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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起郑州调整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时间:2023-04-10 07:52:41 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下面给大家分享7月起郑州调整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本文共10篇,欢迎阅读!

7月起郑州调整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篇1:7月起郑州调整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7月起,全市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职工个人缴费将执行新标准。昨日,记者从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207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省会参保职工个人社保缴费基数范围划定,每人每月最多缴纳892.44元,最少缴纳178.49元。

据介绍,每年的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我市都会对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进行调整,调整依据为统计部门发布的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郑州市全市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4622元,因此,7月1日起,省会参保职工养老缴费基数随之调整。

按照规定,参保职工个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本人上年度个人实际工资总额为基准,若高于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则最高缴费基数按不超过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确定上限;若低于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则最低缴费基数按不低于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确定下限。依据这一标准,今年7月1日至206月30日期间,全市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职工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1155.5元,下限为2231.1元。由于目前职工本人需要承担缴费的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总计为职工工资的8%,因此,执行新的社保缴费基数后,职工个人每月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最高892.44元,最低178.49元。

市人社部门表示,参保职工个人养老缴费基数下限,只是职工缴费基数标准的“底线”,企业应按照职工工资收入如实申报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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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郑州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7月起,全市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职工个人缴费将执行新标准。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期间,省会参保职工个人社保缴费基数范围划定,每人每月最多缴纳892.44元,最少缴纳178.49元。

据介绍,每年的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我市都会对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进行调整,调整依据为统计部门发布的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郑州市20全市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4622元,因此,7月1日起,省会参保职工养老缴费基数随之调整。

按照规定,参保职工个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本人上年度个人实际工资总额为基准,若高于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则最高缴费基数按不超过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确定上限;若低于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则最低缴费基数按不低于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确定下限。依据这一标准,今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期间,全市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职工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1155.5元,下限为2231.1元。由于目前职工本人需要承担缴费的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总计为职工工资的8%,因此,执行新的社保缴费基数后,职工个人每月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最高892.44元,最低178.49元。

市人社部门表示,参保职工个人养老缴费基数下限,只是职工缴费基数标准的“底线”,企业应按照职工工资收入如实申报缴费。

篇3:扬州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调整

从1月起,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及档次将调整,最低430元/月,如果参保人员有一定经济基础,还可按照766元/月的高标准缴纳。据悉,此次调整将涉及市区6万余名灵活就业人员。

1 .养老保险缴费分两档

每月最低430元

从明年1月起,市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缴费基数调整。那么,按照新基数计算,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标准是多少?

据规定,市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按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均工资的60%和100%两个档次确定,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对应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为430元/月和766元/月,比现行标准增加25元。

【特别提醒】

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本人经济条件自主选择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对于一些私营业主,可选择按照高档缴费,缴得越多拿得越多。如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期间需变更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可于变更当月的20日前办理。

2.医保缴费统一标准

每月缴费216元

灵活就业人员的医保缴费不分档次,统一标准。按照新基数计算,从年1月起,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标准(含补缴)为216元/月,需要提醒的是,这216元包含每月需缴纳的22元的大病救助。

记者了解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医保个人账户按年龄段划账情况如下:35周岁以下:55.9元/月;36周岁~45周岁:64.5元/月;46周岁~退休前:75.25元/月;退休且转换医保身份后:月养老金的4.5%(6元/月大病医疗救助费按月从参保者医保个人账户中扣缴)。

【特别提醒】

参保人员要于每月20日前,足额向账户存款以便银行代扣。如果因存款不足导致扣缴不成功,银行将自动视其为中断缴费,次月起将暂停其享受医保待遇。

[扬州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调整]

篇4:郑州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全市灵活就业人员

养老缴费标准有变

7月1日起,全市城镇职工自由职业者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启用新的缴费基数。昨日,记者从郑州市社会保险局获悉,全市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年度缴费标准确定,参保者当年最高缴费26773元、最少缴费5354.64元。

据市社会保险局负责人介绍,为进一步促进就业,考虑到郑州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连年增长的客观现实和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的实际经济承受能力,在7月1日~6月30日期间,本缴费年度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将按上年度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100%、200%、300%四档进行保底、封顶确定,参保者可在区间自由申报缴费基数。但是,凡未申报选择的参保人员,则按照最低缴费工资确定其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调整后,这意味着省会自由职业者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的选择余地将有更大空间。按照规定,由于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统一按本人缴费基数的20%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因此,参照郑州市20全市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4622元的标准计算,2014缴费年度期间,全市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四档缴费标准分别为:第一档,每月446.22元、全年5354.64元;第二档,每月743.7元、全年8924.4元;第三档,每月1487.4元、全年17848.8元;最高档,每月2231.1元,全年26773元。

[郑州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篇5:郑州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郑州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调整

郑州市社会保险局公布该市207月至6月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参保者当年最高缴费29567.4元、最少缴费5913.48元。

据介绍,年7月至206月,郑州市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将按上年度全市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100%、200%、300%四档进行确定,参保者可在区间内自由申报缴费基数。

郑州市灵活就业人员按照本人缴费基数的20%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因此,参照郑州市2015年全市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9279元的标准计算,灵活就业人员四档缴费标准分别为:选择“保底”的,年缴费额5913.48元;选择“平均”的,年缴费额9855.84元;选择“平均二倍”的,年缴费额19711.56元;选择“封顶”的,年缴费额29567.4元。

[年郑州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篇6:海南海口7月起调整养老保险基数

海口市从业人员社保月缴费基数将从7月1日起进行调整,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不得低于1519.2元,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不得低于2278.8元。

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按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征缴社会保险费和计发社会保险待遇的通知》,度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5573元,月平均工资为3798元。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的月缴费工资额按实际工资总额确定。但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不得低于1519.2元(3798×40%),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不得低于2278.8元(3798×60%)。

[海南海口7月起调整养老保险基数]

篇7:贵州遵义调整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据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单位职工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贵州遵义市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不足贵州省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60%的按1920元/月确定缴费基数,超过300%的按9599元/月确定缴费基数,在60%至300%之间的,按实际工资额确定缴费基数。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缴费档次也随之进行相应调整,最低缴费为4608元/年,相比20上调约562元。养老保险新基数的执行时间为201月1日,单位和个人应及时补缴1―6月的养老保险缴费不足部分。

此外,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从年7月1日起调整,以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职工缴费基数,前面1―6月的失业保险费不再补缴。遵义市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超过贵州省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300%的按300%(9599元/月)确定缴费基数,低于60%的按60%(即1920元/月)确定缴费基数,在60%至300%之间的,按实际工资额确定缴费基数。

[贵州遵义调整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篇8:哈尔滨市7月起调整失业保险缴费基数

从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根据市统计局公告,哈尔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51551元,月平均工资为4295.92元。按照《哈尔滨市失业保险办法》的相关规定,从7月起,调整失业保险缴费基数。

根据规定,申报工资额低于月社会平均工资60%的参保人员,207月起失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为月社会平均工资的60%即2577.55 元,同时补收年4月至6月差额部分费用。申报工资额高于月社会平均工资60%的参保人员,2015年7月起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为实际工资额,同时补收2015年4月至6月差额部分费用。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缴纳失业保险的参保人员,2015年7月起缴费基数为2577.55元。未参加度工资申报的参保单位,2015年7月起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为上月缴费基数的110%,同时补收2015年4月至6月差额部分费用。

篇9:海南社保新政策通知:海南7月起调整社保缴费基数

关于海南社保新政策通知:海南7月起调整社保缴费基数

海南社保新政策

1个体户自由职业可缴公积金

全国将陆续全面推进住房公积金扩面建制工作,重点将已在城镇有稳定劳动关系的进城务工人员,以及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群体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范围。

目前,河南、甘肃等地区已出台相关执行细则,其他地区具体落实情况及时间以当地公布为准,包括缴存比例、缴存方式、转移续缴、还贷方式等方面。

2更广泛实现医保全家“共享”

近日,浙江省人社厅通报该省医保个人账户活化政策,明确个人账户历年资金可用于支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配偶、子女、父母的医疗保障费用。浙江省也成为国内率先出台政策允许家庭成员之间医保资金进行共济互助的省份。

相对北京的完全放开,很多地区是将医保基金个人账户打到医保卡内,可在门诊刷卡支付及买药,但不能变现,只限个人使用。而推动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是相对现行限制与北京完全放开之间的折中举措,既保证个人账户用于就医,又赋予参保人更多选择的权利,家庭成员所有的医保个人账户被打通。

3允许医保卡用于健身消费

苏州、常州、南京等已经开展了医保卡余额购买健身服务的试点。带动体育健身消费,刺激体育产业的快速发展,通过强健体质,最终达到减少看病支出、节约医保资金的'目的。

政府可按照自愿申请、现场考核、价格谈判、社会公示等程序来确定一批医保定点运动健身场馆,并同时明确在确定的场馆健身必须享受一定**,消费价格不得高于现金购买价格。

4体检纳入医保报销宜尽早

及时体检最有效的办法就是把公民的体检费列入医保报销范围。定期的全面体检可以早发现疾病,可减少慢性病和大病的出现,这样可减少治疗成本,减轻病人家庭的经济负担,也可大幅降低医疗和医保基金支出。

虽然目前体检纳入医保尚处于专家建议阶段,但无论是专业角度,还是国外经验,以及现实的要求,都说明体检纳入医保是非常必要,未来会上升到政策推进的阶段。

5北京扩大岗位补贴、社保补贴

北京将应届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公益性就业组织安置人员、分流职工等人群纳入到享受岗补、社补的范围。新政策从今年4月1日起实施。

1、用人单位招用北京市登记失业人员和农村就业困难人员,依法签订一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按月足额发放不低于当年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1.2倍的工资,可申请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2、用人单位直接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可申请享受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用人单位直接招用退役士兵、公益性就业组织安置人员、北京市分流职工的,可申请享受最长不超过五年的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

3、岗位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社会保险补贴以北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60%为最高补贴基数,低于北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60%的,按照实际缴费基数予以补贴。基本养老保险补贴20%,医疗保险补贴10%,失业保险补贴1%。

篇10:7月起郑州市社会保险年检及缴费工资申报调整

2015年7月起郑州市社会保险年检及缴费工资申报调整

昨天,记者从郑州市人社局获悉,从今年7月1日起,2015年度社会保险年检及缴费工资申报工作有了新变化。

从2015年7月1日起,郑州市参保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将以上年度本单位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单位工资总额低于本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以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作为缴费基数。参保单位的单位工资总额大于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应按规定申报本单位工资总额,社会保险年检时将对参保单位的单位工资总额与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差额进行补征。参保单位的缴费工资自动启用上月缴费工资,缴费基数按照2014年度郑州市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进行“封顶保底”处理(失业保险上不封顶)。

新的业务经办系统上线后,参保职工如工资发生变动,可在本缴费年度内随时进行职工缴费工资补报补缴(机关事业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工资申报仍按原办法执行)。今后,郑州市区内参加社会保险的各类参保单位可就近在郑州市社会保险局或各分局办理缴费工资申报业务。按照政策要求,参保单位需在2015年6月15日前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参保单位存在欠费且无力补缴的,应办理延期缴费、抵押担保等手续。

为保护参保职工利益,参保单位应缴社会保险费连续欠费在1年(含1年)以上且未办理延期缴费、抵押担保手续,将从2015年7月1日起暂停该单位征缴计划、单位人员暂做停保处理。

目前,郑州市各项社会保险缴费费率分别为: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8%,个人2%。

失业保险:单位1.5%,个人0.5%。

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由参保单位缴纳,个人不缴费。其中,工伤保险实行浮动费率,一、二、三类行业的基本费率分别为0.5%、1%、2%;生育保险为1%。

[2015年7月起郑州市社会保险年检及缴费工资申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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