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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公民文化的建构论文

时间:2025-04-17 09:38:40 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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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公民文化的建构论文

篇1:浅谈我国公民文化的建构论文

浅谈我国公民文化的建构论文

我国公民文化的建构借助公民社会理论研究的已有成果,进一步探讨我国公民文化的合理建构。

一、公民文化的内涵

阿尔蒙德在其著作《公民文化——五个国家的政治态度和民主制》中开宗明义地指出,公民文化不是一种现代文化,而是一种现代和传统的混合政治文化,它混合了不同历史时期政治文化的基本特征,既具有传统部族村落自我封闭的互信,又具有对统一国家和专业化中央政府机构的认同和忠诚,同时还有对现代复杂的政治系统和决策过程的参与意识和要求。

根据阿尔蒙德的观点,我们认为:公民文化是一种混合的政治文化,即村民、臣民和参与者文化的混合,但应以参与者文化为主。公民文化是一种复合的,处于现代化过程中的文化。它既有传统文化的特征,又有现代文化的特征。它是一种平衡的政治取向,这些平衡实质上就是共识和分歧、权利与责任、情感倾向和情感中立之间的一种理性平衡,是社会稳定的基石,蕴涵着民主政治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因此民主政治制度的良好运转必须以公民文化的社会化为条件。

二、构建公民文化的必要性

第一,构建公民文化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市场经济使中国超越了自然经济和群体社会基础上形成的人身依附关系和观念,培育和激发了人的主体意识,同时市场经济的价值取向正在猛烈地冲击着传统价值倾向并在创造新的政治文化。

第二,构建公民文化是民主政治的需要。从理论上说,民主政治的有效运作需要有相应的'政治文化。根据阿尔蒙德的观点,在一个以参与型文化为主、地域型和顺从型文化为辅的社会,民主政治容易得到稳定发展,这种文化使公民向政府积极表达他们的偏好, 但是具体问题上又不会完全拒绝精英所做出的决定;公民感到能够影响政府, 但又经常选择不这样做,以便给政府一定的弹性,政府权力和责任之间存在着一种张力。

第三,构建公民文化是改造传统政治文化的需要。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就君民关系而言从来就是君本而不是民本,中国古代的民本思想只是产生了重民、贵民的思想萌芽,并没有真正具备“以民为本”的思想内涵,也没有在政治统治中得到体现,在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民不是权利主体而只是权利客体,是被动的受治者,这种只尽义务不讲权利的臣民文化是一种非民主主义的政治文化,从而必须进行改造。

第四,构建公民文化是培育公民主体意识的需要。受我国传统宗法观念影响,每个社会成员由于生来是这种血缘宗法关系中的人,他们对公民权利和义务观念淡薄、公民参与意识薄弱和公民责任感不强、官贵民贱的思想意识强烈、公民的依附型人格等方面,这使得我们的公民文化建设缺乏一定的心理基础。

三、我国公民文化的现状

在我国历史上,臣民文化和官本位文化比较强健,民众一向是重权力而轻权利,权利意识相当的薄弱,因此形成了一种缺乏参与的公民文化,并抑制了社会公共领域和公民的主体地位,这就导致公民主体意识薄弱,反过来它又造就了公民文化贫瘠的土壤。现阶段我国公民文化是一种传统政治臣民文化与现代参与型文化的混合体。因此,我们既要发扬传统臣民文化的积极作用,又要汲取现代参与型文化的精华,培育适合我国的公民文化。

四、培养我国公民文化的合理途径

1.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 为公民文化提供必要的经济基础。市场经济基本文化内涵是交换、平等、自由、竞争、规则,这些文化内涵在极大地冲击着重情意、重和谐、重观念、重名分的传统政治文化的价值倾向。这种文化内涵又是市场经济的政治要求,市场经济的发展不仅要求摆脱政治权力支配,而且要求政府权力退出社会公共生活的领域和扩大个人自主活动的空间,使人民上升为社会和政治的主人。所以进一步完善市场经济, 为公民政治文化构建创造良好的经济环境至关重要。

2.培育发达的公民社会,构建公民文化的社会基础。我们培育公民社会,首先要培育具有权利意识、自主意识、程序规则意识的现代公民,赋予公民充分的权利,以权利制约和平衡权力,同时公民又应当不断提高参与社会事务水平,这也是政府行为可能受到有效制约、良性运行的重要保证;其次,培育健全的社团组织,在不断完善市场经济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到完善各种社会性的中介组织,形成强大的力量来制约国家权力的滥用和扩张;再者,深化培育民主价值文化。民主的观念是先决条件,只有民主观念的培育已深入到公民的精神,才可以使公共权力的产生及其运作建立在人民监督的基础上,民主制度有序展开,从而制约在一定程度上腐化现象。

3.公民政治人格的塑造和参与意识的培育。从亚里士多德到布赖斯,民主理论家们都曾强调,要保持民主就需要公民积极参与国家事务,需要具有关于公共事务的高水平的情报,以及广泛的公民责任感。“哪里参与的规范、参与的接受能力以及实际的参与水平高,哪里的有效民主政治,就越可能兴旺发达。”所以公民要培养和形成强烈的主体意识,同时应具备良好的参与意识,积极行使自己的政治权利。

4.民主的实践。公民文化是逐步成长和缓慢融合起来的一种现代文化,民主的观念和习惯行为方式只有在民主的实践中才能形成。法律规定的公民权利只有经由具体的实践环节,才能社会化为普遍的公民意识。公民权利从法制规定向着普遍意识的过渡, 既取决于具体的社会—政治环境的民主化程度的发展,同时又取决于每一个社会成员在具体实践中的推动。

公民社会和公民文化是人类历史和文化的新形态,是人类历史和文化发展的新阶段,当前要建设的公民文化是民主的根基,其核心是要适应我国特定的政治文化传统与现代民主要求的结合体,既要保留政治文化传统的积极方面,我国公民文化的建构又要推动现代国家民主化进程,所以必须不断关注现实,思考解决问题,同时吸收借鉴一切有利于我们的东西,将我国公民文化建设推向前进。

篇2:浅析我国公民文化权利保障论文

浅析我国公民文化权利保障论文

一、公民文化权利的主要内容及特点

(一)公民文化权利是指公民在社会文化生活中应该享有的不容侵犯的各种自由和利益

从根本上说,就是指公民自由从事文化活动,创造、生产、传播、消费或欣赏文化产品并以此获得利益的权利。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第一,享受文化成果的权利。文化需求是每一个社会成员的基本需求之一,经济社会文化事业的飞速发展所提供的优质文化成果和文化服务, 每一个公民应该是不分种族、阶级、国籍、肤色、年龄、职位、身份等都有权享受。第二,参与文化活动的权利。公民不仅有享受文化成果的权利,而且还享有参与文化活动的权利,包括参加文娱演出、游戏娱乐、看书读报以及教育、卫生、体育等方面的活动。第三,参与文化事务管理的权利。公民不仅是文化产品的消费者,而且是文化事务的管理者,这也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在文化生活中的重要体现。参与文化事务管理包括文化决策权、优化资源配置权、调节权、监督权等。第四,开展文化创造的权利。公民既是文化活动的参与者、文化产品的消费者,还是文化成果的创造者。文化创造和发展最深刻的动力来自于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第五,公民的文化成果受到保护的权利。这是为权利人的文化创造活动提供积极的法律预期,为权利人享受其成果之利益提供保护,从而对于整体的文化创造活动给予制度激励。这种遗产不仅包括物质性文化遗产,还包括非物质性文化遗产。

(二)我国公民文化权利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文化权利是一种集体权利。这是由它所诞生的背景决定的,因为文化权利在国际法中的产生,是与“二战”后的“非殖民文化运动”的文化自觉和民族自治原则密切联系在一起的。按照雅努兹·西莫尼迪斯教授的概括,文化权利包括了文化认同权和国家文化合作权利。第二,文化权利是一种普遍权利。普遍包含了两层含义,一层是指与特权相对的。因为曾经一度是一种特权,对于古人来说,能够阅读和书写文字是很不容易的事情。而现代所提倡的文化权利应该是由一切人享有的。文化权利的实现范围是普遍的。另一层含义是指文化权利的实现是具有普遍意义的,如不同种族、民族之间的文化认同、国际间的文化合作,就是要实现一种文化的普遍性。第三,文化权利也是一种道德权利。所谓道德权利就是指依据道德应该得到的东西,是作为道德主体的人应享有的道德自由、利益和对待。文化权利,特别是文化创造权、参与文化生活的权利、文化信息权、文化认同权等都是依据道德应该享有的,它们的存在并不依赖于法律的.承认和保护,具有一定的独立性,与道义上人的全面发展紧密联系。

二、我国公民文化权利保障所存在的问题

我国有着悠久的促进文化权利实现的历史,但是长期以来人们仅仅将其视作国家的一种行为,而缺乏对自身文化权利的关照,缺乏文化权利诉求的主动性。文化权利对大多数人来说还是一种陌生的概念。具体来说,我国的文化权利保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文化权利中的单项权利如教育权、知识产权等逐步受到控制,但与公民权利、政治权利、经济权利和社会权利相比,整体性的文化权利未受到重视。2.文化权利的保护制度渐趋完善,但保护的主动性不够,很多政策的出台受到外来因素的影响,体现出建立文化权利保护制度的内驱不足。3.满足或确保文化权利的条件有限,尤其是经济条件,导致文化权利实现的贫困,如不同地区的文化权利实现程度不平衡,弱势群体的文化权利实现程度还处于基本的水平。4.对于文化权利的促进处于无意识阶段。

三、完善我国公民文化权利宪法保障的建议

针对我国公民文化宪法保障中存在的问题,必须要有切实可行的措施才能使我国公民更好的享有文化权利。所以,把对文化权利的保护以法律文本的形式固定下来,建立起明确的立法制度是非常必要的。制定《公民文化权利保障法》是至关重要的一步,除了立法保障文化权利之外,还要建立文化权利的行政救济和司法救济。其中,文化权利的司法救济处于核心地位。在国际人权文件中,司法救济也是保障人权实现的优先选择。尽管我国目前所有的以三大诉讼法为核心的诉讼法体系中,还没有文化权利司法救济的明确规定,但事实上文化权利的诉讼案件己经出现。

我国公民的文化权利意识正在逐步提高,同时也证明了建立一个健全的文化权利救济制度是现实的需要。此外,中国还应该努力推动区域人权包括文化权利保护机制的形成。美洲、欧洲、非洲已经建立人权法院。其中,美洲人权法院和欧洲人权法院都有对文化权利保护的司法监督机制,而亚洲在这方面还处于空白。只有通过区域文化权利保护司法机制的建立和推广,才能建立起国际的具有司法性质的文化权利保护制度,也才能使文化权利获得与公民权利、政治权利平等的地位和同等的重视。具体来讲:在立法方面,国家应当出台文化权利保护法,来保障公民文化权利的实现。在司法方面,各个地方应当设立相应的文化权利救助组织来帮助救济公民文化权利的侵权问题。另外,政府也应该订立各种行政措施从而更好地保障公民文化权利不受侵害。从立法、司法、行政上设立相应的保障措施使我国公民文化权利得以实现。

篇3:建构我国公证证据规则思考论文

建构我国公证证据规则思考论文

一、由“莫兆军事件”引发建立我国公证证据规则的思考

两年前的“莫兆军事件”曾在我国司法界引起强烈震动。9月,广东省四会市法院法官莫兆军开庭审理李兆兴告张坤石夫妇等4人借款1万元经济纠纷案,当时李持有张夫妇等人写的借条,虽张辩称借条是由李等人持刀威逼所写,但未能提供相应证据。莫兆军经过审理,认为无证据证明借条是在威逼的情况下写的,于是认为借条有效,遂判处被告应予还钱。同年11月,张坤石夫妇在四会市法院外喝农药自杀身亡。事发后,经公安查证老夫妇所述确实,莫兆军以涉嫌玩忽职守罪被捕受审。消息传出,舆论一片哗然。沿袭“死人为大”陈旧习俗,各媒体充斥对莫兆军的谴责,《葫芦僧判断葫芦案现代版》等火药味十足的文章和标题随处可见。尽管如此,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却对莫兆军作出了无罪的判决;今年夏天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检察院的抗诉意见,维持一审的无罪判决。这一起令社会、尤其是司法界关注的案件终于尘埃落定,但是这起案件让人们得到一些启示。

作为一名公证员,我自然联想起这些年来那些因采信虚假或不实证据造成公证文书发生错误而被媒体曝光的事件,这些事件中的经办公证员无一幸免,悉数卷入旋涡,并均以被处分、包括受刑事处分作为结局。从“问题”的严重程度看,当属莫兆军为过:公证员采信虚假证据,证件材料在形式上无疑义,也无人提出异议,但莫兆军采信证据时,则有当事人当庭提出异议,此为一;其次,当事人提出李等人“持刀威逼”的行为属刑事犯罪,按有些人的说法“莫兆军理应引起重视”,公证员则无此“麻木”问题;第三,莫兆军采信错误证据的结果是造成两名当事人死亡,而公证文书尚未造成致人死亡这样严重的后果。但处理的结果又为何如此的迥然不同,究其原因,法院对莫兆军作出无罪判决,依据的是我国民事诉讼证据规则。我国民事诉讼证据规则明确民事诉讼活动“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任何一方无法举证证明自己的主张就必须承担举证不能的败诉结果。据此,莫兆军在被告未就其主张的借据是受原告胁迫而写提出相应的证据的情况下,作出不利于被告的判决是符合民事法律证据规则要求的。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出现新证据而改变裁判”的.情形不属于追究错案责任的范围。因此,虽然事后证实莫兆军所作的判决结果与客观事实不符,新闻媒体、检察机关甚至部分法官在事后提出了大量不无道理的“应当”,但这一切均不能成为莫兆军有罪的理由。反观公证,我们发现公证竟然没有证据规则!由于没有证据规则可援引,更没有免责规定可依照,公证员采信的证据如有问题,他难以自证其已尽责,即使社会有认为他已尽责的意见和应当免责的呼声,也不足以与那些“应当”的理由相抗衡,他得根据由公证文书造成的后果和那“应当”呼声的强烈程度承担“应当承担的责任”。这在社会信用程度不高的今天,公证员无疑成了一种风险极高的职业,安全根本得不到保障。因为这种风险是公证员依自身谨慎、努力所无法克服。难怪有公证员作出这样的“总结”:现在每多办一件公证,就是往自己身上多安装上一颗定时炸弹。

当然,没有证据规则,远不只是公证员的职业风险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下称《条例》)规定,公证得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公证要实现这一任务,必须有一定的程序作保障;而要保证公证事项的真实性,严格的证据规则则是必不可少的。没有证据规则,证据采信标准不确定,势必造成公证员各自根据其知识、经验、能力甚至是性格来决定如何取证和采证的局面,公证事项的真实性当然得不到保证,公证文书也就无法担当民诉法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从而公证就失去存在的必要,我国年轻的公证制度生命危殆!这才是问题严重性之所在。

二、我国公证证据制度现状

(一)我国公证远未形成证据规则,有的只是少量、零星的关于证据收集、审查的原则性要求。

1、我国公证法规、规章有关公证证据规定的内容。

我国有关公证证据的规定,分别见于《条例》和《公证程序规则》(下称《规则》)及司法部制定的具体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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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国公民劳动权的法律保护论文

我国公民劳动权的法律保护论文

我国公民劳动权的法律保护论文【1】

摘 要:劳动权是公民平等的享有劳动机会,并在从事社会劳动的过程中取得相当的劳动报酬、享有劳动保障的一项权利。

随着社会经济结构的变迁,劳动权经历了从无到有,再到备受各国重视,相继写入宪法和法律给予肯定和保障的过程。

我国基于对劳动者劳动权的重视,在宪法中把劳动权规定为公民基本权利,各部门法也均有相关规定,并颁布多项单行法律对劳动权加以规制和保护,这对于我国劳动者劳动权的保护确立了重要的法律地位。

但是我国对劳动权的重视较西方国家起步较晚,所以对劳动权的保护不够完善,究其原因主要在于立法不够完善、执法力度有待加强,这就要求我国能在立法和执法的过程中加大对劳动权的重视和研究,使劳动权的保护能够真正实现。

关键词:概念;缺陷;完善措施

1劳动权概述

1.1劳动权的概念

在不同国家、不同文化传统、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背景下,对于劳动权概念的理解与解释呈现了多样、不统一的局面。

我国学者有关劳动权的研究是对世界范围内劳动权研究成果的引进并在本国劳动实践的基础上加以结合,构建了中国学界对劳动权的探索性研究的基本框架。

其中,有观点认为,“社会主义社会里公民的劳动权是指劳动者在社会主义社会里有最大限度的从事劳动的可能性,国家对于这种可能不仅不加以限制,而且为之创造一切现实条件以保证期实现。

这里包括两种情形,一是国家对劳动者提供现成的就业机会,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分配就业,另一种是国家对劳动者提供各种便利,使劳动者自行就业”。

1.2劳动权的内容

劳动就业权即是工作权,任何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都有获得工作从事社会劳动的权利,国家和社会有义务创造就业机会,提供良好的就业环境以保障公民劳动就业权的实现。

首先,公民有权利根据自己的意愿,自主自愿选择就业与否,选择适当的就业职位,并且禁止被迫和强制劳动,即使公民出于自愿使自己置于被迫被强制的状态下进行劳动,也不符合劳动权权利保护的初衷,也是法律所禁止的。

其次,劳动主体间法律地位平等,公民获得就业机会平等,获得就业保障平等,具有平等的就业权利。

劳动者不因种族、性别、民族、身份、宗教信仰不同而遭到就业歧视,公民间具有平等的就业机会,同工同酬也是实现平等就业权的一项重要内容。

2我国劳动权法律保护存在的问题

2.1 反就业歧视规定过弱

劳动权具有平等性的特点,我国《宪法》、《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残疾人保障法》、《工会法》、《就业促进法》等法律均对此加以规定,以保证劳动者之间公平有序竞争,防止用人单位在挑选劳动者的过程中有歧视行为,扰乱用工秩序。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对性别的就业平等保护。

在用工实际中,用工男女比例差距较大,部分用人单位歧视妇女,拒绝招用女性工作,这既是对公民劳动权的侵犯,同时也涉及对妇女权益的侵犯。

第二,对民族的就业平等保护。

中华民族种类多,但少数民族人数较少,为了各民族的团结繁荣,用工单位在招录劳动者的过程中不但不应歧视少数民族同胞,而应该对少数民族劳动者给予适当照顾。

第三,对传染病病源携带者的就业平等保护。

除法律明确规定的部分传染病类型病源携带者不得从事的易使病毒扩散的工作岗位以外,任何用工单位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对劳动者的录用。

2.2 失业救济机制不健全

相对于社会救济而言,失业救济是国家在劳动者失业后一段重新就业的时间内给予基本生活保障,是一种暂时代替工资维持失业者生活的制度,如果失业者在一定时期内未找到新的工作,则要转化为社会救济对象,享受国家给予的社会救济维持正常生活。

失业救济是国家对失业人群短期内的一种补偿行为,劳动者由于种种原因失业,从有工作作为生活来源到失去生活保障,这个过程也是社会对劳动者造成的一种伤害,社会设立失业救济机制目的在于对失业者进行补偿,因为失业者由于失业的原因遭受损失,因此,为保障良好的社会秩序,也是出于对人权的保护,失业救济机制的健全是很有必要的。

3劳动权法律保护的完善措施

3.1 加强对就业歧视问题的立法保障

宪法从根本上规定了劳动者享有劳动权,这是劳动者劳动权保护的理论基础和法律根基,宪法对劳动权的规定,目的在于构建一个完善的宪政国家,完善一个社会共同体的社会秩序,而相对的,劳动权的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也决定了其在宪法中必有一席之地。

但是,我国宪法有关劳动权的规定不够具体和完善,除了对劳动就业条件、劳动报酬、福利待遇、劳动者休息、修养和休假的权利有所规定外,还应在宪法中增加针对劳动者就业过程中突出的就业歧视问题的规定,在宪法中对该方面的弊端进行修补是十分必要的,只有加之于宪法保护才能从宏观上提起对就业歧视问题的重视。

其次,还可以进行专门立法,制定单行法专门对该问题进行较为细致和完善的规定。

3.2 完善失业救济机制

针对不完善的失业救济机制,失业救济金由国家财政负担,行政法在此方面所起的作用更为具有针对性,对于劳动权的行政法保护更多的是作为一种辅助的司法救济手段,但正是这种救济能够给予劳动者第二层保障。

行政法更多的约束用人单位的管理权,针对用人单位对雇员的管理权,采取行政监管,行政处罚,以保证用人单位确实做到尊重劳动者的劳动权,使劳动者的劳动权得到切实的保障。

行政法采取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方法治理用人单位的不法行为,许多劳动者的人格权需要行政法的保护,行政法作为平衡用人单位与雇员之间权利义务对等的平衡器,作用很大。

民法在劳动权保护方面规定较全面体系也较完整,其主要针对民事关系为调整对象,民法中的救济手段主要是损害赔偿即经济赔偿,这是对劳动者最实际的补偿手段。

在工伤事故中,不主张双重赔偿,即因为劳动法中规定了工伤赔偿,那么民法的损害赔偿就不需重复赔偿,然而工伤赔偿中并不包括精神损害赔偿,那么无形中劳动者的实际权利被削减,实际利益受到损失,那么工伤赔偿对劳动者就不是最有效有利的赔偿方式和救济手段。

参考文献:

[1]谢怀、陈明侠.宪法确立的劳动法基本原则.法律出版社.1985年版.34

[2]李景森、贾俊玲.劳动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版.15

[3]公丕祥.权利现象的逻辑.山东人民出版社.版.348

[4]菊池勇夫.劳动法的主要问题[M].东京:有斐阁,1943:115

[5]美浓部达吉.公法与私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版:40

我国公民劳动权的保障【2】

【摘要】在社会经济基本权利的谱系中,劳动权不仅是公民获得有尊严生活的基础,而且是实现自我价值与人格发展的重要手段。

但是,当前我国社会中存在着大量的侵犯公民劳动权的行为,如就业歧视等并没有得到有效的治理。

针对此种状况,我国政府应尽快采取措施,提出对策,完善机制,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加强劳动监督执法,扩大就业机会,以保障公民劳动权的真正实现。

【关键词】公民劳动权;国家义务;劳动权保障

随着人类政治文明的进步和经济的不断发展,特别是到了工业革命时期,劳动者权利意识的上升,使得人类对自由劳动的要求通过权利术语来表达,这样劳动从一种生存需求变为一种权利需求。

一、劳动权的定义

劳动权作为一种法定的权利,是宪法权利,是一个权利集合概念,它所指向的功能是维系劳动者的生存。

基于这样的理念,宪法意义上的劳动权,应是依据宪法和法律规定,具有求职愿望和劳动能力的公民为维持其生存希望,始终享有从社会平等获得职业技能、实现有偿劳动就业愿望的机会和保障,及在社会经济组织中进行劳动时享有的与劳动有关的权益。

具体包括自由择业权、平等就业权、劳动报酬权、休息休假权、职业培训权和职业保障权。

作为一项宪法权利的劳动权,主要针对的是国家保障公民享有平等就业、选择职业,职业培训和保障以及不剥夺其从事劳动的权利,同时保障了劳动权的自由权性质及体现了劳动权的主观性特征;而作为民事权利的劳动权则在于排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侵犯行为、平等地对待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和谐的完成两者之间的劳动法律关系、实现双方利益的实现,同时体现了劳动权的受益权性质。

二、公民劳动权实现的困境

我国公民劳动权的实现主要存在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劳动力的供大于求导致就业难;二是公民在择业过程中存在着就业歧视的问题,使公民难以实现自主择业。

前者属于客观性原因,后者属于主观性或观念性原因。

两相比较,主观方面的就业歧视对劳动者自由就业权的侵害尤为严重。

并且,这两个方面又相互作用,相互影响,从而形成互相联系的,制约公民劳动权实现的'现实困境,主要体现为如下两个方面。

1、用人单位及国家义务的履行不足

在我国实施劳动就业市场化改革以后,自由选择职业在法律和理论上已经不存在障碍,取而代之的是我国劳动力供过于求的问题,这使得劳动者在求职过程中缺少自由选择职业的机会。

首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作为自主经营的经济实体享有用工自主权,招用多少工人是企业的权利而不是它的义务。

用人单位相对于劳动者的劳动权所承担的义务只表现在不得实施歧视等不作为的义务,而没有承担责任性或主动作为的义务。

篇5:大学生宿舍文化的建构论文

大学生宿舍文化的建构论文

从学生角度来讲,宿舍是休息、放松的地方,从心理定位上有一个“家”的感觉,是一个可以放松心情,存放隐私的私密性场所;宿舍虽然是校方的资产,但学生与校方存在一个租赁关系,宿舍的使用权在租赁期间已经转移,学生自认为其有权在宿舍里采取其认为合适的行为,只要不产生对他人的伤害,校方无权干涉,从心理上对校方的宿舍管理行为有一种内在的抵触。基于两种视角的认识差异,我们可以看出,校方与学生在宿舍管理问题上存在着较难调和的矛盾,矛盾的形式焦点在宿舍管理的难度,实质焦点则在于双方对宿舍的认识差异:谁是宿舍的主人?试想,在这种对立情绪下,宿舍文化何以能够实现?分析矛盾是解决矛盾的基础,解决矛盾在于矛盾的调和,而调和矛盾的手段则是矛盾双方的相互理解,其基础首先是认识上的定位。笔者认为,一方面,虽然学校对学生有管理权,对宿舍享有所有权,但校方并不能据此对学生的宿舍生活直接进行干预。校方应退出宿舍主人之争,理解与认同学生对宿舍的主权心理,将宿舍的使用权和主要管理权交付给学生,对学生的宿舍生活采取一种较为宽容的态度,只要学生没有实施违反校方禁止性规定的行为,通常情况下不予干涉。另一方面,如果校方坚持自己的全方位管理权,则会从根本上难以解决双方的矛盾,其结果只会强化矛盾,形成对立,多年来各校都存在的宿舍管理难问题即是明证。

宿舍文化建设的软件重组———宿舍管理的模式重构

现阶段,各高校采取宿舍管理的模式一般可称为强权加保姆模式,其追求的目标是宿舍管理军事化。通常的做法是:学校设有后勤管理部门,后勤管理部门在各宿舍楼派设专人对全楼进行管理,管理的内容一般包括宿舍卫生、学生归宿、保卫安全等方面,各校都制订有专门的宿舍管理细则,细则内容一般都与学生的道德等级挂钩,校派宿舍管理员是细则的执行者,在宿舍管理方面,对学生的道德等级的评定享有生杀大权。虽然各校都规定宿舍公共卫生后勤负责,宿舍内卫生学生自理,但实际操作过程中,后勤服务管理人员也常常不定期地帮助学生打扫宿舍卫生。为评查宿舍卫生以及确保宿舍的防火安全等,宿舍管理人员有权进入宿舍巡视。这种管理模式虽有其高效、集中的合理方面,但管理矛盾是显而易见的:1.强化管理与被管理者之间的矛盾。学生对宿舍的主权心态使其对外来者有一种本能的抵触,学生在接受管理的同时,持有对管理行为正当性的质疑心理。2.形成管理纷争。基于对宿舍防火安全考虑,管理人员常常进入宿舍巡查违规电器,有时在没有人的情况下,将发现的违规电器直接带走,造成矛盾。部分高校对此问题还引发了大讨论。3.管理粗糙。宿舍管理人员是校派人员,其与学生之间矛盾对角的定位与其个人的精力有限性,难以保证管理高效,如管理人员不可能每天核查归宿学生。4.混淆管理范围。如学生归宿问题本是学生宿舍外的行为规范问题,但校方却将之纳入宿舍管理内容,宿舍管理人员更是不定期地进行宿舍夜查。5.扼制宿舍文化建设的发展。文化建设应是个性思想的体现,而非整齐划一的管理成果。在强权高压的管理模式下,建设宿舍文化几乎是不可能的。

管理模式———学生自治、校方服务相结合

1.建立学生自主管理为主、校方物管为辅的管理模式。通过每班、每宿舍的提名基础上,由学生选举成立宿舍自治委员会,每层宿舍楼设楼委一名,由学生自主管理宿舍。2.放权管理。将道德等级考证中关于宿舍管理部分的评分权力交宿舍自治委员会,由委员会制订相关细则,并具体考核实施。许多人会对学生自主管理的'效果提出质疑,认为学生之间是平等的,会出现不服管理现象,管理效果较差。笔者认为,学生自主管理有其独特的意义,首先,管理委员会的人员是学生民主产生的,权力来源是正当的;其次,管理的内容是学生自己制订的,学生遵守过程中心理上不存在障碍,有助于帮助学生建立规则社会的理念;第三、学生与学生之间的交流形式较多,与校方与学生之间的交流相比,更为通畅;第四、管理权威并不取决于管理者的身份,而是管理者的权力,只要放权给自治委员会,树立自治委员会的权威,管理必然有序。第五、学生自主管理,是用学生自己的视角确定管理内容,决定处罚力度,管理效果上有较好的互融性和认同感,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相互较为宽容,有利于学生个性的发展,进而促进文化的进步。3.学校加强对基础设施的投入,加强对禁止性规定的管理。宿舍安全、学生归宿问题是学校管理的一个较为重要的方面,但其根本上讲,它们并不是宿舍管理内容。笔者认为,这两个问题可通过基础设施建设来解决,如学校可在校门口和宿舍门口设打卡器,校生进出校门和宿舍心须打卡,进而确定每位学生的进出校和宿舍的时间,解决学生归宿问题;在宿舍楼的电路上放设限容电器,限制电器的使用;校派管理人员对外来人员限制进入,加强宿舍防盗管理等。宿舍的管理权从校方向学生的转移,不仅有助于缓解长期以来的校、生对立,而且有助于学生个性的发挥,让学生在一个相对宽松的环境里发展,为宿舍文化的建设辅垫基础。

宿舍文化建设的理念定位———弘扬个性文化建设

长期以来,我们的宿舍管理追求的是一种军事化效果:准时起床,准点开、关门,要求被、褥叠放整齐,窗明几净,一尘不染。如果一名学生每天得花上半小时时间的劳动才能达到这样的要求,那么,这名学生一定还得花上两小时的小心去保护这个成果。试想,同学们回到宿舍,在这样的环境里,心情是放松哩?还是有些局促?在一心一意保护环境成果的同时,怎么还会有心情去创作文化?军队的整齐划一,目的是为了培养军人的服从意识,而文化讲究的是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所以说,宿舍文化建设的起点还取决于我们对宿舍的管理要求程度。建设宿舍文化,首先需要我们重新审视传统的宿舍管理要求。从实用主义上讲,其实我们并不需要那么清洁干净的宿舍环境,从心理满足动力角度上讲,如果我们非得要求学生去干一件他们做不到的事,那么学生将会失去心理满足动力而根本不去干。我们在放松对宿舍的管理要求的同时,实际上是在放松同学们的心态,让同学们回到宿舍时有一种快乐的回归感。其次,建设宿舍文化,还需要对一些异己行为、思想的容忍。大学时期是思想成长的时期,各种思想都在通过各种渠道充斥着学生的大脑,学生在取舍之间需要实践过程,而这个过程往往就表现出学生的行为怪异。笔者认为,文化讲究百花齐放,我们一方面要正确认识学生一段时期内的行为异端,不需要不惊小叫,一棒打死,另一方面,还需要我们换位看待这些行为和思想,要知道,婴儿刚出生时总是丑的,我们不能因为自己的陈规固习去扼杀一种思想的起源。第三、大力倡导宿舍为单位群体文化。宿舍是学生的私人活动空间,但也是学生们思想交流的理想场所,凡是有过集体宿舍的经历的人都不会忘记熄灯后的夜谈。在这种环境下,学生们相互启发,相互触动,激发起文化的思源,而此时的激情已不再是某个学生的灵感,而是整个宿舍的成果。以宿舍为文化单位,不仅可以促进同学们的交流与团结,而且还能培养学生们的集体荣誉感和互助精神。

根据现在高校设施的一般水平,通常一个宿舍住4-6名学生,每个宿舍里也常常会出现一名有某方面文化特长的学生,通过交流,这名同学的文化特长往往会带动全宿舍此类文化的兴起。如宿舍里有一名同学会弹吉他,那么全宿舍的同学们都有学吉他的想法和欲望,如果我们加以引导,那么这个宿舍就有可能成为“吉他琴房”。有诸如此类特长的学生不在少数,如美术、朗诵、诗歌、体育等。常言说得如:“孝子争孝、忤子争逆”,一个家庭里如果有一个孝子的话,那么其他的孩子就会争着孝顺自己的长辈,如果有一个逆子的话,那么孩子们就会比着忤逆。我们要做的就是对这种文化特长的发现和鼓励,然后加以引导,并在一些场合予以表扬,那么宿舍群体文化就必然兴起。修枝是不能正树的,要想树正,树根先得正。学生是宿舍文化的主体,宿舍是宿舍文化的载体,要想建设宿舍文化,首先得将宿舍这个文化舞台交给学生,实现宿舍学生自治,给学生们一定的自由空间,并弘扬和倡导学生个性文化发展,进而带动以宿舍为单位的群体文化的兴起。

篇6: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文化建构论文

1987年7月,财政部党组决定借鉴西方国家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管理模式,成立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自我管理的组织。1988年11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正式成立。为了选拔新一代的注册会计师,从1991年开始,我国建立了注册会计师的考试制度。1994年1月1日,正式实施了《注册会计师法》,标志着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步入了法制化的规范轨道。这就使事务所管理面临的很多问题曝露出来,事务所的“小、散、乱”的局面,造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片面追求经济利益,漠视执业质量,从而损害了公众利益。直至1997年4月“琼民源”和“长城公司”案件的曝光,使立法机构及社会各界进一步意识到提升注册会计师的职业素质、业务素质,明确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也意识到必须完善《注册会计师法》。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领导“做扎实工作,整顿会计师行业”的指示精神,随即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清理整顿工作,查实了一批虚假的审计报告、惩处了相关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这一系列的工作,激发了会计师事务所的改革意识,促进了其向规模化、法制化、有序化发展,也为下一步的脱钩改制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消除原有的挂靠体制的弊端,促进行业向国际化的发展,从1998年7月开始,我国的会计师事务所开始了进行脱钩改制工作,直到1999年12月31日,全国219家会计师事务所正式与其原来的挂靠单位脱钩,改变了“官办”形象,转制成了现在的由注册会计师发起设立的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这一重大变革产生了积极的社会效应,增强了国内外各界投资者及广大公众对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信赖度。

随着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体制的改革与行业管理自律机制的建立,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文化建设越来越成为其增强凝聚力、提升公信力的重要根源。注册会计师行业文化建设是属于软环境建设,它作为一种管理方式渗透到企业的制度,深入到所有人员的思想中,是提升事务所核心竞争力的基本前提。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文化建设要以诚信为主线,弘扬诚信文化,加强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建立监督机制,严格行业监管。

篇7: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文化建构论文

1.要建立以诚信为基础的企业文化。一个没有文化的团队,就像没有航向仪的船只,只能随波逐流,不会乘风破浪。会计师事务所要建立的企业文化,要以诚信为基础、以审计质量为导向。要从理论运用、制度建设、政策执行等多方面,实践行业的诚信,弘扬行业的诚信,把诚信至上的理念融入到行业的发展中,融入行业协会的管理与服务中,融入会计师事务所的经营管理中,融入到从业人员的执业过程中。诚信源于责任,律于制度。要把诚信的理念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之中,要用健全的制度保障诚信的落实,维护诚信的权威。要以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对本职工作的高度责任感,做到诚信建设从我做起,从本行业做起。

2.在文化建设中要重视品牌战略。从实际上看,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文化建设是一种内隐式的文化,其核心的价值观则是应当从会计师事务所所应遵循的价值标准、行业道德规范以及从业的注册会计师工作态度、行为取向等各方面得以体现。众所周知,越是知名的品牌,公众对该品牌所标志着的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的认知程度、满意程度和信赖程度就越高。因此,会计师事务所在其文化建设中要重视品牌战略,打造行业中的知名品牌,并做大做强,这也就是实施了所谓的.质量发展战略。好的会计师事务所要精心制订出人才培养战略,建立多层次、全方位、多渠道的继续教育等培训体系,组织人才到全国各地或赴境外交流培训,引进有国际经验的会计人才,让世界会计走向中国,让中国会计走向世界。

3.要加强团队精神的建设。一个优秀的团队,要有优秀的领导核心、完善的制度、健康向上的形象、良好的沟通环境及合理的分工。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文化建设也包括其团队精神的建设,这就要求会计师事务所,首先,要培养管理层的团队精神,也就是领导核心。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整个领导班子以及合伙人之间应建立起相互信任、同舟共济的经营理念,才能让事务所的管理层具备强有力的团队精神。其次,会计师事务所还应着重培养员工在工作中的团结协作精神。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多是以项目组的形式来组织工作的,这就需要事务所从业人员之间发扬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的团结协作精神。由此可以看出,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致力于组成学习型的组织,便于从业人员在工作中互相探讨发现的新问题,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加实际工作的经验。注册会计师行业本身既是一个专家行业,又是一个公众行业,正是由于会计师事务所的这种特殊性,所以要求从业人员必须及时更新知识,使自己成为一方领域的专家,又要有讲究诚信的高尚品质,才能胜任注册会计师的工作。在执业过程中实务水平的提升方面,会计师事务所可采取组织培训学习的方式,聘请财政主管部门的领导,或行业协会的专家,就专门的准则、案例,进行全方位的讲解、分析、并展开讨论,通过培训既提高了全体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也能大大地提高团队的专业素质,增加凝聚力。

回首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史及行业文化建设的历程,前进的每一步都凝聚了所有会计人的力量,也曾经经历过风雨,但终于见证了彩虹,这就是中国会计人的崇高境界。小溪汇成大海,昨天走向今天,在不经意间,显示出动人的风采。我国的注册会计师行业会用始终如一的步伐,走向更加辉煌灿烂的明天。

篇8:民办高校体育文化的建构论文

民办高校体育文化的建构论文

一、福建省民办高校校园体育文化建设现状

1.福建省民办高校体育师资力量不足。校园体育文化建设是一个长期工程,需要有一批优秀的体育教师持之以恒地开展工作。从文化的角度看,体育教师在校园体育文化的传承过程中,无疑是最积极、最稳定的因素,发挥着承上启下、承前启后的作用。因此,福建省民办高校的体育师资力量将直接关系到校园体育文化的形成和发展。有调查表明,目前福建省民办高校体育教师主要来自三个方面:一是公办高校退休教师,大多数具有高学历、高职称,虽只占一小部分但却是福建省民办高校体育师资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二是兼课教师,主要由公办高校的体育老师和在读硕士生、博士生组成;三是福建省民办高校的专职教师,主要是面向社会招聘的具有一定学历的大学毕业生,这部分是目前福建省民办高校体育教师的主体。由福建省民办高校体育师资力量的组成来看会导致三个问题:一是教学观念因循守旧,缺乏创新精神,难以满足当今社会对体育教学的要求,也不能满足学生的期望;二是缺乏敬业精神,师生之间交流的机会较少,使得学生在课堂上学到的体育知识难以在活动中得到进一步巩固,长久以往会影响学生进行体育活动的兴趣,从而对校园体育文化的建设带来负面影响;三是学术水平不高,不能主动去研究和掌握最新的体育理论、体育技术,更不能运用于体育教学中。

2.福建省民办高校体育经费有限。福建省民办高校办学经费不足是大家的共识,其经费来源中没有国家的支持,主要靠市场渠道解决,包括银行贷款、股东投入、学生学费和其他收入渠道。解决办学经费的关键环节就在于资金链和学生生源方面。解决生源问题的唯一手段,就是真正地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以此形成办学资金来源的良性循环。从福建省民办高校学生教育成本与学费情况来看,学费收入只能勉强维持一般的教学活动,根本不能对学生进行全方位的综合教育。在有限的办学经费中用于体育和校园体育文化建设的经费就更是少之又少。这就导致福建省民办高校体育基础建设及维护在经费的使用上常常捉襟见肘,部分学校体育经费仅够维持体育教学的基本开支,难以对体育文化建设所需的硬件环境做出更大的投入,由此造成了体育文化建设水平下降。体育经费是困扰福建省民办高校体育教学、课外活动、课余训练竞赛的一大突出问题。近年来,虽然福建省民办高校获得各方面的支持力度越来越大,但是随着对校园体育文化的认识不断深入和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福建省民办高校体育基础设施需要更多建设,同时造成体育设施的维护经费日益增加。经费不足,严重制约着校园体育文化的发展。

3.福建省民办高校体育管理水平落后。福建省民办高校体育管理是遵循体育教育的基本规律,以育人为目的,对体育进行计划、实施和检验的活动。学校各种体育活动的开展需要相对应的`规章制度,以明确规定各组织及人员的职责,合理分工,协同配合,调动各组织和全体人员的积极性,使学校体育工作有领导、有组织的进行,从而推动学校体育文化的发展。校园体育文化的发展离不开规章制度建设的保证。目前福建省民办高校体育管理水平落后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福建省民办高校领导对校园体育文化不重视,认为校园体育文化没有直接的教育功效,在大学生的综合考评中不具有明显的作用,可有可无,经常从体育中削减压缩经费补做它用;二是福建省民办高校的体育管理工作缺乏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有调查表明绝大多数福建省民办高校没有校一级的体育运动委员会或体育运动领导小组,没有明确的分级管理体制,这会影响到学校体育工作的开展、影响到学校体育总体水平的提高;三是没有适合福建省民办高校体育管理特色的校园体育制度,诸如校园体育文明规范、体育社团规章制度等都是从公办高校照搬过来的,没有自己的特色。

二、福建省民办高校校园体育文化建设发展对策

1.转变观念,完善健康教育体系,提高对校园体育文化的认识。在校园体育文化建设中,应积极倡导健康的体育精神。高校体育是整个人生体育的中间环节,具有承前启后的作用,学生时代受到良好的体育指导和培养,特别是对体育本质和价值有正确的认识,对运动快乐的体验等有重要意义。通过完善福建省民办高校健康教育体系,提高对校园体育文化的认识。首先,体现在教学上,一是要在教材的选择上做到让学生有兴趣,娱乐健身性的内容多一些,尽量使教材贴近学生的实际生活,重视学生的主体性,增加选择性,尤其注重对学生进行智力因素和非智力因素的培养。力求做到使学生具备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和心理适应能力,具有合理、积极的自我认识能力,提高他们的人际交往能力,使之具有和谐的人际关系。二是要从体育教学功能出发,确立“创新求知、健康第一、终身体育”的教学思想,把体育与健康教育融为一体,降低动作技术难度,突出健身与娱乐的功能,引进时尚体育项目进入课堂,丰富体育健康教育课程素材。其次,体现在校园体育文化活动中,以公平竞赛、公开竞争、遵守规则、尊重对手的体育道德精神来培养、教育和感化师生。

2.加大宣传,营造校园体育文化的良好氛围。营造福建省民办高校校园体育文化的良好氛围,应充分发挥各种舆论宣传媒介的作用。首先,利用校报、橱窗搞好宣传。可以在校报上专门开辟出体育专栏,介绍一些体育知识,也可以利用橱窗的宣传栏,以海报、图片展览等形式,结合学校正在开展的体育活动进行宣传。其次,举办体育知识讲座与竞赛。举办体育知识讲座与竞赛是丰富校园体育文化的重要手段。讲座题目可配合教学任务,国内外体育时事、体育娱乐活动、体育健身时尚、体育保健常识、学生关心的体育热点和焦点问题等等。学校体育部、团委、学生会和各院系可联合举办体育知识竞赛活动,通过竞赛来提高广大师生对高校校园体育文化的关注度和参与体育文化活动的积极性。最后,利用校园网络作为有效载体。在信息化社会,网络已经成为传播校园体育文化的新阵地,已成为师生工作、学习、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学生人格的塑造和全面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第三,健全规章制度,为校园体育文化提供制度保障。健全的体育规章制度是校园体育文化建立和健康发展的有力保证,因此,要加强高校校园体育文化制度建设。首先,按照国家要求建立规章制度。在福建省民办高校制定各种体育规章制度和拟定文件时都必须要以符合国家文件的要求为前提,结合自身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出相应的制度、文件。其次,适当借鉴公办高校的体育规章制度。福建省民办高校成立时间较晚,可以在其体育规章制度方面借鉴优秀公办院校的各项体育规章制度,通过审视公办高校在校园体育文化规章制度方面的优点和缺点,扬长避短,弥补自身规章制度方面的不足。在借鉴过程中,切忌盲从,而是要以适合福建省民办高校各项管理机制为出发点,使之更符合民办院校师生的特点,更便于执行和管理。最后,结合福建省民办高校自身特点,量身定制规章制度。福建省民办高校相对于公办高校来时,其优点就是体制新、政策活、包袱轻,及办学与社会需求紧密接轨。在这样的情况下,福建省民办高校则更应从自身的实际情况出发,紧紧围绕办学目标和育人宗旨,利用优势,积极制定一些适合自身发展的、能够体现福建省民办高校的优势和特色的体育规章制度。

3.搭建平台,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体育文化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体育文化活动,平台建设很重要,鉴于福建省民办高校的自身特点,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考虑:首先,提高现有体育场馆的利用率。由于办学资金短缺,福建省民办高校很少有能投巨资用于体育设施建设的,在这种情况下,就要充分利用现有的资源。在体育活动日程安排上合理统筹,保证服务人员及时到位,节假日场馆开放,使校园体育文化活动能充分利用现有场馆。其次,开展体育文化节。体育文化节是近年来发展较快的一种校园体育文化活动,正逐步成为目前校园文化的热点,它以竞赛、表演等为主要形式,又强调合作与团队精神,为学生提供了展现个人才华和技艺的舞台。体育文化节活动形式丰富,参与人数多,使学生在快乐中体验运动的乐趣。体育文化节是体育的感性和文化的理性相结合,是传播价值观念的最佳载体,是激发学生体育兴趣的有效手段。最后,积极承办各种大型赛事。福建省民办高校是各种大学生体育赛事的积极参与者,也应成为各种赛事的承办者。

篇9:药检文化体系的建构的论文

关于药检文化体系的建构的论文

药检文化建设具有稳定性、普遍性、渗透性和传承性等特点,对药检事业的发展会产生凝聚作用和导向作用,对系统员工的成长和进步具有激励作用和约束作用。

1.理念文化建设

理念文化建设是药检文化建设的基础和理论基石,是药检文化建设哲学体系的总纲。建立以科学检验精神为统领的理念文化,就是要整合各级药检机构的管理理念、服务理念、科研理念、发展理念等核心理念,统一打造“中国药检”的系统品牌形象,确立“一切为了人民生命安全”的系统精神,树立“为国把关,为民尽责”的检验理念,明确统一的“服从监管需要,服务公众安全”的工作宗旨,高举“为民、求是、严谨、创新”的科学检验精神,以“爱岗敬业、团结协作、文明服务、清正廉洁”作为全系统的行为准则。以制度的形式明确规定《中国药检之歌》为全国药检系统内部的“军”歌,中国药检Logo标识为全国药检系统的统一标识,各省(市)药检系统的Logo标识在中国药检Logo标识的基础上加挂各省(市)药检机构名称。规范提出系统专属的独特的标志性口号,如“为食品药品质量把关”、“专业、权威,值得信赖”“、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勇当健康卫士”、“一切为了人民饮食、用药安全有效”“发现检品的缺陷和瑕疵需要我们的专业素养,发现同志的优点与长处需要我们的思想素养”等,从而形成具有药检特色的,全国统一的理念文化。根据调研,全国各级药检机构都越来越重视药检文化的建设,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和特点,通过不同的方式开展药检文化建设宣传。以省(市)级以上药检机构为例,许多单位都提出了具有本单位特色的质量方针、药检精神、服务理念等,在网站开设了“药检文化”栏目,但形式多样,内容不一,没有统一的模式和内容,缺乏系统性。也有些单位在实践中积累和总结出了许多好的药检文化建设思想,但目前还未系统整理,未在本单位推广,药检文化建设理念还仅停留在领导层中。因此,以中检院为龙头,建立全国统一的药检文化建设体系,对于加强整个药检系统的凝聚力,整合资源,树立“中国药检”品牌是非常必要的。

2.管理文化建设

建立系统内统一的管理思路和管理目标,确定“国际一流,国内领先”的发展目标和“一条主线,五个支撑”的发展战略,以“科学、独立、公正、权威”作为全国药检系统统一的质量方针,是管理文化建设的主要内容。管理文化建设是药检系统价值理念、行为规范和思维方式的集中体现,要把管理的要素通过各项制度、行为规范和道德规范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去,把理念文化建设的思想转化为人们自觉的行动。因此,有必要在药检系统内形成统一标识,统一机构名称,统一服装,统一办事流程,统一行为规范,制订系统员工手册。以精细化、规范化、人性化管理为目标,不断创新管理方法与管理手段,结合实际,建立健全时限管理、纠错管理等管理机制,营造“术业有专攻”的学术氛围。统一标识,就是以现有的中国药检Logo标识为全国药检系统的统一标识,各省(市)药检系统在中国药检Logo标识的基础上加挂各省(市)药检机构名称。据统计,目前全国省(市)级以上药检机构中只有河北省食品药品检验院、山西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湖南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等十家单位采用了此Logo标识,另有十家采用的是自行设计的Logo标识,还有一些单位尚未使用Logo标识。统一标识,可以塑造中国药检的整体形象,扩大中国药检的影响力。可将中国药检Logo标识制成徽章,全系统职工统一佩戴。可规定在全药检系统单位的大门上或办公楼大厅内统一悬挂中国药检Logo标识,使之成为药检系统的独特标志。各省(市)药检机构根据自身特点和文化特色,统一印制带有中国药检Logo标识的会议标牌、办公文具、信封、信笺等,形成良好地全国一盘棋格局。据调查,目前已有一些机构在全国药检系统中已率先实行,如深圳市药检所。统一机构名称是增加药检系统知名度,打响“中国药检”品牌的一个重要方面。目前,全国药检系统的名称五花八门,不统一,不规范,有的叫药品检验所,有的叫食品药品检验所,有的叫研究院,还有的叫检验检测所。这样容易混淆群众的视线,也不易在系统内形成合力。因此,统一全系统内的机构名称是规范管理,扩大影响,形成系统合力的有效途径,也是整合系统实力,形成集团化作战的必然。统一服装,既是对外树立药检系统形象的需要,也是对内树立系统员工形象的需要。统一的办事流程和统一的行为规范,是建立科学化管理体系的需要,是与世界接轨,打造世界品牌的一个重要步骤,也是提高工作效率的有效手段。《员工手册》是规范药检系统内人事制度管理,传播药检文化的有效载体。是系统内员工行为规范、行为准则的行为指南。《员工手册》是药检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人们了解药检系统的通行证。在《员工手册》中应包含药检系统概况、药检文化、组织结构、员工日常行为规范、相关制度、岗位职责等具有共性的内容,各省(市)药检系统可以在此基础上结合本省(市)特点增加一些特色内容,丰富和发展《员工手册》的内涵,增强《员工手册》的实用性。

3.环境文化建设

以营造安全、和谐、温馨、健康、向上的工作环境为目标,积极开展环境文化建设。环境文化建设应主要包括环境精神文化建设、环境物质文化建设和环境制度建设等几个层面。环境精神文化包括员工的文化心理、文化素养、价值观念、行为规范等方面,是环境文化建设的主流和核心。环境物质文化建设是环境文化建设的'外在表现形式,是通过环境场地、仪器设备、办公设施、文化宣传栏等诸方面的物质体现,是环境文化建设的基础。环境制度建设是环境文化建设实现的机制和保障。通过环境文化建设,实现以优美的环境愉悦人、以贴心的设计服务人、以善意的提示约束人、以专业的氛围融炼人、以健康的风气引导人。

4.廉政文化建设

廉政文化建设是药检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廉洁从政行为在文化和观念上的客观反映,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本质要求和服务方向的体现。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一是要完善和强化教育制度,筑牢廉政文化建设的理论体系。二是要建章立制,构建廉政文化建设的系统工程。将廉政文化理念的具体要求形成规范化的制度,贯穿于工作的各个环节,渗透和融入到日常工作和行为规范中去,形成以制度管理人,以制度约束人的科学管理体系。营造使人不能腐、不敢腐、不愿腐、不用腐的氛围和环境。三是要积极探索,创新廉政文化建设的形式内容。要不断拓展领域、创新方法、丰富载体,以广大干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打造亮点,彰显特色,以全员参与反腐倡廉,树药检系统廉洁公正形象为目标,立足行业特色,建设“药”廉政文化,推进文化倡廉,建立逐级廉政谈话制度,健全领导责任机制,强化责任追究制度,强化药检系统道德准则。“药”廉政文化建设是廉政文化建设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廉政文化建设在新时期的发展和创新。以文化为载体,将继承发展传统药文化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赋予其深刻的廉政文化内涵,以药喻廉,是对具有药检特色文化建设的传承和发展。以“药”廉政文化建设为基础,进一步加强“药”系列文化研究,打造“药”系列文化建设的品牌。

5.和谐文化建设

建立以人为本、公平公正、利益协调、行为规范为主的和谐文化建设理念,以道德建设为主要内容,以促进组织内外的和谐为目标,构建药检和谐文化。以加强沟通与交流、开阔视野与胸襟、丰富知识与理论、提升品格与修养为手段,实现检验与监管和谐、检验与企业和谐、检验与公众和谐、内部员工之间和谐、内部科室之间和谐,展示一流团队的精神面貌。通过和谐文化建设,全面提升系统的整体形象和员工的基本素质,提高执行力,在系统内营造团结和睦、积极进取、奋发向上的良好氛围。6.质量文化建设围绕“科学、独立、公正、权威”的质量方针,建立药检特色的质量文化,以检验质量、服务质量、管理质量作为质量文化建设的三大主题,体现药检人精益求精、一丝不苟、崇尚品质、不遗余力的质量诉求。检验质量是药检系统生存和发展的核心和关键。按照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符合CNAS要求的《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和《管理制度》,为确保检验质量提供可靠的法律保障和制度保障。服务质量是药检系统生存和发展的重要保障。要建立和完善以服务于科室内部的协调与发展,服务于人民群众安全用药,服务于医药经济健康发展,服务于药品监管有效实施为主要内容的服务体系,通过优质的服务,提高工作质量,提升自身形象。管理质量是药检系统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手段。要通过明确管理责任,强化质量管理职能,完善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各级管理人员的主观能动性。

药检文化建设是一个单位、一个系统综合实力的体现,是核心价值的体现。药检文化建设的丰富内涵和优秀的品位需要通过有效载体进行传播和延展。具体地说,当前可以通过实施“六个一”工程,即制作一枚中国药检Logo徽章,创办一份《中国药检人》报纸,创建一个药检人高端论坛,设计一个药检机构形象(网页主题背景设计与单位大门标志与装饰风格设计等),编印一本药检系统员工手册,开展一系列彰显药检文化的主题活动,以达到增强系统的凝聚力,扩大系统的影响力的目的。

中国药检Logo徽章是“中国药检人”的身份证和标志,是“中国药检”的形象。《中国药检人》报纸是全国药检系统的内部报纸,旨在加强系统内基层人员之间的信息交流与理论研究,探讨药检文化建设的理论体系,是一份药检人自己的综合性报纸。药检人《高端论坛》以各省(市)药检机构班子成员和副处以上领导干部为主要对象,探讨和研究药检系统的发展方向,打造和建立高层领导文化交流的平台。药检人《高端论坛》是领导人的交流平台,领导的全心投入和对系统的热诚与积极参与,是系统发展的最大的动力,透过各级领导间充分的互动、沟通和交流,才能凝心聚力,建立系统团队精神,引领和打造药检文化品牌。《员工手册》是药检系统内人事管理的规范,是展示药检系统形象,传播药检系统文化,规范药检系统员工行为的指南,也是员工了解本系统,认同药检文化的渠道和有效途径。(本文作者:虞培虎 单位:湖南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篇10:地铁文化建构路径研究论文

地铁文化建构路径研究论文

从地铁站管理层面来说,天津地铁缺乏文化“软环境”的建设,缺乏像北京、上海等城市地铁站中出现的引导地铁文化行为的管理制度。相比之下,上海地铁从设置地铁展示厅、免费发放报纸到举办“寻找地铁达人”等一系列管理行为有效地营造了上海地铁文化建设氛围,天津地铁可以此为鉴,在管理层面融入多元化文化元素,促进天津地铁文化建设。

天津地铁文化构建原则

1传承性

文化是一种力量,与一座城市的性格息息相关,毫不夸张地说,一个城市的文化塑造了这个城市的个性,而所谓的城市个性,往往则是这个城市的灵魂,文化得不到发展和弘扬的城市是难以实现持续发展的城市[2]。地铁作为城市空间的一个部分,与城市是不可分割的整体,是城市文化构成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天津地铁文化建设应当以天津城市文化为蓝本,从中获取养料,延续文化的传承;同时需要强调的是,对城市文化的传承绝不意味着一味地模仿历史,而应选择与时俱进的方式继承和发展城市文化,这样人们才能更好地传承城市文化。

2独特性

每个城市的地铁文化建设都要有自己鲜明的特点,不能一味照搬其他城市的地铁文化建设,同样,天津地铁文化亦要符合天津人民的特点:务实低调、平等竞争、热情豪爽、诙谐幽默、直率大气。天津地铁文化建设的核心空间载体体现在地铁、地下连接通道空间、地铁地面附属建筑空间(出入口等)等。地铁车站空间可以考虑设立符合天津城市文化特色的民俗商业空间及部分科技体验区来展示天津地铁文化,同时,借助于地铁站内的天花、立柱、墙体壁画、雕塑等的设置,创造独特的天津地铁空间文化性设计氛围。天津地铁文化建设不仅要通过空间环境氛围得以体现,更应在每一个细节及创意上都体现出天津地铁文化中的人文关怀,突出天津地铁文化以人为本的原则。

3多元性

由于不同的城市拥有不同的历史背景、人文风俗以及文化理解方式,因此各城市文化之间往往具有明显的差异性,而这种差异正是一个城市文化多元性的体现。正如美国城市社会学芝加哥学派的代表人物帕克认为:“大城市从来就是各种民族及各种文化相互混合、相互作用的大熔炉……新的种族、新的文化、新的社会形态就是从这些相互作用中产生出来的[3]。”如今,作为重要的国际港口城市及北方经济中心,天津已迅速发展成为名冠中外的北方大都会。天津独特的开放式发展、多元化的经济活动及循序渐进的城市功能拓展,决定了天津城市文化包容兼收的特征和多元化的构成。长期以来,在天津海河文化与中原文化相互融合,高雅文化与民俗文化互为补充,民族文化与西方文化交相辉映,共同构成了天津城市文化的丰富内涵。因此,在地铁线路规划时,应充分体现地铁线路连接各区域文化定位。根据各区域独特的区域文化确定每条线路的装饰景观、空间文化特色。这里所说的区域文化包括历史文化、地域文化、主题文化、时尚文化、科技文化、行为文化等。

4经济性

对于传统的商业模式,地铁商业有着其特殊的优势,这也决定了其在未来经济领域中的核心竞争力。在天津地铁文化的构建中,应充分考虑地铁经济与文化的和谐共生,挖掘地铁本身的微观功能(除地铁基本运输功能以外的其他功能,如地铁传媒效应等),从而带来宏观经济效益。地铁公司可以采取积极的措施使地铁部门与外部合作开发,以开发的经济效益带动地铁的发展,促生地铁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同时增强文化竞争力,打造经济与文化和谐共生的地铁文化。

天津地铁文化构建策略

1构建传承悠久历史特色的天津地铁文化

历史文化是一座城市的文化根脉,决定着城市的文化形象和人们对城市的个性评判。天津历史文化反映在天津的民间艺术、租界建筑、工业文化遗产等方面,具有鲜明的文化特性。因此,传承悠久历史的天津地铁文化建设,应充分挖掘建城6历史中最为突显的历史文化元素———鼓楼、九国租界、近代工业遗产等,结合地铁站分布的位置,将临近这些元素的地铁站空间作为展示历史文化的窗口。同时,在体现地铁历史文化的物质要素上应该利用好历史文化资源,在空间营造上注重历史文化的延续性,将古今的天津城市风貌特征用各种手法加以表达,丰富地铁站空间构成的层次;在制度要素上应把历史文化作为展示重要环节,设置合理的参观流线和展览手段,使乘客在不经意间即可领略到天津厚重的历史文化;在心理要素层面上,应将增强市民家乡自豪感、构建当代和谐天津作为历史文化的表达核心,成为物质和制度要素的根基。

2构建具有独特地域特色的天津地铁文化

城市生长于特定地域中,滋养出独特的文化。地域文化是人们生活在特定地理环境和历史下,世代耕耘经营、创造、演变的结果,是城市个性形成的根本原因。天津在城市发展历程中,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最终形成了具有鲜明特色的地域文化,其中以“码头文化”、“市井民俗文化”、“卫文化”和“租界文化”[4]4种文化要素为天津地域文化基础,在天津地铁地域文化建设中,只有融入4种文化的特有因子,才能体现出天津独特地域文化特色。在地铁地域文化的物质要素上,应突出4种主要文化基因的`表达,将文化基因中较抽象的文化概念,如“卫文化”、“市井民俗文化”用有形并简练生动的物化形象融入地铁站的物质要素中,使地域文化得到充分的展示;在心理要素上应注重营造和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文化场景,使地域文化最大限度地贴近生活,引发使用者与地铁文化间的共鸣。

3构建具有鲜明天津特色的地铁主题文化

地铁主题文化反映的是地铁建设的历史、区域特征、城市特色等文化特质,对突显城市文化特色、展示地铁文化个性、引导市民文化行为、提升城市整体形象方面都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天津是我国的特大城市之一,未来城市中的地铁站点将延伸到各个重要节点,这些节点中有很大部分代表着城市的区域功能和主要特征。例如天津奥体中心、天津文化中心等作为集聚城市人流的重要节点,可在相应的地铁站点中突显区域功能,烘托主题氛围;古文化街、意式风情区、五大道历史风貌保护区、各国租界历史街区等形成外来游客接触天津的直观印象,相应的站点应作为对外展现城市特色的平台,突显天津形象;天津西站、津塔、未来的于家堡CBD等作为天津标志性建筑,是天津发展各个阶段的重要象征,临近这些区域的站点应作为展现相关主题文化的载体,突显区域特色、筑建城市自豪感。地铁主题文化的物质要素应紧扣站点所在区域背景,依托该区域突显的主题进行文化挖掘,使反映主题的文化要素转化为实体物质要素并有机组织起来,形成特征鲜明的主题文化空间;在制度要素上应将区域所在城市的特定功能或特殊意象与地铁站附属功能结合,使地铁站点与地上城市功能相呼应,让乘客感受到城市空间功能的有机融合;在心理要素上,应注重营造与区域背景相融洽的环境特征,提升站点可识别性。

4构建具有新颖特色的天津地铁时尚文化

时尚文化是与大众传媒相伴相生的一种生活方式与文化形态,其满足了人们的消费欲求,反映了当下城市发展的特点,其繁荣与否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整个城市的文化大背景。近代历史上的天津就是一个伴随着各国租界建立而紧跟世界潮流的城市,天津早已初步融合了西方文化,形成了自己别具一格的多元文化风格。当代天津,随着经济高速发展,其时尚之都的地位已在慢慢确定。1月,时尚传媒集团发布“中国时尚指数中国城市时尚力排行榜”,天津凭借优越的经济环境成为十大时尚城市之一[5]。天津地铁时尚文化的构建应紧紧抓住时尚物质要素与制度要素的表达,通过大众传媒及相应的地铁活动有效组织乘客,将各种时尚文化元素融入地铁的环境营造、运营管理、文化活动或行为之中,使乘客集中感受天津地铁所带来的时尚,除此以外,还可以与地铁商业相结合,通过构建新颖的大众传媒形式来营造独特的地铁时尚空间,使时尚文化的空间感受具体化。

5构建具有创新特色的天津地铁科技文化

地铁科技文化是地铁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它通过地铁服务设施、地铁空间形式、地铁空间环境等具象因素进行展现,同时还体现在对这些内容的评价、欣赏、情感依附等抽象因素方面。天津作为全国4个直辖市之一,拥有强大的政治、经济区位优势,随着滨海新区的开发开放,天津已经聚集了多个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形成了天津独特的创新科技文化。天津地铁科技文化的构建应紧紧抓住物质要素与心理要素的表达。在物质要素层面,天津地铁应紧紧跟随天津科技文化的发展,通过在地铁空间中设置科技体验区,创造独特的地铁设施等方式予以表达;在心理要素层面上,天津地铁应紧扣让乘客产生独特地铁空间意向及感情归属这一原则,形成独特的地铁科技文化气息,让乘客在了解天津科技文化发展的同时,感受科技文化发展所带来的独特创新科技体验,将乘客在了解科技信息的同时感受科技魅力。

6构建具有优雅气质的天津地铁行为文化

每个城市在其历史演变过程中均吸纳了多方面的因素,影响着本地居民行为特征的生成。历史上的天津经济格局以商业为主导,工业为基础,物流业为导向。在生存竞争中,天津居民逐渐形成了豪爽直率、热情开朗,不拘小节的市民性格。在地铁文化建设中,应当在尊重属于天津人独有行为特征的同时,摒弃不良的行为习惯,构建具有优雅行为特色的天津地铁文化。

天津地铁文化建设案例策划

地铁在城市地下连通着整个城市的交通,是与地上交通系统并行的另一套地下城市交通动脉。由于线路连通的各个区域在城市中扮演着不同的功能角色,其各自区域承载的文化背景也各不相同,在规划地铁文化的时候应该充分考虑线路及站点的特色,使线路中能够贯穿相同的主题。同时,地面现状也应该有重点,有主次地组织线路中站点的抑扬顿挫,使每个乘客都能够明确感受到自己所处的线路和站点中的文化,从而与地上的城市文脉交相辉映,起到增强地铁空间的识别性和导向性的作用。根据天津已建成的线路站点和近远期规划(见图5),笔者结合已论述的天津地铁文化构建策略,做出了相关特色线路的地铁文化建设策划案例。

1号线部分特色文化专线规划

1号线是天津最早修建的地铁线路,其中经过的西站、海光寺、营口道、小白楼等站点都承载着一段天津近代历史。如今新西站与地铁连通起来,地铁同时联系市中心商业地带和CBD区域,是一条富有动力和生机的线路。1号线这一部分的主题可以围绕天津近代历史和现代建设展开,从历史文化挖掘的角度展开地铁文化的建设,展示天津近代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和未来日益繁荣的发展前景。该段地铁线文化元素表达完全可以通过天津百年变迁展开,通过对通道、站台、候车区等一系列序列空间进行打造,融入两个时代的不同对比,让人切实感受到一个城市不同时代的风貌,增强乘客对天津城市文化的认同感和自豪感(见图6~图7)。

2号线部分特色文化专线规划

天津地铁2号线走向由西南角—鼓楼—东南角,部分贯穿了鼓楼、古文化街等代表着天津悠久历史文化的区域,可以天津城厢文化和民俗文化为线路主题,挖掘地域文化、历史文化、民族文化,充分突显天津卫600年间传承的建筑和民间文化。在该段地铁系列站点中应加入商业和休闲的功能,可将老城厢的演变历程通过壁画或其他形式在站台空间进行刻画。在站点的具体设计中还可通过多种媒介展示天津的古城风貌、生活习俗和特色饮食等方面的内容(见图8~图9)。

3天津文化中心地铁交通枢纽规划

依据《文化中心周边地块详细规划》,随着天津文化中心的建成开放,未来文化中心及周边地域将与小白楼贸易商务核心区共同构成城市主中心,文化中心地区也将成为国际性现代化的文化商务核心区。此站点的文化建设应当以文化中心这一新时期城市文化建设的重要成就为主要线索,串联天津各种文化要素,通过大尺度的整体空间营造具有较强视觉冲击力的空间元素(如文化墙、构造柱等)来体现文化性(见图10)。因此,伴随着天津城市轨道交通网络的逐步完善,天津文化中心将在未来形成5、6、10号线和市域Z1线的4线综合交通枢纽。天津文化中心地铁交通枢纽建设应以突出天津人文特色为主线,设计时同时结合周边小白楼地区对本地区历史及时尚文化方面的影响,整合周边资源,努力打造天津城市主中心核心交通枢纽。

结语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的城市建设步伐日益加快,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城市的交通负荷亦越来越严重。地铁作为一种快捷高效、舒适环保的城市公共交通方式,能够极大地缓解城市交通压力,提高居民出行效率,对城市的影响力越来越大。地铁空间也逐渐成为承载一座城市文化的重要载体,起着展示城市特色和风采、传递城市文化艺术信息的作用。因此,地铁文化建设应当在现代城市的地铁建设中占据重要的位置。天津市虽然是全国第2个拥有地铁的城市,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建成地铁的文化建设水平尚不高,还有着较多的提升空间,天津地铁文化建设应当抓住发展契机,借鉴其他城市地铁建设经验,深入挖掘本地城市文化特征,从而推进城市的精神文明建设。

篇11:公民社会的契约文化论文

公民社会的契约文化论文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公民社会建构已成为当代中国重大的理论和现实议题。公民社会是以市场经济为基础,以契约关系为中轴,以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为前提的高度理性化社会。就文化特质而论,传统社会以身份为根本特征,现代社会以契约为根本特征,公民社会的建构是从身份走向契约的历史进程。

在狭义上,“契约为一种合意,依此合意,一人或数人对于其他一人或数人负担给付、作为或不作为的债务。”(《拿破仑法典》,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148页)现代社会的契约内涵已被广义化:在经济层面,它是社会公认的让渡产权的方式,是创设权利义务关系的途径;在政治层面,它是联结政府与公民的纽带,是公共权力合法性的根源;在伦理层面,它是个人或团体信守承诺的道德体现。契约正逐步成为调整社会关系的根本行为规范。

公民社会的契约文化体现着如下根本特征和价值追求:

(1)自由。在私法自治的维度,契约的核心价值是自由。契约自由内含缔约自由、确定契约内容自由、选择契约相对人自由和缔约方式自由。在公民社会,契约取代身份成为人们设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常规手段,当事人不是依仗特权而是凭借自身的努力,通过自由竞争,自己设定权利、履行义务和承担责任。每个人都可依法主张自己的意志,捍卫自己的权利。社会关系契约化从根本上解除了人对人的依附,造就了独立自主的个人。传统中国是一个国家与社会高度同质同构的总体性社会,国家几乎垄断着全部社会资源,并全面控制着社会生活,个体的生存和发展时刻处于国家的掌控之中。今天,社会资源的占有和支配已经多元化,相对独立的社会自主领域正在形成和扩展,社会生活的契约化进程随之推进,个人的独立性随之增强。个人对身份、组织的依附日益减弱,个人寻求自身生存和发展的社会空间逐渐扩大,新的角色群体、社会力量日渐活跃。

(2)平等。缔结契约是以主体地位平等为前提的,缔约双方地位平等,既不允许当事人把自己提升为他人的主人,也反对把自己贬低为他人的奴仆。公民社会反对专制、拒斥特权,把人们的平等要求普遍化,它既包含主体地位的平等,机会的平等、权益的平等,也包含主体及其权利受法律保护的平等。在公民社会,契约是人们在社会分工基础上的基本交往方式,因而公民社会是一个互相协作的社会;契约是联结个人与个人及个人与社会的纽带,因而公民社会是一个有机团结的社会;契约使社会交往、变迁和整合机制理性化、制度化、规范化,因而公民社会是一个有序和谐的社会。

(3)法治。契约文化与法治思想内在关联,法治所内涵的人们对正义之法的渴望、对至理之法的认同、对至威之法的服从、对至信之法的信赖,正是源于契约当事人对公平利益的期待、对合理条款的认可、对合同义务的履行、对有效合同的信守的契约精神。社会关系契约化是步入法治社会的必由之路,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必须以契约过程为中介,契约过程是人们表达自由意志的过程,是把自由意志注入并提升为法律的过程,也是国家意志与个人意志相结合的过程。公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分离、私人领域与公共领域的分离,必然要求法律从权力本位走向权利本位。保障权利、制约权力、使个人权利与国家权力和谐共处是法治思想和契约文化的共同追求,国家不再根据人的身份而是依据人的行为统一立法和公正执法,只有在契约面前人人平等才可能有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同时,契约也需要法治的支撑,公民社会对契约的法律保护是全方位的,它集中体现在两方面:其一,对契约法律效力的确认和保障;其二,对缔结契约活动的制约和规范,当事人自由意志的表达不能有悖于社会公理和社会道义,不能有悖于契约精神。

(4)契约文化的经济基础是市场经济。市场经济条件下,主体必须具有独立人格,享有基本人权,才能自主走向市场进行自由交换,“商品是天生的平等派”(《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1972年版,第103页),市场交换中主体地位是平等的,主体的自由和平等是市场经济存在和有效运行的前提。市场经济是倡导自由竞争、优胜劣汰的'开放型经济,商品交换打破了狭隘的时空限制,斩断了传统的宗法血缘纽带,人们从“熟人社会”进入“陌生人世界”。市场竞争使社会从按权力分配财富的零和博弈或负和博弈(权力是排他性的)走向按市场配置资源的正和博弈(市场是可以共享的)。

社会生活契约化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在某种意义上,市场经济就是契约经济,公民社会就是契约社会。契约文化作为市场经济与公民社会交往主体间自由公正和意志自律的产物,反映了市场经济的基本精神,构成了公民社会的运作逻辑。公民社会正是以契约规范交往主体的行为,实现经济活动的公平和理性。随着市场经济的成熟,与之相伴的自由、平等、互利、共赢的契约精神得以升华,超越经济领域,成为政治制度和社会秩序建构的普遍行为准则,并反过来成为推动市场经济发展和完善的自觉力量。

当代中国社会的发展呼唤契约文化,公民社会发展的重要趋向就是把契约文化贯穿到相关的关系、结构和功能之中,形成与市场经济和政治国家的内在逻辑相吻合的社会经济和政治体制,推动体制变革和制度创新。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必将扬弃传统社会的宗法血缘纽带和封建专制传统,推进具有浓重人文关怀和理性传统的契约文化建构,使契约关系成为普遍的社会关系,契约规范成为普遍的社会规范,契约道德成为普遍的社会道德,契约精神成为普遍的文化精神。

篇12:建构我国基层文化制度体系的理性分析

建构我国基层文化制度体系的理性分析

基层文化建设中出现的体制性障碍以及由此产生的问题,迫切要求文化建设的理论突破.架构基层文化制度体系必须打破旧的文化理论和体制的.路径依赖,把文化生产力理论作为建构党管意识形态和国家文化制度体系的逻辑起点,彻底变革文化制度体系,对文化利益关系作重大结构性调整.

作 者:丁言 DING Yan  作者单位:河南省委讲师团,河南,郑州,450047 刊 名:广东行政学院学报 英文刊名:JOURNAL OF GUANGDONG INSTITUTE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年,卷(期): 18(3) 分类号:G0 关键词:基层文化建设   存在问题   基层文化制度体系构建  

篇13:我国足球文化研究论文

我国足球文化研究论文

摘要:本文运用多学科的理论知识与方法,研究分析关于足球文化的相关论文,研究内容涉及以下几个方面:足球文化内涵的研究;从中西文化差异比较分析影响足球发展的原因;中国传统文化对于足球运动的影响;足球起源的研究;足球文化现象的研究;中国足球文化的构建探讨。通过汇总自文化层面对中国足球运动进行探讨的各方意见,寻找中国足球运动复兴的切入点之一。

一、前言

当今世界每一支足球劲旅其背后都有令人惊叹的博大的文化背景,而作为足球运动发祥地的中国,更是拥有浩如烟海的五千年文明史,越来越多的专家学者从中国的传统和现代文化入手,试图找出中国足球的发展规律和帮助中国足球走出当前尴尬处境的突破口。

二、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

(一)研究对象

笔者以足球文化等位关键字对2000年-2010年中国期刊网内的相关文献进行检索,获得47篇足球文化相关学术文献

(二)研究方法

1.文献资料法。

2.归纳演绎法。

三、结果与分析

(一)概念界定

每一个民族所喜欢的体育运动都或多或少地体现了这个民族的精神与性格。足球运动需要的是一种接近于人的自然本能的冲动,个性的充分发挥,进取心和一种强烈的自我表现的欲望,以及对足球韵律的.理解,而这种对足球韵律的理解实际上就是球员在节奏和韵律方面的天赋,进而形成了球队的整体和谐。审视一个国家的足球风格,不可避免地要涉及该国的文化。

(二)足球文化的重要性

从世界各国的文化与足球的关系中可以看出:文化对足球的发展至关重要。

(三)研究领域

1.足球文化内涵的研究现状。足球不仅仅是一项单纯的竞技运动。认识和理解足球运动文化,把足球运动视为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所以认识和理解足球文化应从足球文化内涵的研究开始。

2.足球文化与民族风格的研究现状。足球被称为世界第一运动,足球以非凡的魅力征服了全世界。

3.中国传统文化与足球文化的关系研究的现状。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多民族文明古国,中华民族在几千年的发展历程中,创造了丰富多彩、独具民族特色的中国传统文化,中国深厚的文化底蕴必将影响着现代足球这一舶来文化在中国的发展。

赵宗跃在中国传统文化对中国足球发展影响的探析文章指出,中国传统文化在实现足球发展中的作用是多方面的,而这些又与现代足球这一植根西方文化中的运动有着很突出矛盾。足球文化在中国尚处于碰撞阶段,足球文化与中国的碰撞将长期继续下去;要想达到融合的程度产生一种新的完整意义上的足球文化,必须要有良好的外部环境和适宜制度条件,扩大交流。

4.中国古代足球文化的研究现状。足球发源于中国,几乎成为不争的事实,“蹴鞠”这一植根于中国五千年传统文化的体育活动与现代足球的巨大差异也反映出了中西文化的巨大差异,对于“蹴鞠”的起源研究无疑为研究中国古代足球文化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足球文化现象涉及许多方面,足球俱乐部的文化建设,足球与球迷、足球与媒体等都作为一种文化现象值得人们去研究。

四、结论

(一)

可以看出,足球文化论文数量呈逐年增长的态势,特别是进入二十一世纪后,表明随着我国足球运动的发展和职业足球改革的不断深化,学者对足球文化的关注逐渐增加,关注的领域也扩大,研究深度也相应加深。文化对一国足球运动的发展已经被国内外专家学者公认具有决定性作用,所以近些年有关足球文化的研究成为足球研究领域的热点。

(二)

有关足球文化的研究内容涉及领域广泛,具有明显的时代特征,但是内容存在不均衡现象,大部分研究都是从足球文化某一层面的切入,如中国传统文化对中国现代足球的影响,相对都是独立的缺乏对中国足球文化发展特征的整体把握。另一方面,研究者的研究重点单一,对于足球事业文化衍生的文化现象和前瞻性探讨,如中国球迷群体和校园足球文化涉及得太少,所以对中国足球文化发展的理性思考无疑具有众多切入点,深入调查和钻研足球文化的各个分支,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指导意义。

参考文献:

[1]赵宗跃.中国传统文化对中国足球发展影响的探析[J].体育与科学,2000(3).

[2]钱文军.中国蹴鞠未发展成为现代足球的文化原因.武汉体育学院学报[M].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2004.

[3]刘博.塑造中国足球文化发展模式的理性思考[J].上海:上海体育学院学报,2008(7).

[4]杜云龙.足球文化商业化及其市场主体[J].吉林体育学院学报,2009(4).

[5]姚春立,朱春艳.中国足球文化建设的现状及对策分析[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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