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不签合同可任意克扣工资吗?,本文共10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篇1:不签合同可任意克扣工资吗?
对于刚进入社会的人来说可能很多的劳动法知识还不是很懂,很多企业也不会和劳动者签订相关的劳动合同。那么就有那么一个话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任意扣去劳动人的工资是否合法?当我们遇到这样的事情的时候该如何正确的解决。
根据《劳动法》第十六条、十九条和五十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但有些用人单位聘用劳动者后与劳动者已形成了事实的劳动关系,却没有与之签定劳动合同。此后,用人单位任意扣法劳动者工资,该行为应属于违法。根据《劳动法》第九十八条、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第六条和第十六条、《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二条和第三条关于“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应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合的1至5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用人单位未按《劳动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后故意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等,根据上述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即使未与劳动者签定合同,也不能任意扣发劳动者工资。
篇2:不签合同双倍工资
北京劳动法律师董作义在北京劳动争议咨询中心所代理的劳动劳动争议案中,总结和归纳了下列几种不签合同得不到双倍工资赔偿的情形:
1. 签署过空白或者单方劳动合同的情形
在实践中,许多劳动者过来咨询说,自己签署过劳动合同,但是自己手里没有,公司有,或者签署的时候,合同中没有对工资,岗位,合同周期作出约定,都是空白的,甚至有的劳动者只是签字,也没有写签字时间,这种情形我们一般称为空白合同或者单方合同。在劳动仲裁审理中,单位一方可以拿出该合同,有的时候甚至篡改该合同日期,来主张签订过劳动合同,拒绝支付双倍工资,因此这种情形,劳动者一般是得不到赔偿的。
2. 劳动者没有证据来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情形
一般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下,公司一般也不缴纳社会保险,不缴纳个人所得税等。如果劳动者手里没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合同关系,是很难得到双倍工资赔偿的。我们每天接待的咨询的当事人属于这种情形是最多的。许多劳动者认为有同事证人作证,有名片,工服等就可以证明自己是公司员工,其实这是一个错误的认识,因为一般只有这一类的证据,劳动仲裁委或法院一般是很难作出劳动关系成立的判定,理由这些不具有足够性,证人可能有说谎可能,名片工服都可以在市场上随意得到。 面对这种情形,我们中心设计了一套比较好的取证方案。对于大多数这种情形的,一般都可以采用,1年多来效果不错。
3. 超过时效的情形
在北京,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各个区仲裁委或者法院开始实行双倍工资时效制度,也就是说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超过了1年,那么就认为过了仲裁时效,不能得到双倍工资,笔者不同意这种观点,认为应该以离职的时间作为仲裁时效的起算点,否则就出现了某个公司一年不签订劳动合同应该支付双倍工资,而两年或者三年不签订劳动合同反而就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约违法越获利的情形,明显不符合法律精神和公平原则。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也只能顺应法院的习惯做法。在这个情形下,一般很难拿到经济赔偿。
[不签合同双倍工资]
篇3:克扣工资赔偿如何赔偿
对于一个劳动者来说最重要的就是每个月发放的工资福利,工资福利的发放意味着劳动者下个月的生活保障和物质来源,那么我国克扣工资赔偿是如何的呢?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二条 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第三条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 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四)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劳动法》 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原劳动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应责令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金,并可责令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金总和的一至五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据此,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行政机关有权责令其支付工资报酬及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即惩罚性赔偿。
篇4:老板克扣工资怎么办
如题,对于一个克扣工人工资的老板,该如何收拾他?他的工厂偷税漏税现象很严重!
[老板克扣工资怎么办]
篇5:克扣工资仲裁申请书
一、申诉人身份概况:
姓名: 性别:男 出生年月: 民族:汉
籍贯:湖南省衡阳市 职业:大学教师 住址:衡阳市
联系方式:
工作单位:湖南XXXX职业学院
被诉人身份概况
被诉人单位名称:湖南科技经贸职业学院(组织机构代码:7389XXXXX)
住所地:衡阳市蒸湘区呆鹰岭鸡窝山
法定代表人姓名:刘福生
二、请求向申诉人事项:
请求向申诉人事项如下:
请求向申诉人支付克扣、拖欠工资的经济赔偿金×××元。
三、事实和理由:
请求向申诉人支付克扣、拖欠工资的经济赔偿金×××元
克扣、拖欠工资,无论是多久以前的,除了支付拖欠、克扣的工资外,还应支付25%的赔偿金。
(1)事实:
(2)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
《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第三条:《规定》第十五条中所称“克扣”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即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不包括以下减发工资的情况:(1)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2)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4)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但支付给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5)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等。
及第四条:《规定》第十八条所称“无故拖欠”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包括:(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属无故拖欠。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3)请求:请求仲裁庭裁定被申诉人向申诉人支付克扣工资所应支付的经济赔偿金。
克扣的工资总额×25%=×××元
此致
衡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诉人:×××
×××× 年××月××日
附:
劳动争议仲裁处在劳动局八楼。向劳动局提起仲裁申请,分三步
第一步,提交申请书(一式两份),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能够证明你为科贸员工的有效法律材料。(其他证据待受理之后再提交)
第二步,仲裁部门在接到你的申请书后,7天内必须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受理后,会给你一份受理通知书。
第三步,按照受理通知书上的要求,在指定日期提交证据副本两份(注意,原件保存在自己手里,不能给仲裁,也不能给科贸)
1、申诉书副本1份
2、证据复印件:
(1) 申诉人身份证复印件
(2) 湖南XXXX职业学院组织机构代码(全国组织机构管理中心网站打印)
(3) 能够证明你为科贸员工的证据,比如工资卡、通讯录、学校下发(盖有公章的)的各项文件中有你的名字。
(这条非常非常重要,没有这条,你无法证明你是科贸的员工,就无劳动仲裁庭就无法为你立案。)
(4) 月工资标准证据
银行记录
加班记录
工作记录
(5) 课程表
(6) 教学日志、教案
(7) 学校下发的有效文件(最好有加盖公章)
篇6:克扣工资仲裁申请书
克扣工资仲裁申请书
1、你可以到当地劳动局投诉。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和25%经济补偿。
《劳动法》、《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如果你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你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籍贯,现住址,联系电话,确认有效的通信地址)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或主要负责人):写明姓名、职务、住所、联系电话
请求事项: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工资**元;
2
3
…
事实和理由:说明(包括证据和证据的来源、证人的姓名、住址等情况)
申请事项,主要看你案件的具体情况,格式很简单,关键是能根据你的情况写一份最大程度维护你合法权益,并能胜诉的申请书。
篇7:不签合同辞退员工要付双倍工资
不签合同辞退员工要付双倍工资
劳动法咨询:我在去年被一公司聘请为销售人员,但是,当时公司并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对于薪金待遇都是口头约定的。今年6月5日公司把我辞退了。到公司辞退我时,公司一直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而且,还欠我一个多月的工资。我听说,没有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的,要支付双倍工资,这双倍工资应如何计算?
劳动法律师解答:对于没签劳动合同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结合你说的情况,公司除了应当支付拖欠你的工资外,还应按你实际工作的月数每月支付你两倍工资。
篇8:公司克扣工资该怎么办
《劳动法》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如果遭到公司克扣工资,员工应该怎么办呢?
1、协商解决。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纠纷问题直接进行协商,这不是必经程序,双方可以协商,也可以不协商,完全出于自愿。
2、申请调解。
当事人就已经发生的劳动纠纷向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程序。
调解程序也由当事人自愿选择,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反悔,同样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仲裁处理。
当事人将纠纷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理的程序,如果想提起诉讼打劳动官司,必须经过仲裁程序,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4、诉讼解决。
即我们平常所说的打官司。
诉讼程序的启动是由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的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启动的程序。
用人单位在下列情况下才可以减扣工资:
1、劳动者因个人主观原因未能完成工作任务,单位可以扣减其工资,但扣除后剩余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时,用人单位可以扣减劳动者工资,但每月扣减的工资不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并且扣减后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扣减工资。
[公司克扣工资该怎么办]
篇9:公司无故克扣工资怎么办?
案例:陈小姐是一名中外合资企业的销售部经理,在公司已工作多年,去年7月份公司突然通知陈小姐因公司认为其在某次购销活动中有收受回扣之嫌,故决定对其进行调查并自8月1日起每月暂发工资1元直到调查结束,由于陈小姐不想失去这份工作,只好屈从了公司的决定,期望公司能尽快查清事实。但今年3月1日陈小姐又接公司通知称,经过调查虽未发现陈小姐有收受回扣的确切证据,但仍有重大嫌疑,故决定作辞退处理。陈小姐接此通知后对公司的这种无端指责和违法决定非常愤慨,决心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苦于不知自己的权益到底几何及如何维护。
从陈小姐反映的情况看,公司在两个方面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一是无故拖欠和克扣工资;二是违法辞退。公司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无故拖欠和克扣工资,
按有关规定,公司应承担的责任是:①全额补足工资的差额;②按补足部分的25%支付经济补偿金;③员工可随时解除合同,公司应按员工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一般以12个月为限);④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公司按补足部分的一至五倍支付赔偿金。
2、违法辞退。按有关规定,公司应承担的责任是:①撤回辞退决定,恢复劳动关系;②全额支付自违法辞退至恢复劳动关系期间的工资,并补缴此期间的社会保险费;③如员工不再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公司应按员工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一般以12个月为限)。
了解了公司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后,你可先自行同公司交涉,如交涉不成,则可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解决,也可直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篇10:试用期单位克扣工资怎么处理
一、试用期的工资有多少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里约定了试用期工资,而约定的试用期工资又高于本条规定的标准的,按约定执行。
2、约定试用期工资应当体现同工同酬的原则。试用期间劳动者提供的价值不意味一定小于正式工,所以不能当然地认为试用期间劳动者的工资就是最低标准,这不符合同工同酬的原则。这样理解也扼制了用人单位的利益驱动,为使用廉价劳动力提供便利而滥用试用期。同工同酬原则还体现在用人单位必须为试用期间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能为了降低企业成本而逃避。
3、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本条实际上规定了两个最低标准:
(1)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
(2)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这就存在着按哪一个标准执行的问题,正确的理解应当是条文里两者相比取其高。
4、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二、试用期单位克扣工资怎么办
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劳动合同办,单位不能随意单方改变。
2、劳动合同也不能违反法律,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而且是扣除三金(社保,医保等,或外来人员综合保险)的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试用期单位克扣工资,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但要注意的是劳动仲裁的时效只有一年。
1.试用期单位克扣工资怎么办
2.应对被用人单位无故克扣工资的做法
3.单位克扣工资合理吗?公司克扣工资需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4.公司克扣工资的维权经验
5.未签劳动合同就能克扣工资
6.员工犯错,公司可以随意克扣工资吗?
7.大学生假期打工工资克扣怎么维权?
8.克扣工资赔偿如何赔偿
9.公司非法克扣工资的行为有哪些?
10.公司能否扣工资?遭遇公司克扣工资怎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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