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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政治知识点:真理原理难点辨析

时间:2023-10-17 07:51:52 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考研政治知识点:真理原理难点辨析,本文共4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考研政治知识点:真理原理难点辨析

篇1:考研政治知识点:真理原理难点辨析

考研政治知识点:真理原理难点辨析

真理原理难点辨析.真理是个发展过程,既是绝对的,又是相对的,这是真理问题上的辩证法。

一、真理的客观性

真理是人们对于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认识。真理具有客观性,凡真理都是客观真理。真理的客观性或客观真理有两层含义:一是指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真理中包括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内容。真理的客观性并不是说真理本身就是客观事物,也不是说它没有主观形式,而是说它以客观事物为认识对象,正确揭示了客观事物的本质和规律,也就是说它所反映的内容是客观的。二是指真理的标准是客观的,客观的社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承认真理的客观性,就是坚持了真理问题上的唯物主义。承认客观真理同坚持唯物主义世界观以及唯物主义反映论,在本质上是一致的。一切唯心主义都否认真理的客观性,宣扬主观真理论。主观真理论有两种典型表现:马赫主义认为真理是“思想形式”,是“社会地组织起来的经验”,凡是多数人承认的就是真理;实用主义认为“有用即真理”,把真理的有用性与真理本身等同起来。它们共同的错误都是否定真理的客观性。

真理的客观性决定了真理的一元性。真理的一元性是指对于特定的认识客体来说,真理只有一个,它不因主体认识的差别和变化而改变。在人们的认识活动中,虽然由于主体认识角度和立场、观点、方法等方面的差异,人们关于同一客体的认识结果往往会有所不同,有时甚至截然相反。但是,这并不表明观点不同的每个人都有真理。在任何情况下,对于特定实践活动中的特定的认识对象来说,只能有一种认识是与特定的认识客体的状态、本质和规律相一致的,这种认识就是真理。

二、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

真理是个发展过程,既是绝对的,又是相对的,这是真理问题上的辩证法。

真理的绝对性或绝对真理有三层含义:一是就真理的客观性而言,任何真理都是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认识,都包含不依赖于人的意识的客观内容,这是无条件的、绝对的。因此,承认客观真理,也就必然承认绝对真理;二是就人类认识的本性来说,完全可以正确认识无限发展的物质世界,每个真理的获得都是对无限发展的物质世界的接近,这也是无条件的、绝对的。因此,承认世界的可知性,也就必须承认绝对真理。三是从真理的发展来说,无数相对真理的总和构成绝对真理。因此,承认认识发展的无限性,也就必然承认绝对真理。

真理的相对性或相对真理是指人们在一定条件下的正确认识是有限度的,也有三层含义:一是从广度上说,它只是对客观世界的一定范围、方面的正确认识,有待于扩展;二是从深度上说,它只是对特定事物的一定程度、层次的近似正确的认识,有待于深化;三是从进程上说,它只是对事物的一定发展阶段的正确认识,有待发展。

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是同一客观真理的两重属性。任何客观真理都是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的统一。作为真理,就其是对客观事物的正确认识而言,它是绝对真理,是永远不能被推翻的;就其是对客观事物的近似正确认识而言,它是相对真理,是要不断发展的。

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是相互联结、相互包含的。一方面,相对之中有绝对,绝对真理寓于相对真理之中,任何相对真理中都包含有绝对真理的颗粒;另一方面,绝对之中有相对,绝对真理通过相对真理表现出来,无数相对真理的总和构成绝对真理。所以,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是不可分的,没有离开绝对真理的`相对真理,也没有离开相对真理的绝对真理。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又是辩证转化的。真理是由相对走向绝对的永无止境的过程,任何真理性的认识都是由相对真理向绝对真理转化过程中的一个环节。人们已经获得的每一个真理性认识,都是绝对真理的一个成分,都是通向绝对真理的一个阶梯。它是以往实践和认识已经达到的成果,又是进一步迈向绝对真理的起点;它是一个个承前启后的中间站,又是一个个由相对向绝对转化的关节点。人们对客观世界的认识,就是这样由相对到绝对不断发展和转化的过程。

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的辩证统一,是同人的认识能力、思维能力的至上性和非至上性的辩证统一相一致的。人类的思维,按其本性、能力和可能性来说,是能够认识无限发展着的物质世界的,这就是思维的至上性,亦即思维的无限性和绝对性。但是,每一个乃至每一代人,由于受到客观事物及其本质的暴露程度、社会历史的实践水平、主观条件以及生命的有限性等各方面的限制,他们的思维又是非至上的,亦即有限的和相对的。人的认识能力、思维能力的这种至上和非至上、无限和有限的对立统一,决定了作为认识、思维成果的真理,也是绝对和相对的对立统一。

承认真理是绝对性和相对性的辩证统一,就必须以科学的态度对待一切真理,既要反对绝对主义又要反对相对主义。绝对主义片面夸大真理的绝对性,否认真理的相对性,认为人们可以一下子穷尽绝对真理,把已有的理论看成永恒不变的教条。这种绝对主义在实际生活中表现为教条主义和思想僵化。相对主义片面夸大真理的相对性,否认真理的绝对性、客观性,怀疑科学理论的可靠性,把真理看成是主观随意的东西。这种相对主义在实际生活中表现为怀疑主义和诡辩论。

马克思主义作为科学真理,也是绝对性和相对性的统一。以科学的态度对待马克思主义,就要正确处理好坚持和发展的辩证关系,对马克思主义既要坚持、又要发展,在坚持中发展、在发展中坚持,反对把马克思主义当作僵死的教条或认为马克思主义已经“过时”这两种错误倾向。

真理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真理是客观性、绝对性和相对性的统一,表明真理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从内容上讲,真理是运动发展着的事物的多方面规定的综合,是多样性的统一;从形式上讲,真理是由一系列的概念、原理所构成的理论体系。真理的具体性所包含的内容和要求是:真理是全面的,真理是历史的,真理是有条件的。任何真理都是在一定时间、地点、条件下主观与客观的符合,它要受条件的制约,并随条件的变化而变化;离开具体的时间、地点和条件,真理就是抽象的、无意义的。黑格尔曾以下雨好不好为例说明真理的具体性,抽象地、简单地说下雨好还是坏,都不是真理。如果久旱逢甘霖,说下雨好才是真理,因为它符合客观实际;如果霪雨不止,再说下雨好就不是真理,而成为明显的谬误。

三、人们认识和实践活动中的真理与谬误、成功与失败

真理发展的过程,不仅是相对不断趋近绝对的过程,而且还是不断同谬误作斗争并战胜谬误的过程。真理和谬误是相伴而生的,人类在探索真理的过程中,难免发生谬误。由于真理和谬误决定于认识的内容是否如实地反映了客观事物,因此真理和谬误是性质不同的两种认识,它们是对立的。真理和谬误又是统一的,它们相互依存、相互包含,又相互转化。真理和谬误相比较而存在,没有真理也无所谓谬误,没有谬误也无所谓真理;真理中包含着某种以后会暴露出来的错误的方面或因素,谬误中也隐藏着以后会显露出来的真理的成分或萌芽;在一定条件下,真理和谬误可以相互转化。真理和谬误在一定范围内的对立是绝对的,但超出一定范围,它们就会互相转化,真理变成谬误,谬误变成真理。真理和谬误之间相互依存、相互斗争和相互转化,是促进真理发展的重要动力,也是真理的无限发展过程的一个重要方面。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是马克思主义的一条基本原则。

我们要善于坚持和发展真理,敢于和善于同谬误作斗争。在人们的认识和实践活动中,正确的认识往往会导致成功的实践,而由于主客观条件的限制,人们的实践活动也会达不到自身所期待的结果,导致失败。错误往往是正确的先导,失败常常是成功之母。“吃一堑,长一智”,只要人们分析失败的原因,化不利条件为有利因素,就能从失败中吸取教训,变失败为成功。

篇2:考研政治知识点:真理和价值辩证关系

考研政治知识点:真理和价值辩证关系

人们的实践活动总是受着真理尺度和价值尺度的制约。实践的真理尺度是指人们在实践中所必须遵循的反映了实践对象的客观规律和本质的真理。

人类认识世界的目的在于改造世界,而改造世界又是为了满足人本身的需要。这就在追求真理的基础上提出了价值的问题。

一、实践活动的真理尺度和价值尺度

人们的实践活动总是受着真理尺度和价值尺度的制约。实践的真理尺度是指人们在实践中所必须遵循的反映了实践对象的客观规律和本质的真理。人们只有按照真理办事,才能在实践中取得成功。实践的价值尺度是指人们在实践中所必须遵循的以满足人们需要为内容的特定的价值目标。任何实践活动都是上述真理尺度和价值尺度的统一,是合规律性和合目的性的统一。

二、价值及其内涵

1.价值及其特性

哲学上的“价值”是揭示外部客观世界对于满足人的需要的意义关系的范畴,是指具有特定属性的客体对于主体需要的意义。哲学上的价值概念具有最大的普适性,是对各种特殊的价值现象的本质概括,即概括出其中所包含的外部客观世界的事物(客体)对于人(主体)的需要满足与否(意义)的关系。价值由两方面构成,一方面是主体的需要和利益;另一方面是客体的某种属性或性能。价值是在二者的关系中发生和形成的。

价值的特性有四个方面: ①价值具有客观性。价值关系的各个环节都是客观的,包括人的需要、用来满足人的需要的对象以及满足人的需要的过程和结果都具有客观性。

②价值具有主体性。这是因为客观事物的某种属性能否具有价值及具有何种价值要以人的需要为基准;同一客体对于不同主体的价值是不同的,带有主体的个性特征;主客体之间的价值关系不是一种自然的、现成的关系,也不是主体需要与客体属性之间随机相遇的关系,而是主体在实践基础上确立的同客体之间的一种创造性的关系。

③价值具有社会历史性。这是由于价值关系的主体具有社会性和历史性,因此人们的需要、实践以及需要满足的形式都表现出了社会性和历史性。

④价值具有多维性。任何一个层次的主体都表现为一定的整体,由于其结构和规定性又是复杂的、立体的和全面的,因而每一主体的价值关系都具有多维性或全面性。这就要求人们在创造或实现价值时,必须对某一价值物的价值作全面的考察,以决定取舍。

2.价值评价及其特点

价值评价是一种关于价值现象的评价性的认识活动,是主体在对客体属性、本质和规律认识的基础上,把自身需要的内在尺度运用于客体,对主体和客体的价值关系进行评判。价值评价的特点主要有:①评价是以主客体的价值关系为认识对象的。评价性的认识与知识性的认识不同,知识性认识是以客体本身的状态为反映内容,以获得关于客体的“真”的认识为目的的;评价性认识则以客体和主体之间的价值关系为反映内容,以获得关于客体对于主体的意义即“善”、“美”的认识为目的的。②评价结果与评价主体有直接联系,是依主体的特点而转移的。知识性认识是人的主观反映客观的过程,主体的状态、需要不应当影响认识的客观结果,一个正确的认识是不应以不同主体的具体特点为转移的;评价性认识所认识的是客体与主体之间的价值关系,因而主体的存在状态作为价值关系的构成要素必然会对评价结果产生直接的影响,使评价结果依主体的具体特点而转移。③评价结果的正确与否依赖于相关的知识性认识。评价是关于主客体之间价值关系的认识,是对客体对于主体需要的意义的判断。人们是否正确地作出这种判断,取决于人们所具有的相关的知识性认识。包括对客体属性和主体需要两个方面的认识。只有对主体和客体都有了正确的知识性认识之后,才能做出正确的价值评判。

价值评价的特点表明,评价并不是一种主观随意性的认识活动,而是具有客观性的认识活动。只有正确地反映了价值关系的评价才是正确的评价。实践是检验评价结果的标准。列宁说:“必须把人的全部实践――作为真理的标准,也作为事物同人所需要它的那一点的联系的实际确定者――包括到事物的完整的‘定义’中去。”成功的实践既表明知识性的认识是正确的,同家脖砻髌兰坌缘娜鲜妒钦确的,表明评价正确地反映了客体对主体的价值关系。在现实生活中,不同主体对同一事物的价值评价存在着差异或矛盾,并不说明价值评价没有客观标准。由于人民群众的要求和利益从根本上代表着人类整体的要求和利益,是与历史发展的基本要求或趋势相一致的,因此对于任何价值评价的主体而言,其价值评价只有与人类整体的要求或利益相一致,才是正确的价值评价。

3.价值评价的功能

价值评价在实践中起着激励、制约和导向作用。首先,价值评价作为人们对自身的客观需要和要求的自觉反映,是推动实践不断实现价值的精神驱动力量。其次,价值评价作为实践的主体尺度是实践发展的规范因素。最后,价值评价作为实践活动的目标是实践活动发展的导向因素。

4.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价值观是人们关于价值本质的认识以及对人和事物的评价标准、评价原则和评价方法的观点和体系。价值观对人的行为起着规范和导向的作用。正确的.价值观是先进的社会集团或阶级在实践中形成的,反映了人民群众的要求,对历史发展和社会进步起着促进作用。社会主义价值观体现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所倡导的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而奋斗的社会政治理想、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崇尚科学追求真理的科学观、集体主义的道德观,真善美相统一的积极健康的审美观等。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发展和繁荣、促进社会进步的重要工作。社会主义价值观和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对于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健康发展,对于当代青年的健康成长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真理和价值的辩证统一关系

追求真理和创造价值是人类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的两大主题,真理原则和价值原则是人类活动的两个基本原则。所谓真理原则是指人类必须按照世界的本来面目去认识和改造世界,追求和服从真理。所谓价值原则是指人类必须按照自己的需要去认识和改造世界,创造和实现价值。

真理原则和价值原则是有区别的:

①真理原则侧重于客体性,价值原则侧重于主体性;

②真理原则主要表明人的活动中的客观制约性,价值原则主要表明人的活动中的目的性;

③真理原则体现了社会活动中的统一性,价值原则体现了社会活动中的多样性。真理原则与价值原则的差异和矛盾,说明追求真理和创造价值之间具有矛盾性。这种矛盾,一方面给人类的生活、活动造成了困难和困境;另一方面,这种矛盾的不断出现和解决又不断地推动着人类实践的发展和文明的进步,真理和价值之间的矛盾是人类活动的内在矛盾,真理与价值的统一是人类活动的内在要求。

真理和价值统一于人类的实践活动之中。人类在自己的实践活动中,要把真理原则和价值原则结合起来,通过一定的自我调节来解决真理和价值的冲突,实现真理与价值的统一。首先,成功的实践必然是以真理和价值的统一为前提的。任何成功的实践都必然是既遵循真理尺度,又符合价值尺度,并将二者统一起来的结果。其次,价值的形成和实现以坚持真理为前提,而真理又必然是具有价值的。最后,真理和价值在实践和认识活动中是相互制约、相互引导、相互促进的。人们在实践中通过真理与价值的相互引导、相互结合、相互过渡来实现真理和价值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在实践基础上实现真理与价值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是人类社会进步的内在条件,也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条基本原则,坚持真理和价值的辩证统一,要求我们在实践中必须坚持和弘扬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既坚持以科学的实事求是的精神去认识和改造世界,又把人民的利益和人的发展看作一切认识和实践活动的出发点,贯彻“以人为本”的原则。

篇3:考研政治哲学易混淆知识点辨析

考研政治哲学易混淆知识点辨析

(1)区分哲学的基本问题和社会历史观的基本问题。哲学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社会历史观的基本问题是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关系问题。

(2)不要将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和辩证唯物主义的特有观点混淆。如意识对物质的依赖性与意识对物质的能动性、世界的物质统一性与物质世界是多样性的统一、认识是反映与认识和能动的反映。前者是所有唯物主义的共同观点,后者是辩证唯物主义的特有观点。

(3)旧哲学把哲学看成“科学之科学”认为哲学与具体科学的关系是整体和部分的关系,而马克思主义认为两者之间不是整体和部分的关系,而是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共性和个性的关系)。

(4)“意识转化成物质”是需要条件的。这一条件就是必须是正确的意识指导实践在改造世界中获得成功。因此,“意识可以转化成物质”的论断是正确的。“意识必然转化为物质”的论断是错误的。

(5)“物质和精神是并行不悖的”属于错误的二元论思想。

(6)“辩证唯物主义和形而上学唯物主义对哲学基本问题的回答是一样的”这种看法是不全面的。两者虽然都承认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物质决定意识,但形而上学唯物主义否认意识对物质的能动作用,而辩证唯物主义承认意识对物质的能动作用。

(7)“凡唯心主义者都不承认世界的可知性”,这一观点是错误的。大多数唯心主义者也承认世界的可知性。

(8)唯心主义不等于形而上学,唯物主义不等于辩证法,有的唯心主义者也承认辩证法,有的唯物主义者(机械唯物主义)则采用形而上学的观点看待世界。

(9)哲学的党性和阶级性既有联系也有区别。阶级性是党性的基础,党性是阶级性的理论表现。党性指的是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立场的根本对立,阶级性指的是在阶级社会中哲学服务于一定的阶级及其利益。

(10)“唯物主义产生于诚实,唯心主义产生于欺骗”的说法是不完全正确的。诚实有助于形成唯物主义,欺骗会导致唯心主义。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产生有深刻的认识根源、社会根源和阶级根源。

(11)“意识是由物质产生的,因而一切物质都有意识”的认识是错误的。意识是由物质产生的,但并非一切物质都有意识。意识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结果是人脑的机能和属性,是社会的产物。认为一切物质都有意识,是物活论的错误观点。

(12)“可知论是一切唯物主义的共同点”的认识是正确的。

(13)意识与主体是有区别和联系的两个概念。意识是人脑的机能,是对客观存在的主观映象。主体是指从事社会实践活动的人,意识是主体的属性或功能,人脑是意识的物质承担者。没有意识的机体并非主体。没有主体的意识也是不存在的。

(14)物质和运动不可分割,但不能把物质和运动等同起来。

(15)人脑是意识的器官,不是意识的源泉,任何意识都是对客观存在的反映,错误的意识是对客观存在的歪曲反映。即使是荒诞的意识,在现实生活中也有其客观原型。

(16)“存在”是个多义词,哲学基本问题中与思维相对立的存在,是物质存在,这是正确的说法;另一方面,笼统地讲存在,既可以是物质存在也可以是精神存在。因此,“世界统一于存在”不是唯物主义的观点。

(17)“物质的惟一特性是存在”的说法是错误的。正确的说法应该是“物质的惟一特性是客观实在性”。

(18)世界上存在脱离物质的运动,例如精神活动。这种观点是错误的。物质和运动不可分,任何运动都有物质承担者,精神活动同样存在物质载体,同时其反映的内容也具有客观性。

(19)“客体是指客观事物”的说法是错误的。客观事物只是潜在的客体,只有进入主体认识与实践领域时才能成为客体。

(20)“人脑产生意识和肝脏分泌胆汁一样”的说法是错误的。这是庸俗唯物主义的观点。它把人脑的生理活动同意识的心理活动混为一谈,把物质和意识看作就是一个东西,从而否认了物质和意识的对立,取消了哲学基本问题。

(21)“先有设计图,然后进行建筑,这同物质在先、意识在后的唯物主义原理是不矛盾的'”是正确认识。设计图是在人们长期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来的,并且在客观物质世界中可以找到它的根源。先有建筑设计,然后进行建筑说明和表现了人的意识的能动作用。

(22)“意识能直接作用于客观外界”的说法是错误的。意识能反作用于客观世界这是意识的能动作用。但意识反作用客观外界必须通过实践,而不能直接作用于客观外界。

(23)“只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人们就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去创造一切”是错误认识。人的主观能动性是受客观规律性制约的,只有认识和尊重客观规律,才能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认为可只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他就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去创造一切这是唯意志论。

(24)“物质这一范畴不过是人们纯粹主观抽象的结果”此为正确论断。物质是一个概念,范畴,属于理性认识的形式,必须通过抽象思维才能把握。因而是正确的。

(25)规律与规则不能混同,规律是事物固有的、客观的;而规则是人为制定的、主观的。当然,合理的规则必须要反映客观规律的要求。

(26)假象和错觉不是一回事情,假象是事物的一种现象,是客观的;错觉是错误的感觉,是主观的。当然,如果为假象所迷惑就会产生错觉。

(27)唯物辩证法和诡辩论具有本质区别。第一,前者既承认区别又承认联系(既讲非此即彼、又讲亦此亦彼)。后者不承认区别只承认联系(不讲非此即彼、只讲亦此亦彼)。第二,前者既承认运动又承认静止(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后者只承认运动不承认静止(人一次也不能踏进同一条河流)。第三,前者既坚持两点又分清主次,是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后者虽然坚持两点但不分主次,属于均衡论。

(28)不能把矛盾的同一理解成等同,同一是矛盾双方的同一,是以差异为前提的;也不能把斗争混同于斗争的具体形式,如错误地认为斗争即对抗。

(29)矛盾斗争性的无条件性,不是讲矛盾双方的斗争不需要条件,不受任何条件约束,而是指矛盾双方的斗争在任何条件下都存在,但斗争的具体形式受不同条件的制约。

(30)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不同于整体和部分的关系,因为普遍存在于特殊之中,没有超出特殊;整体由部分构成,但整体具有部分所没有的新功能,已经超出部分。

(31)“事物既然是永恒发展的,就不存在静止或者倒退”,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事物的发展只是运动变化的一种状态。相对静止或者倒退也是运动变化的形式。

(32)“度即关节点”是错误的论断。作为哲学范畴,度与关节点是密切相关的,但二者有不同的内涵。度是关节点之间的范围、区间,关节点是度的端点、临界点,二者不可混为一谈。

(33)“运动”和“发展”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运动是指“一般的变化”,包括世界上发生的一切变化和过程。而发展是指一种特殊的运动变化――前进性、上升性运动。即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的运动变化。发展就是新事物代替旧事物的运动变化,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34)“矛盾的特殊性存在于矛盾的普遍性之中”是错误认识。矛盾的普遍性是从矛盾的特殊性中抽象概括出来的。所以,矛盾普遍性只能寓于特殊性之中,绝不能将它们的关系颠倒过来。

(35)“矛盾双方在任何条件下都能相互转化”是错误认识。矛盾双方的相互转化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离开条件去谈转化是诡辩论的错误观点。

(36)“因为内容决定形式,所以新内容不能采取旧形式”。此观点是错误的。对内容决定形式不能作机械的理解。新内容的发展,不但要求新形式来为自己服务,而且在一定条件下,应该而且可能利用旧形式为自己服务。

(37)“凡是现实中具有可能性的东西,都要努力创造条件实现它”。此观点是不正确的。在现实中具有可能性的东西存在着很复杂的情况。有好的可能性和坏的可能性,我们要努力创造条件争取实现好的可能性,尽力避免坏的可能性转化为现实。

(38)要划清哲学上主要的理论界限,清楚它们的对立所在。(1)唯物论和唯心论,是哲学的两大基本派别,它们在世界本原问题上对立。(2)可知论和不可知论,它们在世界能否被认识问题上对立。(3)一元论和二元论,它们在世界是否统一的问题上对立。(4)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是两种根本对立的发展观,它们在世界状态问题上对立。(5)唯物史观和唯心史观,是两大

篇4:考研政治马原知识点 真理的属性

考研政治马原知识点 真理的属性

真理的属性和真理的标准

1、真理的定义

真理是人们对于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认识。

2、真理的属性

(1)真理的客观性

真理具有客观性,凡真理都是客观真理。真理的客观性或客观真理有两层含义:一是指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世界;二是指检验真理的标准是客观的。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是实践,而实践是物质性的活动。

(2)真理的绝对性

真理的绝对性或者绝对真理是指真理的内容具有正确性,真理的发展具有无限性。其具体含义有:其一,就真理的内容而言,任何真理都必然包含着同客观对象相符合的客观内容,都同谬误有原则的界限。因此,承认了客观真理就是承认了绝对真理。其二,就真理的发展而言,其前景是无限的。由于人类依其认识本性来说,能够正确认识无限发展着的物质世界。所以,承认世界的可知性,也就是承认了绝对真理。其三,就真理发展的最终结果而言,无数相对真理的总和构成为绝对真理。所以,承认认识发展的无限性,就必然承认绝对真理。(3)真理的相对性

真理的相对性是指真理的有限性、有条件性,是指人们在一定条件下对世界的正确把握具有近似性。其含义有三层:其一,从认识的广度上看,任何真理只能是对无限的物质世界的某一阶段、某一方面、某一领域的认识。其二,从认识的深度上看,任何真理对特定事物的一定程度、一定层次的近似正确的反映。其三,从认识的进程看,任何真理只是对事物的一定发展阶段的正确认识。

3、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的关系

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有两种含义。其一是指真理的属性;其二是指真理的类型。从类型的角度而言,所谓“绝对真理”是指最大限度地接近“完全”、“终极”意义上的真理;而所谓“相对真理”是指近似、相对意义上的真理。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主要是用前一个含义。

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是辩证统一关系。二者的同一性表现在:其―,从静态上看,二者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相互包含。任何真理都是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的统一;世界上不存在纯粹的绝对真理和纯粹的相对真理。换言之,相对之中有绝对,因为任何相对真理都包含着绝对性的颗粒;而绝对之中有相对,因为任何绝对真理都是有条件的。

其二,从动态上讲,二者是辩证转化的。任何真理性的`认识都是由相对真理向绝对真理转化过程中的一个环节,无数相对的真理之总和,就是绝对的真理。

二者的矛盾性表现在:含义不同。

4、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实践是由真理的本性和实践的特点决定的。

(1)从真理的本性看。真理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的正确反映,它的本性在于主观和客观相符合。所以,所谓检验真理,就是检验人的主观认识同客观实际是否相符合以及符合的程度;而能是把二者联系起来加以对照的,只有实践。

(2)从实践的特点看。实践是人们改造世界的客观的物质性活动,具有直接现实性,即把主观的东西变为客观的东西,是沟通主观和客观的“桥梁”。所以,实践的直接现实性的特点,是作为检验真理标准的主要根据。

命题提示:

例如,运用相关原理论述,如何对待马克思劳动价值论?

(考查的是真理的绝对性和真理的相对性原理,一要坚持,二要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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