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初中随笔当年的自己,本文共17篇,欢迎您阅读,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篇1:初中随笔当年的自己
初中随笔当年的自己
当年的自己,是个天真无知的小孩。记得赶刚上一年级的时候,自己非常胆校不敢和任何人说话,因为不认识别人,更让自己感到害怕了。后来,自己试图去亲近那些“陌生人”。自己赶去亲近别人后,自己的单子在不知不觉中变大了。后来认识了接二连三的好朋友。自己也越来越开朗了。不记得是二年级的时候,还是三年级的时候。自己开始被别人欺负了。很多男孩子喜欢打我,他们可能觉得很好玩吧!可自己却很痛。后来,开始对他们的仇恨越积越多。自己终于忍不住了。一天,一个男生又‘玩’我的时候,我把手一挥,给他了一脚。他痛得嗷嗷叫。旁边的几个女生欢呼鼓掌。我自己不知怎么,有了一种莫名奇妙的“自豪”。从此以后,谁打我,我都会还手给他,并且还来个更狠的一击。后来渐渐成了班上著名的“母老虎”。自己好像对这个外号没有觉得很不好,反而让自己的“自豪感”更多了。慢慢慢慢,自己的性格出现了很大的'转变。自己越来越开朗。甚至有点“超外向”。自己对着班上的男生打得越来越狠,可我好象从来都没打过女生呢。后来,我的“名声”越来越大,甚至有传到别的班。有时候,自己甚至还会把别人打出血来。可自己完全不会怎么样。我只是把自己的仇报回来。随着年龄的增长,自己五年级了。开始懂事,大家的现象,不能说多,也不能说少。虽然还是又把人打出血和打伤的案例。但自己克制了许多。以后再也不要做一年级的那个小笨蛋了……呵呵,觉得自己写完这篇日记后,好蠢……
今天是星期五,很开心。因为放假了。晚上约了同学出去玩,回家时,见到了教练,呵呵!今天教练也是精神饱满呢!回家后,在妈妈房间里,突然的发现了一张小时候的照片。勾起了我的当年。
篇2:忆当年初中作文
忆当年初中作文
时光的年轮已不知不觉的传过了三年,曾经的点滴浮云,或是盘踞或是流逝,但这些都还是我心中有了一个美丽的邂逅。
也许在八年级时,是我们玩的最开心最无趣的时候,那个时候,我们的英语成绩比较优秀,因此隔几个星期我们就会在周三的英语晚自习上看的电影,即便做这些事情都是有条件在先的,但是我们依旧执着。
在那天星期三,我们在早上上课时,大家表现比较好,课堂氛围活跃,当时我作为课代表,于是大家纷纷来向我讨问:不如去和老师提一下,在网上看的电影,我踌躇了一会儿说:“好吧!”
过了办公室,门开后,进去问老师,还是挺不好意思的.,毕竟前一周的周三就已经看过了,于是我便慢吞吞地走向英语老师,老师在办公桌前一丝不苟的在教学生单词,孜孜不倦的批阅试卷。看到这一切,心中还是酸酸的。到了老师的前面后,老师抬起头对我微微一笑说:“怎么了?”
“老师在晚自习上,我们需要做些什么呢?”
“做一下配套练吧,把关键词都发出来。”
我点了点头,老师好像很快就明白了我的意图,便说:“若是能够提前完成任务,那么晚自习就随你们支配。”我开心的笑了笑。
到了教室后,大家分外高兴,便开始不断抽时间来做作业,中午不睡觉,课间不玩耍,终于保质量的提前完成的任务,在晚自习上,师生一起兴奋的看了场电影。
篇3:日光倾城一如当年随笔
日光倾城一如当年随笔
昨日的雨让今天的阳光分外明媚,阳光穿过蔚蓝的天穹温柔地抚着我的脸。我从未想到,能在这和煦的日子里与你重逢。
你还是你,一个人,偶尔浅笑敛去分明的棱角,少年青涩的眉眼依稀是旧时的稚气,短短的碎发印着经年的骄傲,身上是干净整洁的校服。你所在的学校是这里的重点中学,是无数人梦寐以求的中学,亦是许多人遥不可及的殿堂。我听说,那里如诗如画;我听说,那里的学子文质兼具;我听说……我想,这样好的你,本来就属于那里。
我就这么远远地看着你,看着你一皱眉一浅笑,日光在眼前摇晃,渐渐与昔年的你重合……
我记得,第一次见你是晴天。我从千里之外的故土来到这座繁华的城市,又住在那似是被遗忘的偏僻却喧闹的院子里。院子带着旧时的江南风情,旁边是一条清澈的河。一样明媚的阳光,一样澄澈的苍穹,那时的你,还是个偶尔会哭鼻子的小男孩,而我,也还是个不谙世事的小丫头。我看着你带着婴儿肥的脸,笑得憨憨的,圆圆的眼睛好似吸取了日色的光辉,明媚得不像话。你比我年长一岁,眼眸纯净的模样却像误落凡尘的天使。
我是院子里唯一的女孩。你总是护着我,用胖胖的手拉着我,在院子里凹凸不平的石板路上跑过。那时,小院的天空还是淡淡的蓝,还有暖暖的日光,一切美得像童话,而我,是童话里的公主,有你的守护。
你的性子憨,脑子却不笨,你渐渐长成人人啧啧称赞的乖宝宝——尊师好学,成绩优异。原本有着顽劣性子的我,也渐渐有了美好的模样。
后来的后来,所谓的繁华终于把它的“魔爪”伸到这座小院。院子旁边的河越来越污浊。那天,天气晴好,我去上学,傻傻地在路口跟你说再见——我以为,从学校回来,一切会一如往昔。期待已久的'放学铃响起后,我以为父亲会像往常一样带我回到那熟稔的小院,没想到一路上却是截然不同的陌生风景。父亲说小院被拆了,以后,小院的人,大概是不会再见了。
我抽抽搭搭地问起你的情况,父亲没有答。在我的泪水和乞求下,他终于带我回了小院。可是回去又怎样呢?城市的侵占力太强,不到一日,所有的红墙黛瓦都化为断壁残垣,那些我们傻笑着刻在墙上的字,已杳无踪迹。天际的夕阳洒着最后一片余晖,天边的云勾勒着妖娆的霞光,残阳西落还要留着一线光来与这芸芸众生告别,可是为什么,我和你,连告别的时间都没有?
我偷偷回去过几次,奢望还能和你重逢,不过始终未能如愿。
我徜徉在回忆里,再抬头,你还在。可是,我没有叫你。就这样吧,我们各安天涯。
我们的相遇、我们的别离、我们的重逢,都在晴天,真好,我希望你的世界永远都是晴天。我抬头,日光倾城,一如当年。
篇4:感谢当年离婚之恩美文随笔
感谢当年离婚之恩美文随笔
1.
众所周知,离婚是一件极其痛苦的事。
特别对被离的人来说——不管是因为凌琳式的小三横刀夺爱,还是白百合式的正房自由解体,都会有一种被全世界抛弃的感觉。
正是这样一份“人生分水岭”式的极端体验,让无数的善男信女,感受到了世界满满的恶意和世间薄薄的人情。
然而,在劫后余生多年,又有多少人能够真正地放下内心芥蒂,会心一笑泯恩仇,甚至感谢当年的离婚之恩?
2.
说起离婚之恩,我们来聊聊徐志摩。
对于这位民国大才子,大家第一时间想到的,一定是他跟林徽因的那段浪漫的康桥之恋,“轻轻地我走了,不带走一片云彩。”
结果,还真没留下什么云彩,林妹妹终究是没答应这个大她七岁的帅哥哥。而后者也算是为爱牺牲,在1931年11月奔赴林徽因演讲会的路上,不幸坠机,也因此留下了一段“一生只求在最美的年华遇到你”的佳话。
然而,世人往往只记得那些浪漫的桥段,殊不知这段感情的背后,一直就藏着另外一个女人,被称为“民国第一前妻”的张幼仪。
张幼仪在15岁的时候就嫁给了徐志摩,两人的结合看起是无比的般配,毕竟张家有势,徐家有钱,传统的政商结合。
然而,对张幼仪来说,却仿佛在一夜之间,进入到了人生中的炼狱。因为在浪漫多情的老公眼中,自己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土包子。所以她在婚姻中完全失去了自己,感觉怎么做都是错,怎么做都讨不到老公欢心。
后来,张幼仪追随老公去了德国,想着可以结束异地恋,也可以让老公收收心,不要再搞小三了。
可没想到,来到异国他乡的她,却遭遇了人生中最沉重的打击:在怀有两个月身孕的时候被逼离婚,几年后,心爱的儿子彼得更是不幸离世,人生自此跌至谷底。
所幸的是,回国后的她,慢慢地走出了离婚和丧子的伤痛,并且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了中国第一位女银行家、企业家。更重要的是,张幼仪也重拾了爱情,跟第二任丈夫幸福地生活了几十年。
记得后来,张幼仪曾这样说过,我要为离婚感谢徐志摩,若不是离婚,我可能永远没办法找到我自己。
确实,人生的成全,靠谁都没用,只能靠自己。感情中,最有力的报复,从来就不是拼命纠缠,而是活出自己的幸福。
3.
在热门电视剧里《我的前半生》里,罗子君被老公陈俊生抛弃,几近崩溃。过惯了富太太生活的她,重新回归油盐酱醋的生活,从当年出入奢侈品商场趾高气扬地买鞋子,沦落到了做服务员卖鞋给前夫的新欢,彻底地完成了从女皇到民女的悲催转变。
所幸的.,她靠着自己的努力,重新杀出一条血路,并最终活出了自己的风采。而前夫哥在兜兜转转之后,又绕了回来,希望跟她再续前缘,结果却被拒绝了。
因为这时的子君,已经有足够的底气,去选择自己要的东西,去活出真正的自己。
也正如贺函所说的那样,一个人不管离了多次婚,最重要的是,最后的感受到底是更好了,还是更坏了。起码在他的眼中,离婚后的子君,比以前那个趾高气扬的好太多了。
这就是离婚给子君带来的最大成长,让她完成了完美的蜕变,这种蜕变足以让她感谢陈俊生当年的离婚之恩。
4.
如你所知,这是一个离婚率高涨的年代。美国的离婚率常年盘踞在50%以上,而中国的离婚率也是逐年攀升,涨幅惊人,其中又以北上深广等四大城市居首。
然而,这是否就意味着,大城市的老百姓就这么想不开,对婚姻就这么不忠诚?我看未必。
更重要的原因是,大城市的人更有勇气去结束不合适的婚姻,而不像小城市小农村的某些人,哪怕爱人会家暴或是出轨成瘾,也宁愿一辈子锁在一起,“山无棱天地合才敢与君决”。
因为她们害怕离婚,严重的还有性从属心理,觉得跟过他了,就一辈子跟定了,这是自己的命。
当然,有些男人也是一样,生怕离了就一辈子做光棍,所以拼命绑在一起不放手,哪怕最后走上了不归路。
殊不知,离婚的伤痛,只会持续一阵子;不合适的婚姻,毁掉的却是一辈子。
5.
我有个远房的姑姑,在结婚7年后,老公突然要跟她离婚,说对这个家没感觉了。
一开始,我姑姑是死活不愿意,并且动员了整个家族的力量去劝服,还叫嚣着要去砍小三。
结果,小三终究还是没砍到(因为压根就没这个人),她也在伤心欲绝之下,同意了离婚。
有意思的是,去年过年我回老家时,却听到她说,幸好当年离婚了。
我说到底怎么回事。
她说,原来她前夫是个同性恋,后来找的人居然是个男人,现在想来,还是要感谢当年老公的坚持离婚,要不拖到现在,还不知道成什么样。
确实,离婚的理由有着千千万万——不管是因为同性恋,还是小三家暴,抑或是其他难言之隐,如果真到了必须分手之时,那还是早点放下仇恨,好聚好散,感谢彼此曾守护过的那段时光吧。
6.
记得,有这么一句话,痛苦本身不是财富,对痛苦的思考才是。
同样的道理,离婚的痛苦不是财富,对离婚真正积极地思考和行动,才是人生里的一笔巨大财富,也正如心理学家武志红所说:
以积极的心态去结束一段失败的恋情,是下一段爱情成功的关键。
所以说,一辈子这么长,人来人往,缘起缘灭,遇人不淑不合适不投缘也属正常,敢于直面分手需要的是勇气,而那些真正能把离婚之痛转变成分手之恩的人,才是自己幸福的开拓者。
篇5:当年喜欢你的我随笔
当年喜欢你的我随笔一则
我对他这没啥情节、不值一述的沉迷,也由于有了这些怀有相同隐秘心思的少女的参加,而悄然变得隆重起来。
今日我哭了,哭得很惨,缘由对比复杂,但有一条简略而明晰:我在这个年底俄然悲痛地发现自个离17岁现已曩昔六七年了。
我通常历来不想年纪这回事儿,由于我还年青,犯不着如此矫情。但我一看到那么多得意扬扬的大学生都在看《那些年,咱们一同追的女孩》我就泄气了。我曾经可也是这样看《蓝色大门》的。
看完这部《那些年》后发现这主要是一部拍给男生看的影片,许多东西我并不是很理解。
但我当年喜欢过的男生,却是和沈佳宜有许多类似的当地:大众情人、集多种优异特质于一身(或许是女人们的幻想也未可知)。
我有时分倒仍是会怀念起他来……
那个男生到底是怎样招引到我的呢?如今回想起来的是首次见到他的——小腿的时分,这么说实在有失文雅。但我如今还明晰地记住那个画面:他从我周围走过,我不经意看到了他健壮有力的小腿,他给我的榜首个形象即是这样运动且充满活力。那个时分我上中学。
他由于个子很高,总是坐在最终一排,也没有同桌,话不多,偶然还在班上说点笑话。钢笔字写得十分美观,据我所知家庭有些破碎。他穿着很简略,但由于身段正,穿啥都精力。
他有一次曾英豪救美,让我十分心动。
咱们班其时有个阮经天那种外型的痞痞男生,某天午后班上出了一件坏事,教师要咱们投票招供是谁干的',咱们没有《那些年》里边那么联合有礼貌,咱们纷繁投票把他招了。
这个男生得知咱们都选中他后羞愤不已,预备报复咱们。而他报复的方法即是放学的时分把门一关,拿着一块木板敲着讲台,然后大吼起来:是哪个投的老子的票,有种站出来单挑。
然后我就被他吓死了。他想找我单挑吗?
我的同桌由于不小心看到了我的投票,就安慰我说:他吓唬你的,别怕。同桌是那种很厌烦的人,啥都喜欢看我的,这种投票还要看一下。合理气氛严重为难之时,一个声响响起:哎,你快点下来吧,别站在上面犯傻了。
这一句话把冷冰冰的气氛全打散了,站在上面的男生犯难笑了笑,竟抛弃报复,走了下来。
据我所知,我中意的他如同从没在班上拉帮结派过,但一贯分缘都不错。帅哥做到这一点,阐明他做人真的不错哦。也没怎样看出来他跟谁玩得对比好,听说跟近邻的“黑皮”联系不错。
在此粗略地把咱们班的女人分红两种:喜欢他的和不好意思供认喜欢他的。
自认喜欢他的女人又可分为两种,除了我这样宛转腼腆害臊的,当然还有胆大的。我曾在午休时分亲眼目睹一个女人翻他的钱包,并声称自个发现了他两天都没有用钱。
看到这一幕我着实惊讶,这个女人素日里是那种咋咋呼呼型的,怎样看都不像会过早情窦初开,可是没有满足的好感,一个人又怎会对别人有如此大的爱好?
咱们班还有一个和我相同喜欢写作文的女人,她平常最喜欢做的工作即是痛斥他的种种不是,走路大模大样啦,自认为是啦,我其时也真就认为这位成果极好的女人对他是嗤之以鼻的,心里还疑问他也没那么高调何至于惹人厌烦呢。直到某一天,我惊讶地发现她本来和我相同是很喜欢看他打球的,某一次他打着打着脱了一件衣服,她还尖叫了。这个发现让我大长了才智。
不过我也不是个诚笃的女人,由于体面或许另外啥问题,对外界我一贯声称自个喜欢的是另一个男生。我想这样他就不会注意到我,我也能够持续安心肠喜欢他而不觉得为难了。
我的好兄弟有一次竟有幸和他成为了同桌,对此我很悲愤。而为了停息我的悲愤以及使咱们的友谊愈加有香香的滋味,兄弟决议以每天陈述他的私生活来抵偿我。而有时分她不愿说,我还要去买小饼干贿赂她。
我的好兄弟有一次给我带来了个好消息,他在英语课上对我进行了一次评估!
工作的原委是这样的:咱们的英语对话需求找一男一女上去角色扮演,英语教师点到了我和同桌,由于我的同桌是一个很帅可是很怂的男生,他对着英语书手足无措,我也有点为他着急。
大约即是这个时分,他跟我的好兄弟说,嗯,(他们两个是)美人与野兽。
篇6:回忆当年编蓑衣杂文随笔
回忆当年编蓑衣杂文随笔
在30年前,蓑衣还是利川团堡劳动者们在田间劳动的必备之物。它用从棕树上剥下的棕皮制成,(也有用稻草做的,棕皮不容易腐烂)用精致的工艺编织成厚厚的像衣服一样,穿在身上与头上的斗笠配合使用,来做遮雨的雨具。这种雨具穿在身上,劳动时十分方便。但是在从上世纪1970年代开始,蓑衣有化纤产品出现,手工编织的蓑衣就渐渐消失了。我为了记载这个遗产,几次深入调查,把它的起源和工艺技术简单记载于此。
蓑衣的起源应该很早,据记载,公元前2300多年前,就已经出现蓑衣。《诗经·小雅》中写道:“尔牧来蓑思,何蓑何笠”。何,即“荷”,意思是带着。唐朝诗人张志和在《渔歌子》词中也写道:“青箬笠,绿蓑衣,斜风细雨不须归”。大诗人柳宗元在一首著名的五言绝句《江雪》诗中有:“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的千古绝唱。到了宋代,诗人苏轼在《渔父》诗中亦有上佳的诗作:“自庇一身青蒻笠,相随到处绿蓑衣”。所有的古代诗文都对蓑衣抒发情怀。唐朝诗人的吕岩在《牧童》一诗中,还将蓑衣这一普通的日常用品和自己的生活情怀融为一体,诗人借助蓑衣这一物象,直扑自然山野,让人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诗人描写道:“草铺横野六七里,笛弄晚风三四声。归来饱饭黄昏后,不脱蓑衣卧月明”。月亮本是一个高雅的意象,然而此刻,蓑衣这种极为普通的遮雨工具,竟然有了比“月”齐飞的境遇,完全出乎常人的想象。从唐宋文人的诗词上可看出,蓑衣到了一千多年前,已经是寻常百姓家里必备的避雨工具了。如此自然环保的绿色蓑衣,还从中国传向朝鲜、日本、东南亚等各国,成为东方文明的一件标志性的日常用品。
蓑衣的编织的工序大致有:采集棕皮、撕开棕皮、湿水、搓绳、阴干、揉搓、穿绳、封领、结扣、晾晒等十余道工序。具体说来,就是从棕树上剥下棕皮,撕开成细条,在喷上适当的水,把棕皮搓成适合编蓑衣的绳子,然后进行编织成蓑衣,晾干后就可以用了。
在上世纪七十年代,团堡镇会编制蓑衣的人大约有20多个,其中数长岳团山坝村的有潘全海,店子坪村的王三吉,沙地沟村的周义宽等人最著名。这些老人告诉我们编制蓑衣,主要注意好这几个部位,我一一记载如下:第一步:缝制领口,领口部位要排列15,6张棕叶,锁缝制成的领口,有一只普通饭碗大就可以了,领口做好后要拍打,让蓑衣领子松软,穿起来舒服。第二步:是定位,蓑衣定位先穿针后引线,蓑面和蓑底要靠细线一针一线缝合连缀而成,这道工序当地人叫“刺棕蓑”。第三步:制蓑模,要挑选棕面较宽长的棕片来制模。整件蓑衣好像一只大蝴蝶,两翼略上翘,中间用蓑骨做成圆领口。披在身上,再大的雨,也不会让人淋湿。蓑衣分上裙和下裙两部分,上裙宽3尺、长2尺,下裙形状像“横轴”,宽3尺多、长1.8尺。“横轴”两边连着两块片裙,作为胸襟,从胸前垂下,把下腿肚围起来。第四步:“缝线”,制作蓑衣主要靠拼接,将用棕锁肩部、胸部,裙部拼接起来,要缝制蓑衣,一般要缝制80——90针,蓑衣有表面和里面,两面都要缝线。里面间距较大,粗疏线间距1寸左右,蓑表面缝线却是密密麻麻,没有间距。经过这样几道工序后,一件蓑衣就基本完工了。
我十岁的时候,看到过一个姓周的`师傅编蓑衣,他将一捆已经浸泡好、晾晒干的棕皮放在地上,用手将将宽约50公分,长约90公分的棕树皮,撕成宽约2公分,搓成长约2米条子,再挽成坚固的绳扣后,系在一棵大树上。绳扣的另一端系在系于腰间,每根都是正进反出,编成纽扣,整齐排列,在麻花绳上编出好看的式样,大约2个多小时,一件蓑衣就编好了。我从老人手里接过蓑衣穿在身上,重量不到五斤,但很厚实,御寒挡雨,真是一件上乘的物品。在今天流光溢彩的城市大街上,如果有谁穿着这么一件能遮雨挡风的蓑衣,绝对是一个很新潮的装扮。那回头率一定是超过那些所谓美女的。
篇7:回忆当年的打麦场杂文随笔
回忆当年的打麦场杂文随笔
麦熟将至,不禁回想起七八十年代过麦收时的情景!
在河北省中部平原地区农村有句传统俗语:芒种三天见麦茬。就是说,芒种节气过后几天,小麦就该收割了。用当时时髦的话来说,就是农村将进入“三夏”(夏收、夏种、夏管)大忙季节了。
现在普遍使用了联合收割机,麦收很简单,时间、过程也短了很多,收割机在麦田走一趟,小麦装袋子里,麦收就过了。但在30年前,麦收既是决定一年收成的节骨眼儿,也是一年中最忙碌、最劳累的时候,因为要用镰刀一把一把地割下来。所以有句话叫做:小伙怕麦熟,老牛怕秋头。即便如此,经营半年的庄稼就要收获,所以老百姓却累,并快乐着!
眼看着麦穗一天比一天变黄,“开镰”的季节马上就要到了。有的人会掐几个麦穗在手里搓搓,轻轻吹几口,把麦粒放在嘴里嚼一嚼,根据硬度判断成熟度,确定该不该收割。收割早了,不易脱粒并且容易被碾压变形;收割晚了,麦穗容易折断,麦粒也会脱落。这在当时粮食产量低、温饱尚不充足的年代,老百姓是说什么也不能容忍糟蹋的。因为当时能吃上一顿白面烙饼或馒头,算是改善伙食的大餐啦!
“六月的天,孩子的脸”。以前入夏雨水多,经常赶上麦收时下雨,所以要趁天气好“虎口夺粮”。当一家之主决定要割麦了,全家男女老少,就连吃“商品粮”的上班族,都要回家帮忙麦收。每人一把镰刀,一顶草帽,带上干粮和一壶井拔凉水,十天半月的“夏收夺麦”就算开始了。
收割时,每人几个麦拢,用两缕稍青有韧性的.麦秆,在手中巧妙地一转,打个结,就是一个连接的麦秸绳(叫打yao),把割下的麦子捆成一捆,一排排戳在身后的田垄上。
割麦子也是整个麦收中最苦的活儿。带刺的麦芒扎到胳膊上、腿上,红红的一片,被汗水一浸润,又疼又痒,很是难受。
全家收麦,没人看孩子怎么办?当时没有托儿所、幼儿园,只能带着孩子下地。大人割麦,小孩儿捉蚂蚱
篇8:关于往事的随笔:想起当年学骑车
想起当年学骑车
从东郊到北郊,好久不骑车,骑的我王朝马汉,衣服湿了不说,屁股下都出汗了。
骑行绝不是简单那么点事,绕西安城半面,腿面子撑不住,稀溜着往下溜,再不是风轻云淡。周围的美好无心去看,只一个劲喘,大大小小巷道用不着导航,看前面人鸟一样飞走,恨脚下软绵绵踩不动,车子就像下了咒,能用的力全用了,这才是心有余力不足。
感叹岁月才几年,就不能再逞少年威,车子起不了旋风,动不动弯下腰把屁股坐实,闷着头把吃奶劲用上,干撩乱胡折腾,还能把车子撇倒,左右摇晃。
骑车子也是一门技术活,当年为学车子下了一身苦,够不着座儿,就小腿儿蹬三角,腿儿短,把手固定不牢,摇摆着,晃到极点,嚓一下倒了,整个人压上去,不是手弄破皮,就是腿被划伤,车轮子还在转的欢。不怕自己伤,倒怕父母骂,偷偷扶起,车头不正,双腿一夹才能扳正,总是央求大点人,那时车子是大件东西。
能骑车就是风光,及至能滑行一段,能从车头上跷过去坐在座位上,然后紧盯着车头能放松下来,骑行才过关,到吹口哨双手撒把双腿跷起等熟练动作,才能上路。
日子总是晃晃悠悠,在时代车轮上跳舞,由狂热骑自行车到不骑,再到如今满大街都是共享单车,又好像回到了骑行时代,也不丢人,还能健身,实在是好事情。
腿脚锻炼对人身体健康非常重要,练腿唯一的办法就是走路或骑自行车了,响应了绿色环保出行,又健康了身体,降低了血压血脂,实在是一举两得的事情。
作者:王亚军
公众号:县功一家人
篇9:怎么查自己当年的高考分数
往年高考分数查询途径
途径一:尝试申请去当地的教育委员会查看,看看那里是否还有保存纸质版的分数或者电子版的分数文件。
途径二:可以去找以前的学校人事处或自己现在工作单位人事处,翻开个人高中或者大学或者工作档案,里面就一定存放有高考成绩。
途径三:如果当年高考的话,还可以用准考证号登录各个省份的高考成绩官网进行查询,或者是打特定高考热线电话或者发短信也是可以查询的。
途径四:自己带上身份证和准考证到县市区等招生办进行现场查询。
由于查询高考成绩的时间是有限制的,也就是过一段时间就会关闭各种查询通道,所以要及时查询并做好记录以防需要用到的时候变得麻烦。
如何查询以前的高考成绩
1、网上不能查,每一年都会更新。1.可以尝试去当地教委,看有没有保存;2.在高中毕业纸质档案里面放有我们高考成绩,以及报考学校情况,如果没被录取的就不知道有没有了。
2、在网上查高考成绩需要考生的准考证号,并且不同省份的查询网站不一致。还有的省份高考成绩还可以通过短信、电话进行查询。
3、当年的成绩你可以在所在省市的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查询。如果是很久以前的那只有到报名点学校查询(如果该校档案材料保存规范的话)。
4、成绩查询,考生携带本人准考证及身份证到所在县(市、区)招办查询。还有就是短信通知。通过短信通知考生成绩、网报志愿登录初始密码以及符合提前录取的军队(国防生)院校、公安院校(本科)体检面试安排等信息。
5、应该说高考成绩查询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不可以查多少年以前的成绩。而且到了时间就会关闭的。
6、高考成绩查询网站在一段时间后就关闭了,不会再开放查询功能。所以只能回原来的高中看看是否有高考成绩档案记录。另外如果考入大学的话,一般在入学登记表或入学档案中也会有记录。
7、每个省份查询高考成绩的方式都是不同的,大部分省份都是到招生考试院或招考办网站查询。有些省份还提供了短信查询、电话查询等查询方式。高考后,学校会公布高考成绩的查询方式。
高考成绩有什么用途
1、高考成绩对于出国留学的同学有用。
2、高考成绩可以作为以后的留念。
3、有的大学在大一专业分班时会用高考成绩作为一定的依据和参考因素。
学信网如何查询自己的高考成绩
考生可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电话、短信等多种方式查询自己的高考成绩。
1、微信查询方式:考生关注所在地区的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点击“高考查分”菜单,即可进入查询成绩。
2、电话查询方式:电信、联通、铁通用户拨通当地高考查分热线,根据语音提示输入准考证号,即可预定/查询高考成绩。
3、短信查询方式:根据各地出台的短信查询方式,输入自己的各类信息,可查询自己的高考成绩。
篇10:我们想念的,是当年的自己
我们想念的,是当年的自己 -资料
那天和一个男生聊天,
他说,“特别喜欢《那些年》那首歌,刚开始时每次听都想哭。”
我说:“你心目中有一个沈佳宜吧?”
他说:“是呀,就在咱们学校。”
“哦,她已经有别人了?”
“不,她一直都是一个人。”
“那为什么不继续去追呢?”
“不知道呢,见到她是没有了当年的感觉。”
他沉默了很久,说:“其实,我舍不得的,不是她,是当年的自己。因为当年的那段美丽的时光里有她,所以才把这份思念寄托在了她的身上而已。而实际上,她也不是当年的她,我也不是当年的我了,所以就没有然后了。”
这让我相当了曾经的一件事。有一个亲戚年轻时又聪明又漂亮,80年代高淘汰率的高考就考上了南大,一直都是校花。大学里和一个同样优秀的男生谈了三年的恋爱。但是毕业后,爱上了另一个男人,于是和原来的男朋友分手了,和这个男人一起去了加拿大。但是婚后的生活并不幸福,两个人很快就离婚了。现在,这位亲戚在加拿大一个人带着两个不到十岁的孩子,白天照顾孩子,夜里去赌场上班,真的很不容易,
资料
以前姥姥每次提起她,都觉得特别惋惜,特别心疼。
而她当年的男友,后来去了澳大利亚,生意做得很成功,有一笔家业。很巧的是,去年春节,家里的另一位亲戚通过生意上的关系找到了她当年的男友,令人意外的是,他这么多年一直都是单身。于是找到他的`这位亲戚,就极力想使两个人破镜重圆。
妈妈给我讲到这里时,我期待着一个多么美满的结局,我想肯定是两个人时隔再次见面热泪盈眶的场面。但是,故事的结局却是,那位当年的男友却坚决地拒绝了,连面都不想见。
“为什么?”我问。
“你还记得小时候带你去看过的话剧《雷雨》吗?”妈妈说,“周老爷年轻时和四凤的妈妈相爱过。后来他三十年来都把四凤的妈妈的屋子布置的和当年一样,家里谁都不能动。但是,当四凤的妈妈真的和他相见的时候,他都吓死了。他爱的是当年温婉可人的小丫鬟,不是现在有两个孩子的老妈子。他或许会再娶一个和当年的小丫鬟相貌性格相似的人,但是不会再娶四凤的妈妈。反而,因为四凤的妈妈的出现破坏了他三十年的美好回忆。”
三个故事结束了,我终于明白了一些事情。有的时候会看着当年的日记,听着当年的歌,直到泪流满面,那番伤感和怀念是不能用和当年的朋友打打电话,同学聚会等方式去缓解的,反而,在和当年的朋友见面之后会更加伤感。这都是因为,我们想念的,不是这些人,而是当年的自己。这些人,是装点了当年的回忆,让当年的自己更加快乐更加值得回忆。
于是我忽然很感激,我有这么多值得我去伤感的时光了,至少是我对当年的自己高度肯定,才会愿意去回忆吧,无悔的时光才值得伤感吧。
想起朋友跟我说过的一句话“我仍然感激上苍,让我有个可想可念的人。”
篇11:老叟絮语随笔(七):当年的日记本
退休在家,窩居陋室,整理藏书,发见一本自己写于1965年的日记。我有写日记的积弊,“”中曾因之吃过苦头,所以,在焚书高潮时,我的几十本日记,就相伴着“封资修”书籍一起,付之一炬了。这本l965年的日记,躲过劫难,得以幸存,确为侥幸。而今发现,如老友重逢,禁不住看下去。
其中保存着几首当年的小诗,而今重读,別有滋味。敝帚自珍,不惮浅陋,重发于群友,供一哂矣。(名曰小诗,其实,只是打油。我不懂诗,对平仄格律之研究,也甚觉无味,虽有为懒惰找托辞之嫌,然终于不知悔改,故直至近耄耋之年了,有所悔,却悔之晚矣。我只想抒情表意,不顾平仄格律,所以,我之所谓之诗,乃有诗之名而无诗之实也。孤芳自赏,而已而已。)
一、冰凌花(1965年春)
完达山密林深处,生长着一种小花,人们叫她冰凌花。早春三月,残雪未尽,冰凌花就早早的开放了。小小的花瓣,只有指甲盖大小,嫩黄嫩黄的,娇小可爱;她的暗绿色的叶子,匍匐在带着冰碴的土地上,小心翼翼的托护着她的小花瓣儿,令你不得不心生怜意。仔细欣赏她,你又不得不心生敬意!是的,她的精神,令人神往!为其题字:
积年残雪犹未融,
深山幽谷寒意浓。
冲决冰凌先自开,
不待布谷唤春风。
二、山涧小溪(1965年夏)
完达山密林深处,小溪流甚多,水流潺潺,清澈见底,随处可见。
涓涓细流出深山,
曲曲折折总向前。
莫笑眼下未成势,
汇入江海浪滔天。
三、山雀(1965年秋)
完达山密林里,生长着一种鸟儿,名叫山雀。这种鸟,性格活泼,常常大声的叫着,箭一样的在林间穿梭。我羡慕他们,那样的自由自在,无拘无束。
林间恰恰传好音,
自编自演自在吟。
狂风暴雨经无数,
不改天生自由心。
四、山泉(1965年冬)
北大荒三九寒冬,白雪皑皑,天寒地冻,万物肃杀,滴水凝冰。一日,山中独行,突遇一高崖,刀劈斧削,断壁高耸,积冰盈丈,一汪泉水,倔强的从冰隙中汩汩而出!目睹此景,砰然心动:
天寒地冻三尺多,
朔风凛冽冷瑟瑟。
山泉叮咚锁不住,
冲破坚冰向天歌。
五、间苗(1966年春)
与农场职工一同锄禾。苗过密,需间之。数株壯苗,簇拥在一起,然而,却只能留下一株,余者,皆需一一诛之。我心怜之,踌躇良久,犹不忍。事后思之,无限感慨。
茁茁幼苗十余株,
戴露盈盈似珍珠。
手举铁锄不忍下,
一腔恻隐不知处。
这都是几十年前的日记了,今日重读,一是觉出那时的幼稚,同时也回味年轻时的可爱,更体会出老年人和年轻人思维方法的巨大差异。是的,现在的我,身衰心老,日薄西山,正在走向人生的句点,再也没有青春时节的心劲了。我想起王蒙(作家,曾当过文化部长)的《青春万岁》,真想重读那青春人生呢。然而,不可能的!这就是老年者的悲哀之一吧?
鸣呼!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
本文作者:乐水(公众号:乐水微言)
篇12:关于生活随笔感悟之当年的那些女孩子
关于生活随笔感悟之当年的那些女孩子(一)
时光匆匆,转眼便又过了十年,当初的那些女孩子们有些成了家,有的浪迹了天涯,有的依然是我的同学,有的,则不知从何时再没了归期。
村子中,当几个调皮的孩子打打闹闹时,偶尔会出现几个花枝招展的女孩子静静地走过。这会让一些男孩子安静好一会儿,然后看着那背影,直到看不见,最后则再归了追逐。
女生的世界和男生往往是不同的。女孩子们喜欢聚集在一起小声的笑,很少像男孩子那样双手叉腰,仰天大笑。她们有时候聊天儿时也不知说到了什么趣处,也会笑得花枝乱颤,常引的一些男孩子们好奇的瞅她们,那眼神,好像要把她们都瞅透明了似的。这时候,通常女生群中会出现一个女汉子转头对男生喝到“看什么看,没见过女滴吗”然后回头又和女生一起聊天儿去了。多数女孩儿们喜欢安静的,漂亮的,柔和的游戏,比如丢手绢儿,常有许多女孩子围在一起唱《丢手绢》这首歌,至今依然记得当时童真的嗓音轻快的旋律。
丢、丢、丢手绢
轻轻的放在小朋友的后面
大家不要告诉他
快点快点抓住他快点快点抓住他
丢手绢丢手绢
轻轻的放在小朋友的后面
大家不要告诉他大家不要告诉他
快点快点捉住他,快点快点捉住他。
她们会找一个人丢,丢到哪个人,哪个人就要做一些事情供大家取笑。这让她们玩的不亦乐乎。当然,很少有男孩子去参加她们的游戏,或许是那小小的大男子主义吧!但是偶尔也会有一些女孩子常和一些男孩子厮混,至少,在我身上曾经就发生过这样的事儿!
或许是因为年龄小吧,男女性别分的并不是很清楚,就比如我,堂堂正正纯爷们儿,当年却也是穿过雪白色的公主式裙子!当初有两个比较好的女生伙伴儿,一为张素素,一为张红玉。素素就不说了,因为常常见到她。主要是红玉,她是我年少时少有的知心的玩伴,也不知为何,好多年未见到她了,挺想念她的。他是一个长得黑乎乎的小女孩儿,看起来十分乖巧,实际上却是出奇的霸道!小时候常常欺负我,小孩子会过家家,而那时候她常常是女主人,我却是那搬这搬那的小苦力工了。虽说她这般霸道,不过却也常常护着我。幼时村中一直有几个对头和我过不去,而且还常合起伙来找我麻烦,有好几次。偏偏那时我被村中的其他的孩子孤立,但是她却一直在我身边,所以,我们这一方往往就我们两个人。虽说是两个人,那丫头却也是不好惹得主,那丫头伶牙俐齿,牙尖嘴利,任他们几个人暴跳如雷却也说不过她一个人,那时我就站在她的身边给她助威,等她吵完了,然后再拉她一起去玩儿(现在觉得当时特不是男人)。然而在我三年级之后吧,红玉消失了,从此,我再没见过她的踪迹。直到今天也没有,偶尔想起她来总会不自禁的陷入回忆之中,真的很喜欢她的那个黑乎乎的脸蛋儿,天真极了。可爱极了,烂漫极了!
还有就是班集体了,我们学习时往往是分成两派,男生一派,女生一派。而男生成绩往往是比不过女生的,但是班里的第一名却往往是男生,这也是我们男生唯一有脸在女生面前炫耀的了。不过也是三年级,我遇到了一个奇葩的女同桌。
他叫李琬玉,脸蛋儿并不是很有光泽(但是和红玉相比绝对是晶莹剔透,不过没那份知己的感觉),扎着两条长长的乌黑的辫子,看着也挺可爱。也许是我们性格不合吧,我们刚见面她就拿削铅笔的刀子恐吓我。我骂她是老太婆,她说我是龟孙子,我又说她是大白鼠,她说我是犟驴儿(感觉自己挺吃亏的)现在想起来倒是挺有趣儿。她用拳头霸道的抡过我,我冷静的用沉默无视她,羞辱她。不过有一次数学课上老师让班集体的同学互相讨论问题,难得的我们合作了,也真正的友好了起来。其实我们并不是所谓的冤家,那都是平时小打小闹的玩笑罢了,她平时也挺爱笑的,我困难的时候她也帮过我很多次,只是现在,好久不见了……
因为春天的缘故,女孩子们也逐渐活泼起来了,随着年龄的增长,生活也变得更加丰富多彩了。她们有素素,琪琪,明月……女孩子们的姿态也越来越吸引男孩子了,常使他们意乱神迷!最热闹的莫过于每星期的星期六了,我们村中有一个名叫久久的男孩,他的家人都去打工了,所以只有他自己在家玩。所以我们男生女生常常去他们家聚会,对我我们来说,一星期能这样的快乐的度过一天,算是非常惬意的的享受了!
我们村中的人很团结,每次放学,不管是谁先出校门,总会等全村人到齐然后再一起踏上归途。男孩子和女孩子一起也没什么隔阂,一路上说说笑笑打打闹闹各自回到了家中,现在想起来,总有一种妄想回到过去的狂热心情!
现在明月结婚了,成了家,我经常从她家门前走过,却会不自禁的加快步伐离去,似乎结过婚的人比我们这些人多了一些不能理解的东西。琪琪在一中上学,一看就是未来的白领,可惜我们只有羡慕的份儿了。素素走上了社会,真正学会了承担,学会了独立。而红玉和琬玉,好多年了,脑海中只剩下一些模糊的轮廓!
当年的那些女孩子们各自走上了属于自己的路,这却是我们多数男生嫉妒的,因为更多的男生都还在混日子呢。时光静好,也如那流水般昼夜不舍,在这里祝福你们事业顺利,生活美满。
关于生活随笔感悟之清幽岁月,浅浅行(二)
夏日的清晨,是婉约静美的,打开窗子,满眼葱绿,院子里的栀子花,散发着香气,将芬芳婉约在季节眸里,清宁,安暖。一场微雨过后,天空如洗,万物更显葱茏,生命的美好,便是来内心的丰盈,来自于对未来的憧憬和希望。
重复的日子,把光阴中的每一天都书写成平淡,行色匆匆的奔波,让我们很久没有静下来感受什么是幸福了,就觉得每一天都是那么的寻常,其实,当我们为生活的平淡而感叹时,有多少人正承受着疾病的折磨,又有多少人正在和灾难作斗争,而我们,可以在属于自己的那一米阳光中,尽情演绎着悲喜,这何尝不是一种幸福。
生活,总是在让你哭过,笑过之后,才给你一份珍惜和懂得;人生,总是会让你尝遍生活的千般滋味后,才告诉你幸福的含义。而对于我们这些没有过多特殊经历的平常人来说,有的时候,多一份感悟,就会和幸福不期而遇。
一直以来,很喜欢写字,笔下的字,也总是跌宕起伏,写爱情,喜欢写的轰轰烈烈,经常是写成了一场传奇;写人生,也要高低起伏,百转千回;写生活,也写成冷暖交加,曲曲折折,总以为,若是笔墨过于平淡了,是无法引人入胜的。
随着年龄的增长,一颗心经过岁月的打磨和沉淀,开始喜欢素雅的东西,比如,棉布衣,清淡的文字,越来越明白,这世上最长久的感情,必须与时日一起生长,最好的生活,来自平淡日子的相依相随,生命中的那些光鲜亮丽未必会长久,细水长流才是永恒的温暖。
总有一些感动,如窗前的栀子花香,摇曳着一树的暖。如亲人那一路的叮咛,关怀的目光,从未曾远离,如友人那淡淡的相伴,清浅的守望,一路跟随,如爱人那相携的真情,深深浅浅的铭记,是灵魂的相依。生命的路上,能够同行一段路,就是一份尘缘,一种温暖。
此去经年,千山万水,捡拾一路的暖香,盈握那些闪亮,来装点夜的寒凉,不辜负流淌于心中的美好,让光阴的青藤,长满爱的颜色,既便是在荒芜的角落里,也尽量靠近阳光,于季节辗转中从容,于花开花落间微笑,在冷暖交织的岁月里,学会善待和珍惜。
总有些搁浅的记忆,穿行在忧伤或明媚的岁月里,如一首薄词,从浓吟到淡,而后在雨打芭蕉的夜色中,被掩埋或尘封,那些短暂的相逢,是纠结在掌心上的宿命,注定是一场没有结局的禅途。年轮的辗转,总会带你走出青藤的过往,在朱门开启时,写下满笺的清宁,和温软的暖意。
这世上的情感,太过跌宕,终究会被辜负。唯那些不浓不烈的情意,还在生命漫漫的路途中,摇曳着美丽,如那杯白开水,虽朴素平淡,却平和妥贴,是写在白发月光上的牵念,会随着霜染的光阴,越来越深厚,值得你用一生,去温柔相待。
行于尘世,终是有断不了的悲欢。倘若能用无尘的心,沿着来时的路,在溢满阳光的轩窗下,写禅意的句子,那么心便会菩提自在。时光的仰首间,有多少世事,能如清水滴石般的清透?又有多少故事,都能书写完美的结局?总有停靠的船,也总有搁浅的滩,总有弯弯曲曲的路,也有高高低低的山,生命,最美的铭记,总是来自百转千回间。
将岁月的醇香,安放在质朴的心上,用柔和的眼,看流云朵朵,看青山绵绵,看大海的万千碧波,看夕阳余辉的流连,用清丽的心,感受晨的清宁,夜的静美,花的芬芳,月的沉醉,将一枚浅笑抒写在红尘烟雨处,人,便可与草木相安,心,亦可如叶之淡泊静美。
时常感谢命运,能够赠我一方睛空,一片山水,还有悲喜和从容,让我在辗转的流年里种花,种树,种光阴,让我能够阅万千风景后,仍能做最真的自己,如一朵花开,在流动的光影交错间,明了生命的明暗深浅,若潮水过后,心上不落尘烟的痕迹。
生命的路上,无论遇到怎样的挫折与彷徨,只要心存一片海,就能包容所有的悲喜,只要心中种一枚暖阳,就会抵挡所有的寒凉,只要心中有绿荫,就会揽一份清凉,生命的旅途,总会经历潮湿的雨季,或雾霾的天气,让心有了片刻的迷茫,然,只要你耐心等待,阳光终会冲破迷雾,照亮前方,给我们希望和坚强。
花儿,从不会因为采摘而失去芬芳;草儿,业不会因为风雨而远离阳光,生命的路途,总会有千回百转,季节的辗转,总会有悲喜寒凉,若你懂得,这都是光阴赋予的精彩,外在的风景,总是润了别人的眼,内心的丰盈,才是属于自己的永远。
岁月漫长,更多的时候是要一个人行走,路上要经过幽长的小巷,或是遇见细雨飞花,都是命运的给予,一句云淡风轻,要走过多少悲喜。一直相信,不论这一路上会有多少坎坷,一定会有,峰回路转的欣喜;不管这世上会有多少寒凉,依旧会有,不一样的烟火,要学会遇山过山,遇雨撑伞,有桥桥渡,无桥自渡,淡若清风,含笑走过。
篇13:初中三百字随笔
走在雨中,落叶从树上飘下,在空中旋转落回泥土上,这时从泥土上长出来的,试着泥土的孩子,正如“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落叶也知道掉在泥土上保护她的泥土母亲。
我走到一座房子前,门上挂着一幅画:一只母鸡张开翅膀不让小鸡淋到雨。我眼前仿佛出现了:一只母鸡和一群小鸡在地上啄食,不一会下起雨来 ,母鸡为了保护小鸡便张开翅膀。外面是大雨,母鸡却承受着,翅膀底下是欢快的小鸡。不一会儿,天晴了,小鸡们奔了出来,母鸡抖了抖身子,仿佛不怕冷一样。非常美,仿佛时间停留在了那一瞬间……
我像被电流电了一下心中百感交集,那一幕幕出现在我的脑海里:小时候,我生病了,妈妈团团转时那焦虑的神情,不顾一切的抱着我骑去医院,在医院,妈妈有寸步不离的守着我;当我饿了,妈妈会去给我买面包,补充能量,而她不吃,只是在一旁静静地看着我;我有题目不会,妈妈在旁边手把手的教我;打完我后,躲在房间里哭……
眼泪夺眶而出,我收掉伞。不管雨怎样大,我一路狂奔,雨水与泪水化成一片,我飞快地跑上楼,打开门,看见了焦急的妈妈,喊了一声:“妈妈,我回来了!”泪水再次流了下来。
篇14:初中随笔
这星期科学老师给我们一个任务:捡树叶。捡树叶倒不是一件难事,可老师说要捡各种形状、不同颜色的树叶,有点难。天下着雨,我在爸爸的陪同下撑着伞出发了,我们走在小公园的路上,仔细观察每种树的叶子,有的叶子像扇子形状,有的叶子像苹果形状,还有的像小船形状。树叶在雨水的洗礼下,显得格外的美丽。这时,我被红色的枫叶吸引过去了,那枫叶像巴掌似的,一阵秋风吹过,树叶发出“沙沙”的声响,枫叶上晶莹的雨珠掉下来发出“叮叮当当”的声响,像可爱的小精灵在给树叶伴奏。我轻轻地摘了一片枫叶,甩了甩叶子上的雨水,小心翼翼地放进我准备的袋子里,然后沿着小路继续寻找树叶,小公园里种着许许多多大大小小我叫不出名字的树,地上有许多被风吹落下的叶子,我在地上大约捡了十多种叶子。雨渐渐地大了起来,风也越刮越猛,树上的叶子纷纷被吹落下来,像一只只飞舞的蝴蝶,美极了!时间不早了,爸爸牵着我的手回家了。
通过捡树叶让我学会了如何观察事物,也让我体会到了雨中捡树叶的快乐!
篇15:初中随笔
外面的天,淡淡的蓝。就像在入世中坐着出世的梦。
我也曾尝试拥抱生活,但这把锋利的刀总是割的我体无完肤。看着镜子中的自己,突然感觉陌生,也许,一切都是这样,所以的美好只存在于初见时,熟悉了,腻了,倦了,才会枉然一笑:其实什么都不是。太多太多的事,我都不知道做的目的,但终究只是一场漫无目的的跋涉。我不想总是百无聊赖的追求不可能的事,我承认我不懂的太多太多,就连认为最熟悉的自己也无法看透自己的心。我不想留下遗憾,那些错过的事,再也来不及回不去,终究是无法再换回的一丝一毫,就像记忆里那些凋零的美丽事物,它们只存在于逝去的过去。为了避免结束,有多少开始我却视而不见?时间溜地太快,尽管我努力奔跑到最后也是徒劳。所以现在,我宁愿珍惜现在的一分一秒,一丝一毫,不让遗憾再残留在我的生命,让应该开始的开始淡然的降临。
安安静静的坐在阳光下,静看微风轻拂发丝,在有着城堡封面的本子上写下自己的故事。生活淡淡的,就像时刻充满阳光一样,但却比什么都真实美好。
也许,对于现在的我来说,思绪还格外稚嫩迷惘,但这依旧是存在于生命中美好的一分一毫。我爱我所拥有的,我拥有我所爱的。其实,幸福很简单!
篇16:初中随笔
一直都不知道它是怎么开始的,只知道有了生命后,它就有了,如此细腻,如此柔弱,如此安详,又是如此的热情,偶尔又冰冷,恩,是心跳!
日子一天一天地远去了,好的,坏的,美好的,哀伤的,难以忘怀的,根深蒂固的,一带而过的,随意的,平凡的……走的好快,连痕迹都稀稀拉拉了,最后通通被黑夜给吞噬了,或许只有夜的宁静才能安抚得了浮华的白天,白天的颜色太闪烁,只有黑夜才能释然,夜来了,梦也就开始了,心跳成了睡眠曲,奏了一夜无眠的曲,那样地舒适,像极了来时的脚步,轻而缠绵……
每天醒来的初衷都不一样,有天我想从此失忆,有天我想开始希冀,有天我又想就此放弃,有天我又想安静下来做点安静的事……因为是那么怕那个轻轻的脚步,又这样悄悄地去了,总想努力地留下点痕迹,怕以后连梦都做不了……
想很努力地过生活,想努力地把生活过好,想多爱一点,想爱多一点,生命如此奚落,就因了爱,才有了颜色,十字架鲜明地挂在脖子里,我安心地笑了,却不知所谓,呵呵……
心跳已然没有了刚才的速度,许是终又宁静了,殊不知我心里填满了温存。
篇17:初中随笔
中午一点半左右,刚来到停车场停好自行车。火辣辣的太阳刺得让人睁睁不开眼,我半眯着眸子,后背的汗浸透了深蓝色的短袖校服,心情觉得异常的烦躁,不由得加快脚步,往教学楼走去。
这个时间段,楼梯的人不多,只有零零散散的几个。在一层层的台阶上,滚落着几个零食的包装盒和饮料瓶。也对,这个时间点,包打区的同学还没开始打扫。路过的同学很多,他们都选择了忽视这样贸然打破楼道整洁的垃圾,目不斜视的走了过去。这也是人之常情,毕竟谁都不愿意弯下腰,做一件这样微不足道的小事。
走在我前面的是一位女老师,微卷的长发扎成一个低马尾,搭拉在白色的衬衣上,膝盖之上是一条黑色的短裙,侧脸看起来三十多岁,左手拿着一个黑色的手提布袋。我与他始终保持几步距离,不急不慢。我和他走上了楼梯,只见他本就比我高挺的身影,如今更是高了几分。突然,她停了下来,我也顿住了脚。只见她慢慢弯下了腰,随手拾起了一个矿泉水瓶,然后继续往前走。
一段楼梯,几十层台阶。我跟那位女老师停了几次,她又弯了几次腰。到最后分开时,我看着她走远,手里拿着好几个包装袋,随手扔进了走道旁的垃圾箱。
★初中随笔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