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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阅读史散文

时间:2023-04-26 08:05:26 诗歌散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的阅读史散文,本文共10篇,如果喜欢可以分享给身边的朋友喔!

我的阅读史散文

篇1:我的阅读史散文

我的阅读史散文

阅读,是一个人的心灵之旅

——题记

我的阅读启蒙,是从小人书开始的。我童年的玩伴小琼家那一大包小人书开启了我的阅读史。

大概是小学四年级时,我的一位远方堂叔,从部队退伍回来,带回了一包《故事会》、《山西青年》、《青年一代》、《大众电影》和《萌芽》等杂志。这些杂志给年少的我洞开了一扇神秘的社会之窗,她让我透过这个窗口看到故乡小村之外大千世界的奇妙。这些书籍里,印象最深的有两个故事至今还记忆犹新,一个是名叫《天职》的电影文学故事,另一个是名叫《太阳》的中篇小说,分别登载在《大众电影》和《萌芽》杂志上。前者说的是一个司机肇事后,逃逸了。死者是一位母亲,家里的孩子才上幼儿园,无巧不成书,那个孩子就是司机女友幼儿班上的学生。后来在女友的爱心感召下,那个司机人性复苏,承担了罪责,并和女友一起担起了抚养女孩的义务。《太阳》是一部爱情小说,两个相爱的人,因为触动了清规戒律,被村人放火惩罚,很悲壮的故事。也许正是这两部文学作品曲折悲壮的故事情节和唯美的情怀撼动了我,并将我的阅读之舟引向了浩瀚的文学海洋。

上小学五年级时,我看了两部长篇小说,一部是张恨水的《啼笑姻缘》,另一部是《兴唐传》。那时看书都是看故事情节,越离奇曲折,看得越醉越痴。记得看《啼笑姻缘》时,对关秀姑可崇拜了,她身怀绝技,武艺高强,救凤喜的那段看得我饭都没心思吃了。《兴唐传》是一部历史演义,书上有很多文言字句,所以看得粗疏,凡不理解的都跳了过去,以致书看完后,至今只记得一个程咬金卖耙子的故事。

中学六年,我的阅读高峰是在初三。上初三时,校园里特风靡琼瑶的小说,我这个小说迷自然也逃不过,不过看了《窗外》、《六个梦》、《在水一方》等几部小说后,我就觉得没劲了。琼瑶的书,写作思路基本是一个模子,看多了显得很腻。初三寒假时,舅舅送我一套《红楼梦》,那简直就是我的宝贝。邻班有个女孩,父亲是某小学校长,家里珍藏了一大批中外文学名著,但独独没有《红楼梦》。为了能看到她家的小说名著,我拿《红楼梦》换她家的名著看,一个初三,我看了《暴风骤雨》、《红与黑》、《复活》等13部中外文学名著。不过那是读书多半还是追求故事情节,精神的滋养有限。

上了高中后,读名著的时间越来越少,主要是忙于高考。偶尔去邮局买一些国内大型文学期刊如《中篇小说选刊》、《清明》、《当代》等来读读,以过过读闲书的瘾。

我的第二次阅读高峰是在我高考落榜之后,25岁至27岁这两年多的时间。25岁那年春天,我在故乡的小城开了个小书店,一边谋生计,一边参加自学考试。为了能顺利地自学完大学中文系的课程,我有计划、有步骤地按照文学史的编年时间,阅读了中国现当代文学史上28位作家的成名作、代表作以及外国文学作品。其中阅读完了鲁迅、巴金和张爱玲的作品全集、老舍的中短篇小说全集及四部长篇还有矛盾、郭沫若和叶圣陶的大部分作品。两年多的时间,我在书店总计阅读了中外一百多部小说名著。也许正是有了这种量的积累,在后来的自学考试中,每次考试我几乎都能轻松过关,如果不是大学英语的拖累,现在差不多也是个文学硕士了。不过感谢命运,没让我考上安师大的研究生,否则,我后来哪有机会学心理学呀!

,考研失利的我,开始握笔写作;,我在中华杂文网上开了博客,开始杂文写作;在新浪网开博写作,后来在著名知青作家萧云女士的指点和鼓励下,走上了心理学之路。,我考到了国家心理咨询师的资格证书,同年8月份正式走上了心理咨询职业之路。

心理学改变了我的后半生,改变了我的阅读视野。20之后,我开始阅读文学之外的心理学、社会学、人类学、哲学、医学、宗教甚至是自然物理学。人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坐拥书城,放眼整个人类世界,我的精神世界风光旖旎。每天,穿行在人类最幽暗而又隐秘的.心灵森林中,面对人性的弱点,生活让我的生命变得越来越简单。

有人说,与书为伍就如同与高尚的人为伍。书籍不但能够陶冶人的情操,还能给人以力量。我人生的几次重大转折都是阅读改变的。记得第三次高考落榜后,我的精神极其的颓败和萎靡,那时我的一位高中同学送了我一本《曼哈顿的中国女人》。女作者周励,坎坷的人生经历、丰富的文学素养和自强不息的奋斗精神,给了我极大的精神动力。“人只有具备初恋般的激情和宗教般的热忱,才有可能成就某种事业”这是继读《曼哈顿的中国女人》之后,看路遥的《平凡的世界》给我的又一大精神启示。20岁之后,我的人生充满了无尽的坎坷与苦难,然而正是阅读给我找到了正向的人生动力,并且让我从苦难的青春沼泽中彻底地爬了起来,高扬自强不息的生命旗帜,书写一个大写的人字。

阅读改变了我的人生,改变了我的命运。吾生有涯,阅读无涯。

篇2:我的阅读史随笔

我的阅读史随笔

自我上小学起,看的最多的莫过于童话书了,记忆最深的便是《伊索寓言》,尽管有些字不认识,但往往看着看着便入了迷,还不时哈哈大笑,《皇帝的新装》,《乌鸦喝水》等耳熟能详的篇目至今回味犹新。另一本陪伴我小时生活的书便是《唐诗三百首》,有事静不下心看书的.我唯独对诗词情有独钟,韵律之美,使我陶醉,仍记得唐诗中第一首便是李白的五言律诗“白发三千丈,缘愁似个长。不知明镜里,何处得秋霜。”光是看,便能被诗散发出的独有美感所吸引,更不用提再去读上一遍,回味起音韵之美了,便是这样,《唐诗三百首》引领着我,在那一段依稀记得却又很模糊的小时时光给我打开了一道阅读之门。

渐渐长大之后,偶有机会接触到了一本当年明月所著《明朝那些事》,这对于热爱历史的我如获至宝,从朱元璋夺得天下,朱棣的靖康之难,再到王守仁的北京保卫战,张居正的变法,以及魏忠贤的祸乱,最后崇祯皇帝罢免袁崇焕,清军入关,一代王朝也就此终结。七部看完后,竟莫名涌上一种说不出的感动,这不止是对于《明朝那些事》的感动,根式对于阅读给予我的一种别样滋味的感动。

后来上了初中,便是一天到晚被逼无奈的读《汤姆索亚历险记》、《八十天环游地球》、《鲁滨逊漂流记》等我并不感兴趣的书,我对阅读页边产生了一丝厌恶之感。打开家中的书柜,无意间瞟到了一本《三国演义》,拂去封面上的灰尘,打开时映入眼帘的便是“天下大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仅有的十二个字便深深的吸引住了我,我抛开那些所谓的必读名著,一心扑在了三国演义的世界里,从黄巾军起义,何进放董卓入关到桃园结义,吕布辕门折戟,曹操煮酒论英雄,再到诸葛亮三气周瑜,刘备白帝城托孤,以及魏延献子午谷奇谋,诸葛亮六出祁山,最后三家归晋,天下一统,如同身临其境一般,不知不觉读完了三国最后一首诗。如梦一般,三国在我最痛苦的初中三年里一直陪伴着我。令我印象最深的莫过于孙权劝学的故事,阅读便是一个人的修养所在,正如同一句“最是书香能致远,腹有诗书气自华”一样,正是阅读是我受益颇多。

入高中之后,床边便多放着散文,如《鲁迅散文》,《林清玄散文》,《文化苦旅》之类,读起来并不如他人而言的晦涩难懂,而更多地则是我能从散文中领悟的人生哲理,体会世态炎凉,沧海桑田,更能读懂作者所要表达的“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的暗自怅愁之情。

在我记事的十多年里,阅读一直陪伴着我,或主动,或被动。而回归本质的便是岁月静好,一切安然。阅读,一直都在。

篇3:我的阅读史作文

我那永远散发着阵阵松木清香的“古董”书架上,满满的放置着一本又一本的书,它们新旧不一,但都记录着我的一段段阅读史。那时的“小人儿书”,永远都是我难以忘怀的记忆。那些已经有些残缺不全的“小人儿书”上,印满了一幅幅动人逼真的图画。虽然现在,我早已经把书中的故事给忘记了,但是我知道,正是这些有着历史印记的“小人书”,叩开了我童心的大门,教会了我许许多多处事做人的方法和道理。

第一本让我真真正正感受到名著魅力的书是……

是意境纯美的《老人与海》。《老人与海》的主人公是一位年迈的老人,以捕鱼为生。老人憔悴消瘦,而且他已经很久没有捕到鱼了,但他毫不气馁,始终不肯放弃努力,面对人们的冷落与取笑,老人不但没有感到难过沮丧,反而更加坚定与自热搏斗的信念。倾力的付出换来了丰硕的果实,老人用自己的成绩证明了自身的价值。在故事的最后,老人遇到了一群凶悍的大鲨鱼,鲨鱼残忍强悍,抢走了老人捕来的全部的鱼。老人依然竭尽全力与鲨鱼搏斗,终于打败了鲨鱼。虽然老人失去了所有的鱼,但我认为老人才是这场海上恶战的胜利者。

这本书使我懂得了:去拼搏,去奋斗,也许不一定会永远胜利,但你是充实的。这在我的成长道路上,可以说是一条很宝贵的人生哲理,我也愿意将之作为我的座右铭,激励自己不断前进。

再有就是《西游记》,只要一提起孙悟空大闹天宫,三打白骨精的故事,人们总是津津乐道。孙悟空多谋善断,济困扶危,恤孤念寡,在取经途中对一些危害人民的妖魔绝不放过,多次为民除害:在比丘国降服白鹿精,救了一千多个小孩子的性命;过火焰山时千方百计去借能灭火降雨的芭蕉扇,既为西行开辟了道路,又解除了当地人民的困苦。由于师父的误解,他几次被赶走,但是他人走心在,充分表现了他对师父和取经事业的无限忠诚。正因为如此,几百年来,孙悟空在人们心目中始终是一个可爱的神话英雄,也是我崇拜的偶像。

我之所以对他满怀无限的崇拜之情,并非简单地因为他拥有着神通广大的本事,更重要的是他的那种人格魅力,个人觉得孙悟空集智慧与能力于一身的真英雄,虽然脾气急躁了一点,但是遇事之后总能冷静思考寻求对策,西行之路漫长而又充满艰险,他肩负的责任最为重大,一路上不怕苦不怕累,甘为马前卒为师徒几人保驾护航,面对师父的责骂与惩罚、师弟的嘲讽冷落、依然坚守着自己的使命,能屈能伸,乃真丈夫也。读过这部书之后,我似乎明白了为何它能够位列四大名著之中,也曾想像孙悟空那样,坦然面对各种苦难,用自己的智慧和能力将它们一一解决。

我的阅读史,有众多经典来装点,在我的记忆里,它们如一帘幽梦,留下阵阵芬芳。

篇4:我的阅读史作文

在我小时候,家里没有电视,也没有多少课外书,爸爸在外地忙着教书,只有周六才回来。妈妈整天在地里忙着,哥哥姐姐们都在上学。我像一个疯孩子一样,整天和一群小朋友到处玩,上树掏鸟窝,下河捉螃蟹,玩的不亦乐乎。

上学后,除了学习课本之外,最快乐的事情是到村口的图画书摊位前看图书,图画书小小的,拿在手里很方便,图文并茂,看着确实过瘾。看一本一分钱,我所有积攒下来的钱都用来看图书了。

就这样不知不觉到了初中,初一初二看的书也很有限,《作文选》可能还是比较多一些,到了初三下半学期,偶然的一次机会到同学家聚会,看到同学的家中摆着一本《窗外》,不经意之间翻看起来,这一看不打紧,连同学们说什么都不搭理了,直到看完全本,抬头一看,天色将晚,有的同学都已经回家了。赶紧给同学道歉,也回到了家中。可是这样的小说很上瘾,后来陆陆续续的看了琼瑶写的`好多本,直到初三会考结束,后来的一个月都是自由复习阶段,我也就趁此机会把琼瑶、岑海伦的书全部看完。

到了高中,第一年学习还是相当用功的,除了学好课本,其它的书读的很少。可是我读高二的时候,二哥已经上班了,有一天,他从单位借回一套金庸的《射雕英雄传》,我这一看就又上瘾了,白天上学,夜里加班加点看,不但看完了《射雕英雄传》,后来把金庸的全套、古龙的全套、梁羽生的大部分都看完了。看完了还不过瘾,意犹未尽,就自己动手偷偷地写武侠小说,那段时间父母还以为我学习特别用功,夜里我屋的电灯12点还不灭,钢笔水不到一星期用完一瓶。直到有一天去我屋收拾东西,看到我写的东西,勃然大怒,等我回到家,当着我面一烧了之。我这才恍然大悟,不再看武侠小说,开始学习。

后来上了技校,参加了工作。才开始看起名著,《三国演义》、《红楼梦》、《水浒》、《西游记》、《简爱》、《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等买来慢慢看,感觉和以前看过的书有很大不同,这类书可以更激发人的意志,更能鼓励人、教育人。在这期间,我一直订《读者》,至今对《读者》这本杂志还是情有独钟。

真正的开始大量阅读,应该是有孩子后,为了培养孩子的阅读兴趣,我买来大量的图书,有《伊索寓言》、《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每晚不管孩子能不能听懂,我给他念,后来随着孩子慢慢长大,我给他订《婴儿画报》、《幼儿画报》、《小学生学习报》、《我们爱科学》等杂志,从网上买回来大量的好书,有《猫武士全集》、《59本获得国际大奖经典图书》、《二十五史》、《中华上下五千年》、《沈石溪动物经典小说》、《杨红樱系列小说》、《我的第一套科普书》等书籍,孩子看的同时我也在看,看后和孩子一起讨论,感觉母子两人都从中受益不少。我在此阶段也读了大量的教育孩子方面的书《哈弗女孩刘亦婷》、《卡尔·威特的教育》、《好妈妈胜过好老师》等。

精彩的阅读,我正在路上。

篇5:我的阅读史作文

书,是人一生的好老师,书是谁都能读的,不分老少,不分贵贱。

我还记得,我最早的读物是一本名叫《大灰狼》的连环画,那时候,我还不识字,还得让妈妈读给我听,我不识字没关系,但我会看图,能悟到那么一点意思。我最喜欢书里的胖猪,它胖胖的,长着两只大大的耳朵,它那笑眯眯的眼睛像弯弯的月牙,挂在它那胖胖圆圆的脸上,特别可爱,再加上穿在它身上的大红色肚兜,显得更可爱。

后来,我渐渐长大,妈妈就给我买了一本《恐龙世界》,它是一本主要以图画为主的书,我看得津津有味,每天都要看,现在,我喜欢看一切关于恐龙的书籍,这已经成为我的一大爱好。

到了三年级,我喜欢看关于外星人的书,这个爱好与我在图书馆看到的一本书有关,那就是《外星人之谜》这本书,里面写了关于看到外星人的目击报告。有些片段特别恐怖,据说有人看见一艘UFO降落,他们进去一看,里面全是白骨——看到这儿的时候,我冒了一身冷汗。虽然很恐怖,但我还是对天外来客充满了好奇。

又过了一年,我又喜欢看《上下五千年》,那里面各朝各代帝王,有的治理出太平盛世,有的贪图享乐祸国殃民,有的将领开疆拓土,有的奸臣陷害忠良,悠远的历史,惨痛的教训,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例如不能被坏人的话所蒙蔽,做人要明智,不能贪图眼前的的利益……这本书让我收获了很多。

读书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书是知识的海洋,读好的书,只会对人有益处,不会有害处。让我们驾着理想的小舟在知识的海洋里尽情遨游吧!

篇6:我的阅读史作文

在记忆的心扉中,儿童时代的读书生活恰似一幅流光溢彩的画页,也似一阙跳跃着欢快音符的乐章。

在我5岁时,爸爸妈妈给我买了儿童绘本,故事书。每天晚上睡前,我都要让妈妈到我的房间来讲睡前小故事。如果哪一天妈妈没来讲故事,我就不睡觉,你总不能让一个幼儿园的小女孩早上起来长出黑眼圈吧!妈妈斗不过我,只好每天都过来讲睡前故事。想起那时,我也真够犟的。如果一个故事还没读完我就睡着了,第二天,我死活也不会让妈妈读第二篇的,那时我的记忆力可好了。

在妈妈把四本故事书读完了,又读第二遍时,我仍津津有味地听着,那些故事是那么好听啊!《乌鸦喝水》中聪明的乌鸦用智慧喝到了水;《狐狸和乌鸦》中狡猾的狐狸说了成千上万的甜言蜜语,终于,把乌鸦的心给打动了,乌鸦一放声歌唱,肉就掉进了狐狸的嘴里……

但是,这故事也毕竟只是故事,听了太多遍,也不会有意思。

我上小学一年级了,学会了拼音,就自己读故事书,在那时,我又获得了新的知识。

语文书中的知识也令我好奇:那些优美的诗句,令我陶醉。

到了三年级,我学会了很多的汉字,可以看没拼音的书了,于是我就经常到图片馆去,看我喜欢的《淘气包马小跳》。

一次,新华书店来学校卖书,可我只带了30元,可是“马小跳”要20多块,怎么办啊?我只好死了这条心,买了一本“马小跳”,如果我有更多的钱该多好!如果有更多钱,我愿意把所有不同的“马小跳”都买下来。

直到四年级,我遇到了朱老师,老师发给我们一张叫阅读地图的表,那上面的书真多啊,《夏洛的网》,《我是白痴》,《草房子》等,这些吸引人的题目,指引我走向书的世界。

一天晚上,我迟迟睡不着,于是,我就拿起床头的新书《城南旧事》开始看起来,这本书看好看,一位叫英子的小女孩遇见了一位被人们称为……看着看着,我的眼睛支撑不住了,只好把书签小心翼翼地夹进去,生怕书会裂开。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如今我已经五年级了,看的书也越来越多了,可作文还是写不好,可能是看的书还不够多吧!

篇7: 我的读书史散文

我的读书史散文

从我会读书时开始。当然我之所谓会读书,仅仅是一种意识与习惯,如同小孩子张口吃饭,虽不存在什么方法经验之谈,但知道将饭吞进嘴里,咽回肚中。

不得不感谢父亲,正是他的读书习惯熏陶了我,并长久地影响了我。父亲虽然只是初中学历,但父亲喜欢阅读。在我的童年生活中,父亲手头的《民间文学》《人民画报》之类的杂志在无意中充当了我的启蒙读物。父亲没有有意为我创造一个良好的读书环境,也没有像专家学者一样,为我开出长长一串书单。父亲没有那么高的修养与境界,父亲只是一个很平凡的农民。父亲只是在坚守自己的习惯时,无意中为自己的儿子树立了一个很好的榜样:读书是一件有趣的事。

有时我常想,假如在我幼年时,有电视相伴,有各种豪华的玩具甚至网络相伴,我还会不会对父亲的几本旧书感兴趣?父亲会不会那么专注地迷恋上那些小说?以当今孩子们贫乏的阅读来看,以他们越来越不好的读书习惯来看,我很可能不会爱上书。我想我之所以如此强烈地迷上书,是因为在极具诱惑力的电视光临寒舍之前,我就已经尝到了读书的甜头。

父亲在昏暗的油灯下捧着砖头一般的厚书阅读的情景,给了我很深刻的印象。对一个充满好奇心的孩子来说,这不能不说是一件很有趣味的事情。我便缠着父亲给我讲述书中的故事。父亲一脸笑容,饶有兴致地开始讲述。母亲在一旁边说笑边让手中的麻绳车唱出吱吱呀呀的歌。多少年过去了,父亲有关“薛仁贵征东”的故事渐渐远去,然而那幅由一家人、一盏灯、一本书所营造出的其乐融融的画面,却越来越清晰。

我料想,那时父亲一定为自己的文化知识自喜过好一阵子,母亲也一定为自己拥有这样一个有文化的丈夫而自豪过好长时间一段时间。因为在当时,父亲是方圆几十里很少见的读书人之一,乡村女人能嫁给这样一个男人,也是很不容易的事情。

如前所述,父亲没有像一些专家学者一样给我读书方法上的指导,也没有像教育名家那样给我精心的教育滋养,但父亲用他那朴素的阅读习惯影响了我。至此我便开始了搜索阅读的习惯,也便开始了雷打不动的阅读小说的嗜好。《七侠五义》《说岳全传》《杨家将》《薛丁山征西》等通俗小说,成了改变我性情的有效读物。

步入中学,关注的第一件事情是打探图书馆的底细。当时常常在绕着图书馆大楼背书的时间,情不自禁地对那座古老而庄严的图书馆进行窥探。目光常常从蓝色的窗帘不小心遗漏的缝隙里钻进去,绕弯,打转,游移,猎艳。

图书馆开放的.时间绝对是少不了我的,只是能借到好书的时间是有限的,所以在很多时候我是失落的。尤其上了高中,学习任务的加重,作业量的加大,使我很难有余力读自己喜欢的书。在这样的日子,便格外强烈地盼望寒暑假的到来。因而,假期未至,借阅的计划早已拟就。好几位老师冲着我的这种执着与憨厚,非常信任地为我借来图书,大大满足了我的求知欲。他们是贾绍林老师,梁晓霞老师。当然这样的愿望并非时常能实现,比如我高一时的语文苏老师对我的请求就没能满足。他对我开出的书单不说对也不说不对,不说借也不说不借,只是语重心长地大讲特讲课内学习的重与课外学习的轻,让我大倒胃口,以致长长一段假期再也没了读文学、历史著作的心思。

我也无钱购买自己喜欢的图书。我不记得自己有多少次梦想一夜暴富,然后将整个庄浪县城新华书店的书全部买回,放回自己的家里,或躺或坐或站,百般地爱抚,尽情地享受。我也不记得自己有多少次在梦中变成了抢劫书店的强盗,梦中盗得图书满堆,醒来却两手空空。

正是因为这样的原因,我便加倍地珍惜这来之不易的读书机会。某次从图书馆借到一本巴金的《家》,在夜深人静时挑灯夜读,没想到瞌睡那只虫在我疲乏时,借着昏暗的灯光,神不知鬼不觉地钻入我的大脑,让我酣然进了梦乡,从而酿制了一场火灾,烧毁了书本,烧破了被褥。

说来也真是荒唐得可笑,我们这些到学校读书的学子,却一年读不到几本经典的著作。我们的读书生活被一种叫做应试的东西牢牢左右,高中三年可谓腹中空空,胸无半部经典。

难忘的读书生活是在高考结束后。那时我的一位叫赵晶晶的朋友借给我十几本好书,让我度过了一个非常充实而愉快的假期。我非常感谢这位朋友,尽管后来由于某种原因断绝了交往,但我一直记着他的好。

迈进大学,意味着步入自由之境。加之省城兰州是繁华之所,使我有了更多更好的读书机会。

第一次去甘肃省图书书刊批发市场,面对那游人如织书山书海的场景,我眼花缭乱手足无措,一如初到金城时的茫然无绪。我无法想象世上竟会有这样的所在,这么多的图书!在惊叹的同时,我很快意识到,这一切繁华或繁荣都不属于我。我是寒酸的穷困的,我是属于农村属于旧书摊的。

省城兰州旧书摊随处可见,呈现出一派热闹繁荣景象。在旧书摊往往花三两块钱就能淘到一本心仪已久的书,如若花二三十块,就能买到一两套经典名著。记得,我花二十几块钱买了一套四卷本的《莎士比亚全集》,九成新,朱生豪译。当时买书只是冲着莎氏大名,后来才知道朱生豪译本是目前国内最为经典而珍稀的版本。为此我沾沾自喜七八年。由小书摊向前摸索、延伸,我又找到了很多规模较大的旧书店。在那里我淘到了一大批广为流传的文学、历史、美学、哲学书籍,从李泽厚到宗白华,从周国平到尼采,从余杰到鲁迅,从余秋雨到余光中,如此等等,不胜枚举。

要说旧书摊中给我印象最深的,当属兰州隍庙。隍庙是兰州最大的古玩市场,每逢周末,那里人山人海繁华之极,古器古玩、名字名画、古书旧书,只要与文化沾边的无所不包无奇不有。多年以后,研究李清照,读到有关赵明诚逛大相国寺古玩市场的情形时,我常常以兰州隍庙的景象去设想那里的繁华。在隍庙我曾淘到过几本难得一见的好书,不过那里的书摊老板都是半生致力于旧书的行家,深谙此道,所以价格一般都比较高。时至今日,如果去兰州,适逢周末,我依然要去逛隍庙,淘旧书。

大学几年对书爱得狂热,爱得日胜一日,爱得饥肠辘辘,但读的书并不多。那时读书的心态浮躁得让人惊讶,到现在我也没想明白准确原因,我把它大体归结为淡薄的学习氛围与和充斥着商业气的校园环境。

不过,在大学读了不少余杰与孔庆东等新锐作家的书籍,使我思想有了很大提升。大学几年,我在困顿与落魄中度过,我没学到多少专业知识,我将更多的时间投入到文学社与书店中。曾经在文学社同命运共患难的那些朋友,至今在我的精神领域活跃,他们是夏子文、席国平、曹武、莫永强、王春亮等人。

大学毕业后直至工作的日子,始终爱着书,也买着书,只是读书的心态受漂泊生活的影响,始终浮躁着。在刘家峡某中学教书的时候,挚友陈祺龙曾问我最近是否读书读何书时,我的回答仅仅是读杂志。这让祺龙有点惊讶,让我大为羞愧。祺龙强烈建议我阅读专著,开博客,搞创作,这才有了我从开始确立的研究方向和系统性阅读的计划。20至今的几年时间是我有生以来最忙碌最充实的时间,这几年我读的书比以往十年所读书的总和还要多。

然而父亲是不大支持我买书的,这既有经济困难的因素,也有思想认识的局限。我前面说过,父亲只是一个文化水平并不高的农民,不可能有太高的觉悟,也无法理解我的读书理想。后来我才知道,其实即便好多大学学历的知识分子,也是不大支持自己的亲人大量买书的。近几年,当父亲读了我的一些文字并且得知我的文字不断发表的消息后,对我买书的态度由反对变为默许,由默许变为理解与支持。

据说著名学者钱锺书小时候抓周时,选择的是书,大学时他曾发出了“横扫北大图书馆”的誓言。他一生爱书著书,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我的母亲说我抓周时,先抓取的是放羊鞭,但很快撂下了鞭子,又牢牢抓取了书和笔。母亲每次说这话时,流露出很大的喜悦,我也为此长时间兴奋不已。如今,读书成了我每日不可或缺的内容。在无书可读或有好书而不能买的日子,我便惶惶不可终日。一生与书相伴,好像已是我的宿命。我想,在我有生之年,是无法割舍对书的爱恋的。如果非要说割舍,那么我生命的终结便是读书史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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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情感散文阅读:小花的婚恋史

小花,寂寞很久了。看门人走后,它执意留下来,守着小院。

小花”转”得很,独自住一间五六平米的小屋——门卫室。里面有一张空床,一张破桌子,小花用不上。睡觉不用愁,院里的老太太把破毯子,铺在小屋门口地上。门半开着,小花就躺在毯子上看门,风刮不着雨淋不住。吃饭更不愁,院里人时不时拿些家里的剩肉,剩饭,骨头之类的扔给小花,饭盆里经常满满当当。

小花的物质生活相当充裕,物质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真的是这样,小花有大把的时间,悠闲地踱着小碎步,泰然自若地在自己的地盘上,看着那些饥不择路,诚惶诚恐寻食的流浪狗,或高傲不屑或故作沉思。

记得五六年前,小花刚来,蹲在大门口,小眼睛滴溜溜乱转,好奇地用前爪不停地抓抓这里,挠挠那里,见有人进门,马上屁颠屁颠跑上前,用鼻子闻着你的脚,上窜下跳。它会一直跟我到楼道,然后摇着尾巴欢快地折回去。跟人一样,年轻,火力旺。

不久,小黑猫来了,小花好像怕失宠,或者是先摆摆主人的威风,每次经过大门口,都看见它不失女皇般的威严,对着小黑,后腿扒地,抖动黄白相间的花毛衣,怒目而视,嘴里呜呜着,对自己的工作置若罔闻。小黑呢,也不是好惹的,竖起黑缎子一样光滑的毛,瞪大黑溜溜的圆眼,尾巴翘到天上,像高傲的皇帝,摆起一决雌雄的架势。跟人一样,年少轻狂,天不怕地不怕。

渐渐的,小黑和小花亲密地像一家人,小黑用前爪挠一下小花,小花居然大度地摇摇头,闪开了;小黑占着小花的饭碗不走,故意摆出一副男主人的姿态,小花训顺地蹲在一边,等小黑挑挑拣拣,吃完抹抹嘴巴,“喵喵”两声,满足优雅地躺在自己柔软的小盒子里,小花才诺诺向前,慢慢享用起剩下的饭菜。小黑眯着眼,翘着小胡子,温柔地看着低头吃饭的小花。

吃饱了,小花和小黑对视了一会儿,心有灵犀地轻轻摇了摇尾巴,慢悠悠地踱到盒子前,用鼻子嗅了嗅,垂涎地伸长舌头,柔情蜜意地看着小黑,趴在它身边。每次看到她们温柔的目光对视,我禁不住浮想联翩,它们前世是不是情侣,脱胎成了不同的种类呢?

有好几次,我看见有一只长相酷似小花的小狗,在院门口徘徊,胆怯地东张西望,只要有人从它身边经过,它都如同惊弓之鸟,灵敏地躲到墙角里,瑟瑟地看着过往的行人。

看门老太说,它是只流浪狗,长相俊气,眼睛有神,走路有劲。是小花的最爱老公之一。隔三差五地跟小花约会。小花的老公一来,小黑就瞪大黑眼珠,撅起细长的黑尾巴,恶狠狠地喵喵两声,搜的一下跳墙而去。小花早已忘了跟小黑曾经的缠绵,跟老公厮混去了。

小花眼光高,有只牙齿外露,地包天的小灰狗天天来撩持小花,赶都赶不走,是不是小花嫌弃它太丑?一来就对它狂叫不止。纠扯好几次,无望,小灰狗才死了心。

据说,小花有两个老公,都是流浪狗中的极品,论长相性格,情商智商,都不在小花之下。除了物质条件不如小花,几乎是无可挑剔。俩老公轮流来,到院里跟小花约会。结果,小花的身体此起彼伏地变化。三天两头生孩子坐月子。那几年,小花几乎顾不上本职工作,寻欢作乐,生孩子成了她的要务。

好在小花的孩子各个膘肥体壮,惹人怜爱,有一窝黄白相间的,有一窝有黑白相间的,隔三差五地变换花样。这一看,孩子随了老公的长相。可是,那些不负责任的老公们,哪里管这些孤儿寡母,也不知在哪里流浪抑或另觅新欢。小花无怨无悔,尽心尽力地摆弄着它的孩子们。

等小家伙们能歪歪扭扭走路了,跟在小花的屁股后面,或者拱在小花的肚子下面吮奶,小花安详地看着自己的孩子,温柔,慈爱地舔舔这个孩子的头,用爪子挠挠那个孩子的屁股。只有做了母亲,才能被这种爱的光波深深击中。

满月了,看门的老头老太就偷偷地背着小花,把它的孩子们陆续送人了。孩子刚被送走的头几天,小花急得像热锅蚂蚁,疯了似得到处乱扒,床下面,门洞里,垃圾车下……凡是能找的地方,被小花扒拉得乱七八糟,可是,孩子在哪里呢?平时默不作声的小花,居然对着看门老太悲切地呜呜着,泪水顺着眼眶流出。“小花,别哭了,你生那么多孩子,不送人,怎么养活?”老太安慰着小花。小花好像听懂了,泪眼低垂,默默地趴在角落里,悲伤的眼神让人心酸。一个丢失孩子的母亲,心有多痛!

年轻的小花,生育能力令人惊叹,一批批迎来送往着自己的孩子们。守着孩子的欣喜,失去孩子的悲伤,居然随着时间渐渐淡了。当初,疯狂寻找自己孩子的情景再也没有了,变成了:我只生我的孩子,其他的事情顺其自然吧

。更甚者,小花竟然可以忍受自己幼小的孩子被人当面抱走,而淡定自若地跟它的流浪老公卿卿我我。

两年后,看门的老头老太走后,小黑也不辞而别,只剩小花孤零零地在门卫小屋前,耷拉着头,蔫蔫地趴在地上,眼里流露着孤独悲伤。

听院里的老人说,如果跟人的年龄相比,小花已经步入老年了。走路慢慢悠悠,眼神黯淡无光,对过往的人视而不见,把肉骨头放在它嘴边,都懒得看一眼。那些慕名而来的流浪狗,悻悻地蹭吃蹭喝完,一哄而散,小花只是平静地抬眼看看,又趴下了。搁从前,自己的地盘上岂容他狗撒野!小花,真老了。

好久,没有看见小花的帅老公们了,难道它们嫌弃小花年老色衰,也抛弃了小花不成?

谁承想,前些日子,小花的桃花运再次降临。

一只精瘦的小黑狗,身子被剃地光秃秃的,小细腿跟人的手指头差不多,走起路来,跟缺钙似得,软的想撇折。看见小花,更是嘚嘚瑟瑟走不动,流着哈喇子,围着小花转圈。小花体型不算大,但比起这个小不点,要壮实好多。

小花呢,淡定温柔地看着黑豆般的小不点,在自己身上蹭来蹭去。小黑豆太小了,身体瘦弱,不停用力向上窜跳着才能跟小花亲昵,即使这样,还是不行,一次又一次地尝试,摔倒了,站起来,再来,又失败。小花不拒绝,定定地站着,任这个小黑豆在自己老态龙钟的身体上拼命地尝试着,一次次努力,一次次失败……

那天,我看见小花不停地舔着自己的隐私,眼里竟然有泪,它在回忆往昔吗?我顿住了,卑微的生命里竟然写满了悲壮。

时间真的改变了一切。

篇9:我的阅读史高中作文

“立身以立学为先,立学以读书为本。——题记

欧洲有句谚语说得好,读好书就是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但遗憾的是,笔者真正开始这场谈话始于大学时代,可谓晚矣。亦深知所读之书寥寥无几,又何谈“阅读史”呢?但又须在此略作讲论,实乃非主观因素使然。

走进象牙塔之前的阅读,自认为算不得读书。因为那时读书之动机不纯,“与高尚的人谈话”更是从未想过的事情,一心只想着通过大量地阅读积累提高写作水平,在各种考试中从分数上获得成就感,姑且不论。以懵懂之姿态开始了大学时光。初入象牙塔,虽没有钱钟书先生“横扫清华图书馆”之鸿鹄之志,燕雀之窃喜还是有的:新旧两座图书馆傲然挺立,规模阔大,想必其中必定卷帙浩繁汗牛充栋吧。

大一一年读的书多而杂,现在有些已经记不清名字了,但主要都是与所学专业课程相关,抑或老师推荐的书目,体裁也多是小说散文一类。印象最深的当属鲁迅先生的书。早在初高中时代,在教材中就学到过鲁迅先生的文章,《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祝福》、《孔乙己》、《社戏》、《藤野先生》等等,对那时的我来讲,鲁迅先生的文章必定是晦涩难懂的,但说来也怪了,我就是喜欢他文章中那种文白相间的味道,虽是倡导运用白话文,但先生笔墨中仍不乏文言之古朴硬朗;虽是高举“打倒孔家店孔老二”的旗帜,但先生骨子里对孔乙己这般迂腐寒酸之文人,并未完全投以无情讽刺与鞭挞,仍不乏“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之无奈。

先生的文章是一把短小而锋利的匕首,直插敌人脏腑;是挑起国人脊梁的一根擎天柱,冷峻孤傲而又充满血性;或许是带着自己这一份对先生固执的曲解吧,在图书馆看到了《鲁迅全集》,二话不说“拿来主义”,还曾痴迷地模仿起先生的风格来。中文系的女生大都喜欢林徽因这类才女婉转文风,或者张爱玲王安忆之属略带颓废而冷艳的文风,像我这样偏爱鲁迅先生的还真不多见。不过经过一段时间的冷静沉淀之后恍惚发现,自己的文字变得文不文白不白的了,没有了婉约秀气反而多了几分生硬艰涩,哈哈,倒也无妨,自成一种个性不亦乐乎。

先生有一段出洋留学的经历,现在想来这说不定是我学习日语的缘由之一呢。随着课程的推进,我们开始学习外国文学了,名家名著多得让人眼花缭乱,同学们也各有各的所爱。《飘》、《傲慢与偏见》、《简爱》,王尔德、杜拉斯、莎士比亚等名字开始在同学们中间传开了,仿佛不讨论这些就枉为中文系的人了。但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饮,喜欢上川端康成了,学年论文和毕业论文都是作的川端康成的作品,也苦学日语,尝试着读日文原著了,在这个过程中收获是巨大的,不仅在语言学习上有了一定的进步,似乎在更深的层次上能够略微的理解川端先生其人、其作品了。通过对比中日文化,并求同存异,我获得了许多新鲜的想法和思路,无论是对待生活还是什么。条件允许的话笔者意欲就此进行更深的钻研学习,力求从中发现自己,挖掘一些有益的东西。

篇10:我的阅读史高中作文

优秀的书籍是抚育杰出人才的珍贵乳汁,它作为人类财富保存下来,并为人类生活的进一步发展服务。——题记

“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西汉刘向的这句话伴随着我度过了十几个春秋,使我倍受鼓舞。回想自己的阅读史,真可谓精彩纷呈!

幼儿园时代的我,天真、烂漫,和大多数小朋友一样,我喜欢看小画书,看孙悟空和唐僧的“取经**”,看黑猫警长大战“一只耳”,看葫芦娃智斗妖魔……这些小画书开启了我走向书籍世界的门扉。

进入小学时代,《格林童话》满足了我的求知欲望。美人鱼是多么美丽,但最终为了爱情变成了泡沫,当时我只为美人鱼感到惋惜:住在海底宫殿多么悠闲自在啊,为什么要到人类世界来受苦呢?灰姑娘的仙履奇缘让我不禁为她拍手叫好;丑小鸭“蜕变”成美丽的白天鹅;长发公主不再受高塔阻隔,和心爱的王子一起幸福地生活……故事中的一切使我浮想联翩。

步入初中时代,我对书籍的需求也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我渐渐爱上了各国的名著。打开一本好书,那种油墨的浓郁和纸张的清新,就如一杯西湖的龙井般沁人心脾,在这种感觉的驱使下,我的读书量也不知不觉多了起来。

第一次读《简·爱》,囫囵吞枣,没读懂什么。强烈的求知欲驱使着我又仔细地读了一遍,每个句子都力求做到认真理解。这部小说情节曲折,气氛诡异,悬念迭起。我从小说的字里行间感受着简。爱对人间自由幸福和更高精神境界的追求。我为长相平平但坚韧无比的她击掌喝彩。“我要像你那样,勇于搏击生活中的风浪,做一个生活的强者!”我暗自发誓。

我和格列佛一起冒险,品味着幻想的奇迹。英国船医格列佛因海难等原因流落到小人国、大人国、飞岛国以及慧骃国等地的经历,使我开启了联想的闸门,这奇异的想象中包含着辛辣的讽刺,包含着对人性及人类社会的悲观见解,但是在尖刻与悲观态度的背后,却藏着一种苦涩而热切的忧世情怀。那个社会存在着那么多邪恶与不平现象,可谓浊流滚滚。我被深深震撼了,想到自己祖国的清明,人民的幸福,我由衷的笑了。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为我们塑造了一个生命不息、奋斗不止的优秀布尔什维克形象。保尔精神成了时代的旗帜:生命属于人们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时他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就能够说:“我已把自己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多么宽广的胸怀,多么崇高的境界啊!“送人玫瑰,手有余香”,为别人服务是最幸福的事呀。想到自己常因怕影响学习,连同学来问题我也不愿理睬,我惭愧地低下了头。

我流泪于雨果的《巴黎圣母院》,因为我亲眼目睹驼背的卡西莫多攀上高高的钟楼,在晨曦中敲响嘹亮的钟声;我亲眼目睹漂亮的爱斯美拉达被一帮坏人拐走,受尽苦难,终与母亲相认;我亲眼目睹卡西莫多与爱斯美达拉的死。我被深深的触动,泪流满面。什么是美?什么是丑?我有了深切的感受。我要做一个像卡西莫多与爱斯美拉达那样善良“美丽”的人。

书是开启智慧的钥匙,开启了人类走向一个又一个未知世界的门扉;书是一艘满载知识的航船,把人类从狭隘的地方载向广阔无垠的海洋;书是人类进步的坚实阶梯,带着人类从远古洪荒迈向现代文明。这一本本精彩的书,丰富了我的阅读史,更丰富了我的人生!书啊,我会爱你到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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