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思想道德与法律的主题论文,本文共13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篇1: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论文
素质教育的贯彻落实使得社会各界对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的教学关注日益加大,积极探索其教学方法的创新及改进是是时代背景下的必然要求。本文主要针对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方法的创新进行探讨,以期以教学方法上的创新带动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的课程教学。随着国内外形势的不断变化,加上教育改革呼声的日益高涨,加强学生的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课程教育尤为重要,直接关系到学生的价值选择与人生导向确立,对虚拟网络世界错误思潮与文化交流碰撞中的西方霸权主义起到强有力的打击。纵观当前我国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教学实际,其教学理念上的陈旧、教学方式上的不足逐渐凸显,因此如何最大限度发挥现有教学条件优势,做好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优化成为教育改革的首要难题,教学方法的创新与调整势在必行。
一、做好兴趣引导,激发学生课程学习的热情
教学方法的创新必须与兴趣的培养结合起来,奠定学生人生发展与课程学习的基础。兴趣的引导应结合课程教学实际及学生日常生活体验,通过真实生动的案例导入引发学生课程学习的情感共鸣,从而调动起参与课堂的积极性。教师在兴趣引导方面可以以自我体验导入,减少学生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课程学习的陌生感,以兴趣的激发与培养促进其后期的课程学习。在兴趣引导方面教师要弱化自己的课堂主导地位,鼓励学生大胆发言,积极讨论,借助思想观点的碰撞产生课程学习的动力,在好奇心的辅助下奠定对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课程学习的的正确认识。
二、课中积极突出主体,做好人本理念的积极凸显
素质教育理念强调学生主体意识的课堂发掘与培养,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自然也不例外,应重点做好“主体参与”的调动与“人本理念”的凸显。所谓的“主体参与意识从本质上说是调动学生参与教学的积极性,与学生的兴趣调动具有相似的教学功效,学生在教师的引导下自主开展课堂学习。随着学生课堂参与主动性的增强,其思维能力与判断能力得到有效的培养与锻炼,增强课堂教学实效性的同时提升培养学生自觉学习的好习惯。针对学生开设的课堂活动就是立足学生德育实际,调动主体意识的过程。所谓的“人本观念”就是把学生置于所有教学活动的第一位,综合应用各种科学的方法和途径,让每一位学生都成为课堂教学的积极参与者,努力将自己的全部身心投入到课堂学习目标中去。学生参与德育活动需要教师的有效引导,每一位教师都要在课程教学中树立“人本理念”,尊重学生,一切为了学生,让教学真正变得有意义起来。
三、引入多元教学模式,交叉综合提升教学实效性
随着对思想道德与法律知识课程教学研究的深入,更多的新型教学方法利用在该课程教学中发挥功效。其中最应用比较普遍的创新型教学方法有案例教学、情感教学及启发式教学。案例教学借助生动鲜活的教学案例将枯燥的理论知识形象化,具体化,通过与学生日常生活学习实际的结合,增强学学生对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课程教育的认同感,从而激发其学习热情。情感教学是将情感贯穿于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教学的全过程,教师教学充满热情,学生学习充满激情,通过情绪的渲染营造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教学的良好氛围。启发教学则是设置必要的教学情境,让学生通过分组讨论与交流探究的形式畅所欲言,得出对热点问题的正确分析,教师在启发教学中起着总结与引导作用。形式的创新带动大学生思政学习的热情,更好地推动理论向实践的转化。
四、发挥网络优势,因势利导提升教学创新性
新时期网络飞速发展,其对学生主流价值观念带来负面冲击的同时也带来教学方式的创新与教学方法的优化。最大限度发挥网络教学优势,通过因势利导实现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的优化教学成为该课程教学改革的重点与难点。一方面要充分发挥网络的宣传优势,通过网络媒体的宣传让学生更及时地接触思政动态、思政信息与法律政策,从而指导自己的课程学习。对于教师来说,借助网络可以及时把握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教学的时代背景,做好课程教学的备课准备工作,从而更好地开展课堂教学。另一方面做好思政与法律交流平台的搭建。以自由开放的网络平台为基础搭建思政法律教育交流的论坛,让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开展思政问题与热点事件的讨论交流,从而增强学生对思政理论的理解与运用,增强对法律政策的认同理解。通过网络与课程教学的结合,因势利导做好学生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教育创新工作。
五、结束语
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课堂教学作为必修课程之一,直接关系到学生的未来成长与价值选择,具有人生指导与未来选择的重要意义,因此必须做好该课程的日常教学。本文从四个方面指出了教学方法的创新性,以期对今后的思想道德与法律知识教学起到引导与促进作用。
作者:梁诗娅 单位:贵州商业高等专科学校
篇2: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论文
一、当前“基础”课教学考核中存在的不足
1.考核内容与教学内容脱节
教学效果欠佳“基础”课的考核内容,是指考核主要覆盖的知识面和基本理论。考核内容不仅仅应当以教材的七个章节(修订版)、三个部分(思想部分、道德部分和法律部分)为中心,还应当对教材所涉及的相关理论知识进行拓展。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掌握,离不开对社会现实和社会发展的深入思考,也离不开对中外哲学、社会学、心理学、法学、伦理学等学科的探索。以往“基础”课考核的内容主要围绕教材展开,学生甚至能在书上找到标准的答案。这样容易使教师能够针对自己的兴趣点对教学内容做出“多变”的处理,或增添无用的信息,或删减重要的理论,产生考核内容与教学内容脱节的现象。考核内容与教学内容不能有机结合起来,“考”的和“教”的相互脱离,直接导致教师既没有完善、补充自身知识结构的动力,学生也丧失了学习的兴趣,有的学生甚至不用听课最后也能考核合格,这样就难以获得良好的教学效果。
2.考核主体单一
考核过程的主观性较强考核主体是在考核过程中起主导作用的个人和单位,考核主体决定着考核的内容、指标、结果等全过程。目前,大多数高校的“基础”课考核都以任课教师为考核主体,以学生为考核对象。通常情况下,学生的学习考核没有其他考核主体的介入,既无其他教师和单位的参评,更不允许学生互评。任课教师“大权独揽”,决定着学生最终的考核结果。由于考核主体单一,考核过程中的主观性就在所难免。有的教师会根据与学生的亲疏关系决定着对学生评价的高低,特别是在“平时成绩”部分,教师可能对学生随意做出加分或减分的决定。考核主体不受监督,考核结果就会有失公允,这样的考核结果学生难以认同,反而会增加学生的对立情绪,失去对学习的信心。
3.考核方式以终结性书面考试为主
忽视了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长期以来,我国高校对学生的“基础”课考核通常是以书面考试为主,书面考核成绩的权重往往占总成绩的60%以上,有的院校高达70%。教师偏向于测试学生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但是都仅仅局限于“纸上谈兵”,学生对诸多问题的论证缺乏现实的体验和相关数据的论证,发表的观点没有说服力,考核结果并不反映学生的真实思想道德水平,思想道德品质欠佳的学生也可能在书面考试中分数遥遥领先。“基础”课教学效果的体现,不但需要学生从理论认知上给予确认,还需要考察学生在具体社会实践中的行为能力。尽管高校的思想政治理论课侧重于理论知识的讲授和掌握,但是学生道德水平是否得到提升,法律意识是否有所增强,这都离不开社会实践的检验,只有在具体的社会场境和动态的活动过程中,他人才能对学生运用道德观、法治理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进行客观评价,忽视学生社会实践能力的“基础”课考核不能完全实现教学目的。
4.期终笔试中的主观题不能提升学生的思维能力
在“05方案”实施以前,许多高校对“基础”课的考核侧重于考查学生对书本知识点的掌握程度,判断题、选择题等客观性题型占据大量分值。“05方案”实施以后,大多数高校对考核方式进行改革,偏向于对学生进行理论与现实相结合的能力测试,主观性题型增多,有的甚至不再使用客观题。但是,主观性题型的增多并非意味着学生对知识运用能力的增强。由于许多主观题庞大而笼统,学生在思考时不知从何入手,不知从哪个角度作答,最后回答的内容要么僵化、呆板,没有逻辑性和创造性,要么没有理论深度、十分肤浅,导致学生的理论素养与思维能力都无法得以提升。
二、构建“基础”课教学的“立体动态式”考核模式
教学考核是推进教学过程,实现教学目的的重要环节,必须借鉴国内外的教育理论,结合我国“基础”课的具体教学实际,构建一套既便于操作,又科学合理的“立体动态式”考核模式,以促进教师“教”和学生“学”的有效性和能动性。
1.横向:以政治、思想、道德、法律、心理等问题为考核
内容教师要明确“基础”课的教学目的是帮助培养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形成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法律素养。教学考核的内容必须围绕政治、思想、道德、法律、心理等方面展开。其一,在政治问题中,突出考查学生对党、国家、民族、社会、集体、个人等关系的认识及相互之间矛盾冲突的解决。其二,在思想问题中,要涉及人生目的、理想、价值、态度等内容的澄清与梳理。其三,在道德问题中,要弄清楚有关社会领域、职业领域、家庭领域中各种规范的内涵和意义,对自律、他律、利益、牺牲等要有深刻理解。其四,在法律问题中,要涉及如法治、权威、权利、义务、责任等内容的剖析。其五,在心理问题中,要关注大学生在人际、情绪、意志、社会适应等方面遇到的难题。需要指出的是,考核要着重于“问题”导向,以“问题”带“理论”,理论为问题服务,理论的学习最终是要解决现实问题。教师不应局限于教材,只要能解决现实困难和社会难题的理论和内容,就可以纳入考核的涵盖范围。这样,在全方位的“基础”课教学考核内容的指引下,教师和学生都会激发起积极性和紧迫感,主动阅读大量文献,对教材中与课堂外涵盖的知识进行广泛的了解和研究,努力针对五个方面涉及的现实问题做出合理、科学、完整的阐释。
2.纵向:以思维能力与行动能力的动态转化为考核
标准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基础”课的考核都应当以思维能力与行动能力的动态转化为标准。对所有学生的评价,既要看他是否有应用理论思考、解决现实问题的思维能力,还要看他是否具有在生活实践中采取正确行为的行动能力。如果高水平的思维能力与极强的行动能力能相互转化、相互促进,那么学生“基础”课程的学习就达到了教育所期待的目标,应获得较高的评价。其一,思维能力的提高:静态的评价标准。思维能力,是指学生对各种社会现象和社会关系进行认知、判断、价值取舍和选择的思维活动能力。思维能力直接指导行为的践行,体现学生思想道德水平的发展,它是体现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素养的重要标准。“基础”课对学生思维能力的考核应当集中体现在教学中对课堂提问的分析上,体现
在对课程论文的论证上,还应体现在对期终笔试关于主观性问题的阐述中。教师对问题的设计要做到符合科学规律和形式逻辑,慎用单一、笼统的提问方式。如:针对摔倒的老人无人搀扶的社会现象,不能简单地问“同学们的看法是什么?”,应当就现象产生的诸多原因、解决问题的对策和个人的价值取向等分别进行提问,让学生剖析社会规范、明晰善恶判断并果断进行价值取舍。问题的设计一定要详细、具有指导性,要启发学生做“抽丝剥茧”式的论证和环环相扣的推演,利用综合性学科知识作为解题的“工具”和“钥匙”,使学生对问题的论证具有说服力和创造力。经过对问题的深入思考和回答,学生的思维能力得以体现,理论水平的高低一目了然。学生通过这样的考核过程所得到的评价公平合理,教师削减了主观性判断,使学生更能信服。其二,行动能力的增强:动态的评价标准。行动能力主要是指学生在生活中践行理论认知的能力,它是学生思想道德品质的最终体现,道德思维能力的提高也需要通过行动能力的增强来具体证明。思维水平高、论证问题能力强,并不代表在学习生活中可以果断践行。个体在真实的社会生活中践行高尚的道德行为难度巨大,需要克服利益的诱惑、自身不强的意志力,还需要承受外部环境带来的各种压力,要在深刻的认知下,饱满的情感中,在坚定信念的支撑下才能表现为“利他性行为”。因此,对学生在行动能力方面的考核必须成为“基础”课的重要考核部分,对学生行动能力是否增强的评价也必然成为考核的重要标准。教师除了设计课堂考核、论文考核和期终卷面考核等形式外,必须设计学生在社会调研、社区服务、公益活动等实践考核方式,以学生在实践行为中的记录、照片、影像资料为依据,发现学生在实践中的积极性如何?是否是真情实感?行动的有效性和持续性怎样?在动态的行为中对学生进行评定。
3.空间上:以“走向社会”与“回到课堂”为考核方式
为了避免考核的单一性和主观性,增强考核的全面性和客观性,考核的场地、主体都要有选择地增加。其一,走向社会:接受他人的评价。由于学生在社会生活中的知行转化能力必须作为考核的关键标准,那么对学生思想道德整体状况的评价就无法仅仅以课堂表现和书面成绩作为依据,还要参照课堂之外的真实行动状态,才能得到全面客观的结论。教师可以用以下方式鼓励学生参与社会生活和道德实践,接受社会和他人的评价。参与社区服务。让学生以小组为单位进入社区进行服务,包括:提供法律咨询、专业技术服务、调节家庭纠纷、优化环境卫生、提供空巢家庭的家政服务等。让学生在无私奉献中体会人生的价值和道德的深刻内涵。可以参与社会公益活动。让学生深入到社会更为广泛的机构和组织中,对社会弱势群体进行关怀。可以让接受服务的个人和单位对学生的行动表现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就学生服务的次数、态度、质量等进行评分,切实考查认知与行为的一致性和道德行为的长期性,让社会和他人的评价成为学生整体思想道德考核结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二,回到学校:接受同学和老师的评价。在增加社会考核主体,让学生接受社会评价的基础上,还要让学生回到学校,接受同学和其他学科任课教师的评价。首先,接受同学的评价。同学们之间在学习和生活中相互了解,对对方的思想道德品质有客观公正的评价。既可以对对方的平时表现进行评价,也可以选出代表,对学生在社会实践中的行为进行评价。其次,其他任课教师的评价。在日常的学习和生活中,学生不但接触到“基础”课教师和同
学,其他任课教师,特别是辅导员对他们思想道德状况也有认识,他们的评价也将作为“基础”课考核结论的重要依据。考核主体增多,考核方式发生变化,学生的思想和行为都会表现得更全面、具体,对不同学生不同层次的思想品德状态了解更为全面,这不但使考核结果可信度更高,还让学生对考评结果的认同度增强,并对认识自我品德方面的不足进行反省和改善。
4.时间上:以学期分段滚动测评为考核过程
个体优良思想道德品质的形成不是一蹴而就,而是一个长期形成、发展的过程。对学生“基础”课的考核不应是教学的最后一环,应当将考核融入教学中,形成一个长期、分段、滚动测评的考核过程。既要看学生最后期终考试的理论成绩,也要看平时在课堂内外的常态行为表现。将形成性考核与终结性考核相结合,重视对学生学习过程中的考查和评判,随时关注学生思想道德的知行状况。不断反馈的学习信息让学生提高自我反思、自我完善的能力,变考核的对象为学习的积极参与者。
[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论文]
篇3:道德与法律为主题论文
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关系是历久弥新的话题,基本上可以说法律是道德的最低线,而且法律和道德之间不是那么的泾渭分明,下面为大家分享了道德与法律的论文,一起来看看吧!
关键词:法律论文
法与道德属于上层建筑的不同范畴。法律属于制度的范畴;而道德则属于社会意识形态的范畴。法律规范的内容主要是权利与义务,强调两者的衡态;道德强调对他人、对社会集体履行义务,承担责任。法律规范的结构是假定、处理和制裁或者说是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而道德规范并没有具体的制裁措施或者法律后果。法由国家的强制力保证实施;而道德主要凭借社会舆论、人们的内心观念、宣传教育以及公共谴责等诸手段。法是按照特定的程序制定的,主要表现为有关国家机关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文件,或者是特殊判例;而道德通常是潜移默化的。法必然要经历一个从产生到消亡的过程,它最终将被道德所取代,人们将凭借自我道德观念来实施自我行为。
一、道德与法律的学理含义
(一)道德的含义
从唯物史观的角度来看,道德根源于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恩格斯讲:“一切以往的道德论归根到底都是当时的社会经济状况的产物。而社会直到现在还是在阶级对立中运动的,所以道德始终是阶级的道德。”这表明道德的内容最终由经济条件决定,并伴随经济的发展而有相应的变化;基于不同的物质生活条件的不同社会集团,有着不同的道德观,在阶级社会中的道德具有阶级性。因此,我们可以把道德简单的概括为:道德是生活在一定物质生活条件下的自然人关于善与恶、光荣与耻辱、正义与非正义、公正与偏见、野蛮与谦逊等观念、原则以及规范的总合,或者说是一个综合的矛盾统一体系。
(二)与道德密切相关的法律的含义
没有亘古不变的永恒道德,也没有亘古不变的永恒法律。所以我们可以将法律定义为:在主观方面,法是国家意志和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在客观方面,法的内容由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前者体现了法的国家意志性和统治阶级意志,后者体现了法的物质制约性。法就是这两个方面的矛盾统一体。
二、道德与法律的辩证关系
道德与法律是社会规范最主要的两种存在形式,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两个范畴。
(一)二者的区别
1.产生的条件不同。原始社会没有现代意义上的法律,只有道德规范或宗教禁忌,或者说氏族习惯。而道德的产生则与人类社会的形成同步,道德是维系一个社会的最基本的规范体系,没有道德规范,整个社会就会分崩离析。
2.表现形式不同。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一种行为规范,它具有明确的内容,通常要以各种法律渊源的形式表现出来,而道德规范的内容存在于人们的意识之中,并通过人们的言行表现出来。
3.作用机制不同。法律是靠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而道德主要靠社会舆论和传统的力量以及人们的自律来维持。
(二)道德与法律的联系
其关系具体表现在:道德是法律的评价标准和推动力量,是法律的有益补充。第一,法律应包含最低限度的道德。没有道德基础的法律,是一种“恶法”,是无法获得人们的尊重和自觉遵守的。第二,道德对法的实施有保障作用。“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执法者的职业道德的提高,守法者的法律意识、道德观念的加强,都对法的实施起着积极的作用。第三,道德对法有补充作用。有些不宜由法律调整的,或本应由法律调整但因立法的滞后而尚“无法可依”的,道德调整就起了补充作用。
三、以七宗罪为视角看法律与道德
影片中发生的冲突就在于,凶手John Doe根据基督教义有一个关于人生的标准,并以之去评判社会和他人DD他认为社会堕落了,有些人罪该处死。而反过来,社会则认为他杀了人,他是罪犯。可以想象,关于人的终极性问题,不同的人是有不同的看法的,相互间差异可能很大。可怕之处在于,有的人以自己的所想作为绝对坐标,去采取行动。尤其在这个人类已经掌握了足够的自我毁灭能力的时代,其后果很可能是离人类覆灭不远。希特勒、911的制造者以及影片中的John Doe是这类人的典型,如果他们掌握了可以毁灭地球的武器,后果会是什么?所以今天的我们尤其要提倡宽容和宽恕。
法律的变迁告诉我们,法律并没有确定的标准,一切都在变化。在我对德里达的阅读中,我也发现他对问题进行判断时,他的标准就是没有(确定的)标准。在很多阅读和思考中我也能发现这种理路。再如前面一位嘉宾点评人所讲的,犯罪行为的发生往往是一系列客观因素(包括生理特征、生长环境等等)的结果,即如此社会为什么还要惩罚他们,甚至要剥夺他们的生命呢?其实,法律就是为了解决一些社会问题而生的,是无可奈何的选择,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对和错在很大程度上是相对的。法律世俗的,基本忽略终极目标或标准的问题,所以法律人也基本没有必要去考虑人或人类或者宇宙之目的等问题。
贪食、懒惰、淫欲等都是人之常情,为什么在教义里把它们说成是罪。我的理解是,在早期社会,由于生产力极其落后,人类可以支配的资源(可直接用来满足生活以及繁衍后代需要的资源)稀缺程度很高,这些禁欲性的教义可以减轻人类为争夺资源发生的争斗,从而可以把精力更多地投入到生产创造中去(这样的族群才更有可能在长期的自然选择中延续下来)。而在现代社会,用于满足基本生活需要的资源其稀缺性问题基本不存在了(越穷的国家和地区就越接近前述的早期社会,其禁欲教义必越发达),所以在现代社会这些教义的影响力随之下降也是必然的DD进入了教义中所谓的堕落时代(市场经济是张扬个人欲望的)。
[道德与法律为主题论文]
篇4:学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心得体会
时间如流水不知不觉中已经到了大二,在朦朦胧胧中度过了大一的生活。在学习、生活、以及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中有太多的问题。为了帮我们解决这些学习与生活中的问题,学校为我们开设了相应的课程,在老师的讲解下我们明白了很多也懂得了很多。
经过陈老师一学期的细心讲解于教导,使我明白的自己应该怎样做该做什么。下面我谈谈学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程后的心得于体会。
我觉得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课程是生动而实际的,老师从我们的心理实际出发给我们传经授道,为我们的大学生活增添了很多清新的气息,为我们今后的人生发展坐下了坚实的基础。当我听到那些国家腐败官员落网时,我真的感到大快人心;当我看到那些成功人士的事迹时,我真的感觉到一股强烈的震撼,我意识到自己在学习中得来的乐趣和懂得法律的好处。
此门课程的开设是贴近大学生心理实际的,它对大学生的心理塑造和自我认识有着重要的意义。首先,加强对思想道德与与法律基础的学习有助于大学生实现从中学到大学的转折,更好地适应大学的学习,完成大学期间的发展任务。从中学到大学的转折,是大学生人生发展中的一个重要阶段,将经受多方面的新考验。它既是一种挑战,同时也意味着发展的机遇。然而,由于当代社会背景以及个体特点及其经历的原因,近年来大学生在这一转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更为突出,严重地影响大学生教育任务的完成及个人的全面发展。通过学习“思想道德修养”课程,有助于大学生提高自我素质,增加应对现实中各种挑战的能力,尽快适应新的学习生活环境,完成大学期间的各项发展任务,成为社会发展的有用之才。
其次,加强对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的学习有助于青年学生积极探讨人生的具体问题,从生活实际出发,解决学习生活中遇到的问题,不断提升自己的道德素养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随着大学生离开家庭并逐渐融入社会,他们将面临越来越多的有关个体和社会发展的具体问题,并引发有关人生和社会问题的相应思索。“思想道德修养”课程针对大学生发展过程中的这一特点,从大学生在大学期间面临的具体问题出发,进而透过具体现象探讨人生和社会发展的哲理问题,将有助于青年学子拨开市场经济的迷雾,避免西方资本主义价值取向的干扰,确立正确的人生态度、人生目的和人生价值,从而为自己的成才拨正航向。
最后,通过对“思想道德修养”课程的学习,还将有利于青年学生不断地完善自己,实现自我的新境界。修身养性向来是中国知识分子的重要境界,它既是青年人个体发展的目标,同时也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重要保证。当代大学生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过程中承担了重要责任,党和政府对此也寄托了殷切希望。通过课程的学习,将有助于青年学生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汲取世界各民族文化的精华,并在当代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实践中不断提高自身的素养,做一个高尚的人,做一个摆脱了低级趣味的人,无愧于时代与民族的重托,真正展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思想道德修养”课程是融教学与实践于一体的,作为一名大学生,在接受了对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课程学习以后,我更加明确了自己的人生定位。我深知自己的肩负的使命。我们生在和平的年代,我们应该感到庆幸,但我们也不能忘记历史。前事不忘,后事之师。继续继承爱国主义传统,弘扬民族精神。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是中华民做生生不息,自立于民族之林的强大精神动力。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继承爱国主义传统,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做一个忠诚的爱国者,是对当代大学生的基本要求。
“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弱,则国弱。”通过对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我们对把自己的人生价值摆在与国家命运相关戚的高度,努力学习科学文学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道德素养和法律意识,做一名对人类对社会有益的建设之才。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是一门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修养教育课程,能使我们21世纪的大学生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形成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将自己培养成为现代化的四有新人。
篇5:思想道德与法治论文
1.巧用教材,引领学生叩开生活之门
教材贴近学生的现实生活,因此教师在课堂教学中要善于使用好教材,推开那扇门,走进学生的生活。如一年级《品德与生活》教材中编排的我们的校园主题活动。教材用半个页面呈现了一组校园生活场景,有教师办公室、医务室、门房、厕所、饮水处、大队部、图书室。一旁的小兔贝贝说着:试着和同学一起找自己学校里的这些地方。每找到一处给自己奖励一朵小红花。很显然,教材直接传递给我们这样的信息,通过找一找等教学活动,引导刚入学的小学生尽快熟悉学校的环境。在课堂教学中,很多老师也是这样做的。小伙伴们也很快地找到了校园里各处地点。试着想一想,教学真的就这样圆满结束了吗?我们都知道,当上这节课的时候,孩子们对厕所等与他们校园生活紧密联系的地方早已知道了。我们的课堂教学对学生生活的引导与提升到底体现在哪里呢?或者说体现得充分吗?其实,仅仅找到这些地方还不是教材所要传递给我们的完整的意思。对照《课程标准》我们不难发现,熟悉学校环境,能利用学校中的设施解决自己的问题。是内容标准中健康安全地生活的具体要求。在教材中,图画、照片等是教材主要的语言形式,其实教材所要表达的还有很多言外之意。如果说图画、照片等呈现的贴近学生现实生活的场景是教材所要表达的显而易见的意思的话,那么探究言外之意则是教师在课堂教学中使用好教材的重要环节。 像教材中所呈现的那紧闭着的写着男女的厕所大门一样,刚入学的孩子知道厕所在哪里固然重要,但一年级的新生会上厕所吗?有谁推开那扇门指导他们会用、用好厕所里的设施呢? 这就是一个盲区学生生活中急需指导与关心的关键所在。当我们推开那扇门,进入孩子们的天地时,会发现那是一个大有作为的天地,我们的《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课程的价值在那里有很好的体现。
2.关注细节,培养学生对生活观察的习惯
《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的教学是以学生的生活经验为基础的,课堂教学中离不开学生对生活的观察,只有通过对生活的观察,才能调动学生已有的生活经验,也只有通过对生活的观察,才能扩大学生的生活体验。然而,学生对生活的观察能力又有着明显的年龄特征。一般来说,低年级是儿童想象活动的敏感期,他们的观察总会伴随着丰富的想象,容易脱离现实生活;中、高年级学生逐步进入观察活动的敏感期,他们会越来越多的观察到细节和变化,因此《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课要根据学生的年龄特征,有针对性地指导学生对生活的观察,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对生活观察的学习习惯。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对生活观察的学习习惯要引导学生从观察身边的生活开始。留心处处皆学问,但学生的生活经验和观察角度往往会对身边的现象熟视无睹,在课堂教学中教师必须从点点滴滴入手,帮助学生学做生活的有心人。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对生活观察的学习习惯,首先要引导学生从生活中的细节展开。由于学生的年龄特征,学生对生活的观察往往容易忽视细节。而细微的生活细节正是有实效的道德教育展开的生长点。因此,在课堂教学中,教师要逐步培养学生不放过生活细节的观察生活的习惯。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对生活观察的学习习惯,还要让学生学会从多角度观察生活。观察总会遵循一定的角度,这样又容易造成主观观察与现实生活的落差。因此,学会从多角度观察生活、全面地观察、带着思考的观察是良好的对生活观察习惯的重要方面。在课堂教学中,教师要注意通过交流,不断丰富学生观察生活的'视角。如教学二年级
《秋天在哪里》的找秋天内容,教师引导学生从身边的变化感受秋天,学生从学校里的树叶变黄了、天气凉了进而观察身边的生活现象:稻子成熟了;水果多了;农民忙绿了;螃蟹肥了;蛐蛐唱歌了;秋风伴奏了这样的交流展开后,丰富了学生的观察角度,引导学生从身边的生活细节展开观察,学生对季节的变化、对生活的影响的感受也随之加深了。更为重要的是,在这样的课堂教学中,学生对生活观察的学习习惯得到了良好的养成。
3.揪住问题,让学生到生活中去体验
实践德育教育的核心是培养道德思维能力,促进学生自我教育能力和道德辨析能力水平的提高,这就要求教师在德育课堂教学中,在教学内容的选择、方法的运用、问题的设计上都要重视和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当学生的思维被道德情境激活时,要让学生充分发表自己的见解,发挥自己的内在的创新潜能,拓宽认识和思路。老师切忌按自己备课的固定思路去引导学生,应诱导他们从多种角度看问题,同时注意接纳不同的价值观,把握好价值取向的多元化尺度。让学生学会灵活运用已有的道德知识去分析所面临的事件或问题,学会在开放的社会现实中灵活解决问题,选择正确的行为方式。学生的一些认识和新的道德观念在生活中是否能得到广泛的认同,这是儿童道德认识和道德行为实践产生冲突的根本原因。儿童的一些正确的、善良的思想在现实生活中往往会遇到各种挫折,这使他们对思品学习产生怀疑。因此,我们的教学所给予学生的不应是一个简单的结论该怎么做,而是要让学生亲自去试一试你会怎么做?人们会有什么评价,从而在生活实践中真正树立正确的是非观、善恶观,建立起自己的道德标准。例如我在教学四年级《品德与社会》时,就碰到这样一道讨论题:在你的生活小区里遇到陌生人向你问路,而无论你怎样说他都不懂,那你应该怎么办?我先让学生带着自己的思维、道德观念、生活经验说出自己的看法,接着让他们进行探讨、辩论,最后师生共同总结,达到知行统一,取得了较好的教育效果。因此,我认为我们的教学应该向生活开放,让学生到生活中去体验、实践,才能更好地发挥思品课程的重要作用。
篇6:思想道德与法治论文
一、内容和形式的选择
适当的内容是实践活动是否必要的先决条件;适当的形式决定了实践活动能否顺利进行并取得成果。因此,思想道德课必须选择实践内容和实践形式。
1.结合教科书中提出的行为锻炼要求。行为锻炼是根据教科书知识的教育目标,组织学生参与各种具体活动,逐步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是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结合教科书的要求,行为锻炼可以从以下两种形式开始:一种是在学校开展活动。例如,与学校组织、学生会密切合作,从纪律、卫生、礼仪等方面,引导学生广泛参与遵纪守法的好学生、文明礼仪从我开始、雷锋等主题创造活动,促进学生的道德实践,丰富学生的情感体验、感知和理解思想道德价值要求,逐步形成正确的道德观和良好的行为习惯。充分利用学校的劳动技术基地,引导学生积极参与种植育种,开展废物回收活动,对学生进行集体主义、热爱劳动、节俭等方面的教育,即组织学生进入社会,创造社会成果和其他理论成果,加深化社会实践。珍惜来之不易的理论成果。
2.围绕学生的知识、信仰和行动之间的矛盾。思想道德课作为道德教育的主要渠道,在教学过程中始终存在着知识与信仰、信仰与行动之间的特殊矛盾。教师传授给学生的马克思主义原则、观点和其他社会知识是否能被学生接受并转化为动力。因此,教师应充分发挥调查、访谈、讨论等活动
让学生带着疑问走向社会,通过疑问的消除来增强理论的可信度和说服力进而提高学生的思想认识水平。例如,现在农村推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学生的印象中就是单干,各家搞各家的活,各人挣各人的钱,先富起来的人怎么会去带动后富的呢?这时,教师可以组织学生到附近村庄访问几家先富起来的典型,比如烟叶种植专业大户。学生通过访问就会明白:该专业大户的成功使周围的人感觉到种烟有利可图,而且烟叶的栽培、管理、采摘、烘烤又有现成的经验可学,技术上没有问题,于是有条件的人也会去种植烟叶,进而从中获益。这样,种植烟叶就成为当地农民致富奔小康的一个好项目。类似这样的项目多了,农民收入的渠道就宽了,经济来源就有了,生活也就逐步富裕起来了,从而使共同富裕逐步成为现实。
3.根据学生兴趣要求。心理学认为:当一个人对某种事物或活动产生积极追求愿望时,内心活动总是十分活跃的,这时候容易接受外界影响。因此,政治课教师在完成课堂教学任务的基础上,应结合生活实际,根据学生自愿的原则,组织学生开展一些兴趣小组活动。开展活动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教师先在课堂上集中讲解,课后学生按老师的要求分散实践。例如,同在一个村里生活,为什么有的同学家境较好,有的则家庭经济困难?教师可以先在课堂上集中讲解人口数量、勤劳程度、科技水平、社会关系等诸多因素对家庭经济状况的影响,然后指导学生从这几个方面去对自己较熟悉的同学、朋友或亲戚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分析,从而明白计划生育、勤劳发家、科技致富、互相帮助的'重要意义,并进而扩大到对一个镇、一个县(市)、一个地区进行经济状况分析。另一种是由教师直接带领,集中进行参观、访问、社会调查等活动。例如,讲完违法犯罪方面的法律知识后,教师可以组织学生走访附近的派出所法院等执法部门,了解犯人(尤其是学生熟悉的)违法犯罪的原因、过程及受惩处情况,有条件的再组织学生到劳改场、监狱等地方了解犯人服刑情况,从而潜移默化地增强学生遵纪守法意识。
二、课内和课外的协调
学科实践活动是一个系统工程,它的成功既需要课堂上教师的精确讲解,也需要课堂外教师的精心指导。课内精讲是前提。俗话说:磨刀不误砍柴功。教学也是同理。开展实践活动的目的是为了让学生更好地理解和接受教材知识,因此课堂授课质量如何,直接影响到活动能否顺利地进行。教师把课本知识点讲解清楚了,学生开展起活动来才会得心应手,若有疑,这疑才是真疑,在此基础上开展的实践活动才更具针对性,更能达到理想的教育效果。
课外指导是关键。学生是实践活动的主体,教师的任务是导而不包,因此在活动过程中教师要善于组织学生朝着既定的目标前进。例如,每次活动开始前,教师都要指导学生制定好详细的活动计划,预想在活动中可能出现的情况和问题,拟定应对的对策和方法,从而使学生在活动过程中心中有数,胸有成竹。在活动中学生得到的体会和认识,有的是积极的、客观的、正确的,有的则是消极的、主观的、错误的,教师应及时给予点评,对的肯定,错的指出症结所在,以提高学生观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并潜移默化地增强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活动结束后,教师应及时开展活动小结或总结,让学生把体会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表达出来,从而实现思想的升华。有条件还可召开表彰会或举办成果展,这既能让学生看到和感受到自己的劳动成果,也有利于增强他们下一次参加实践活动的兴趣和积极性。
论文关键词:思想品德课程实践活动《课程标准》思想道德水平综合能力政治课教师学习兴趣思想品质。
论文摘要:大诗人陆游说过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思想品德课中开展好实践活动,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有利于学生思想品质的提高。新编义务教育思想品德课教材,都安排有一定量的活动要求。增加用于活动和社会实践的课时,是新的《课程标准》和教材的显著特点。因此,我们每一位政治课教师都要积极结合教学内容开展实践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增强对思想品德课程的兴趣,培养综合能力,提高思想道德水平。
篇7:法律与公共关系论文
法律与公共关系论文
一、公共关系学与法学之间的发展关系
公共关系学的主要研究对象是社会公众,法律亦是如此,其服务的对象也是社会公众,所以在公众的主导作用下,两者管理、约束社会的沟通关系作用很强。法律的强制作用和约束作用能够增加政府在公共管理中的职能作用,由此可见,公共关系与法律关系的研究和项目开发是促进和谐社会主义发展的原动力。
二、网络时代背景下公共关系与法律的融合
对上文案例进行简要分析可知,网络时代背景下政府、企业以及社会公众对公共关系的维护重视程度都非常高。解决社会矛盾、保持法律公信度是政府开展司法公正的重要手段,所以在这种社会矛盾中,公共关系仅依靠道德关系已无法完成既定的法律规范目标。由此可见,要想提高公共关系与法律的融合程度仍需做以下几方面改革:
(一)统一约束机制
公共关系与法律的约束内容相当,在调节公众与社会相互作用的同时,具有社会性质特征的管理因素在法律关系上并不存在具体的冲突和矛盾,所以从合作整合上看,公共关系与法律都具有双重属性,人与人之间的调整关系需要具有很高的内力作用和价值。在约束作用下,行政手段在公共关系中必须采取合适的方法,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有效解决公共关系与法律之间的矛盾。我国政治经济体制在法制建设方面具有很强的主导能力,公民对法律的认识和理解可以促进公共关系格局的变化和发展。利用新媒体技术参与到法律宣传工作中,可以为公众建立一个良好的法律沟通平台,满足社会的发展需求,为社会公共关系提供一个稳定的、具有实效功能的约束机制。
(二)调整公共关系的研究意义
强化公共管理作用与法律关系的合作能力不仅能够体现出国家发展的.价值取向,还能有助于明确管理目标。从社会发展角度上看,传媒建设延伸的范围非常广泛,无论是在法律体系建设上,还是构建社会管理制度上,公共关系都可以体现社会体制的发展趋势。众所周知,公共关系与法律在构建体系上存在一定的共通性,所以相对于其他管理内容,司法部门与政府管理部门在司法管理上都能体现出对社会关系的控制能力。
(三)优化法制环境
执法部门与政府管理部门对社会公共环境的影响大体相同,所以将公共关系应用到法律体系中可以增加法律的执法力度,提高司法环境与社会环境的和谐关系。从理论科学上看,司法部门需要应用规范的执法队伍建设,使其在调整公共关系上承担一部分调和经验。在法制环境下,公共关系的自由创建能力非常强,无论是企业组织还是个人,公共执法能力都可改变并优化公民的生存环境。政治经济环境内容是公共关系主体,所以社会公民需要参与到民生热点话题、国家体制发展的讨论中,利用自身话语权,引导社会主义发展方向。
(四)采用新媒介技术
英特尔公司在新媒介技术上的应用价值非常高,在互联网无序环境的影响和作用下,信息的传播容量会大幅度增加,公民在享有一定编辑权力的同时,还形成了关系主导能力。在社会关系中,公民可以将自由创建的作品展现在个性化平台中,让自己成为公共关系的传播者和发起者。同时新媒介技术引入法律体系,也可以提高法律体系的结构稳定性。在公共关系与法律的融合发展中,民主、公正、法制社会主义构建意义也会明显增强。政府部门、组织以及和谐部门应利用新媒介技术丰富公共关系运行发展模式,在掌握其结构特征的情况下,提高网络时代环境中公共关系与法律体系的默契程度。
三、结论
通过上文对公共关系法律融合内容进行深入分析可知,我国民主社会对构建和谐社会主义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社会主义发展模式、制度构造、体制发展对公共关系与法律融合程度的影响是巨大的。本文以英特尔公司开展的创意周活动为例,深入剖析了在法制社会中,公共关系的能力必须依靠法律约束来实现这一目的。
作者:齐俣 单位:中国矿业大学 文学与法政学院
篇8:法律与道德论文
摘要:法律与道德的关系问题,在古今中外的社会、道德、政治和法律思想中,一直是个争论不休的热门话题。有的人认为法律即道德,违反道德的法律是“恶法”,不具备法的属性;有的人认为法律是法律,道德是道德,两者有严格的界限;另外的一些人则认为法律与道德有联系,但没有必然的联系。事实上,法律与道德有着密切的必然联系,两者在维护社会秩序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它们相辅相成,互为补充,相互渗透。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在新时期出现新的内容,两者的融合更加紧密,研究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对于现阶段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德治与法治的统一,维护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法律 道德 统一 法治
一、法律与道德的辩证统一关系
法律和道德都是人类社会特定经济关系的产物,法律属于社会制度范畴;道德属于意识形态范畴。两者都是调控社会关系和人们行为的重要机制。法律是由国家制定并强制实施的行为规范,道德是依靠人们的内心信念、传统习惯和思想教育调整行为的规范。两者各有所长,也各有所短。只有两者并立互补,协调发展,才能使社会、国家得以有效的维系和保障。
(一)法律与道德的内涵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一般来说,法律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法律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会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广义的法律则是指一切有权制定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国家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这里说的一切国家机关包括了各自、自治区、直辖市的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法律有四个特征。一是法律是概括的、普遍的、严谨的社会规范。二是法律必须国家制定和认为的。三是法律规定的权利与义务是国家认可和保障的。四是法律由国家强制力来保障实施的。
道德是人和人关系中表现出来的一种行为规范。道德一般有四个特性。第一是规范性。它是一种行为规范,是人们行为的一种标准。第二是渗透性。道德规范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第三是稳定性。道德规范的稳定性比法律还要强。一种道德观念形成的道德规范上百年、上千年不会变的。最后它与法律的最大区别主要是自律叫自律性。道德按它调节的社会关系领域来分类,一般可分为三类: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婚姻与家庭道德。道德的本质是社会成员之间、人与人之间关系最深刻的反映。它是人类文明的一种现象,最能反映人的本质的就是人和人的关系,是人类诞生、进化和成长过程中完善自己的一种尺度或一个标志。
(二)法律与道德的区别
道德与法律两者相辅相成,法律需要道德的支撑,道德需要法律的辅佐,但是两者也有区别:
一是两者调整的对象不同。道德和法律在调整对象方面的区别主要体现为:道德主要是通过对人们内心的信念和思想动机的调整来影响人们的外部行为;法律主要指向人们的外部行为,要求人们外部行为的合法性。具体来讲,道德命令是内在的、自觉的,法律史外在的、强制的。道德包含动机方面的考虑,要求人们根据伦理责任的意识行动,法律则不考虑潜在的动机,主要以行为的外在方面作为依据。
二是调整的手段不同。道德调整主要建立在社会主体的伦理认同和道德评价基础上,它通过社会舆论的批评与谴责及主体的自我反省促成主体遵守道德。法律调整主要通过有组织的国家强制力保证法律得到实施。法律对违法行为规定了强制制裁措施,在主体违法时国家机关就应当对违法者实施制裁。可见,道德的主要调整手段是社会舆论的压力,法律调整的主要手段是国家强制力。前者比较分散,后者则是有组织的。
三是调整的范围不同。道德调整的范围大于法律。许多行为受到道德的调整,但没有被纳入法律的调整范围,不为法律禁止也不为法律所保护。相反,违法行为基本上都是道德所谴责的行为。
四是两者的表现形式不同。首先,法律主要是以宪法、法律等确定性和规范性的形式表现出来的,道德则主要存在于人们的信念和社会舆论当中。其次,法律规范则是条文化的、比较具体,明确具体地规定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因此能够为主体提供明确性的指引。道德一般比较抽象、原则,没有具体规定行为模式及其法律后果。因此,法律体系的存在与范围可以通过权威性法律资料加以确定,可以为法律的实施提供明确而确定的依据,这是道德所不具备的品质。
(三)法律与道德的联系
法律与道德具有紧密的联系,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两者有共同的起源。无论是伦理学界还是法律史学界最终都找到了一个共同根源——禁忌。伦理学界根据人种志学的研究认为,道德形成的标志最初可以追溯到原始社会关于禁止通婚的规则。在原始人那里,道德最初就是以各种生产的禁忌和性交禁忌的形式出现的。同样是原始社会的禁忌,作为禁止性规范(勿为性规范),在法学家那里则被认为是“法律的源头”。如食物禁忌被看作是人类社会最古老的禁止性规范。
第二,两者的目的相通。法律与道德都包含维护社会秩序、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目的。义务的道德是对人类社会生存的基本条件的规定,愿望的道德表达了人类的道德理想,如善良、公正、诚实等。在法律发展史上,在法理学发展的各个时期,法律思想家们都强调良法与恶法之分,每个人都追求和向往良法治理环境下的国家,离开了道德,关于良法的`理论思考与立法实践就失去了依据。
第三,两者的内容有重合之处。道德一直是法律的重要来源,法律吸收了道德准则的内容,将许多道德规范转化为法律规范。这就克服了道德规范的不确定性和道德制裁的相对无效性,使道德规范能够获得社会有组织的强制力的保障。将道德转化为法律的,即“道德的法律化”现象存在于任何国家的立法之中,这就使两者在许多行为要求上展现出一致性。
第四,两者在功能上互为补充。法律需要道德的支撑,道德需要法律的辅佐。由于法律的他律性和道德的自律性特点,法律所不能及的地方通常由道德进行调整,两者在功能上有不同的作用空间,因此两者相互补充,共同维护着社会的安全和稳定。
二、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在新时期的特点
法律与道德关系在不同时期显示不同的特点,在新的时期,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出现了新的特点。
(一)法律与道德是变化着的、发展着的
法律与道德随着政治、经济的不断变化以及社会的巨大变迁而不断变化和发展,这既是事物发展的规律,同时也要求我们对于法律与道德的关系要正确理解和适用。因为在一段时期内,也许某一行为是符合道德的,但是到另一段时期后就变成了不道德的了;同理,曾经合乎法律的行为换到了另一个时间空间也许就是不合乎法律的;甚至有的行为曾经不合乎法律,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变成合乎法律的,如妇女的堕胎行为。
(二)法律与道德互相渗透,逐渐融合
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越来越高,人们的思想素质也随之提高,道德与法律的互相渗透和融合,即道德的法律化和法律的道德化的趋势愈发明显,法律与道德在一定程度上的相互转化,基本道德原则可转化为法律,长期存在的法律也可能成为社会道德的一部分。法律与道德的互相渗透,逐渐融合,是社会进步的表现,也符合法律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规律。
(三)法律中越来越具备道德基础与人性内容
法律的道德化和道德的法律化使得两者之间的配合更加紧密,加上人权观念已深入人心,使得法律在很大程度上具有广泛的道德基础,法律为了为了更好滴保护人权,在内容上也更加注重人性化的规定,以体现对人权、正义、效益与秩序等的追求,这是法制不断进步和完善的表现,同时也对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启示
(一)法律与道德建设应同时进行
由于法律与道德之间的渗透与融合已经越来越明显,必然要求法制建设和道德建设两者要同步进行,才能使得法律与道德之间不脱节。在法制的建设中要注重发掘法律中内含的道德情感因素以及情感成分,发挥法律的教育功能以实现综合治理;同时在道德的建设中要注重结合法律的教育功能,使得人们在内心更加富有理性,能控制自己的情感,从而提高自身道德修养,有利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二)立法活动要更加体现法治与德治的融合
法律是治理国家的有效工具,而立法活动则是打造这一工具的重要前提。在法律道德化和道德法律化的今天,法律的制定更应该体现与道德的融合。一是立法活动要将一般道德规范转化为法律原则,使道德规范具有法律属性和法律效力。二是立法活动要将某种道德规范直接上升为法律规范,即通过义务性规范直接反映特定的道德规范,如《婚姻法》中关于子女赡养父母、父母抚养子女并不得遗弃的义务性规定就是如此。三是立法规定准用性道德规范,使其成为国家立法的有效补充。例如,我国民事司法实践中不乏依习惯或道德规范认定特定行为合法与否的做法。
(三)进一步提高司法人员思想道德素质
“徒法不足以自行”。司法人员是实施法律的主体之一,其思想道德素质深刻影响到法律实施所取得的效果,因此,提高司法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对于法律的道德化具有重要意义。当前强调的“司法人性化”是人文关怀的集中体现,同时也是法律与道德逐步融合的结果。法律的实施要想取得预期的效果,必须拥有一批高素质的司法队伍践行法律的精神,即道德高尚的人才能真正地理解法律,崇尚法律,尊敬法律。“道德平庸的审判人员是对一国法律的嘲笑,而道德败坏的审判人员就是对国家法治的公开的践踏,因为每一个不公正的判决就是对人们法律热情与信仰的最为深刻的伤害。” 由此可见,司法队伍的思想道德素质对于实现法律的公平和正义息息相关,同时也对我国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实现法治与德治的结合具有重要意义。
四、结语
法律与道德两者之间既有联系也有区别,在当今的社会,法律与道德逐渐出现融合的趋势,法律道德化与道德法律化正是这种融合趋势最为明显的特征。研究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关系,使两者之间相辅相成,在各自的领域发挥应有的作用,共同为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服务。同时,我国要注重法治与德治的紧密结合,在立法、司法等方面要充分结合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关系,在这些环节中注入更加人性化的内容,以更好地体现人文关怀,这也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应有之义。
篇9:自考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建设考试分析
自考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建设考试分析
试题剖析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建设》课程自开考以来,已形成了相对稳定的考试风格,现通过对历年试卷归纳、整理,可以看到这门考试呈现出以下特点:
1、考试题型稳定
每份试卷都分为两部分,即客观题和主观题。其中,客观题又分为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主观题又分为简答题和论述题,所以,每份试卷总共有四种题型。
2、考试分值稳定
客观题和主观题各占50分。其中,单项选择题30分,多项选择题20分,简答题26分,论述题24分。所以,考试内容面广、量大,考生不可掉以轻心。
3、考试内容稳定
法律部分和道德部分各占50分。其中,法律部分有18题单项选择题、4题多项选择题、2-3题简答题、1题论述题;道德部分有12题单项选择题、6题多项选择题、2-3题简答题、1题论述题。所以,法律部分和道德部分在复习时,两者不可偏废。
4、考试范围稳定
历次考题从不超纲,不超出教材。所以,考生应当立足于教材,扎扎实实地自学和复习,不要热衷于做大量的习题,更不可心存侥幸,猜题押题。
5、评分标准稳定
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
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每题有2-5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或错选都不得分。
简答题,每题4-6分。评分要求是:问什么答什么,要点准确,层次清楚即可,不需要展开。如“简答民法的概念和原则”,共5分,其中概念1分,原则4个,各1分。
论述题,每题12-14分。评分要求是:回答概念、论述理由、阐明意义等层次。
例如:春季试卷中的论述题――中共十六大报告指出:要“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权。”总结我国现行宪法所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主要特点,联系实际阐述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应该如何正确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
评分标准:
(1)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特点(4分),即平等性、广泛性、一致性、现实性。
(2)将特点予以总结和解释(2分)。
(3)如何正确行使
第一,坚持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原则(2分);第二,不容许滥用权利(2分);第三,要自觉履行义务(2分)。
每一要点均要有适当的展开,两三句话即可。
(4)举例,如依法纳税,依法服兵役等(2分)。
自学途径
通过《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考试具有一定难度。自考学生要在较短的时间内掌握本课程的内容,并非易事,但是如果能够找到一条本课程的自学路径,那么,就能够获得事半功倍的自学效果。
这里,笔者以多年自考考前辅导经验,为更多的自考学生指点一条行之有效的自学路径,即通读、精读、熟读三级自学路径。在距离考试仅有一个月的时间里,考生们都已经经过了通读阶段,接下来就需要在某些章节进行精读与熟读。
(一)精读――边读边写(学会做笔记)
精读,是自学的关键,故精读应当用整块的时间来做。这里,笔者要特别强调的是,考生要学会做精读笔记。笔记应当能够提炼出教材中的知识点精华,以助于把知识点串连起来或对照起来看,以达到融会贯通的作用。那么,如何做精读笔记呢?
首先,态度要认真。既要在思想上认识到做精读笔记的重要性,又要在行动上做到不怕吃苦。因为做精读笔记要归纳、提炼和记录,自然要比通读费神费力,所以,态度要认真。
其次,方法要对头。坚决反对抄书。做精读笔记的目的,是要提炼和归纳教材中的知识点,达到将“厚”书读“薄”的境界。学生自学能够将“厚”书读 “薄”,就是水平,就是能力。具体做法是,先把某一章的章、节、目列出来,再把知识点分别填写在各自的节、目之中,最后,看看各知识点之间的逻辑联系。范例(第十二章):
第十二章 自我修养和人生境界
1、自我修养的内容:思想、道德、文化、审美、心理共五方面修养。
2、自我修养的`途径:学习、实践、完善共三个步骤。
3、自我修养的境界:自然、功利、道德、天地共四层境界。
4、自我修养的目标: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即做“四有”新人。
最后,前后要贯通。把这一章的笔记与“思想道德修养” 部分的“引言” 对照起来看,就能看出首尾相应。即“思想道德修养”部分,是围绕“如何做人及做什么样的人” 这一主题展开的。编书者大都是从宏观到微观,一一展开主题。如,前三章是宏观探讨,即人生的目的、价值、信念等;后三章从微观探讨,即应当如何做人,有什么样的修养,最后,指明要做一个“四有”新人。
通过以上笔记范例,考生若能掌握做精读笔记的能力,就能够将书本读得融会贯通,读得能够与编者对话,也就读出了高水平。当然,做精读笔记的能力,需要慢慢磨练,才能逐步提高。
(二)熟读――边读边记(学会记关键词)
要考出理想的自考成绩,还必须在考前两周内,将自己做的精读笔记熟记熟背。法律部分也好,道德部分也好,概念、原理都是要记要背的。当然,在理解的基础上归纳、提炼出关键词,记忆就会容易得多。记忆的诀窍有:把关键词串成一个顺口溜或编成一个故事,或者边背边划划写写,手脑并用,防止走神,或在记忆的基础上做一些练习题,检测自己的笔记对知识点的覆盖程度,以及自己对知识点的记忆程度。
总之,一份耕耘,一份收获,只有通过反复记忆,反复练习,才能在考试时顺利地答卷。
应试技巧
考生考试要过关还需要掌握一定的应试技巧。具体说来有以下几种:
(一)关于答题顺序
应当先做主观题,后做客观题。具体建议答题顺序为:简答题――论述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这是因为,主观题要求考生答题有一定的逻辑性和层次性,故先答主观题,可使考生在最佳状态下完成,考分会高一些。
(二)关于答题技巧
1、对于简答题来说,由于分值不大,大多为4-6分,所以,一般问什么答什么即可,要点清楚,层次分明,无须展开。
2、对于问答题来说,由于分值很大,大多为12一14分,故建议考生先打草稿,分要点,分层次。注意段落划分,切不可一逗到底。至少要论述“什么是”、“为什么是”、“怎么是”三个以上的层次,即概念、理由、意义等。同时,还应当注意行距适当,字体端正。只要考生做到要点正确,层次清楚,清晰整洁,就一定能够得高分。
3、对于单项选择题来说,因为答案是唯一的,所以,当考生对备选答案模棱两可、拿不定主张时,应当选择最有把握的、最正确的答案,实在不行的话,也可以用排除法筛选出最佳答案。
4、对于多项选择题来说,得分最难,因此,应当放在最后做。建议将答案与题目连在一起读,凡是读得通的都选上。切忌只选一个答案,因为那等于不选。
(三)关于复习计划
在自学当中,考生应当根据自己的工作情况,事先制定一份切实可行、周密细致的学习时间计划表,并严格执行。建议考生先从宏观上把握每一遍复习所需的时间,再从微观上细分到每一章、每一周、每一天的任务,切忌不按计划进行,否则,复习计划就是一纸空文。建议找一个志同道合的学习伙伴,互相鼓励,愉快学习。
综上所述,考生如果掌握了一定的自学方法和应试技巧,学习就能苦中有乐,乐中有趣,趣中有获。
篇10:主题班会——“法律与道德”
高一年1班主题班会——“法律与道德”
主题:“知法、懂法、守法”时间:12月6日参加人数:65人目的:通过这次班会,希望同学们能够知法、懂法、守法,更加深入的认识法律。内容与形式:采用抢答的形式,考题围绕基本的法律常识,内容涉及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具体形式:参赛选手共12人,2人一组,分为6组。比赛共分为3轮,第一轮淘汰2组(得分最低),第二轮淘汰2组,剩下2组参加第三轮比赛,决出冠亚军。题目:第一轮:1.我国《宪法》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人民代表是反映和执行民意的一种法定职务,它不是一种官职。a 官职 b 职务3.我国《宪法》第4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秘密受法律保护。”4.未成年人是指未满18周岁的公民。5.《宪法》第260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6.《残疾人保障法》第22条规定:“普通小学、初级中等学校,必须招收能适应其学习生活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7.我国《宪法》第55条第一款规定:“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8.公民更改姓名,必须向公安机关变更登记才有效。9.我国国家结构形式是(b)a联邦制 b共和制 c 单一制10.宪法规定,我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基本上是(a)a三级制 b四级制 c五级制11.我国行政机关“一府两院”中的“一府”是指国务院。12.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利机关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轮1.判断题:被免除刑事处罚的人,不能称为犯罪分子。 (正确)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条规定:“无名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予、报酬,他人不得已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为由,主张以上行为无效。”3.《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故意污损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以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4.《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8条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住、惩罚为主的原则。”5.我国《继承法》规定,法定继承的遗产继承顺序是:第一顺序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6.香港和澳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地方行政区,他们是属于中央人民政府所管辖的地方行政区域。第三轮:模拟法庭老王和老张家共用一堵围墙,有一次老王家的树的树根从围墙下面钻到老张家的地面上来了,破坏了水泥地,于是老张把老王告上了法庭。(同学们在激烈的讨论中未达成一致,最后求助于同学家长〈律师〉)判决如下:假设种树人为甲,被人破坏土地的人是乙。案例所出现的问题在民法上称为“相邻关系”。即甲在自己的院子里种树,因树根伸延,危及影响了其邻居乙的围墙安全或正常作用。乙方要求甲方消除影响并赔偿损失。应当说乙的理由在法律上是能成立的。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消除因树根对其围墙造成的不安全的影响,并应当赔偿其损失。民法上所谓的相邻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互相比邻的不动产(房屋土地、建筑等)所有人或占有人。对各自所有或占有的土地、森林、水源、道路等,使用、处分时,相互间应给予便利或接受限制的关系。在本案中,就是甲所种的树不能影响到乙的建筑的安全,如有影响就要给予一定的限制,即消除影响。任何一方不能只顾自己而影响他人的便利安全。处理相邻关系的法律原则是:(1)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这的利益; (2)公平合理;(3)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按照以上原则,本案的处理中应尽量从公平合理、并兼顾甲乙各方的利益,同时考虑树对美化环境的好处,如果该树对美化甲乙双方的环境都有好处,而双方的围墙不涉及危及乙方建筑物安全的,则可考虑协商解决——拆除围墙,让绿树给甲乙美化环境或再由甲方给乙方一定的补偿。如乙方认为甲方的树已危及自己住家的安全,不同意拆除围墙,执意要甲方将树移植,则也可考虑由甲方将树移植到不影响乙方围墙的地方,并负责将乙方的围墙修理好。总之,处理相邻关系应互惠互利,公平合理的原则,甲方在做到绿化美化环境时也不能影响相邻方乙方的安全。效果和体会:通过这次班会,同学们的确对法律有了更深层的认识,这种活动对同学的身心都有十分有利,以后应多搞这种类型的活动。篇11:主题班会――“法律与道德”
主题班会――“法律与道德”
高一年1班主题班会――“法律与道德”
主题:“知法、懂法、守法”
时间:
参加人数:65人
目的:
通过这次班会,希望同学们能够知法、懂法、守法,更加深入的认识法律。
内容与形式:
采用抢答的形式,考题围绕基本的法律常识,内容涉及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
具体形式:
参赛选手共12人,2人一组,分为6组。比赛共分为3轮,第一轮淘汰2组(得分最低),第二轮淘汰2组,剩下2组参加第三轮比赛,决出冠亚军。
题目:
第一轮:
1.我国《宪法》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人民代表是反映和执行民意的一种法定职务,它不是一种官职。
A 官职 B 职务
3.我国《宪法》第4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秘密受法律保护。”
4.未成年人是指未满18周岁的公民。
5.《宪法》第260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6.《残疾人保障法》第22条规定:“普通小学、初级中等学校,必须招收能适应其学习生活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7.我国《宪法》第55条第一款规定:“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
8.公民更改姓名,必须向公安机关变更登记才有效。
9.我国国家结构形式是(B)
A联邦制 B共和制 C 单一制
10.宪法规定,我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基本上是(A)
A三级制 B四级制 C五级制
11.我国行政机关“一府两院”中的“一府”是指国务院。
12.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利机关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轮
1.判断题:被免除刑事处罚的人,不能称为犯罪分子。 (正确)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条规定:“无名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予、报酬,他人不得已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为由,主张以上行为无效。”
3.《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故意污损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以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4.《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8条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住、惩罚为主的原则。”
5.我国《继承法》规定,法定继承的遗产继承顺序是:第一顺序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
6.香港和澳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地方行政区,他们是属于中央人民政府所管辖的地方行政区域。
第三轮:模拟法庭
老王和老张家共用一堵围墙,有一次老王家的树的树根从围墙下面钻到老张家的地面上来了,破坏了水泥地,于是老张把老王告上了法庭。
(同学们在激烈的讨论中未达成一致,最后求助于同学家长〈律师〉)
判决如下:
假设种树人为甲,被人破坏土地的人是乙。
案例所出现的问题在民法上称为“相邻关系”。
即甲在自己的院子里种树,因树根伸延,危及影响了其邻居乙的围墙安全或正常作用。乙方要求甲方消除影响并赔偿损失。
应当说乙的理由在法律上是能成立的。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消除因树根对其围墙造成的不安全的影响,并应当赔偿其损失。
民法上所谓的相邻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互相比邻的不动产(房屋土地、建筑等)所有人或占有人。对各自所有或占有的`土地、森林、水源、道路等,使用、处分时,相互间应给予便利或接受限制的关系。在本案中,就是甲所种的树不能影响到乙的建筑的安全,如有影响就要给予一定的限制,即消除影响。任何一方不能只顾自己而影响他人的便利安全。
处理相邻关系的法律原则是:(1)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这的利益; (2)公平合理;(3)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
按照以上原则,本案的处理中应尽量从公平合理、并兼顾甲乙各方的利益,同时考虑树对美化环境的好处,如果该树对美化甲乙双方的环境都有好处,而双方的围墙不涉及危及乙方建筑物安全的,则可考虑协商解决――拆除围墙,让绿树给甲乙美化环境或再由甲方给乙方一定的补偿。
如乙方认为甲方的树已危及自己住家的安全,不同意拆除围墙,执意要甲方将树移植,则也可考虑由甲方将树移植到不影响乙方围墙的地方,并负责将乙方的围墙修理好。
总之,处理相邻关系应互惠互利,公平合理的原则,甲方在做到绿化美化环境时也不能影响相邻方乙方的安全。
效果和体会:
通过这次班会,同学们的确对法律有了更深层的认识,这种活动对同学的身心都有十分有利,以后应多搞这种类型的活动。
篇12:思想道德素质教育与大学生就业分析论文
思想道德素质教育与大学生就业分析论文
【提要】在我国,大学生可以算上是社会的栋梁之才,但是近几年以来,大学生就业问题越来突出,这其中除了学生专业技能不扎实的原因之外,还有一个原因是现在的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不强,很多人开始怀疑我国的大学教育体制出现问题,从而导致了许多大学生在就业的时候容易被企业所拒绝。本文立足于大学生教学现状,试论思想道德素质教育与大学就业能力培养之间的关系。
【关键词】思想道德;素质教育;大学生教育;就业
在大学的学校教育中,学生都是成年人,都能够有独立的思维和思考,而且在大学学科教学中,希望学生能够培养的是离开校园,融入社会的能力。换句话说,就是大学生要能够有足够的就业能力。对于就业能力来说,它主要包括知识技能层面和思想道德层面,知识技能就是指学生在大学校园中,根据自己所学的专业,进行深入的挖掘从而形成的专业上的素养。然而在现在的社会招聘中,随着我国教育水平的不断提高,招聘单位也逐渐从原来看重学生的知识技能,慢慢转向于学生的思想道德层面。很多大学生在思想道德建设方面有所缺失,从而导致了被用人单位所拒。因此,面对这样的一个社会趋势,大学教师在对学生进行知识传授的时候,也要加大和重视对学生思想道德素质上的教育,只有这样才能培养出社会所需要的全方面发展的人才。本文将结合大学校园中相关的思想道德素质教育的案例,试论思想道德素质教育与大学生就业能力培养。
一、大学生就业难的原因
现在的大学生就业问题是越来越突出,这其中除了学生专业技能不扎实的原因之外,还有一个原因是现在的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建设不强。从思想道德素质教育角度出发去分析大学生就业难的原因,我认为有以下三个原因。大学生在参加用人单位面试的时候,给面试官的感觉是不会做人。我们所说的做人,并不是指学生在面试的时候,要走后门,给面试官送礼之类。这里说讲到的做人,是指学生在进行面试的时候,要有基本的礼貌。比如进入面试房间前,要敲门,面带微笑进行问好,在面试结束之后,也应该礼貌性的打声招呼说再见。可是这些最基本待人处事应该具备的素质,在很多大学生身上没有看到。很多大学生在面试的时候,往往是自顾自的来,回答完问题之后也自顾自的走。也许在许多年轻大学生看来,这是一种张扬个性的行为,但是在面试官看来,这就是一种很没有礼貌的行为,甚至会让人觉得这人没什么道德素质,或者是没什么教养。很多大学生在进行面试的时候,哪怕在面试的时候表现得很好,但是却也过不了试用期。因为在面试的时候,通过语言的交流获得应聘单位认可,但是到了试用期的时候,很多具体的行为和细节就会暴露出来,其中最明显的就是团队协作的能力。现在许多年轻人都是独生子女,做事情比较容易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做。但是在用人单位中,这样的行为是行不通的。想要做一个出色的员工,就必须要有良好的团队合作能力,换句话说,就是你要知道什么话什么时候该说,什么时候不该说,知道怎么和别人进行沟通交流,而不是单独只是凭借自己的意愿。除了上述原因之外,还有一个因素是现在的'大学生虽然年龄年轻,但是却没有一颗朝气蓬勃,想要向上发展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很多大学生在进入用人单位的时候,整个人就和要退休的老员工没有区别,每天踩着点上班,踩着点下班,领导让做什么便做什么,其余的一概不管。试问又有几个个用人单位愿意招收这样的员工进入公司或者是单位工作呢?
二、从思想道德素质层面去培养大学生就业能力
在以往的大学学校教育中,教师们往往都是重视学生的专业知识技能多过于培养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但是现在时代不同,一个没有良好思想道德素质的人,是没有办法在现在这个社会立足的,就更不用说他能够找到一份好工作。因此,学校教育要从现状出发,加强对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教育,去培养学生的就业能力。
(一)掌握基本素质――学会做人
在大学学校校园中,教师或者说学校,除了要教会学生基本的专业知识技能外,也要教会学生基本的做人道德。这其实在小学的学习阶段,学生就应该要开始学习和具备了,但是这一代的孩子,大部分都是独生子女,在家里都是被宠着长大的,加上各种知识的普及,学生在教师教育其的时候,动不动的就说要维权,因此,便导致了教师不敢过多余去干涉和管束学生,从而便导致了学生到了大学阶段思想道德素质上有所缺失,因而需要大学校园加以进行修正。例如,在大学的专业课程教育中,学校为了能够让学生形成基本的做人道德,可以让学生在每次上课的时候主动的对教师进行问好,在课程结束之后,依次有序的礼貌的对教师进行道别,并在教师离开教室之后再行离开教室。同时,要让学生在离开教室的时候,能够将物品按照原来的位置放好,每天的课程都按这样的方式来进行,从而通过日积月累,潜移默化帮助学生形成一个基本的做人道德。
(二)培养基础能力――团队协作
在大学课程的教学中,虽然说人数会比初高中教育时期相对较多一些,但是仍旧维持在一个教师能够掌控的范围之内。然而,在以往的大学专业课程教育中,我们看到的现象是,大学教师自顾自的讲自己的,下面的学生自顾自的玩着自己的手机,教师与学生之间没有交流,而学生之间的交流是在谈论着所谓的私事,从不涉及专业知识技能,就更不用说思想道德素质层面的团队协作了。因此,大学教师应该改变这种不良课堂的现象,在大学课堂的教学活动中,要多多创造机会,让学生与学生之间进行团队协作,从而培养学生的协作能力。如果说教师不给学生创造机会,让学生进行团队协作的话,学生自己是很难主动进行团队协作的,从而就不会懂得说去站在别人的角度思考事情,那么,学生在日后的就业时,就容易因为这一点而错失就业机会。可是,教师如何让学生进行团队协作呢?例如,大学教师在进行专业课程授课时,可以将班级上的学生进行分组,但是,因为教育的对象是大学生了,他们都拥有成人的思维以及想法,所以教师可以充分尊重他们的意见,让他们自行选择想要搭档的人,从而组成合作小组。然后,在进行教学活动时,教师可以给出相关专业知识上的课题,让小组内进行探讨与研究,其中,组内具体的分工教师让学生自己完成,不要过多参与,但这并不意味着教师要撒手不管,教师应在旁认真观看,及时给予学生指导。通过这样的方式,让学生能够在课堂教学过程中,掌握相关专业知识的同时,培养其的团队协作能力。
(三)形成基本信念――事业心和责任感
对于现在的许多大学生来说,他们都是家中的独生子女,父母对其教养的方式与其说是严格,不如说更多的是溺爱,因此,很多事情哪怕是学生的错误,家长没有及时地指出或是惩戒,就不能够让学生形成承担错误的责任感,加上现在很多家庭教育中,家长们都没有学生灌输一种事业心,造成了学生事业心的缺失,这两点急需学校通过教育进行补充。例如,学校可以多举办一些活动,而这些活动的策划交由学生,并且,每个不同的环节由不同的学生来负责,从而能够将责任落实到个人。通过这样的方式,不仅能够锻炼学生的事业心,而且还能够培养学生的责任感。
三、结语
总而言之,学校教育是学生生命中不可缺失的一环,因此,学校在思想道德素质教育中,也应承担起相应的责任,通过思想道德素质教育,来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养,从而提高学生的就业能力。
篇13:主题班会:法律与我们息息相关
主题班会:法律与我们息息相关
主题班会 : 法律与我们息息相关 班级 二年五班活动目的 : 通过这次班会活动,使学生了解各种法律法规,知道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权利和利益,同时教育学生懂得什么是犯罪,什么是违法,
养成自觉遵守和维护法律,增强青少年同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斗争的
意识,培养他们运用法律的能力。
活动准备: 1 查阅《中小学生自我保护必读》,《中小学生法制教育通用读本》,
以及《初中政治教材》
2 以小组为单位排练文艺节目
3 制作案例幻灯片,并配录音说明
4 学生自己准备身边发生的案例小品,要求学生进行社会实践活动
活动过程 一 在欢快的音乐中班长报告本次活动的意义
班长:亲爱的同学们,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我们的生活在一天天的发生着改变,我们身边也随之出现了行行色色的不同群体或个人,并且他们的行为有时会侵犯到我们的权利,如果我们不懂法我们也可能侵犯到他们的权利,为了增强我们的法律意识,培养
遵纪守法的能力,为此我们准备了这次以《法律与我们息息相关》
的主题班会,再这次班会上我们将通过各种形式来了解掌握法律法规常识,从而使我们自觉遵守发律法规,预祝班会圆满成功!
主持人: 我宣布,二年五班《法律与我们息息相关》主题班会现在开始!
同学们,当你走在繁华的大街上与人擦肩而过时;当你走在僻静的乡间小路留恋于周围的美景时;当你与别人交往接待时;当你购物或售物时;你是否想到“侵权”两个字,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为了每个人幸福和欢乐,让我们多掌握一些法律知识吧;首先,我们以小组为单位进行法律知识竟答,法律知识竟答分抽签必答和小组抢答两部分,必答题20分;抢答题答对10分,答错扣10分,最后看哪个小队得分最多就是优胜小队。
必答题: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公布和生效的时间?
一组一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1991年9月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2年1月1日起施行。
2.制定《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目的是什么?
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全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与全面发展,把他们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
3.对未成年人教育的范围是什么?
《未法》第三条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对未成年人进行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法律和法制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国际主义和共产主义的教育,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社会公德,反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的侵蚀。
4.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那些原则?
下列原则:(1)保证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2)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3)适应未成年身心发展的特点(4)教育与保护相结合
抢答题: 1 什么是未成年人?
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2 《未成年人保护法》对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未成年人接受教育方面做了那些规定?
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使得使之辍学。
3 《未法》对父母不履行法定职责作了那些规定?
对不履行职责或侵权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经教育不改的,撤消监护人资格,另行确定监护人。
4 《未法》对未成年人招用有那些规定?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人、组织及个人非法招用的,处以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公布和实行的时间?
1955.3.18通过公布. 1995年9月1日实行。
6.《教育法》共有多少条多少章?
教育法共有十章、84条
7.义条教育法是何时分布和施行的?
1986.4.12通过并公布、自1986、7、1起施行。
8.对违反《义务教育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适龄儿童不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除教育批评外,对监护人或招用人并处罚,责令停业或吊销营业执照。
主持人: (先总结比赛情况)通过刚才的知识竞答,可以看出同学们善于动脑,积极思考,不仅懂得了法律对我们每个的意义,而且掌握了许多法律常识,下面,就让我们把身边发生的事情表达出来,让同学们分析些行为?比一比、赛一赛,看哪队表达的最精彩? 法治小品 第一小组:表达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
打比拼 第二小组:在商场发生的事情(搜身是否违法)
第三小组:见义勇为需要大家参与。(见义勇为者被刺围观者未一人支援)
第四小组:强行借物(钱)不“私了”
(以上每个小品表达完之后都由组长向其他三组提出至少一个问题,小组讨论后抢答得分10分、答错不扣分)。
主持人: 同学们,刚才同学们表达的特别精彩!课前老师让我们和社会上进行实践,你发现没发发现身边的违法行为,如果有请同学们说一说,大家议一议。
生1,有的同学向我借钱,我不借地就找人打我。
生2,我的朋友被打了,其他人帮他打仗,不带就不够意思,
生3,放学生有人跟踪我,怎么办?
生4,我看到有人偷别人材,我不知如何是好?
……
六、画面一:录像厅内,乌烟瘴气,一群人在看录象
看投影 画面二:一少年被黑社会绑架,警查与家长与之智斗。
讨论: 画面三:有人跳窗入室,进行盗窃、一人看见后稍稍走开。
画面四:一毒品贩子正诱骗一群中学生吸烟。
主持人: 通过刚才的观察、讨论大家进一步明确了我们生活中存在的一些违法侵权行为,我们是学生,每天都要上学、教学、每天都要与它人接触,我们只有法律意识,知道用法维护自己尊严他人的权利,我们才能高高兴兴地出门去,平平安安的回家来,下面请看各小组同学表演的文艺节目。
七. 内容一、开学了,同学们背着书包上学,而A同学确被父母留在家
小品 中种地,同学们对A对白。
表演及 主持人、(A的父母属何种行为,A应如何办?)
文艺 内容二、《学法》快板
内容三、相声《如此兄弟》
内容四、舞导《喜乐年华》
八、刚才,各小组表演了精彩节目,通过看刚才各个环节的表演,你有什]
么收获,你今后打算怎么做?下面我采访几个同学,说一说你自己的看法。
九、法律像眼睛时刻伴我行,安全像耳朵把我来提醒,让我们提高自我保
主持人: 护意识,法律常识承记心窝,下面请同学们起立,我们共同满怀信心地唱一首歌
十、齐唱《让我们荡起双浆》
十一、同学们,老师首先祝贺你们班会开得如此成功,通过这次班会,同学
班主任 们进一步认识了法律法规的意义,愿同学们从小树立法律意识,让法
总结 永远与你相随,让幸福快乐永远与你相伴!
十二、主持人宣布:
班会到此结束:(仪式略)
★思想道德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