然地将其与神密之类的词相联系,产生这一观念的原因很简单,那就是在传统体制下形成的封闭式财政国库管理方式缺乏透明度、与人们的经济活动不能直接面对面所形成的。随着现代公民意识的不断提高,随着政府依法行政的需要,随着市场经济的纵深发展,改革现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推行和完善以单一账户为基础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财政基本框架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财政支出管理方式的重大变革。去年,在全省财政四项制度改革大潮的推动下,我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的成功试行,已经为我们慢慢揭开了“财政国库”这个古老名词的神密面纱,它离国民生活越来越近,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将与公众直接接触。那么,财政国库是什么?财政国库为什么要改革?国库改革后对单位会带来一些什么变化?笔者就这些倍受人们关注的问题谈点浅见。财政国库是负责办理国家财政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管理的执行机关,是国家财政预算执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通俗地说,就是运用国家的经济政策,具体组织财政预算收支执行,实现收支总量任务,在保证财政预算支出的前提下,通过对财政沉淀资金的资本运作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的执行机关。从我县财政国库改革试点的系统设置流程不难看出,推行国库集中收付的核心,就是要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预算单位全部取消原设的收支过渡账户,目的是让所有的财政性收入直接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所有的财政性支出均由国库单一账户直接支付到商品或者是劳务提供者,资金实现:“收入直缴,支出直拨”。改革的重点是账户体系,我们分析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原体制下账户的设置比较杂乱,一方面各征收机关及收费部门,都自行设立了为数众多的收入过渡户收缴收入;另一方面,支出单位也都在各商业银行设置帐户接受财政拨款,并从这些账户上进行开支活动。这种资金分散收付的局面,造成大量资金沉淀在征收机关和预算单位,政府实际可操控的现金很少,直接削弱了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二是在收入收缴过程中,除了少数单位按规定将资金就地缴入国库外,绝大多数都通过收入过渡户收缴资金,还有的要按上下隶属关系层层汇缴后再由主管部门上缴国库,而主管部门通过收入过渡户截留收费资金的现象极其普遍,少则拖至一年半载,多则数年不缴,大量的预算外资金在各征收单位的账户上回旋。这种财政性资金长期脱离财政监督的模式,必然导致财政收支信息的严重失实,根本不能为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政府宏观调控提供真实的数据,大量的预算外资金掌握在征收部门手中,也就直接控制着资金的支出权,这种资金如果不按公共财政原则支出,财政部门是很难发现的。三是在资金拨付程序上,过去是在年度预算批复后,财政部门就按月或按进度向预算单位拨付资金,这些资金拨付后就脱离了财政部门的监督,资金掌握在预算单位手中,怎样用,何时用,是不是用在资金所要求的项目,都由用款单位自行决定,在监管上财政部门只能鞭长莫及。这种层层转拨容易造成资金的中途损耗,也很容易改变资金的本来用途,直接降低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为非法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甚至诱发腐败提供了便利条件。所以,随着上述问题的逐步凸现,改革现行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是新形势下加强预算管理的需要,也是适应现代公共财政发展的大趋势。推行财政国库集中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以国库单一账户为基础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是对传统预算制度的根本性变革,也是对财政收支管理的一次创新。这项改革关系到各级财政预算执行能否规范,直接反映出预算执行的质量,与此同时,必将带来财政部门和各预算单位理财观念和理财方式的更新。那么,财政国库改革后究竟会给我们带来什么样的变化呢?其一,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后,改变了过去多头开户为国库单一账户,将以前的资金分散收付转变为国库集中收付,统筹了预算内外财力,逐步实现预算内外资金在收支过程中的合理配比,促进了预算编制的统一,规范了预算收支执行,强化了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依法理财的观念。其二,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后,各项财政收入直达国库或财政专户,大额支出直接支付到商品或劳务供应者,实现直接支付,改变了以前收入层层汇集、支出层层转拨、收支资金流经环节多的局面,强化了预算执行中的财政监管职能。其三,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后,所有财政性收支均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内运行,改变过去资金分散存放在单位为国库集中管理,有利于政府对资金的统一调度,增强了政府预算执行的可控性。同时,财政部门与预算单位之间通过现代化的.电子技术传递信息,克服了以往财政性资金运行信息迟缓、透明度不高的弊端,新的国库集中收付系统流程为财政收支提供了及时、真实、可靠的反馈信息,为预算编制和政府的宏观经济调控提供相对准确的决策依据。其四,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后,财政部门内部实行了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职能的分工,财政与预算单位之间实行出纳与会计分开,从根本上改变了预算资金的管理方式和预算执行方式,使预算监督变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监督,强化了预算的约束机制,有利于从源头上控制腐败现象的发生,从这一层面讲,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是加强财政管理监督行之有效的手段。我县国库集中收付改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关注下,在各试点单位的通力协作下,经过财政部门的精心组织筹备,首批试点3个单位于6月21日正式上线运行,截止到年底,完全上线的单位12个,不完全上线的单位28个,集中支付资金总量4173万元,直接支付资金3671万元,直接支付率达到88% ,整个支付系统运行比较顺利。但是,随着支付业务量的逐步增加和支付范围的扩大,国库集中收付在操作过程中也渐渐凸现出其不容忽视的一面,这也正是我们今后工作应该努力的方向。首先,加强对财政制度改革的政策宣传和业务流程培训是基础。公共财政框架下的财政国库制度改革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改革的覆盖面广、工作量大,对操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微机熟练程度要求高,是一项全新的业务,整个工程涉及到基层预算单位、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代理银行、人民银行、收款人等多个单位或个人,而自全省推行这项改革以来,从上到下缺乏系统的、规范的、专业的培训,特别是到县这一级,除开少数业务单纯的行政单位在运用中能得心应手外,多数是下设数个二、三级单位或基层站(所)的主管部门,这种管理职能延伸面宽、收入支出、往来款项、代扣代缴资金业务频繁的部门,在国库集中收付这个绝对程序化的系统中,对操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茫然无措,没有可借鉴的完整模式得以合理解决。同时,新的国库收付制度从根本上打破了单位过去现金收支的随意性,使单位用钱与过去相比显得“不方便”,对改革带来的规范化要求短时期内不适应,特别是现在正处于改革的过渡期,银行、财政、单位等各环节的业务衔接还不是十分到位,软件也处于逐步完善阶段,不免引起少数单位的反感。那么,作为占改革主导地位的财政部门,能够有组织有计划、专人负责对整个国库系统业务人员的培训显得十分重要。一是从宣传政策、营造舆论声势出发,改变单位负责人和财务人员的认识观念,使之从传统的模式中蜕变出来,从理解到接纳改革所带来的业务变化;二是对系统业务操作流程进行指导,搞好跟踪服务,使经办人员能熟练地掌握系统软件,随时有问题随时解决,使之尽快在改革的大环境中进入角色,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为国库集中收付的顺利推进铺就一条软环境通道。其次,细化预算编制,全面推行内容完整、项目明细、定额科学、程序规范的部门预算是关键。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是预算执行的过程,预算执行必须以科学规范的预算编制为基础。我县是全省29个贫困县之一,经济基础薄弱,地方自有财力小,预算单位之间因职能、人员、财力等因素的差异,所列支的范围和标准也不尽相同,那么在具体操作中就应该遵循定项目、定额度、定标准的编制要求,最大限度地平衡单位之间的人均支出水平,真正体现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预算计划执行中,国库集中收付系统要求严格按部门预算为依据,只有部门预算细化到每笔支出项目,单位才能按月报出相对准确的用款计划,财政才能按部门预算编制审定计划的可行性,最终达到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相吻合。再次,科学编制财政预算,钢化预算执行是保证。随着部门预算的实施,按照预算编制要求,部门预算必须经过“二上二下”的程序,首先由财政部门按照统一标准审核预算草案,再报同级人大常委会讨论通过后执行,是一套严密的具有法律效率的预算执行文本。对预算单位而言,部门预算就是单位一年间所有收支活动的“明细账”;对财政而言,部门预算就是预算执行的“指标单”,钢化预算执行、杜绝资金拨付的随意性是维护预算严肃性的唯一途径,也是顺利实施财政预算的根本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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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财政国库改革实践与探讨

财政国库改革实践与探讨_[实习报告]

财政国库改革的实践与探讨胡亚迪 朱志礼提起财政国库,在人们的脑海中会很自然地将其与神密之类的词相联系,产生这一观念的原因很简单,那就是在传统体制下形成的封闭式财政国库管理方式缺乏透明度、与人们的经济活动不能直接面对面所形成的。随着现代公民意识的不断提高,随着政府依法行政的需要,随着市场经济的纵深发展,改革现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推行和完善以单一账户为基础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财政基本框架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财政支出管理方式的重大变革。去年,在全省财政四项制度改革大潮的推动下,我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的成功试行,已经为我们慢慢揭开了“财政国库”这个古老名词的神密面纱,它离国民生活越来越近,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将与公众直接接触。那么,财政国库是什么?财政国库为什么要改革?国库改革后对单位会带来一些什么变化?笔者就这些倍受人们关注的问题谈点浅见。财政国库是负责办理国家财政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管理的执行机关,是国家财政预算执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通俗地说,就是运用国家的经济政策,具体组织财政预算收支执行,实现收支总量任务,在保证财政预算支出的前提下,通过对财政沉淀资金的资本运作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的执行机关。从我县财政国库改革试点的`系统设置流程不难看出,推行国库集中收付的核心,就是要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预算单位全部取消原设的收支过渡账户,目的是让所有的财政性收入直接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所有的财政性支出均由国库单一账户直接支付到商品或者是劳务提供者,资金实现:“收入直缴,支出直拨”。改革的重点是账户体系,我们分析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原体制下账户的设置比较杂乱,一方面各征收机关及收费部门,都自行设立了为数众多的收入过渡户收缴收入;另一方面,支出单位也都在各商业银行设置帐户接受财政拨款,并从这些账户上进行开支活动。这种资金分散收付的局面,造成大量资金沉淀在征收机关和预算单位,政府实际可操控的现金很少,直接削弱了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二是在收入收缴过程中,除了少数单位按规定将资金就地缴入国库外,绝大多数都通过收入过渡户收缴资金,还有的要按上下隶属关系层层汇缴后再由主管部门上缴国库,而主管部门通过收入过渡户截留收费资金的现象极其普遍,少则拖至一年半载,多则数年不缴,大量的预算外资金在各征收单位的账户上回旋。这种财政性资金长期脱离财政监督的模式,必然导致财政收支信息的严重失实,根本不能为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政府宏观调控提供真实的数据,大量的预算外资金掌握在征收部门手中,也就直接控制着资金的支出权,这种资金如果不按公共财政原则支出,财政部门是很难发现的。三是在资金拨付程序上,过去是在年度预算批复后,财政部门就按月或按进度向预算单位拨付资金,这些资金拨付后就脱离了财政部门的监督,资金掌握在预算单位手中,怎样用,何时用,是不是用在资金所要求的项目,都由用款单位自行决定,在监管上财政部门只能鞭长莫及。这种层层转拨容易造成资金的中途损耗,也很容易改变资金的本来用途,直接降低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为非法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甚至诱发腐败提供了便利条件。所以,随着上述问题的逐步凸现,改革现行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是新形势下加强预算管理的需要,也是适应现代公共财政发展的大趋势。推行财政国库集中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以国库单一账户为基础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是对传统预算制度的根本性变革,也是对财政收支管理的一次创新。这项改革关系到各级财政预算执行能否规范,直接反映出预算执行的质量,与此同时,必将带来财政部门和各预算单位理财观念和理财方式的更新。那么,财政国库改革后究竟会给我们带来什么样的变化呢?其一,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后,改变了过去多头开户为国库单一账户,将以前的资金分散收付转变为国库集中收付,统筹了预算内外财力,逐步实现预算内外资金在收支过程中的合理配比,促进了预算编制的统一,规范了预算收支执行,强化了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依法理财的观念。其二,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后,各项财政收入直达国库或财政专户,大额支出直接支付到商品或劳务供应者,实现直接支付,改变了以前收入层层汇集、支出层层转拨、收支资金流经环节多的局面,强化了预算执行中的财政监管职能。其三,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后,所有财政性收支均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内运行,改变过去资金分散存放在单位为国库集中管理,有利于政府对资金的统一调度,增强了政府预算执行的可控性。同时,财政部门与预算单位之间通过现代化的电子技术传递信息,克服了以往财政性资金运行信息迟缓、透明度不高的弊端,新的国库集中收付系统流程为财政收支提供了及时、真实、可靠的反馈信息,为预算编制和政府的宏观经济

篇4:中国财政改革与发展

中国财政改革与发展

「正文」

中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特别是1992年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后,财政改革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初步建立了公共财政体制框架。主要表现在:建立和完善了以流转税和所得税为主体的复合税收体系,实行并不断完善了分税制财政体制;逐步建立了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机制,1994-,中国的财政收入从5218亿元增加到18904亿元,8年增加了2.6倍多;加大了财政支出结构调整力度,推进了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等财政支出管理制度改革;通过相机实施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和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了中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丰富了运用财政政策对经济运行进行宏观调控的实践;加强了财政法制建设,促进了依法理财。

今年以来,在新一届政府领导下,中国财政在以下三个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为抗击非典提供了及时、有效的财力和政策保障,积累了建立公共风险应急反应机制的经验。面对突如其来的非典疫情,中国财政一方面积极筹措资金,迅速出台了非典防治的资金保障措施,特别是明确了对农民和城镇困难群体中的非典患者实行免费医疗救治,对有效防止疫情蔓延发挥了重要作用。另一方面及时出台了针对民航、旅游、餐饮等受非典冲击比较严重的行业在一定时期内减免部分税、费、基金和财政贴息政策,帮助困难行业尽快走出困境,恢复经营,有力促进了经济稳定发展。二是制定方案,出台政策,对现行出口退税机制进行改革。为根本解决出口欠退税问题,我们在广泛征求各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上个月出台了出口退税机制改革方案。总的原则是“新账不欠、老账要还、完善机制、共同负担、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对出口退税率进行结构性调整,适当降低出口退税率;加大中央财政对出口退税的支持力度;建立中央和地方共同负担出口退税的新机制;推进外贸体制改革,调整出口产品结构;累计欠退税由中央财政负担等。这项改革有利于进一步调动企业特别是外贸企业深化改革、增加出口的.积极性;有利于调整出口贸易结构、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出口效益;有利于消除财政和经济运行的风险隐患,缓解国家财政的压力;有利于合理调整中央与地方、沿海与内地之间的收入分配关系,调动中央和地方发展出口贸易、加强退税管理的两个积极性,必将对中国外贸和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产生积极影响。三是财政收入继续保持大幅增长势头。虽然今年以来相继发生了非典及旱、涝等灾情, 但1-9月份,全国财政收入仍达到16131.85亿元,比20同期增加2961.95亿元,增长22.5%O.这些成绩表明,在中国经济持续向好的形势下,中国财政改革与发展充满了生机和活力 .这种生机和活力,必将反过来进一步促进和推动中国经济的发展。

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刚刚闭幕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又对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出了战略部署。面对新的形势、任务和要求,中国的公共财政改革和发展任重道远。今后几年,我们将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要求,继续积极深化财政改革,努力做大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蛋糕,加快构建较为完善的公共财政体系。

一是进一步健全财政宏观调控职能,促进经济稳定增长。 年以来,中国政府连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对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综合分析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国内外经济发展态势,中国政府决定在保持积极财政政策连续性的前提下, 根据当前民间投资增长逐步加快等新情况,适时适当调整政府投资的方向和力度,适当减少规模,调整结构。在继续安排政府技资进行青藏铁路、南水北调等大型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着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不协调,城乡发展不协调”的问题,并支持财税体制创新,引导和促进投资、消费增长,努力扩大内需。

二是稳步推进税收制度改革。总的原则是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这方面内容很多,我着重介绍两项:第一,今后我们将按照既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又为企业公平竞争创造良好税收环境的原则,研究将生产型增值税改为消费型增值税;同时,研究统一各类企业所得税制度。第二,今后几年,中国政府将根据加入WTO的关税减让义务,继续逐步降低关税税率,到,中国关税总水平将按照承诺降到10%.三是稳步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在完善改革试点工作的基础上, 逐步降低农业税率,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创造条件逐步实现城乡统一税制。

四是继续完善分税制和转移支付制度,规范政府间的分配关系。进一步合理界定各级政府的事权范围,明确各级政府的财政支出责任,稳步提高对困难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逐步实行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进一步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五是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逐步规范公共财政支出范围。国家财政将进一步加大对农业、科技、教育、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社会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等社会公共需要的保障力度,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财政支持,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城乡协调发展、地区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协调发展。六是进一步完善和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加快财政信息化建设步伐,全面提高财政管理现代化水平。

楼继伟

篇5:借鉴西方公共财政理论推进我国财政改革

借鉴西方公共财政理论推进我国财政改革

一、西方公共财政理论

(一)西方公共财政理论产生与发展的历程

公共财政产生的前提是市场经济,它产生与发展的过程事实上也就是市场经济的产生与发展的过程,也就是人们对于政府在市场中作用的认识的发展过程。17世纪中叶至18世纪中叶,西欧从封建社会末期过渡到自由资本主义初期,经历了一个从自然经济向自由市场经济转化的过程。1776年,英国著名经济学家亚当。斯密所著《国富论》的出版标志着公共财政理论的诞生,亚当。斯密崇尚经济自由主义,把市场经济描述为“看不见的手”调节的经济,他认为市场能够有效配置资源,供求双方在市场竞争的环境中,每个人各自理性地追求自身的利益,可以带来整个经济的高效率,因此,反对国家干预,主张自由竞争,极力要求缩小国家活动的范围,提出“守夜人”、“廉价政府”的口号以及“最好的财政计划是节支,最好的赋税制度是税额最小”等观点。因此,这个时期的公共财政主要是为了保证政府作为“守夜者”这一角色能够正常运转。此后,约翰。穆勒、威克塞尔、林达尔都进一步发展了他的理论,公共产品理论的创立和福利经济学的兴起使得公共财政理论越来越丰富,职能范围也有所拓宽。

本世纪30年代初,西方资本主义爆发了空前严重的经济危机,从而宣告了自由放任的古典经济理论的破产,从罗斯福“新政”和随后应运而生的凯恩斯主义经济学开始,政府必须干预经济逐步获得了人们的共识,各国政府和财政开始对经济进行大规模干预,以便弥补市场缺陷,充分利用市场的功能作用,促进经济资源的合理配置、收入和财富的合理分配以及经济的稳定运行。

随着经济的发展,政府干预经济在实践中开始暴露出自身的缺陷,70年代的“滞胀”使得人们重新认识“市场失灵”和政府干预的关系,理性预期学派和供给学派为代表的新自由主义对国家干预提出了责难和质疑,开始主张减少国家干预,恢复自由经济。进入90年代以来,又开始重新重视国家干预政策。在这个过程之中,财政的职能也相应地不断调整,但是,从大的趋势来看,在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过程中,政府干预经济的职能呈现出不断增强的趋势,财政的职能也相应地不断增强。

随着许多经济学新领域的开拓,特别是随着宏观经济学和福利经济学的发展和成熟,财政学经历了一个从公共财政学到公共经济学的发展过程,与传统经济学相比,公共经济学更注重财政收支对整个经济的影响。当然,公共经济学仍然是围绕着财政而展开的,是对公共财政学的继承和发展。

(二)当代西方公共财政理论的主要内容

当代西方公共财政理论认为,财政存在的必要性,在于市场存在缺陷,也就是“市场失灵”。社会经济的运行应当以市场调节为主,只是在市场难以调节或者调节不好的领域,才需要政府进行适应性调节,对市场进行干预。“市场失灵”主要 有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公共产品的供给不足。公共产品是指这样一种产品(物品和劳务):每个人对这种产品的消费,并不能减少任何他人也消费该产品。它由它的使用价值所覆盖的全体消费者占有,而不能由个别消费者占有,它的使用价值由其使用价值所覆盖的全体消费者共同享有。也就是说,公共物品和劳务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这便容易出现“搭便车”现象,从而也就使得这些公共产品无法通过市场来有效提供。另外,介于私人产品和公共产品之间的准公共产品,也无法通过市场来有效配置。

第二,无法解决“外部效应”问题。所谓“外部效应”,是指一定的生成者或消费者的行为意外地影响了他人利益,却无法通过市场价格来进行调节的情形。单纯依靠市场,无法使受益者付费或使受害者获得补偿,导致了社会收益和私人收益、社会成本和私人成本之间差异的产生,也就使得市场机制本身无法实现这类资源的最优配置。

第三,经济的周期性波动。经济周期、经济波动是内生于市场经济的,伴随者经济衰退和萧条的是收入水平的下降和失业率的上升,而伴随着经济过热的又是通货膨胀,这是市场经济自身难以克服的弊病。

第四,收入分配不公问题。由于历史条件、竞争能力的差别,收入分配过程中通常会出现社会难以承受的不平等现象,产生一系列的社会问题,这也是市场机制的一个重要缺陷。

第五,垄断问题。市场的有效运行是以自由竞争为条件的,然而许多行业在市场条件下又很容易形成垄断,垄断便会限制竞争,以致于引起产量不足、资源得不到充分利用和效率低下等问题,影响了市场效率的发挥。

第六,信息不对称问题。所谓信息不对称,是指供求双方对同一个产品或服务了解的程度是不一样的,这很容易造成交易量过小甚至市场消失,引起市场缺陷的产生。

由于市场机制在许多领域存在失效问题,政府的介入和干预也就有了必要性和合理性的依据。政府的职能主要是克服市场失效的问题,而公共财政则是支持政府行使这些职能的主要手段,而且其他手段的运作也都需要政府财政的支持。基于这样一种分析,公共财政的主要职能就可以界定为以下三个:第一是资源配置职能,它是由政府的介入和干预所产生的,它的作用和特点是通过本身的收支活动为政府提供公共物品提供财力,引导资源的流向,弥补市场的缺陷,最终实现全社会资源配置的最优效率状态;第二是收入分配职能,财政通过自身的收支活动进行全社会范围的再分配,以实现社会分配的相对公平。第三是经济稳定职能,由于市场在自发运行中必然产生经济周期问题,政府必须推行宏观经济政策以实现宏观经济的相对稳定。经济稳定又包括充分就业、物价稳定和供给收支平衡等多重含义。

公共财政理论还认为,公共财政是为弥补市场失效,提供公共产品的政府分配行为,它是与市场经济相适用的财政模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不能是盈利性的市场运营主体,不能参与市场的盈利竞争,因而也就决定了公共财政的非盈利性。公共财政的活动范围只能限定在市场失效的领域内,不能超出这一领域而损害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转。

(三)关于公共财政的争论

自从改革开放以来,关于财政改革的讨论就一直没有停止过。82年关于“大财政,小银行”和“小财政,大银行”的问题曾经进行过激励的争论;83年初提出财政要不要转型,即财政要不要退出再生产领域的问题。90年代初

期,有人提出要调整财政的范围,并逐步得到大多数人的认可,但是,对于改革的模式问题却一直争论不休,这其中争论的焦点是公共财政问题。对于公共财政的争论的背后,分歧的实质在于: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财政的范围要不要变化,要不要继续对国有企业投资,特别是盈利性的行业,是否要从经营性行业中退出来,财政涉及的领域要增加什么,减少什么。而争论中却过多地涉及了阶级性的问题,我认为对于公共财政,关键不在于其是否在谈阶级性,我们又该如何去批判它的缺点,而在于它对于我们的财政改革有什么借鉴意义,我们该如何去学习它的优点,在结合我国国情的前提下,探索我国财政改革的出路。

二、西方公共财政理论与我国财政改革的关系

我们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不能简单地照搬外国的模式,而是应从我国国情出发,吸收和借鉴世界发达国家建立市场经济的经验,逐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模式。

(一)公共财政理论对我国财政改革的借鉴意义

我们对待西方公共财政理论的态度是,既不能完全照搬,也不能绝对排斥。因为,西方的公共财政理论是以私有制为基础,在个人主义价值观指导下形成的,我们不能照搬;另一方面,它又是西方几百年市场经济发展史的经验总结,反映了市场经济的共同规律。为此,我们就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吸收借鉴其有利于市场经济发展的经验,为我们的财政改革服务。

第一,公共财政要求处理好政府(或财政)与市场的关系。首先,从总的方面来说,政府(或财政)与市场的经济职能是相同的,如资源配置、收入分配是两者共同的基本职能,只是由于两者的运行机制的不同,从而在实现同一职能的适用领域、作用方式、经济效应上是不同的。其次,由于市场失灵才存在政府介入或干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同样,政府干预也存在失灵或缺陷,财政作为政府干预的主要手段,可能产生正效应(即有助于弥补市场失灵),也可能产生负效应(即不仅无助于弥补市场失灵,甚至会干扰了市场的正常秩序)。另外,公共财政关心的不是在政府或市场的经济职能之外另寻什么新的财政职能,而是如何界定各自的最适领域和最佳的结合方式,最终实现公平与效率的最优结合。

第二,公共财政是为市场提供公共产品的财政,它是与市场经济相联系的,仅存在于市场经济之中,顺应市场经济的潮流,我国财政模式和活动思路也应予以根本变革,从为自我服务转变到为市场提供公共产品上来。

第三,公共财政是弥补市场失效的财政。公共财政是以市场失效为前提的,其活动范围不能超出市场失效的范围,否则会有损于市场效率的'发挥。同时,这也意味着凡是市场不能有效发挥作用的地方,财政就应该充分发挥它的作用。这在我国就是一个财政的退出“越位”与弥补“缺位”的问题。

第四,公共财政的分配规模应由市场来决定,过大的财政规模会引起市场发展规模和速度不应有的压缩,而过小的财政规模则难以提供市场正常运转所需的各种服务和条件,这些都会对市场产生危害,因而财政分配规模应保持在市场所要求的适度规模上。目前,我国财政的两个“比重”过低,已经不能满足市场发展的需要,亟待提高。

第五,公共财政具有非盈利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不能是盈利性的市场运营主体,不能参与市场的盈利竞争。借鉴这一点,我国财政就有必要逐步经营性、盈利性的领域推出来,还市场一个自由竞争的空间。

最后,公共财政是由“公共”对之规范、决定和制约的财政。政府的权力是全体人民赋予的,权力的行使又需要通过纳税人提供的税收来解决,为此政府必须接受公众的监督,这就要求公共财政必须具有很高的透明度。另外公共财政必须是规范化、法制化的财政。而我国目前财政缺乏应有的约束、规范和监督,使得财政出现了财政秩序混乱(乱摊派、乱收费以及偷税漏税等),腐败现象严重,财政行为混乱(预算外资金的严重膨胀以及税制的不规范等),预算分配实质上的无计划等问题,因此,改进我国财政活动中的政治运作程序,使之对公共性质的政府财政行为具有根本约束力,应是我国财政工作的当务之急。

(二)我国财政改革应立足于我国国情

市场经济是一个一般与特殊的结合体,我们搞市场经济不仅要看到市场经济的共性,还要看到我们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殊性,要看到我们还是一个处于社会主义初期阶段的、生产力落后的发展中国家,这就要求我们进行财政改革时必须立足于我们的国情。

第一,作为一个发展中大国,由于生产力水平低,市场发育程度低,市场机制还不健全,调控功能还不完善,本来应由市场解决的许多事情还不得不由政府来办。而且,作为一个后发展国家,我们的政府就必须承担起经济腾飞、赶超发达国家的重任,这就必然要求我们对市场的干预和介入要比发达国家更多。当然,我们不能以此为借口而过多地干预市场,只要市场能够解决了,我们就应该逐步退出这些领域,否则就又会造成新的“越位”问题。

第二,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还必须维护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主要体现在“公有资产在总资产中占优势;国有经济控制解决命脉,对解决发展起主导作用。这是就全国而言的,有的地方、有的产业可以有所差别”,这儿的控制力特别侧重于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这就必然要求财政在逐步退出市场竞争领域的过程中,必须贯彻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要求,实现公有经济的控制力,维护和巩固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

第三,作为一个发展极不平衡的国家,中国的地区差异、城乡差异和居民收入分配差异还很悬殊,这就需要财政运用转移支付等再分配手段进行调节,以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三)我国财政改革要解决好几个问题

根据前文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我国财政改革的基本思路应该是,借鉴西方公共财政理论,结合我国国情,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公共财政框架。在建立公共财政框架的过程中,除了前面分析的问题,还要重点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对政府(或财政)和市场进行合理的分工。借鉴西方公共财政理论并结合我国实际,对政府和市场的分工进行明确划分,这就是市场要在政府宏观调控条件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我国要从过去政府全面配置资源逐步转变为政府和

市场共同配置资源,政府必须改变大包大揽的做法,逐步退出市场能够正常发挥作用的领域(“越位”)。也就是说,只要市场能够做得好的领域,政府就不要去干预;市场不能发挥作用的领域或市场干不好的事情,才是政府必须介入的领域。为此必须进一步转变财政职能,科学界定财政支出范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逐步从经营性、盈利性的领域退出,从市场可以提供的,私营企业和家庭可以提供的各项领域退出;同时还要强化那些必须由财政管而财政却没有管或没有管好的各项事业和建设领域,要强化社会领域的调控功能,比如社会保障社会救济等,从而彻底解决好政府和财政的“越位”和“缺位”问题,从根本上规范政府、财政与市场之间的关系。

第二,建立公共财政必须注重国有经济的管理。考虑到必须维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以及经济赶超的重任,在国有经济的进退问题他上必须谨慎,既要有利于市场的有效运转,又不能危及公有制的主体地位(这里主要强调国有经济对国民经济的控制力)。我们可以把国有经济分为三种情况,并分别采取不同的进出策略。第一,提供公共产品的企业必须国有国营,不能市场化,其实国有企业的优势就在于国营和弥补“市场失灵”。第二,对于垄断性的企业适合选择国有国控体制,比如基础产业,某些支柱产业以及高新技术产业等。第三,对于竞争性领域要逐步退出,让市场来经营。

第三,财政改革应坚持两个基本原则:市场原则与发展原则。市场原则是说,公共财政必须建立在市场经济基础之上,我们必须从市场出发来考虑财政的定位。由于各国历史背景的不同,市场经济有所不同,而中国的市场经济实行的时间不长,市场发育水平低,而且与西方市场经济存在较大的差异,我们的公共财政必须我们不成熟的市场经济出发,而不能照搬西方发达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公共财政。发展的原则是说,对发展中国家而言,发展经济是主要的目的,市场化不能凌驾于发展之上,为了市场化而市场化是毫无疑义的。

三、我国财政改革的目标模式

(一)我国财政职能的界定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财政的基本职责,应当是为市场的有序运转服务,即为市场运转提供外部条件、解决公共产品的提供和促进公平分配以及宏观经济稳定等,从而提高整个经济的运行效率。因此,我国财政的职能可以界定为资源配置、收入分配以及经济稳定,这也就是要求在市场经济下必须解决好政府、市场和企业三者之间的关系。

(二)收入制度的设想

建立以税收为主体,以规范的非税收入为辅的公共财政收入体系,这又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首先,要界定收入范围,主要有:税收收入、规费收入、公债收入、罚没收入、转让出售公产收入、基金收入、捐赠收入等。其次,要进行收入制度的创新,包括:实行税费改革、完善税制和建立国有资产经营预算等。

(三)支出制度的设想

建立以公共支出为主体的支出体系,这又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首先,界定支出范围,主要有:公共安全、公共机构、公共服务、公共工程和公益事业等。第二,确立公共支出的供给方式,对“纯粹公共产品”的供给,政府应全额负担;对“混合性公共产品”中的教育、社会保障、公共卫生等公共支出,实行最低保障制度;对于“混合性公共产品”中的水电暖路桥等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以及公益事业,其公共支出应实行以市场为主、政府资助为辅的原则。第三,进行支出制度的创新,加快与国际惯例的接轨,逐步推进零基预算、社会保障预算、政府采购以及国库单一帐户等项改革,强化预算外资金管理。

(四)建立公共财政管理体系

建立以宏观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最大化为目标,以财政法规为依据,以财政收支为中心,运用现代科学的手段和规范的制度的公共财政管理体系,做到财政收支的民主和透明。

(五)建立财政宏观调控体系

建立以保证国民经济稳定协调发展为目标,综合运用预算、税收、投资、国债、补贴、贴息等财政政策和手段的财政宏观调控体系。

主要参考文献:

1.陈共主编《财政学》(四川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2.冯健身、方淑芬《论中国公共财政》(《财政研究》第3期)

3.赵全厚《西方公共财政理论的产生与发展(报告之二)》(《中国财经信息资料》19第1期

财政部科研所・孙宗印

篇6:借鉴西方公共财政理论推进我国财政改革

借鉴西方公共财政理论推进我国财政改革

内容提要:公共财政产生与发展的过程同时就是一个市场经济产生与发展的过程,我们进行财政改革既要借鉴西方公共财政理论,又要立足于我们的国情,立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不完善这一实际,建立我们自己的公共财政。

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公共财政已经刻不容缓。我国已经明确提出建立公共财政,那么到底什么是公共财政,我们所要建立的公共财政的框架之中应该包括哪些内容,这已经成为当前和今后财政改革与发展的主要研究课题。本文拟就西方公共财政理论与中国财政改革的关系展开讨论。

一、西方公共财政理论

(一)西方公共财政理论产生与发展的历程

公共财政产生的前提是市场经济,它产生与发展的过程事实上也就是市场经济的产生与发展的过程,也就是人们对于政府在市场中作用的认识的发展过程。17世纪中叶至18世纪中叶,西欧从封建社会末期过渡到自由资本主义初期,经历了一个从自然经济向自由市场经济转化的过程。1776年,英国著名经济学家亚当?斯密所著《国富论》的'出版标志着公共财政理论的诞生,亚当?斯密崇尚经济自由主义,把市场经济描述为“看不见的手”调节的经济,他认为市场能够有效配置资源,供求双方在市场竞争的环境中,每个人各自理性地追求自身的利益,可以带来整个经济的高效率,因此,反对国家干预,主张自由竞争,极力要求缩小国家活动的范围,提出“守夜人”、“廉价政府”的口号以及“最好的财政计划是节支,最好的赋税制度是税额最小”等观点。因此,这个时期的公共财政主要是为了保证政府作为“守夜者”这一角色能够正常运转。此后,约翰?穆勒、威克塞尔、林达尔都进一步发展了他的理论,公共产品理论的创立和福利经济学的兴起使得公共财政理论越来越丰富,职能范围也有所拓宽。

本世纪30年代初,西方资本主义爆发了空前严重的经济危机,从而宣告了自由放任的古典经济理论的破产,从罗斯福“新政”和随后应运而生的凯恩斯主义经济学开始,政府必须干预经济逐步获得了人们的共识,各国政府和财政开始对经济进行大规模干预,以便弥补市场缺陷,充分利用市场的功能作用,促进经济资源的合理配置、收入和财富的合理分配以及经济的稳定运行。

随着经济的发展,政府干预经济在实践中开始暴露出自身的缺陷,70年代的“滞胀”使得人们重新认识“市场失灵”和政府干预的关系,理性预期学派和供给学派为代表的新自由主义对国家干预提出了责难和质疑,开始主张减少国家干预,恢复自由经济。进入90年代以来,又开始重新重视国家干预政策。在这个过程之中,财政的职能也相应地不断调整,但是,从大的趋势来看,在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过程中,政府干预经济的职能呈现出不断增强的趋势,财政的职能也相应地不断增强。

随着许多经济学新领域的开拓,特别是随着宏观经济学和福利经济学的发展和成熟,财政学经历了一个从公共财政学到公共经济学的发展过程,与传统经济学相比,公共经济学更注重财政收支对整个经济的影响。当然,公共经济学仍然是围绕着财政而展开的,是对公共财政学的继承和发展。

(二)当代西方公共财政理论的主要内容

当代西方公共财政理论认为,财政存在的必要性,在于市场存在缺陷,也就是“市场失灵”。社会经济的运行应当以市场调节为主,只是在市场难以调节或者调节不好的领域,才需要政府进行适应性调节,对市场进行干预。“市场失灵”主要 有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公共产品的供给不足。公共产品是指这样一种产品(物品和劳务):每个人对这种产品的消费,并不能减少任何他人也消费该产品。它由它的使用价值所覆盖的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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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与深化财政改革

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与深化财政改革

[摘要]在国资委组建和今后的实践中,必须明确国资委的定位。国资委是政府直属的特设机构,不承担一般政府行政部门的社会公共管理职能。国资委受政府委托、代表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扮演的是企业中国有资产“老板”的角色。在职责界定上,要明确国资委必须在法律的框架内履行出资人职责,以股东方式行使权利,它不应该也没有权力用行政手段和方式管理企业。出资人到位的实质就是股东权利到位。建立独立的国有资产管理、营运和监督体系,将国有资产管理从财政职能中逐步分离出来,纳入不同的管理范畴,由不同的机构去实施,是规渡缁嶂饕迨谐【?孟鹿?凶什?芾碛氩普??吖叵档淖罴蜒≡瘛?br>

一、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关键在于完善出资人制度,从制度上切实保证出资人到位,维护所有者权益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新体制最基本的一点,就是成立统一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这不是把原来各部门管理国有企业的机构、职能和管理手段简单地合并,而是要实现从直接管理国有企业向履行出资人职责、注重国有资产运行效益的根本转变。

这就要求建立和完善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统一的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是一系列制度安排的有机集合,包括投资决策制度、资本投入产出制度、经营者选拔任用制度、收入分配制度、考核评价制度、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监督管理制度等等。因此,国资委必须在职能界定、人员构成、决策机制、议事方法、管理方法、运行规则、法律制定等方面,进行全面的制度创新。

(一)从组织制度上保证国资委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

在国资委组建和今后的实践中,必须明确国资委的定位。国资委是政府直属的特设机构,不承担一般政府行政部门的社会公共管理职能。国资委受政府委托、代表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扮演的是企业中国有资产“老板”的角色。

在职责界定上,要明确国资委必须在法律的框架内履行出资人职责,以股东方式行使权利,它不应该也没有权力用行政手段和方式管理企业。出资人到位的实质就是股东权利到位。股东权利的行使,《公司法》有明确清楚的规定,当国资委履行国有股东权利时,也要按照同股同权的原理,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出资人权益。

(二)从内部管理制度上促使国资委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落到实处。

首先,在工作人员选聘方面,不能再单纯沿用以往的行政手段和行政方式。要强调专业性、技术性和社会性的特征,实行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人员选聘制度。其次,在议事规则上,不能照抄照搬现在行政部门的“议决制”,应当引入和实行“票决制”,像董事会议事决策一样,建立和完善一人一票、投票表决、记录在案的议事规则,实行权利与责任一致的个人责任追究制度,保证其科学合理行使出资人职责。另外,在薪酬制度上,国资委不是政府行政部门,其工作人员不是公务员,可以采用更为灵活的薪酬制度。除了加强监督约束,也要给予足够的激励,其自身的新酬也要与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情况挂钩。

(三)建立监督监管者的制度。

国资委是受政府委托行使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代理人,因此,必须对国资委进行有效的监督,避免国资委失去监督而滥用权力。

对国资委的监督,一方面来自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可以对同级的国资委运作情况进行监督,主要通过立法形式,比如制定并颁布《国有资产法》,通过该法规定国资委的权利和义务。另一方面来自政府,这是现阶段监督的主要方面。主要的监督方式,应该是政府各部门各尽监督之责,特别是可以考虑委派国家审计机关,对国资委的监督管理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新体制对财政改革和发展的影响

在 1992年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后,就逐步明确了财政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公共财政体制。但在实践中,从经济建设型财政向公共服务型财政转变离改革目标还有很大差距。这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滞后、国有资产管理与财政的关系还没有理顺有很大的关系。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所确定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财政体制改革,将会从根本上加快公共财政体制的建立。

(一)国有资产管理新体制要求国有资产营运独立于政府公共财政,真正实现税利分流、分管、分用。

国有资产营运(这里主要指的是经营性国有资产,也就是国有资本)究竟要不要独立干财政,在财政理论上一直是一个存在争议的问题。对财政的本质理解认识不同,对这个问题的回答也不同。持财政国家分配论的认为,财政的本质是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关系。因此,财政与国有资产管理是整体与局部、主体与“两翼”的关系(其中另一翼是税收),不应该将国有资产营运从财政中分离出去,影响财政的完整性。持公共财政论观点的则一般主张:国有资产管理与财政是两个性质不间的经济范畴,政府作为社会管理者和国有资产所有者的目标是不同的,有时会发生冲突,很难由同一部门(如财政)来同时实现。

在计划经济时期,国家财政统收统支,政府几乎统揽了一切经济活动。国有企业就是执行国家计划的一个生产车间,国有企业与政府财政活动密不可分。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进行和国企改革的不断推进,国有企业与财政的关系也在不断地调整。1987年开始了税利分流的试点工作,并于1988年成立专门管理国有资产的职能机构--国有资产管理局。但是各级国资局被设置为各级财政部门的下属职能机构,这仍然是将国有资产营运作为政府财政整体职能的一个组成部分来看待。由于在制度设计上没有将国有资产营运从财政中独立出来,所以就没能真正做到“税利分流、分管、分用”,不可避免地产生了诸如混淆税收和国有资产收益的界限,财政资金与国有资本金之间的相互挤占等问题。这是造成国有资产运营效率低下和流失严重的重要制度原因。

理论上对财政本质及职能认识的不断深入,实践中国企改革的不断深化,使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政府公共管理职能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确实是两种性质不同的活动,其活动范围、管理目标、管理方式和绩效评价机制都是不同的。前者的主要目标是社会效益,作用于市场失效的范围;后者的主要目标是经济效益,是一种市场行为。因此,建立独立的国有资产管理、营运和监督体系,将国有资产管理从财政职能中逐步分离出来,纳入不同的管理范畴,由不同的机构去实施,是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国有资产管理与财政二者关系的最佳选择。

在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下,相应地财政与国有企业的关系也要发生变化,国有企业与财政就是规范的税收法律关系。即使政府财政要对其进行支持,也是依据国家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对所有企业一视同仁,而不是因为所有制性质的不同就区别对待。

(二)国有资产监管新体制对财政收入的影响。

毫无疑问,在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下国有企业与其他性质的企业一样,也必须依法纳税。虽然,将来国有经济主要发挥的是控制力、影响力、带动力,不一定作为国家税收收入的主要来源,但就现阶段而言,国有企业税收收入仍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占了近 5 0%。国有或国有控股大中型骨干企业的发展,仍然是财源建设的关键。但在新的体制下,要改变财源建设的思路,政府一般不应再通过新办竞争性领域的国企纳税大户来获取财源。财政主要是满足公共需要,通过为各类经济活动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提高它们

的经营绩效来增加财政收入。

经营性国有资产交由国资委后,一个新的问题是这些国有企业经营的利润应如何处置,是继续留给国有企业,还是上交给财政部或者充实到社保基金中,还是上交给国资委。

1994年实行分税制改革后,国家暂时没有要求国有企业上交国有资产收益。当时的目的主要是“放水养鱼”,减轻国有企业负担,促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但在实践中,由于各个国企情况不同,苦乐不均,造成了分配秩序的混乱。特别是一些垄断行业收入过高,使得收入分配关系更加难以理顺。究其原因就在于国有资产出资人缺位,国有资产的收益权谁来行使是不清楚的。一方面,国家基本放弃了国有资产经营收益,没有收取投资回报。这部分收益变成了国有企业内部职工的福利。另一方面,一些行业主管部门采用各种方式,如征收行政管理费用、摊派等方式占用国有企业的这部分收益,实际上将出资人的权力扭曲了。行业主管部门作为政府的行政部门,其办公事业经费已经纳入了财政预算,没有资格作为出资人向企业行使收益权。

笔者认为,既然新体制已经明确了由国资委统一履行出资人职责,那么国有资产的收益权就应该交由国资委。出资人进行投资就是为了获取投资回报,这是出资人天经地义的权力。《公司法》很明确地规定了出资人享有受益权。国资委应该享有它所占有的那部分国有股权所应得的收益的处置权。这部分收益如何使用,是用来给国有股东分红,还是继续用于投资,都应该由国资委来拟定。当然,由于国资委并不是真正的出资人,只是受政府委托行使出资人职责,因此它对收益权的行使要经过法定程序,主要应该通过编制和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来实现。

(三)国有资产监管新体制对财政支出的影响。

在新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下,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由国资委行使了,那么财政就应该主要为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履行提供财力保证。财政支出要围绕这个目标,从“越位”的领域退出来,进入“缺位”的领域。财政支出安排的重点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改变过去财政支出多用来建立、补贴和扶持一般竞争性领域的国有企业,而使国防、基础教育、医疗卫生、基础设施、社会服务等公共需要得不到满足(农村义务教育、SARS都是典型的例子)。

现在的突出问题是对一般竞争性领域,财政还要不要投入。从原则上讲,财政的目标既然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就应严格限制政府公共预算资金投向赢利性项目。财政支出不应该再投资建立新的竞争性领域的国有企业,原则上不与民争利。但是,也要正视现实情况,充分考虑目前在一般竞争性领域存在着大量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的现实。分布在一般竞争性行业的国有资产总量为26809.8亿元,占全部国有工商企业占用国有资产的40.9%。虽然,这些国有资产的营运应该纳入市场运作,在市场经济中优胜劣汰,不应该再占用公共资源。但是这些国有企业是传统体制的产物,有许多历史遗留问题是国家应该支付的改革成本,完全不管不顾、甩包袱既不合理也不现实。因此,财政还要对这些一般竞争性领域的国有企业有一些支持。但是,笔者认为这种财政支持应该立足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支付转轨成本,帮助其顺利改制来安排财政支出,给予财政支持。比如,国有企业主辅分流改制中,如果破产企业的财产全部卖掉都安置不了富余人员,财政应该将差额补上。再比如各地国有资产数量与质量差异很大,新体制下可能发生苦乐不均问题,需由中央统筹和协调,尤其是中央财政应加强转移支付力度。

这方面目前还有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老职工社会保障基金欠账问题。估计目前国家的这部分隐性负债约为2万亿元。如此巨大的数额,、单靠财政支出是无法解决的。在新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建立后,国有产权制度改革进程将会大大加快,特别是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赋予了地方政府对一部分国有资产的处置权,很多地方都已经明确规划了几年内国有资本退出的目标。因此,如果不尽快明确国有产权退出后这笔资金的去向问题,由各地自行处理,既不利于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也可能造成不会再有足够资源来处理对老职工的社会保障隐性债务问题,这将给未来留下巨大的金融风险和妨碍社会安定。

三、从综合财政预算中分离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现“税养国家财政,利活国有经济”,从制度上理顺国有资产管理与财政的关系

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必要性,财经界很早就认识到了。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根据改革实践的要求,明确提出了:“改革和规范复式预算制度,建立政府公共预算和国有资产经营预算。”但当时还主要是从财政体制改革的角度将两种预算分开,希望建立一种满足政府既是社会经济管理者又是国有资产出资人的财政制度,还没有完全意识到从制度设计上将两种职能彻底分开的必要性。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经营性国有资产的收支进行的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不同于公共财政预算,准确地说属于财务预算的范畴。公共财政预算资金表现为一收一支,平衡使用,追求社会效益;国有资本预算资金表现为周转循环,保值增值,追求经济效益。建立独立运行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将使国有资本的投资得利、收益分配,以及再投资,形成独立的运转体系,形成国有资本将本求利、有效运转的机制,从而进一步落实税收和利润的分收、分管和分用工作。因此,在新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下,要理顺国有资产管理与财政的关系,重要的途径之一就是创新国家预算体制,将各级政府预算由原有的经常性预算和建设性预算改为政府公共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障预算和其他预算。对政府以不同身份进行的收支活动加以区分,反映不同性质预算资金的来源和使用情况,对于不同的预算资金采取不同的管理办法。

以组建国资委为重点的国有资产管理新体制的初步建立,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建立提供了组织基础和权力保障。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的《决定》又一次明确提出:“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体系。”在新体制下,国资委是受政府委托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机构,编制资产经营预算是出资人应该享有的权利。编制预算可以起到明确目标、协调工作和便于事后考核评价业绩的作用。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能够全面反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状况,是对国有资本营运情况进行评价考核的重要手段,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实现出资人职责、确保出资人到位的重要方式。通过预算的形式对所出资企业的财务行为进行约束和控制,避免了沿用过去用行政命令干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弊病,有利于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在具体操作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定和执行要按照市场机制来进行,应该根据财务运行的规律和财务的原则编制。当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不同于一般的企业财务预算可以根据需要自由编制,应该建立统一的国有资产预算的格式和程序,大力提高预算的透明度,主要是做到预算细化和信息公开。国有资产的收益预算草案和决算草案,由相应的国资委编制,于每年的第一季度报同级政府审查批准。经审议后,由国资委组织实施。国资委应向同级政府报告上一年度的国有资产预算执行情况,接受政府的监督;政府应于每年的第一季度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报告上一年度的国有资产收益预算执行情况,接受人大的监督。

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新世纪新阶段每一个改革工作者面临的新挑战。旧体制遗留的深层矛盾,很大一部分集中在国有经济与财政领域。因此,深

化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和财政改革仍然任重道远。新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和财政管理体制如何有效运作,还需要努力探索、不断实践。

篇8:论财政分权与民族地区基础教育

论财政分权与民族地区基础教育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要求进一步深化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改革现行税制,在统一税收前提下,赋予地方适当的财税管理权.

作 者:金海和 王永明  作者单位:内蒙古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刊 名:北方经济 英文刊名:NORTHERN ECONOMY 年,卷(期): “”(13) 分类号:F8 关键词: 

篇9:论民主社会主义与科学社会主义的本质区别

摘要:民主社会主义是由20世纪社会民主主义逐步演变而来的。在漫长的起伏沉浮过程中,特别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民主社会主义有了发展。它的影响已经超越了欧美发达国家的范围,逐步向亚非拉第三世界扩展。在探讨民主社会主义产生、战后发展的原因的基础上,得出其与科学社会主义的本质区别,从而使我们更加坚定共产主义信仰。

关键词:民主社会主义;科学社会主义;区别

一、民主社会主义的产生

民主社会主义是由20世纪社会民主主义逐步演变而来的。在1848—1849年欧洲革命时期的法国,一个以赖得律·洛兰为代表的小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党与另外一个以路易·勃朗为代表的小资产阶级社会主义党合并,建立了社会民主党。这是世界上第一个以“社会民主党”命名的政党。它主张在法国建立共和国,实行民主和带有社会主义色彩的改革,其实质是一种小资产阶级改良主义。在这个时期,他们也自称是社会主义者或社会民主党人。为此,马克思一方面揭露他们的阶级实质和目的,指出:“民主主义的小资产者根本不愿为革命无产者的利益而变革整个社会,他们所要求的社会制度的改变,是想使现存社会尽可能让他们感到满意和舒服”,“他们希望用可以小恩小惠来收买工人,用暂时改善工人生活条件的方法来挫折工人的革命力量”[1]。另一方面马克思又着重阐述了科学社会主义的根本目标,指出:“社会民主主义”者的无产阶级的革命任务是“要不间断地进行革命,直到把一切大大小小的有产阶级都消灭掉,直到无产阶级夺得国家政权……问题不在于改变私有制,而在于消灭私有制,不在于掩盖阶级矛盾,而在于消灭阶级,不在于改良现存社会,而在于建立新社会” [1]。马克思当时虽然都用“社会民主主义”概念,但是含义是不同的:前者是指小资产阶级的改良主义,后者则是指无产阶级的科学社会主义。可见,党“社会民主主义”的概念一出现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和国际工人运动的时候,就有其相互对立的不同含义,科学社会主义和社会改良主义并存,彼此在斗争中沿着迥然不同的道路向前发展。

二、民主社会主义的发展

(一)二战前民主社会主义的传播与发展

19世纪60年代,德国独立工人运动发展起来,并组织了工人政党。1869年8月,在爱森纳赫城由威廉李卜克内西在论述党的政治立场时曾经指出:“民主社会主义深信政治问题和社会问题有着密切的联系”;认为“没有民主的社会主义是异想的社会主义,正如没有社会主义的民主是虚假的民主一样”[2]。当时,不仅讲了民主与社会主义的关系,而且揭露了不实行社会主义的民主的虚伪性。

19世纪七八十年代,“社会民主主义”成为时髦的政治术语。当时各国所建立的工人政党中,不问其指导思想和纲领如何,大多数取名为社会民主党或社会民主工党,其成员则自称为社会民主主义者。鉴于此,马克思恩格斯不再自称为社会民主主义者,而成为共产主义者。后来随着马克思主义的广泛传播,在国际工人运动中和工人政党中,马克思主义逐渐占据主导地位。到19世纪90年代,一批在欧美各国建立起来的社会民主主义党逐渐把马克思主义作为自己的指导思想,把社会民主主义理解为科学社会主义。正如列宁所说,当时的工人政党“实际上也是拿马克思主义作为自己的纲领和策略的基础的”[3]。

19世纪末20世纪初,资本主义发展到帝国主义阶段,社会民主主义剧烈地向两极分化,作为社会改良主义的社会民主主义在第二国际中占据了统治地位。在法国,米勒兰认为社会主义的实现无须通过暴力革命,只要依靠普选制和全民投票就可以夺取政权;在英国,费边社则反对阶级斗争和社会革命,鼓吹阶级合作和社会和平,主张用换缓进的方法和点滴的改良,来实现社会主义;在德国,伯恩斯坦则全面系统的提出了修正主义理论,其否定以生产资料为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代替以私有制为基础的资本主义、反对无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鼓吹“和平长入”社会主义成为民主社会主义的理论基础。

(二)二战后(至今)民主社会主义的新发展

1951年6月30日,世界各国社会民主党人在德国法兰克福,召开了国际社会党第一次代表大会。在大会上,他们公开把自己的名称定为“民主社会主义”,并阐述了自己的一套理论。这次大会标志着民主社会主义在世界的形成。

1959年11月13—15日,德国社会民主党又在格的斯堡通过了《德国社会民主党基本纲领》,即《格的斯堡纲领》,宣称“社会主义是一项持久的任务,即争取、捍卫自由和公正,而且它本身在自由和公正中经受检验。”同时指出民主社会主义是“在欧洲根植于基督教伦理学、人道主义和古典哲学”,奉行民主社会主义的社会民主党转而追求伦理社会主义,致力于建立社会福利国家,逐渐放弃了实现生产资料社会化的目标。同时,为了凸显社会主义的“民主”,社会民主党人将其思想体系的名称由“社会主义”改为“民主社会主义”,以此区别于当时苏联等社会主义国家实行的无产阶级专政。在以后的二十年中,民主社会主义政党在西欧国家普遍上台执政。民主社会主义进入了所谓的“黄金时代”。

20世纪70年代发生的经济危机,给福利制度国家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随着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以私有化和放任的市场为核心的新自由主义替代了民主社会主义,但其对全球化带来的不利影响束手无策。此时,民主社会主义为了适应全球化时代带来的挑战,做出了理论、策略和政策方面的修正。其中最为著名的是布莱尔在1994年当选英国工党领袖后提出的“第三条道路”。它一经推出,便由于其实用主义而得到选民的响应,使民主主义政党凭此取得了欧洲政坛的优势地位。这样,“第三条道路”便成为当今多数民主社会主义国家的施政纲领。

在政治上,“第三条道路”突破了长期以来政党和阶级政治在西方政坛一统天下的局面,明确以“中左”身份标明自己的政治立场;在经济上,“第三条道路”超越了社会民主主义和新自由主义关于“计划与市场”、“公有与私有”问题上的争论,主张建立一种新的混合经济;在社会福利上,“第三条道路”要彻底改革福利国家,变“消极的福利制度为积极的福利制度”,力图建立一个“社会投资国家”,以便有效地消除旧福利制度存在的负面作用。在这一时期,社会民主党人在意识形态上进一步放弃了对社会主义制度的目标追求,为了与苏联东欧的“现实社会主义划清界限”,他们又把其思想体系的名称重新改成了“社会民主主义”,一再表明它并不是一种“社会主义”,而是一种“民主主义”。

三、民主社会主义与科学社会主义的本质区别

(一)指导思想上的多元化与一元化之间的区别

科学社会主义是马克思在研究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时得出的人类社会发展到的必然规律。因此,共产党人的指导思想从来就是一元化的。而各国社会党、社会民主党则认为,民主社会主义的核心是民主,民主就首先表现在思想民主、思想自由,考茨基在他的《唯物史观》中提出:“社会民主党为反对任何压迫和剥削进行斗争的人都是公开的,而不管那个人在理论上如何来论证他的这种意见,是根据唯物主义、康德主义、基督教义或别的什么学说。”德国社会民主党在《哥德斯堡纲领》中进一步声明:“在欧洲植根于基督教伦理学、人道主义和古典哲学的民主主义不想宣布任何最后真理”,“德国社会民主党是一个思想自由的党,它是由具有不同信仰和思想的人组成的一个共同体。”

(二)奋斗目标上的区别

马克思主义认为,从资本主义走向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是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共产党人要为实现共产主义的伟大理想而奋斗。而民主社会主义始终把自由、平等、友爱、正义、民主、互助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把抽象的伦理原则作为社会主义的基础,把理性看做是人类社会政治活动的源泉,并以此出发坚决地发对共产主义。《德国社会民主党1975—1985年经济政治大纲》中提出:“民主社会主义其基本价值是自由、公正和相助……自由意味着摆脱任何有损于人的尊严的依赖关系……公正是通过在社会中给每个人提供同样的权利和均等生存机会,而实现着个人的自由……相助表现在……各阶级之间的同舟共济”[4]。《法兰克福宣言》称“共产主义分裂了国际工人运动,并使许多国家中的社会主义实现推迟了几十年。”

(三)对待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的区别

马克思主义认为,取得了政权的无产阶级,必须根据生产力的发展,有步骤地用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代替资本主义私有制。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展社会主义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不断提高社会主义生产力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全体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而民主社会主义则认为,“社会主义计划并不以所有生产资料的公有为先决条件。它允许在重要生产领域内,如在农业、手工业、零售业和中小型企业内部都可以有私有制的存在”。认为“我们时代的特点之一就是几种所有制可以并存”[5]。

(四)关于党的性质的区别

党是无产阶级先锋队组织,是以马克思主义作为思想指导,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组织起来的,具有坚定的组织纪律性和战斗力,是领导社会主义事业的核心力量。民主社会主义却把党说成是由不同信仰和思想的人组成的一个共同体,是人民的党、全民的党、改良的党。德国社会民主党在《哥德斯堡纲领》中明确宣布:“工人的解放帮助扩大了一切人的自由,社会民主党已经从一个工人阶级的政党变成了一个人民的政党”。法国社会党1971年重建时也宣布自己是全民党。在这样的思想多元化和组织派别化的原则下,信奉民主社会主义的各国党,经常遇到一个让他们烦恼的问题:一方面要为他们的那个目标去奋斗,需要一个团结、坚强、步调一致的党;另一方面现实却是思想芜杂、派别林立、组织涣散、争斗不休的党,这怎么会有战斗力呢?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384-385.

[2][德]李卜克内西.不要任何妥协[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64:19.

[3]列宁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

[4]社会党重要文件选编[M].北京:中央党校出版社,1985:167-168.

[5]当代西欧社会民主党[M].北京:东方出版社,1987: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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