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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条例

时间:2025-11-23 07:56:15 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条例,本文共4篇,欢迎参阅,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篇1: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条例

最新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加快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的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由华苑产业区,政策区和京津塘高速公路沿线高新技术产业带各辐射区(以下简称辐射区)组成。

华苑产业区、政策区和辐射区按照国务院批准的区域范围和面积界定。

第三条 园区是促进科技与经济相结合、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基地。其主要任务是:

(一)促进高新技术成果商品化、产业化、国际化;

(二)吸引国内外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到园区从事高新技术的研究与开发,促进生产、教学、科研相结合;

(三)应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

(四)引进国外高新技术、资金和现代管理方式,促进国内外经济技术合作,发展外向型经济;

(五)深化高新技术企业产权、用工、分配和保险等制度的改革。

第四条 园区发展下列高新技术,并使其形成产业:

(一)微电子科学和电子信息技术;

(二)空间科学和航空航天技术;

(三)光电子科学和光机电一体化技术;

(四)生命科学和生物工程技术;

(五)材料科学和新材料技术;

(六)能源科学和新能源、高效节能技术;

(七)生态科学和环境保护技术;

(八)地球科学和海洋工程技术;

(九)基本物质科学和辐射技术;

(十)医学科学和生物医学工程;

(十一)其他高新技术和在传统产业上应用的新工艺、新技术。

第五条 国内外的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以下统称国内外投资者)均可以在园区内投资兴办高新技术企业。

鼓励国内外科技人员到园区工作或者兴办高新技术企业。

第六条 园区内的国有土地实行有偿使用制度。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出让、转让和抵押。

确有必要,园区内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征用。

第七条 鼓励国内外投资者在园区内投资兴建和经营供水、供气、供电、供热、排水、道路以及其他基础设施。

第八条 园区内企业的职工有权依法成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企业应当依法支持工会活动。

第九条 园区应当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创建良好的企业文化。

第十条 园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本条例,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十一条 天津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人民政府)设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园区管委会),代表市人民政府对园区实行统一管理。

第十二条 园区管委会的职责是:

(一)贯彻实施国家和本市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为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制订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制订园区的行政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

(四)初审和认定园区内高新技术企业;

(五)依法管理园区的财政、税务、工商、劳动和人事等事务;

(六)管理园区有关地域内土地和规划建设事务,并按照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核、批准和管理相应地域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七)负责园区内火炬计划项目和新产品项目的申报;

(八)审核园区内高新技术企业进出口货物免税的申请,并报有关部门批准;

(九)审核园区内高新技术企业因公出国人员的申请,并报有关部门批准;

(十)市人民政府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三条 华苑产业区、政策区和辐射区分别实行以下管理体制:

(一)在华苑产业区内,由园区管委会实行全面行政管理。

(二)在政策区内,园区管委会履行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一)项至第(五)项和第(七)项至第(十)项的职责,并负责科研基地、服务基地内的土地、规划建设管理和限额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核、批准及管理事务;其他行政管理事务由政策区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负责。

(三)在辐射区内,园区管委会履行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一)项至第(四)项和第(七)项至第(十)项的职责;其他行政管理事务由辐射区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

第十四条 园区财政纳入本市财政管理体制。

第十五条 市工商、税务、规划、土地等行政管理部门在园区设立分支机构,并由园区管委会检查、监督和协调其工作。

第十六条 园区内可以设立人才交流、培训、信息、保险、法律、公证、金融、会计等服务机构,为国内外投资者提供服务。

第三章 高新技术企业的初审、认定和管理

第十七条 高新技术企业是知识密集、技术密集的经济实体,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从事本条例第四条规定的一种或者多种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业务。单纯的商业经营除外。

(二)实行自筹资金、自愿组合、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运行机制。

(三)企业的负责人是熟悉本企业产品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的专职人员。

(四)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以上;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百分之十以上。

劳动密集型高新技术企业,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以上。

(五)有与其业务规模相适应的资金和经营场所及设施。

(六)用于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占本企业每年总收入的百分之三以上。

(七)高新技术企业技术性收入与高新技术产品产值的总和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以上。

(八)有企业章程和技术、财务管理制度。

(九)企业的经营期在十年以上。

第十八条 在园区内兴办高新技术企业需向园区管委会或者园区管委会授权的管理机构提出申请,进行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初审。凡符合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一)、(二)、(三)、(四)、(五)、(八)、(九)项规定的,为初审合格的高新技术企业。

园区内初审合格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先行享受本条例规定的优惠待遇。

第十九条 初审合格的高新技术企业,位于华苑产业区和政策区内的依法到园区工商、税务管理部门办理工商、税务登记;位于辐射区内的依法到所在区、县工商、税务管理部门办理工商、税务登记。

第二十条 初审合格的高新技术企业经营期满一年的,应当向园区管委会提出认定申请。经园区管委会审核,符合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即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发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并批准其正式享受本条例规定的优惠待遇。经审核不合格的企业,不得享受本条例规定的优惠待遇,并由税务部门追缴该企业已被减免的税款。

第二十一条 政策区内原有的企业可以向园区管委会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可以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本条例规定的优惠待遇。

第二十二条 园区管委会应当定期对园区内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复查,经复查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的企业,可以继续享受本条例规定的优惠待遇。对复查不合格的企业,收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停止其享受本条例规定的优惠待遇,并由税务部门追缴其不合格期间已被减免的税款。

第二十三条 在华苑产业区兴办的'生产性企业,必须是经过初审合格的高新技术企业。

第二十四条 在华苑产业区内兴办的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配套服务的非高新技术企业,应当依法到园区工商、税务管理部门办理工商、税务登记。

第二十五条 华苑产业区内的企业、政策区和辐射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按照国家财务、会计、统计制度等有关规定,向园区管委会报送会计、统计等报表。

外商投资企业报送的年度会计报表,应当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审核验证并出具报告。

第二十六条 园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因分立、合并、转业、迁移等需要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报园区管委会审批,并到原登记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园区内的企业终止,应当依法到原登记部门申请注销登记,并进行清算。

第二十七条 园区内的企业实行现代企业制度。

第二十八条 园区内的企业必须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且使用清洁能源。禁止兴办污染环境又无有效治理措施的项目。

第二十九条 园区内的企业必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工业卫生的规定,优化生产环境,改善劳动条件,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第三十条 园区内的企业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参加全市社会保险统筹,并且接受有关主管机关的监督。

第四章 优惠待遇

第三十一条 园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按百分之十五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三十二条 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对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从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三十三条 园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的所得,年净收入在五十万元以下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

第三十四条 园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以下关税优惠:

(一)为生产出口产品而进口的原材料和零部件,免领进口许可证,海关凭出口合同以及园区管委会的批准文件验放。

(二)经海关批准,可以在园区内设立保税仓库。

(三)自行生产的产品出口,除国家限制出口或者另有规定者外,免征出口关税。从园区外收购产品或者代理出口园区外产品,未在园区内进行实质性加工,或者进行实质性加工后,增值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照章征收出口关税。

(四)用于高新技术开发而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仪器和设备,凭园区管委会的批准文件,经海关审核后,免征进口关税。

第三十五条 园区内高新技术企业自筹资金新建的技术开发和生产经营用房,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规定,免征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第三十六条 园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依据《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对用于高新技术开发和高新技术产品生产的仪器、设备实行快速折旧。

第三十七条 国内外科技人员到园区工作或者兴办企业,享受国家和本市规定的优惠待遇。

第三十八条 园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除享受本条例规定的优惠待遇外,可以享受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有关优惠待遇。

第三十九条 在园区兴办的外商投资企业除享受本条例规定的优惠待遇外,可以享受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外商投资企业的其他优惠待遇。

第五章 附 则

第四十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篇2: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打造科技新城区--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回眸

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打造科技新城区--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回眸

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作为天津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基地和天津技术进步的标志,来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实现技工贸总产值321.77亿元,比1991年增长了99倍;技工贸总收入380.54亿元,比1991年增长103.4倍,并形成了4个特色支柱产业,实现了超常规跨越式发展,一座科技新城区正在天津的西南部迅速崛起.

作 者:贾旭  作者单位: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天津,300384 刊 名:天津科技 英文刊名:TIANJIN SCIENCE & TECHNOLOGY 年,卷(期): 29(5) 分类号:F12 关键词: 

篇3:赴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国际创业中心学习的总结报告

关于赴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国际创业中心学习的总结报告

6月至9月由管委会领导选派,我与招商局曲明利一道赴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国际创业中心进行为期三个月的学习。在此期间我参加了园区组织的创业大赛、人力资源、申请创新基金、风险投资、等各类讲座和培训,并积极协助创业中心组织首届“创业杯”羽毛球大赛及筹备六周年庆典等活动。通过走访企业进行调研,切身感受到了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充满活力的创业精神和日新月异的园区建设风貌,深受启发,现将本次学习情况及心得体会报告如下:

一、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国际创业中心发展现状

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国际创业中心暨留学生创业园成立于8月18日,是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投资创办的公益性创业服务机构。被国家科技部批准为“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20,被认定为“国家留学人员创业园示范建设试点”、“国家高新区先进孵化服务机构”,被科技部评为“火炬计划先进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目前,中心2万平方米的孵化面积累计孵化企业215家,毕业企业64家,累计实现技工贸总收入196030万元,上缴税金10329万元,利润总额17128万元,六年来,中心帮助受孵企业通过各种方式融资11000万元,有效扶植了一大批初创型企业快速发展。三个月来的交流和学习,我感受到了国际创业中心高效的工作效率和有条不紊的工作秩序,并形成了自己独特的风格,归结起来有以下几个鲜明的特点:

1、确立了“孵化精品”的工作理念。

国际创业中心山洪主任在介绍经验时特别强调了“孵化精品”的工作理念,即通过孵化器的运作来降低创业者的创业成本,帮助企业解决成长中的难题,并适时给予企业必要的政策和建议来帮助企业健康、快速发展。六年来,国际创业中心始终坚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加强团队建设和文化建设,按照国内一流孵化器的标准开展各项服务工作,不仅实现了中心企业孵化工作的高效动作及良性循环,同时在员工中普遍树立了“管理就是服务”、“人人都是投资环境”的指导思想并认真贯彻到日常工作中。因此,国际创业中心的各项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及进驻企业的高度肯定和普遍赞扬,特别是国际创业中心踏下心来认认真真地为企业做实事、与企业家交朋友的工作风格更是得到了企业的.交口称赞。目前,国际创业中心已初步形成了以“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激励创新、鼓励创业、容忍失败、服务为上、诚心为本”为核心的、具有浓郁创新特色和现代意识的文化理念。并培养出一大批具有发展前景的优秀企业和有前瞻性意识的企业家。

2、严把进驻质量关,注重优选企业。

为保持孵化企业的高成长性,国际创业中心制订了一整套完善的孵化流程,首当其冲的就是严把企业入驻审核关,这其中不仅包括对企业技术研发能力、产品市场前景的评审,还包含对企业创业团队及管理者素质的评审。在对每家企业进行进驻审核工作时,他们都要与企业主要领办人和企业骨干进行面对面的交流,让企业明确提出3年的发展目标。在我和中心办公室刘颖主任的交谈过程中了解到,20申请进驻国际创业中心的企业有310家,最后仅优选了34家,提出进驻申请的企业有220家,最后也只批准引进了17家。通过数据不难发现,创业中心企业严把进驻质量关,做到了优中选优。

3、注重企业培训,全方位开展创业辅导。

国际创业中心自成立以来,非常注重对企业进行全方位的培育。他们常年坚持逐一为企业提供专家咨询,充分利用能整合到的一切资源,帮助企业在市场拓展、发展战略制定、内部机制设计、新项目技术开发、资本动作等方面进行全面的创业咨询与辅导,帮助企业尽快成长。正如山洪主任说的那样,创业中心的资源是有限的,但是对于企业提出的问题,只要创业中心能解决的,绝不耽误。同时,他们还十分重视企业培训工作,在充分了解企业需求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开展税务、专利及知识产权保护、商业计划编写、人力资源、基金项目申请、风险投资知识介绍等各类讲座和培训,受到了企业的普遍欢迎。除此之外,他们从今年开始还全面实施了企业个性化诊断服务,为所有企业建立企业发展档案,对入驻企业进行全面的企业发展咨询服务。

这次学习期间,我也先后参加了创业大赛、人力资源、风险投资知识介绍等各类讲座和培训。对所学的知识有了系统的掌握和明确的思路。同时,我也和国际创业中心的同仁们一道深入企业搞孵化企业成功案例的素材,通过分析和比较我感觉到成功的企业都有共同之处。他们根据行业的特点,准确定位,找到适合企业自身发展的道路。那就是:超凡的经营理念、完善的管理制度、卓越的科技产品和优秀的团队精神。

4、将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问题作为重点工作。

在国际创业中心的各项服务中,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问题始终是工作的重点,目前国际创业中心主要通过以下三种渠道来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问题:一是高新区的中小企业担保资金。对那些技术比较先进、团队人员素质较高、经综合考核为合格的企业,通过高新区的担保中心帮助企业获得银行贷款;二是科技部中小企业创新基金。自科技部正式启动该项基金以来,他们一直对这项工作倾注了大量精力。对所有申报企业都提供免费咨询辅导,帮助企业确定申报重点。几年来,中心先后有36家企业累计获得科技部中小

关于赴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国际创业中心学习的总结报告来自本网网-,仅供学习,请注明出处。

篇4:新技术产业园区考察学习总结

20xx年6月至9月由管委会领导选派,我与招商局曲明利一道赴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国际创业中心进行为期三个月的学习。在此期间我参加了园区组织的创业大赛、人力资源、申请创新基金、风险投资、等各类讲座和培训,并积极协助创业中心组织首届“创业杯”羽毛球大赛及筹备六周年庆典等活动。通过走访企业进行调研,切身感受到了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充满活力的创业精神和日新月异的园区建设风貌,深受启发,现将本次学习情况及心得体会报告如下:

一、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国际创业中心发展现状

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国际创业中心暨留学生创业园成立于1998年8月18日,是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投资创办的公益性创业服务机构。20xx年被国家科技部批准为“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20xx年,被认定为“国家留学人员创业园示范建设试点”、“国家高新区先进孵化服务机构”,20xx年被科技部评为“火炬计划先进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目前,中心2万平方米的孵化面积累计孵化企业215家,毕业企业64家,累计实现技工贸总收入196030万元,上缴税金10329万元,利润总额17128万元,六年来,中心帮助受孵企业通过各种方式融资11000万元,有效扶植了一大批初创型企业快速发展。三个月来的交流和学习,我感受到了国际创业中心高效的工作效率和有条不紊的工作秩序,并形成了自己独特的风格,归结起来有以下几个鲜明的特点:

1、确立了“孵化精品”的工作理念。

国际创业中心山洪主任在介绍经验时特别强调了“孵化精品”的工作理念,即通过孵化器的运作来降低创业者的创业成本,帮助企业解决成长中的难题,并适时给予企业必要的政策和建议来帮助企业健康、快速发展。六年来,国际创业中心始终坚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加强团队建设和文化建设,按照国内一流孵化器的标准开展各项服务工作,不仅实现了中心企业孵化工作的高效动作及良性循环,同时在员工中普遍树立了“管理就是服务”、“人人都是投资环境”的指导思想并认真贯彻到日常工作中。因此,国际创业中心的各项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及进驻企业的高度肯定和普遍赞扬,特别是国际创业中心踏下心来认认真真地为企业做实事、与企业家交朋友的工作风格更是得到了企业的交口称赞。目前,国际创业中心已初步形成了以“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激励创新、鼓励创业、容忍失败、服务为上、诚心为本”为核心的、具有浓郁创新特色和现代意识的文化理念。并培养出一大批具有发展前景的优秀企业和有前瞻性意识的企业家。

2、严把进驻质量关,注重优选企业。

为保持孵化企业的高成长性,国际创业中心制订了一整套完善的孵化流程,首当其冲的就是严把企业入驻审核关,这其中不仅包括对企业技术研发能力、产品市场前景的评审,还包含对企业创业团队及管理者素质的评审。在对每家企业进行进驻审核工作时,他们都要与企业主要领办人和企业骨干进行面对面的交流,让企业明确提出3年的发展目标。在我和中心办公室刘颖主任的交谈过程中了解到,20xx年申请进驻国际创业中心的企业有310家,最后仅优选了34家,20xx年提出进驻申请的企业有220家,最后也只批准引进了17家。通过数据不难发现,创业中心企业严把进驻质量关,做到了优中选优。

3、注重企业培训,全方位开展创业辅导。

国际创业中心自成立以来,非常注重对企业进行全方位的培育。他们常年坚持逐一为企业提供专家咨询,充分利用能整合到的一切资源,帮助企业在市场拓展、发展战略制定、内部机制设计、新项目技术开发、资本动作等方面进行全面的创业咨询与辅导,帮助企业尽快成长。正如山洪主任说的那样,创业中心的资源是有限的,但是对于企业提出的问题,只要创业中心能解决的,绝不耽误。同时,他们还十分重视企业培训工作,在充分了解企业需求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开展税务、专利及知识产权保护、商业计划编写、人力资源、基金项目申请、风险投资知识介绍等各类讲座和培训,受到了企业的普遍欢迎。除此之外,他们从今年开始还全面实施了企业个性化诊断服务,为所有企业建立企业发展档案,对入驻企业进行全面的企业发展咨询服务。

产业园区规划设计方案

产业园区规划方案

产业园区新春贺词

园区车辆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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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产业园区建设指挥部工作会议简报

市产业园区建设指挥部工作会议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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