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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克扣工资范文

时间:2022-05-24 09:33:22 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导语】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投诉克扣工资范文(共13篇),一起来阅读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投诉克扣工资范文

篇1:克扣工资赔偿如何赔偿

对于一个劳动者来说最重要的就是每个月发放的工资福利,工资福利的发放意味着劳动者下个月的生活保障和物质来源,那么我国克扣工资赔偿是如何的呢?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二条 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第三条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 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四)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劳动法》 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原劳动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应责令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金,并可责令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金总和的一至五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据此,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行政机关有权责令其支付工资报酬及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即惩罚性赔偿。

篇2:老板克扣工资怎么办

如题,对于一个克扣工人工资的老板,该如何收拾他?他的工厂偷税漏税现象很严重!

[老板克扣工资怎么办]

篇3:克扣工资仲裁申请书

一、申诉人身份概况:

姓名: 性别:男 出生年月: 民族:汉

籍贯:湖南省衡阳市 职业:大学教师 住址:衡阳市

联系方式:

工作单位:湖南XXXX职业学院

被诉人身份概况

被诉人单位名称:湖南科技经贸职业学院(组织机构代码:7389XXXXX)

住所地:衡阳市蒸湘区呆鹰岭鸡窝山

法定代表人姓名:刘福生

二、请求向申诉人事项:

请求向申诉人事项如下:

请求向申诉人支付克扣、拖欠工资的经济赔偿金×××元。

三、事实和理由:

请求向申诉人支付克扣、拖欠工资的经济赔偿金×××元

克扣、拖欠工资,无论是多久以前的,除了支付拖欠、克扣的工资外,还应支付25%的赔偿金。

(1)事实:

(2)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

《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第三条:《规定》第十五条中所称“克扣”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即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不包括以下减发工资的情况:(1)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2)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4)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但支付给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5)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等。

及第四条:《规定》第十八条所称“无故拖欠”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包括:(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属无故拖欠。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3)请求:请求仲裁庭裁定被申诉人向申诉人支付克扣工资所应支付的经济赔偿金。

克扣的工资总额×25%=×××元

此致

衡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诉人:×××

×××× 年××月××日

附:

劳动争议仲裁处在劳动局八楼。向劳动局提起仲裁申请,分三步

第一步,提交申请书(一式两份),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能够证明你为科贸员工的有效法律材料。(其他证据待受理之后再提交)

第二步,仲裁部门在接到你的申请书后,7天内必须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受理后,会给你一份受理通知书。

第三步,按照受理通知书上的要求,在指定日期提交证据副本两份(注意,原件保存在自己手里,不能给仲裁,也不能给科贸)

1、 申诉书副本1份

2、 证据复印件:

(1) 申诉人身份证复印件

(2) 湖南XXXX职业学院组织机构代码(全国组织机构管理中心网站打印)

(3) 能够证明你为科贸员工的证据,比如工资卡、通讯录、学校下发(盖有公章的)的各项文件中有你的名字。

(这条非常非常重要,没有这条,你无法证明你是科贸的员工,就无劳动仲裁庭就无法为你立案。)

(4) 月工资标准证据

银行记录

加班记录

工作记录

(5) 课程表

(6) 教学日志、教案

(7) 学校下发的有效文件(最好有加盖公章)

篇4:克扣工资仲裁申请书

克扣工资仲裁申请书

1、你可以到当地劳动局投诉。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和25%经济补偿。

《劳动法》、《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如果你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你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籍贯,现住址,联系电话,确认有效的通信地址)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或主要负责人):写明姓名、职务、住所、联系电话

请求事项: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工资**元;

2

3

事实和理由:说明(包括证据和证据的来源、证人的姓名、住址等情况)

申请事项,主要看你案件的具体情况,格式很简单,关键是能根据你的情况写一份最大程度维护你合法权益,并能胜诉的申请书。

篇5:公司克扣工资该怎么办

《劳动法》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如果遭到公司克扣工资,员工应该怎么办呢?

1、协商解决。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纠纷问题直接进行协商,这不是必经程序,双方可以协商,也可以不协商,完全出于自愿。

2、申请调解。

当事人就已经发生的劳动纠纷向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程序。

调解程序也由当事人自愿选择,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反悔,同样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仲裁处理。

当事人将纠纷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理的程序,如果想提起诉讼打劳动官司,必须经过仲裁程序,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4、诉讼解决。

即我们平常所说的打官司。

诉讼程序的启动是由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的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启动的程序。

用人单位在下列情况下才可以减扣工资:

1、劳动者因个人主观原因未能完成工作任务,单位可以扣减其工资,但扣除后剩余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时,用人单位可以扣减劳动者工资,但每月扣减的工资不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并且扣减后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扣减工资。

[公司克扣工资该怎么办]

篇6:公司无故克扣工资怎么办?

案例:陈小姐是一名中外合资企业的销售部经理,在公司已工作多年,去年7月份公司突然通知陈小姐因公司认为其在某次购销活动中有收受回扣之嫌,故决定对其进行调查并自8月1日起每月暂发工资1元直到调查结束,由于陈小姐不想失去这份工作,只好屈从了公司的决定,期望公司能尽快查清事实。但今年3月1日陈小姐又接公司通知称,经过调查虽未发现陈小姐有收受回扣的确切证据,但仍有重大嫌疑,故决定作辞退处理。陈小姐接此通知后对公司的这种无端指责和违法决定非常愤慨,决心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苦于不知自己的权益到底几何及如何维护。

从陈小姐反映的情况看,公司在两个方面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一是无故拖欠和克扣工资;二是违法辞退。公司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无故拖欠和克扣工资,

按有关规定,公司应承担的责任是:①全额补足工资的差额;②按补足部分的25%支付经济补偿金;③员工可随时解除合同,公司应按员工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一般以12个月为限);④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公司按补足部分的一至五倍支付赔偿金。

2、违法辞退。按有关规定,公司应承担的责任是:①撤回辞退决定,恢复劳动关系;②全额支付自违法辞退至恢复劳动关系期间的工资,并补缴此期间的社会保险费;③如员工不再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公司应按员工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一般以12个月为限)。

了解了公司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后,你可先自行同公司交涉,如交涉不成,则可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解决,也可直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篇7:不签合同可任意克扣工资吗?

对于刚进入社会的人来说可能很多的劳动法知识还不是很懂,很多企业也不会和劳动者签订相关的劳动合同。那么就有那么一个话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任意扣去劳动人的工资是否合法?当我们遇到这样的事情的时候该如何正确的解决。

根据《劳动法》第十六条、十九条和五十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但有些用人单位聘用劳动者后与劳动者已形成了事实的劳动关系,却没有与之签定劳动合同。此后,用人单位任意扣法劳动者工资,该行为应属于违法。根据《劳动法》第九十八条、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第六条和第十六条、《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二条和第三条关于“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应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合的1至5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用人单位未按《劳动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后故意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等,根据上述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即使未与劳动者签定合同,也不能任意扣发劳动者工资。

篇8:试用期单位克扣工资怎么处理

一、试用期的工资有多少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里约定了试用期工资,而约定的试用期工资又高于本条规定的标准的,按约定执行。

2、约定试用期工资应当体现同工同酬的原则。试用期间劳动者提供的价值不意味一定小于正式工,所以不能当然地认为试用期间劳动者的工资就是最低标准,这不符合同工同酬的原则。这样理解也扼制了用人单位的利益驱动,为使用廉价劳动力提供便利而滥用试用期。同工同酬原则还体现在用人单位必须为试用期间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能为了降低企业成本而逃避。

3、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本条实际上规定了两个最低标准:

(1)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

(2)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这就存在着按哪一个标准执行的问题,正确的理解应当是条文里两者相比取其高。

4、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二、试用期单位克扣工资怎么办

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劳动合同办,单位不能随意单方改变。

2、劳动合同也不能违反法律,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而且是扣除三金(社保,医保等,或外来人员综合保险)的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试用期单位克扣工资,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但要注意的是劳动仲裁的时效只有一年。

1.试用期单位克扣工资怎么办

2.应对被用人单位无故克扣工资的做法

3.单位克扣工资合理吗?公司克扣工资需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4.公司克扣工资的维权经验

5.未签劳动合同就能克扣工资

6.员工犯错,公司可以随意克扣工资吗?

7.大学生假期打工工资克扣怎么维权?

8.克扣工资赔偿如何赔偿

9.公司非法克扣工资的行为有哪些?

10.公司能否扣工资?遭遇公司克扣工资怎么维权?

篇9:克扣员工30万工资合法吗?

如题,日照宏丰机械 克扣员工30万工资 劳动合同不和法!这样的公司真丢脸

[克扣员工30万工资合法吗?]

篇10:大学生假期打工工资克扣怎么维权?

大学生李长振一直怀疑“被人合伙欺骗了”。

今年暑期,江苏南京某高校学生李长振和3名大学生被中介公司介绍到南京娃哈哈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娃哈哈”)打工,按照合同,他们原本可以拿到3000多元薪酬,但企业最终以他们的身份是大学生为由,按实习对待,仅发给他们1000多元生活补贴。

多次奔波维权没能拿回剩余工资,李长振很苦恼:“为什么大学生打工维权这么难?难道我们不算劳动者?”

中介推荐他们去了娃哈哈

7月初,李长振上网找到了学校附近的一家中介公司――南京江宁区五一八房产信息服务中心。7月10日下午,李长振和同学赵玉全来到这家中介公司,工作人员拿出登记本让他们挑选工作岗位,有保安等工种,月工资均在3000元左右。他们看到求职者多是大学生,翻了三四页表格,每页上都有二三十个名字,“不少人是我们的师兄师姐”。

中介向他们介绍,暑期在工厂打工40多天可以拿四五千元,专门介绍了饮料厂的工作,重点推荐了南京娃哈哈。

他们最后选择了南京娃哈哈,在中介公司登记了日期、学校、年级、名字和联系方式,交了200元中介费,中介给了他们南京娃哈哈的地址和人力资源负责人何礼平的联系方式。

中介公司的高先生告诉李长振,200元中介费并不高,包含100元服务费、100元报名费,“其中还要给南京娃哈哈交50元”。高先生说,劳务公司之间有竞争,但只要说是他介绍的,肯定能入职。

当天,大学生李昊和俞宏锐也先后通过网络找到了这家公司,中介提供的工作有发传单、到电子厂或南京娃哈哈打工。

中介介绍说,发传单的工作不稳定,而去电子厂要求一男两女才能去。“我没有两名女同伴,所以就选择去南京娃哈哈。”李昊说。

7月10日下午4点,南京娃哈哈在门卫室安排了面试。

李长振回忆,面试官是南京娃哈哈人力资源部经理何礼平,当他和赵玉全说自己是中介公司高先生介绍来的时,何礼平点了点头,没问他的身份。因为有高先生的关照,李昊和俞宏锐也顺利入职。

7月14日,他们都与南京娃哈哈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

李长振说,签协议时,对方拿出一张填好的表格让他们抄,但特别要求他们不能在合同上填写日期。签完合同,对方全部收走,4人都没有拿到劳动合同。

南京娃哈哈:大学生打工只能按实习算工资

每天工作10个小时以上,周末也不休息――尽管工作强度很大,李长振等4人还是在南京娃哈哈工作了20多天。

李长振说,如果超过一个月,辞职程序就非常复杂,他们不得已选择辞职。8月11日,他和赵玉全辞职去财务部门领钱,负责人说:“原来你们是学生啊,怎么不早点儿说。”

“你也没问我们身份呀。”李长振辩解。

随后,人力资源部经理何礼平与他们发生争执。“他很生气地说我们欺骗公司,有人举报我们是学生,还清楚地报出了我的学校、专业、年级。”李长振说。

争吵中,车间的工段长突然进门当面举报他是大学生。

李长振很疑惑,公司是如何获取他们的信息?公司为什么要在他们辞职后才提出他们是在校大学生?

何礼平对他们说,大学生不受劳动法保护,只能领取实习生活补助,每天80元。

本来,如果按照每个月工作21.75天算,赵玉全可以拿到3021元工资(不算周末双倍的加班费)。结算结果却是,赵玉全1297.2元工资,李长振1310元工资。

李昊和俞宏锐也遭遇了同样的经历。李昊在南京娃哈哈工作29天,只休息1天,其中工作12小时的有14天。公司结算1680元,除去两个月的保险费,只剩1000元左右。

李昊说,人力资源部员工拿出的资料有他的照片,这张照片是学校给他办理市民卡的照片,市民卡上有照片、姓名、身份证号、社保账号、银行卡号等信息,他从未提供给别人。

李昊很疑惑,公司怎么会有这张照片和他在校的资料?是不是中介公司提供的?

第二天,他们来到中介公司,发现办公室大门紧闭,等了半小时也没人。拨打电话提示已停机,“我们这才感觉受骗了”。他们最后选择了妥协。

李长振说,在何礼平的要求下,他们写了保证书,要求他们不能泄露公司机密,不能侮辱公司。还警告他们,如果这件事泄露出去,会把他们隐瞒大学生身份求职的事情通报学校。

篇11:未签劳动合同不能克扣工资

未签劳动合同不能克扣工资

乔叶今年1月任职于上海某贸易公司北京办事处,担任业务代表,未签劳动合同就能克扣工资?否!任职前谈好待遇是固定工资,试用期3个月,每月1000元,转正后每月1600元,业务费用实报实销。到4月份他顺利转正,当月的工资为1600元。5月28日,他向办事处经理提出辞职,经理让他做到月底,可到了5月31日那天,经理说他不适合从事这工作,当天上午就让他离开公司,并说好6月3日去领5月份的工资,。

6月3日他去领工资及报销差旅费,工资单上他5月份的工资成了250元,乔先生与经理交涉,经理拒不改变。因为经理认为当时并未签订劳动合同,现在乔先生不知这事该如何处理,他还能否拿到应有的工资。

根据《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用人单位不得随意扣除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依法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有权向劳动保障部门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未按照约定支付工资的;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的;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工资的`;拒不支付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的; 违反工资支付规定的其他情形。

乔叶虽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按照约定,乔叶5月份的工资是1600元,公司不应该克扣他1350元,只发给他250元,经理以未签订劳动合同为借口克扣工资是违法的,乔叶可以向劳动保障大队举报,也可以提起仲裁。因为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可要求用人单位全额支付劳动者应得工资,同时还可以要求支付所欠工资25%的补偿金。

篇12:员工犯错,公司可以随意克扣工资吗?

你好,我原来是在一家面包店工作的,前两天职务之便拿走了一个蛋糕没付钱,后来晚上同事打电话问我,我就给钱了。现在辞职,老板说我是盗窃公司财务,结不结工资给我都可以!最后扣了我差不多一个月的工资,这样有理吗?公司扣工资,怎么能要回来?

劳动法相关规定: 1、通常情况下,企业没有随意扣工资的权力 1994年原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同时,该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2、如果企业制定了合法的企业规章制度,可以依据规章制度扣工资

篇13:试用期被开还要被克扣工资

事情已解决,已让斑竹删帖,但是还没删。。那就更新下结果吧,今天早上先打了法援电话咨询了一下,按他的建议给公司发了邮件,让他们给出书面的解雇通知以及对工资是否发放给出说明。然后去了工商局拉公司档案,不幸的是每周五下午都是整理资料时间就没拉到。后来又去了仲裁委员会咨询,工作人员都很好,给了些很中肯的意见,并建议待到了公司发薪日后没收到薪水再来仲裁。。。晚上回家收到公司的邮件,昨天口口声声说我不要那1/2工资就1分钱也拿不到的老板发来邮件:

正式fire了我,工资照发,保险也会交,另外还有一些补偿金。。[ 此帖被cheesetalk在2014-03-15 01:06重新编辑 ]

[试用期被开还要被克扣工资]

不签合同可任意克扣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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