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1)公伯寮:姓公伯名寮,字子周,孔子的学生,曾任季氏的家臣。(2)愬:音sù,同“诉”,告发,诽谤。(3)子服景伯:鲁国大夫,姓子服名伯,景是他的谥号。(4)肆诸市朝:古时处死罪人后陈尸示众。
【译文】公伯寮向季孙告发子路。子服景伯把这件事告诉给孔子,并且说:“季孙氏已经被公伯寮迷惑了,我的力量能够把公伯寮杀了,把他陈尸于市。”孔子说:“道能够得到推行,是天命决定的;道不能得到推行,也是天命决定的。公伯寮能把天命怎么样呢?”/
【评析】在本章里,孔子又一次谈到自己的天命思想。“道”能否推行,在天命而不在人为,即所谓“谋事在人,成事在天”。
《《论语》原文、注释、译文、评论——《宪问》3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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